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雷州市委市政府、旧政府及旧武装部三大院物业保洁服务及社会化配套管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882-202008-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0036
项目名称:雷州市委市政府、旧政府及旧武装部三大院物业保洁服务及社会化配套管理
预算金额:2,399,680.80
最高限价(如有):2399680.8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雷州市委市政府、旧政府及旧武装部三大院物业保洁服务及社会化配套管理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雷州市委市政府、旧政府及旧武装部三大院物业保洁服务及社会化配套管理。
二、预算总价: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 期限 | 采购预算 | 备注 |
1 | 物业保洁服务及社会化 配套管理 | 三年 | ?2399680.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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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市委机关大院的管理,强化秩序维护、环境美化功能,改善绿化美化环境,根据政府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人社部门用工规定,结合目前市委机关大院管理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对大院目前的保洁、秩序维护、环境美化、绿化美化、化粪池服务进行集中采购,彻底扭转被动局面,避免日后劳资纠纷。
(一)关于保洁服务环境美化、绿化美化、化粪池秩序服务维护问题
1、人员待遇低,在全市是偏低的;
2、一部分买社保等,日后有许多后遗症;
3、缺乏统一管理与考核机制;
4、工作标准低、作风散漫,服务水平和态度较差,干部职工意见大。
(二)关于保洁服务环境美化问题
1、投入经费偏少,服务不到位,院内有许多死角不在服务范围;
2、环境美化服务质量差,不按时完成任务。
(三)关于保洁服务绿化美化问题
1、管理服务人员少;
2、绿化美化面积大,需要专业队伍养护;
3、市委大院位置重要,创文巩卫对大院有严格的要求,目前状况满足不了创文巩卫的要求。
为此,局办公室进行了多方了解,广泛调研,拟采取公开招聘、政府采购,从优择取的原则办理。保洁、秩序维护、环境美化、绿化美化、化粪池服务等(清单详见附件)。
附件:雷州市委市政府大院、旧武装部大院、旧政府大院保洁、秩序维护、环境美化、绿化美化、化粪池服务采购预算清单。
附:人员配置、报价
1.1、人员计划分布
序号 |
| 卫生综合服务区域 | 人员配备 |
1 | 主管 | 工作安排、管理、调整、检查、安全培训 | 1名 |
2
| 保洁员 | 综合办公楼8-9层 | 3名 |
综合1-7楼 | 3名 | ||
大院内 | 4名 | ||
会议配套保洁茶水人员 | 2名 | ||
旧政府、旧武装部各1名 | 2名 | ||
3 | 绿化管理及后勤养护人员 | 三大院内绿化区域 | 2名 |
4 | 管道维护及化粪池人员 | 三大院内 | 2名 |
5 | 水电工 | 市委大院 | 1名 |
20人 |
注:以上人员岗位的划分可以根据现场实际工作的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
1.2、卫生环境综合服务报价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月) | 费用明细 | 备注 |
1 | 派驻主管 | 1人 | 2750 | 2750元x1人x12(月)=33000元 | 管理、监督、规划 |
2 | 保洁员 | 14人 | 1686 | 1686元x14人x12(月)=28324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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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绿化管理及后勤养护人员 | 2人 | 1686 | 1686元x2人x12(月)=4046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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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管道维护及化粪池人员 | 2人 | 1686 | 1686元x2人x12(月)=4046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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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电工 | 1人 | 1800 | 1800元x1人x12(月)=21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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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员工福利 | 20人 | 1170 | 1170元x20人x12(月)=280800元 | 根据湛江市员工福利补贴 |
社保保险及其他保险 | 1076 |
| 根据2019年7月起 | ||
高温补贴 | 62 |
| 根据广东省相关标准执行 | ||
其它福利 | 32 |
|
| ||
8 | 管理成本 |
20人 | 60 | 60元x20人x12(月)=14400元 | 含管理人员交通补贴 |
安全生产培训 | 30 |
| 安全和技能培训 | ||
工衣配套 | 30 |
| 含冬2套、夏装2套、手套、口罩、水鞋、雨衣 | ||
9 | 设备及材料用品 | 20人 | 55元 | 55元x20人x12(月)=13200元 | 设备工具、用品、应急药品 |
10 | 企业利润/税金 | 10% | 年 | 72717.6元/年 | (计算方式:①至⑨)x10%) |
11 | 合计 | 799893.6元/年 |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五、服务内容
(一)秩序维护服务
针对雷州市市委市政府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系统环境美化、绿化美化、化粪池服务工作方案,需要配套高层管理人员及维护人员。保障雷州市市委机关大院内环境美化标准及秩序安全,保障公共环境不被乱涂鸦、保障公共环境干净及设备不被损坏、确保公共环境美化设施有序摆放,预防和及时制止各种环境卫生乱脏情况。协调管理部门的其他指令和任务;协助处理各种临时性任务。负责日常的环境美化、大院绿化美化秩序维护工作、集体活动的公共卫生环境美化秩序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如遇任务繁重或特殊气候要求(台风、暴雨等)需要突击性完成工作任务时,中标方应服从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人员指挥,并按要求增加人力或延长工作时间以保证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1、环境美化维护服务人数配置:20人。其中: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包主管1人)。
2、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普通话、品德良好、责任心和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电工需持证上岗。
3、服务地点、区域:雷州市委市政府大院、旧武装部、旧政府。
4、服务时间:合同期内,负责提供每日24小时对服务地点及环境区域美化服务及会务时间保洁服务工作,并安排秩序维护人员地点及环境区域的美化程序,每天二班工作制度提供服务(含节假日)。
5、服务要求:
派驻的环境美化、绿化美化、化粪池服务维护人员及保洁人员应遵守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提供专业性管理、美化技术维护、施工操作制度、预防安全第一原则等形式的环境美化维护服务;协助做好环境美化、绿化美化工作,会议保洁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1)维护服务场所内环境美化、绿化美化正常秩序和预防安全第一;
2)对发生在服务场所区域内的环境美化不标准、破坏环境和灾害事件及时制止、处理并报告招标人领导部门,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环境美化及安全维护工作,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3)把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保卫组织;
