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933食堂委托供餐及运行保障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0-09-28 16:13 】
一、项目编号:WTCL20070100009
二、项目名称:933食堂委托供餐及运行保障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科学城九龙宾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
中标金额:1260万元(人民币)
食材费用下浮比例:
米面粮油(米、面、粮油、牛奶、干杂、调味品等) | 下浮比例:15% |
肉类(猪、牛、羊、鸡、鸭、鱼、兔等) | 下浮比例:12% |
水果 | 下浮比例:20% |
蔬菜(新鲜蔬菜) | 下浮比例:20% |
其他(禽蛋、辅料) | 下浮比例:2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933食堂委托供餐及运行保障服务 服务范围:为职工用餐需求提供满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和营养搭配合理的熟食和即食性食品,食堂正常运行保障。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向顺禄、张洁、李素娟、王灵、曹阳、邹玉华、李从江(采购人代表)、邱刚(采购人代表)、高登攀(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金额:7.6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本项目于2020年8月6日9:00(北京时间)在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中物院招投标交易中心(科学城九区动力部)进行了开标、评标,2020年8月10日报送评标报告至采购人,2020年8月17日接采购人告知,该项目因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评标结果暂缓公告;
3.2020年9月21日接采购人函件,该项目经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财务部处理意见,成都嘉濠州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况属实,依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院财务﹝2019﹞146号)认定其投标无效,列入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代表一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标,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认定其评审意见无效。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标的采购人代表不再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4.采购代理机构2020年9月25日9:00(北京时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5.该项目资格审查未通过:南京鲜到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报告提供不完整、未提供纳税证明材料)、四川六月雪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供社保交纳证明材料);
该项目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四川玉翔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成都顶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未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
联系方式: 0816-2493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地 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
联系方式: 0816-2485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怡洁
电 话:0816-2485363、13778157373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933食堂委托供餐及运行保障服务)发售版.pdf
1
[发售版]
招标编号:WTCL20070100009
933食堂委托供餐及运行保障服务
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绵阳
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2020年 07月
2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7
第三章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相应证明材料 ....................................... 25
第四章评标办法 ............................................................. 27
第五章采购需求 ............................................................. 36
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 ......................................................... 44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68
3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受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委托,拟对 933食
堂委托供餐及运行保障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
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WTCL20070100009 ;
2.项目名称:933食堂委托供餐及运行保障服务;
3.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4.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5.本项目共 1个包件。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3年):1337万元;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1.933食堂委托供餐服务预算 1191万元,最高限价 1191万元;
2.933食堂运行保障预算 146万元,最高限价 146万元;
3.食材费按职工用餐情况据实结算。
三、招标项目简介:
序
号
项目
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服务内容
服务
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1
933食堂委
托供餐及运
行保障服务
项 1
933食堂委托供餐服务:为
职工用餐需求提供满足食
品安全卫生要求和营养搭
配合理的熟食和即食性食
品,负责食材采购、制作、
售卖服务;
合同签
订生效
后 3年
四川省绵
阳市游仙
区科学城
甲方指定
地点
933食堂运行保障服务:加
班餐配送服务、食堂餐厨垃
圾处理、环境卫生、四害治
理、食堂设备设施维护维修
等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项目
的食堂正常运行保障。
详细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四、投标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招标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2.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9. 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
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
10.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其他条件:
10.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1.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
5.执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0年 7月 13日至 2020年 7月 17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10-11:40,下午 14:10-17:50,在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物资
部购买招标文件。无法现场购买的,也可联系工作人员通过邮件方式购买。
联系人:陈怡洁
联系电话:0816-2485363 13778157373 电子邮箱:413804921@qq.com
5
2.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已汇款证明材料和开票
信息。
2.1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
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2已汇款证明材料:银行电汇底单复印件等。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份(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邮寄服务,邮寄费用由
投标人承担)。付款请注明“招标编号”和“物资部联系人姓名”。
付款信息如下:
户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绵阳科学城支行 2308 4151 0910 0007 095
税号:12100 00040 00087 061
地址及电话: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 64号 0816-2485688
4. 投标人必须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
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8月 3日 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
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长虹大道中段 47号(绵阳市图书馆四楼)。
十、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
邮编: 621999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816-2493702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
6
邮编:621999
联系人:陈怡洁
联系电话:0816-2485363 13778157373
电子邮箱:413804921@qq.com
2020年 7月 10日
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说明
1、本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不得有负偏离,否则
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附表内容不一致时,以本附表为准;
3、本项目不允许外资控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
然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籍人员。
1.1.2 ★采购预算 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1.1.3 ★最高限价 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1.1.4 项目名称 933食堂委托供餐及运行保障服务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 3年
1.3.2 服务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甲方指定地点
1.7
招标文件、开标、
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陈怡洁
联系电话:0816-2485363 13778157373
1.8
低于成本价不正
当竞争预防措施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
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
事项详细陈述)。
1.9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
除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
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同时为以上两种及以上企业
的,价格不重复扣除)。
8
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
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
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1.10
节能、环保及无
线局域网产品政
府采购政策、扶
持不发达地区和
少数民族地区政
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
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
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
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四章《综合评分明
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
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
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本项目不涉及)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的,按照第四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本项目不
涉及)
三、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投标人评审排名存在并列情况的,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时,优先确定不发
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投
标人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注册
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1.11.1 核心产品 ?本项目不设定;
2.3
答疑会和现场考
察 ?不组织
3.4 联合体 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3.8 ★投标保证金
1.金额: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2.交款方式: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
9
收款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开户行:工行科学城支行
银行账号:2308415109100007095
3.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
准)。
4.投标人应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银行转账凭证或电汇凭证的扫描
件(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
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注:不满足以上 1、2、3、4投标保证金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投标
处理。
3.9
★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天。
3.10.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份,副本 5份,电子文档 1份,开标一览表 1份。
4.2.1 评标委员会人数 9人。
4.3.1
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数量
3家。
4.3.2 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将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5.1.1 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5.2 合同分包 ?不允许
5.5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设定
金额:中标金额的10%。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
账户信息:待中标后采购人提供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前。
5.6
合同公告和备
案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合同将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
公告。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合同将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固定资产
投资建设管理中心备案。
7.1 投标人询问
投标人询问由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负责答复。
联系人:陈怡洁。
联系电话:0816-2485363 13778157373。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春雷街道办物资部新办公大楼。邮编:621999。
7.2 投标人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且投标人应
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受理质疑方式:书面方式
10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
