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ZJYZFJL2020-09-01(招标文件编号:ZJYZFJL2020-09-01)
二、项目名称:吉林体育学院2020年度工会会员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春米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高新北区盛业路699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长春米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体育学院2020年度工会会员中秋节慰问品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元/盒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玉 寇德军 姜明伟 史艳波 张凤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代理服务费15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吉林体育学院2020年度工会会员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ZJYZFJL2020-09-01
二、项目名称:吉林体育学院2020年度工会会员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春米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高新北区盛业路699号
中标金额:100元/盒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吉林体育学院2020年度工会会员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吉林体育学院2020年度工会会员中秋节慰问品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限:2020年9月28日前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刘玉 寇德军 姜明伟 史艳波 张凤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代理服务费1500元。
七、公告期限
2020年9月29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质疑,公示期内无异议,采购单位将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2、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体育学院官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吉林体育学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76号
联系人:王永玲
电话:0431-85267883、13196008988
2.采购代理机构: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五洲国际A座
联系人:马欢欢
电话:0431-80887597
3.监督机构
监督电话:0431-85267837
监督手机:13578768378
2020年9月28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体育学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76号
联系方式:王永玲0431-85267883、13196008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五洲国际A座
联系方式:马欢欢0431-808875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欢欢
电 话: 0431-80887597
吉林体育学院2020年度工会会员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JYZFJL2020-09-01
采 购 人:吉林体育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参考格式)
第五章 技术需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吉林体育学院2020年度工会会员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JYZFJL2020-09-01
项目概况
吉林体育学院2020年度工会会员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9月24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ZJYZFJL2020-09-01
项目名称:吉林体育学院2020年度工会会员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需求:吉林体育学院2020年度工会会员中秋节慰问品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758盒
供货期限:2020年9月28日前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采购预算:单价:100元/盒,总价75800元。
最高限价系数:1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或加工或经销采购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相应经营范围;
1.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5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1.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1.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方式: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五洲国际A座702室)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附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材料;
3. 食品生产/经营/流通许可证;
4. 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5.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站截图
6.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2017年-2019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76号吉林体育学院综合楼三楼31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吉林体育学院官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吉林体育学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2476号
联系人:王永玲
电话:0431-85267883、13196008988
2.采购代理机构: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五洲国际A座
联系人:马欢欢
电话:0431-80887597
3.监督机构
监督电话:0431-85267837
监督手机:1357876837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
2.1 “采购人”是指:吉林体育学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是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投标人
3.1应符合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的全部要求。
3.2 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参考格式)
第五章 技术需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超过这个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或质疑将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传真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由潜在投标人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潜在投标人应在1日内确认已收到该答复,未回复的潜在投标人视为已经收到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顺延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6.3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编制
7.1投标语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及设备的相关资料非中文文本无效)
7.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投标文件应编排有序,并编制文件目录,准确标明文件内容所在位置。请投标人按以下顺序编排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一览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0、项目实施方案
11、承诺书
12、投标人认为对其投标有利的其他文件资料
8、投标文件构成
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8.1.1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并完整地填写“投标函”、“投标报价一览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
8.1.2证明投标人符合资格要求的文件:应具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投标人”要求的投标资格,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
8.1.3证明货物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材料:
(1)“投标报价一览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说明;
(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包括文字资料、产品样本、图纸和数据等;
(3)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采购人使用该货物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和工具及清单(格式自拟);
(4)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说明与货物需求和技术规格要求的正负偏差和例外,详细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8.1.4“投标人须知”第10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报价
9.1报价原则:供应商按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折扣系数为100%,投标人所报折扣系数不得超出最高限价折扣系数(超过最高限价系数100%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如报价为八折,即报价折扣系数为0.80,报价折扣系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须报出所投产品的实际价格及折扣系数,采购预算100元/盒=投标产品实际价格×投标报价折扣系数(即采购预算100元/盒÷投标产品实际价格=投标报价折扣系数)。投标时产品报价不得高于该产品在市场的实际零售价格。折扣后价格不得低于100元/盒,如果折扣后价格超过100元/盒,结算时按100元/盒进行结算。
9.2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1500元足额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以现金或支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的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人: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净月开发区支行
账 号:52580188000017463
10.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招标方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
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
10.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4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0.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0.6投标保证金将一律以电汇形式退还。
10.7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恶意串通,以及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
