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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财政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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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财政局十堰市财政局食堂托管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十堰市财政局十堰市财政局食堂托管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29 18:59

一、项目编号

2020-HZZB-33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十采计备【2020】XM3337号

三、项目名称

十堰市财政局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十堰尚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6号1栋2-3-1

中标(成交)金额:122.1(万元)

服务类

名称:十堰市财政局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①负责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②负责劳务服务,全部接收现有14名员工,签订正式劳务合同(托管合同必须明确,托管方须无条件承诺,此14名员工不得再与我方发生任何劳务纠纷);③负责食品、消防安全等;④负责硬件设施改造,如选餐区、刷卡区的改造。

服务要求:①提供早、中2餐,晚餐提供简餐;②自选工作餐、刷卡消费、一菜一价、合理定价。③菜品每周更换,早餐菜品15个以上、中餐菜品12个以上。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兴,余志玲,骆顺民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09-29

2、评审地点: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张湾区七里垭路9号中瑞领航城4幢4-1-10)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支付

2、收费金额:1.676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财政局

地 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9号

联系方式:0719-8102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七里垭路9号中瑞领航城4幢4-1-10

联系方式:0719-8106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博

电 话:0719-8106166

  • 十堰市财政局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pdf
项目编号:2020-HZZB-338 十堰市财政局食堂托管服务 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日 期:二〇二〇 年九月 衡正国际 1 2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7 一、说明....................................................................................................... 7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7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8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1 五、磋商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2 六、授予合同............................................................................................. 17 七、适用法律............................................................................................. 17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18 一、项目概况............................................................................................. 18 二、商务要求............................................................................................. 18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19 一、评标方法............................................................................................. 19 二、评标步骤............................................................................................. 19 三、评标标准............................................................................................. 22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参考).......................................................................26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8 一、商务部分................................................................................................... 29 1.供应商致函............................................................................................. 29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30 3.磋商报价函............................................................................................. 32 4.近三年类似业绩....................................................错误!未定义书签。 3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3 6.拟投入项目人员一览表.........................................................................34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5 8.中小企业声明函.....................................................................................35 9.资料真实性承诺书.................................................................................36 10.供应商认为该提交的其他文件...........................................................37 11.最终报价单........................................................................................... 38 二、技术部分................................................................................................... 38 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财政局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十堰市张湾区七里垭路 9 号中瑞领航城 4 幢 4-1-1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2020-HZZB-338 2.采购计划备案号:十采计备【2020】XM3337 号 3.项目名称:十堰市财政局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27.8 万元。 6.最高限价: 127.8 万元(供应商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文件 处理)。 7.采购需求:十堰市财政局食堂托管,采用全托管服务模式运营(详见竞争性磋 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 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 01 月-2020 年 08 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以及 2020 年 01 月-2020 年 08 月任意一个月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出具的职工缴费明细表(或个人信息登记 表)和税务机构(或社保机构或银行)出具的发票(或缴费收据或转账凭证)为准); 5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 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查询 结果网页下载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该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 9 月 18 日至 2020 年 9 月 24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节假日除外 ) 地点: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张湾区七里垭路 9 号中瑞领航城 4 幢 4-1-10)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文件获取时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 证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本公告“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要求提交材料的原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 件一套(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留存)。报名时 携带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将被拒绝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 地点: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张湾区七里垭路 9 号中瑞领航城 4 幢 4-1-10) 6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 9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张湾区七里垭路 9 号中瑞领航城 4 幢 4-1-1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财政局 地 址:十堰市北京北路 89 号 联系方式:0719-8102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七里垭路 9号中瑞领航城 4幢 4-1-10 联系方式:0719-8106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博 电 话:0719-8106166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十堰市财政局: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磋商小组”是指: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 2.3 “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 有内容的文件。 2.4“响应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采购人确认的供应商。 2.6 本文件中的“签章”是指签字并盖章。 3.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磋商文件中没有 提及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法律法规和本 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响应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 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服务”是指为完成本采购项目需由供应商承担的相关服务内容。