内容:
2.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事实依据;
2.5必要的法律依据;
2.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
加盖公章。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
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
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
盖章,并加盖公章。
3、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质疑由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负责答
复。
4、联系人:陈仕波。
5、联系电话: 0816-2484675。
6、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春雷街道办物资部新办公大楼。
7、邮编: 621999。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
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
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7.3 投标人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816-2482753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 64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
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1 信用信息查询
截止时点: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以上网站进
行在线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使用规则:被“信用中
11
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
内)。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
釆购活动。
8.2
采购代理服务
费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中标金额为基数
按下列差额定率累进法标准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
不在报价中单列,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交或拒交。
序
号
中标金额(万元) 取费标准(服务)
1 中标金额≤100 1.50%
2 100<中标金额≤500 0.80%
3 500<中标金额≤1000 0.45%
4 1000<中标金额≤5000 0.25%
收款信息如下: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087061
地址、电话: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 64号 0816-2485688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科学城支行2308415109100007095
8.3
★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
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关联关系说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
属事业单位除外)
8.4
★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应在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对中标候
选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
询,若发现中标候选人或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外协)业务工作规范
(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
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1.3.1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费用承担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投标风险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0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
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11.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
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其中投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
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以其中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投标报价相同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非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的核
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 1.11.1条前述处
理。
1.11.2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3
1.11.3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
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
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1.11.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
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采购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及相应证明材料;
(四)评标办法;
(五)采购需求;
(六)合同主要条款;
(七)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
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
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
止时间。
2.2.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
14
采购代理机构构提出询问,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询问事项。
2.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2.3.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
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以及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2.3.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语言
3.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投标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即可)后附在相关外
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
3.1.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
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2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
单位。
3.3★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3.4★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知识产权
3.5.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侵犯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5.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5.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
15
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
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3.5.4如采用不归投标人所有的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3.6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
列部分:
3.6.1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
容:
(1)投标函;
(2)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4)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6)近两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 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7)近一年以来任意 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
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依法免征税收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材料,格式自拟;提供近一年以
来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
交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材料,格式自拟;
(8)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承诺函中
统一承诺);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
贿犯罪记录(在承诺函中统一承诺);
(10)投标人提供声明,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
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承诺函中统一承诺);
(1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2)投标人与中物院职工关联关系的说明;
(13)商务条款偏差表;
(1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承诺、文件和资料。
16
3.6.2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
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一览表”报价总价超出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3.6.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做出
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部分技术要求”所
列内容,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范性要求进行编制;
3.6.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3.7投标文件格式
3.7.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3.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8★投标保证金
3.8.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
标的一部分。
3.8.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
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
承担相应责任;②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
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3.8.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
(2) 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 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3.9★投标有效期
3.9.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
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
17
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9.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等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于投标有
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
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
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3.10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3.10.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份数。
3.10.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3.10.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3.10.4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3.10.5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3.10.6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3.10.7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图纸、报表除外),并自目录第一页开始按自然
数逐页编码。
3.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3.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
目名称。
3.11.2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单独密封。投
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3.12投标文件的递交
3.1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
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
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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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13.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3.13.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并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3.11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
改”字样。
3.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销投标
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开标、评标和中标
4.1开标
4.1.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
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4.1.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4.1.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
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
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
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疑义的,可以当场向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
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
的正常进行。
4.1.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
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1.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单
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疑义的,以中文文本
为准。
4.1.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不同意见
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的,经现场监
19
