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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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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食堂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HZASJS(2020)F004)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广西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食堂租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HZASJS(2020)F004)成交结果公告
2020-09-30 15:22

一、项目编号:HZASJS(2020)F004

二、项目名称: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食堂租赁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贺州市秋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希望一路与东环路交汇处西北侧A-01地块平桂区扶贫创业园一期项目(广西黄金珠宝产业园)办公楼四层405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柒万贰仟元整(¥572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食堂租赁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将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食堂现有房屋和设备交由成交人进行经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租赁)期限:六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柳延东、胡巧思、罗朝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 计取。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85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网(http://www.bidchance.com),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平桂区老乡家园一期6号楼4号门面

电? 话:0774-8839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广西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翔云街69号

联系方式:0774-5299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工

?电话:0774-5299657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采购人: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30


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食堂租赁服务采购.pdf

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 食堂租赁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ZASJS(2020)F004 采 购 人: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 年 9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竞标人须知...............................................................................5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20 第四章 评审办法...............................................................................21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5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食堂租赁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竞标人应在贺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四楼)电话:0774-5268001 获取招标文件,并 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 16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食堂租赁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HZASJS(2020)F004 三、采购服务基本概况: 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将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食堂现有房屋和设备交由竞标人进 行经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价:下限控制价:伍拾陆万捌仟玖佰肆拾肆元整(¥568944.00)。 五、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1. 须为国内注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住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满足以下各项标准的,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本项目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2.竞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 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3、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 名单及影响诚信履约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人, 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招标活动,以评审阶段本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并通过评标小组确认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得分包、转包。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 年 9 月 18 日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四楼)电话: 0774-5268001。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非法定代表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竞标人未按以上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本代理将拒收其响应文件。本 4 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已获取采购文件的竞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竞标人资格。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竞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 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 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竞标人;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竞标 人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 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保证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财务室电话/传真:0774-5268008。 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945009010008838888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29 日 16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 4 楼)(具体安排见当天 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 九、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网 ( http://www.bidchance.com ) , 广 西 贺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http://ggzyjy.gxhz.gov.cn/)。 十、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老乡家园一期 6号楼 4号门面 联系人:曾颖 联系方式:0774-8839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翔云街 69 号 联系人:莫玉萍 电话:0774-5299657 3.监督部门 名称:贺州市安顺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4-8836350 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18 日 5 第二章 竞标人须知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 号 项目名称: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食堂租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HZASJS(2020)F004 2 竞标人资格 1. 须为国内注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 “住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满足以下各项标准的,且在人员、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本项目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 2.