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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急救中心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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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急救中心食堂所需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沈阳急救中心食堂所需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中标公告

2020年09月29日 11:3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急救中心食堂所需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沈阳急救中心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0年09月29日 11:36
评审专家名单吴涛、礼广成、张岩、杜旭红、于洁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24-31918388-308
采购单位沈阳急救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于科长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经理、024-31918388-308
附件:
附件1沈阳急救中心食堂所需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公开招标文件(发售稿_2020.9.9).pdf

一、项目编号:LNXY-SYJJZX-2020001(招标文件编号:LNXY-SYJJZX-2020001)

二、项目名称:沈阳急救中心食堂所需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满仓红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浑河站西街道前进村

包组或产品名称:水果、蔬菜

折扣率(%):12.00

供应商名称:沈阳满仓红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浑河站西街道前进村

包组或产品名称:肉、蛋、禽、豆制品

折扣率(%):4.00

供应商名称:沈阳满仓红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浑河站西街道前进村

包组或产品名称:水(海)产品类

折扣率(%):7.00

供应商名称:沈阳满仓红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浑河站西街道前进村

包组或产品名称:粮、油类

折扣率(%):3.00

供应商名称:沈阳满仓红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浑河站西街道前进村

包组或产品名称:调味品(水/干调等)

折扣率(%):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沈阳满仓红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急救中心食堂所需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 为沈阳急救中心食堂配送粮油、肉蛋、家禽、水(海)产品、生鲜食品、蔬菜、水果、调味品类等相关食材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三年 满足采购人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沈阳满仓红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急救中心食堂所需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 为沈阳急救中心食堂配送粮油、肉蛋、家禽、水(海)产品、生鲜食品、蔬菜、水果、调味品类等相关食材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三年 满足采购人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沈阳满仓红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急救中心食堂所需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 为沈阳急救中心食堂配送粮油、肉蛋、家禽、水(海)产品、生鲜食品、蔬菜、水果、调味品类等相关食材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三年 满足采购人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沈阳满仓红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急救中心食堂所需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 为沈阳急救中心食堂配送粮油、肉蛋、家禽、水(海)产品、生鲜食品、蔬菜、水果、调味品类等相关食材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三年 满足采购人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5 沈阳满仓红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急救中心食堂所需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 为沈阳急救中心食堂配送粮油、肉蛋、家禽、水(海)产品、生鲜食品、蔬菜、水果、调味品类等相关食材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三年 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涛、礼广成、张岩、杜旭红、于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协议规定的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急救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37号

联系方式:于科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高经理、024-31918388-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经理