4)协助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服务场所区域内安全隐患或危险因素,及时报告招标人并协助处理,特别协助防火救灾工作;
5)其它临时性的与维护事务相关的服务;
6)对派驻服务场所的环境美化、保洁服务、管理人员及维护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并制定全年的训练计划;
6、管理要求:
1)装备配置:负责配备保洁服务人员的服装装备、冬夏制服、鞋帽、雨衣等。
2)队伍管理:对派驻的环境美化、绿化美化维护人员及会务保洁人员不能擅自调离,对不称职、不胜任的保洁人员须在3天内经我方同意进行更换。
3)人员素质:负责保洁服务人员的岗前、岗中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保洁人员的素质,加强保洁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确保维护服务质量。
4)因伤病不能正常履行值班职责的,中标单位应及时更换人员。
5)提供保洁服务人员的基本档案资料给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环境维护美化、绿化美化、管道消杀维护人员的具体人员(名单)必须经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许可方可上岗。
6)派驻的保洁服务人员应保持6-8人以上在政府大院内留守,以防应急调用。
7)如保洁服务人员工作失职而造成财产损失,视情节轻重可由服务方负责赔偿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应有损失。
7、保洁服务维护部主要工作
1)在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下,负责雷州市委市政府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工作环境美化、绿化美化、保洁服务及维护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相关环境美化及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盗窃、毁坏等刑事案件。
2)科学管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固定岗位。
3)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雷州市委市政府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环境美化、绿化美化秩序维护服务的管理工作。
4)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组建应急小组,进行救援。
5)积极完成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标单位指派的其他临时工作。
6)服务标准: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执勤。
7)做好工作预案中的各项规定。
9、保洁服务维护主管职责
1)坚决贯彻执行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示。准确传达工作安排,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
2)全面负责保洁服务维护部的工作,确保维护队能够完成雷州市市委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下达的任务目标。根据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达的任务和目标,制订环境美化、绿化美化、秩序维护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3)负责批示下级上报的各类文件,对重大的奖惩事件提出建议,对环境美化和安全责任事故进行处理。
4)参与负责编制保洁服务维护方面的方案。
5)主动与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部门作好双向沟通工作。
6)督促指导下级开展工作,检查下级落实维护处安排工作的实施情况。
7)负责组织召开服务维护人员的每月例会,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及布署下月工作安排。
8)负责协调其它部门的有关工作。
9)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提出有关环境美化、绿化美化维护工作建议。
10)经常深入检查各班次工作,了解员工当值情况和思想动态,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负责拟定服务维护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12)跟班值勤和不定时突击查岗,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13)负责员工的考核评比工作,并对不称职的秩序维护员提出处理意见;
1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按期组织员工更换灭火器材,保证消防器材的安全可靠;
15)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排班和考勤,在权限范围内审批本部门员工的请假和调班。
16)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 环境美化服务
1、环境美化服务工作目标及服务措施
1)、严格执行环境美化专业的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
严格执行雷州市委市政府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操作规范及工作标准,接受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和指导,确保办公区达到具有专业水平的环境美化服务。严格执行、接受专项抽查均应达到合格和符合要求。
2)、大院内领导办公室每月环境美化服务。
3) 、制定详细的日、周、月各项环境美化养护工作计划。
4)、每季节一次楼宇内环境消杀。
5)、根据雷州市委市政府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环境美化现场的特殊性及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日、周、月各项环境美化养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定员、定岗、定时、定量、定标准的“五定”要求划分工作区域,实施岗位责任制度。同时组建以应对、完成应急事请、特殊任务、劳务协助工作为目标的突发事情处理机制,圆满完成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交付的各项工作及临时工作任务。
2、环境美化服务管理项目的具体目标:
1)确保雷州市市委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室环境美化达到专业水平。
2)保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纸屑、无垃圾。
3)保持天花板无蜘蛛网,墙面无浮尘;
4)确保环境美化服务符合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环境美化服务检查标准的要求,不断持续改进。
3、工作范围和程序
1)、卫生环境服务范围:市委院内建筑、综合办公楼、旧武装部、院内场地、旧政府、
2)、绿化美化范围:
①、种植树木花草
②、绿篱修剪
②、墙面:无油迹、灰尘。
③、喷灌溉、施肥、杀虫
3)、化粪池卫生环境服务范围:
①、雷州市委市政府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三大院区域内化粪池
4)、四害消杀环境服务范围:雷州市市委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三大院区域内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4、环境美化程序:
1、雷州市委市政府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三大院内公共区域卫生环境美化内容。
1)、地面:无垃圾、无积尘、无污渍、无烟头、无杂物等。
2)、墙面:无油迹、无灰尘。
3)、玻璃:玻璃幕墙、门、窗、镜面干净透亮。
4)、金属制品:如电房门、梯门、支架、消防柜、烟灰缸、水龙头、不锈钢栏杆等是否用指定的清洁剂擦过,光亮无锈迹和污迹。
5)、电梯:电梯箱、各层电梯门轨道、扶梯、梯厅干净无尘,电梯箱干净无杂物、污渍。
6)、内有无异味,便器、洗盆、尿斗有无水锈,台面干净无水迹。
垃圾桶: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到指定地点堆放。
7)、楼梯及扶手:无灰尘、无水泥渍、无胶渍、无污渍、无垃圾杂物。
8)、消防栓箱:表面无污渍、无浮尘、厢内无水泥迹、无泥沙、无杂物。
9)、会议室台面干净、无灰尘、无烟头、无蜘蛛网。
5、化粪池作业服务内容:
1)、吸粪车一部(含10米长胶管3条,5米长竹杆1条)。
2)、用铁钩打开化粪池的盖板,敞开15MIN后,再用竹杆搅化粪池内杂物结块层。
3)、把车开到工作现场,套好吸粪胶管、放入化粪池内、冲水将结块污物搅散开。?
