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双林街道办事处机关 双林街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LFZB-2020-09001)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FZB-2020-09001 二、项目名称:双林街食堂外包服务 三、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董恩国,练滨 张树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2124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双林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林街海天南苑12号楼 联系方式:13920597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联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滨河雅园1号楼2号底商 联系方式:13920212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利利 电 话:13920212760 十、附件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天津市联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双林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LFZB-2020-09001
采 购 人: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双林街道办事处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吕 仲 连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天津市联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高 庆 峰 (盖章)
日 期: 2020 年 09 月 18 日
目 录
磋商须知及磋商须知前附表
拟用合同文件格式及合同条款
项目需求书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磋商须知及磋商须知前附表
目 录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须知
(一)总则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磋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1.1 |
采购人 |
名 称: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双林街道办事处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微山路与渌水道交口泓沪园底商1-202 联系人:张 树 良 电 话:13920597599 |
2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天津市联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广惠道(北闸口镇政府对面) 联系人:张 利 利 电 话:13920212760 |
3 |
1.3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双林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项目 |
4 |
1.4 |
项目地点 |
天津市津南区双林街海天南苑12号楼 |
5 |
1.5 |
采购内容 |
为双林街道办事处食堂提供餐饮服务 项目预算:1786914元 |
6 |
1.6 |
服务标准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7 |
1.7 |
付款方式 |
1、甲方应于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餐费及人员工资等2、如遇人员增加、加班,可按月据实结算费用。 3、清洁用品费用可按月据实结算。 注:以上相关费用发生的税款均由乙方担负。 |
8 |
2.1 |
采购范围 |
项目需求书中包含全部内容。 |
9 |
2.2 |
服务周期 |
2020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2日。 |
10 |
3.1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11 |
4.1 |
供应商 资质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的对参加本项目受委托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 年至截止时间至少1 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8、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B. 2019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9、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开标日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
4.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采取合格制审查法:由评委审查相关资料后,确定是否合格。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进行采购。 |
|
12 |
6.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限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4 |
8.1 |
磋商文件的领取、 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0年09月18日至2020年09月24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出售磋商文件,每日9:00-11:00,14:00-16:00。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天津市联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广惠道北闸口镇政府对面); 3.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磋商文件售价:本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5.现场考察:不组织现场考察。 6.答疑会:不组织答疑会,如遇特殊情况,答疑会时间另行通知。 |
15 |
9.1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采用A4纸型。供应商还应提供与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CD-R光盘各一份。电子文件应包括打印书稿的全部内容,当文件内容、格式不一致时,以书面内容为准。电子光盘上用油水笔标注投标单位简称和标书名称,无需贴盘签。 |
16 |
10.1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
时间: 2020 年 09 月 29 日 08时 30 分-- 09 时 00 分 响应文件报送地点为: 天津市联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广惠道(北闸口镇政府对面) 响应文件接收联系人:张利利 |
17 |
11.1 |
开标 |
开标时间: 2020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天津市联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广惠道(北闸口镇政府对面) |
18 |
12.1 |
服务要求及 项目成果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19 |
13.1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详见第五章 |
20 |
14.1 |
支付的费用 |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
二、磋 商 须 知
(一)总 则
1、项目说明
1.1本采购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
2、采购范围及工期
2.1本采购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2.2本采购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3、资金来源
3.1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采购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1项。
4.2 供应商合格条件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1项。
4.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交以下证件:
经年审审验合格的,确立供应商法律地位和从业资格的有效证件的副本原件,各证照单位名称必须相符一致。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的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受委托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4 本采购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4.2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
4.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现场考察
5.1采购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3 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7、投标预备会
7.1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
7.2 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 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组成