竞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食品生 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3、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食物中毒、消防安全 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影响诚信履约等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人,将被拒 绝其参与本次政府招标活动,以评审阶段本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 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并通过评标小组确 认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得分包、转包。 3 磋商费用 不论竞标结果如何,竞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标有关的全部费 用。 4 磋商报价及采购预 算总金额 1. 竞标人必须就“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 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下限控制价(采购预算价):伍拾陆万捌仟玖佰肆拾肆元整 (¥568944.00),各潜在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控制价(采购预算价), 否则报价无效,做否决投标处理。 5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 拒绝。 6 磋商保证金 15.1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伍仟元整(¥5000.00)(须足额交纳) 6 15.2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15.3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竞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 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以 下账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 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竞标 人;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竞标人银行账户转出;若 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办理投标保证 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 标和退还保证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传真: 0774-5268008。 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945009010008838888 7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叁册,须完整提交(A4 纸装订)。 8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竞标人应按竞标人须知第 11.1 条“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 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 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 “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 竞标人单位名称。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封面除外)。 9 响应文件包装、密 封、标记 16.6.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竞标人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 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 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 可】。 16.6.2 响应文件袋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竞标人单位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竞标人填写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 10 竞标人公章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竞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 7 管理规定,用竞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 殊规定外,竞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 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 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1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 时间及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29 日 16 点 30 分。 竞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 应文件。 1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安排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 显示屏)。 13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在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 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有关专家 2人。 14 磋商时间、地点、人 员 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2.磋商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安排见当天 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 3.磋商参加人员: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 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保证金缴纳底单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 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复印件参加磋商。请竞标人按时到达指定地 点等候当面磋商。 15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16 成交公告 及成交通知书 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 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 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之日起 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17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00),由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提 交履约保证金。 18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 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9 合同存档 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 理机构存档。 8 20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费 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 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 号) 计取; 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交易中心的开标费用(开标及评标费用)均 由成交人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全部付 清。 21 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属广西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 一、总则 1.适应范围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食堂租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HZASJS(2020)F004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 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 “竞标人”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竞标人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竞标人。 如果该竞标人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人”。 2.2 “货物”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保险、税金、备品 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3“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成交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 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4 “项目”系指成交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2.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竞标人资格 3.1 须为国内注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住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满足 以下各项标准的,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本项目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竞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 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 录名单及影响诚信履约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 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招标活动,以评审阶段本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并通过评标小组确认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得分包、转包。 