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 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 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的计取,此费用在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8 5.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正和补充文件 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4)评标方法、步骤、标准; (5)合同书格式;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修正、补充文件等; (8)评审委员会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 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 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文件作无效处理。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6.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 充。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 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请供应商随时关注,及时登录湖北省政府 采购网查看。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 约束力。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补充等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 最后发出的为准。 6.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 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 会。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9 7.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7.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由以下文件构成, 包括但不限 于下列内容: 7.1.1 商务部分 (1)供应商致函;(附件 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 2) (3)磋商报价函;(附件 3)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4) (5)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附件 5) (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 6) (7)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7) (8)资料真实性承诺;(附件 8) (9)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附件 9); (10)磋商最后报价单;(附件 10) 7.1.2 技术部分 根据“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编制的内容。 注:磋商最后报价单(按附件 11 格式自行制作后,携带至磋商现场,用于进 好。行现场最后报价,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8. 响应文件的编制 8.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 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 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8.3 响应文件应提交的复印件是指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仅限响应文件正本)。 8.4 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8.5 如因响应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 10 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8.6 磋商响应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 A4 纸规格,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 印。 8.7 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装的方式装订成册。 9. 磋商报价 9.1 本项目最高采购限价:小写 1278000.00 元(大写:壹佰贰拾柒万捌仟元整)。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采购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文件处理)。 9.2 供应商应依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服务内容以及 第五章合同书内容,按《磋商报价函》确定的格式进行报价,并将填写后的《磋商报 价函》装订在响应文件内作第一次报价。 9.3 最后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现场填报,供应商作出最后报价后不得改动,最后报 价即为最终成交价格,最后报价为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的价格。 9.4 本项目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涉及价格部分的均以元为单位, 磋商报价应包含采购项目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的总价格(与拟供产品相关 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维护、保险、税费、其它费用等一切支出)。 9.5 如果不提供明确的报价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按照无效 文件处理。 9.6 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 10.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0.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 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0.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10.3 供应商需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见磋商公告。 11. 磋商保证金 11.1 本项目无需交纳磋商保证金。 12. 磋商有效期 11 12.1 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日,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将 按照无效文件处理。 12.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 投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2.3 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 当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13. 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3.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的右上角应清 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3.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 位公章的除外)。“盖单位章”是指:盖标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公章,不得用“投标 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代替。 13.3 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地方,响应文件必须按要求响应。 13.4 如果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磋商响应文件,则供应商须提交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如果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供应商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 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 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13.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3.6 对未按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在文件符合性审查时作无效文件处理。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密封 袋封面上必须写明“ (采购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名称、供应 12 商名称、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不得 启封”的字样,密封袋骑缝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4.2 磋商报价函一式二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小信封内,信封封面上必须写明“磋 商报价函、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密封袋骑缝处必须加盖单位 公章,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一起递交。 14.3 如果没按要求封装和标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不予接收。 15.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5.1 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2020 年 9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开始接收上述资料)。递交地点:衡正国际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张湾区七里垭路 9号中瑞领航城 4幢 4-1-10)。 15.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法定代表人递交竞争 性磋商响应文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同递交,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 交到指定地点,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16.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的响应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送 达地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6.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因故需要撤回其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16.3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时 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6.4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磋商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7. 基本程序 13 17.1 本项目磋商评审方法具体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7.2 磋商按照如下步骤进行:召开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 件进行初步评审、与合格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进行 综合评分、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确认评审报告并确定成交供应商、公告成 交结果。 17.3 合格供应商参与磋商及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的顺序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递交逆次序进行。 