8.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须知及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文件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8.2 除8.1内容外,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3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按无效投标处理。
磋商文件的澄清
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9.2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9.3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磋商文件的修改
10.1 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0.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3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4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11、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的备案
11.1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1.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同时发布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
11.4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发给采购人的同时到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须背胶装订成册,编制连续页码(机打、手写均可),并编写目录,否则按废标处理。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1响应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12.2除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资信、技术部分
1、供应商实施能力
(1)要求提供2018年至今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案例,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2)服务支撑能力评价
2、项目服务方案
(1)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性,菜单品种多样性
(2)食堂经营方案
(3)原材料采购、贮存及质量保证方案
(4)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5)食堂餐厅环境评价
(6)管理规章制度评价
(7)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
(8)人员服务培训方案
(9)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10)应急预案
(二)商务标部分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承诺书
(6)投标书
(7)开标一览表
14、响应文件格式
14.1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3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5、投标报价
15.1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5.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采购项目范围及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6、投标货币
16.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18、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8.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 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9、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技术标、商务报价投标书、资信标部分分别包封,再将技术标和资信标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内,商务报价投标书单独包封。技术标光盘和资信标光盘密封在资信标包封中,商务报价投标书电子光盘应封在商务标文件里。
密封情况详见下图:
19.2在内层和外层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9.2.1写明供应商的名称;
19.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
(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9.2.3需在内外包封上写明“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字样。
19.3除了按本须知第20.2.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报价投标书在内层响应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
19.4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0.1款、第20.2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19.5资信标、技术标与商务标内、外层密封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章。
20、响应文件的提交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 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
21.2 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22、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在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供应商。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 开 标
24、开标
24.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1)供应商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证照单位名称必须相符一致。(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盖章的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受委托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 年至截止时间至少1 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B. 2019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6)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开标日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供应商在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委托人未到会或未按以上规定提供资质证件原件的按弃权处理。
24.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在开标时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4.3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
24.4磋商步骤:
1. 响应文件初审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 第一阶段磋商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并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 第二阶段磋商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比较与评价。
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6.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25、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5.1 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5.1.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5.1.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5.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评 标
26、磋商小组与评标
26.1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7、评审专家的责任和义务
27.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7.2磋商小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27.2.1擅离职守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活动的;
27.2.2有法定的回避情形而没有回避的;
27.2.3授意不公正评标或者影响其他评标专家正常评标的;
27.2.4私下接触供应商的;
27.2.5收受利害关系人好处为其提供便利的;