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4.1.7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
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
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以及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
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
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
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
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
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
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疑义的,可以
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说明资料,不签
字又不提出疑义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
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
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
4.2评标
4.2.1评标委员会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2.3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4.2.4评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
4.3中标
4.3.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2采购人应依法在法定时间内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确定中标人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4.3.3中标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4.3.4中标通知书
4.3.4.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3.4.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中标投标
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
通知书。
4.3.4.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3.4.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
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
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3.4.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投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
到绵阳市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领取。联系人:陈怡洁,联系电话: 0816-2485363
13778157373。
5.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5.1签订合同
5.1.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
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
进行处理。采购人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为签订采购合同,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
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5.1.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
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2★合同分包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采
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
21
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交纳的履
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法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5.4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
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
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
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5.5★履约保证金
5.5.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5.5.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
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5.6合同公告和备案
5.6.1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将采购合同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5.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
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因签订的合同不符
合法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合同
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5.6.3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
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5.6.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5.7验收程序
5.7.1合同签订后,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办法按附件 2《供餐服务考核细则》
执行;
5.7.2每季度,投标人应向采购人考核小组报告食堂运行情况;
5.7.3合同到期前,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及方式进行考核并验收;
22
5.7.4本项目将严格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验收。
5.7.5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
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继续支付采购资金。同时保留追究中
标人相关责任的权利(包括要求中标人退回采购人已支付的资金)。
★5.8结算方式
5.8.1 采购人应当向投标人支付的费用包括:委托供餐服务费、食材费、激励奖励费
用、食堂运行保障费用。其中,激励奖励费用按年度供餐服务费用的 4%提取(最多不超过
12万元),由采购人按附件 2《供餐服务考核细则》的考核结果支付。运行保障费每季度支
付一次,分 12期付完。
5.8.2供餐服务费用和采购食材费用以食堂餐费的形式结算:包括个人支付和单位支付。
(1)个人支付(次结):由职工就餐时刷卡即时结算一部分,该部分为职工自付部分。
(2)单位支付(月结):依据售卖系统按月结算食堂餐费采购人支付部分和加班餐费用;
在投标人提交了结算申请后 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投标人支付相关款项;
(3)每合同年度的最后一个月费用结算时,应分别核算出全年从餐费中收取的供餐服
务费和食材费,采购人按以下方式支付投标人相关费用:
a)当餐费总收入减去食材总支出≥年度供餐服务费,在当月应付餐费中扣减多余部分;
b)当餐费总收入减去食材总支出<年度供餐服务费,按以下 2种情况结算:
①餐费中,食材总收入与食材总支出偏差在≥-3%以内,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贴;
②餐费中,食材总收入与食材总支出偏差<-3%,则乙方承担食材偏差部分,甲方补足
余下服务费用不足部分。
食材收支偏差=(年度食材总收入-年度食材总支出)÷年度食材总支出×100%
5.8.3为采购人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就餐,费用由投标人直接收取,每月向采购人报备。
禁止收取现金。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向采购人所属职工以外的社会人员供餐。
6.投标纪律要求
6.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单位、其他投标人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单位及相关人员、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
不正当利益的;
23
(5)招标采购过程中与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
(6)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规定通知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的;
(7)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
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8)将采购合同转包的;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10)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的;
(1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12)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
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未按规定说明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4)其他违反国家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规定的行为。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1)~(10)情形的,认定为投
标或中标无效。
7.询问、质疑和投诉
7.1询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质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
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处理。
8.其他
8.1信用信息查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采购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
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关联关系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材料;
8.4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
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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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
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25
第三章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
(4)若为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两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日前 3个月内
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通过承诺函统一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提供投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12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 1个月的
纳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依法免
征税收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材料,格式自拟;
4.2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12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 1个月
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交纳证明,依
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材料,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通过承诺函统一承诺。
6、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法规、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过承诺函统一承诺。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
罪记录;
通过承诺函统一承诺。
9.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
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通过承诺函统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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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
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
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未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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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外协)业务工作规范
(试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程序(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其
他相关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
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
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2)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3)根据需要要求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
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5)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投标人;
(6)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7)向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详见“4.评标细则及标准”。
3、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
28
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
及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
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
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采购单位书面
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
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
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名称与投标投标人名称一致、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
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
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
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
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
(1)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2)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
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除外);
(3)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4)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正副本、电子文档数量不足的;
(2)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