4.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竞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联合体要求(如有): 5.1 两个以上竞标人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磋商竞标人的身份竞标。 5.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 10 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磋商竞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文 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5.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竞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 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应当符合项目采购需求,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应由具有相应 资质的成员承担;否则,联合体竞标不成立),并将联合竞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连同竞标文 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竞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 同项目中竞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竞标。否则,与之相关的竞标文件均无 效。 5.4 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 5.5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有同类资质的竞标人组成 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竞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5.6 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6.质疑和投诉 6.1 竞标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购买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竞标人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 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竞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6.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 文件、报价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8. 关联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8.2 生产厂商授权给竞标人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 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 8.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标人,不 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竞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 11 性审查且报价最高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竞标人,其 他报价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竞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竞标人须知; (3)项目采购需求; (4)评审办法; (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 5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5 日的, 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0.2 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答复、修改、补充通 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3 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10.4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变更 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收受人,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 告。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1.1 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函(必须提供); (2)竞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3)竞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竞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复印件(必须提供); (5)竞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12 (6)竞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 (7)竞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除外); (8)竞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竞标人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提供,已经取 得“三证合一”的除外); (9)竞标人《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必须 提供); (10)竞标人的管理制度(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1)竞标人的菜品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1)竞标人的信誉业绩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12)《项目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 (13)竞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1.2 以上涉及第 11.1 条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竞标人公 章(扫描公章无效)并如实提供,否则响应无效。 11.3 竞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 响应文件以及竞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 书写。竞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 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2.2 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 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总金额 13.1 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格式填写。 13.2 竞标人必须就“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3 磋商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服务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竞标人综合考虑在报 价中。 13.4 下限控制价(采购预算价):伍拾陆万捌仟玖佰肆拾肆元整(¥568944.00),各潜在 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控制价(采购预算价),否则报价无效,做否决投标处理。 14.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 拒绝。 13 14.2 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竞标人延长响 应文件有效期。竞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竞标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但竞标人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15.磋商保证金 15.1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伍仟元整(¥5000.00)(须足额交纳) 15.2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15.3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竞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 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 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竞标人;若以转账、电 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竞标人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投 标。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保 证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传真:0774-5268008。 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945009010008838888 15.4 对未足额、按时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均按未交纳磋商保证金处理,并由磋商小组现场核 定该响应无效。 15.5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均以转账形式(无息)退回到竞标人银行账户。