18. 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18.1 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及有关监督人员参加。 18.2 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采购人和监督人员将现 场查验身份,核实确认后如实记录。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会议的或参加会 议的委托代理人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或授权委托书无效的,其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文 件处理。 18.3 由监督人和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由双方签字 确认。 19. 成立磋商小组 19.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人以上单数。其中, 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2 评审专家在监督部门代表、采购人代表的监督下,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 随机抽取产生。 19.3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得进入磋商小组。 19.4 磋商小组要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进行独立评审。若遇重大疑难问 题,须集体合议的,每位成员必须充分发表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结论,同 时做好合议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20. 响应文件的初审 20.1 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4 20.2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 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方 法、步骤及标准”。 20.3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具体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0.4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 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文件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0.5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初审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 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0.6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 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0.7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1. 澄清有关问题 21.1 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 磋商小组集体签字)。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内容和规定时间做出澄清。 除按磋商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以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 的有效组成部分。 21.2 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 信履行的情形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澄清或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作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 15 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否决其响应文件。 22. 磋商 22.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合格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合格供 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对磋商文件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 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合格的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当 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 最后报价 23.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3.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 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 票推荐法定数量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 23.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4. 综合评分 24.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具体 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4.2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 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4.3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 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 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6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4.4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法定数量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 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24.5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 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 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 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4.6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 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 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 财政部门。 25. 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5.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 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 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5.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 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 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和成交金额;(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单价、服务要求;(5)磋商小组成员 名单。 17 六、授予合同 26.合同授予标准 26.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得分最高的成交供 应商。 27.签订合同 27.1 采购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 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 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7.2 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27.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关于做 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 号)文件的要求,将政府采购 合同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内容除外)。 27.4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 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 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得无故放弃中标资格,并 提供相关承诺书。) 七、适用法律 2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八、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29.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18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2020-HZZB-338 2.采购计划备案号:十采计备【2020】XM3337 号 3.项目名称:十堰市财政局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7.8 万元。 6.最高限价:127.8 万元(供应商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文 件处理)。 7.采购需求:①负责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②负责劳务服务,全部接收现有 14 名员工,签订正式劳务合同(托管合同必须明确,托管方须无条件承诺,此 14 名员工不得再与我方发生任何劳务纠纷);③负责食品、消防安全等;④负责硬件 设施改造,如选餐区、刷卡区的改造。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商务要求 1、合合同履行期限:1年。 2、服务地点:十堰市财政局 3、服务质量要求:①提供早、中 2餐,晚餐提供简餐;②自选工作餐、刷卡消费、 一菜一价、合理定价。③菜品每周更换,早餐菜品 15 个以上、中餐菜品 12 个以上。 4、费用结算:按月结算。 5、管理考核:我方对托管方实施绩效考核,制定相应考核细则,不达预期直接按 比例扣减托管费。 19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步骤及 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 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 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具体内容详见本章“三、评标标准”。 二、评标步骤 磋商小组将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审。 1. 响应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 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资格审查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照无效文件处理。 资格审查一览表 序号 审查内容 1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需提供银 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 公章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01月-2020 年 08 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以及 2020 年 01月-2020 年 08 月任 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社保机构出具的职工缴费明 细表(或个人信息登记表)和税务机构(或社保机构或银行)出具的发票复印 20 注:“资格审查一览表”中涉及提供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编入响应文件中。 