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4)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5)技术、商务、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6)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
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7)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3.4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废标。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
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投
标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中标候选投标人应当排序。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
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
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后,应当向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
30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单位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
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
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
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
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
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单位书面反映。采购单位
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3.9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
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
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
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31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
3.9.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疑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3)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
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
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利。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
标处理。
3.10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本条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
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
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财务部。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4.1本次综合评分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加权汇总
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总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2
4.3.2综合评分明细表
项目及
权重
评审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价格
评分
(30%)
价格
有效投标
人的投标
报价
30
报价部分得分说明:
① 933食堂委托供餐及运行保障服务(20%):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
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②食堂食材采购报价得分(10%):以每项食材类别最高有效投标下浮比例
为评标基准比例,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比例)/(1-投标下浮比例)
×该项最高分值;
食材类别 说明
下浮
比例
最高
分值
备注
米面粮油
米、面、粮油、牛
奶、干杂、调味品
等
2
依据绵阳市发改委当
期发布的“绵阳城区
主副食品民生价格信
息行情”报出该类别
对应的下浮比例,中
标后供应食材采购价
格不得高于下浮比例
后的价格。
肉类
猪、牛、羊、鸡、
鸭、鱼、兔等
4
水果 水果 1
蔬菜 新鲜蔬菜 2
其他 禽蛋、辅料 1
注:
1、 为扶持小型和微型、监狱企业的发展,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
业证明资料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即:投标报价-(投标报价×6%)】,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能享受价格扣除。
商务
评分
(26%)
履约能力
投标人履
约能力
16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1个类似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有
超过800人或以上的供餐业绩,每份加3分,最高得3分。(每份业绩需提供
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同一采购人的多份业绩以一份计算。)。
2.提供以上类似业绩对应的顾客满意度评价表,评价为满意(含优秀)的
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采购人评价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同一采购人
的多份满意度评价表以一份计算。)
3.提供以上类似业绩并获得采购人的感谢信、表扬信的,每提供1份得1分,
最多得2分(提供表扬信复印件,同一采购人的多份表扬信以一份计算)。
4.提供以上类似业绩,合同内容中包含有保密条款,并与投标人签订了保
密协议书在服务期内无保密违规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
采购人对投标人无保密违规证明材料,同一采购人的多份证明以一份计
算)。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
规范性
2
有目录索引、页码无错乱、标题、编号、正文、表格等排版规范得 2 分,
每出现一个错误扣 0.5分,扣完为止。
企业资质
体系认证
证书
8
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具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4.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3
注:(1)以上证书的颁发机构必须是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
认可机构。
(2)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服务
评分
(44%)
配送能力 4分
1.拟投入本项目车辆保障:投标人具备保障食品卫生要求且具备消毒设施
的固定供餐专用车辆(四轮电动厢式车),1 辆不得分,2 辆得 2 分,3 辆
及以上得 3分,最多得 3分;
2.提供送餐盒饭配送方案及配送车辆的的运营管理措施(1分)。
注:车辆保障得分需提供:自有车辆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实车图片(含
消毒设施);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
求)、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实车图片。
团队配置 10
(1)厨师长等食堂主要负责人近 3年内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经历并获得
合格证书的人员,具备 1名得 2分,最高得 2分(培训证书需由中国烹饪
协会或食药监局组织的培训单位颁发)
(2)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担过 800人以上类似服务项目,
每担任过 1个项目(食材配送或食堂服务类项目)的项目经理得 1分,最
多得 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甲方出具的任职资料,需能体现其担任项目
经理职务;
(3)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中,每提供 1名中式烹调师一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人员得 3分,二级得 1分,最多 5分。提供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
(4)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中,具备 1名营养师得 1分,最多得 1分,提供
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
管理、实施方案
30
1.管理机构设置:投标人具备专门负责采购管理、品质督导、人力资源管
理(人员培训)、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的部门,完整的得3分,不完整的不
得分;
2.质量控制措施:食品质量控制措施、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卫生质量控制
措施(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措施等),每提供一项措
施方案或管理制度得 1分,最多得 3分;
注: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投标人组织机构构架图;
②部门职能说明材料;③质量管控制度文件。
3.实施方案:食材采购方案、食材验收与储存方案、食材出入库管理方案、
食品搭配(营养配餐)方案、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厨房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及管理方案、低值易耗品使用管理方案、保密工作方案、人员配置方案、
食品定价方案;以上方案完全合理并编制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本项目有
针对性,符合项目需求得 20分,每有一项内容非针对本项目的或内容简单
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 2分,扣完为止。
4.应急处置措施或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突发紧急情况应
急供餐预案(停水、电、气)、消防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食堂工作人员与
职工现场争执调节预案,以上内容完全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对本项目有
针对性,符合项目需求得 4分,每有一项内容非针对本项目的或不具备可
操作性或内容简单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 1分,扣完为止。
注:各项得分有小数点的,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5. 废标
5.1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4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
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自身投标无效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采
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
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 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
投标人。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撰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
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
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
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
投标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
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
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
6.2.5 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
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35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
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
为;
(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
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
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
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
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
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
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36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 933食堂委托供餐及运行保障服务(服务期限:3年):
★1.1供餐服务:为采购人最多 1200名职工三餐提供满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和营养搭
配合理的熟食和即食性食品,负责食材采购、制作、售卖服务以及食堂日常运行管理;每
年供餐服务费用的 4%(最多不超过 12万元)作为奖励激励,由采购人考核发放(详见附
件 2《供餐服务考核细则》)。
1.2运行保障:为保障食堂正常运行,投标人应做好保障工作和费用支出,包含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①加班餐配送服务:为采购人职工提供加班餐配送服务(配送距离不超过 5公里),餐
车自备,每餐应在 50分钟内完成约 350份加班餐配送;
②食堂餐厨垃圾处理、隔油池清理、四害治理等环境卫生管理;
③食堂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及管理等;
2.食材采购(年耗食材预算约 800万元);
①食材的采购金额需投标人先垫支,采购人以实际发生额按次、月与投标人结算。
②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食材采购,按食材消耗对菜谱定价,控制食品售卖总收入与食材
总消耗在一个季度内收支平衡,每月按售卖结果据实按比例向采购人结算食材费用。
3.采购人提供水、电、气、就餐大厅、后厨、售卖系统、带芯片的餐具、低值易耗品
(餐巾纸、洗涤剂、锅碗等厨房用品)和部分食堂设备设施(详见附件 1食堂设备清单及
布局图)。
4.采购人为食堂员工提供就餐,不提供住宿。
5.结算方式为次结、月结、年度综合结算(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8结算方式)。
二、服务要求
★ 1.供餐能力
1.1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的操作团队(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不低于 50人)。投标人拟
派本项目人员入职后,投标人应按规定为入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并签订劳动合同;
1.2投标人具备送餐能力,专用送餐车辆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卫生要求;
1.3突发水、电、气中断时,投标人应具备应急响应或其他供餐能力;
1.4投标人具有提供每餐不低于 1000人次的供餐服务能力。
37
1.5投标人须承诺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依法在科学城区域相关部门办理适用于本项目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餐饮服务经营所需的全部合法证照与手续。(投标人须在投标前自行
了解科学城地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手续)若投标人无法办理或超出规定时间 15天
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视为违约。
2.供餐服务具体要求
2.1投标人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用餐时间提供一日三餐,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根
据采购人需要安排供餐。
2.1.1早餐供应时间:7:30~8:50
2.1.2午餐供应时间:11:40~13:00
2.1.3晚餐供应时间:17:10~18:30
2.2提供餐食的标准及品种:
2.2.1每天按 70元/人(一日三餐)标准供餐,其中早餐 14元,中餐 28元,晚餐 28
元。职工根据喜好和需求选餐结算,不一定足额消费;
2.2.2投标人应根据消费群体特点提供营养配餐,为采购人提供熟食和适量的随餐即
食性食品,提前公布每周菜谱,每周主菜菜品更新不少于 30%,职工根据喜好选择品种,
具体要求如下:
2.2.3早餐:提供稀饭、馒头、包子、油条、面包、蛋糕、米粉、面条、各类小菜、
水果拼盘等,每餐至少 10个品种;
2.2.4午餐:至少提供四荤两素、米饭、汤、馒头、牛奶、酸奶、水果及其它,每餐
至少 12个品种;
2.2.5晚餐:至少提供三荤两素、面条、饺子、米饭、稀饭、包子、馒头、面包、蛋
