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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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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材料设备][交易公告]玉树市综合执法局办公楼屋顶改造和购买职工餐具项目分包一[已发公告]

招标详情

[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材料设备][交易公告]玉树市综合执法局办公楼屋顶改造和购买职工餐具项目 分包一[已发公告]
【 信息时间:2020/09/28 16:14:49 

玉树市综合执法局办公楼屋顶改造和购买职工餐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 玉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拟对玉树市综合执法局办公楼屋顶改造和购买职工餐具项目进行国内 询价,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唐龙询价(货物)2020-014
采购项目名称
玉树市综合执法局办公楼屋顶改造和购买职工餐具项目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1035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备案[http://www.qhggzyjy.gov.cn/TPFrame/zfcgztbmis/pages/attachmanage/downAttachAction.action?cmd=download&AttachGuid=6d18e607-51e9-4e05-860b-cca04e602d1c&FileCode=Z189&ClientGuid=7df5c786-3dfd-4527-88af-a25aaef7b5c0&BiaoDuanGuid=null&FileCode2Show=]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 (6) 其他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本次招标包含运输、安装。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9-28 15:39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0-09-29 至 2020-10-09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
5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西路万达中心4号楼16楼11608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保证金信息
分包编号:青海唐龙询价(货物)2020-014-1
分包名称:玉树市综合执法局办公楼屋顶改造和购买职工餐具项目 分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0-10-12 14:00
开标时间
2020-10-12 14:00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西路万达中心4号楼16楼11608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玉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976-8822125
联系地址:玉树市格萨都然巷 39 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唐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971-6360020
联系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6楼11608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交通巷分理处
收款人
青海唐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804 3001 0400 0097 5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玉树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6-8824177

青海唐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9-28

询价文件.doc

2013

青海省政府采购

询价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玉树市综合执法局办公楼屋顶改造和购买职工餐具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青海唐龙询价(货物)2020-014

采 购 人:玉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唐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


目录

TOC \o "1-3" \h \u 第一部分 询价采购邀请 1

第二部分 询价采购须知 3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采购清单) 9

第四部分 合同 11

第五部分 附 件 23

附件1:响应函 25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6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7

附件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8

附件5:报价一览表 29

附件6:分项报价表 30

技术条款偏离表 31

附件7:资格证明材料 32

附件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

附件9: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 34

附件1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35

附件一: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6

附件二:从业人员声明函 37

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8


询价采购邀请

采购项目名称

玉树市综合执法局办公楼屋顶改造和购买职工餐具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唐龙询价(货物)2020-014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预算额度

11035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采购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内容。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

(6) 其他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本次招标包含运输、安装。

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28日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期限

2020年09月29日至2020年10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询价文件售价

500元/包(询价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唐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971-6360020

联系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6楼11608室

电子邮箱:qhtlxmgl@163.com

购买询价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0年10月12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唐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西路万达中心4号楼16楼11608)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玉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976-8822125

联系地址:玉树市格萨都然巷 39 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唐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971-6360020

联系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6楼11608室

电子邮箱:qhtlxmgl@163.com

投标保证金

2000元(投标截止日期前)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交通巷分理处

银行账号

2804 3001 0400 0097 5

代理机构开户名称

青海唐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玉树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6-8824177

青海唐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8日

第二部分 询价采购须知

1、说明

1.1适用范围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

1.2合格的供应商:

根据询价通知书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内容提供证明材料。

1.有效的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的提供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2019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

7.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本次招标包含运输、安装。

8.询价保证金缴款证明;

1.3询价采购的费用

无论本项目询价的结果如何,询价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所有费用。

1.4供应商应当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5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说明: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投标保证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收款单位:青海唐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交通巷分理处

银行账号:2804 3001 0400 0097 5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

15.2 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6 履约保证金:/

1.7成交服务费:

1.7.1 收取对象:中标人。

1.7.2 收费金额:按合同约定执行

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1.8.询价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

2、询价通知书

2.1询价通知书的组成

(1)询价采购邀请书

(2)询价采购须知

(3)用户需求(采购清单)

(4)合同(参考)

(5)附件(样本)

2.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

询价供应商若对询价通知书有疑问,应在询价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提出,采购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进行处理回复,如需统一澄清或修改应通知所有已购买询价通知书供应商,要求回执确认,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购买询价通知书截止时间,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2.3询价通知书的补充和修改

采购人可以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询价通知书进行补充和修改。该补充通知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考虑到补充文件通知的影响,采购人可以决定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并通知所有询价供应商。

3、询价响应文件

3.1响应报价文件的编写

(1)询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并按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响应报价文件。

(2)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

(3)报价应按报价范围内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如果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询价供应商报价时提交的响应报价文件都必须密封盖章。否则有权拒绝。

(5)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6)供应商需提交询价响应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不可编辑的PDF格式文档1份(U盘)。

(7)报价

(7.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7.2)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询价通知书中所要求的货物/服务工程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

(7.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3.2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报价一览表

(6)分项报价表、技术条款偏离表

(7)资格证明材料

(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9)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

(1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一: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附件二:从业人员声明函

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3响应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在本次询价规定的截标时间前,询价供应商可以修改其报价文件内容,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在询价规定的修改截止时间后,不可以修改其报价文件内容。

(2)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撤回报价,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允许撤回报价。