4)、启动吸粪车的开关,吸出粪便直到化粪池的化粪结块污物吸完为止。?
(三)、卫生环境综合服务标准:
1、卫生服务内容标准
1)、保持室内、外、通道、空气清新;
2)、卫生间、洗手台无污渍、无水渍;
3)、玻璃镜面光洁、明亮、无污渍、无水渍;
4)、马桶内外洁净明亮、无手印、无污渍、无水泥渍、无胶渍;墙体无色差、无明显污渍、无涂料点、无胶迹、洁具洁净光亮、不锈钢管件光亮洁净、地面无死角、无遗漏、无异味。
六、卫生环境综合服务设备与工具
1、卫生服务需用工具:
序号 | 名称 | 用途 |
1 | 洗手液 | 卫生间 |
2 | 除臭剂 | 卫生间 |
3 | 清洁剂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4 | 全能清洁剂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5 | 去污粉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6 | 洁瓷剂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7 | 洁厕液 | 卫生间 |
8 | 玻璃剂 | 清洗玻璃使用 |
2、需用工具:
序号 | 名称 | 使用 | |
1 | 垃圾铲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外围、办公楼、垃圾清理 | |
2 | 扫帚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
3 | 家用拖把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
4 | 水桶 | 装水清洗使用 | |
5 | 马桶吸及马桶刷 | 卫生间 | |
6 | 水管 | 清洗使用 | |
7 | 垃圾钳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
8 | 刮刀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
9 | 地板铮刀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
10 | 地刷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
11 | 毛刷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
12 | 垃圾车 | 收集垃圾 | |
13 | 垃圾袋 | 装垃圾 | |
14 | 垃圾桶 | 收集垃圾 | |
15 | 温馨提示 | 告示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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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绿化美化设备与工具
序号 | 名称 | 用途 |
1 | 锄头 | 用平时锄草、填土清理 |
2 | 铲子 | 填土清理 |
3 | 电锯 | 整理花草形状与整体形状 |
4 | 花洒 | 淋花草与树使用 |
5 | 剪刀 | 枝剪,花剪,平口剪,高枝剪 |
6 | 水管 | 淋花草与树使用 |
7 | 剪草机 | 整理草坪 |
8 | 背负式割草机 | 整理草坪 |
9 | 肥料 | 施肥使用 |
4、化粪池服务设备与工具
序号 | 名称 | 用途 |
1 | 吸污车 | 化粪池清抽使用 |
2 | 真空泵 | 污水清洗使用 |
3 | 清洗车 | 现场清洗使用 |
4 | 沼气检测仪 | 沼气检测使用 |
5 | 钢丝管 | 管道对接使用 |
6 | 安全指示牌 | 安全警示用 |
7 | 施工工具 | 工衣、安全配套 |
5、电工设施与工具
序号 | 名称 | 用途 |
1 | 冲击钻 | 设备设施维修安装用 |
2 | 手电钻 | 设备设施维修安装用 |
3 | 螺丝批 | 设备设施维修检修用 |
4 | 万用表 | 电器设备设施维修检修用 |
5 | 电 笔 | 电器设备设施维修检修用 |
6 | 铝合金人字梯2米 | 维修检修安装用 |
七、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
1、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在投标时承诺的该项目的管理班子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到位或擅自更换,采购人将按如下约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不合格的保洁员及绿化养护员,一经发现核实,责令承包方二天内改正,否则扣除当月个人工资200至500元,中标人的现场主管负责人,在本项目服务阶段必须到现场报到及监督。
2、采购人每月发现中标人保洁员及绿化养护员不在岗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改正并说明情况,如发现第二次类同情况必须责其辞退,并严重警告主管人员。
八、违约责任
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承包项目发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2、由于中标人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派遣员工的经济损失,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业务人员蓄意破坏设备设施、违反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一经查实,则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中标人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上月工作报表、经采购人审核完成后开具普通发票,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所日常卫生服务费用以转账方式转入中标人指定账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已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报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
(2). ;
(3).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9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2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雷州市雷州大道08号市委大院
联系方式:0759-8813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59-3585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生
电话:0759-358581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28日
雷州市委市政府、旧政府及旧武装部三大院物业保洁服务及社会化配套管理项目
(招标编号:ZJCG2020-091R;采购核准号:ZJ-202008-218001-0030)
招标文件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020年9月28日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3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6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7第四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61 投标书 372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382 投标报价表 393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 404单项业绩一览表 415 信誉文件 42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7 中小企业声明函 448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情况表 4511 质疑函(范本) 46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 48第六部分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 57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7
第四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6
1 投标书 37
2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38
2 投标报价表 39
3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 40
4单项业绩一览表 41
5 信誉文件 42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
7 中小企业声明函 44
8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情况表 45
11 质疑函(范本) 46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 48
