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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李家沱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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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李家沱街道龙洲大道周边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20C00129)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巴南区李家沱街道龙洲大道周边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20C00129)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年9月30日 项目概况: “巴南区李家沱街道龙洲大道周边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或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南区)》(https://www.cqggzy.com/bananweb/)获取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不提供现场发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3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0C00129 采购执行编号:50011312020000066 项目名称:巴南区李家沱街道龙洲大道周边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88,100.00元 最高限价:¥2,088,100.00元 采购需求: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巴南区李家沱街道龙洲大道周边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2,088,100.00 1 批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2,088,1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壹年,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9月30日 至 2020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00: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或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南区)》(https://www.cqggzy.com/bananweb/)获取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不提供现场发售)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10月23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3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暨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0年10月23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暨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李家沱街道办事处 采购经办人:冉锋 采购人电话:62860554 采购人地址:李家沱街道巴南大道16号 联系方式:62860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邹静 代理机构电话:62336653 代理机构地址: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7764888186 九、附件 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有序安排招标采购项目现场交易活动的公告.docx 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指南.docx 巴南区李家沱街道龙洲大道周边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终稿).docx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有序安排招标采购项目现场交易活动的公告.docx
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指南.docx
巴南区李家沱街道龙洲大道周边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终稿).docx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50011312020000066(20C00129)

采购项目名称:巴南区李家沱街道龙洲大道周边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李家沱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9

第1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李家沱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巴南区李家沱街道龙洲大道周边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及内容

最高限价

(元)

投标保证金

(元)

备注

巴巴南区李家沱街道龙洲大道周边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2088100.00

40000.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禁止挂靠投标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

以上所有证照必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函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且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原件现场备查)。

上述资格条件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篇第一条》。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疫情期间投标注意事项,详见附件“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指南”和“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有序安排招标采购项目现场交易活动的公告”。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招标文书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或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南区)》(https://www.cqggzy.com/bananweb/)获取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不提供现场发售),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 10 23 9 :30— 10:00(投标文件递交搁放到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接标处”即为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将《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响应文件收取确认回执单》(“回执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篇”)一式两份交至重庆市巴南政府采购中心大厅接件处。

(五)投标地点: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六)开标时间:2020年 1023 日北京时间 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八)投标文件接受时间以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LED屏显示时间为准。

(九)其它

1、企业网上账户注册

企业网上账户注册共有两个工作步骤:

(1)账户注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南区)”(https://www.cqggzy.com/bananweb/),点击方的“用户登录/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2)账户核验。完成账户网上注册的企业应携带以下资料到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即完成网上账户注册工作。

A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B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C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企业网上账户变更

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企业账户信息,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账户信息发生变化,应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原件到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注册变更和核验。

3、保证金缴纳、网上账户注册等事宜,投标人可参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南区)”中“办事指南”板块中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操作流程”。

4、保证金缴纳是否成功的查询办法:打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南区)” 用户登录/注册 供应商用户登录→点击左侧“支付清单”按钮 查询保证金是否分配成功。

五、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缴纳

1、递交金额:保证金40000元。保证金应当按照上述标准金额一次性分别缴纳至相应账户(转账后登陆系统分别进行分配),缴多或缴少系统都无法分配,无法识别,导致缴纳不成功。

2、缴纳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 10 23 10:00

3、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巴南支行营业部

账号:9558853100001877053

4、缴纳办法

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南区)”注册后方能按照以下步骤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注册办法详见下条“其它”)。

第一步:投标人在缴纳有效期内,通过转账、汇款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划转至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投标人须在进账单上注明项目详细名称及用途);

第二步:投标人登录巴南区网上招标系统,在网上缴费栏目中找到对应项目后,点击“缴费”,选择缴费类别“缴纳保证金”,然后选择“转账订单分配”,点击“查询”,将已转账的分配到项目中。

注:转账订单分配成功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转款账户与电子招标系统登记账户一致、转账金额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致、款项已到达区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分标段实施的项目,须分标段缴纳保证金。

采购会上,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登陆“重庆巴南网上招投标系统”,选择对应开标项目,进入“开标倒计时”,到时之后展示并审核保证金交纳情况。保证金缴纳情况以系统展示的结果为准。对于投标人所缴保证金订单分配不成功、延迟到账、银行分配时差等一切因素致使系统未予展示的,均视为投标人未予缴纳,不具备投标资格。

