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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小学校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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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附件1成交公告附件.zip

一、项目编号:SCYC2020018(招标文件编号:SCYC2020018)

二、项目名称: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遂宁兆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物流港健坤国际百货广场B区1幢第1层1跃2-C-2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材配送

下浮率(%):1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遂宁兆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食材 / / 根据采购人需求数量配送。 单项品目结算金额=采购人所询得的市场价*(1-供应商成交时所报下浮比例)*所购实际数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德锐,黄三强,银百年(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小学校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保升街122号

联系方式:银先生;联系电话:13547760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物流港健坤城IFC国际金融中心35楼3508室

联系方式:黎女士;联系电话:0825-2624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女士

电 话: 0825-2624088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YC2020018 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川·遂宁 采购人: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小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 年 09 月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1 第二章 磋商须知……………………………………………4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 它商务要求……………………………………………………2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0 第七章 评审方法……………………………………………59 第八章 采购合同(草案)…………………………………70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小学校(采购人)委托, 拟对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 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YC2020018 2.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3.采购人: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小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 35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小学校拟采购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 配送采购项目一项;本项目为 1个包。 (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 告 方 式 : 本 次 竞 争 性 磋 商 邀 请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 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 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 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0 年 09 月 16 日至 2020 年 09 月 22 日每日 09:00-17: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发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磋商文 件售后不退,提交响应文件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时,经办人员通过电子邮件(1915262947@qq.com)提交报名资料扫描件; 同时将纸质报名资料邮寄至代理公司。报名资料包括: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 绍信或授权有效期、加盖公司公章鲜章)、授权代表身份证(留加盖公司公章鲜 章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该附件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 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报名 登记表(见附件,该附件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提交后,拨打获取文件咨询电话 0825-2624088 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 确认,并交纳报名费。本项目磋商文件将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发售。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09 月 27 日 0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遂宁市物流港健坤城 IFC 国际金融中心 35 楼 3508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室。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 密封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 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 年 09 月 27 日 0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 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遂宁市物流港健坤城 IFC 国际金融中心 35 楼 3508 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小学校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保升街 122 号 联 系 人:银先生 联系电话:1354776077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物流港健坤城 IFC 国际金融中心 35 楼 3508 室 联 系 人:黎女士 联系电话:0825-2624088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35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下浮比例报价,最高限价为下浮5% (即下浮比例至少为5%);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 联合体 (实质性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低于成本价不正 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 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 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 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 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 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 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 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 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 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 5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和失 信企业报价扣分 (实质性要求)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 政策。若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 谋取成交予以认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若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予以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 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分,且 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 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 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6 强制认证产品 如本项目有涉及 CCC 认证产品参与报价的,应在响应文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 (实质性要求) 件中提供 CCC 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磋商文件 另有要求的除外),承诺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 CCC 认证 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报价时 CCC 认证证书应在 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 7 政府强制/优先采 购的节能、环保、 无线局域网产品 (如涉及)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 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依据 品目清单(指投标截止之日前最新一期清单)和认证证书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 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 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 依据国家能效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 (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属于强制采 购产品品目内的产品,必须提供认证证书。(实质性要求) (3)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 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 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 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 意见》(财库〔2005〕366 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 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 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 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 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 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供应商在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中尽量 提供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 8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9 解释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5款)中“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 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为: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采购项目所属行 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 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未明文规定的,以 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 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 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0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1.金额:5000 元。 2.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 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 等方式)。 3.收款单位: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小学校。 开户行:建设银行遂宁市分行。 银行账号:51050167860800000581。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 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 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 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 法律责任。 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网银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5.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6.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成交供应商不按照与 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2)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 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 7.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 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 损失。 11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黎女士 联系电话:0825-2624088 12 磋商过程、结果工 作咨询 联系人:黎女士 联系电话:0825-2624088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 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 交通知书。 