糕、卤菜、水果拼盘等,每餐至少 14个品种。
2.3供餐点
2.3.1投标人只能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供餐(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甲方指定地
点);
2.3.2投标人应为采购人职工提供中午和晚上加班餐,配送能力应确保在食堂开餐前
后 50分钟内完成,加班餐订餐约 350份,配送地点约 25个(配送地点距离主餐区距离不
超过 5公里);
2.3.3特殊情况用餐,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
2.4食品定价与售卖
38
2.4.1投标人按照每种菜品实际消费原材料和人工成本确定价格(菜谱价格),经采购
人确认后按定价向职工出售;
2.4.2投标人提供食堂售卖服务。
3.食材采购服务
3.1食材采购
3.1.1 投标人应建立食材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在保证食材品质的前提下,采购价格不
高于当期“绵阳城区主副食品民生价格信息行情”的最高价格(目录外食材,由甲乙双方
组建询价小组确定价格)的投标下浮比例,并按照制度选择合格食材供应商,报采购人备
案和公示;
3.1.2 投标人按就餐人数制定菜谱计划并组织实施食材采购;
3.1.3 投标人负责食材验收并按规定索要相关证明文件(合格证、检疫证明),公示存
档;
★3.1.4因消费扶贫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采购指定的品牌产品;
3.2 食材出入库管理
3.2.1 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建立并实施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按月
盘存和据实结算。
3.2.2投标人每周公示食堂主要食材供应商资质清单、原材料采购价格、供货渠道、
检验检疫、安全卫生情况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信息,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及时回应和处理
职工关切。
3.2.3投标人应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安排的代表驻点对食堂运行、食材采购和出入库管
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
3.3食材采购质量
3.3.1投标人食材供货渠道必须经过采购人考察认可;
3.3.2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个月内向采购人备案所有食材供应商资料;
3.3.3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建立食材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食材品质;
3.3.4投标人应及时将菜谱(含售价)、食材采购价等推送至采购人提供的微信公众号,
接受采购人全面监督;
3.3.5投标人应建立食材库房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确保储存、使用过程受控。
3.3.6投标人应接受采购人对食材采购、食品定价等全面监督检查,不得采购或使用
腐烂变质或质量不达标的原材料。
39
3.3.7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A)若发现食材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扣减当月结算金额,违规金额低于 100元的,
每项扣减当月结算金额 1000元;累计违规金额达到 5000元,扣减当月结算金额的 5%。食
材不符合要求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食材供应商不在投标人已给采购人备案的合格名录中
(2)实物与食材出入库记录不一致
(3)食材超过保质期
B)若发现食材实际采购价格高于投标下浮比例,按食材采购金额的 3倍扣减当期结算
金额。
4.食堂设备设施
4.1经投标人论证,需要新增节能、环保、安全措施、提高供餐能力等方面的设备设施,
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由采购人负责采购,投标人落实应用并做好日常运维;
4.2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做好食堂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食堂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日
常维护维修由投标人负责;
4.3投标人不得擅自拆除或变更食堂设备设施用途;
4.4 采购人提供已有的食堂后厨、就餐大厅等场所和相关配套设备设施(详见附件 1食
堂布局图和设备设施清单)。
5.环境卫生与明厨亮灶
5.1 环境卫生
5.1.1 投标人负责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做到卫生整洁,环境良好;
5.1.2 投标人每天对后厨、餐厅、室外就餐桌椅进行消毒;至少每周 1 次四害治理;
5.1.3 投标人负责按环保要求每天清运餐厨垃圾,每两周清理一次隔油池。
5.2明厨亮灶
5.2.1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实现明厨亮灶管理;
5.2.2明厨亮灶相关建设由采购人负责。
三、商务要求
★6.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 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每年对投标人
40
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退还部分履约保证金(第一年:30%、第二年:30%、第
三年:40%)。因投标人原因,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投标人不能及时支付相应款项,采购人可
从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支付相关费用:
(1)由于投标人原因发生食品安全、意外伤害、火灾等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伤害赔偿;
(2)被市政监督管理部门或上级管理部门处以罚款;
(3)依法追究食材采购过程中不正当交易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4)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应付相关损失或罚款时,投标人应按事故认定责任补齐相关费
用;
(5)因投标人原因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6)因上述原因如果需继续执行合同,投标人应 1个月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7)合同到期时,不能正常工作的厨房设备、设施应按净值赔偿;
★7.试用期满意度测评
7.1试用期(签订合同后三个月)满意度测评低于 70%,采购人有权利解除合同并扣除
全部履约保证金。
★8.食品定价与售卖要求
8.1食品定价原则:按食材成本消耗和售卖价格平衡原则实施定价。
8.2菜谱价按下列公式确定:
菜谱价=食材成本(含损耗)+供餐服务成本分摊(人工成本)
≈(1.3~1.5)实际食材成本
8.3投标人在食品制作时应按供餐数量计算主菜、配菜总重,称量后入锅,并做好相
关记录;
8.4菜谱价每半年确认一次,按近期内食材采购价格确定;
8.5所有食品均应履行价格确认程序后方可进行售卖;
8.6职工自选食品,据实结算,结算时禁止使用现金;
8.7投标人应减少浪费,合理定价,控制食材收支平衡,每合同年度内食材总收入与
食材总支出偏差应控制在±3%以内。
食材收支偏差=(年度食材总收入-年度食材总支出)÷年度食材总支出×100%
9.安全要求
41
★9.1食品安全
9.1.1禁止直接采购散装干杂类食品,使用过程中贮存散装食品时应在贮存醒目位置
标明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9.1.2投标人对采购食材的验收、加工、储存、留样等需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要求;
9.1.3投标人应按规定对添加剂进行严格管理,除非食品制作需要不得随意使用食品
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进货时应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9.1.4库房不得出现食材腐烂、变质、过期等情况;蔬菜农残指标达到国家相关行业
标准;
9.1.5投标人不得采购半成品(如肉丝)或已加工好的熟食(如卤菜);
9.1.6禁止向职工提供剩菜剩饭或隔夜食品;
9.1.7投标人应按《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记录至少保
存 1年。
9.2人员卫生管理要求
9.2.1投标人工作人员应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禁止有职业禁忌人员入职,持有
效健康证方能上岗;
9.2.2投标人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明确个人卫生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9.3安全生产要求
9.3.1投标人负责职工食堂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遵守相关安全制度和安全规程,
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确保人员及
设备设施安全;
9.3.2投标人应开展食堂安全危害辨识,制定安全防控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消防、
环保隐患排查,有针对性的建立相关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演练;
9.3.3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相关部门安全监督检查。
10.保密要求
10.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建立保密方案,落实各类人员相关保密责任;
10.2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要求和采购人的保密规定及要求,履行相关保密义务;
10.3投标人的全体工作人员不得有犯罪记录,由公安局出具证明;
10.4投标人全体工作人员应在采购人指定的业务区域活动。进入红区送餐人员必须按
要求办理出入证;
42
10.5投标人工作人员在采购人所区内活动,必须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密方面的规章制度;
10.6投标人工作人员违反采购人保密规定,一经发现应按采购人相关制度给予处罚,
如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廉洁纪律要求
11.1投标人在食材采购时,不得吃回扣、虚高食材价格或采购食材以次充好,严禁投
标人与供货商串通违规交易,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按违规金额处以 5~10倍罚款,从履约保
证金扣除;情节严重者,采购人将诉诸法律;
11.2投标人应确保结算数据真实、有效,并经采购人管理代表确认后方可提交结算;
11.3投标人应确保出入库管理有效,数据真实。
12合同终止条款和其它处罚
12.1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2.2投标人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从业资格,合同自然解除;
12.3投标人的食品安全、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被取消的,采购人有权解
除合同;
1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意外伤害、火灾事故等给采购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的,采购人可直接解除合同;
12.5投标人在食堂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问题,给采购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
失或毁损采购人形象,采购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解除合同或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整改措施;
12.6投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遵守约定,经采购人三次及以上警告仍不整改落实,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2.7采购人按季度组织对投标人服务进行考核和满意度调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满
意度连续两次低于 60%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2.8投标人与采购人职工相互串通,有虚假刷卡、积累消费、换领实物、套取现金等
损害采购人利益情形的属严重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清退违规款项并按违规金额 10倍支付违
约金,并按院采购管理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2.9投标人工作人员如出现严重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投标人须及时对违反规定的工
作人员进行更换。
13.合同签订后需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43
13.1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采购人提供食材供应商选择评比资料,向采购
人备案食材供应商资料;
13.2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采购人提供全面的食堂运行管理制度和相关管
理规定;
13.3投标人应每一合同年度向采购人提交年度自查(总结)报告,报告包含且不限于
食堂运行数据、质量、安全、保密管理,食品质量提升举措,食堂改善思路等。
14.其它
14.1 投标人有权对采购人食堂管理提出建议。
如因采购人原因造成损失或后果的,投标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14.2由于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完成后续交接
工作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
14.3如投标人拒不配合采购人完成后续交接工作,采购人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44
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文本密级: 公开合同编号: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合同书
项 目 名 称 : 933食堂委托供餐服务
甲 方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乙 方 :
乙 方 负 责 人 :
联 系 电 话 :
签 订 日 期 : 2020 年 X 月 X 日
签 订 地 点: 绵阳市科学城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二○二○年 X月
45
填写说明
一、 本合同书是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监制的示范文本,结合所实际情况,
作为所属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的建议格式文本使用。
二、 对于合同有关条款,签约双方需约定更多内容,可另行附页。
三、 本合同中所列的各条款必须详细填写。
四、 付款方为甲方,收款方为乙方。
五、 正式合同文本双面印制,加盖骑缝章。
46
甲
方
单位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化工材料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人
详细地址 四川绵阳市游仙区 邮政编码 621999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816-2493702
开户银行 四川省绵阳市工行科学城支行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开户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化工材料研究所
帐号 2308415109024902490
纳税人识别号 121000004000085972
乙
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人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开户名称
帐号
纳税人识别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
乙双方就“933食堂委托供餐服务”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47
一、 合同文件
下述文件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
2、采购文件及乙方的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各文件解释顺序为:合同补充协议、合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二、服务内容及工作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
1.933食堂委托供餐服务
三、服务期限
合同履行周期:3年,合同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主要管理节点
每季度考核 1次(每季度次月 10日内完成本次考核,节假日顺延)。
五、合同验收方式
根据考核表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2《供餐服务考核细则》)按季度对本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六、合同金额、支付条件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
(1)本合同 3年供餐服务总费用 xxx元,按年度供餐服务费用的 4%(最多 12万元)提
取提取激励奖励用于考核发放,提取激励奖励后,每年度应支付服务费 xxx 元,按第 2 条进
行支付;
(2)食材费用按实际售卖据实结算,按第 2条进行支付。
2.供餐服务费用和采购的食材经费以食堂餐费的形式结算:包括个人支付和单位支付。
(1)个人支付(次结):由职工就餐时刷卡即时结算一部分,该部分为职工自付部分。
(2)甲方单位支付(月结):依据售卖系统按月结算食堂餐费采购人支付部分、加班餐
和食堂员工餐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一般在乙方提交了结算申请后 10个工作日内
完成,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
(3)每合同年度的最后一个月费用结算时,应分别核算出全年从餐费中收取的供餐服务
费和食材费总和,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a)当餐费总收入减去食材总支出≥年度供餐服务费,在当月应付餐费中扣减多余部分;
