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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审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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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天津市审计局机关 天津市审计局医药大厦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CBYCG-2020-082)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CBYCG-2020-082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审计局医药大厦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第1包 北京食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天津市,塘沽区,北京市海淀区遗光寺娘娘府2号29楼 60.71509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天津市审计局医药大厦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食堂餐饮服务,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4月30日。
服务要求:详见需求书
服务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4月30日
服务标准:详见需求书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丰颖,李志刚 初玉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9107.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国家计委1980号文件标准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审计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琼州道97号
联系方式:23258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宾路凌奥创意产业园7号楼三层
联系方式:022-58691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洁
电 话:13512032597
十、附件
采购文件:医药大厦食堂磋商文件202009180.doc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审计局医药大厦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CBYCG-2020-082

采购单位:天津市审计局

代理单位: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评分办法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受天津市审计局的委托,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审计局医药大厦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审计局医药大厦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CBYCG-2020-082

二、项目内容:

1、简要描述:详见项目需求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61万元(其中,管理服务费35万,食材费26万)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 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提供开标前至少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6.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500万元《食堂意外险承诺书》(格式见附表);

8.投标人需在新版的《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9.投标人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售价:2020年9月19日-2020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下午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在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获取投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八、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凌奥产业园7号楼三层大会议室。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九、投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30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凌奥产业园7号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出席。

十、釆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釆购人名称:天津市审计局

2.釆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琼州道97号

3.釆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老师 022-23258060

十一、釆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釆购代理机构名称: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釆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奥产业园7号楼三层

3.釆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刘洁13512032597

十二、质疑、投诉方式:投标人认为投标文件或投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投标文件之日或投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部分 磋商要求

一、采购需求

(一)天津市审计局医药大厦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具体要求:

(二)服务期:本项目期限7个月,时间自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4月3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若提前中止,采购方提前1月通知中标人本项目中止日期。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每月7个工作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和食材费(食材费以实际就餐人数作为结算依据)。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二、商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提供开标前至少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500万元《食堂意外险承诺书》(格式见附表);

8.投标人需在新版的《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9.投标人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三)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开标前3个工作日前;

单位名称及户名: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宾水西道支行

账号:02190101040013795

备注:投标保证金收据须复印后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商务标的正、副本中。

三、投标要求

1、由磋商小组提出相关技术方面问题,投标人进行应答。

2、按照使用要求提供给采购人合理价格。

四、报价

1、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等人工费用、服务费、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食堂承包测算费用,食材测算费用(暂估约26万元)、节假日人员加班费(分项一览表中需分别列出以上费用)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五、投标程序

(一)参加人员及要求

1、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磋商小组负责审查投标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质疑。投标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在场准备接受质疑,对质疑的问题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以备查验。

(二)两阶段投标程序

公开招标采用两阶段投标的方式进行,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和部分商务内容(不含价格)的投标。第二阶段进行价格投标。第一阶段投标结束后,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和商务内容无重大偏离的投标人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价格投标。

1、第一阶段技术和商务投标:主要评议投标人资质、商业信誉、服务、服务期、服务承诺等方面是否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澄清或投标的答复,应全部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2、第二阶段价格投标:通过第一阶段投标,各方面均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方可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价格投标是投标人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合格的基础上进行价格投标。无二次报价。

价格报价全部为书面形式,并须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署,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原则和投标办法

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投标原则和投标办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评估和比较。

1、投标原则

1.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评定成交的依据,投标工作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2在投标中执行“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1.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4投标方式为单一投标。即磋商小组与被邀请人分别进行评标和投标。评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对外透露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投标程序

2.1初步评审:磋商小组将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提供开标前至少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500万元《食堂意外险承诺书》(格式见附表);

8.投标人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9.投标保证金收据。

符合性检查。依据投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对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磋商小组评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的,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没有参加磋商的;或未提供身份证件的或证件失效的;

(4)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的;

(5)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相关证件或证件不齐全;或证件未在有效期内的;

(6)供应商在停止参加投标处罚期限内参加投标并提交响应文件的;或参加投标后受到投标处罚,在处罚期内递交响应文件的;

(7)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磋商保证金有瑕疵;

(8)响应文件无单位盖章,或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9)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评审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0)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不可预见费或暂定价格未列入响应文件中的;

(12)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文件准的要求;

(14)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1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

(16)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7)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8)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预算价格)的。

(19)磋商有效期内更换项目部人员的;

