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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保安执勤用房配套设备及智能化工程货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一、镇江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京口分公司的保安执勤用房配套设备及智能化工程已经镇江市京口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镇京经发备[2019]3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
二、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
1、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全部食堂设备的供货和安装,预算金额13.268万元; |
2、交货地点:寿邱街原天慧园大酒店; |
3、交货期或交付试用期:2020年11月25日 |
4、货物预估价约:13.27万元; |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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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ZJS2019081560-03 | 保安执勤用房食堂设备 | 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全部食堂设备的供货和安装. | 30 日历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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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类别或资格的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含商用厨具制造、销售、安装、售后服务。; |
2、其他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其他条件: |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2000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
注:1.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
2、履约保证金 |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货款支付担保。 |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40 分 技术响应: 30 分 商务响应: 5 分 售后服务: 1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 分 业绩: 5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96%、97%、98% 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3(1) | 投标报价 (4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 40 )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4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2) | 技术响应 (30)分 | | (1)自行勘察现场,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完整的图纸制作得5分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份得1分,共3分(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单位诚信库)。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机械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得2分,同时提供《检验报告》加2分,同时提供《环保产品认证合同》加2分。其它油烟净化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炊用燃气大锅灶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产品认证证书(最新国标GB35848-2018标准)得2分。 (5)投标人具有燃气蒸箱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产品认证证书(最新国标GB35848-2018标准)得2分。 (6)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具有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出具的抗菌性能分析检测报告,大肠杆菌达到99.9%,得3分,达到99.8%,得2分,达到99.7%,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7)提供投标产品原材料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厚度为1.5mm304不锈钢检测报告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8)《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四层格栅菜架、地架、四门身高储物柜(碗柜)、焊点、螺丝等),每提供一类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9)投标人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得1分.投标人具有消毒生产厂家有检测报告得1分。 | 2.2.3(3) | 商务响应 ( 5 )分 | 付款方式( 2.5 )分 | 1、响应招标文件付款方式(最高得2.5分)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2.5 )分 | 2、相应招标文件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最高得2.5分) | 2.2.3(4) | 售后服务 (10)分 | | 1、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包括对所有常规检查、调整和润滑;保修期内,每两个月要对系统进行一次检测,每半年对系统进行一次复调,得1分。 2、投标人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达到五星级的得2分.四星级的得1分 (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单位诚信库)。 3、投标单位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投标人注册在本地的得2分;如投标人为非镇江地区注册的单位,在镇江地区注册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得1分;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燃气燃烧器具维修安装资质证书得1分,该机构并具有2名燃气维修资质证书的1分,具有氩弧焊工得1分,提供个人证书及该机构为维修人员缴纳连续近的6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单位诚信库)。 4、未响应免费维保年限要求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免费维保年限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加2分; | 2.2.3(5) |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 | 1、评委根据施工组织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目标,重点部位的施工工艺和要领等措施进行综合打分,优10分,良7分,一般5分。 | 2.2.3(6) | 业绩 ( 5 )分 | | 根据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提供的2018年以来类似项目且规模相当的成功案例材料(须提供合同,所提供合同材料须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金额、性质、规模等),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成功案例,考察成功案例的内容、性质,涵盖或与本项目内容一致的每有一个得1.5分,如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完全一致的,就其与本项目类同程度每有一个0.5分,提供类型不一致案例的本项最多得1分。本项满分共计5分。注:投标单位需提供合同及供货发票核查【提供90%及以上合同金额发票即可】,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单位诚信库。未提供合同及供货发票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合同及供货发票的证明材料。 | |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00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20年9月29日00:00至2020年10月12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512527507)。 |
九、其他 |
1、本工程付款条件为: |
2、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
3、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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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地址: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四楼 |
| 联系人: | 王厚华 | 联系人: | 褚卫东 |
| 电话: | 051188955311 | 电话: | 13305286648 |
| 传真: | | 传真: | 13305286648 |
| 邮编: | | 邮编: | 210004 |
| E—mail: | | E—mail: | 51146513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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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法人 (电子签名): |
| | | |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