(二)保证金退还办法

1、未分配成功的保证金退还办法
供应商通过系统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已达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但未分配成功的,所投项目开标完成后,供应商向采购中心提出退还申请(退还表单附后),并附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银行进账单。
2、废标项目供应商保证金退还办法
采购项目因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供应商废标后,采购中心经办人员办理供应商保证金退还手续。
3、未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办法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4、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办法
中标(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上述各种情形的保证金退还,首接人员均系采购项目经办人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禁止挂靠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老师(文书制作) 张老师、吕老师(开评标及保证金退还)

电话:(023)62336653 电 话:(023)66277263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暨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1) 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李家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17764888186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龙洲大道2600号

第2篇 项目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李家沱街道龙洲大道周边明鑫苑、七院家属区、小湾家园、麒龙山水、蔚蓝时光、龙成小区、丽都地产(其龙10社旁)、东本依山郡、群乐新村、群乐佳苑、水轮线圈职工福利房、电信职工福利房、巨星花园A、B区等13个小区和167幢单体楼等范围,共计居民11932户。

(%1) 主要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将日常生活垃圾细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采取“四分类法”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宣传引导、分类收集、二次分拣等。

(%1) 垃圾分类现状:

辖区暂未实施垃圾分类,各社区相对进行了一些垃圾分类宣传,小区生活垃圾主要采用楼道收集的方式,在每层(栋)楼设置相应的生活垃圾收集桶,部分单体楼在楼下设置相应的生活垃圾收集桶,均未单独设置餐厨垃圾收集桶,垃圾混装分类效果差。

二、技术服务

(一)微信公众号(用户端)

提供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内应包含以下功能:

1.具有身份识别、个人信息查询、绑定手机号码功能。

2.具备投递记录查询功能。

3.具备居民加入家庭、邀请家庭成员加入家庭、家庭成员查询功能。

4.具备以家庭为单位的可回收物投递所得环保金查询、参与垃圾分类所得积分查询功能。

5. 具有互动答题等激励用户参与垃圾分类知识学习功能。

6.具备大件预约回收功能。

7. 具备与分类智能卡数据信息互通功能。

8.具有积分商城,满足居民使用可回收物投递所得环保金换购和积分换购功能。

9.具有将可回收物投递所得环保金提现至微信零钱功能。

(二)垃圾分类后台管理系统

1、能实现对住户的垃圾分类信息进行管理,将居民垃圾分类情况、居民产生积分等情况的统计汇总功能。

2、具备对居民垃圾分类的管理和数据分析,形成管理报表。

3、具备在设备屏幕上宣传及政策文件公示功能。

4、现有数据展示平台对接服务:

①需将垃圾分类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重量数据、用户参与情况、用户行为数据、设备分布信息等数据对接至巴南区城市管理局现有的“生活垃圾分类数据展示平台”。

②投标人应于投标前自行与巴南区城市管理局相关部门充分了解确认“巴南区生活垃圾分类数据展示平台”功能及相关要求。

(三)环保驿站(7座)

1、垃圾分类知识定点宣传。

2、小区垃圾分类情况展示。对小区居民垃圾分类排行榜等情况进行展示(大屏幕展示)。

3、可作为积分商城商品换购暂存点。居民通过积分商城换购的商品在此处领取。

4、领取厨余垃圾二维码。

5、垃圾分类社区便民其他服务。

三、硬件服务

(一)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智能回收设备(7台)

1.具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功能。

2.居民可以通过微信扫码、手机号码、绑定信息后的IC卡三种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开箱投放。

3.设备需具有IC卡自助绑定功能,居民可以自行在智能设备处完成小区门禁卡、公交卡等常用IC卡的个人信息绑定。

4.设备需具有自助加入家庭功能。居民可以在设备处选择对应的家庭进行加入。

5.可回收物的回收具备自动称重功能,居民投放可回收物后可根据重量生成相应环保金奖励。

6.设备需具备满溢报警并向后台传输数据功能,提示清运人员及时进行更换。

7.设备需带有显示屏幕,可选择不同价值的可回收物类别引导用户完成垃圾分类投放,并可通过后台进行垃圾分类推广、推送政策性文件等宣传功能。

8.可回收物的回收具备非强制性投递功能。(居民在可回收物完成称重后对当前成交金额不满时可以选择取消投放)