电 话: 024-31918388-308

1 沈阳急救中心食堂所需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编号:LNXY-SYJJZX-2020001 采购单位:沈阳急救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 2 目 录 (沈阳急救中心食堂所需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的招标公告 ................. 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 20 第三章 服务需求 ..................................................... 47 第四章 评标方法 ..................................................... 49 第五章 合同条款 ..................................................... 58 3 (沈阳急救中心食堂所需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急救中心食堂所需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轩宇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Y-SYJJZX-2020001 项目名称:沈阳急救中心食堂所需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 预算金额:约 100 万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为沈阳急救中心食堂配送粮油、肉蛋、家禽、水(海)产品、生鲜食品、蔬菜、 水果、调味品类等相关食材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需具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3)在行业内经营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并且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9月 9日至 2020年 9月 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 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3:30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56 号中建峰汇广场 A 座 8 楼)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 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9月 29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56号中建峰汇广场 A 座 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急救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 13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56号中建峰汇广场 A座 8楼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08 邮箱地址:ln_xuanyu@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经理 电话:024-31918388-308 5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表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1.1 采购人 名 称:沈阳急救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 137号 联系人:于科长 电 话: 1.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56号中建峰汇广场 A座 8楼 联系人:高经理 电 话:024-31918388-308 1.3.4 合格供应商还要 满足的其它资格 条件 (1)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需具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3)在行业内经营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并且无违法违规记录。 1.3.5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1.4 是否允许联合体 投标 ?是 ■否 1.4.8 联合体投标的其 他资格要求 / 2.2 项目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 约 1,000,000.00 元/年 最高限价: / 元 4 计量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其他: 6.1 现场考察、开标 前答疑会 ■不组织 ?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6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11.3 样品或演示 ■不需要提供样品 ?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 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 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投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 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 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 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不需要提供演示 ?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 12.1 投标报价货币要 求 ■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 ?其它: 13.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和平支行 账 号:75660188000133139 4、保证金退还方式:电汇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4-31918388-309 7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6、其它: (1)投标人所递交的头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以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方 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果投标人选择使用转账支票方式递交投标保 证金,则必须明确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所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项目名称。如果投标人选择使用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方式递交 投标保证金,则汇款时必须清楚注明所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名 称。 (3)如果以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保证金 进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如果以转账支票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的 16 时(以采购 代理机构收到转账支票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投标人致电采购代理机构, 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进账,并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附在投标 文件中(投标人应为此预留足够的时间)。如因支票退票或其它原 因导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按期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 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如果投标人有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一情形之 一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的,其投标保证 金将不予退还。如果其投标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 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重新采购或重新确定成交中标人而造成供货期 推迟而产生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投标人还须对采购单位的实 际损失进行相应赔偿。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 16.1 投标文件及电子 文档份数 正本 一 份,副本 四 份 电子文档 二 份 18.1 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20.1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8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组成,共 5 人。 25.1 样品的评审方法 以及评审标准 演示的评审方法 及评审标准 ?样品: 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 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7.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29.2 推荐中标候选人 的数量 3个 31 确定中标人的方 式 中标人数量: 1个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35.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36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人民币 20,000.00 元整 支付形式:现金或电汇 支付时间:由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 9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代理机构。 39.3 质疑 1、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 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联系单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24-31918388-308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56号中建峰汇广场 A座 8 楼 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 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 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 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10 二 总则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 人须知表 1.1条。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 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 1.2条。 ★1.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 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3.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 符合投标人须知表 1.3.4条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1.3.5 若投标人须知表 1.3.5 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 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 如投标人须知表 1.4条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 比例。 1.4.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 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 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 同参加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 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4.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 1.4.8条。 ★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 为投标无效。 11 ★1.6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 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 2.2条。 ★2.3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 为投标无效。 3.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 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 计量单位 除投标人须知表 4 条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6.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6.1 投标人须知表 6.1 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 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 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 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3 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适用法律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 法律法规的保护。 三 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构成 8.1 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2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三章 服务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 第五章 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8.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9.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 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 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范围 10.1 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 ★10.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 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3 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 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 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11.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 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1.3 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 11.3条。 ★12. 投标报价 12.1 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 12.1 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 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 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2.3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13 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4 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5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 13.1条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3.2 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 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3.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 34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 35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 36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3.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 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3.5.1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 保证金退还手续。 13.5.2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 5 个 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3.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 还手续。 13.6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4.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 部分。 14.2 上条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 15.1 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 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 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 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14 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6.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 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 ★16.2 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 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 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 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 17.2 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 (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 (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7.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8. 投标截止 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 18.1 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 标人须知表 18.1中规定的地点。 18.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9. 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9.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9.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 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递交时间 接收单位 接收人签字 19.3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 15 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 撤回行为无效。 19.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9.5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六 开标及评标 ★20. 开标 20.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 20.1 条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0.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0.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 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1. 组建评标委员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 21条。 ★22. 资格审查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 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家 的,不得评标。 2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性审查结束前的 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2.1 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 16 定为投标无效。 22.2.2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 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23. 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 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 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 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家的,不得作进 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 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 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4.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 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4.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 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 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 评标方法规定执行。 25. 样品及演示 25.1 投标人须知表 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 25.1条中样品的评审 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5.2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 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17 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 11.3条。 25.3 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 25.1条。 ★26. 投标无效 26.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 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 字说明的要求。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条、 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 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 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26.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7. 比较与评价 27.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 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7.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 27.2条中规 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 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8. 废标 1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 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9.1 除第 32 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 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 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第四 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29.2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 29.