27.2.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27.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27.4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8、评标准备和程序
28.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标程序包括:
28.1.1评标前的准备;
28.1.2资格审查;
28.1.3初步评审;
28.1.4详细评审;
28.1.5推荐候选供应商。
28.2资格审查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独立法人企业 营业执照副本 |
在有效期内。 |
2 |
法定代表人 参加开标会 |
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3 |
法人授权委托人 参加开标会 |
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
4 |
信用记录 |
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5 |
其他要件 |
具体详见4.1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上述如有一项不符合,则视为不合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采购人应另行组织采购。
29、响应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9.1磋商小组会审查每一份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是:
1)响应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2)工期应该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3)不得有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响应文件不得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9.2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投标,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29.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响应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投标属于重大偏差的应做废标处理。
1)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情况之一者按废标处理,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响应文件标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明显不符和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响应文件载明的或未载明的服务质量标准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响应文件未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的。
2)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正的投标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磋商小组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由磋商小组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其量化标准为每出现一次磋商小组可扣减0.5分。
30、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磋商小组评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30.1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0.2响应文件无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30.3供应商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30.4联合体投标,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30.5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0.6供应商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且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30.7未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
30.8属于磋商文件中否决性条款规定无效情形的;
30.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的行为。
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进行采购。
31、评标过程的保密
31.1开标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1.2 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1.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2、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4条规定,凡属于磋商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3、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3.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3.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3.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3.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4、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4.1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32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4.2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4.3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4.4 评标方法和标准
34.4.1 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报价、设计方案、设计理念、服务实施计划、业绩与信誉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打分或折算货币的方法,评出成交供应商。
34.5 磋商小组初步评审后,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进行采购。
34.6供应商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供应商废标处理:
(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响应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盖章,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密封、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4)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5)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6)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含有报价或暗示报价内容的。
(8)供应商应将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第一阶段响应文件资料目录”,页码与目录不符的。
(9)响应文件没有按要求胶装装订的。
(10)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没有分开包封。
(11)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一正两副的响应文件。
(七)合同的授予
35、合同授予标准
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5.4款所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36、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7、成交通知书
3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7.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3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8.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合同订立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38.2 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41.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磋商担保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8.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划设计,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9、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
39.1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39.1.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 3个的;