联 系 人:黎女士 联系电话:0825-2624088 地址:遂宁市物流港健坤城IFC国际金融中心35楼3508室 14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一川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15 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 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5000 元。由成 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 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物流港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67 0042 0000 0968。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 16 其它说明 1.在报价、商务、服务、技术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老少 边穷不发达地区企业的产品或服务。 2.凡涉及如 CCC、进网许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销售许 可证等国家针对产品的强制认证或许可,在交货现场查验相 关材料。 注:磋商文件中有另行规定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小学校。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 4.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 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0 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 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 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磋商小 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 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 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 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 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 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 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 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 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 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 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 效处理。 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 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 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 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 知识产权。 8.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 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 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 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 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 9.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 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 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 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0.2 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磋商 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 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 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 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1.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 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 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1.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 12.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 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它响应文件两部分, 分册装订。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1 资格性响应文件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2.2 其它响应文件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函、报价表; (2)技术/服务应答表; (3)商务应答表。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 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 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该外文资料将可 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 的签字和护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 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除外。) 13.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 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 的计量单位。 15.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6.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 17.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 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 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2 其它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它响应文 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授权 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 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 用正本的复印件。 17.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 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 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材料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 17.5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 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 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7.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7.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 页装订。 17.8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 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7.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表、图及证件可以除外),除另有规定 外。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副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其它响应文件正副本封装 在一个密封袋内。 18.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密封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5 袋封口处均应牢固粘贴密封条(密封条上注明“于 2020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之前不准启封”<指“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及时间>字样),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 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 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9.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 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19.3 最后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19.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0.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 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 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 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0.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 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0.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 件。 20.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 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 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6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 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 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0.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1.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 行。 六、成交事项 2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 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2.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 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 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2.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 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7 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 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 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4.成交结果 24.1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并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4.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 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交纳。 24.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 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5.成交通知书 2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 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 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6.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 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6.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 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8 26.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 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报价、成交供 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7.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 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 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 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 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 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 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 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 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 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 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 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9 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 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1.