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三门县人民医院(三门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三门县人民医院(人民路院区)食堂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示
三门县人民医院(人民路院区)食堂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示

招标详情

三门县人民医院(人民路院区)食堂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示
2020年09月30日 35次

根据相关规定,受招标人委托,现就三门县人民医院单位的三门县人民医院(人民路院区)食堂食品配送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正听招采(2020)045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携带资料

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将于2020年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三门县交通路327号5楼(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超过截止时间范围内拒不接受。

2、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报名的同时支付,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七、投标、开标地点: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327号5楼(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磋商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交至开标现场。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三门县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杨亚娉

联系电话: 1363407718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6-83231100

附件:三门县人民医院(人民院区及中医院)食品采购项目.doc


三门县人民医院

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30日


三门县人民医院(人民路院区)食堂食品配送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正听招采(2020)045号

招标人名称:三门县人民医院(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09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0721101"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示 1

HYPERLINK \l "_Toc4072110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HYPERLINK \l "_Toc40721104" 第四章 公开招标需求 20

2


三门县人民医院(人民路院区)食堂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示

据相关规定,受招标人委托,现就三门县人民医院单位的三门县人民医院(人民路院区)食堂食品配送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正听招采(2020)045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招标内容

服务期

1

三门县人民医院(人民路院区)食堂食品配送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

1年(自合同签订后起)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携带资料

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将于2020年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三门县交通路327号5楼(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超过截止时间范围内拒不接受。

2、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报名的同时支付,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七、投标、开标地点: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327号5楼(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磋商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交至开标现场。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三门县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杨亚娉

联系电话: 1363407718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6-83231100

三门县人民医院

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30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招标公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2

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不组织

3

投标文件包装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共 5 份(1正本4副本,封装成一袋),商务与技术文件共 5 份(1正本4副本,封装成一袋),报价文件共 5 份(1正本4副本,封装成一袋)。

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5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2020 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327号5楼(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及出席开标会议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明确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以上人员未能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启。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 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327号5楼(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7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

2、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整;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开标现场。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8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10万元(签订合同前汇入业主指定帐户);服务期结束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

实质性条款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0

开标程序

先开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与技术文件,待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结果公布后,再开报价文件。

11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一 、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组织机构”指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

2、招标人:三门县人民医院

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投标费用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2、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金额为10000元整,供应商报价时自行考虑,代理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

(四)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 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示,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组织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示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注: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投标声明书(见附件二);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见附件三);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事业单位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提供最近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提供其中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提供公示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

(6)提供其他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情况介绍(人员与技术力量、企业规模、经营业绩等,格式自拟);

(2)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见附件四)(附上每个业绩合同复印件);

(3)技术响应表(见附件五)

(4)商务响应表(见附件六);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附件七);

(6)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技术方案[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安排及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7)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一);

(二)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应包括项目实施费用及后续服务所需等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的总报价中。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开标一览表中每单项必须填写单价和合价,其它属于招标内容范围内而未列入设备材料清单子目内的,视为己包含或分配到设备材料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6.附件中除空白部分由投标人自报外,其余内容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如投标人擅自更改将引起废标。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份数

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有文字及表格应采用白色标准A4纸(如有图纸可采用A3纸)进行打印或印刷(建议双面打印或印刷),并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封面不得简装,不得活页装订。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 5 份(一正本四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封面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③投标文件封面,可参照附件内容。注明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等字样。

④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封面和内部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3.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密封

▲①项目如分标项,各标项投标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并按上述份数要求单独密封包装。

▲②“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密封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全权代表签字。

外包装封面可参照附件内容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正本”或“副本”或“正副本”、“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 “ 投标人名称” 、“开标时启封”等字样。

④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②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同时满足本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②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

③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④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投标保证金

1.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凭合同无息退还。

2.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放弃中标资格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7)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行为。

五、开标

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明确的负责人)或其全权代表应出具身份证原件,若为全权代表参加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照相关附件内容)。授权委托书另随身携带1份。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明确的负责人)或其全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项目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 本次开标采用先拆封、评审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与技术文件,待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拆封、评审报价文件的方式进行。

3.核验出席开标活动现场的各投标人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身份,并组织其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可拒绝其进入现场。

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文件并登记,并由供应商代表对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5.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6.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提请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7. 按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商务与技术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拆封后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商务与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对于正副本数量和装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当场退还投标人代表并由其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情况。