9.具备语音提示功能,可以引导居民完成垃圾分类投放。

10.设备具备二维码打印功能供居民粘贴,以实现投递物品溯源。

11.设备结构具备物资防拾荒功能,投放区域与储物区域完全隔离(投递者在投递时无法取出设备内已存放的可回收物物资,以保证物资的安全)。

12.设备具备防水功能。

13.箱体需采用全钢板结构,钢板厚度≥1.5mm。

14.设备可回收物物资储存容积不低于1400L。有害垃圾储存容积不低于70L。

15.箱体占地面积:≤1.8㎡

(二)两分类智能回收平台(30台,其中10 台需要带55"户外屏幕)

1.具备厨余垃圾投放和其他垃圾投放功能。

2.具备自动称重、满溢报警、投递信息自动记录、数据实时传输功能。

3.回收平台使用标准的240L带盖带轮垃圾桶进行垃圾集(要求在安装上能兼容市场上常用的240L垃圾桶尺寸)。

4.具备IC卡二维码扫码后自动将垃圾桶自带的桶盖开启功能。

5.同时具备手动开启垃圾桶桶盖功能,满足部分未进行扫码的居民正常投放。

6.扫码投放厨余垃圾后以家庭为单位按次产生投递积分,手动开盖投放不产生积分。

7.具备语音引导投放功能。

8.回收平台占地面积: ≤1.6㎡。

9.不带屏幕的回收平台需自带宣传栏,宣传栏尺寸(长*高)1370×820(均±10 mm)。便于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及优秀家庭公示等。

10.带屏幕的回收平台要求:屏幕规格 55",防晒防水,满足户外使用,能通过后台进行视频播放。

(三)240L垃圾桶(数量:540个)

1.规格:(长×宽×高)720×580×1070mm(均±10 mm),能与两分类回收平台配对安装。

2.容积:240L

3.有盖,有滚轮,可脚踏式打开,压缩清运车能挂载

4.颜色:灰色和绿色、

5.耐热、耐冻,耐冲击,耐腐蚀,抗老化性能好;

(四)分类智能卡(数量:11932张)

1.材质:PVC+环氧树脂

2.具有与手机端和后台管理系统数据互通功能.

3.具有身份识别功能,能代表居民的身份信息、可进行智能设备开箱(盖)和积分等功能。

(五)电动三轮车(数量:10辆)

1.宽度不超过1.2米。

2.后门翻板式踏板架构,方便垃圾桶的装卸与周转。

3.可同时装载2只240L标准垃圾桶。

4.采用免维护电池,功率不低于800W

(六)垃圾袋(数量4295520个)

每月每户提供30个厨余垃圾袋

1.产品名称:巴南区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户用垃圾袋。

2.产品规格尺寸:标称厚度≥0.025mm,标称克重≥12.5g,标称有效宽度(含两侧面)P=360mm+85mm×2,标称有效长度L=420mm,标称有效长度(含提手)e=570mm。(见示意图1)

3.产品文字及图案:(1)文字,巴南区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户用垃圾袋;(2)图案,果皮果核、菜叶菜根、剩菜剩饭、过期食品。(见示意图2)

4.产品功能:在自然界如土壤和/或沙土等条件下,或特定条件如堆肥化条件下或厌氧消化条件下或水性培养液中,由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作用引起降解,并最终完全被生物分解变成二氧化碳(CO2)或/和甲烷(CH)、水(H2O)及其所含元素的矿化无机盐以及新的生物质的塑料垃圾袋。

5.产品形式:垃圾袋基础颜色为绿色(颜色标准:C:100 M:0 Y:100 K:30),垃圾袋表面喷印白色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文字及厨余垃圾相关图文;背心袋式,30个垃圾袋为一个单元卷。

6.产品性能要求:垃圾袋的尺寸偏差、感官、物理学性能、绳拉紧垃圾袋抗提性能、生物分解性能及包装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相关要求需符合GB/T 24454-2009和GB/t28018-11等国家标准规定。

(七)厨余二维码(数量4295520张)

提供居民用于厨余垃圾袋张贴的维一可识别的二维码。

1.产品材料:使用防水、防潮且易粘贴的pp合成材料不干胶

2.成品尺寸:45mm×30mm;

3.产品要求:专属码内容需包含编号、文字标语和二维码图案,其中编号和二维码图案需一一对应(扫描二维码图案可显示该专属码的编号),专属码内容牢固、清晰、可识别;