第六部分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 57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雷州市委市政府、旧武装部及旧政府等三大院物业保洁服务及社会化配套管理项目;
2、招标编号:ZJCG2020-091R;采购核准号:ZJ-202008-218001-0030;
3、预算金额:2399680.80元;
4、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3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已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报名。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及招标公告期限: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2日。
2、投标人须登陆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zhanjiang.gov.cn:8097/login.jspx)进行注册报名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请查阅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3、投标人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采购公告规定的报名及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报名。未按时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网上注册报名时集中采购机构不对报名资料作任何审查,由潜在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其资格是否符合最终经本项目相关评审程序的审核结论为准。
五、投标签到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2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
九、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五楼;
3、邮政编码:524000;
4、项目咨询: 0759-3585816(华生);
5、投标保证金咨询:0759-3585815(李生);
6、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招标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hanjiang.gov.cn/
十、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投标人对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及存有疑问可向采购人了解。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联系人:李生;联系人电话:13078242663;
3、地址:
十一、电子投标系统联系方式:
1、电子标书系统问题及注册事项相关咨询:
联系电话:0759-3585867 QQ群:593745956
2、CA办理相关咨询电话:0759-3585827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9月28日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雷州市委市政府、旧政府及旧武装部三大院物业保洁服务及社会化配套管理。
二、预算总价: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 期限 |
采购预算 |
备注 |
1 |
物业保洁服务及社会化 配套管理 |
三年 |
?2399680.80元 |
三、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市委机关大院的管理,强化秩序维护、环境美化功能,改善绿化美化环境,根据政府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人社部门用工规定,结合目前市委机关大院管理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对大院目前的保洁、秩序维护、环境美化、绿化美化、化粪池服务进行集中采购,彻底扭转被动局面,避免日后劳资纠纷。
(一)关于保洁服务环境美化、绿化美化、化粪池秩序服务维护问题
1、人员待遇低,在全市是偏低的;
2、一部分买社保等,日后有许多后遗症;
3、缺乏统一管理与考核机制;
4、工作标准低、作风散漫,服务水平和态度较差,干部职工意见大。
(二)关于保洁服务环境美化问题
1、投入经费偏少,服务不到位,院内有许多死角不在服务范围;
2、环境美化服务质量差,不按时完成任务。
(三)关于保洁服务绿化美化问题
1、管理服务人员少;
2、绿化美化面积大,需要专业队伍养护;
3、市委大院位置重要,创文巩卫对大院有严格的要求,目前状况满足不了创文巩卫的要求。
为此,局办公室进行了多方了解,广泛调研,拟采取公开招聘、政府采购,从优择取的原则办理。保洁、秩序维护、环境美化、绿化美化、化粪池服务等(清单详见附件)。
附件:雷州市委市政府大院、旧武装部大院、旧政府大院保洁、秩序维护、环境美化、绿化美化、化粪池服务采购预算清单。
附:人员配置、报价
1.1、人员计划分布
序号 |
卫生综合服务区域 |
人员配备 |
|
1 |
主管 |
工作安排、管理、调整、检查、安全培训 |
1名 |
2 |
保洁员 |
综合办公楼8-9层 |
3名 |
综合1-7楼 |
3名 |
||
大院内 |
4名 |
||
会议配套保洁茶水人员 |
2名 |
||
旧政府、旧武装部各1名 |
2名 |
||
3 |
绿化管理及后勤养护人员 |
三大院内绿化区域 |
2名 |
4 |
管道维护及化粪池人员 |
三大院内 |
2名 |
5 |
水电工 |
市委大院 |
1名 |
20人 |
注:以上人员岗位的划分可以根据现场实际工作的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
1.2、卫生环境综合服务报价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月) |
费用明细 |
备注 |
1 |
派驻主管 |
1人 |
2750 |
2750元x1人x12(月)=33000元 |
管理、监督、规划 |
2 |
保洁员 |
14人 |
1686 |
1686元x14人x12(月)=283248元 |
|
3 |
绿化管理及后勤养护人员 |
2人 |
1686 |
1686元x2人x12(月)=40464元 |
|
5 |
管道维护及化粪池人员 |
2人 |
1686 |
1686元x2人x12(月)=40464元 |
|
6 |
水电工 |
1人 |
1800 |
1800元x1人x12(月)=21600元 |
|
7 |
员工福利 |
20人 |
1170 |
1170元x20人x12(月)=280800元 |
根据湛江市员工福利补贴 |
社保保险及其他保险 |
1076 |
根据2019年7月起 |
|||
高温补贴 |
62 |
根据广东省相关标准执行 |
|||
其它福利 |
32 |
||||
8 |
管理成本 |
20人 |
60 |
60元x20人x12(月)=14400元 |
含管理人员交通补贴 |
安全生产培训 |
30 |
安全和技能培训 |
|||
工衣配套 |
30 |
含冬2套、夏装2套、手套、口罩、水鞋、雨衣 |
|||
9 |
设备及材料用品 |
20人 |
55元 |
55元x20人x12(月)=13200元 |
设备工具、用品、应急药品 |
10 |
企业利润/税金 |
10% |
年 |
72717.6元/年 |
(计算方式:①至⑨)x10%) |
11 |
合计 |
799893.6元/年 |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五、服务内容
(一)秩序维护服务
针对雷州市市委市政府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系统环境美化、绿化美化、化粪池服务工作方案,需要配套高层管理人员及维护人员。保障雷州市市委机关大院内环境美化标准及秩序安全,保障公共环境不被乱涂鸦、保障公共环境干净及设备不被损坏、确保公共环境美化设施有序摆放,预防和及时制止各种环境卫生乱脏情况。协调管理部门的其他指令和任务;协助处理各种临时性任务。负责日常的环境美化、大院绿化美化秩序维护工作、集体活动的公共卫生环境美化秩序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如遇任务繁重或特殊气候要求(台风、暴雨等)需要突击性完成工作任务时,中标方应服从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人员指挥,并按要求增加人力或延长工作时间以保证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1、环境美化维护服务人数配置:20人。其中: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包主管1人)。
2、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普通话、品德良好、责任心和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电工需持证上岗。
3、服务地点、区域:雷州市委市政府大院、旧武装部、旧政府。
4、服务时间:合同期内,负责提供每日24小时对服务地点及环境区域美化服务及会务时间保洁服务工作,并安排秩序维护人员地点及环境区域的美化程序,每天二班工作制度提供服务(含节假日)。
5、服务要求:
派驻的环境美化、绿化美化、化粪池服务维护人员及保洁人员应遵守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提供专业性管理、美化技术维护、施工操作制度、预防安全第一原则等形式的环境美化维护服务;协助做好环境美化、绿化美化工作,会议保洁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1)维护服务场所内环境美化、绿化美化正常秩序和预防安全第一;