履行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 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 32.验收 32.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2.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 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 入诚信档案。 33.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 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其 他 35.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 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 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36.(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 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20%。 37.(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 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38.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1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应当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提供“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 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 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③也可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 有效资信证明;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 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均为复印件) (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函。 6.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注意: 1.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3.供应商如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系指获 得本项目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 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小学校拟采购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 配送采购项目一项;本项目为 1个包。 二、项目最高限价及报价说明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下浮比例报价,最高限价为下浮5%(即下浮比例至少为 5%);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三、技术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1 大米 1.规格:等级为国标一级优质大米,符合国家标准 GB 2715-2016 和国家标准 GB/T1354-2018 相关技术标准或国家最新的相关技术 标准。 2.非转基因;袋装,每袋≤25 千克。 3.提供 2020 年 7 月 1 日以后检验报告,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应规 定和卫生要求,标签符合国家 GB7718-2011 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 包装袋无破损,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等级、配料表、净含量、 厂名、厂址、生产日期(送到学校的大米生产日期必须在两个月 内)、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4.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及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2 面粉 1.规格:等级为特制一等,符合国家小麦粉 GB1355-1986 要求, 营养成分符合 GB28050-2011 标准。 2.非转基因;袋装,每袋≤25 千克。 3.提供 2020 年 7 月 1 日以后检验报告,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应规 定和卫生要求,标签符合国家 GB7718-2011 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 包装袋不破损,包装上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 生产企业、地址、 生产日期(送到学校的小麦粉生产日期必须在两个月内)、保质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5 期、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特殊标注内容等。 4.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及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 3 植物油 1.规格:压榨三级,符合 SN/T1204-2016 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 2.非转基因;桶装,每桶≤10 L。 3.提供 2020 年 7 月 1 日以后非转基因检测报告;提供 2020 年 7 月 1 日以后检验报告,符合 GB1536—2004 国家标准或国家最新标 准;油质清澈明亮,无异味,不得有沉淀污物等;包装应符合国 家相应规定和卫生要求,标签符合国家 GB7718-2011 标准或国家 最新标准,包装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象,注明产品名 称、等级、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送到学校 的菜籽油生产日期必须在两个月内)、保质期、产品标准号和生 产许可证等。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4 辅料 1.预包装:主要包括盐、酱油、醋、豆瓣酱、淀粉、味精等(袋 装、瓶装),产品符合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和国家现行食品 安全卫生标准、包装标识符合国家标准且保质期未过半。 2.散装:主要包括八角、干海椒、花椒等,外观无霉变、无斑 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不得含有二氧 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符合《食品安全法》所规 定的要求。 3.定型包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要求。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5 猪肉 1.供应商所提供的猪肉须为屠宰场当日屠宰的活鲜肉并经过严 格生产工艺处理后,达到冷鲜肉标准(低于 0℃环境下,将肉中心 温度降低到 0℃--4℃,而不产生冰结晶的肉);不是注水、注胶、 病猪、死猪、公猪、种母猪和冻肉。 2.配送时须提供屠宰经营企业出具的《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明 》和检疫部门出具的《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皮上盖有《肉 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 3.肉质要求: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6 (1)冷鲜猪肉肉质柔软细腻,富有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 原状;具有其固有的正常颜色,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 白;具有鲜猪肉的正常气味,无臭味腊味等异味;冷鲜猪肉外表 无泥污,无血污,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黏液渗出或很干的表 皮,无点状、虫状等小颗粒灰白色虫。 (2)冷鲜猪肉经排酸去骨后应达三级以上,瘦肉应占 65%至 80%。 6 鸡鸭肉 鸡鸭肉类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 肉质细腻。配送时出具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具动 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符合 GB2707-2016 相关要求;不接受冻货。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7 鲜菜 配送时令新鲜蔬菜,蔬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等, 须保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无破损、大小基本一样、不得过 熟或欠熟;形条规格符合要求、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 工制做;无农药残留或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8 鲜鸡蛋 ≥50 克/个,绿色无公害鲜鸡蛋;符合 GB2749-2015 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蛋与蛋制品标准。配送供应禽蛋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 无异味、无异物,色泽光滑,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 明或出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 求的包装材料。 按采购 人要求 提供 四、商务要求 1.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履约时间; 2020 年 9 月-2021 年 7 月行课结束之日止。 3.配送周期: 大米、面粉、植物油、辅料每两周配送一次,猪肉、鸡鸭肉、鲜菜类、鲜鸡蛋 在当天早上 08:30 之前配送至采购人处。 4.付款方式: 实行按月结算、据实结算制度。每月结算一次,配送次月 10 个工作日内或双 方另行约定时间;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上一月份货物配送清单,经采购人核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7 实配送货物的数量、金额后,成交供应商按核实后的金额开据有效的正式发票进 行结算。 结算方式:单项品目结算金额=采购人所询得的市场价*(1-供应商成交时所报 下浮比例)*所购实际数量。总结算金额=各单项品目结算金额之和。 5.质量保障: (1)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 (2)所投产品供货时,大米、面粉、植物油需按技术要求标准提供该批次产 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原件备查,复印件交采购 人存档。 (3)供应商所提供大米、面粉、植物油、辅料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质保 期在1年(含)以上。 6.售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 24 小时畅通且有专人值守的联系(办公)电话,若出 现产品质量等问题,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后应在 20 分钟内响应,2 小时内到达现 场,4小时处理完成,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2)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原、辅食材交付验收时,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 观损伤),须以采购人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 (3)因采购人特殊需求,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所需数量、配送时间等要 求及时配送,不得延迟供货。 7.考核办法: (1)食材质量: 1)食材以次充好,不新鲜或质量差,每发现一次扣 200 元; 2)有保质期的食材,超过保质期每发现一次扣 200 元; 3)各类食材(除蔬菜外),每次配送需提供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或检测证明, 每缺一次扣 200 元。 (2)食材重量: 1)虚报食材重量、短斤缺两,每发现一次扣 200 元; 2)食材掺杂充假,每发现一次扣 200 元。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8 (3)配送效率: 1)每日按需准时配送,每延误一次扣 200 元; 2)非专车配送,每发现一次扣 200 元; (4)服务质量: 1)有质量问题退换货不及时的,每有一次扣 200 元; 2)未按要求配送指定食材的,每有一次扣 200 元; 3)配送车辆不遵守采购方安全规定的,每有一次扣 200 元。 (5)价款结算: 1)未按合同约定擅自提供食材价格的,每有一次扣 200 元; 2)违规结算非本企业配送食材价款的,每有一次扣 200 元。 (6)投诉与反映: 1)有投诉食材质量差,经核查属实的,每有一次扣 200 元; 2)通过回扣等方式谋取不当利润,经核查属实的,每有一次扣 200 元。 (7)环境卫生: 1)配送场地卫生不整洁,每有一次扣 200 元; 2)配送车辆卫生不整洁或未按要求清洗消毒的,每有一次扣 200 元; 3)各类配送用具清洁不符合要求,每有一次扣 200 元; 4)冻库、保鲜库不卫生、不整洁的,每有一次扣 200 元。 注:1.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处罚金额在次月应付货款中扣除。 2.若“食材质量”的考核连续三次扣款超过 1000 元,采购人有权终止合 同。 8.其他要求: (1)若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或配送中污染、变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成交供 应商负责人必须立即到学校妥善处理,并做好和配合做好疏导、安抚、稳定等工 作,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事件,成 交供应商行为视为根本违约,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责任依法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2)为保证重大安全责任等事故出现的赔偿,供应商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 险(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购买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与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9 采购人签订合同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承诺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手续后,采购人 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对食材配送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出现交通事故等所有安全事 故由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配送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健康证类别为食品)。(提供配送人员身份 证和健康证复印件) (5)若因上级采购政策的调整,采购单位需要终止本项目合同的,供应商应 无条件配合。(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9.验收方法: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考核,并严格按照《四 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 相关要求组织验收。 