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宁国市公安局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关于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2020年中秋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的公示
关于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2020年中秋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的公示

招标详情

关于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2020年中秋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0-09-30 08:51 】

各潜在供应商:

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国市公安局委托,将对“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2020年中秋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为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我中心将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潜在供应商如认为采购需求中存在不合理的、倾向性的条款,或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有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10月12日17时前,将反馈意见(格式详见附件:反馈意见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标准、产品彩页、检测报告、法律依据等)加盖公章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或送达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联系电话:0563-4110839

采购人:宁国市公安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7756360272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舒女士 联系电话:15056279977 0563-4303969

反馈意见接收电子邮箱:ngzfcgk@163.com

宁国市公安局 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采购需求.doc

采购项目需求的反馈意见.doc


采购需求

一、项目介绍:

宁国市公安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给予员工发放实物/货物领取券,用于购买米、面、油、牛奶等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食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日常生活用品等。

二、货物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预计)

供货方式

备注

1

中秋节职工慰问品

986份

实物/货物领取券

以采购实际数量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及服务的能力。

5、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合法的经营范围,能够提供合格产品、正规发票,具备包装、运输、配送等服务能力。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与本项目采购相关的内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招标文件内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2、履约保证金:无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验收标准:实物/货物领取券完好无损,票面金额与实际数量一致。

七、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中标后3日内一次性交付给采购人

九、售后服务:

投标人所提供食品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若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投标人无条件为采购人(职工)退货或换货,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十、其他要求

(1)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提货券(提货券可多次使用),用于购买投标人店里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牛奶等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食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日常生活用品等。

(2)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慰问品提货劵,用于购买投标人店里货品,价格按店里对外挂牌销售价,享受投标人所有优惠活动待遇,不得提价或变相涨价。

(3)供应商所提供的实物提货券单张面值为500元,可等值购买商品,也可与现金同时使用,但不得兑换现金。

(4)供应商提供的实物提货券无有限期限制,超市营业期间内任意时间都可使用。

(5)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正规发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