2)对发生在服务场所区域内的环境美化不标准、破坏环境和灾害事件及时制止、处理并报告招标人领导部门,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环境美化及安全维护工作,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3)把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保卫组织;
4)协助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服务场所区域内安全隐患或危险因素,及时报告招标人并协助处理,特别协助防火救灾工作;
5)其它临时性的与维护事务相关的服务;
6)对派驻服务场所的环境美化、保洁服务、管理人员及维护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并制定全年的训练计划;
6、管理要求:
1)装备配置:负责配备保洁服务人员的服装装备、冬夏制服、鞋帽、雨衣等。
2)队伍管理:对派驻的环境美化、绿化美化维护人员及会务保洁人员不能擅自调离,对不称职、不胜任的保洁人员须在3天内经我方同意进行更换。
3)人员素质:负责保洁服务人员的岗前、岗中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保洁人员的素质,加强保洁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确保维护服务质量。
4)因伤病不能正常履行值班职责的,中标单位应及时更换人员。
5)提供保洁服务人员的基本档案资料给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环境维护美化、绿化美化、管道消杀维护人员的具体人员(名单)必须经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许可方可上岗。
6)派驻的保洁服务人员应保持6-8人以上在政府大院内留守,以防应急调用。
7)如保洁服务人员工作失职而造成财产损失,视情节轻重可由服务方负责赔偿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应有损失。
7、保洁服务维护部主要工作
1)在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下,负责雷州市委市政府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工作环境美化、绿化美化、保洁服务及维护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相关环境美化及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盗窃、毁坏等刑事案件。
2)科学管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固定岗位。
3)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雷州市委市政府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环境美化、绿化美化秩序维护服务的管理工作。
4)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组建应急小组,进行救援。
5)积极完成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标单位指派的其他临时工作。
6)服务标准: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执勤。
7)做好工作预案中的各项规定。
9、保洁服务维护主管职责
1)坚决贯彻执行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示。准确传达工作安排,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
2)全面负责保洁服务维护部的工作,确保维护队能够完成雷州市市委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下达的任务目标。根据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达的任务和目标,制订环境美化、绿化美化、秩序维护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3)负责批示下级上报的各类文件,对重大的奖惩事件提出建议,对环境美化和安全责任事故进行处理。
4)参与负责编制保洁服务维护方面的方案。
5)主动与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部门作好双向沟通工作。
6)督促指导下级开展工作,检查下级落实维护处安排工作的实施情况。
7)负责组织召开服务维护人员的每月例会,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及布署下月工作安排。
8)负责协调其它部门的有关工作。
9)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提出有关环境美化、绿化美化维护工作建议。
10)经常深入检查各班次工作,了解员工当值情况和思想动态,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负责拟定服务维护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12)跟班值勤和不定时突击查岗,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13)负责员工的考核评比工作,并对不称职的秩序维护员提出处理意见;
1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按期组织员工更换灭火器材,保证消防器材的安全可靠;
15)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排班和考勤,在权限范围内审批本部门员工的请假和调班。
16)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 环境美化服务
1、环境美化服务工作目标及服务措施
1)、严格执行环境美化专业的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
严格执行雷州市委市政府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操作规范及工作标准,接受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和指导,确保办公区达到具有专业水平的环境美化服务。严格执行、接受专项抽查均应达到合格和符合要求。
2)、大院内领导办公室每月环境美化服务。
3) 、制定详细的日、周、月各项环境美化养护工作计划。
4)、每季节一次楼宇内环境消杀。
5)、根据雷州市委市政府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环境美化现场的特殊性及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日、周、月各项环境美化养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定员、定岗、定时、定量、定标准的“五定”要求划分工作区域,实施岗位责任制度。同时组建以应对、完成应急事请、特殊任务、劳务协助工作为目标的突发事情处理机制,圆满完成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交付的各项工作及临时工作任务。
2、环境美化服务管理项目的具体目标:
1)确保雷州市市委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室环境美化达到专业水平。
2)保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纸屑、无垃圾。
3)保持天花板无蜘蛛网,墙面无浮尘;
4)确保环境美化服务符合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环境美化服务检查标准的要求,不断持续改进。
3、工作范围和程序
1)、卫生环境服务范围:市委院内建筑、综合办公楼、旧武装部、院内场地、旧政府、
2)、绿化美化范围:
①、种植树木花草
②、绿篱修剪
②、墙面:无油迹、灰尘。
③、喷灌溉、施肥、杀虫
3)、化粪池卫生环境服务范围:
①、雷州市委市政府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三大院区域内化粪池
4)、四害消杀环境服务范围:雷州市市委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三大院区域内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4、环境美化程序:
1、雷州市委市政府大院内、旧政府、旧武装部三大院内公共区域卫生环境美化内容。
1)、地面:无垃圾、无积尘、无污渍、无烟头、无杂物等。
2)、墙面:无油迹、无灰尘。
3)、玻璃:玻璃幕墙、门、窗、镜面干净透亮。
4)、金属制品:如电房门、梯门、支架、消防柜、烟灰缸、水龙头、不锈钢栏杆等是否用指定的清洁剂擦过,光亮无锈迹和污迹。
5)、电梯:电梯箱、各层电梯门轨道、扶梯、梯厅干净无尘,电梯箱干净无杂物、污渍。
6)、内有无异味,便器、洗盆、尿斗有无水锈,台面干净无水迹。
垃圾桶: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到指定地点堆放。
7)、楼梯及扶手:无灰尘、无水泥渍、无胶渍、无污渍、无垃圾杂物。
8)、消防栓箱:表面无污渍、无浮尘、厢内无水泥迹、无泥沙、无杂物。
9)、会议室台面干净、无灰尘、无烟头、无蜘蛛网。
5、化粪池作业服务内容:
1)、吸粪车一部(含10米长胶管3条,5米长竹杆1条)。??
