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宣城市第五小学保安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广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宣城市仁和时代广场4幢202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WX-CS-2020001
项目名称:宣城市第五小学保安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第一个半年为物业管理服务试用期,半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则签订正式合同(一年一签)。若成交供应商不能胜任物业管理工作,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a、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b、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c、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d、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含有该类项目内容;(4)供应商须提供保安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30日 至 2020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广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宣城市仁和时代广场4幢2028室)
方式:请于报名时间内携带企业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安徽广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广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宣城市仁和时代广场4幢2028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广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宣城市仁和时代广场4幢202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宣城市第五小学保安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主要人员为3名保安人员、2名保洁人员,其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2、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中国政府采购网不一致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
3、磋商响应保证金:
(1)人民币:3000元。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供应商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如下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安徽广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70 667 885 112 010 004 0090
开户银行: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德支行(备注:宣城市第五小学保安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第五小学
地址:宣州区佟公路132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18056327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仁和时代广场4幢2028室
联系方式:王工 18110803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
电 话: 18110803040
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 宣城市第五小学提供并负责解释)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宣城市第五小学保安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16.2万元/年。
3、服务期:三年(第一个半年为物业管理服务试用期,半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则签订正式合同(一年一签)。若成交供应商不能胜任物业管理工作,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服务范围:①公共卫生:校舍楼梯、走廊、过道以及室外公共卫生与保洁,垃圾外运;②保安秩序维护、门禁管理,含安防、消防、监控室值班。
(二)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指标参数要求:(必须满足的参数用“★”标注)
一、基本岗位设置(5人)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工作职责 |
备注 |
1 |
保安 |
3 |
门卫、安全巡查、消防巡查及记录、突发事件介入与控制,联系学校及公安派出所。 |
|
2 |
保洁员 |
2 |
楼道、楼梯、会议室、操场、运动场、厕所、花坛等周边室外卫生。 |
二、从业人员招聘要求:
(1)★保洁人员:承诺年龄要求,男60周岁以内,女55周岁以内,五官端正,形象良好,具吃苦耐劳的精神。
(2)★保安人员:承诺保安主管从事保安工作2年以上,持保安证上岗,年龄在60周岁以内,五官端正,形象良好,具有相应的接待与事务处理能力。
(3)★承诺上岗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上岗前须取得当地医院体检的健康证明。
(4)★承诺派遣在校工作的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否则视为公司严重违约。酿成后果,采购单位保留追究中标公司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物业管理服务装配、食宿及费用:
(1)管理服务装配:物业公司必须配备办公用品,为学校提供及时、充分、完善的服务。
①各部门工作的小型工具、消耗物料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大型工具与维修所需物料、物品由委托方承担。
②校方提供的校内办公电话免费办公使用。
③校方提供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办公室、值班用房共一间。
④提供临时支援,在学校招生前,学生报到期间,学校举行运动会,艺术节等特殊时期,将按学校要求提供人力资源及其他临时性服务,配合学校圆满完成任务,按照工作量经协商另行支付服务报酬。
⑤学校为物业公司员工提供就餐方便条件(餐费自理)、供水、照明用电等基本生活配置。
(2)物业员工不得在校园内生火做饭,除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安排住宿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校内住宿。
四、服务需求:
1、物业服务要求:
(1)安防、消防及交通管理
①管理范围
Ⅰ、整个校区的治安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保卫及相关工作,安防监控中心及区域监控中心的监控管理及相关设备的维护管理。
Ⅱ、所有建筑物、设施及有形物体的消防管理,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及管理等。
Ⅲ、按学校规定做好校区车辆的管理。
②安防、消防工作质量标准
Ⅰ、按岗位设置3名保安,每天上学和放学时段保安必须到岗,保安人员政治素质过硬,服务形象佳,业务能力精,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和消防救灾技能,服从有关部门的指挥和领导,保安人员持证上岗。
Ⅱ、保安人员实行三级培训制,每月不少于2小时的技能培训。
Ⅲ、责任区域没有重大的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一般性治安案件有效控制。案发现场得到控制并能及时报警和协助破案。