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9.3 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30. 保密原则 30.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30.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 七 确定中标 31. 确定中标人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 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 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2. 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 担任何责任。 33. 中标通知书 33.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 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 19 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 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4.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5. 履约保证金 35.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 35.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5.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 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 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 36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7. 廉洁自律规定 37.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 串通操纵采购活动。 37.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 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8. 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9. 质疑与接收 39.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9.2 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 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9.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 39.3条。 40. 履约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20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序号 内容 格式 1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 1 2 投标文件的封皮 2 3 投标文件的目录 3 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资格性证明材料 格式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 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 须提供) 5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6 7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 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8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 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9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7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11 食品经营许可证 12 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需具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13 在行业内经营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并且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21 序号 资格性证明材料 格式 14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 1.3.4要求描述) 15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 查询) ……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符合性证明材料 格式 1 投标函 9 2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开标一览表 10 4 服务需求响应表 11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12 6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13 7 配送方案 8 配送服务承诺 9 企业基本情况表 14 10 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5 11 项目组人员明细表 12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 其他材料 格式 1 业绩证明 2 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果有) ...... 重要提示: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 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 并加盖公章。 22 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 入下一阶段评审。 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 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6、“其他材料” (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3 格式 1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所投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24 格式 2 投标文件的封皮 投 标 文 件 所投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正本/副本 25 格式 3 目 录 一、资格证明材料 ……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 三、其它材料 …… 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 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 料真实、有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6 格式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任职务: ,系(投 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27 格式 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 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日 期: 28 格式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9 格式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0 格式 8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 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1 格式 9 投标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 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并以 形式 出具的金额为 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日。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 理服务费。 (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 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其他事项: 。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日 期: 32 格式 10 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投标折扣率% 质量标准 服务周期 1 沈阳急救中心 食堂所需食材 及农副产品配 送 水果、蔬菜 以沈阳市内大型商超 (家乐福、大润发、华 润万家)、十二线批发 市场平均零售价为基 准价,折扣率 % 满足采购人 要求 合同签订后 三年 肉、蛋、禽、豆 制品 以沈阳市内大型商超 (家乐福、大润发、华 润万家)、十二线批发 市场平均零售价为基 准价,折扣率 % 水(海)产品类 以沈阳市内大型商超 (家乐福、大润发、华 润万家)、十二线批发 市场平均零售价为基 准价,折扣率 % 粮、油类 以沈阳市内大型商超 (家乐福、大润发、华 润万家)、十二线批发 市场平均零售价为基 准价,折扣率 % 调味品(水/干调 等) 以沈阳市内大型商超 (家乐福、大润发、华 润万家)、十二线批发 市场平均零售价为基 准价,折扣率 % 填表说明: 1、结算前将以沈阳市内大型商超(家乐福、大润发、华润万家)、十二线批发市场公布的 33 供货当月平均零售价作为基准价格,采购人根据此基准价格以及中标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作为结 算依据。 2、若遇到沈阳市内大型商超(家乐福、大润发、华润万家)、十二线批发市场信息公布的 价格信息中没有查询到的物资,以甲乙双方共同考察的当日零售价格以及中标供应商所报的投 标折扣率作为依据进行结算,如甲乙双方未能对此价格达成一致,甲方有权不在此供应商处采 购该项品目。 3、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未宣读的投标价格、 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若 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 4、投标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5、对于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开标时不予唱标,在评 审时不得作为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中标的条件。 6、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 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7、本项目不设“其它费用”栏,上述“报价金额”中除包含产品本体费用外、还包括检验 费、包装费、运输费及损耗等一切相关费用(含税费)。 34 格式 11 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序号:01 服务内容:沈阳急救中心食堂所需食材及农副产品配送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服务范围:为沈阳急救中心食 堂配送粮油、肉蛋、家禽、水 (海)产品、生鲜食品、蔬菜、 水果、调味品类等相关食材服 务。 服务内容:提供配送品种、时 间、供应量要及时、安全、准 确无误。每天早上 7点 30分前 将当日所需食材、物品安全无 误送到沈阳急救中心食堂,临 时配送、补货要安全、及时、 准确。 供应商须提供:大米、面粉、 干调、食用油类生产厂家的营 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 告;肉(禽)类提供肉类屠宰 厂家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 格证、定点屠宰许可证;蛋类 提供检查报告。 35 供应商应具有冷藏、冷冻的存 储空间及配送分拣和车辆,具 备专业的后期保障能力。做到 时时次次的安全(无农残)食 品保障。定期(每个月)送检 到国家级检测中心(中国科学 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农产品 安全与环境质量检测中心)并 出示检测报告。 产品质量要求:合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 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如经采 购人发现所供物资不满足采购 人要求,除全部退货外,有权 对供应商进行处罚,3次以上取 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供应商 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 法律责任。 送货要求:保证食品安全,供 应商要保证送货时间准时,将 所有货品送达指定地点。