(5)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
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方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2、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2.1投标文件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由被授权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未经有效签署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2.2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方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3.3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3.4从开标之时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0.7条的规定,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14、投标
1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4.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胶装成册、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投标人的误投、错投概不负责。
14.3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单独密封,同时分别在封皮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联系人名称、联系人电话、开标时间截止前不得开封”字样。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不退还。
14.4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单独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开标一览表”应按对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单独进行密封、标记,并按14.1款的规定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四、开标与评标
15、开标
1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
15.2 开标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时,将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5.3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开标。
15.4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5.5按照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15.6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5.7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5.8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
(1)交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6.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7、评标
17.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标纪律;
(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依法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物,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五、中标与合同
18、中标
1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18.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标委员会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8.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9、授标时更改货物数量的权利
19.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一定幅度内对《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和其他条款和条件。
19.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20、签订合同
20.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0.2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0.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1、保密和披露
21.1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1.2 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21.3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22、质疑和投诉
2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2.2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23、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代理服务费1500元。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1.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详细填写下表。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资格性审查表
检查内容 |
投标人 |
|
资格性审查 |
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或加工或经销采购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相应经营范围,并提交了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标书内附加盖公章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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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生产/经营/流通许可证原件,标书内附加盖公章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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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7年-2019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声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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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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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加盖公章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证明(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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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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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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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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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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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人签字: |
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不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
1.1.2 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
检查内容 |
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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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性审查 |
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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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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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和技术需求进行应答,详细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应为市场上实际销售产品,提供的样品应该与市场实际销售产品一致,并提供所投产品市场上实际销售价格证明材料(第三方销售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销售产品网站截图证明及查询网址,现场核实查询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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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投标价格为非可调整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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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中供货期限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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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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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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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评委: 其他评委: |
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不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投标商的家数不足三家,该项目废标,采购人有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招标。
1.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1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3.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中标人: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商务评审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及商务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技术评审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都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前两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第五章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1.3.1.1综合评分法评分方法(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 准 |