除磋商文件规定不予 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将采 购合同原件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其磋商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6 竞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竞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竞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竞标人与采购人、其他竞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 他人的; (6)成交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其他严重扰乱采购程序的。 16.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6.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叁册,须完整提交(A4 纸装订)。 14 16.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竞标人应按竞标人须知第 11.1 条“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 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 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 理机构、竞标人单位名称。 16.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可 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16.4 响应文件须由竞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竞标人公章(扫描公章无效)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竞标人应写全称,响应文件副本可以是加盖公章的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 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6.5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竞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 人签字。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竞标人负责。 16.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16.6.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竞标人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 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 理人签字均可】。 16.6.2 响应文件袋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竞标人单位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竞标人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7 竞标人公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竞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 定,用竞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竞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 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 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竞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 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7.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竞标人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截止时间: 15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竞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8.2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18.3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标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8.4 逾期送达或响应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 受理。 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 19.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9.1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在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 人,其中采购 人代表 1 人,有关专家 2人。 19.2 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9.2.1 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9.2.2 磋商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19.2.3 磋商参加人员: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 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保证金缴纳底单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 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复印件参加磋商。请竞标人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 候当面磋商。 20.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20.1 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0.2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20.3 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 20.4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竞标人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 商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20.5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1.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 21.1 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统一 16 保管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21.2 磋商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进行确认,审查竞标人的 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竞标人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竞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21.3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 保证金等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竞标人是否具备本项目竞标人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竞 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竞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竞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竞标人公章。由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竞标 人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竞标人。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分别与单一竞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 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竞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竞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1.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 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竞标人。 竞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竞标人公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响应。 21.5 最后报价 21.5.1 磋商小组只要求商务评审和技术(服务)评审合格的竞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 报价,密封递交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经综合评审后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推荐成交候选 人顺序,形成评审报告。 21.5.2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 17 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 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 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1.6.综合比较与评价: 21.6.1 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 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6.2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提示磋商小 组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21.7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 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21.8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 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 22.