统一 价格,保证质量。如临时通知 采购任务,供应商必须供货及 时,保质保量。要求供应商统 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确保所供应的原材料的质量必 须达到食品定量标准,食品药 品管理部门及食堂的相关要 求。严格遵守食品采购索证索 票制度,货真价实。如供货时 间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 人有权对供货单位进行处罚,3 次以上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 36 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 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 食品标准的商品,商品的包装、 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储存运 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 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单后按 要求完成配送。 投标人商品送达采购人时,提 供随货同行的符合规定的送货 凭证。 货物清单明细 1、粮油类(米面油、杂粮等): 糕点粉、面粉、东北大米、非 转基因大豆油、小米、花生米、 黄豆、黑米、馄饨皮、香米、 绿豆、红豆、其他杂粮等。 2、调味品(水/干调等):精 盐、味精、白糖、淀粉、生粉、 陈醋、十三香、生抽、老抽、 其他调料等。 3、肉、蛋、禽、豆制品等副食 品:牛腱子 牛肉等、羊肝 羊 肉等、排酸鸡腿 鸡翅、鸭肉、 猪肉 猪肝等、鸡蛋 皮蛋等、 素鸡、豆芽 豆干 豆泡等。 4、水(海)产品类:虾仁、带 鱼、黄花鱼、青鱼、鲅鱼、鳕 鱼、鲤鱼、白鲢、鲫鱼、胖鱼 尾等。 5、蔬菜、水果。 37 注:以上给出的货物清单明细 均为暂定种类,最终供货和结 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 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8 格式 12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序 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 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1 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 合同为准)。 2 交货地点:沈阳急救中心食堂(以上供 货地址如发生变更,以实际供货地址为 准) 3 送货时间:按甲方需要每天早 7:30 前 将当日所需食材、物品安全无误送到沈 阳急救中心食堂,临时配送、补货要安 全、及时、准确。(如遇特殊情况,双 方协商解决) 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供货, 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合同终止后一个月 内结清所有货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 的合同为准)。 5 本项目确定 1名中标供应商,供应商中 标后,甲乙双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 文件的主要内容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 三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 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价格、食材质 量、供货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考 量,决定是否跟中标供应商续签合同。 对于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采购 人有权对其采取警告、罚款以及单方面 终止合同等处罚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 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9 6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 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 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0 格式 13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1 配送方案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自身情况介绍(包括企业规模及仓储能力、运输条件、加工配送能力等); 2)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应根据本项目特点来编写,主要内容如下:列明运输过程中配载和 运输过程中的所有活动及时间进度表,如配载的步骤与时间、运输车辆的到位、业务操作人员 上岗、建立通讯联系网络、运作系统到位(包括操作规程和操作手册副本,签订运输合同等)。 除了以上各项外,投标人应提供其现有操作规程,其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配送业务操作 流程、运输人员联系表、运输操作与跟踪流程等,以及物资配送质量保障方案,原材料新鲜保 证措施,食品安全服务及保障措施,极端气候条件下的保障方案。 42 配送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配送服务承诺应包括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特殊保障、账目明确等内容。同时还应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 1)原材料物资质量保证承诺; 2)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 3)信息服务承诺; 4)对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负责并具有赔偿能力的承诺。 43 格式 14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建立日期 注册资本 企业性质 企业地址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企业职工总数 人 在册技术、经济人员 人 高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管理人员 人 检测人员 人 其他人员 人 拟派配送车辆 信息 车辆类型 车辆牌号 注:车辆信息后须附车辆实景照片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4 格式 15 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毕业学校 参加工作 时间 在本单位 工作年限 承担过类似 项目时间 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1、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5 项目组人员明细表 (格式自拟,附项目组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及健康检查合格 证复印件) 46 业绩证明 (附合同复印件) 47 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一、服务范围:为沈阳急救中心食堂配送粮油、肉蛋、家禽、水(海)产品、生鲜食品、 蔬菜、水果、调味品类等相关食材服务。 二、服务内容:提供配送品种、时间、供应量要及时、安全、准确无误。每天早上 7点 30 分前将当日所需食材、物品安全无误送到沈阳急救中心食堂,临时配送、补货要安全、及时、 准确。 三、中标供应商: 3.1 本项目确定 1 名中选供应商,供应商中标后,甲乙双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的 主要内容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价格、食材质量、供货服务、售 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考量,决定是否跟中标供应商续签合同。对于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采 购人有权对其采取警告、罚款以及单方面终止合同等处罚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 应商自行承担。 3.2 供应商须提供:大米、面粉、干调、食用油类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 验报告;肉(禽)类提供肉类屠宰厂家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定点屠宰许可证;蛋类 提供检查报告。 3.3 供应商应具有冷藏、冷冻的存储空间及配送分拣和车辆,具备专业的后期保障能力。 做到时时次次的安全(无农残)食品保障。定期(每个月)送检到国家级检测中心(中国科学 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农产品安全与环境质量检测中心)并出示检测报告。 四、产品质量要求:合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 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如经采购人发现所供物资不满足采购人要求,除全部退货外,有 权对供货单位进行处罚,3次以上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 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结算前将沈阳市内大型商超(家乐福、大润发、华润万家)、十二线批发市场平均零 售价作为基准价格,采购人根据此基准价格以及中标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作为结算依据。若遇到 上述价格信息中没有查询到的物资,以甲乙双方共同去沈阳市多家农贸市场考察的当日零售价 格以及中标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折扣率作为依据进行结算,如甲乙双方未能对此价格达成一致, 甲方有权不在此供应商处采购该项品目。 六、送货要求:保证食品安全,供应商要保证送货时间准时,将所有货品送达指定地点。 统一价格,保证质量。如临时通知采购任务,供应商必须供货及时,保质保量。要求供应商统 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确保所供应的原材料的质量必须达到食品定量标准,食品药品 48 管理部门及食堂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货真价实。如供货时间不能满 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对供货单位进行处罚,3 次以上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 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食品标准的商品,商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储存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八、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按要求完成配送。 九、乙方商品送达甲方时,提供随货同行的符合规定的送货凭证。 货物清单明细 1、粮油类(米面油、杂粮等):糕点粉、面粉、东北大米、非转基因大豆油、小米、花生 米、黄豆、黑米、馄饨皮、香米、绿豆、红豆、其他杂粮等。 2、调味品(水/干调等):精盐、味精、白糖、淀粉、生粉、陈醋、十三香、生抽、老抽、 其他调料等。 3、肉、蛋、禽、豆制品等副食品:牛腱子 牛肉等、羊肝 羊肉等、排酸鸡腿 鸡翅、鸭肉、 猪肉 猪肝等、鸡蛋 皮蛋等、素鸡、豆芽 豆干 豆泡等。 4、水(海)产品类:虾仁、带鱼、黄花鱼、青鱼、鲅鱼、鳕鱼、鲤鱼、白鲢、鲫鱼、胖鱼 尾等。 5、蔬菜、水果。 注:以上给出的货物清单明细均为暂定种类,最终供货和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49 第四章 评标方法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 开标及评标”、“七 确定中标”及本章 的规定评标。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二、评标原则及程序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 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1.1 详见投标人须知 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 1。 ★2、符合性审查 2.1 详见投标人须知 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 2。 3、样品及演示 3.1 投标人须知表 11.3 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 25.1条中 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 23 条规定执行) ★4、比较及评价 4.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2 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 24条内容执行。 4.