39.1.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9.2不再采购
重新采购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采购。
40、纪律和监督
4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4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0.5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二章 拟用合同文件格式及合同条款
注:本合同仅供参考,实际合同签订以招标人制定合同为准。
合同一般条款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天津市联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的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服务合同:
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服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服务内容:
二、服务要求
(1)必须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
(2)乙方提供的服务与中标所示内容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
四、服务期: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六、款项支付方式:
1、本合同以支票进行结算;
2、
七、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市联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八、验收要求:
(1)服务完毕并能正常运行,甲方开具“验收书”。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如一方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天津市联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留存 壹 份,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留存 贰 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单位和甲方根据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项目需求书
食堂外包招标服务项目需求
一、情况说明
本项目专门面向服务、餐饮企业采购,项目预算为1786914.00元(含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及税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双林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项目供餐情况设定:
就餐人数:238人
就餐天数:每月按照22工作日计算,每月按照8个休息日计算。
餐费标准:每人每天17元(含节假日、晚餐值班人员免费)。
合同期限:一年
二、每日食品标准和要求
1、早餐:供餐时间从7点40分至8点20分,二主荤四副菜,每人一个鸡蛋。
一主荤:火腿、鸭蛋、虾酱、咸鱼、卷圈、藕夹、茄夹、煎鸡蛋,或同品质菜品,每天任选两个。(酱货制品指定天津食品二厂迎宾品牌)
四副菜:不准外购咸菜,蔬菜至少两个。
主食:大饼、花卷、烧饼、杂粮馒头、油条,须全部自制,不得外购。
汤粥:每天至少两种以上,豆浆(须自磨),小米粥、豆腐脑、稀饭、杂粮粥、馄饨任选,每周一三五早餐供应牛奶,二四午餐供应酸奶。
2、午餐:供餐时间从11点30分至12点40分,四菜一汤。
四菜:一主荤两次荤一素菜。
主食:米饭、馒头,其他品种不限。
其他:每日提供时令水果,特殊节日供应相应食品。
注:整体要求清淡、健康、品种多、品质好。
三、对原材料及清洁用品的要求
食用油:金龙鱼油,或不低于该品质的食用油(更换之前需征得甲方同意)
米面:利达品牌,或不低于该品质的米面(更换之前需征得甲方同意)
调料:海天品牌,或不低于该品质的调料(更换之前需征得甲方同意)
肉类:双汇品牌,或不低于该品质的肉类(更换之前需征得甲方同意)
酱货制品:天津食品二厂迎宾品牌
蔬菜和水产品:正规蔬菜市场或超市进货,确保新鲜。
其他:洗洁精白猫品牌,或不低于该品质的品牌(更换之前需征得甲方同意)
擦手纸心相印品牌,或不低于该品质的品牌(更换之前需征得甲方同意)
原材料的追溯监管流程及具体措施:
1、承包方应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2、提供与资质齐全的大品牌供应商签订的合同。
3、每月提供供货商有效期的带章发票复印件。
4、提供供货商有效期的三证复印件。
5、提供每批食材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要求所提供的检验合格证明所检验数量不得少于所供货数量。
6、检查每批次货物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扫二维码查检。
7、按照要求认真记录进货台账,做到每笔货物都可以追溯源头。甲方将不定期查阅台账。
四、对承包方员工的要求
承包方负责食堂的运营管理。负责食堂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负责食品的采购及加工,其标准应符合天津市防疫部门所规定的卫生达标规定及食堂卫生达标考核标准,为甲方提供优质合格食品。
1、菜肴搭配合理,营养膳食,适合大多数人的口味,并掌握好供应时间节点,按需操作和供应,减少浪费;
2、把好食堂原料及辅料卫生关,坚决杜绝不洁和变质食品及食材进厨房、上餐桌,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撤换,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消除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相关人员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餐饮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统一、衣帽整洁、带好口罩、佩戴工号牌;禁止在食品加工区域和餐饮供应场所吸烟;
5、餐厅保持整洁,门窗光亮、空气清新、通畅,桌椅干净无尘,地面清洁,如有饭菜打翻,及时清理;餐具严格消毒,无污垢、无异味。
6、严格执行相关卫生制度,所有人员具有规定的相关许可证。
7、食物清洗前,必须认真清理原料中的杂质和残枝烂叶,拣除不符合标准的原料,特别是容易变质的原料,要特别精心,土豆必须剔除土豆芽儿。
8、蔬菜、生肉做到先清洗,后切,再清洗,清洗后应装入干净盛器,严禁着地放置。
9、严格按照当日菜谱要求,定时按量完成切配任务,在切配过程中,注重刀工质量,丁、丝、片、条、块原料成型,大、小、粗、细、厚、薄匀称,无连刀,符合烹调要求。
10、切配时一定要把好卫生关,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加工,荤素原料分开切配,杜绝食物中毒。
11、切配好的菜要分类盛装放置在菜架上,以便配菜人员称料下锅、烹调人员进行操作。
12、切配要做到思想集中,使用器械时要先检查器械内有无异物,然后按规定程序操作。
13、切配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操作场地、器械、案板清洗干净,砧板清洗后应摆放整齐。
14、讲究洗、切、配卫生,对初加工前的任何原料,必须做到先洗后切。
15、按菜肴制作要求,注重切、配规格要求,不偷工减料。
16、切配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操作场地、机械、案板等用具清洗干净,并摆放整齐;随时保持个人、工作场地及包干区的卫生整洁。
17、配置菜肴应注意营养、色泽、形状的把握及主配料搭配的合理性。
18、认真钻研业务,力求准确、快速,不断提高洗、切、配水平。
五、对面点制作和洗刷的要求
1、制作面食种类的技能熟练,能熟练制作家常普通、煎、烙、烤及部分中点、西点花样等。
2、根据不同的季节原材料和使用情况,经常更换花色和品种。
3、严格执行消毒程序,防止病菌传染或交叉感染。
4、负责洗刷间各类设备、用具、用品的使用、保管工作。
5、清洗、消毒过程中,轻拿、轻洗、轻放,保护好餐具减少损耗。使用餐框装餐具时,不能超过容量的三分之二。
6、在清洗过程中,先进行餐具分类,在秩序清洗。
7、餐具清洗后必须按类别整齐摆放于餐架上,餐具不可堆放太高,以防倒塌损坏。
8、破损餐具,需及时挑出并呈报主管处理。
9、合理使用洗涤用品,注意节约,减少浪费。
10、负责洗碗间的卫生工作,按时擦洗消毒柜与工作台面,及时清理洗刷槽内的残渣污物,按时清倒垃圾。
11、节约用水、用电,养成随手关灯关水的习惯。下班后,关闭本区域所有的水、电、气、油等开关,注意安全生产。
六、质量保证措施
1、食品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50克。每餐的食品必须留样,每份150克,凉透后冰箱内冷藏48小时。
2、食堂人员上岗前必须持有健康证。
3、承包方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七、服务要求
1、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餐饮管理服务方案;
2、餐厅管理以满足就餐人员的餐饮需求为基础,通过建立有序运转的服务支持系统,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餐饮服务和人性化管理,与高标准的项目整体要求相适应;
3、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餐饮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作业规程、工作计划、考核标准;
4、菜品样式多种选择,搭配科学合理,满足营养需求。具备开发各种饭菜花色品种的能力,满足不同层次就餐者的要求,根据季节变化,不断创新出品和推出特色菜品;
5、为保证食堂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餐饮部门应配合工程维修人员做好对食堂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正确使用与维护厨房设备。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严禁人为损坏。每日检查冰箱、案台、电源等运转情况和卫生情况,每日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减压阀等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及时与专业维修人员联系,及时维修,确保燃气灶具的安全使用;
6、餐(炊)具清洗标准和程序完善,保持餐(炊)具清洁卫生,控制好餐(炊)具破损率和洗涤剂、清洁物品的消耗量。粗加工区、厨房、冷藏室、面点间、洗碗间等各部位卫生责任明确。做到无污渍、无油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有序、规范,建立并执行卫生包干制和每日检查制度;做到食堂每日做清洁,每月一次大扫除;