10.按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报价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11. 主持人公布投标报价得分、综合得分以及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12.开标会议结束。

六、评标

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一)组织评标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1.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

2.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3.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

5.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评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

6.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

7.评审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

(二)评标委员会评审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优先推选资深专家为组长。

2.评审人员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评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5.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评审人员需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8.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9.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三)无效标与废标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标: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投标上限价的;

(5)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打“▲”条款或者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填写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7)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8)投标有效期、服务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或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合理调整单价;

如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评标过程的监控

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评审过程中出现录音录像采集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立即封存评审资料、中止评审活动,直至设备(或替代设备)运转正常或转移至符合条件的场所后继续进行评审工作。

七、定标

1.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应当在三门县人民医院网站接受公示。

2.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或者因其他情形造成其资格无效的,则本次投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在三门县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5.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中标人不得开展项目实质性工作(如订货、施工等)。否则,造成的有关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八、合同签订及公示

(一)签订合同

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中标资格。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第三章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本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均相同,则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细则

按“投标人须知——六、评标”的相关流程,依次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本项目总分100分(商务与技术文件为70分,报价文件为30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其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与报价文件得分之和,即综合得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商务资信分+技术分)+报价文件得分。

(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商务资信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评分;技术分由评标委员会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评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第2位四舍五入)。

(二)各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为:

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投标报价得分

1)价格权值分配

序号

采购类别

价格权值(%)

1

肉类

3

2

冷冻禽肉及其他冻品类

3

3

豆制品及禽蛋类

4

4

鲜活水产品类

4

5

冷冻水产品类

3

6

蔬菜类

5

7

调料、油等副食品类

3

8

黑米红豆等杂粮及奶制品副食品类

3

9

水果类

3

10

合计

30

2)按采购类别分别设置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优惠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各项采购类别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各项采购类别评标基准价)×价格权值×100 。

3)报价文件得分为各项采购类别投标报价得分之和。

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内容及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投标评分标准

1

企业实力

2

配备一辆1.25吨位或以上的食品配送专用冷链箱式车(可改装),得2分;该车行驶证须在本企业或企业法人名下的,提供行驶证证明。

2

配备蔬菜农残自检设备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冷库≥36立方米的得4分,20立方米<冷库≤36立方米则得2分,其它不得分。(提供土地证、租赁协议等复印件)

4

储存仓库面积≥100㎡的得4分,50㎡<储存仓库面积≤100㎡则得2分,其它不得分。(提供房产证、土地证、租赁协议等复印件)

2

食品储存仓库和食品检测室安装数字高清摄像头,用移动网络连接到“阳光厨房”监控平台的得2分,未达到要求的本小项不得分。

3

2017年以来有机关事业单位、学校食堂配送业绩的每例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供货合同协议)

2

提供本年度食品安全保险得2分(提供保单)

2

投标人有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或农业合作社得2分(提供与投标人或法人相一致证明材料)

3

拟投入本项目的稳定人数达到3人得3分。(提供职工养老保险上缴凭证清册原件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有效健康证复印件、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缺少一样证书则扣1分,扣完为止。)

2

针对本项目本配送方案

12

分析食堂配送需求,市场供应情况,如何做到安全保证、价格合理、服务到位,提出相应的配送策略,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等酌情横向比较评分。优秀得12-8分,良好的得7.9-5分,一般的得4.9分及以下,

6

制定配送应急预案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等酌情横向比较评分。优秀得6-3.5分,良好的得3.4-2分,一般的得2分以下

5

根据配送经营权保障承诺、质量安全承诺、价格优惠承诺、职工管理承诺、规范经营承诺等方面的承诺的合理性、有效性等横向评分。优秀得5-3.5分,良好的得3.4-2分,一般的得2分以下,

3

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

5

投标人进销台帐、索证索票台帐、检测台帐、不合格变质食品台帐、仓储、安全、配送制度是否规范完整,横向比较评分。优秀得5.0-3.0分,良好的得2.9-1分,一般的得1分以下,

5

投标人采购、仓储、安全、检测、配送、财务等制度是否规范完整,横向比较评分。优秀得5.0-3.0分,良好的得2.9-1分,一般的得1分以下,

5

投标人提供与代销产品生产厂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协议每份得1分,最多得5分

5

投标人提供粮、油、肉及其制品、乳制品、冷冻制品、豆制品上游厂家有关资质证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每一个得0.5分,最高得5分。