Ⅳ、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道路畅通,交通标志清楚,交通指挥及导引正确。田径运动场的管理、卫生。
Ⅴ、维持校园秩序,有效制止不法行为和违章行为。对公共设施的巡逻、防盗及时,没有因保安员疏于职责造成的案件,没有监守自盗现象。在节假日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时段内,对进入校园者要进行实名登记,作好记录,对于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
Ⅵ、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反应快捷,保证事故现场秩序有条不紊。
Ⅶ、消防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消防管理法律法规,不存在重大的消防隐患。
Ⅷ、建立消防管理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每年定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培训,员工须参加学校定期进行的消防演练。
(2)清洁卫生及管理
按岗位设置2名保洁
①清洁卫生管理范围
Ⅰ、办公大楼内走廊、楼道、卫生间、会议室、阳台、天台、正副校长室等全方位的清洁和日常保洁;
Ⅱ、校区所有广场、道路、绿地等公共场地及设施的全方位清洁和日常保洁
Ⅲ、收集校区所有的垃圾并清运至学校附近配套的垃圾转运站。
Ⅳ、每学期开学前对校区教室办公室等门、窗、玻璃、日光灯及吊扇进行清洁。
②清洁工作质量标准
Ⅰ、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标准完善,有完整工作质量考核记录;
Ⅱ、清洁工态度热情,语言文明,服装整齐;
Ⅲ、环卫设施齐全,保洁设备及工具完整,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的清扫保洁,做到按制定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
Ⅳ、配合教师定期消毒;
Ⅴ、有完备的“清洁应急工作预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突发检查时,积极配合校方,搞好卫生工作;
Ⅵ、公共场所整体保洁质量符合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一级质量要求,场内公共走道果皮、纸屑、塑袋、烟头在每500㎡内≤1个。地面无垃圾、泥沙及明显污渍。
(3)其他服务和临时支援
①学校招生、学生报到、校运会、全校(年级)学生大会等特殊时期,按学校要求提供人力支援及其他临时性服务。
②垃圾清运出校外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实施,交环卫处费用由学校支付;
(4)服务费用说明
①除维修项目外,中标人报价必须包括上述服务所必需的所有的人工费用、税收及合理的企业利润。
②每学期开学前校区教室办公室等门、窗、玻璃、日光灯及吊扇进行集中性清洁一次,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③日常清洁卫生及定期保养中所消耗的物料、小型工具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各部门大型工具由采购人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a、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b、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c、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d、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含有该类项目内容;
(4)供应商须提供保安许可证。
(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所有上岗人员年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承诺所有上岗人员都持健康证上岗,承诺保安主管从事保安工作2年以上,持保安证上岗;承诺供应商所有派遣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
4、保安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5、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每下季度首月支付上季度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开具有效发票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款项。
2、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7日历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金额为成交价的5%。项目服务完成后无息退还。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报价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下部分,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保安器械、保洁用品、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招响应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及投标人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
2、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下(每年):
序号 |
缴费项目 |
费用(元) |
人数 |
月 |
小计(元)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1380 |
5 |
12 |
82800.00 |
B |
社会保险 |
1032 |
5 |
12 |
61920.00 |
C |
大病保险 |
100 |
5 |
/ |
500.00 |
A+B+C |
145220 |
||||
E |
税金 |
145220*0.06 |
8713.20 |
||
合 计:153933.20元 |
注:
1、宣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人,不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2、单位缴纳的大病统筹保险100元/人/年。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017.01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
3.以上费用测算为零利润费用测算。
4、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人员工资标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6、请响应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税金),如响应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响应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七)进场时间:签订合同并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进场工作。
(八)服务期:三年。(第一个半年为物业管理服务试用期,半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则签订正式合同(一年一签)。若成交供应商不能胜任物业管理工作,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特别说明:
1、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所派遣员工发生人身事故、财产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2、成交供应商在履约期间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