3.4询价过程及评审

一、询价过程

(1)采购人将在询价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价报价。

(2)采购人组织和主持询价报价,并办理询价供应商签到等相关手续。

(3)询价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

二、询价评审办法

(1)本次询价采购采取最低评标价法

(2)询价小组根据询价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标委员会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若所投产品技术指标难以区别优劣的则取交货时间最短的为成交人;如最低报价人交货时间无法满足采购人工作需要,询价小组可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另确定成交人)。

(3)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人,将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予以公示,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有异议,向我司提出质疑,若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5)签订合同:

1、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询价通知书、成交人的询价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机构可依评标排序重新选定成交人,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

3、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返回采购代理机构两份合同原件用于备案。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成交人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询价通知书、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3.5其他事项

1、被询价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对报价单作任何改动,否则有权对其所改动的标段作无效报价处理。

2、响应文件密封,正本、副本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单位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3、密封后的响应文件均应:

(1)按“供应商询价采购须知”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

(2) 询价响应文件密封袋用“于2020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

询价响应文件的初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资格性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技术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签署、盖章

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无效

询价保证金

须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汇出,询价响应文件中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询价报价

供应商询价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时为废标。

询价报价应包含所采购货物全部费用。

信用查询函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5天内);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中签订)

联合体

不接受

2

符合性审查

采购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中参数要求,参数要求为最低要求,询价供应商须完全响应此参数要求

询价报价

询价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是否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确认

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是否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询价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

备选方案

不允许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采购清单)

一、商务要求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中签订)


主要性能技术指标及采购项目参数

采购清单

序号

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草坪

6000针/㎡

440

2

水泥

型号:硅酸盐水泥;

强度等级:不低于42.5;

规格:25kg/包

150

3

草坪胶

20L/10kg

15

4

结构胶

300ml/支

4(每箱24支)

5

陶瓷 18cm

100

6

茶杯

骨瓷 7cm

100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唐龙询价(货物)2020-014

采购合同编号: QHTLXJ-2020-014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单位(甲方): (盖章)

成交供应商(乙方): (盖章)

采 购 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 应 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20年*月*日 项目(青海唐龙询价(货物)2020-014)的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和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总价款为 . 项目采购合同: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询价采购文件;

2.询价采购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

3.成交人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

4.询采购价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成交通知书;

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

7.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加工制作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交货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 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

6.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询价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四、付款方式

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由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申请资金拨付,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付款方式及金额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即人民币(大写): 元。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计(大写) 元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约定的免费质保期满 (年)且产品无质量问题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以转账方式予以退还。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 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

八、知识产权:

九、其他约定: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需附计划备案表、成交通知书及分项报价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账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备案部门:青海唐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经办人:

合同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

1.3 “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1.4 “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1.5 “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6 “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7 “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1.8 “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9 “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

1.11 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1.12 “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要求

2.1 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

2.3 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合同范围

3.1 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

3.2 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

3.3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4.合同文件和资料

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

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

5.知识产权

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

6.保密

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

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7. 质量保证

7.1货物质量保证

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

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1.5 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

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

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

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8.包装要求

8.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8.2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8.3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

8.4 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

8.5 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9. 价格

9.1 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9.2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9.3检验费用

9.3.1 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

9.3.2 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 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

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

11.检验和验收

11.1开箱验收

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

11.1.2 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1.3 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

11.2 检验验收

11.2.1 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

11.2.2 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

11.2.3 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11.2.4 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1.3 使用过程检验

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12.付款条件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询价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13.3.2 支票、汇票或现金。

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

14.索赔

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

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

15.迟延交货

15.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6.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17.不可抗力

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8.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9.合同争议的解决

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

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违约解除合同

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合同修改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

24.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第五部分 附 件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 标 包 号: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函…………………………………………………………………(附件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4)

5、报价一览表……………………………………………………………(附件5)

6、分项报价表……………………………………………………………(附件6)

技术条款偏离表………………………………………………………(附件6)

7、资格证明材料…………………………………………………………(附件7)

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8)

9、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附件9)

1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附件10)

附件一: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附件一)

附件二:从业人员声明函………………………………………………(附件二)

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三)


附件1:响应函

响应函

青海唐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 )项目(项目编号: )询价文件,经研究,我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全部询价文件内容,包括修改条款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我方将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本次项目的询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天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询价有效期内撤回询价响应文件或成交后不签约的,询价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询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评标办法。

4、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人代表姓名: 职务: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青海唐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 年龄: 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青海唐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特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 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附“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格式可自定)


附件5: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投 标 报 价

交 货 期

(工作日)

备注

大写:

小写:

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

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包括产品加工制作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3、“交货期”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工作日)。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单价

合计

备注

1

2

3

4

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

注:1、本表应依照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表除附在询价响应文件内以外。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编号:

序号

询价文件需求

询价响应文件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偏离情况及说明

设备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名称

规格型号、产地

技术参数及

配置

数量

1

2

注:1、本表应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所列出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不得擅自修改。

2、供应商必须对应询价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内容逐条响应,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型号;在指标栏中列出产品的具体技术指标;以询价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供应商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符合。

3、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

2、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


附件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按照招标文件第2.2款(1)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上一年度(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附件9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

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

供应商应按不低于采购项目要求,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进度、交货期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承诺。


附件1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格式自定)


附件一: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满足以下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此函须由投标产品的制造(生产)企业提供并声明,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此函若出现多家制造(生产)企业的货物(产品)投标时,可按制造(生产)企业分别声明,一家制造(生产)企业填写一张。

制造(生产)企业名称: (公章)

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从业人员声明函

从业人员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

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制造(生产)企业名称: (公章)

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询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