分值 |
一、商务评审 |
50 |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采用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折扣系数为100%,投标人所报折扣系数不得超出最高限价折扣系数(超过最高限价系数100%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如报价为八折,即报价折扣系数为0.80,报价折扣系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须报出所投产品的实际价格及折扣系数,采购预算100元/盒=投标产品实际价格X投标报价折扣系数(即采购预算100元/盒÷投标产品实际价格=投标报价折扣系数)。投标报价以投标人所报折扣系数作为评审依据。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折扣系数最低(即商品实际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30 |
2 |
企业综合实力 |
1.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投标人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投标人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提供证书原件,标书内附加盖公章复印件 |
5 |
3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具有类似供货经验,每有1项业绩得1分,满分5分。(投标时,投标人需携带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至评标现场,如现场查验时不能提供合同原件的,视为没有,不得分) |
5 |
4 |
服务承诺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实质性的服务承诺,能够充分满足业主需求,评价优5分;良3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5 |
5 |
优惠条件 |
比较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优惠条件的合理性,有实质性的优惠条件,评价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5 |
二、技术评审 |
50 |
||
1 |
样品评审 |
需提供样品二盒(礼盒装月饼二盒,月饼独立包装,总质量550克及以上,口味不少于4种,每盒8粒及以上)。 1.评标委员会根据所提供样品月饼所配用的面粉、馅料、口感、口味、月饼样式、数量、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价优得15分,良得7分,一般得2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2. 评标委员会根据所提供样品月饼包装样式、包装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价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20 |
2 |
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 |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可靠,优得8分;良得5分;一般得2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8 |
3 |
配送方案方案及措施 |
产品配送方案内容完整,保证措施可行,能够充分满足项目需求,优得8分;良得5分;一般得2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8 |
4 |
产品供货方案及措施 |
产品供货方案内容完整,供货及时,措施全面可行,优得8分;良得5分;一般得2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8 |
5 |
售后服务方案 |
针对所供产品质量问题、产品破损等出现的退、换产品提出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优得6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6 |
得分合计 |
100 |
评标总得分=F1+F2+……+F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1.4编写评标报告,根据综合打分情况对所有供应商进行排序,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推荐顺序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参考格式)
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需方)需求的“ ”(货物名称)经 以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供方)(包号)为中标单位。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规格、数量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及配置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金额(元) |
二、合同价款
2.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三、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
3.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2供货期限:2020年9月28日前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付款
4.1供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付款:验收合格后付款。折扣后价格不得低于100元/盒,如果折扣后价格超过100元/盒,结算时按100元/盒进行结算。
五、供货:严格按照货物需求及交货时间供货
六、验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乙方交付货物时,甲方应当场验收货物外包装及数量,甲方收货视同甲方确认货物外包装合格及数量符合合同约定。如甲方在收货后3日内对货物质量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负责更换。其提供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甲方售卖的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要求。
七、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7.1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7.2 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八、伴随服务
8.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8.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运输、集成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在制造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8.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9.1质量保证期: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卫生安全标准。
9.2售后服务要求:提供最优质、最快捷、最满意的售后服务。
十、质量保证
10.1 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应在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 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十一、索赔
11.1需方有权根据当地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11.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过供需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供方应同时按合同第八条的规定,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1.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10.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通过采购方从应付货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十二、供方履约延误
12.1 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12.2 如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或不按投标文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
12.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误期赔偿
13.1除合同第14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天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天按24小时计算,不足一天按一一天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
13.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3.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13.4供方如未能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进行售后服务,在收到需方县级远程办书面故障处理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仍未能解决故障,需方将按出现故障设备供货价格扣除质量保证金。
13.5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需采购人确认)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
质保金:无。
十五、不可抗力
15.1 如果供需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5.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供需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供需双方商定的事件(供需双方认定国家政策重大变化属不可抗力)。
15.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供需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六、税费
16.1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
16.2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十七、争端的解决
17.1 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7.2 如果调解不成,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17.3诉讼费除法院另有裁决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17.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八、违约终止合同
18.1 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需方认为供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货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供货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采购人所能获得的权益。
18.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8.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九、破产终止合同
19.1 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
二十、合同转让和分包
20.1 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二十一、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
21.1 根据评标过程中或者商务谈判时商定的条款和条件在订立合同时标明。
二十二、适用法律
22.1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二十三、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且采购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二十四、合同附件