b)当餐费总收入减去食材总支出<年度供餐服务费,按以下 2种情况结算:
①餐费中,食材总收入与食材总支出偏差在±3%以内,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贴;
48
②餐费中,食材总收入与食材总支出偏差<-3%,则乙方承担食材偏差部分,甲方补足余
下服务费用不足部分。
3.为甲方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就餐,费用由乙方直接收取,每月向甲方报备。禁止收取现
金。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向甲方所属职工以外的社会人员供餐。
上述费用的支付前提为乙方提前 1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乙方提供与结算金额
等额的合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涉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保密、安全等相关规定的告知;
2.按进度参与各种活动;
3.对服务过程实施质量跟踪、检查和考核;
4.组织项目验收;
5.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6.实施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7.连续 2次季度考核均低于 60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保留向
乙方索赔的权利。
8.严格遵守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的事项。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
2. 按照合同约定配合甲方完成各种活动;
3. 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并提交完整验收材料;
4. 按照合同进度向乙方提出付款申请,提供等额合规发票;
5.严格遵守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的事项。
6.由乙方自行安排为甲方服务的工作人员;安全保障、劳动防护、所需的劳动工具、器材,
均由乙方自行配置。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保密、安全、质量及廉政条款
1.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有关的保密、安全、质量及廉政要求;
2. 乙方作为保密、安全、质量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保密、安全、质量负责;
3.乙方及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把甲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的所有甲方相关信
息提供给第三方,乙方也不得将报告成果用于宣传;
4. 如有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低
于 500元/次的违约金;
49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保密、安全、质量事件,乙方向甲方支付不低于 20000元/次的违约金。
若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实际损失。
6.如果乙方原因造成泄密或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合同总款 30%的违约金,
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本项目(乙方所承担的任务的密级)密级为:公开,合同文本密级为:公开,应严格遵守
国家及我院相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
十、风险责任的承担以及争议的解决方法
1. 乙方无正当原因未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合同款,同时乙方应退还已支付的合同
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责任方应向对方赔偿经济
损失;
3. 若合同的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泥石流、禁令和政府行
为及其它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情况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正常执行合同,则合同应顺延执行或终
止。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一月内通过权威部
门开具不可抗力的证明;
4. 甲乙双方协商沟通后同意解除本次委托的,本合同解除;
5. 凡本合同之外未明确的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 因本合同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有关条款执行,直至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附件与合同生效
1.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甲方在中物院
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备案后生效。
2.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由甲方在中物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
心备案。
3.甲、乙双方签字的“附件”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4.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出现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任何一方变更合同约定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前 5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
将书面函件按合同约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无论对方是否收到,从发出之日起第三日
即视为送达,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及损失由未按时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
5.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后,双方在不违背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
50
附件:服务内容及工作标准和要求
1.供餐能力
1.1乙方具有一定规模的操作团队,派驻本项目工作人员不低于 50人(以投标人响应
的内容为准)。乙方派驻本项目人员入职后,应按规定为入职人员购买相应社会保险;
1.2具备送餐能力,专用送餐车辆 X辆,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卫生要求;
1.3突发水、电、气中断时,乙方应具备应急响应或其他供餐能力;
1.4提供每餐不低于 1000人次的供餐服务;
1.5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依法在科学城区域相关部门办理适用于本项目的《食品
经营许可证》等餐饮服务经营所需的全部合法证照与手续。(乙方须自行了解科学城地区办
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手续)若乙方无法办理或超出规定时间 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且不视为违约。
2.供餐服务具体要求
2.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用餐时间提供一日三餐,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采
购人需要安排供餐。
2.1.1早餐供应时间:7:30~8:50
2.1.2午餐供应时间:11:40~13:00
2.1.3晚餐供应时间:17:10~18:30
2.2提供餐食的标准及品种:
2.2.1每天按 70元/人(一日三餐)标准供餐,其中早餐 14元,中餐 28元,晚餐 28
元。职工根据喜好和需求选餐结算,不一定足额消费;
2.2.2乙方应根据消费群体特点提供营养配餐,为甲方提供熟食和适量的随餐即食性
食品,提前公布每周菜谱,每周主菜菜品更新不少于 30%,职工根据喜好选择品种,具体
要求如下:
2.2.3早餐:提供稀饭、馒头、包子、油条、面包、蛋糕、米粉、面条、各类小菜、
水果拼盘等每餐至少 10个品种;
2.2.4午餐:至少提供四荤两素、米饭、汤、馒头、牛奶、酸奶、水果及其它;每餐
至少 12个品种;
2.2.5晚餐:至少提供三荤两素、面条、饺子、米饭、稀饭、包子、馒头、面包、蛋
备忘录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管理机关(固管中心)备案壹份。
51
糕、卤菜等,水果拼盘,每餐至少 14个品种。
2.3供餐点
2.3.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供餐(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甲方指定地点);
2.3.2乙方应为甲方职工提供中午和晚上加班餐,配送能力应确保在食堂开餐前后 50
分钟内完成,加班餐订餐约 350份,配送地点约 25个(配送地点距离主餐区距离不超过
5KM);
2.3.3特殊情况用餐,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
2.4食品定价与售卖
2.4.1乙方按照每种菜品实际消费原材料和人工成本确定价格(菜谱价格),经甲方确
认后按定价向职工出售;
2.4.2乙方提供食堂售卖服务。
3.食材采购服务
3.1食材采购
3.1.1 乙方应建立食材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在保证食材品质的前提下,采购价格不高
于当期“绵阳城区主副食品民生价格信息行情”最高价格(目录外食材,由甲乙双方组建
询价小组确定价格)的投标下浮比例,并按照制度选择合格食材供应商,报甲方备案和公
示;
3.1.2 乙方按就餐人数制定菜谱计划并组织实施食材采购;
3.1.3 乙方负责食材验收并按规定索要相关证明文件(合格证、检疫证明),公示存档;
3.1.4 因消费扶贫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购指定的品牌产品;
3.2 食材出入库管理
3.2.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并实施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按月盘存
和据实结算。
3.2.2乙方每周公示食堂主要食材供应商资质清单、原材料采购价格、供货渠道、检
验检疫、安全卫生情况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信息,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及时回应和处理职
工关切。
3.2.3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安排的代表驻点对食堂运行、食材采购和出入库管理等
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
3.3食材采购质量
3.3.1乙方食材供货渠道必须经过甲方考察认可;
52
3.3.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1个月内向甲方备案所有食材供应商资料;
3.3.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食材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食材品质;
3.3.4乙方应及时将菜谱(含售价)、食材采购价等推送至甲方提供的微信公众号,接
受甲方全面监督;
3.3.5乙方应建立食材库房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确保储存、使用过程受控。
3.3.6乙方应接受甲方对食材采购、食品定价等全面监督检查,不得采购或使用腐烂
变质或质量不达标的原材料。
3.3.7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A)若发现食材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扣减当月结算金额,违规金额低于 100元的,每
项扣减当月结算金额 1000元;累计违规金额达到 5000元,扣减当月结算金额的 5%。食材
不符合要求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食材供应商不在乙方已给甲方备案的合格名录中
(2)实物与食材出入库记录不一致
(3)食材超过保质期
B)若发现食材实际采购价格高于投标下浮比例,按食材采购金额的 3倍扣减当期结算
金额。
4.食品定价与售卖要求
4.1食品定价原则:按食材成本消耗和售卖价格平衡原则实施定价。
4.2菜谱价按下列公式确定:
菜谱价=食材成本(含损耗)+供餐服务成本分摊(人工成本)
≈(1.3~1.5)实际食材成本
4.3乙方在食品制作时应按供餐数量计算主菜、配菜总重,称量后入锅,并做好相关
记录;
4.4菜谱价每半年确认一次,按近期内食材采购价格确定;
4.5所有食品均应履行价格确认程序后方可进行售卖;
4.6职工自选食品,据实结算,结算时禁止使用现金;
4.7乙方应减少浪费,合理定价,控制食材收支平衡,每合同年度内食材总收入与食
材总支出偏差应控制在±3%以内。
食材收支偏差=(年度食材总收入-年度食材总支出)÷年度食材总支出×100%
53
合同文本密级: 公开合同编号: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合同书
项 目 名 称 : 933食堂运行保障服务
甲 方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乙 方 :
乙 方 负 责 人 :
联 系 电 话 :
签 订 日 期 : 2020 年 X 月 X 日
签订地点:绵阳市科学城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二○二○年 X月
54
填写说明
一、 本合同书是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监制的示范文本,结合所实际情况,
作为所属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的建议格式文本使用。
二、 对于合同有关条款,签约双方需约定更多内容,可另行附页。
三、 本合同中所列的各条款必须详细填写。
四、 付款方为甲方,收款方为乙方。
五、 正式合同文本双面印制,加盖骑缝章。
55
甲
方
单位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化工材料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人
详细地址 四川绵阳市游仙区 邮政编码 621999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816-2493702
开户银行 四川省绵阳市工行科学城支行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开户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化工材料研究所
帐号 2308415109024902490
纳税人识别号 121000004000085972
乙
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人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开户名称
帐号
纳税人识别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
乙双方就“933食堂运行保障服务”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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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文件
下述文件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
2、采购文件及乙方的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各文件解释顺序为:合同补充协议、合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二、服务内容及工作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
1. 933食堂运行保障;
三、服务期限
合同履行周期:3年,合同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主要管理节点
每半年由甲方组织考核 1次。
五、合同验收方式
合同到期后,甲方组织验收,对管理或使用不善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按净值
赔偿,在应付款项中扣减。
六、合同金额、支付条件及支付方式
1. 933食堂运行保障 XXX元;
2.支付条件:乙方在通过甲方考核后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 10个工作日
完成付款, 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支付前提为乙方提供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合规发票,否则,
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分 12期付完。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涉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保密、安全等相关规定的告知;
2.按进度参与各种活动;
3.对服务过程实施质量跟踪、检查和考核;
4.组织项目验收;
5.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6.实施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7.若委托供餐服务合同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终止或解除。
8.严格遵守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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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
2. 按照合同约定配合甲方完成各种活动;
3. 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并提交完整验收材料;
4. 按照合同进度向乙方提出付款申请,提供等额合规发票;
5.严格遵守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的事项。
6.由乙方自行安排为甲方服务的工作人员;安全保障、劳动防护、所需的劳动工具、器材,
均由乙方自行配置。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保密、安全、质量及廉政条款
1.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有关的保密、安全、质量及廉政要求;