推荐成交候选人原则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 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审报价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审报价相同的,以最后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按技术分由 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2)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 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 交人。 (4)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 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2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本须知第 15 条款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或未提供授 权委托书(委托代理的); (3)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4)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供应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8 (7)竞标人未就“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最后报价低于采购预 算金额的; (8)竞标人未按要求提供 “原件核查”材料原件的,或所提供材料原件与其在响应文件中 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不一致的; (9)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 (10)未全部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未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有文件规定除外);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 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竞标人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竞标人不足 3 家 的。 (4)采购项目为国有企业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过程中符合要 求的竞标人(社会资本)只有 1家的。 25.磋商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竞标人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 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26.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6.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 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 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6.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6.3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竞标人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五、签订合同 27. 履约保证金: 壹万元整(¥10000.00)。 28.签订合同 28.1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 19 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8.2 如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人全部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将其列入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的类似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磋 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人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人 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 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8.3 合同存档: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 档。 20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租赁内容和要求 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位于贺州市平桂区希望横一路与发展大道交汇处东北侧地 块,发包人拟将项目食堂房屋和设备交由承包方运营管理使用。食堂分为两层,总租赁面积约 2195 ㎡(包含厨房和用餐区域等)。使用期间承包方负责支付食堂房租及各项食堂支出,每日为园区 职工、周边群众提供满意的膳食(早、中、晚餐)服务,并负责食堂内部及门前的卫生保洁和设 备设施维护保养等。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 6年。 (三)下限控制价(采购预算价):伍拾陆万捌仟玖佰肆拾肆元整(¥568944.00),各潜在 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下限控制价(采购预算价),否则报价无效,做否决投标处理。 (四)承包方式 1、发包方提供现有的食堂场地和厨房设备、设施,承包人负责食堂经营管理使用;食堂租金、 运营期间发生的食材采购成本、水电费、燃气费、垃圾清运费、设备维护费等由承包方负责。 2、承包方根据园区职工、周边群众的需要,自行组织和实施经营管理,独立结算、 独立承 担责任、自负盈亏。发包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承包方经营合规性、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考核。 3、承包方根据经营需要如须购置设备的,由其自行购置,同时报发包方备案。承包方负责购 买设备的管理使用、更新、维护、年检等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合同期满后承包人所购置的设备, 承包人应无条件地自行撤离。 4、承包方具有餐饮经营资质,负责办理相关许可证,发包方须协助办理。承包方自行承担其 选用人员的工资,选用的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承包方需有承办医院、学校或大型 企业食堂经验, 提供相关资料。) (五)经营要求 1、供餐要求 承包方每餐必须提供免费汤水,早餐供餐品种主要为米粉类(包括炒粉、汤粉等)、粥类(白 粥、肉粥等);中、晚餐为大众伙食,合理搭配高中低价菜品,其比例分配:低价位菜所占比例为 30-40%;中价位菜所占比例为 40-50%;高价位菜所占比例为 20-30%;供园区职工和周边群众自主 选择配餐。要求:主:鸡、鸭、鱼、肉等(适当进行调节)5 个品种 以上;副:肉炒或蛋炒(5 个 品种以上)。 2、餐标定价 承包方必须提供菜品方案(含菜品定价),各类食品明码标价,价格保持稳定,保证供应。 21 3、如发现有变质变味食品将责令整改并从重处罚,一次罚款 1000 元,罚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 除;因食品卫生安全受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罚金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将以 面形式向承包方 发出整改通知,如拒不整改,给予罚金双倍罚款。 4、承包方要遵守食堂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政府部门相关文件,根据政策要求, 通过贫困地 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一定比例的农副产品。(文件无明确规定时参照医院或学校食堂采购 比例进行扶贫产品采购。) 22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依据及方式 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竞标人的最后报价、竞 标人项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菜品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信誉业绩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2.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审。 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 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二、评审办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 价格分…………………………………………………………………………………20 分 按采购文件规定采用采购控制价,以进入评标的最高的最终报价为 20 分。 供应商最高最终报价 供应商价格分= ------------------------------- ×20 分 供应商最终报价 2、项目从业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20 分 竞标人现有从业人员每人得 1分,满分 10 分。 竞标人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厨师、烹饪师、营养师等)每人得 2.5 分,满分 10 分。 注:竞标文件须附磋商竞标人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专 业技术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竞标无效。 3、管理制度………………………………………………………………………………20分 一档(0-7 分):制度不健全,内控较差; 二档(7.1-14 分):制度基本完整,内控较好; 三档(14.1-20 分):制度健全,内控良好。 由磋商小组横向比较竞标人的企业规章制度,从经营与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食品卫生、 安全生产制度、人事、用工培训、工作守则、监控检查、奖惩制度等是否齐全,有落实措施)方 面各自在相应档次内评分。 4、菜品方案…………………………………………………………………………30 分 一档(0-10 分):方案内容较差; 23 二档(10.1-20 分):方案内容一般; 三档(20.1-30 分):方案内容良好。 由磋商小组横向比较磋商竞标人编制的菜品方案内容(菜肴、点心品种花样多,价格高、中、 低档比例合理,菜肴货真价实、质价相符、价格保持稳定,保证供应的要求)各自在相应档次内 评分。 