1.2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 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审 查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照无效文件处理。 1.3 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采购限价; 件(或缴费收据或转账凭证)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 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下载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 日之后);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该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符合性审查一览表 (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文件,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无效文件 条款) 序号 审查内容 1 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2 未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 3 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采购限价的; 4 磋商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 5 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6 响应文件载明的合同履行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7 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 8 磋商文件中规定视为无效文件其他条款的; 21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废标公告的形式网上通知所有供应商。 2.磋商 2.1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它信息。磋商小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 上签字确认。 2.2 第一轮磋商 2.2.1 磋商小组与通过初审的合格供应商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价格 等进行磋商,并按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确定有效的供应商。 2.2.2 第一轮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最终需求方案或有效供应商的,对磋商文件修 正后进行第二轮磋商。 2.3 第二轮磋商 2.3.1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根据第一轮磋商的情况,可以对磋商文件 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以书面形式将修 改后的磋商文件发给参与磋商的供应商。 2.3.2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书面响应,按照磋商 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2.3.3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 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响应供应商。 2.3.4 第二轮磋商小组仍未能确定最后需求方案的,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 三轮磋商,以此类推。最终采购需求方案确定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 2.4 如磋商小组认为无需对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价格等内容进行磋商,可 以直接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评审 3.1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最终响应 22 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2 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 3.2.1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服 务、价格评议并依据本章“评标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 3.2.2 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 应商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本项目价格 权重为 10%。 3.3.3 计分办法 3.3.3.1 磋商小组负责对评分进行复核和汇总。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 后两位。 3.3.3.2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审专家所评定分数总和的平均值。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 4.1 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向采购人推荐法定数量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形成书面的评审报告。 4.2 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 的,按技术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三、评标标准 政策支持 1 中小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库【2011】 181 号文),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的 发展,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 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由该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将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给予 6%的价格扣除,扣除部 分计入政府采购政策价格优惠扣除额进行价格分计算。 23 当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且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可以 和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联合体 供应商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 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财库〔2011〕181 号 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联合体供应商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2 节能环保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文件执行 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或节能产品查询 (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 环境标志 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查询 结果截图。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给予该 项投标产品所占价格的 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 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一项目包内的节能产品价格扣 除只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强制类产品已 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 同时被认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 3 监狱企业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支持监 狱企业的发展,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 惠: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 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 24 声明函》。 4 促进残疾人 就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 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发展,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 库[2018]141 号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该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并提供本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 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经评标委员会审核, 将在评审时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且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可以 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联合体供 应商在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 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财库〔2018〕141 号 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联合体供应商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 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 评标因素 评标项目 评分细则 价格部分 10分 磋商 报价(10 分) 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2、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 3、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商务部分 28分 响应文件制作 (5分) 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内容详细,条理清晰得 5分;没有目录,内容较 为详细得 2分;内容混乱、装订粗糙不得分。 企业实力(3分) 近五年(2015 年 9月 1 日至磋商截止时间)获得过政府部门或相关行 业协会或客户单位表彰的,得 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5 项目负责人 (8分) 1、具有中级及以上烹调师等级(职业资格等级四级及以上)证书的 得 5分。 2、从事酒店(餐饮)管理年限在 5年(含)以上得 3分;3年(含) 以上,5年以下的得 1分。 (提供相关证照材料复印件) 项目团队(12 分) 1、拟派厨师长具有中级烹调师等级(职业资格等级四级)证书得 2 分;具有高级烹调师等级(职业资格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得 3分; 2、其他人员每提供一名具有中级及以上烹调师(职业资格等级四级) 等级证书的得 1.5 分,最高得 9分。 (提供厨师证或烹调师证书复印件) 技术部分 62分 食堂管理与服务 总体方案 (15 分) 总体方案科学、合理、详尽,与本项目的需求切合程度高的得 15 分; 总体方案科学、合理、详尽,但不符合本项目的需求的得 10 分; 总体方案不科学、不合理、不详尽的得 5 分;未提供的得 0 分 食堂管理制度 (6分) 各项制度(包括岗位职责、卫生管理制度、食材验收制度、食品留样制 度、库房管理制度、消毒制度等)健全、可行,符合行业规范得 6分; 各项制度(包括岗位职责、卫生管理制度、食材验收制度、食品留样制 度、库房管理制度、消毒制度等)比较健全、符合行业规范得 4 分;未 提供的得 0分。 人员的配备、培 训、考核计划 (6分) 人员配备合理,对所派驻人员有详实可行的培训、考核计划得得6分; 人员配备合理,对所派驻人员有比较详实可行的培训、考核计划的得4 分;人员配备合理,对所派驻人员不可行的培训、考核计划的得2分;。 成本管控措施 (8分) 设备和器具的使用维护、食材使用管理、节能降耗等措施健全有效的得 8分;设备和器具的使用维护、食材使用管理、节能降耗等措施比较健 全有效的得 5 分;设备和器具的使用维护、食材使用管理、节能降耗等 措施不健全的得 2 分。 