24.1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2、供方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期间的书面承诺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产品样本、说明书、图纸(与合同配置不符之处,以合同为准);
4、中标通知书;
5、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
6、合同的其他附件:
上述合同附件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和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二十五、合同修改
25.1除供需双方和采购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二十六、合同备案(本项目不使用)
26.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十七、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本项目不使用)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本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
需方: 供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户名称:
帐号: 帐号:
技术需求
注: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本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
一、技术需求
采购预算: 单价:100元/盒,总价75800元,最高限价系数:100%(不接受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数量单位 |
1 |
月饼 |
礼盒装月饼,月饼独立包装,总质量550克及以上,口味不少于4种,每盒8粒及以上,月饼的生产日期为供货时间前30日内 |
758 |
盒 |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限:2020年9月28日前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付款。折扣后价格不得低于100元/盒,如果折扣后价格超过100元/盒,结算时按100元/盒进行结算。
供应商按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折扣系数为100%,投标人所报折扣系数不得超出最高限价折扣系数(超过最高限价系数100%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如报价为八折,即报价折扣系数为0.80,报价折扣系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须报出所投产品的实际价格及折扣系数,采购预算100元/盒=投标产品实际价格×投标报价折扣系数(即采购预算100元/盒÷投标产品实际价格=投标报价折扣系数)。投标时产品报价不得高于该产品在市场的实际零售价格。折扣后价格不得低于100元/盒,如果折扣后价格超过100元/盒,结算时按100元/盒进行结算。
二、本项目需要提供样品2盒,实际供货产品应与样品一致,中标单位样品不返还。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应为市场上实际销售产品,提供的样品应该与市场实际销售产品一致,并提供所投产品市场上实际销售价格证明材料(第三方销售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销售产品网站截图证明及查询网址,现场核实查询结果)。
三、供应商以连锁机构形式经营或在500平以上大型商超具有销售网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未对本项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采购人特别声明:
投标人应提交本“投标文件格式”所列举和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并且所提交的投标文件都是真实有效的,否则,将是投标人的风险。
吉林体育学院2020年度工会会员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一览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9、项目实施方案
10、承诺书
11、投标人认为对其投标有利的其他文件资料
一、投标函
致: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招标采购 项目的编号为 招标文件,本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的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
(1)投标报价一览表;
(2)投标货物及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3)投标人须知第3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4)售后服务承诺书;
(5)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须知第8条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7)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报价为100元/盒,所提供产品实际价格为 ,折扣系数为 。
(2)我们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第15.1条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5)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信地址为:
地址:
电话、传真或电传:
邮政编码:
投标人代表姓名:
地址: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包: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产品实际价格 (元/盒) |
投标报价 (折扣系数) |
质量标准 |
交货 时间 |
投标保证金 |
说明 |
说明:
1. 本“开标一览表”另出一份单独用小信封密封、送达,为开标时唱标用。投标报价折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例:如报价为8折,则投标报价(折扣系数)为0.80。
2.此表中的各项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的相应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3.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单独密封和标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三、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包: 货币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原产地 |
规格型号及配置 |
产品实际价格 (元/盒) |
折扣系数 |
投标报价 |
交货 时间 |
100元/盒(投标报价=产品实际价格 X折扣系数) |
||||||||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
1.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
2.如果投标人提供价格折扣优惠,应在表中明确填列。投标报价折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例:如报价为8折,则投标报价(折扣系数)为0.80。
3.如果与货物需求和技术规格、商务条款的要求有偏差,应填写“投标货物及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见格式四)。
4.要说明的问题可另附页说明并签字和加盖公章。
5.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包: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 |
是否偏离 |
备注 |
说明:
1.商务条款均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相对应地填列。
2.商务条款主要填列付款条件、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售后服务、质量保证、违约赔偿等重要条款方面的偏离情况。
3.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
4.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
5.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五、投标货物及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包: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需求、技术规格 |
投标文件对应的货物情况、技术规格 |
是否偏离 |
备注 |
说明:
1.技术条款均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相对应地填列。表后须附技术需求要求的证明材料(第三方销售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销售产品网站截图证明及查询网址,现场核实查询结果)。
2.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
3.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
4.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
5.备注栏须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兹证明:在下面签字的 (被证明人姓名)现任 (单位名称) 的 (职务),系 (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地址:
被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粘帖处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地址: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字:
被授权人身份证粘帖处
八、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还应提供下列文件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
3. 食品生产/经营/流通许可证
4. 近三年(2017年-2019年)类似或同类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6.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证明(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
7.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文件。
企业近三年已完成类似项目
注:应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近三年指:2017年、2018年、2019年。
九、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应编制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阶段工作方法,结合平台工作特点,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 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
2. 产品运输方案及措施
3. 产品供货方案及措施
4. 售后服务方案
十、承诺书
售后服务承诺书
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投标被评定为中标,我公司对于中标货物,除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1. 我公司承诺中标后提供的实际产品的价格(含送货等附带服务),不高于该产品生产/制造厂商同期同等级产品在项目实施地本地市场的零售价格。
2. 中标产品的制造/生产厂商和我公司在本项目所在地(实施地)设置的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及相关情况:
制造厂商和我公司在本项目所在地(2处实施地均要填写)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一览表
序号 |
售后服务区域 |
售后服务机构名称 |
所在市县及街区门牌号 |
售后服务负责人 |
移动电话 |
固定电话 |
1 |
长春市 |
|||||
3. 我公司授权招标人可以将本承诺书全部或部分内容在招标人单位网站上公开或公示。
4·······
5·······
备注:未按格式填写售后服务承诺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采购中若获成交(项目编号: ),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即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按照取费规定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传: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十一:投标人认为对其投标有利的其他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