(20)提供伪造、虚假、与实际不符的材料或隐瞒不报的;

(2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磋商小组会审查每一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对投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有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以下内容有任何一条不满足的,应作废标处理。

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需提供有效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受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受权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留存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不满足技术规范说明书中任何一条带“*”号的主要条款(参数)要求或技术规格要求中带“*”的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6、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主要内容缺项,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做出响应的。

2.2技术评审。磋商小组将重点考虑被邀请人所提交的投标内容中评审的主要内容为投标人的资格文件、技术参数响应方案、服务期承诺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2.3付款方式及价格。磋商小组将付款方式及价格投标列为第二考核要素。重点考虑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各投标对手的付款方式及价格情况。以节约投资和有效利用资源为重点。

2.4 售后服务及培训方式。磋商小组对投标对手的服务方案、措施及培训方式等进行比较考核。重点为服务措施和质保期。

2.5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在投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投标文件和投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7对投标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2.8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评定成交投标人

磋商小组将根据符合投标内容需要、质量和服务等要求且最终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服务商或投标人。

3.1经投标确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即第二阶段响应文件)。

3.2 经投标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3.3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4磋商小组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5评分办法见第三部分。

(四)投标时间安排:

投标分两阶段进行。投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部分。

(五)投标方式

投标方式为单一投标。即磋商小组与被邀请人分别进行评标和投标。评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对外透露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磋商小组首先对被邀请投标人所投项目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投标人可进入投标阶段,否则为无效标。

2、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响应文件,不进入价格投标阶段。

六、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及提交

1、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资料按如下顺序装订:

第一阶段:

1.1投标书:

1.2资质文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1.2.2. 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1.2.3. 提供开标前至少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1.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5.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1.2.6.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2.7.投标人须提供《食堂意外险承诺书》(格式见附表)。

1.2.8.投标人需在新版《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1.2.9.投标人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2.11.投标保证金收据。

1.3技术文件:含技术响应表、产品资料等内容。

1.3.1.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1.3.2.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1.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与实施服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及缴纳社会保险。

1.3.4.项目经理及其他服务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1.3.5.投标人须提供500万元食堂意外险。

注:★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按废标处理。

1.4商务文件: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针对本项目的专门服务、投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承诺

等资料。

1.5其他补充文件: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资料按以上分类和排序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第一阶段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第二阶段:

1、报价书、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等。

若投标人在第一阶段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含任何投标报价内容的或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以及业绩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将不再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

2、第一阶段的投标文件和第二阶段的报价文件均为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并分别单独装订、密封。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形式为电汇,投标前递交至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及户名: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宾水西道支行

账号:02190101040013795

保证金递交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3天。

4、投标有效期为投标开始之日后60日。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15日。

5、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6、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装订或编制或标注的;

(3)在开标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相关证件或提供的证件无效的;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参加磋商的。

七、授予合同

1、成交投标人的产生:采用1.2条。

1.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

1.2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投标人。

2、合同授予标准

2.1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成交候选投标人。

2.2 合同将授予实际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而且是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3.授予合同是变更数量的权利

3.1 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采购设备一览表”中规定的设备和服务的采购数量与以增加或减少,其投标报价的单价不得改变。

4.结果通知

4.1 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由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2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通知未成交投标人退其投标保证金。

4.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签订合同

5.1 获得投标成功的成交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成交服务费

6.1成交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5天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国家计委1980号文件)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7.1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7.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7.3成交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7.4成交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7.5成交商如未按6.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就天津市审计局医药大厦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进行政府采购,就餐规模如下:

工作日:早餐:70人,午餐70人。

二、投入人员岗位及需要人数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要求

工作时间

1

厨师长

1

具备团餐行业同类型、同规模项目管理岗位经验3年以上,同规模厨师长管理岗位经验,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一级上岗

每周5日,每日8小时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2

二级厨师

1

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二级或以上)上岗,从事团餐行业烹饪岗位3年以上

每周5日,每日8小时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3

面点师

2

擅长大众面食及部分面食风味小吃的制作。从事餐饮行业面点岗位2年以上

每周5日,每日8小时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4

切配工

1

熟练掌握各种刀工技巧, 从事餐饮行业本岗位1年以上

每周5日,每日8小时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5

服务员

2

40周岁或以下,外形良好,从事团餐服务岗位经验丰富

每周5日,每日8小时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6

洗刷保洁员

1

50周岁或以下、身体健康、熟悉洗消岗位各关键环节点的知识。

每周5日,每日8小时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服务

合计

8

注:

以上人员均不接受退休人员,尽量选用年轻人员,均须持区县级(或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需安排加班的,投标人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此部分费用在总承包费中,采购人不另外支付加班费用。

三、服务内容

1.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货、保管、加工制作和成本核算,如代采食材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将视情自行采购。

2.负责和采购人协商制定每周食谱。

3.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

4.负责与餐饮相关的各项服务;

5.负责餐厅整体的保洁服务;

6.保证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

7.负责水、电、气每日使用前检查,突发情况及隐患的排除。

8.负责所供应食品的安全。

四、供餐要求

1.供餐模式和品种安排

1.1工作日早中晚餐采取纯自助就餐,风味小吃、正餐可随意取用。早餐以京津传统早餐和西式简餐相结合的方式,安排菜品不少于主食6种,蛋类两种,汤粥4种,热菜两种,凉菜4种。午餐以本地家常菜为主,根据物价变动情况,午餐不低于主荤两个、副荤一个、素菜一个、凉菜两个(秋、冬视情调整为主荤两个、副荤一个、素菜两个、凉菜一个),小吃3种、汤粥2种、主食6种、杂粮2种、中西点2种、水果1种,奶品1种。

1.2周六、日或节假日午餐、晚餐:荤菜1个、2个半荤、1个素,主食为米饭、面食,汤粥1种。

1.3传统节日前要安排应节食品,要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

2.餐费标准:

周一至周五:早餐5元/人次,午餐18元/人次。

注:上述餐费标准为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包干价(包括食材、物流、低值易耗、清洁等),但厨房设施、设备、场地、餐厨具(部分)、能源费用、餐桌椅由采购单位提供。

3.就餐时间

早餐:07:20~08:30

午餐:11:30~12:30

4.供餐方式

常规供餐自助餐,接待供餐按甲方需求采取自助或桌餐形式。所有餐次均为现场制作。在供餐的过程中,当日的餐饮不允许使用上一餐的剩菜剩饭。

5.菜单制作应考虑满足回民餐的民族就餐要求,独立厨具、餐具标识。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信息和要求在投标时提交一份符合要求且专业、清晰、完整的菜单。菜品名称应当能看出该菜品的主材和烹饪方式,不得出现无法判断其食材内容和烹饪方式的菜名。菜品品种应当在不少于10天1循环的基础上,尽可能拉长循环周期,除主食和水果外,同一菜品不得在一个循环周期内重复出现。清真服务区使用单独的、以颜色区分的厨具识,确保团队中有清真服务经验及资格认证的管理人员。清真餐、厨具需单独清洗,所有食品需要标有规范、统一、显著的清真标识。

6.菜单每10天更新1次,每日供应品种80%不重样;口味应融会中东部地区风味,重点体现天津特色,口味丰富。每季度主菜口味要进行调换。

五、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安全生产法》,要有完善的食堂经营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应报出突发事件预案、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等各项应急预案及各项操作流程。提供餐饮服务的各项操作流程,须按国家、天津市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如卫生防疫、消防、食品加工制作、健康证、食品留样等;

2.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准时出餐,保证食品安全。同时,中标人需具备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正常服务项目之外的应急任务,如按天津市规定的标准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接待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餐饮保障。

3.中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能够提供餐饮服务的票据。

4.中标人承诺中标后所有员工经采购人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招聘的上岗厨师须有相关等级证书:中级(二级厨师或以上)、高级(特级厨师);餐厅上岗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并统一着装,员工工服由投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支付此项费用。所有派驻人员要求按照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缴纳五险。

5.中标人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保密制度。严格执行餐饮行业相关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餐厅的各项管理制度;投标人根据员工餐厅内部岗位设置,提供各岗位操作制度。

7.中标人须对餐厅服务人员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要求其按规范进行操作。

8.厨房设备的维修、保养由中标人负责,包括排油烟机等灶具及厨房设备清洁、保养由投标人定期操作,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0.中标人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房屋。

11.中标人要做好食堂整体环境卫生,环境要求: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垢、无蝇虫、无老鼠,垃圾要随有随清,垃圾桶加盖、内外袋无外溢,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12.中标人需对餐厅内外区域进行定期消杀灭“四害”工作,消杀制剂要求为生物无害制剂(国家质量保证),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其工作人员或聘用工作人员须持有《天津病媒生物防治培训证书》上岗。