2. 乙方作为保密、安全、质量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保密、安全、质量负责;
3.乙方及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把甲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的所有甲方相关信
息提供给第三方,乙方也不得将报告成果用于宣传;
4. 如有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低
于 500元/次的违约金;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保密、安全、质量事件,乙方向甲方支付不低于 20000元/次的违约金。
若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实际损失。
6.如果乙方原因造成泄密或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乙方应按甲方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处罚,
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本项目(乙方所承担的任务的密级)密级为:公开,合同文本密级为:公开,应严格遵守
国家及我院相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
十、风险责任的承担以及争议的解决方法
1. 乙方无正当原因未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合同款,同时乙方应退还已支付的合同
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责任方应向对方赔偿经济
损失;
3. 若合同的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泥石流、禁令和政府行
为及其它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情况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正常执行合同,则合同应顺延执行或终
止。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一月内通过权威部
门开具不可抗力的证明;
4.甲乙双方协商沟通后同意解除本次委托的,本合同解除;
5. 凡本合同之外未明确的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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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服务内容及工作标准和要求
1.食堂设备设施
1.1经乙方论证,需要新增节能、环保、安全措施、提高供餐能力等方面的设备设施,
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负责采购,乙方落实应用并做好日常运维;
1.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食堂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食堂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日常维
修由乙方负责;
1.3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变更食堂设备设施用途;
1.4 甲方提供已有的食堂后厨、就餐大厅等场所和相关配套设备设施(详见附件 1食堂
布局图和设备设施清单)。
2.环境卫生与明厨亮灶
2.1 环境卫生
2.1.1 乙方负责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做到卫生整洁,环境良好;
2.1.2 乙方每天对后厨、餐厅、室外就餐桌椅进行消毒;至少每周 1 次四害治理;
2.1.3 乙方负责按环保要求每天清运餐厨垃圾,每两周清理一次隔油池。
6. 因本合同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有关条款执行,直至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附件与合同生效
1.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甲方在中物院
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备案后生效。
2.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由甲方在中物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
心备案。
3.甲、乙双方签字的“附件”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4.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出现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任何一方变更合同约定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前 5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
将书面函件按合同约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无论对方是否收到,从发出之日起第三日
即视为送达,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及损失由未按时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
5.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后,双方在不违背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
备忘录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管理机关(固管中心)备案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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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明厨亮灶
2.2.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实现明厨亮灶管理;
2.2.2明厨亮灶相关建设由甲方负责。
3.安全要求
3.1食品安全
3.1.1禁止直接采购散装干杂类食品,使用过程中贮存散装食品时应在贮存醒目位置
标明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3.1.2乙方对采购食材的验收、加工、储存、留样等需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要求;
3.1.3乙方应按规定对添加剂进行严格管理,除非食品制作需要不得随意使用食材添
加剂;食品添加剂进货时应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3.1.4乙方定期公示食堂主要食材供应商资质清单、原材料采购价格、供货渠道、检
验检疫、安全卫生情况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信息,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及时回应和处理职
工关切。
3.1.5库房食材不得出现腐烂、变质、过期等情况;蔬菜农残指标达到国家相关行业
标准;
3.1.6乙方不得采购半成品(如肉丝)或已加工好的熟食(如卤菜);
3.1.7禁止向职工提供剩菜剩饭或隔夜食品;
3.1.8乙方应按《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记录至少保存 1
年。
3.2人员卫生管理要求
3.2.1乙方工作人员应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禁止有职业禁忌人员入职,持有效
健康证方能上岗;
3.2.2乙方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明确个人卫生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3.3安全生产要求
3.3.1乙方负责职工食堂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遵守相关安全制度和安全规程,对
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确保人员及设
备设施安全;
3.3.2乙方应开展食堂安全危害辨识,制定安全防控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消防、环
保隐患排查,有针对性的建立相关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演练;
3.3.3严格遵守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相关部门安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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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密要求
4.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建立保密方案,落实各类人员相关保密责任;
4.2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要求和甲方的保密规定及要求,履行相关保密义务;
4.3乙方的全体工作人员不得有犯罪记录,由公安局出具证明;
4.4乙方全体工作人员应在甲方指定的业务区域活动。进入红区送餐人员必须按要求
办理出入证;
4.5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所区内活动,必须遵守甲方关于保密方面的规章制度;
4.6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甲方保密规定,一经发现应按甲方规定给予处理。
5.廉洁纪律要求
5.1乙方在食材采购时,不得吃回扣、虚高食材价格或采购食材以次充好,严禁乙方
与食材供货商串通违规交易,一经发现,甲方将按违规金额处以 5~10倍罚款,从履约保证
金扣除;情节严重者,甲方将诉诸法律;
5.2乙方应确保结算数据真实、有效,并经甲方管理代表确认后方可提交结算;
5.3乙方应确保出入库管理有效,数据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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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食堂布局图及配套设备设施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压面机 台 1 42 单炒单吊炒炉 台 1
2 搅拌机 台 1 43 单头吊汤炉 台 1
3 和面机 台 1 44 双门不锈钢热风消毒柜 台 2
4 双缸双筛炸炉 台 1 45 笼胆式风柜 台 1
5 电烤箱 台 1 46 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 台 1
6 发酵箱 台 1 47 全自动饺子机 台 1
7 电饼铛 台 2 48 三层九盘电烤箱 台 1
8 馒头机 台 1 49 摇摆汤锅 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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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9 自动洗菜机 台 1 50 封口机 台 1
10 土豆脱皮机 台 1 51 压面机 台 1
11 多功能切菜机 台 1 52 全自动包子机 台 1
12 绞切肉机 台 1 53 不锈钢全自动醒发箱 台 1
13 食品留样柜 台 1 54 多功能切肉机 台 1
14
全自动单头大锅
灶
台 4 55 单磁单头煲汤炉 台 1
15 电磁单头大锅灶 台 1 56
双门电蒸柜
台
2
16
全自动双炒双吊
灶
台 1 57 台
17 四头煲仔炉 台 1 58
单头电磁吊汤炉
台
2
18 万能蒸柜 台 1 59 台
19 双门蒸饭柜 台 2 60
全自动节能型双头双尾
炒灶
台
2
20 不锈钢淘米机 台 1 61 台
21 豆浆机 台 1 62 制冰机 台 1
22 双门消毒柜 台 2 63 搅拌机 台 1
23 热水器 台 1 64 多动双速和面机 台 1
24 单头电磁吊汤炉 台 2 65 多功能切菜机 台 1
25 保温售卖柜 台 4 66 油烟净化一体机 套 1
26
售饭台带移动推
车
台 4 67 低噪音抽风柜 台 1
27 单头蒸炉 台 1 68 电子油烟净化器 台 1
28 电平扒炉连座柜 台 1 69 厨房自动灭火装置 套 1
29 刀削面机 台 1 70 电磁单头吊汤炉 台 1
30 单头煮面炉 台 1 71 结算台 台 3
31
单头煮粉/冒菜
炉
台 1 72 结算台迷你型 台 2
32 四门冷藏柜 台 7 73 充值机 台 2
33 四门冷冻柜 台 4 74 服务器 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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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34 冷藏工作台 台 5 75 台式电脑 台 2
35 厨房灭火系统 套 2 76 打印机 台 2
36 排油烟系统 套 1 77 人脸结算摄像机 台 4
37 送新风系统 套 1 78 冷库系统 套 2
38 绞切肉机 台 1 79 电视机 台 9
39 四门高身雪柜 台 2 80 音响 套 1
40 双门燃气蒸饭柜 台 1 81 洗碗机 台 1
41 双头大锅灶 台 1 82 冷藏、冷冻库 平米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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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供餐服务考核细则
1.目的:为了监督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安全卫生健康食品,并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
定,制定本考核细则。
2.适用范围本细则是采购人对投标人委托供餐服务监督检查依据,也是投标人作为食
堂日常运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3.考核方法
3.1每个季度(合同年度每 3个月为 1个季度)对投标人进行 1次考核,考核得分由考
核期内顾客投诉扣分、日常运行管理加分,季度综合检查考核和季度满意度调查结果三部
分得分组成。
3.1.1顾客投诉扣分、日常运行管理加分:按第 4条相关考核评分内容进行日常监督管
理,依据相关条款进行扣分、加分,在一个考核期内进行累计。该部分在季度考核中权重
为 0.1。按以下方式进行:
a)采购人代表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经投标人现场负责人确认后对应考核评分内
容扣分;
b)职工就餐过程中发现问题或投诉经查实后对应考核评分内容扣分;
c)加分项目应由采购人所属相关受餐人提出,经确认后按对应考核评分内容加分。
3.1.2 季度综合检查考核:按第 4 条相关考核评分内容进行考核,按 4 大类分别考核,
每类别单独积分,每类别最低得分为零分。季度综合检查考核分值在季度绩效考核中权重
为 0.4。季度综合检查考核按以下方式组成:
a)每个季度的末月下旬,采购人代表组成季度综合检查考核小组;
b)投标人应就当季度食堂运行管理情况、食堂运行基本数据、食品安全管控和食品质
量持续改进情况、日常监督检查问题整改等情况向考核小组汇报并解答小组提出的相关问
题;
c)考核小组现场检查;
d)考核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所得的平均分作为季度综合
检查考核得分。
3.1. 3满意度测评
a)每季度组织 1次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在季度综合考核中权重为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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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测评对象为全所职工和外包人员,每季度参与测评人员不得少于 300 人;
c) 满意度测评内容包括:1.食品质量(权重 0.5)2.服务质量(权重 0.4);3.环境卫生
(权重 0.1);测评内容具体要素由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 1个月内协商确定;
d)满意评判标准:按参与者给定的分数和权重计算得分,分值≥90分为非常满意;分
值在 75~89 分为基本满意;分值在 60~74 分不满意;分值低于 60 分,则为非常不
满意。
e) 满意度为给出满意和基本满意人数占总参与人数的百分比。
3.2 季度考核分值 S 由日常监督考核分值 M、季度综合检查考核分值 N 和季度满意度
测评结果 T确定,计算公式为
S=M×0.1+N×0.4+T×100×0.5
其中,满意度 T大于 90%,按满分 50分计入,满意度低于 60%,按 0分计入。
4.考核评分内容
4.1食品卫生与安全 40分
4.1.1基本制度 20分
4.1.1.1 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及环境卫生管理
制度、食材采购管理制度、食品机械设施安全操作规程、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制度、食品
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火灾应急处置方案、食堂隐患排查制度、员工保密教育与管理、顾客
投诉处理程序等,每缺 1 项扣 2分,要求整改为按时整改扣 5分/项;
4.1.1.2未按制度执行,每发现 1处扣 1分
4.1.1.3为提高食堂质量,通过建立制度并落实到位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购人确认,
每项加 1分;
4.1.2食品安全管理 20 分
4.1.2.1送餐过程无食品卫生安全措施的,每发现 1次扣 2分;
4.1.2.2食品中出现异物,每查实 1次,扣 1分;
4.1.2.3 操作人员、服务人员着装、操作不满足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规定的,每发现 1 起
扣 1分;
4.1.2.4餐具未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记录的,每发现 1次扣 1分;
4.1.2.5未按要求对食品进行留样管理的,每发现 1次扣 1分;
4.1.2.6 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食品加工、存储场所的食品卫生进行每月不定期抽查,投
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配合的,每发生 1次扣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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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7投标人在采购人厂区内工作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的,每 1人次扣 5分;