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 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 0.5 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 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 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 50 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 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5、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 ★6、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 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配送服务方案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序; 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 三、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 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 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51 附件 1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投标人名称 1 营业执照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3 税务登记证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 证明书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的承诺函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7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 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8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9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声明函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11 食品经营许可证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2 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需具备从业人 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3 在行业内经营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并 且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1.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合法有效 52 14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 知表 1.3.4要求描述)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5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无投标须知 22.2.1所 述的不良记录 …… 结论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 期: 53 附件 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投标人名称 1 投标函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2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3 开标一览表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4 服务需求响应表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6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无投标须知 1.5所述情形 7 配送方案 1.格式自拟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8 配送服务承诺 1.格式自拟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9 企业基本情况表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10 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11 项目组人员明细表 1.格式自拟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54 12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结论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 期: 55 附件 3 评分细则 包号 01 项目 评分标准 满分 价格部分 投标报价=1-折扣率。 1、水果、蔬菜: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 2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 2、肉、蛋、禽、豆制品: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 2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 3、水(海)产品类: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 2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 4、粮、油类: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 2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 5、调味品(水/干调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 2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0 技术部分 制定切实可行的配送服务方案,具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流程合理、切 实可行。优秀得 10-12分,良好得 6-9分,一般得 1-5分,较差不得分。 12 56 极端气候条件环境下的配送保障方案,具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切实可 行。优秀得 5-6分,良好得 3-4分,一般得 1-2分,较差不得分。 6 具备随时补货的能力,措施得当的,承诺收到订货信息后 1 小时间之内 送达得 5 分,2小时之内送达得 3分,3小时间之内送达得 1分,其他不 得分。 5 食品安全服务及保障措施全面详细,措施得当。优秀得 8-10分,良好得 5-7 分,一般得 1-4分,较差不得分。 10 投标人具备较强的生产或仓储实力,品种优良,种类齐全,有优质的储 物环境和作业车间及检测手段,有规范的流程,优秀得 10分,良好得 5 分,一般得 1分,较差不得分。(需提供房证或租赁协议) 10 食材新鲜保证措施,具备完善的食材保鲜保证方案,优秀得 8-10分,良 好得 5-7 分,一般得 1-4分,较差不得分。 10 承诺配送农副产品价格合理、质量及送达时间满足业主要求,对原材料 物资质量保证有承诺,对食品安全质量有承诺,对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负 责并具有赔偿能力有承诺。优秀得 6-7 分,良好得 3-5 分,一般得 1-2 分,较差不得分。 7 商务部分 具备 3台以上配送车辆,得 2分。(需提供行车证) 2 近三年未发生过因配送农副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诉讼法律败诉的,得 1分。 1 具备实时市场行情信息报送能力的得 4 分。 4 具有配送实体操作店,经营面积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2分。(需提供房证 或租赁协议以及实体经营现状的证明材料) 2 具备自有冷库的得 2分,没有不得分。 2 服务能力满足采购单位要求,投入本项目人员达到 2 人以上(含 2 人) 得 3 分,每增加 1人得 1分,最多得 5分。(以投标文件中从业人员的 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为准。) 5 具备 24小时服务热线的得 2分 2 提供 2017年 1月 1日至今的类似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合 同得 1 分,最多得 4 分。(以投标时提供的有效合同原件为加分依据, 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4 针对售后服务,提出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优秀的 6分,一般的 4分, 较差 1分。 6 57 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完整,装订整齐,无缺页漏页现象,得 2分,否则酌 情减分。 2 合 计 - 100 58 第五章 合同条款 59 合同条款 采购合同条款 1. 术语定义 本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 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 供方的价格。 1.3 “服务”指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 服务内容。 1.4 “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 1.5 “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1.6 “检验”指需方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 1.7 “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 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 1.8 “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1.9 “第三人”是指本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 织。 1.10 “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11 “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 1.12 “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 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 2. 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2.1 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 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 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 表一致。 3. 知识产权 3.1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 60 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 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3.2 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3 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 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 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4. 完成方式 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 5. 付款 5.1 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在供方按照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 6. 服务质量 6.1 供方应保证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 量规范和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6.2 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 6.3 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 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 损失。 6.4 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产 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以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 7. 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7.1 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 7.2 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 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 7.3 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 7.3.1 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 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 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7.3.2 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 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关于 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7.3.3 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 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 61 陷的材料。 