2)、用铁钩打开化粪池的盖板,敞开15MIN后,再用竹杆搅化粪池内杂物结块层。??
3)、把车开到工作现场,套好吸粪胶管、放入化粪池内、冲水将结块污物搅散开。?
4)、启动吸粪车的开关,吸出粪便直到化粪池的化粪结块污物吸完为止。?
(三)、卫生环境综合服务标准:
1、卫生服务内容标准
1)、保持室内、外、通道、空气清新;
2)、卫生间、洗手台无污渍、无水渍;
3)、玻璃镜面光洁、明亮、无污渍、无水渍;
4)、马桶内外洁净明亮、无手印、无污渍、无水泥渍、无胶渍;墙体无色差、无明显污渍、无涂料点、无胶迹、洁具洁净光亮、不锈钢管件光亮洁净、地面无死角、无遗漏、无异味。
六、卫生环境综合服务设备与工具
1、卫生服务需用工具:
序号 |
名称 |
用途 |
1 |
洗手液 |
卫生间 |
2 |
除臭剂 |
卫生间 |
3 |
清洁剂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4 |
全能清洁剂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5 |
去污粉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6 |
洁瓷剂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7 |
洁厕液 |
卫生间 |
8 |
玻璃剂 |
清洗玻璃使用 |
2、需用工具:
序号 |
名称 |
使用 |
|
1 |
垃圾铲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外围、办公楼、垃圾清理 |
|
2 |
扫帚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
3 |
家用拖把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
4 |
水桶 |
装水清洗使用 |
|
5 |
马桶吸及马桶刷 |
卫生间 |
|
6 |
水管 |
清洗使用 |
|
7 |
垃圾钳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
8 |
刮刀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
9 |
地板铮刀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
10 |
地刷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
11 |
毛刷 |
市委市政府、旧政府、旧武装部、办公地板及通道、卫生间 |
|
12 |
垃圾车 |
收集垃圾 |
|
13 |
垃圾袋 |
装垃圾 |
|
14 |
垃圾桶 |
收集垃圾 |
|
15 |
温馨提示 |
告示牌 |
|
3、绿化美化设备与工具
序号 |
名称 |
用途 |
1 |
锄头 |
用平时锄草、填土清理 |
2 |
铲子 |
填土清理 |
3 |
电锯 |
整理花草形状与整体形状 |
4 |
花洒 |
淋花草与树使用 |
5 |
剪刀 |
枝剪,花剪,平口剪,高枝剪 |
6 |
水管 |
淋花草与树使用 |
7 |
剪草机 |
整理草坪 |
8 |
背负式割草机 |
整理草坪 |
9 |
肥料 |
施肥使用 |
4、化粪池服务设备与工具
序号 |
名称 |
用途 |
1 |
吸污车 |
化粪池清抽使用 |
2 |
真空泵 |
污水清洗使用 |
3 |
清洗车 |
现场清洗使用 |
4 |
沼气检测仪 |
沼气检测使用 |
5 |
钢丝管 |
管道对接使用 |
6 |
安全指示牌 |
安全警示用 |
7 |
施工工具 |
工衣、安全配套 |
5、电工设施与工具
序号 |
名称 |
用途 |
1 |
冲击钻 |
设备设施维修安装用 |
2 |
手电钻 |
设备设施维修安装用 |
3 |
螺丝批 |
设备设施维修检修用 |
4 |
万用表 |
电器设备设施维修检修用 |
5 |
电 笔 |
电器设备设施维修检修用 |
6 |
铝合金人字梯2米 |
维修检修安装用 |
七、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
1、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在投标时承诺的该项目的管理班子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到位或擅自更换,采购人将按如下约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不合格的保洁员及绿化养护员,一经发现核实,责令承包方二天内改正,否则扣除当月个人工资200至500元,中标人的现场主管负责人,在本项目服务阶段必须到现场报到及监督。
2、采购人每月发现中标人保洁员及绿化养护员不在岗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改正并说明情况,如发现第二次类同情况必须责其辞退,并严重警告主管人员。
八、违约责任
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承包项目发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2、由于中标人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派遣员工的经济损失,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业务人员蓄意破坏设备设施、违反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一经查实,则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中标人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上月工作报表、经采购人审核完成后开具普通发票,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所日常卫生服务费用以转账方式转入中标人指定账户。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有关说明
1.1适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投标人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2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所需采购的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及相关附件资料。
1.3“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本文件《项目需求》中所涉及的“用户、使用单位、采购单位、业主”等若无特别说明,均指采购人。
1.4“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1.5“采购监管部门”是指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
1.6“投标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报名的供应商。
1.7“合格投标人”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缴交投标保证金、并经相关评审程序审核确认的投标人。
1.8“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1.9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1.10本文件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设计、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投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1关于联合体投标
若本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投标人须遵循以下规定:
(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和投标书上共同签字盖章和共同授权全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2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中标人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通过之日。
1.13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信函、电报和传真。
1.14投标文件所指的公章若无特别说明的,是指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亲笔签署。
1.15招标文件涉及的“日期、天数、时间”未特别说明的,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
1.16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1.17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若招标文件表述未注明电子投标文件的均指纸质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采购的服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参考范本。招标文件由下述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4.1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公告,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五、招标文件的质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存有任何疑问或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但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2、质疑人提交的质疑书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主要内容须包括:(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2)被质疑采购招标项目的名称和编号;(3)质疑事项所依据的具体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4)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传真电话.