13.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有关规定,对食堂的排烟管道定期提交清洗计划,进行清洗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专业资质,且工作人员须有意外工伤等相关保险,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投标人负责员工餐厅内的整体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14.中标人应当提交一份基于满足餐厅需求的营运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用餐人员疏导方案、客户服务方案、供餐方案、餐厅垃圾运输方案、餐厅保洁方案、餐厅物资供应方案以及应急方案等。中标人应报出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及投诉解决方案;投标人应报出突发事件预案及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15.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按合同约定当日餐费的30%自愿接受处罚。

16.由中标人供应食物不洁或霉变引发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所发生的治疗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处罚。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17.中标人的食品应48小时留样备查。

18.中标人自行承担其工作人员的住宿、交通等相关费用。

六、项目管理要求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政治上与采购人保持高度一致

中标人所体现和代表的是采购人的管理与服务机构,其服务人员都代表着采购人的形象。因此,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在政治上必须与采购人保持高度一致。为此,餐饮公司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骨干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要加强政治思想学习,了解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修养,并在日常的管理服务中加以落实。

2.要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

每个员工对外来陌生人员和社会媒体询问大楼内部情况和政务事项时,都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绝不能擅自接受询问。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动的不动。

3.加强政治思想教育

成立党支部,建立学习制度。党员干部要带头组织大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

(二)保密管理要求

1.上岗前的保密管理

一是进行政治审查。中标人录用工作人员前必须对所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姓名、年龄、籍贯、家庭住址、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和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二是签订保密协议书。餐饮公司在人员上岗前,应在保密办的领导下,组织所有录用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书。三是上岗前保密培训。由中标人组织,负责对所有从业人员集中进行岗前保密培训。

2.在岗的保密管理

一是制定保密制度。中标人必须针对重要服务岗位(餐饮),制定相应的保密工作制度,制度必须包括责任、义务和奖惩等方面。二是建立信息档案。中标人应建立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对各类别人员分类管理。并在人员职位、岗位变动时,及时做好档案变更记录,便于保密办的检查和管理。三是开展保密教育。中标应每人季度或半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保密宣传教育。

3.离岗的保密管理

中标人在从业人员解聘、辞职前应与从业人员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并对其离岗后提出保密要求。

七、采购人、中标人的费用分担

1.采购人免费提供餐饮制作场地、餐厅、库房及后厨设备、餐具、办公室及餐饮服务所需的水、电、燃气等能源。

2. 排油烟机等灶具及厨房设备清洁、保养由中标人定期操作,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3.服务人员统一的服装、帽子、手套、口罩等和低值易耗清洁消毒(包含洗手液)用品由中标人担负。

4.本项目报价中所含食材费用为暂估价,结算以实际就餐人数和就餐标准为依据。

5.本项目报价中食材结算费用10%用于扶贫采购食材,由甲方负责定向扶贫采购提供给乙方使用。

八、食材及洗涤用品要求说明

1、采购的粮油为指定品牌(鲁花、金龙鱼、福临门)非转基因花生油、(利达、古船、五得利)面粉、(小站、金龙鱼、福临门、五常)大米。

2、肉类从正规厂家指定品牌(迎宾、众品、宝迪、千喜鹤)购买,所有食材中的牛肉和羊肉(必须为清真食品)、禽类、乳制品和烘焙食品必须有认证,采购中所涉供应基地(企业)、加工企业、切配企业、物流企业的资格认证及其他相关认证。

3、洗涤用品为安利、雕牌、立白、白猫品牌。

九、本项目期限7个月,时间自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4月30日;本项目若提前中止,采购方提前1月通知中标人本项目中止日期。

十、本项目按天津市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面向小微企业。


第三部分 评分办法

一、评审原则和依据

1、本评审原则和依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投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2、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委正常的评审活动和结果。

二、磋商小组及评审工作纪律

1、评审活动在保密状态下进行,任何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自携带通信工具进入评审现场。

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承担个人责任。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发表带有歧视性、倾向性、诱导性的言论,不得将个人成见带入评审过程。发现授意、暗示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自觉抵制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4、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委,可以书面方式阐述自己的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委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磋商小组应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5、评审工作完成后,任何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将评审过程中使用的任何资料带离评审现场,不得透露对投标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投标人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6、评委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遇有特殊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退离现场的,要征得有关工作人员同意。

三、评审过程的保密

1、投标开始,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在投标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投标人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投标人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质询及澄清