4.包装要求:包装和供货方式合理,以利于印刷成品的使用。

(八)其他

用于小区宣传的横幅、海报、宣传栏、公示栏等。

四、运营服务

(一)人员安排

1.中标服务公司制定详尽的人员配备、知识培训、工作业绩考核等的方案。

2.中标服务公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以劳动合同为准)

3.本项目团队专职人员配备不少于30人(含项目负责人),开展包括发放垃圾袋二维码、垃圾分类知识上门宣传、居民定时定点垃圾投放引导、垃圾分类情况巡检、垃圾分类抽检评分、垃圾二次分类及社区活动实施、老年人居民垃圾分类重点指导等工作内容。兼职人员不少于20人,协助项目专职人员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的工作。

4.开袋巡检。中标服务公司对居民投放垃圾进行开袋巡检,做到巡检量不低于80%,对分类和投放垃圾不规范的居民进行劝导和上门督导,通过上门反馈、短信反馈、电话反馈、书面反馈等形式,反馈率达到100%,每月做一份巡检投放的报表。

5.垃圾桶满溢(由物业协助)。中标服务公司进一步规范辖区生活垃圾收运,对于智能分类垃圾箱的满溢现象予以监管,并在满溢报警信号响起后及时对可回收物进行收运;其他垃圾桶满溢后,中标服务公司及时提醒物业予以更换。

6.由中标服务公司进一步规范辖区的厨余垃圾收运(从定时投放点转运至小区免费提供的厨余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对于的满溢现象予以监管,并在满溢前及时予以更换。

(二)大型表彰宣传活动

1.内容需贴近生活,生动易于接受。

2.活动形式多样,需能达到激励居民主动掌握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的效果。

3.每季度1次,首年5次(多一场启动仪式),夏季因天气原因开展时间可做调整。

4.每场大型季度表彰活动中表彰人数为每社区10人,奖品设置需能吸引居民参与其中,鼓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表彰奖品及奖金由公司负责。

(三)可回收物回收机制

中标服务公司需建立一套完整可行的可回收物回收机制,包含换购模式以及在微信端进行现金提取功能。居民投放可回收物获得的奖励价值参照废品回收的市场价格。

(四)家庭积分机制

中标服务公司需建立一套完善的以家庭为单位的积分机制,包含家庭的加入,厨余垃圾的投放获得积分以及积分的使用方案。

(五)制定项目各类应急预案

1. 中标服务公司需提供一套应急预案,针对智能设备故障,包含设备硬件故障,线路故障,网络通讯故障等紧急情况,需保障在24小时内消除故障,保障垃圾分类设备稳定运行。

2. 中标服务公司应提供相应的迎检预案,针对考核迎检应当有相应的宣传活动组织,设备清洁,标语布置等计划。

五、分类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示范小区采取“四分类法”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即将日常生活垃圾细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各类垃圾主要内容如下:

(一)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二)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三)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上述类别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六、设备配置要求及安装

(一)在不影响示范小区日常管理,尽量美化环境的基础上,在示范区域布置垃圾回收点

(二)环保驿站由有条件的物业(社区)公司提供,装修及运行费用由服务公司自行承担。

(三)安装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和运行费用由服务公司自行承担。

(四)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颜色及容量要求:

有害垃圾专用收集桶:红色,240升,并标注有害垃圾名称及部分种类;

可回收物垃圾桶:蓝色,240升,并标注可回收垃圾名称及部分种类;

易腐垃圾桶:绿色,240升,并标注易腐垃圾名称及部分种类;

其他垃圾桶:灰色、240升,并标注其他垃圾名称及部分种类。

七、主要考核指标

采购单位将分阶段开展对示范小区进行调查和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第一阶段:项目工作开展三个月

经过三个月的试点,居民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达70%以上,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正确率达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25%以上。

第二阶段:项目工作开展六个月

经过六个月的试点,居民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达100%,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达90%以上,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正确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

第三阶段项目工作开展十二个月

经过十二个月的试点,居民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达100%,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达98%以上,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正确率达98%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八、考核细则

(一)宣传推广考核细则(扣分上限20分)

1.没有按照方案设置宣传展架、宣传栏、告示牌的,少一处扣2分;宣传和告示内容不清晰、有张贴有破损的,每处扣1分;

2.分类指导手册没有做到一户一册的,每例扣1分;