3、质疑书必须由质疑人法定代表人以手写形式亲笔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全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的,须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质疑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质疑书派专人送达,送达时间以递送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质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对涉及政府采购程序内容的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解释,对涉及采购预算、投标人资质资格、方案设计、技术指标、服务要求、交货(竣工)时间、付款方式和合同等内容,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质疑书送达地点:(1)集中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五楼窗口);联系人:华生;电话:0759-3585816。(2)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本项目《投标邀请函》。
7、集中采购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集中采购机构书面复函以通知领取或传真或邮寄等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质疑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即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投诉。
六、投标文件格式
6.1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以A4版面统一编制(自行编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顺序加注页码),以及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资料等。
七、投标文件编写及组成
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从而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2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7.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7.4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书;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3)投标报价表;
(4)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
(5)经营业绩一览表;
(6)信誉文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的副本);
(8)中小企业声明函;
(9)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情况表;
(10)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及附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的签署及有关规定
8.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正本及副本(项目采购预算总价1000万以下的,提交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项目采购预算总价1000万以上(含1000万)的,提交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七份),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8.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使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登录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ha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必备软件及用户手册),生成电子签章及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lenc的加密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机构CA电子签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则须用自然人CA进行电子签名。
8.3纸质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证实,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8.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8.4.1《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提供数字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签章、加密。
8.4.2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导入电子投标文件,故投标人必须携带数字证书(CA)到开标会现场,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8.4.3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每一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每一密封的信封封面上应按以下要求清楚标明:
“收件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按投标邀请函填写)
投标文件 正本或副本
招标编号: (按投标邀请函填写)
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 )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详细地址)
投寄人:(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姓名)
本项目开标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
8.5投标时间截止后,纸质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或未装订成册或未密封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8.6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集中采购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投标文件和投标来往的文件及信件,须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的所有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十、投标报价要求
10.1报价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10.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附件)格式填写报价,报价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如单价与总价)。
10.3投标人所报项目报价必须是唯一的,多报、漏报均视为无效投标。
10.4报价表中报价项目如投标人的报价如出现空白,视为未响应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0.5报价采用单价核定法,如总报价发生计算错误,将按单价核定总报价,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10.6投标人的报价被视为投标人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投标报价为按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之和,应包括成本、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措施等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
10.7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10.8本采购项目若以分包形式进行招标采购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经营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所有的分包进行投标报价,也可只选择其中一个分包或两个以上的分包进行投标报价。但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所投分包项目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该分包的投标将视为无效。
10.9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文件以可调整价格提交的报价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11.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投标邀请函。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湛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zhanjiang.gov.cn:8097/login.jspx)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时将无法上传,其投标被拒绝),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所有纸质投标文件派专人送达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开标室(详见投标邀请函),在项目签到表上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和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以及签到,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被拒绝。
11.3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提前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1.4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1.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名而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不予接收。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本项目投标人少于3家的,本项目废标,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该项目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根据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11.7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至时间。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十三、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6000元。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帐、支票(必须同时提交两联的银行进账单,否则该保证金提交无效)、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上票据以原件提交)。
13.2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提交的保证金,必须在用途注明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并以单独信封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未中标的投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服务窗口取回。中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后1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服务窗口取回,并于中标结果公告后1个工作日内兑付到达集中采购机构银行账户(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营业部;帐号:759900243510201),投标人必须以投标当天投标人所提交的原票据兑付,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将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处理。
13.3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他投标人代为缴交,根据湛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选择银行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进行缴交(具体见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缴交时须备注项目名称,否则会影响按时退款)。
13.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3.5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6 中标人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报送集中采购机构后,其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集中采购机构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形式的通知。
14.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4.3从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五、投标费用
1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六、开标
16.1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规定的地点、时间公开开标。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以其他的证件代替身份证的视为无效)原件准时出席,并在签到表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16.2开标时,将由提交投标文件签到顺序的前3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在确认全部文件均密封完好后,由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正本拆封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或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16.3集中采购机构对唱标报价等做出书面记录,并由各投标人代表及采购人开标代表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16.4未宣读的投标价格,评标时不予承认。
十七、投标人资格审查
17.1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开标代表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所附的资格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等,并出具审查意见。
十八、评标委员会
18.1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招标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18.2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项目的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为5人以上的单数。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8.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8.4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18.5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18.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说明情况。
18.7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九、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19.1集中采购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宣布评审纪律和回避规定等相关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成员从专家代表中推荐评委主任(评委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评委会各成员的意见,使之合理、合法,代表评委会向投标人提出质询意见和转达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意见等);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及方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程序分为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等。