注:以上技术、商务要求为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 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 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 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 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 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 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1 6.1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6.1.1 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6.1.2 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资格性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说明: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统一封装到一个密封袋。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2 6.1.3 参与竞争性磋商声明 参与竞争性磋商声明(实质性要求)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采购,我方自愿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为此,我方向贵单 位作如下保证: 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规定。 2.我方已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对本次采购将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 不恶意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者低于成本价)。 3.我方接受供应商须知的各项要求,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 的费用,承诺其在磋商有效期限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4.本声明同时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性质。授权代表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 为我方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 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5.我方同意按照贵单位的要求提供与磋商、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并确 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提供不齐,责任自负。 6.本次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 90 天。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3 6.1.4 相关证明文件格式 (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就参 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磋商、 报价,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签署合同和 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报价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4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点)的 (供应商名称) 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与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 (供应商 名称)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与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授权代表(代 理人),就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有关应答、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以本单位 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权,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 性别: 年龄: 。 单 位: 部门: 职务: 。 (※此处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此处请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报价的,仅须出具此授权委 托书。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5 6.1.5 承诺函 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 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合格的供应商、 磋商费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响应文 件有效期、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等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 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 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 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 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6 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如报价产品有属于 CCC 认证范围而我单位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 的,我单位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将 CCC 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并保证 报价时 CCC 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 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7 6.1.6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作为 (项目名 称及项目编号)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名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 _____(名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8 6.1.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格式)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作为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供 应商,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没有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 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 履约过程中良好履约。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9 6.1.8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及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0 6.1.9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 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本单位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本单位愿就该承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1 6.1.10 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格式) 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作为 (项目名 称及项目编号)的供应商现承诺:本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2 6.1.11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作为 (项目名 称及项目编号)的供应商现承诺:本单位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3 6.1.12 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 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 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③也可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 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 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6.1.1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6.1.14 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4 6.2 其它响应文件格式 6.2.1 其它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其它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6.2.2 其它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其它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说明:其它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统一封装到一个密封袋。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5 6.2.3 报价函 报价函(实质性要求)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我方全面仔细研究了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磋商文 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报价为下 浮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本次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 90 天。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 期: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6 6.2.4 报价表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履约时间 投标报价 下浮比例 %。 注:采购应答总价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7 6.2.5 供应商单位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单位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8 6.2.6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提供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9 6.2.7 技术应答表 技术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磋商文件要 求 响应文件的应 答 数量 备注 1 大米 2 面粉 …… …… 注: 1.供应商应把磋商文件的全部技术参数要求列入此表,按顺序逐项对照 填写(“备注”中注明正、负偏离或响应)。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0 6.2.8 商务应答表 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条目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备注 1 交货地点 2 履约时间 …… ……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的商务要求据实填写(“备注”中注明正、负偏离或 响应),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 罚。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1 6.2.9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 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 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 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2 6.2.10 未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的承诺书(格式) 未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的承诺书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作为 (项目名 称及项目编号)的供应商,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未被记入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档 案且在有效期内。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注: 若供应商有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请将承诺内容更改为“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作为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供应商,现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 郑重承诺:被记入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次数为 xx 次”。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3 6.2.11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 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 准,本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单位参加 (采购单位)的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采 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 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注: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如供应商及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家不属于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 业,可不填写或不提供此声明函。