7、贯彻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抓好卫生和安全工作,加强安全保卫,防火教育,确保厨房餐厅安全。认真记录并保持仓库规定的温度、湿度,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采购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食品和过期食品;
8、保证餐管人员持证上岗,所有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9、承包方应对食堂内外卫生全权负责,保持整洁。同时应做好食堂的安全防火、防盗、消除蚊、蝇、鼠害等工作。
10、承包方应管理和使用好厨房的设施设备和用具包括水池和下水道。对因承包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和人为破坏造成的设施设备和用具的损坏承包方应负责赔偿。
11、建立消杀制度,食堂内各种物品表面的清洁和消毒。设置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消杀药剂。地面无污染,湿式清扫,有效消毒溶液擦洗,每日二次,墙面无污染,清水和消毒液清洗,每日一至二次;
12、接受采购方对原材料及成品的价格和质量检查。
八、支付方式
1、甲方应于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餐费及人员工资等。
2、如遇人员增加、加班,可按月据实结算费用。
3、清洁用品费用可按月据实结算。
以上相关费用发生的税款均由乙方担负。
九、其他要求
1、必须提前一周将下周每日食谱报甲方审核后,在食堂公布。
2、必须保证在规定的供餐时间内各类食品供应齐全,一旦遇到有多人临时用餐等特殊情况,应有应急供餐预案和相应的备用食品。
3、设置意见箱和意见反馈电话。一个月中有1-2次职工反映食品供应不足或菜品品质太差等问题,经核实确认后,对承包单位提出口头批评,超过两次时,扣除当月承包费的10%。
如连续两个月或累计四个月,每月意见反馈均超过2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同时,扣罚乙方一个月的承包费,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更换承包方等后续工作。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 本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双林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资信、技术标部分
供 应 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签字)
日期 : 年 月 日
目 录
1、供应商实施能力
(1)要求提供2018年至今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案例,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2)服务支撑能力评价
2、项目服务方案
(1)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性,菜单品种多样性
(2)食堂经营方案
(3)原材料采购、贮存及质量保证方案
(4)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5)食堂餐厅环境评价
(6)管理规章制度评价
(7)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
(8)人员服务培训方案
(9)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10)应急预案
正 本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双林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商务部分
供 应 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签字)
日期 : 年 月 日
目 录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承诺书
(6)投标书
(7)开标一览表
附件: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法人代表授权书
致: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代理人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的投标活动。其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
代理人年龄:
代理人职务:
(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项目负责人情况表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资格 证书 |
职称 |
工作年限 |
附:拟任本项目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承诺书
致: (采购人)
我方根据已收到的 采购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经研究决定就以下内容分别做出承诺:
我们愿意遵守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我们同意提供招标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如果我们未对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我们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投标书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
1.按投标须知中有关“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
2.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与书面响应文件相一致的电子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应提供的服务投标总价为 元,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人要求服务期提供服务
3.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为_________个日历日。
6.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项目服务内容 |
投标总价(元) |
项目服务期限 |
备注 |
小写: 大写: |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日 期: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总则
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5、采购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工作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磋商小组依法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1、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即依照本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2、评标工作程序
2.1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宣布评标纪律:
2.2由采购人代表介绍本项目采购概况,其主要内容:
⑴采购的目的;
⑵采购项目的范围和基本情况;
⑶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的规定;
⑷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
2.3资格后审,
2.4评标工作分为技术、资信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两阶段进行。
2.5初步评审包括对响应文件偏差的审查和算术错误的修正。
2.6使用本评标办法进行详细评审。
2.7编写评标报告,推荐候选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应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磋商小组对存在重大偏差或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予以拒绝。
1、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主要条件:
(1)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书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了投标价、工期、服务质量标准,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和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
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主要人员证件的复印件,清晰可辨、有效。
(2)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齐全,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凡投标书、授权书等磋商文件规定应签署和加盖印章的,均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授权人在授权书上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4)每份响应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6)响应文件不应附有采购人不接受的条件。
(7)响应文件须背胶装订成册,并编制连续页码,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响应文件评审
(一)资信、技术因素(90分)
1. 供应商实施能力(5分)
(1)要求提供2018年至今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案例,并附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1个业绩1分,最高3分(3分)
服务项目案例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并于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要求如下:
