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稿时间 :2020-09-30】
(W31)2020年物资公开处置
项目编号 | ZZ20201014W31 |
标的物基本情况 | 受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都酒店委托,向社会公开处置格力挂式空调、电脑、洗碗机、金可儿床具、冰箱、彩电、台灯、宴会椅、窗帘、写字桌等物资,共计1个标的。详情请查询《处置清单》。 |
交易方式 | 网络公开竞价:www.ejy365.com |
交易条件 | 1、本次公开处置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成交结果公告之日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义政办发【2017】112号)规定,个人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的意向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期所有标的的竞买(请意向竞买人自行登录“义乌市信用信息核查平台”或微信关注“信用义乌”查询)。 3、竞买人应遵守本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起始价格 | 本次公开处置设起始价为379498元,为网络竞价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本次公开处置设竞买保证金8万元。 |
交易报名 |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10月13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2、报名手续:(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要求意向人通过网络进行线上注册、报名) (1)注册:登录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会员注册,填写完整身份信息,绑定银行账号(竞买保证金须从该绑定账号汇入保证金专用账号,否则无效)。 (2)申请:注册完成后,在e交易网页中点击“产权交易”-选择待报名的项目-“标的列表”查看标的-“报名交保证金”-“相关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自然人申请时须上传身份证(正反双面原件),法人报名须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双面原件),以及上传公告交易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最后提交审核。 咨询电话:0579-89920170(王女士) (3)保证金交纳:8万元,报名人与转款人名称必须一致(不允许代缴,代缴保证金无效)。保证金交款专用账号: 户 名: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义乌词林支行 账 号:e交易竞价系统短信发送的专用账号(仅作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临时账号) (4)报名确认:完成以上步骤后,交易所会对报名人的报名资格和保证金进行审核。 意向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交易服务平台账号注册、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等手续,逾期无效。 3、竞得人有依照本文件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不能抵作成交款(成交款须另行交清),竞价结束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移交保证金,待物资移交完毕后,竞得人携移交确认书到交易所办理移交保证金退还手续。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原汇款银行账户(e交易绑定银行账号)。 |
现场勘查 | 银都酒店物资勘查地址:稠城街道宾王路168号; 银都酒店物资勘查联系方式:13750962208 王女士; 物资勘查时间:2020年10月13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4:30。 |
竞价时间 | 1、自由竞价:2020年10月13日上午8:00开始自由竞价; 2、延时竞价:2020年10月14日上午9:00开始,自动进入延时竞价阶段。延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延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周期。 |
成交确认 | 通过网络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即为成交,竞得人须在成交款缴款时间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到交易所(稠州北路505号6楼交易大厅)签订《成交确认书》: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公章; 3、若是委托代理,还须携带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
成交款项支付及移交手续 | 1、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即2020年10月16日16时前)缴纳成交款、支付交易所成交金额*3%的服务费等。成交款交款账户: 户 名: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义乌词林支行 账 号:1208 0212 1910 0029 448 2、竞得人须在款项付清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物资移交手续,须在11月30日前将物资交接完毕。 |
其它事项 | 1、物资有关事项:本次处置仅限清单列明的标的,物资的数量及种类,具体以委托方实际现场确认为准。交付时,竞得人不得以数量不足等原由提出退还成交款或补足数量等要求。相关拆除及运输费用等需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凡参加竞买者应事先认真咨询、实物查看,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应价。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交易所对处置标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3、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全使用竞得标的物,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竞得人承担责任。 4、竞得人在清移时须注意安全,应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竞得人在搬移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出让方概不负责。由搬运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方概不负责。 5、竞得人对竞得的标的物进行加工并销售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6、本期项目的所有竞得人,经查实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成交结果公告之日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经查实个人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的,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所将依法重新组织竞价。 7、若清单有多个区块,交易所有权在竞价前调整竞价清单的顺序(即对公告清单标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请各竞价人务必在出价前核对标的名称,以免出错。 8、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准时进入竞价系统。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网络竞价的起始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9、若由于竞买人采用的网络环境不畅等原因、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造成竞价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0、交易所提醒竞买人妥善保存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行为,均视为竞买人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由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 11、网络竞价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停电等)造成竞价须中止的情况,交易所有权中止该次竞价,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启动该次网络竞价。 12、本次项目由出让方委托交易所在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www.ywcq.com)、微信号ywcqjys、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ywjypt.com)等媒介发布。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在公告期对竞买资料进行修正,修正公告及其他未尽补充事宜,将通过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及微信号、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介予以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竞买人收到补充文件或修正文件,请各竞买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交易所不再一一通知。竞买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3、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本期项目竞价文件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报名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须审慎参与竞价。 |
违约责任 | 1、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严重违约的,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该《成交确认书》无条件解除;竞买人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则不再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买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拒绝在成交款交款截止日之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买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 (3)竞买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的(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4)竞买人按照本《文件》规定足额支付应付款项后,不按出让方要求办理物资移交手续的,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如数退还; (5)竞买人虽按规定与委托人办理物资移交手续,但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完成其所有已竞得物资的移交的,竞买保证金、成交款及其他款项均不予退还; (6)竞买人虽按规定与委托人办理物资移交手续,但移交过程中不按委托人要求进行物资拆卸、搬运的,可以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款项不计息如数退还。 2、竞买人未按照处置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竞得承租资格。竞得人应确保自身资格能符合审批机关、监管部门等管理部门对承租方资格的要求,否则竞得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3、若违约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交易所交易服务费的,交易所有权向违约人追诉不足部分金额。 4、按以上条款所列的违约人及其配偶不得参加下一次同一标的的竞买报名。 5、出让方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前依法撤回竞价标的。若因出让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或客观必要的原因,交易所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限时竞价会,由此对竞买人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负,竞买人不得向出让方、产权交易所追索竞买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
交易机构 |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义乌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分中心 地址: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电话:0579-89920170(王女士) 传真:0579-85544445 网址:www.ywcq.com 公司微信号:ywcqjys |
委托单位 (出让方)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都酒店 电话:13750962208 |
附件下载 | 《处置清单》、《授权委托书》 |
附则 | 1、竞买人在报名时所确认的地址为通知送达地址,地址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交易所。交易所发出的通知以该送达地址向竞买人投递,即视为有效送达到竞买人。 2、《处置清单》、《授权委托书》等为本文件附件,竞买人可到交易所查阅、复印,也可自行在交易所网站www.ywcq.com下载。本文件相关概念、重要事项与未尽事宜由出让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 |
义乌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分中心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