19.2符合性审查:
19.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报价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等。
19.2.2对照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有关要求,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没有重大偏离。
(1)投标文件如出现所报单价与总价计算不符,则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小写数字表示的数据有差异,则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2)实质上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采购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存在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3)投标人在开标后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不合格或无效投标的应以书面形式列出理由依据。以便投标当事人对被列举事实核证、澄清。
19.3比较与评价:评委对照评标原则及方法,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并独立评分。
二十、废标条件与处理以及无效投标的认定
20.1废标条件与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接财政部门通知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即中止或取消的;
符合上述1-3条其中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标理由和处理决定知会各相关投标人。
20.2无效投标的认定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约定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4)投标文件未盖法人或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代表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及未附有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和全权代表在投标单位任职有效外部证明材料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未明确的;
(6)投标文件正副本均未附有《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打印件以及《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的;
(7)投标文件不按要求的份数提交或未装订成册或未密封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不清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质量要求、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的;
(11)无投标报价表或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
(12)不符合政策性强制采购产品要求的;
(13)招标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无效投标条件的。
二十一、询标及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所作的答复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全权代表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21.2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联系。
二十二、评标原则及方法
22.1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2.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中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2.3综合评分的主要考核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22.4 本项目的具体评标指标、权值及主要考评内容如下:
评标指标及权值(%) |
主要考评内容 |
投标报价(20)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公式中各报价均指有效投标报价;该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62) |
横向比较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的的响应性,包括服务内容、服务装备配备的响应程度、服务质量保证等为评分依据。 一、服务内容响应情况(9分): 横向比较投标人对项目需求中服务内容的响应性优得9分;其次以1分递减,最低得4分;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0分。 二、项目实施总体方案(7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方案优得7分;其次以1分递减,最低得4分;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0分。 三、服务人员配置要求响应情况(20分): 1、根据服务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服务人员不少于20人得8分,每少一个人扣1分。(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消防设施操作证、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每项得1分,满分4分。 3、技术服务人员需同时具有以下证书: (1)安全培训合格证(由安监局或应急管理局或其下属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颁发); (2)环境清洁维护服务项目经理证;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8分。 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8分): 根据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的可行性,培训计划详细程度优得8分;其次以1分递减,最低得3分;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0分。 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服务预案(7分) 根据应急处理措施完整性,可操作性优得7分;其次以1分递减,最低得3分;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0分。 六、信息化系统与新技术应用、创新(4分) 投标人具有物业管理服务资源化利用管理软件、物业管理服务软件、物业保洁管理软件、智能化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管理软件。每具有上述1个软件或者与上述软件功能相类似的软件,得1分,满分4分,没有得0分。(需提供软件购买合同及发票、或软件租赁使用合同及发票、或自有的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七、质量保证措施(7分): 根据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提供详细的物业管理服务目标,并提供具体可行详细的保证措施、管理规章制度优得7分;其次以1分递减,最低得3分;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0分。 |
单项业绩(10) |
2017年至今完成与本招标同类项目的单项业绩。投标人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2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没有提供合同扫描件不得分。 |
信誉文件(8) |
投标人获得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荣誉和信誉为评分依据。每提供一项有效证明的得2分,最高不得超过8分。没有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
注:关于价格的评审: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即:评审价格=核实价格-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格×6%。予以价格扣除的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投标人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的小型或微型企业;(2)提供投标人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3)投标人必须按格式(见附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十三、定标原则
23.1评委将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综合评价投标人的各项指标并独立打分,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并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23.2本项目若出现投标人综合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相同的情况,则以其中投标总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排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即按项目实施方案及计划得分从高到低)排名。
2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4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的情况写出评标报告并签字确认。
二十四、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
24.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集中采购机构及采购人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二十五、中标结果公告
25.1本项目中标结果将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prtc.com/)””公告,集中采购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二十六、质疑和投诉
26.1投标人若对本项目开评标活动或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书,逾期提出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
26.2质疑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质疑书派专人送达,送达时间以递送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质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6.3质疑书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手写形式亲笔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参加本采购招标项目的全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的,须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全权代表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
26.4质疑人提交质疑书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主要内容须包括:(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2)被质疑采购招标项目的名称和编号;(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自然人姓名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4)质疑事项所依据的具体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5)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传真电话;(6)提起质疑的日期。否则,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以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作为受理的依据。
26.5集中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五楼;电话: 0759-3585816。
26.6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原件的当日与质疑人办理签收手续。质疑书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人在收到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告知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之内,质疑人可对原质疑书修改后重新进行质疑,但在上述期限内集中采购机构未收到质疑人重新提交的质疑书,或者重新提交的质疑仍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
26.7质疑处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集中采购机构对有关质疑事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的,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集中采购机构;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人须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
26.8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授权范围的,集中采购机构则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26.9质疑人已经参与了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开标活动,又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可视为质疑已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受理。
26.10质疑人必须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捏造事实或虚假及恶意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可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6.11集中采购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集中采购机构书面复函以通知领取或传真或邮寄等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质疑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即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投诉。
26.1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投标人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二十七、中标通知
27.1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为准),5个工作日内到集中采购机构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有关手续。
27.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日内与采购人办理签定合同手续并签订供货合同书,合同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书副本报集中采购机构。
27.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八、合同的订立和公告以及履行
28.1合同的订立
(一)采购人与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否则,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由以下部分组成:
1、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补充通知;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其它补充文件;
3、《中标通知书》。
(三)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须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8.2合同的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8.3合同的履行
(一)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