安全生产管控 措施(8 分) 对食堂服务全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安全问题考虑 周密,管控措施详实有效的得 8 分;对食堂服务全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安全问题考虑比较周密,管控措施比较详实有效 的得 5分;对食堂服务全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安 全问题考虑不周密,管控措施不详实有效的得 2分。 服务质量管控措 施(8分)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合理、可行的得 8 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比较合理、 可行的得 5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不合理、可行的得 2 分。 应急预案(8 分) 应急预案符合本项目的实际工作情况和要求,完善、周密、可行的得 8 分;比较完善、周密、可行的得 5分;不完善、周密、可行的得 2分。 合理化建议 (3分) 针对本项目开展食堂服务的建议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得 3 分;针对本 项目开展食堂服务的建议具有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的得 2分;针对 本项目开展食堂服务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差、可行性差的得 1 分。 注:评标条款中涉及提供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编入响应文件中。 26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合同书格式(参考)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项目(编 号: )结果和有关磋商文件的要求、报价文件的承诺,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 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 第二条 工期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成交金额、合同金额 1、成交金额:(大写、小写) 2、合同金额:(大写、小写) 合同价格应为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 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四条 价款的结算: 第五条 质量标准:合格。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未付款项部分计算,以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 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扣罚标准: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执行。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 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 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 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 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经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 27 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B 种方式解决。 A、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五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相当于合同总额 10% 的履约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由采购人无息返还该保证金给乙方。(若 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履约保证金的缴纳金额和退还方式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2、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汇票、支票、银行划款转帐。 3、成交人应当作为唯一付款人按照上述规定向采购人直接履行支付履约保证 金的义务,不得委托或由他人代为支付,采购人不接受除成交人外的第三人支付的 履约保证金。 第十一条 监督和管理 合同订立后,甲方应将合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双方经协商一致需 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一并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责任由过错方承担。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协商确定。 28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9 一、商务部分 附件 1 1.供应商致函 致:(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接受你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约束条件。我方愿意以 (大写) 的报价,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并修补其缺陷。 2、我方承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 天内不修改、撤销竞争 性磋商响应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 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3)我方承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金。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 和准确。 5、我方同意按照你方要求提供与我方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 你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件。 6、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0 附件 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1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委托(供应商名称、委托代理人)为我的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本公司的名参 加项目的磋商活动。授权委托人在磋商 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 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32 附件 3 : 3.磋商报价函 采购项目名称 合同履行期限 年 项目负责人 磋商总报价 大写: 元 小写: 元 备注 注: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税)。供应商对报价 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 2、报价函中的报价与供应商致函中的报价不一致时,以本报价函的为准。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3 附件 4: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注:本表后须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项目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基本账户开户 银行 基本账户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34 附件 5: 5.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在本项目中担当 职位 年龄 从业经历 其他 1 项目负责人 2 … 3 … 4 5 6 7 8 … 说明:后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5 附件 6: 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声明,诚信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在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前三年内 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处罚,如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处罚事 实,经采购人核实,愿意接受采购人报相关采购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 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6 附件 7: 7.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 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37 附件 8: 8.资料真实性承诺 致: 本人 (姓名) 以 (供应商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做 如下承诺: 我单位自愿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采购 活动,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我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 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采购人作出的取消磋商资格及中标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 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8 9.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 (格式自拟) 二、技术部分 (根据“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自行编制) 39 附件 10: 磋商最后报价单 (采购人名称): 根据磋商会议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采 购项目名称)项目做出最终报价为: (大写) (小写) 元。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供应商应按以上格式制作“磋商最后报价单”,用于在磋商现场进行现 场最后报价,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修正、补充文件等; (8)评审委员会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 6.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可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磋商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六、授予合同 七、适用法律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二、商务要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二、评标步骤 三、评标标准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一条 服务项目概况 第二条 工期 第三条 成交金额、合同金额 第四条 价款的结算: 第五条 质量标准:合格。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扣罚标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 第十一条 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 无效合同 第十三条 附则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协商确定。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一、商务部分 附件 1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月 日 ,经营期限:     附件 3 :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7: 附件8: (格式自拟) 二、技术部分 (根据“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自行编制) 附件10: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