4.1.2.8食材验收把关不严,经采购人检查发现有过期、霉变等现象的,一次扣 3分;
4.1.3.环境卫生
4.1.3.1食品加工、存储、配送场所发现蚊蝇现象的,每发现 1起扣 1 分;
4.1.3.2餐厨废弃物处理不及时,经采购人检查,每发现 1次扣 1分;
4.1.3.3投标人违反环保相关规定,每发现 1次,扣 2分;
4.2供餐质量 30分
4.2.1不按食品定价程序和要求进行食品售卖,扣 5分
4.2.2因非不可抗力,投标人未按时供餐的,每一次扣 1分,
4.2.3采购人提出书面整改要求或建议,投标人无正当理由 3个供餐日无响应或落实不
到位的,每发生一次扣 5 分;
4.2.4对于供餐数量不足,预案不能落实的,每发生 1次扣 1分;
4.2.5投标人未按要求提前向采购人报备一周食谱的,每发生 1次扣 1 分;
4.2.6投标人主动采取措施提高供餐速度,经采购人确认每项加 2分;
4.2.7鼓励投标人加强食品更新,新菜被采购人接受,每个新菜加 1分;
4.2.8 食材偏差纳入最后一季度考核,偏差在±3%以外的扣 5 分,偏差在±3%以内的
加 5分;
4.2.9采购人每季度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低于 60%,投标人应限期组织专项整
改,整改后仍低于 60%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3安保及综合管理 20分
4.3.1 投标人人员未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每发现 1 次扣 1 分,触犯红线扣 5
分;
4.3.2投标人人员车辆未按采购人要求停放的,每发现 1次扣 1分;
4.3.3投标人人员擅自打听采购人业务活动,每发现 1次扣 5分;
4.3.4投标人人员未经许可出现在办公楼、生产区等区域,每发现 1次扣 3分;
4.3.5 投标人人员在所区内拍照、在公共网络传输采购人相关信息的,每发现 1 次扣 3
分
4.3.6投标人人员在采购人厂区肇事的,每 1 人次扣 1分;发生打架斗殴的,每 1人次
扣 2分;
4.3.7投标人未能提供合同约定相关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证据的,每 1项制度扣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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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投标人在采购人现场违规作业或用电,每发现 1次扣 1分;
4.4员工管理 10分
4.4.1投标人无人员岗位职责、分工的,扣 3 分;
4.4.2投标人在采购人厂区人员变动未提前至少 1个工作日书面向采购人报备的,每发
现 1人次扣 1分;
4.4.3投标人在供餐现场未指定负责人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每发现 1次扣 1分;
4.4.4随意更换送餐车辆、未经采购人认可每变动一次扣 3分;
4.4.5投入本项目从业人员低于投标方案的,每天少 1人扣 2分;
4.4.6主要管理人员及厨师资质、从业经验低于双方约定的,扣 2分;经提出未进行整
改的,扣 2分;
5.考核结果应用
5.1涉及合同解除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5.2合同签订后第一季度(试用期)满意度测评低于 70%,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
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当季供餐费结算按 5.3计算;
5.3每个合同年度内每 3个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激励奖励考核发放依据,规
则如下:
a)考核分值低于 70 分,无绩效奖励;
b)考核分值高于 70 分,按以下三个等级发放奖励:
①中:考核分值在(70,80],奖励 10000元;
②良:考核分值在[81,90],奖励 20000元;
③优:考核分值>90,奖励 25000元;
c)每合同年度奖励,按以下规则执行
①按优的个数进行奖励,其中 3个中折算 1个优,2个良折算 1个优
②年度激励=(本年度激励总额-100000)×优的个数÷4
5.4 如投标人得分低于 60 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拒付当月合同款项。因
合同解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
的,采购人可以向投标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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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包括编排顺序),除格式中明确将改格式作为实质性
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因投标人使用其他格式文件导致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本章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
当注明。
69
招标编号:
(注明正本或副本)
XX采购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0年 XX月 XX日
70
目录
(自拟)
71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实质性要求)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本公司
的合法代理人,参与“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包号(如有):xxxx)的投标,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合同签署及执行等事务)。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人名称:XXXX(盖章)
注:
1、投标人委托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需按以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如是投标人单位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仅需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资料即可。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
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73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74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实质性要求)
(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银行转账凭证或电汇凭证的复印件)
75
三、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我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均未被列入中物院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名
单(被禁止参加的)
(九)投标截止日前,我单位不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务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已
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疑义的同时又参加投标
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没有关联关系,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我
单位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
有效的、合法的。
七、我方承诺,我方及我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质量标
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强制性规定。
八、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
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侵犯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招标文件另
有规定外,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
76
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
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
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
关费用。
九、若我单位中标,将在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依法在科学城区域相关部门办理适用于
本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餐饮服务经营所需的全部合法证照与手续。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公司愿意承担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日期:2020年 XX月 XX日。
77
四、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响应证明材料(实质性要求)
(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
格式自拟)
78
五、投标函(实质性要求)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项目(招标编号: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
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
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产品。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X份,电子文档 1份,用于开标唱
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 1份。
四、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是我方账户转出的。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90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
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2020年 XX月 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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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招标编号:XX
序
号
项目名称
报价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声明
1
933食堂委托供餐及运
行保障服务
投标单价(万元):
投标总价(万元):
(总价大写:人民币 )
2
米面粮油(米、面、粮
油、牛奶、干杂、调味
品等)
下浮比例: %
3
肉类(猪、牛、羊、鸡、
鸭、鱼、兔等)
下浮比例: %
4 水果 下浮比例: %
5 蔬菜(新鲜蔬菜) 下浮比例: %
6 其他(禽蛋、辅料) 下浮比例: %
服务期限:三年
服务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甲方指定地点
注:
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应是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服务人员、餐车运行、
人员培训、管理、保险、代理、税费等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费用。
2.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一览表除了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外,还需准备一份原件和投标保证金电汇底
单或复印件单独密封提交。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投标日期:XXX。
80
七、分项报价表(实质性要求)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任何
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投标日期:XXX。
序
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933食堂委托供餐服务
933食堂运行保障服务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大写:
81
八、食堂食材下浮比例
注:1.投标人对照当期“绵阳城区主副食品民生价格信息行情”报出对应食材下浮比例。(例:
肉类产品当期“绵阳城区主副食品民生价格信息行情”价格为 1,投标价格为 0.8,下浮比例为
20%)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投标日期: XXX。
食材类别 说明 下浮比例(%) 备注
米面粮油
米、面、粮油、
牛奶、干杂、调
味品等
依据绵阳市发改
委当期发布的
“绵阳城区主副
食品民生价格信
息行情”报出该
类别对应的下浮
比例,中标后供
应食材采购价格
不得高于下浮比
例后的价格。
肉类
猪、牛、羊、鸡、
鸭、鱼、兔等
水果 水果
蔬菜 新鲜蔬菜
其他 禽蛋、辅料
82
九、商务条款偏差表(实质性要求)
招标编号:XXX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人响应条款
偏差说明
(优于、满足或不满足)
1
2
3
4
5
……
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未在上表
中予以列明的,视为投标人承诺其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相对于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投标日期: XXX。
83
十、技术响应偏差表(实质性要求)
招标编号:XXX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条款 投标人响应技术指标
偏差说明
(优于、满足或不满足)
1
2
3
4
5
……
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未在上表
中予以列明的,视为投标人承诺其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相对于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投标日期: 2020年 XX月 XX日。
84
十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拟担任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
证书名称 级别 证书编号 专业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投标日期: 2020年 XX月 XX日。
85
十二、与中物院职工关联关系的说明(实质性要求)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物资部:
我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我方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
任职人员中与中物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关联关系说明如下: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包括岳
父母、公婆、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等。
□我方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没有中物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
会关系人
□我方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中物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
关系人。
序
号
我方
关联
人姓
名
我方关
联人
职务
院内关
联人姓
名
院内关
联人
职务
院内关
系人
我方关联人
与院内
关联人关系
院属投
资比例
备注说明
备注:
1.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职工关联关系说明”,在相应的“□”内打“√”并在表格内
填写相应内容,表格内没有需要填写内容的用“/”表示,表格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扩展。
2.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本说明。
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内关联企业,应说明院属投资比例,由任命院内职工在企业中承担
重要任职情况,应在备注说明栏明确。(举例:某企业为某所全资公司,某某为某所任命
在某企业中担任董事长)
投标人名称:XXXX(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 XXXX
86
十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投标日期: XXX。
87
十四、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仅提供投标人自己实施的项目业绩。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投标日期: XXX。
88
十五、投标服务内容的详细描述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项目的详细技术要求、服务内容、实施方案、管理方式、验收方式
和验收标准、工作环境条件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可提供具有支撑
材料作用的 PPT作参考)。
89
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如涉及)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90
十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91
十八、其他材料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于自己有利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