7.3.4 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 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 7.3.5 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 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7.3.6 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 7.3.7 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 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 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7.3.8 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 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 7.3.9 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 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 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 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 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 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 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 7.3.10 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 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 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 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 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 8. 检验和验收 8.1 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 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 8.2 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 算。 9. 违约责任 9.1 如果供方未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 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 担赔偿责任: 9.1.1 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1.2 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 62 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 9.1.3 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 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9.2 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 10 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 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 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9.3 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 9.3.1 除本合同条款第 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 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 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 5%。一周按 7天计算,不足 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 需方有权解除采购合同。 8.4 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0. 不可抗力 10.1 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采购合同义务,不应 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采购合同而 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 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 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 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 争端的解决 11.1 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采购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端。 11.2 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 因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采购合 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2. 违约终止采购合同 12.1 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 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采购合同。 12.1.1 如果供方未能在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 务; 12.1.2 如果供方未能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2.1.3 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采购合 63 同义务。 12.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 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 应继续履行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3. 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继 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有 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4. 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 其应履行的采购合同义务。 15. 适用法律:本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6. 采购合同生效 16.1 本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6.2 本采购合同一式二份,供方、需方各执一份。 17. 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1 招标文件; 17.2 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17.3 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17.4 采购合同条款; 17.5 中标通知书; 17.6 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64 合同格式 采购合同格式 采购合同编号: 甲方:沈阳急救中心 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乙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 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采购合同文件 本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 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采购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采购合同标的 本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合同货物清单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即沈阳急救中心食堂所需 的各种食材及农副产品,包括:粮油、肉蛋、家禽、水(海)产品、蔬菜、水果、调味品等)。 四、配送服务保障期限 三年,自 2020年 月 日至 2023年 月 日。 五、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采购合同文件要求,采购合同的固定折扣率为 。 六、供应货品的价格核定 双方合作期间,应建立公平有效的价格沟通核定机制,乙方应严格遵守市场定价规律,所 涉货品价格以乙方投标文件所报的固定折扣率(以沈阳市内大型商超(家乐福、大润发、华润 65 万家)、十二线批发市场平均零售价作为基准价格)进行核定。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送货清单 中所有货品价格有权提出异议,并通知乙方。 若遇到沈阳市内大型商超(家乐福、大润发、华润万家)、十二线批发市场价格信息中没 有查询到的物资,以甲乙双方共同去沈阳市多家农贸市场考察的当日零售价格以及中标供应商 所报的投标折扣率作为依据进行结算,如甲乙双方未能对此价格达成一致,甲方有权不在此供 应商处采购该项品目。 七、付款方式及条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供货,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双方应于结账到期日前一天进行对账,如 无异议,乙方提供合法发票,甲方应于 5日内将应结款项通过转账支票或电子银行网上转账向 乙方支付货款。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货款。 七、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乙方按甲方需要每天早 7:30前将当日所需食材、物品安全无误送到沈阳急救中心食堂,临 时配送、补货要安全、及时、准确。(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配送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的配货产品、服务水平以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不 良之处。 3、甲方所需货品在前一天 14:00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短信、微信的方式报送 给乙方(内容包括: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及特殊要求),给乙方采购依据和时间。 4、乙方送货时应随货附送一式三联送货清单,由甲方收货人验收完成后签字确认。原则上 货款按月结算。甲方逾期尚未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追收,甲方由义务配合。 5、甲方应按约定及时结清货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结账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协商处 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确保菜肴的 新鲜和卫生。乙方应及时提供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乙方员工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私自携带甲方物品离开。 3、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每天 7:30 前,将甲方订购的食材及农副产品送到指定地点。 个别品种因市场供应等因素而不能按时送达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商解决,以保证甲方 所需货品按时送达。 4、乙方应确保所供应的原材料的质量必须达到食品定量标准,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及食堂的 相关要求。 5、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甲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乙方所有款项。 66 6、其它服务保障未尽事项详见投标文件。 九、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中毒的,经相关部门封样鉴定后,由乙方承担全部责 任。 2、乙方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如供货时间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对供货单位进 行处罚,3次以上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如乙方人员在配送服务中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 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采购合同生效 本采购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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