1、书面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当面质询:磋商小组可以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及技术、商务负责人到评审现场对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出当面的澄清、说明及应答。在当面的澄清、说明及应答后,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将现场质询内容以书面形式尽快提交磋商小组。

五、评审方法

● 初步评审

1、磋商小组根据投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对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确认,审查其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是指投标响应文件应该与投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磋商小组审查每一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对投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如果投标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将予以拒绝,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经磋商小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初步评审后,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无效处理。

2、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无效处理。

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处理。

4、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 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按照以下的评审方法和办法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比较。

●政策功能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节能环保产品的认定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节能环保产品应占采购金额的50%以上,低于或等于50%的将不被认定为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人。(本项目不适用)

● 评分细则

第一部分 商务因素(9分)

(1)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集体餐饮服务且已完成的2017年1月1日及以后的成功案例,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5分)

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1个案例1分,最多5分

(2)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4分)

①GB/T19001系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②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③GB/T28001系列/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④GB/T22000系列/ISO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备1个证书得1分,最高4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第二部分 服务因素(21分)

(1)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评价(5分)

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开标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提供项目负责人毕业证书扫描件和健康证,该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且同时具有开标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的:1分,其他:0分;

2)提供项目负责人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项目负责人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集体餐饮服务经验的,且同时具有开标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的:2分,其他:0分;

3)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一级)扫描件的,且同时具有开标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的:2分,其他0分;

(2)拟派驻项目厨师长评价(5分)

投入的项目厨师长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厨师长姓名、项目厨师长开标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提供项目厨师长毕业证书扫描件和健康证,该项目厨师长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且同时具有开标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的:1分,其他:0分;

2)提供项目厨师长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项目厨师长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集体餐饮服务经验的,且同时具有开标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的:2分,其他:0分;

3)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一级)扫描件的,且同时具有开标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的:2分,其他0分;

(3)派驻服务人员评价(11分)

1)二级厨师(2分):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二级厨师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二级或以上),从事团餐行业烹饪岗位3年以上相关证明,提供上述二级厨师(已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扫描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同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1分,最多2分;

2)小吃厨师(2分):至少擅长一处地方特色风味小吃,从事团餐行业烹饪岗位3年以上,提供(已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同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1分,最多2分;

3)面点师(2分):擅长精通各种中西点、面包、大众面食及部分面食风味小吃的制作。从事餐饮行业面点岗位2年以上,提供(已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同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1分,最多2分;

4)切配工(2分):熟练掌握各种刀工技巧, 从事餐饮行业本岗位1年以上,提供(已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同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1分,最多2分;

5)本项目的主要派驻人员均具备区县级(或以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并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0.5分,最多3分。

第三部分 技术因素(60分)

(1) 现场人员配备情况(4分)

提供匹配的人员配置,并提供重要岗位人员的履历:4分

提供相对匹配的人员配置,提供的重要岗位人员的履历不明确:2分

无人员配置说明:0分

(2)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评价(5分)

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5分;

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3分;

方案考虑不周全,有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不强性,没有操作可行性:0分;

(3)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分)

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分

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分

食堂餐厅菜品菜色不齐全,菜单品种单一不满足招标文件:0分

(4)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包括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地面、桌椅的清洁)(5分)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较好:5分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较好一般:3分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差:0分

(5)用餐要求(5分)

早餐、中餐价格标准由采购人决定,并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做好食品操作。

对项目需求书要求准备相对匹配,材料明确。 5分

对项目需求书要求准备相对匹配,材料不明确。 3分

对项目需求书要求准备相对匹配,但不明确。 0分

(6)有相对固定的食品材料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是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食品材料供应商,并负责食品材料的配送(5分)

有相对固定的供应商,提供较为齐全的供应商的资质材料:5分

有相应的供应商,资料不齐全:3分

有相应的供应商,无资料体现:1分

无固定的供应商,无资料体现:0分

(7)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有计划地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相应岗位技能培训及消防安全培训,配合采购人做好各种应急演练,并有针对火灾、食品中毒、停水停电的应急预案范本(5分)

具备:5分

基本具备:3分

不具备:0分

(8)公共餐饮器具须按规定清洗、消毒和存放,要有详细的消毒记录及措施。(2分)

满足:2分

不满足:0分

(9)合同期内,须按照防疫卫生管理要求对操作间、餐厅、库房的卫生工作、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认真做好食品操作、环境卫生及消毒工作。(2分)

满足:2分

不满足:0分

(10)如没有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履行合同的(如延误用餐时间、没有按照采购人要求的事宜,一次发现扣除月管理费5%,三次自动解除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2分)