5、信誉业绩分………………………………………………………………………10 分 投标人近 3年以来有在企业、事业单位食堂或高等高校食堂服务管理经验、且无食品安全事 故的每个得 2分。满分 10 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 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文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三、总得分=1+2+3+4+5 24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合同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 采购计划号 . 承包人(乙方) 招 标 编 号 .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竞标人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就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食 堂租赁服务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内容和要求 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位于贺州市平桂区希望横一路与发展大道交汇处东北侧地 块,发包人将项目食堂房屋和设备交由承包方运营管理使用。食堂分为两层,总租赁面积约 2195 ㎡(包含厨房和用餐区域等)。使用期间承包方负责支付食堂房租及各项食堂支出,每日为园区 职工、周边群众提供满意的膳食(早、中、晚餐)服务,并负责食堂内部及门前的卫生保洁和设 备设施维护保养等。 二、租赁期限及租赁金额:租赁期限 6年(2020 年 月 日—2026 年 月 日),合同 金额为 。 三、承包方式 1、发包方提供现有的食堂场地和厨房设备、设施,承包人负责食堂经营管理使用(合同终止 时,发包方交付给承包方的场地、设备、设施完好无损且能正常使用的归还给发包方);食堂租 金、运营期间发生的食材采购成本、水电费、燃气费、垃圾清运费、设备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等 由承包方负责。 2、承包方根据园区职工、周边群众的需要,自行组织和实施经营管理,独立结算、 独立承 担责任、自负盈亏。发包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承包方经营合规性、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考核。 3、承包方根据经营需要如须购置设备的,由其自行购置,同时报发包方备案。承包方负责购 买设备的管理使用、更新、维护、年检等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合同期满后承包人所购置的设备, 承包人应无条件地自行撤离。 4、承包方具有餐饮经营资质,负责办理相关许可证,发包方须协助办理。承包方自行承担其 25 选用人员的工资,选用的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承包方需有承办医院、学校或大型 企业食堂经验, 提供相关资料。) 四、经营要求 1、供餐要求 承包方每餐必须提供免费汤水,早餐供餐品种主要为米粉类(包括炒粉、汤粉等)、粥类(白 粥、肉粥等);中、晚餐为大众伙食,合理搭配高中低价菜品,其比例分配:低价位菜所占比例为 30-40%;中价位菜所占比例为 40-50%;高价位菜所占比例为 20-30%;供园区职工和周边群众自主 选择配餐。要求:主:鸡、鸭、鱼、肉等(适当进行调节)5 个品种 以上;副:肉炒或蛋炒(5 个 品种以上)。 2、餐标定价 承包方必须提供菜品方案(含菜品定价),各类食品明码标价,价格保持稳定,保证供应。 3、如发现有变质变味食品将责令整改并从重处罚、或者被行政机关处罚的,每一次罚款 1000 元,罚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可以累计;如扣完履约保证金后,承包方必须补足履约保证金; 因食品卫生安全受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罚金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将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 出整改通知,如拒不整改,给予罚金双倍罚款。 4、承包方要遵守食堂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政府部门相关文件,根据政策要求,通过贫困地 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一定比例的农副产品。(文件无明确规定时参照医院或学校食堂采购 比例进行扶贫产品采购。) 五、人员配置 就餐人数:园区职工、周边群众。 1、厨房人员要足额配置,不得少于 10 人。根据目前就餐人数具体安排如下: 主管: 1-2 名 厨师: 1-2 名 切配工作人员: 2-3 名 采购员: 1 名 打餐人员: 2-3 名 送餐人员: 2-3 名 其它做饭、洗菜等勤杂人员 2-3 名 2、食堂所有员工的工资福利、劳保工伤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上岗人员提供有效的健康证,上 班穿戴统一的服装,干净整洁。 六、食品卫生管理 26 (一)人员个人卫生: 1、着装仪表: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将工衣、工帽穿戴整齐。工作服除起着劳动保护 的作 用外,还应素雅,穿着大方。头发要保持清洁、发型和长发不得影响工作和卫生为标 准。女性工 作人员不可以化装和佩戴首饰;工作服要保持清洁卫生,勤洗勤换并做到专人 专用。离开岗位应 及时换下工作服。 2、男工作人员严禁留长发、胡子、长指甲;女工作人员头发盘在工作帽内为宜,严禁留长 指甲及涂指甲油。 3、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掏耳朵、挖鼻孔、搔头发、抓痒或对着别人打喷嚏,严禁随地吐痰、 乱抛垃圾。 4、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鞋袜或其它私人物品。 5、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先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每次离开工作岗位从事非食品加工的 工作后再回来制作食品前要洗手。 6、所有工作人员在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需要用手接触食品及餐具时必须戴上一次性卫生手 套。 7、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抽烟、喝酒、吃零食或嬉笑打闹、吵架、打架、赌博等非工作 所需大行为。 8、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9、落实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工作。 (二)仓库管理: 配料、辅料仓: 1、该仓内只限存配料、辅料,严禁存放清洁用品及有强烈气味、有毒、有害或非食用的物品。 2、所有物品分类明确的标识且分类分区存放。 3、仓库必须通风、干燥、干净卫生、整齐有序、符合 5S 的要求,每天专人负责定时清洁 4、仓库必须实行专人定点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虫害,人离开时必须锁好仓库门,按规 定定期杀虫灭鼠,确保无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5、物品的存放量以每周用量为最高贮藏量,物品的发放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 (三)厨房卫生 1、炉灶、蒸柜等厨房设备每天清洁,抽油烟系统定期清洁。 2、工作台、货架、调料台随时保证清洗干净。 3、油、盐、酱油等常用配料和未用完的米、菜,下班前要盖好。 4、定期清洗冰箱雪柜,保证清洁卫生。 27 5、每周必须对饭堂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范围包括:仓库、办公室、洗手间、 烹调 间、粗加工间、走廊、餐厅、供餐区等所有的设施/设备:包括门窗、天花板、地面、 墙壁、墙 角、灯管、插座、开关、灶具、餐具、下水道、抽油烟管道、冰箱、洗碗池、洗 菜池、搁物板、 风扇、空调、餐桌、凳子及所有卫生死角等。 6、垃圾桶和潲水桶身需基本保持干净、标识明确并加盖,按时清理。 (四)餐厅卫生 1、开餐前餐厅内的桌椅必须保持干净,台面无饭粒菜渣、无油污水渍,凳脚无积尘杂物, 地面干净无油污,开餐过程中也必须有专人维护餐厅内的清洁。 2、餐厅内的墙面、门窗、天花、瓷砖、玻璃需保持无灰尘、蜘蛛网,风扇、灯管、灭 蚊灯、 宣传标语、开关插座要长期保持干净。 3、每周 2 次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台面、地面,做到餐厅内无蝇、蚊、蟑螂、老鼠等。 4、剩菜、剩饭要及时运走,保证餐厅无异味。 5、为了防滑,各排队口、入口、出口铺上防滑地毯,严防摔跤。 (五)违约责任: 1、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止营业(指食堂停止供应饭菜等一餐及以上,含节假 日), 如有了上述行为,视为承包方违约。 2、就餐人员满意度低于 80%的,责令其整改,连续 3 个月低于 80%的,视为承包方违约。 3、双方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的,对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贰 万元 整(20000.00 元)(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食品质量监督 (一)采购环节的质量监督 1、有合作开发的蔬菜供应基地和原材料(米、肉、调味品等)定点供应商,拒绝一切 “三 无”商品进入食堂。 2、所有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承包方管理层对供货单位的生产加工场 地及其它延生环节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其所的商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质量标准。 3、蔬菜当天购进食用,买回来的蔬菜在水池泡 30 分钟,预防农药含量超标。 4、原材料在分发前严格按搬运、储存、包装、防护进行操作,确保因为人为因素导致质量问 题的风险降到最低。 (二)加工过程的质量监督 1、饭堂管理者根据相关的要求对整个生产加工过程予以全程监督,以确保加工过程的质量符 合要求。 28 2、定期对各个现场的运作(包括:食品卫生、食品质量、过程卫生、安全隐患等)进行随机 抽查。 (三)主动接受客户监督 发包方组织“食堂监督小组”,由小组成员随机对食堂食物原料、加工过程及出品进行质量 抽查,食堂主管或负责人定期和“食堂监督小组”沟通,以及时有效的解决问题, 并在食堂餐厅 内设置意见箱。 八、租金结算方式 1、合同租赁金额为人民币 (¥ )。 2、租金收取方式: (1)2020 年 月 日至 2023 年 月 日共 36 个月,租赁期内免收租金;2023 年 月 日至 2026 年 月 日共 36 个月,租赁期内租金按季度收取,收取金额为 元/ 季度。 (2)承包方应在每季度开始前 10 日内向发包方支付当季租金支付当季的租金。 九、履约保证金: 壹万元整(¥10000.00)。 承包方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方指定账户缴纳壹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经营期限结束后, 发包 人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将全额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承包方。承包方的履约保 证金用于保证没有违约行为,否则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名称: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贺州市分行 账号:2034 5240 2001 0000 0123 921 十、税费和其他费用: (1)租金税费由甲方负担。 (2)免租期间厨房区域、就餐区域卫生保洁工作由承包方负责,收取租金期间就餐区域的卫 生保洁工作由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负责,发包方每月向承包方支付清洁费。 十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双方协议签订后,双方履行以下责任: (一)发包方权利及义务: 1、充分保障承包方依据协议经营食堂。监督承包方履行协议约定的条款,不干预承包方的正 常经营活动。 2、有权对承包方的经营活动涉及到发包方权益、声誉、综治、食品卫生安全及其他合 法权 益方面的问题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的,发包方予以书面通知或其它方式通知承包方, 承包方收到 通知 5 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经发包方通知后,承包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予以 整改的,发包方 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作相应处理;发包方同时保留追究承包方相应 法律责任和单方面终止 29 协议的权利。 3、依照有关食品卫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职工食堂的卫生、服务、菜 品质 量的定期抽样检查等方面工作进行管理、监督。 4、按照实际需要,发包人做好租赁范围内的水、电供应,但水电费由承包方支付; 5、有权监督承包方食堂服务质量、食堂消毒、院感控制、食品安全卫生等工作,对不 符合 相关规定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发包方指定“食堂监督小组”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营养餐工作;每季 度一次对食堂的满意度进行调查;指定专人全权负责与食堂整体工作进行协调、服务质量考核, 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 7、发包方不得影响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挪占食堂空间和设备设施。 8、发包方不承担合同期内食堂内设施设备的维护、年检等工作,在承包方负责食堂设施设备 的管理使用中,更新、维护、年检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9、发包方协助承包方办理食堂经营所需有关许可证,但发包方不承担相关税费等费用。 (二)承包方权利及义务: 1、以为职工及群众服务为宗旨,努力提高餐饮服务水平,主动热情、周到的为职工、 群众 服务。 2、严格履行承包合约、遵守各项条款、服从并全力配合发包方管理;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单位有关卫生管理规定,严把采购关,保证优质食 材的 采购配送及严格验收(食材的配送采用定点配送),以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4、多项的供餐服务,各种类菜式的营养搭配、烹调与分餐;并每季度在职工中做一个满意测 评(包含菜式与 服务的满意测评),评选较满意的菜品,淘汰低评价的菜品,改进欠缺的服务。 5、准时、保质、保量的开餐。 6、厨务人员的人力安排及薪资、福利等的管理;确保人员、服务到位,如有人员辞职 及时 招聘。 7、随时接受发包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改善建议。 8、注意节约能源和各种原材料,做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以保证价格让职工能接受。 9、爱惜食堂设备、设施,非正常损坏,照价赔偿。 10、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搞好饮食卫生及环境卫生,不得发生食物中毒。如出 现食 物中毒等事件,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1、承包方保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消防安全法》等法律 法规, 保证饭菜质量及卫生、新鲜,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如出现食品 安全差错事故, 一切后果承包方负责。食堂所有食品原材料必须实施定点采购,并将定点 供应商资质证明、证照 30 等有关材料报发包方备案。对购入的大米、面粉、食油、肉类必须 有三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 可证、经营许可证),严禁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 的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及近有效期或超有效期食品。如承包方定点供应商资 质认定不合格或供应商有不良记录,发包方 有权要求更换供应商。如多次更换不合格,发 包方可指定原材料供应商。 12、承包方应保持环境整洁及“三废”排放达标,符合环保要求。 13、承包方在食堂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妥善留存、保管涉及食品安全卫生相关的证照、 流通凭 证、采购凭证、供货商合法资质等文件,接受发包方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应做好防 火、防滑、防 毒、防盗等安全生产措施,接受发包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制 定有食品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并上墙。 14、承包方的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卫生管理部门对食堂及食品卫生等检查考核标准的要 求,否 则,应承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经营期间承包方就根据业务需要,如需再投入设备 及进行基础改 造,以便满足食堂的工作需要,承包方承担相关费用。 15、承包方自负盈亏、自行承担食堂的水、电、燃气、电话费用、劳务费、设备维修 费用、 员工健康体检等生产经营所需的一切费用。承包方于次月 10 日前支付上月使用的 水、电费转账 给园区物业管理公司。 16、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对食堂水、电线、房屋改造、变更或移动设备 设施、 结构改造等。 17、承包方负责投入食堂厨房设备、厨具及餐具,附食堂厨房设备清单。 18、承包方根据经营方案需添置厨房设备,由承包方自行购置,报发包方备案。合同期满后 自行添置的有关厨房设备餐具由承包方自行处理,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承包方无条件将经营场所清 理交还给发包方;逾期未清理的设备设施及物品,视为承包方废弃物,发包方将予处置,由此产 生的合理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将从承包方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承包方在对就餐环境、基础 设施的改造投入,合同期满后所有权归发包方。 19、合作期满后,承包方应负责将发包方房屋完好交还发包方,否则发包方将按房屋 的实际 损失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 20、协议有效期限内,承包方须依照本协议之规定提供食堂餐饮服务,不得以任何 名义及方 式降低餐饮服务质量或提高价格。 21、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止营业(指发包方食堂停止供应饭菜等 1 餐及以上, 含 节假日)。 22、承包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食堂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合作经营;承包方不得以 任何名 义及方式,擅自变更食堂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如有违反,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3、承包方负责办理经营食堂所需的全部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包括《营业执照》、 《卫生 许可证》等,保证食堂工作人员已取得餐饮食品行业从业相关证书,费用由承包方 负责。否则, 不得营业。 31 24、承包方食堂餐饮服务所有员工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上岗,并能随时向发包方或 任何合 法第三方提供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其他行业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承 包方员工每年 须定点在发包方健康管理部健康体检一次,费用由承包方自负。并将结果交 发包方查验。 25、承包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详实登记姓名、年龄、住址、联系电话、身份 证号等 内容的员工名册、员工职务分配表以及员工身份证、健康证及其他必须证件的复印件交发包方备 查。 26、承包方应负责员工品德、行为与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其员工应着统一的工作服, 佩戴 统一员工卡上岗,应保持健康的状态,礼貌的态度,规范的服务;严禁发生争吵、打架斗殴等情 况。 27、承包方应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用工,承包方 应与其 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保护,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办理与缴纳社会保 险等;发包方与承包方工作人员之间无劳动、劳务等任何法律关系。 28、承包方在经营食堂过程中导致发包方及其员工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包方负 责妥善处理、承担全部责任,与发包方无关。 29、食堂经营期间,承包方负责承担各种税费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以发包方内部机 构、部门的名义对外拖欠货款、购买物品或借贷金钱等债权债务关系。如发生上述行为的视为承 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应承担由其造成的一切责任。凡承包方食堂经营行为 责任,概与发包方无 关,责任自负。 十二、违约责任 (一) 发包方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有效期内,承包方没有发生约定的可终止协议的违约行为时,发包方不得单 方面 终止协议,否则,要向承包方无息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向承包方赔偿贰万元整(20000.00 元) 作为违约金。 2、本协议期满后,承包方无约定违约行为时,发包方按规定时间将履约金返还承包方 (不 计息),否则每延迟一天,要按履约保证金的千分之一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 (二) 承包方违约责任。 承包方有下列行为的,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扣除承包方已经交纳的全部履约 保证金或每违约一次(项)向发包方承担 1000 元违约金,同时承包方要赔偿发包方由此而引 起的经济损失: 1、在协议有效期内,承包方单方终止协议或未按发包方同意擅自以出租、转让等方式, 将食堂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经营。 2、承包方不履行协议,经营过程中不服从发包方管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 3、承包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食品安 全 事故(以市场监管局定性为准),情节较为严重,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并被上级部门处 罚的。 