4

本地化服务

3

营业执照注册地在三门县内得3分,台州市内得1分

第四章 公开招标需求

一、项目内容

1、三门县人民医院(人民路院区)食堂食品配送项目项目,配送范围为:粮油类、乳制品类、鲜肉类、冷冻食品类、水产类、豆制品类、禽蛋类、蔬菜类、水果类、调味品类、饮品类等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原辅材料。

2、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签订日起)

3、采购内容

标段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1

三门县人民医院(人民路院区)食堂食品配送项目项目

1

项目技术要求

1、本次招标合同服务期1年(合同签订日起),在服务期内中标人需认真履行合同。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若有以次充好或其他违反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将根据情况取消,终止合同。

2、本项目所需物资按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供应;如采购人采购的物资未在本招标文件清单内,按照所属采购类别的价格(优惠率)进行结算。

三、招标要求:

(一)招标内容

1、采购类别:肉类,冷冻禽类及其他冻品,豆制品及禽蛋类,冷冻水产品类,蔬菜类,调料、油等副食品,黑米红豆等杂粮及奶制品副食品类、水果类;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上类别等物资的采购、粗加工、供货、配送及退换等服务。

(二)各类食品的具体要求

1.豆制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应当使用保温措施确保豆制品的保鲜,保质期应不低于应有保质期的一半。

2.冷鲜肉等必须符合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2707-2005,并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运输须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载工具,运输冷鲜(冻)肉应当使用具有保温措施的车辆,车辆必须要保持清洁、卫生,使用前后要清洗消毒。

3.冷冻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保质期应不低于应有保质期的一半。

4.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必须具有相应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四)服务要求

1. 投标人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的承诺。如因食品质量安全、未达到目标,供货商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2. 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 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4. 能自觉遵守招标人规定的定价机制及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管理。

5. 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部分、直至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资或者被有害物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6.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包括:

(1)服务的应急措施及其他特殊服务。

(2)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等。

(3)无条件响应招标人提出的补货、退货、换货要求。

7.标注要求

所有按招标人配送的物品,需按规定包装,在包装外标注清楚物品名称、重量或数量等必要信息,所有货物清单移交后,需提供完整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确认。

每天需配送一次,如遇到应急情况需随时配送。

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

(三)、食品的质量保证、供货、服务承诺及违约责任

1.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食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标准,豆制品、调味品等相关商品包装上要注明生产日期、有效期、价格、产地等,严禁供应农药残留量超标、变质、霉变、腐烂、过期等食品,每批供货须提供检疫合格证。

2. 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供变质、过期食品,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向投标人索赔。

3. 招标人在接受各级部门对投标人所供应的食品检查时,若查出劣质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或出现因食用投标人提供的食品而导致食物中毒事件时,经检验确认后,投标人应赔偿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4. 因招标人单位性质的特殊性,投标人应无条件地严格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供应商报价须包含一名服务人员,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无违法犯罪前科,政治面貌清白。

5. 招标人须提前向投标人提供所需供货清单,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供货清单及时组织货源,提供相应的品种及数量,并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运费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人不得超越招标人所提供的清单供货,不得搞招标人所需食品清单以外的食品搭售。如有违规,招标人有权退货,发生3次以上,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7.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商品必须进行及时验收,验收的地点在招标人指定地点,验收后由招、投标双方共同签字。不符合招标人所需的食品或有质量问题的食品,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人应做到及时调换。

四、副食品验收指引

(一)副食品验收

1.1验收流程

1. 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车厢内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无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 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核对→索证→抽查(检测)→数量、重量验收→入库→制单→签名的程序完成验收。供应商可提供票证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归档留存。

3. 包装数量在10件以下的,抽查2件;11至19件的,抽查20%;20件以上的抽查10%。

4. 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检查。

5. 对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

(1)使用酶抑制率法(分光光度法),样品提取液对酶抑制率≥50%时,表示农药残留超标。

(2)每批次同品种蔬菜抽检两份样品,两份检测结果均合格的才能判断为合格,有一个样品不合格的需重新抽检两份样品;重检结果一个以上不合格的判断为不合格。

(3)检测结果栏由负责检测的值班人员直接填写检测数值并签名确认。检测结果判断为不合格的,负责检查填写处理意见,并报告生卫装备科,退货按相关程序办理;