同意执行:2分

不同意执行:0分

(11)如发现使用不符合卫生规定的工器具、餐具、食品原材料或造成浪费过大,发现一次扣月管理费5%;如因提供的食物或餐具不洁影响采购人员工的健康,经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供应商责任时,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对其员工的损失进行赔偿(2分)

同意执行:2分 ;

不同意执行:0分

(12)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定期沟通协调制度(5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5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健全、可行:2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够健全:0分

(13)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5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5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较为规范、可行性较强:2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不规范、可行性不强:0分

(14)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5分)

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5分;

方案比较详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基本保障服务队伍稳定:2分;

方案比较不详细,针对性、可行性不强,基本保障服务队伍不稳定:0分;;

(15)人员培训方案的评价(3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全项内容:3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三项及以上内容:2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项及以上内容:1分

其余:0分

第四部分 价格部分(10分)

(1)价格(10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审,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第四部分 其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条减2分,最多减10分:

(1)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顺序和格式制作的;

(4)响应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5)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6)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7)响应文件中填写了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范围内容的;

(8)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9)响应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应答表与响应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10)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2、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投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3、投标人须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经发现虚假伪造,取消成交资格;

4. 加“★”号条款应答负偏离的。

四、综合评分

投标委员会每位评委根据上述投标办法对各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分别进行评审打分。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投标委员会根据报价评分办法审核、计算出符合规定的投标人报价得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 =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服务得分 +价格得分

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有效期不合格;

2、投标保证金不合格;

3、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格;

4、不满足“★”号条款要求;

5、重大技术偏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成交候选投标人确定

1、磋商小组成员应对所有有效投标人按上述方法逐项进行评分,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加权平均值。

2、磋商小组根据满足投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投标人。汇总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汇总评审得分且报价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若投标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天之内未能与采购人签定合同,采购人有权选择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为成交投标人,依此类推(因采购人原因未签定合同除外)。


第四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天津市审计局医药大厦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响 应 文 件

(第一阶段)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递交日期:


一、投标声明

致: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 项目的投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为本次项目提交的公开招标响应文件每阶段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一份副本响应文件和两份电子版文件(CD-R光盘);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2.我们同意从规定的投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60天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中选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投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项目需求”中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并完成与之配套的服务工作。

6.遵守投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资质文件

为方便磋商小组对各投标响应文件评审时准确地找到相应材料,请各投标人依照此附录列出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概况

8.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最近6个月的缴税付款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银行付款回单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0.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1. 投标人须提供500万元《食堂意外险承诺书》(格式见附表)。

12.投标保证金收据;

13.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附表1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我作为________ (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___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姓名)为我的全权代表,代表我本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受权人无转让委托权。

特此证明。

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 (签字或盖章):

受权代表印刷体姓名: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附表3:投标人概况

投标人概况

1.投标人概况:

名称: 电话:

地址: 传真:

单位性质: 邮政编码: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人代表姓名: 职务:

负责人: 职务:

2.投标人简介:


三、商务文件

类似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

项目起止时间

合同金额

注:投标人须提供与本项目采购规模和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成功案例,提供包括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复印件,不提供的视为无效。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四、技术文件

涉及内容满足“项目需求书”,并不少于“评审方法”中技术评审内容。


正本(副本)

天津市审计局医药大厦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响 应 文 件

(第二阶段)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递交日期:


一、 报价书

致: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公开招标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和电子版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RMB: 元。

其中,管理服务费 ,食材费26万(暂估)。

2.服务期:

3. 投标人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4. 两个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二、管理服务费报价分项一览表

单位:元/人

成本费用名称

测算式

测算值(元)

7个月总计

每月单价(元)

保险

人数

1

人员工资

岗位

---

---

---

---

---

小计

2

法定节假日加班

3

服装费

防暑降温

福利

其它

小计

4

行政办公费

5

管理费及利润

6

税费

7

总 计

注:1、上述内容中如有免费的需要注明。

2、合计金额应与报价书中报价一致。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附表4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内容: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

企业类型

金额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金额合计

监狱企业

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该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

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节能认证证书编号

金额

节能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节能产品金额/投标所投包总价)

%

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页。

环境标志产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金额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

%

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页。

填报要求:

1. 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2. 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

3. 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请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食堂意外险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如我公司中标,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为天津市审计局医药大厦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提供一份价值500万元的食堂意外保险合同。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日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