32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采购不合格食品、不索取合格证,不按要求实行每餐留样制度、不建立食品卫生 管理 台账。 (2)饭菜质量、卫生差,餐具不消毒,食堂卫生不达到要求,经停业整顿仍达不到要 求。 (3)职工或群众满意度低于 80%,责令其整改,连续 3 个月低于 80%的。 (4)对从业人员管理不严,对以下情形经发包方三次书面通知后仍不整改:未办理健 康证 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的,工作人员态度不好,不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未穿戴整洁工作 服、工作帽、 口罩。 (5)承包方有出售病害肉类,变质过期食品被投诉的,经调查核实的。 (6)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无故停止经营或擅自停业(指食堂停止供应饭菜等一餐及以 上, 含节假日),影响正常用餐。 (7)食品卫生得不到保证(进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油、配料;进劣质食品材料)。 (8)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兑现承诺的。 (9)承包方以发包方名义拖欠食堂供货商货款或拖欠其他与食堂经营项目有关的款项 达一 个月以上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扣除承包方已经交纳的 全部履约保 证金。 5、如合同期限未满前,承包人擅自终止或其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承包人不能享受 免租金优惠,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方式向承包人追缴租金。 6、承包人逾期一个月未缴纳租金的、或改变房屋结构的、或一个年度内发生三次被行政 机关处罚的。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 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四、签订本合同依据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成交通知书。 十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 议不一 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法律法规 执行。 33 2、任何情形导致合同终止的,承包方因在 10 日内将场地、设施、设备交还给发包方;如逾 期交付则由发包方直接接管,承包人损失自行承担。 3、承包方承诺、附件征收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一式七份,发包方存三份,承包方存三份,招标代理机构存一份,均具有 同等法 律效力,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34 食堂经营服务管理承诺书 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为了使企业放心、职工群众满意,我郑重向贵公司承诺在本次食堂经营服务管理活动中,保 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保证实施“五常法”精细化现场管理,并达标,按照食品卫生单位的要求进行食堂管理。 二、保证本组所有从业人员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园区和第三方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 项规定,完成贵公司布置的各项常规的和临时的任务。保证本组所有从业人员服从园区管理的监 督和考核。 三、保证本组所有从业人员严格遵守《食堂管理条例》,热情、文明、主动为企业职工和广 大群众服务,严格遵循科学搭配、营养合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制定的食品出售价格。 严格按照经 营范围规范经营。 四、证本组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严格遵守个人卫 生制度具 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杜绝无证人员以及身体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 五、严格遵守食堂食材采购管理相关规定,保证不采购变质、过期、“三无”产品以 及不卫 生、不安全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粮、油、肉、豆制品等大宗物品实施定点采购,自主采购。 六、保证本组所有从业人员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进行食 品的加工、出售、贮存,不违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认真做好餐具消毒、食品留 样工作。 七、保证本组所有从业人员不出售变质、变味以及未经加热、烧透和质量不过关的任 何食品。 售饭菜时计价准确,杜绝恶意和无意乱打卡的现象。并承诺按时供应职工和广大群众伙食。 八、本组所有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责任及经济费用由本人承担,与园区无关。 九、因本组从业人员违反以上承诺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本人愿意承担该后果所造成的 一切经 济、法律责任。 十、本经营管理者与供货商发生经济纠纷,如影响到园区管理,园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 除相应的经济纠纷货款额。 十一、本经营管理者决不以企业的名义与任何一方签订合同,违者一切后果自负。 十二、保证不转包和不变相转包,违者一切后果自负。 承诺人: 年 月 日 3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 响应函(必须提供) 附件: 响 应 函 (格 式) 致:广西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经正式授 权并代表竞标人 (竞标人单位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三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我方磋商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服务期限 为 。 2.我方承诺已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 3.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 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5.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6.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响应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竞标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响应日期: 。 注:1.未按照本响应函(格式)要求填报的响应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从而导致 该响应被拒绝。 2.响应函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竞标人公章。 36 2.竞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3.竞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委托代理时 必须提供);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广西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 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竞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7 4.竞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复印 件(必须提供) 5.竞标人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底单复印件(必须提供); 6. 竞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 7.竞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已经取得“三 证合一”的除外); 8.竞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竞标人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 须提供,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除外); 9.竞标人《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38 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10.竞标人的管理制度(格式自拟); 11.竞标人的菜品方案 菜品方案(格式自拟) 12. 竞标人的信誉业绩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13.《项目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 14.竞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竞标人须知 (1)未按本须知第15条款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或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 (3)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4)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供应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竞标人未就“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最后报价低于采购预算金额的; (8)竞标人未按要求提供 “原件核查”材料原件的,或所提供材料原件与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不 (9)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 2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竞标人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竞标人不足3家的。 (4)采购项目为国有企业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竞标人(社会资 25.磋商过程的监控 26.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函 (格 式) 授权委托书 致:广西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竞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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