(二)设施考核细则(扣分上限40分)

1.分类指示牌不规范、缺失,每处扣2分;

2.分类容器颜色不规范、缺失,每处扣2分;

3.收集容器、标识标牌有损坏、污垢、图贴的,每处扣2分;

4.收运车辆没有分类标识、不整洁的,扣2分;

5.在进行分类回收作业时要保持收集点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出现违规情况每处扣2分;

6.台账资料不健全、不规范的,每次扣3分。

7.主城区内没建立仓储分拣中心扣10分,未满足人员和车辆配置的扣5分。

(三)日常运行考核细则(扣分上限40分)

1.每周不少于一次定点开展分类收集及积分兑换活动的,少一次扣5分;使用伪冒假劣、过期产品发现一次扣10分。资源回收积分低于市场同等价值的扣10分。

2.信息化平台没有正常运行,没有及时汇总分类数据、积分和数据弄虚作假、没有及时报送信息的,每次扣3分;

3.分类收运车辆将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混装的,扣5分;垃圾桶有混装垃圾,发现一处扣1分;

4.在收集、运输及兑换过程中,对场地及周边造成二次污染的,或出现不文明现象,每一次扣1分;

5.收废人员统一着装、统一车辆、统一证件、统一价格,没有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作业的,每次扣2分;

6.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包括行政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考核制度、培训制度,每缺1项制度扣2分;

7.被市级部门或市级新闻媒体曝光通报的每次扣5分,被区级部门或区级新闻媒体曝光通报的每次扣3分。

8.上级反馈问题没有及时整改的,以及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整改情况的,每次扣3分,如在重点问题督查中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而扣分的,每次扣5分;

9.出现安全事故一次扣5分。

(四)指标考核

1.示范小区用户参与率、知晓率和准确投放率低于标准的,每低1%,扣除本小区全年运营经费的5%。

2.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未达到或超过35%的扣10%。

此项考核一年/次。

(五)核查结果运用

1.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满分为100分。每月得分90分以上,全额拨付当月运行经费;85-90分,每低一分,从运行经费中扣除0.5 %; 80-85分。每低一分,从运行经费中扣除1 %;低于80分的,每低一分从当月运行经费中扣除2 %。

2.累计有两个月低于70分的,终止合同,责令退出。

3.对于企业全年平均得分低于70分的,终止合同,责令退出。

九、培训

中标人须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


第3篇 项目商务要求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壹年,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1)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验收单位: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

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招标文件规定、合同约定。

二、报价要求

1、 本次投标报价包括:人员费用(包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加班费、福利等费用)、宣传费、劳保用品、清扫识别服、设施设备、工具、分捡房及办公场地租用,迎检、法定假日加班和突发处置费用等作业费用,以及适当的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赔偿(处理一切伤亡事故或辞退等费用)等一切费用,且为包干费用,不因市场因素或政策因素等作任何调整本项目分项报价中要含本条所列所有内容)

2、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保险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对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和保险或其它福利、津贴等进行政策性调整,则投标人也应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整和自行消化解决(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财政局等文件)。

3、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篇规定的项目内容、标准和要求,结合重庆市相关收费标准和市场价格水平,科学合理地制定投标报价,不得以恶意低价竞争。

4、若投标人违背上述要求报价,一经核实,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付款方式

该项目由采购人自行付款,具体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服务费按辖区11932每月结算一次,采购人于每月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服务费支付给中标(供应商垫支期间不计息)。

四、履约保证金缴纳与退还

(一)递交金额(人民币):中标金额5%。

(二)递交时间及形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方式向采购单位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凭履约保证金交纳的相关凭证复印件(加盖中标公司鲜章)以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方可签订合同。

(三)退还方式:合同履行完毕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四)采购人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李家沱街道办事处

收款帐号:3100026409201135976

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李家沱支行

、知识产权

招标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中标人确定后,由采购人和成交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合同。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四)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挂靠中标项目。

(五)本项目所涉及到需提供的佐证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准备原件备查。

(六)服务商在项目服务过程中的成果归采购人所有。

)合同期满后,手机APP系统及垃圾分类后台管理系统的使用由中标服务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归采购单位所有。


第4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巴南”网(http://www.xybn.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

3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

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4

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5

投标有效期

巴南区李家沱街道龙洲大道周边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终稿).docx 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指南.docx 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有序安排招标采购项目现场交易活动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