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 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4 6.2.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单位)的 (项 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5 6.2.13 产品来源合法承诺书(格式) 产品来源合法承诺书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作为 (项目名 称及项目编号)的供应商现承诺:为本次采购提供的货物为正规厂家制造、合法 渠道供应的正规产品。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6 6.2.14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本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现郑 重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及 评标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7 6.2.15 服务/技术方案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 1、 2、......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8 6.3 最后报价表 一、关于最后报价表的说明: 1.最后报价表不需要封装在响应文件中;此表请另自备 2-3 份加盖公章后备 用。 2.最后报价表是在通过相关评审后,向磋商小组单独密封递交的文件,需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最后报价表可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最后报价时手工填写。 4.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 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 二、最后报价表格式: 最后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履约时间 投标报价 下浮比例 %。 注:采购应答总价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9 第七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 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 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 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 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 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 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 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 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 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 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0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 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 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 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 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 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 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 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办法 2.3.1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符合本章 2.3.2 的规定情况的可 以为 2家),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3.2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 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的规定: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4 磋商。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1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 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 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 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 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 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 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 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 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 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 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4.9 磋商小组经与供应商磋商和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 供应商,说明理由。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 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符合本章 2.3 第二条规定情况的可以为 2家)。或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 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 票推荐三家(符合本章 2.3 第二条规定情况的可以为 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 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 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 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 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确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 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 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 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 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 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家(符合 本章 2.3 第二条规定情况的可以为 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 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3 2.8 磋商小组复核。 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 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 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 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 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 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 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4 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 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 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 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 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 告中予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5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三家的(符合本章 2.3 第二条规定情况的可以为 2家)。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实施方案等。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 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 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 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 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 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评 审。 3.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 因素 分 值 评审标准 备注 1 价格 30% 30 分 本项投标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且下浮比例(X%)最高的为评审基准比例,其该项报价分 为满分 30。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此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 分=[(1-评审基准比例)/(1-X%)]×价格权值(30)×10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经济类 评分因 素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6 2 实施 方案 46% 46 分 配送 质量 保障 方案 20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配送质量保障方案进 行综合评比: 配送质量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有严格的出 入库检验制度、完整的出入库流程;(2)规范的在库 质量巡检制度,明确的报废处理办法;(3)切实可行 的运输保质保鲜措施、完善的质保期管理办法;(4) 畅通的质量信息反馈渠道;(5)快速的退换货机制。 前述各项内容描述清晰且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 得 20 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与本项目 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扣 4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不清晰、 可操作性不强的扣 2分,扣完为止。 共同评 分因素 配送 食品 安全 保障 方案 20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配送食品安全保障方 案进行综合评比: 配送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食品质 量安全管理体系;(2)食品安全管控指标;(3)食品 安全管理岗位责任;(4)食品来源追溯体系;(5)完 整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和及时妥善的食品安全事 故处理办法。前述各项内容描述清晰且完全符合本项目 实际需求的得 20 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项内容缺失 或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扣 4分,每有一项内容描 述不清晰、可操作性不强的扣 1分,扣完为止。 配送 保障 方案 6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配送保障方案进行综 合评比: 配送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配送服务人员及 配送车辆计划;(2)货源组织的保障措施;(3)管理 制度(包含但不限于:采购验收制度、食品留样制度、 清洗消毒保洁制度、个人卫生制度、农残检测制度等)。 前述各项内容描述清晰且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 得 6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与本项目实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7 际情况不相符的扣 2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不清晰、可 操作性不强的扣 1分,扣完为止。 3 配送 应急 方案 9% 9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配送应急方案进行综合评比: 配送应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车辆故障、交通事故及交 通管制的应急方案;(2)极端天气情况下的应急方案;(3)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如临时换货及临时配送需求等)。前述各 项内容描述清晰且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 9分,在此基础 上,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扣 3分, 每有一项内容描述不清晰、可操作性不强的扣 2分,扣完为止。 共同评 分因素 4 履约 能力 12% 12 分 设备 设施 配置 6分 1、配送车辆:为了满足运输食材需求,供应商须具 有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冷链车(自有或租用均可),每 有一辆得 2分,本项目最多得 2 分。(提供车辆行驶证 复印件、车辆实物图片;若为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 赁合同复印件。) 2、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具有拟投入本项目的专用仓 库(含冷藏仓库),功能区域齐备(至少包含入库区、 生鲜存储区、粮油存储区、调味品和干货存储区、检验 区、出货区)的得 4分,承诺成交后在项目实施前建成 符合上述内容的专用仓库得 2 分。(提供供应商用作存 储本项目食材的专用仓库(含冷藏仓库)的房屋产权 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和仓库各区域图片;无专 用仓库(含冷藏仓库)的,不得分) 共同评 分因素 业绩 6分 供应商提供从事过的类似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6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供应商提供合同或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 扶持 不发 达地 区和 1分 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 1分。 