①合同。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
②验收报告;
③用户盖章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第②、③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①项+②项或①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案例。
(2)服务支撑能力评价(2分)
供应商是在天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
供应商在天津设有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或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投资公司,并在天津市依法纳税满一年的(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本市具有常驻机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的;
以上三项满足任一项得:2分, 其他:0分
2. 项目服务方案(85分)
1.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性,菜单品种多样性(10分)
供应商须根据项目需求中每日食品标准和要求进行相应安排描述,从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性,菜单品种多样性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2.食堂经营方案(10分)
要求供应商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高档次,详细提供菜品每月轮换方案、菜品质量保障方案、菜品卫生管理方案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3.原材料采购、贮存及质量保证方案(10分)
供应商采购食品原料及食品生产相关材料,须与有主体资质、票证相符,无个人中间商的供货商签订有效的供货协议,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方面;食品采购、贮存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能够及时纠正违反操作程序等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方面;原材料采购须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4.质量保证措施方案(10分)
供应商须从保证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留取样品,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50克。每餐的食品必须留样,每份150克,凉透后冰箱内冷藏48小时;有完善的消毒制度,所使用餐具、厨具等应做到每餐清洁、消毒,加工环境、储物器皿、运输车辆等做到按规定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方面;接受并配合各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的各项监督检查,并如实报告本单位存在的卫生问题及改进情况方面;如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必须协助调查处理,如实上报有关情况方面;供应商需要提前一周提交下周菜谱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5.食堂餐厅环境评价(9分)
要求供应商从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包括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地面、桌椅的清洁)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9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6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6.管理规章制度评价(9分)
从供应商的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有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操作安全等的管理办法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9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6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7.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7分)
从供应商提供的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置意见箱和意见反馈电话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5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2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8.人员服务培训方案(7分)
人员服务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服务态度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等内容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5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2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9.人员保密管理制度(7分)
从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规范性、切实可行性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5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2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10.应急预案(6分)
供应商应提供在食堂服务过程中有专门的、明确的应急方式方法针对出现各种情况不能按时完成食堂用餐服务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保障体系方案。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6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质量减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1)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或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2)响应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报价一览表与报价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响应文件内容与官方网站、彩页等公开发表的资料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等情形的;
(3)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4)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6)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7)响应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8)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信、技术标分别进行打分,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资信、技术分。
(二)商务标评审(10分)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有效响应文件的商务标进行评审打分。
2、商务报价
(1)投标报价最高限价(预算价格):根据建筑[2009]253号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实行无标底采购,由采购人提供投标报价最高限价(预算价格)。
(2)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报价最高限价(预算价格)的,不再参与商务报价的评分,投标报价在投标报价最高限价(预算价格)及以下的为有效投标报价。
(3)供应商投标报价:供应商在第一阶段磋商承诺不变的基础上进行报价(采用两次报价方式,标书内报价作为首轮报价,第二次报价作为参与计算的最终磋商报价),报价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
(4)对所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格按照以下办法进行评分:
①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②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
(5)在评标时不考虑调价因素。
(6)凡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或给采购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离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7)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需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声明函。
(三)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供应商资信和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合计为该供应商总得分。
2、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不承诺最低投标价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