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购置营业办公用房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06602020364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初步审查不予通过。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信誉要求: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记录,没有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案件。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截屏图、承诺书原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承担过合同金额在200万或以上/年的类似食堂外包服务业绩且每日午餐就餐人次不低于400人次的单位食堂(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就餐人数须持用户证明或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6)其他要求:无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应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0年09月29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10月23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9日9时至2020年10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7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楼1908室
1. 招标条件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购置营业办公用房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招标编号:066020203646)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并已落实;
服务期限:2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半托管方式,由招标人将其设在南京市建邺区燕山路179号国寿大厦的员工餐厅及包间管理服务进行外包(一明档区域除外),由投标人提供用餐服务,餐厅内配置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部分用品和用具等,详见附件)由招标人配置交由投标人使用并委托代为管理。服务需要而产生的水、电、燃气等、以及公共事业收费等费用和其他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为招标人员工、来访人员、联系工作的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及会议人员、招标人出租层搭伙人员等提供早、午、晚餐、招待餐等服务。餐厅实行就餐人员持卡用餐并计费。就餐人员持卡自由选择所需品种,招标人提供的电脑计费系统按当日当餐公布供应品种的单价,根据就餐人员实际选择品种、数量计费。
就餐人数最高预估:早餐200人,午餐800人,晚餐200人。
供餐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供餐。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按照销售收入占食材采购成本,最高不得超过170%(注:员工餐按照食材采购进价、水电费、人工费、食堂设备维护费等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销售,就餐人数约280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初步审查不予通过。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信誉要求: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记录,没有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案件。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截屏图、承诺书原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承担过合同金额在200万或以上/年的类似食堂外包服务业绩且每日午餐就餐人次不低于400人次的单位食堂(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就餐人数须持用户证明或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6)其他要求:无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应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凡意向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9日9时至2020年10月23日17时先行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供应商申请材料:
首次报名参与招标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请进入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cpmsx.e-chinalife.com/xycms/),向招标人递交有效的供应商报名申请材料(相关程序及说明详见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首页《报名供应商申请须知》)。完成注册的项目投标人请及时与招标人指定联系人联系并确认注册信息。非首次报名参与招标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请直接与招标人指定联系人联系并确认注册信息。
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在注册管理系统时必须使用谷歌浏览器,选择归口单位务必选择“江苏省分公司”,项目所属单位选择“江苏省分公司”。选择区域错误会导致投标人不能正常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招标人对投标人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并确认后,投标人可以按照4.1—4.6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9日9时至2020年10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服务费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注册单位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5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6联合体投标(如公告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10月2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其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98号一楼大厅
9、开标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9楼1908室
10、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纳办法:
10.1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具体金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0.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
(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递交的: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账号:下载者下载招标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按此账户信息电汇投标保证金(该账号为虚拟账号,只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均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平台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对账、结算等相关业务。
(2)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形式递交的:
应将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凭证正本单独封装,随投标文件纸质正本一同密封递交,同时将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纸质正、副本中。
10.3投标保证金应按照上述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10.4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5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投标人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公告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12、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会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5个自然日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因投标人疏忽而无法及时得知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13、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天乐
联系电话:025-83306855/17625971215
传真电话:025-83314838
联系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901室
邮政编码:210000
邮箱地址:getl@jcec.cn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联系人:冯怡
联系电话:025-84856669
邮箱地址:fengyi@js.e-chinalife.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298号18层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298号18层
联系人:冯怡
电话:025-84856669
电子邮件:fengyi@js.e-chinalife.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19楼1901室
联系人:葛天乐
电话:025-83306855
电子邮件:getl@jcec.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