注:供应商提供为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的相关证明材料。 政策类 评分因 素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8 少数 民族 地区 1% 6 响应 文件 的规 范性 2% 2 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有一项细 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 分因素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 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 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 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 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 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 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 明情况;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9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 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 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 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 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 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 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 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 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 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0 第八章 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小学校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 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 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 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 下条款: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具体内容:(详见乙方报价表) 4.合同金额:。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实行按月结算、据实结算制度。每月结算一次,配送次月 10 个工作日内或双 方另行约定时间;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上一月份货物配送清单,经采购人核 实配送货物的数量、金额后,成交供应商按核实后的金额开据有效的正式发票进 行结算。 三、合同期限/交货时间、服务地点及交付方式 1.合同期限/交货时间:。 2.服务地点:。 3.交付方式:。 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本部分具体条款应来源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 1. 2.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1 3.……(逐条填入)。 五、履约验收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整体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 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3.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 员验收。 (1)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服务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服务 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甲方竞争性 磋商文件与乙方响应文件中按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 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 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 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如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双方应在《验收报告》相应栏目签署服务质量验收 合格意见。 4、甲方应自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故逾 期不进行验收工作的,视同验收合格。 六、乙方在响应文件中的其它服务承诺。 1 2 3……(逐条填入)。 七、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核对乙方 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配备的人员、设备等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 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2 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减付应付款项或扣除履约保证 金。 3.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甲方有义务并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服务。 指派人员: 电话: 5.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乙方有义务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7.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8.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9.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 理投诉。 10.乙方应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11.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服务事宜。 指派人员: 电话: 12.甲方、见证方有义务对因本项目而知悉的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1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甲、乙各方应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 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如因乙 方原因造成的,除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外,并由甲方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服务/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10%的违约金,按照供应商诚信管理规 定进行记分;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甲 方视情况在延迟服务/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 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按照 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3.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 的违约金并限期 日内整改,否则,视作乙方无法提供合格的服务违约,按第七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3 条第 2 款进行处理。 4.乙方保证本合同服务的权利无瑕疵,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 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除应向甲 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 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 损失。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 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 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按照 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 6.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如因甲 方原因造成付款延误的,乙方视情况在延迟付款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 3‰的标准 收取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 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 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 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 约责任。 十、争议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检测)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 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 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 决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 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服务的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4 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总价不得超过本 合同金额的 10%,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按乙方 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3.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进行变更的,经 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提出变更方违约。 十二、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若因上级采购政策的调整,甲方需要终止本项目合同的,乙方应无条件 配合。 (2) (3)……(逐条填入)。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 关条款执行。 附:乙方报价表。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 话: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5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 话: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4.磋商费用 三、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 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五、评审 21.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2.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 22.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 2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成交结果 24.1采购代理机构自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并同时向成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 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 七、合同事项 26.签订合同 八、磋商纪律要求 九、其 他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应当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如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系指获 得本项目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50克/个,绿色无公害鲜鸡蛋;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标准。配送供应禽 6.1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6.1.1资格性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6.1.2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6.1.3参与竞争性磋商声明 6.1.4相关证明文件格式 6.1.5承诺函 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1.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6.2.1 其它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最外层格式 6.2.2其它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6.2.3报价函 报价函(实质性要求) 6.2.4报价表 注:采购应答总价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6.2.5供应商单位基本情况表 6.2.6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6.2.7技术应答表 技术应答表 6.2.8商务应答表 6.2.9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6.2.10未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的承诺书(格式) 6.2.1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第七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 2.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办法 2.3.1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本章2.3.2的规定情况的可以为2家),终止本次采购 2.3.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 2.4.9磋商小组经与供应商磋商和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磋商 2.5最后报价。 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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