6. 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大米中发现虫蛀结块挂丝、碎米粒、黄粒米、杂质超标,食油有焦臭、酸败气味,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按储藏要求储藏后在加工食用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应立即通知当班领导及生活卫生装备科,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7. 冻肉类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1)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2)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3)整批产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4)肉制品无疾病控制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半年内有效检验报告,作退货处理;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8. 其余无法出具相关票证的货物退货处理。

9. 货物重量验收:

(1)冻肉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一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货物的验收重量。

(2)水产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两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货物的验收重量。

(3)丸类、火腿、腊肠类等不含冰货物直接称重验收。

(4)大米:按上文抽验原则抽样,按抽样平均重量验收。

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标注净含量的1%。

(5)蔬菜:去筐包装后按实物过磅称重验收。

10. 验收记录

分别建立肉、蔬菜、副食品等物资验收登记本,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票证索取等事项,并由供应商送货人签名确认。

1.2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物资由验收人员提出退(补)货申请,后勤管理部门审核,报领导批准后退(补)货。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责成供应商以不影响战士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退货记录表》在24小时内报后业务理部门备案。

1.3供应商供应情况记录

建立供应商供应情况记录本,详细记录供应情况及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类物资索票要求

2.1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 别

资质证明

畜禽冻肉类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

肉制品

《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水产品

《营业执照》

蔬菜

《营业执照》

2.2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禽畜冻肉类

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由动物检疫部门出具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货同行。

肉制品

1、《产品检验报告》

由具有资质的检验部门出具(一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蔬菜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货物清单(送货单),供货单位提供自检或委托第三方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副食品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鲜活水产品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三)产品质量描述

3.1冷冻肉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去皮五花肉

肥瘦比例不大于7:3,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2

边鸡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内脏,每只不低于0.5公斤,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鸡的正常气味。

3

白条鸭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1公斤,鸭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4

边鸭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内脏,重约0.6-1公斤,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5

牛肉丸

15克 / 粒(500克约40粒).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6

香菇贡丸

15克 / 粒(500克约40粒).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7

鸡架(鸡壳)

整鸡去肉,即鸡骨架,有颈无头,新鲜,无内脏,骨架颜色纯正,重约0.25公斤,外表微湿润,不粘手,具有鸡的正常气味。

8

白条鹅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1公斤,鹅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鹅的正常气味。

9

去皮上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10

白条鸡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规格从0.6—1.5公斤,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

11

方火腿

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是紧密且富有弹性,切面为深红色、色泽均匀;无酸败味或其它异味。

12

带鱼

每条不低于500克,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13

瘦肉(2#、4#)

Ⅱ号肉或Ⅳ号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14

鸭腿

表皮光滑,无淤血,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15

鸡腿

表皮光滑,无淤血,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16

鱼丸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水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完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17

猪前排

带颈骨及前五条排骨,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18

腊肠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QS认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19

鸡翅

肉质紧密,无污伤、无小毛,个体大小均匀。

20

泥猛鱼

每条不低于200克,无头,无内脏,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1

脊骨

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22

猪蹄

必须去除一切毛污物,无异味,交货以干净、新鲜、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23

仓鱼

每条不低于200克,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4

猪筒骨

骨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

25

牛肉

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都不粘手,良质冻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26

鸭二节翅

肉质紧密,带翅尖,无污伤,无小毛,个体大小均匀。

27

鱿鱼

每条不低于200克.皮肤天然色泽明显,表面黏液不粘手,无异味。

28

腊肉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QS认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29

鸡脚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30

猪肝

整体呈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微实,肝叶完整,无脂肪,无寄生虫、炎症水疱、薄膜、无胆汁污染,略有鱼腥味。

31

福寿鱼排

无头尾,无鳃,无鳞,无内脏,具有鱼的自然颜色。

32

扇骨

形状扁平,骨体冻实坚硬,无冻化现象。

33

猪头皮

猪脸肉,无嘴,无耳,无骨。

34

猪后腿骨

骨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

35

猪心

圆锥型,带心尖,心肌为红色或淡红色,结实而有弹性,无寄生虫、脓包炎症等病变。

36

白条羊

每条不低于10公斤,去头、去蹄,去内脏,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不黏手,肉质紧密。

3.2蔬菜及鲜活塘鱼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味。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塘鱼类:

鱼体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鲜活水产品:

序号

名称

质量及验收标准

1

花鲢鱼

条重500克以上

2

活白鲢鱼

条重750克左右

3

活鳊鱼

条重250克以上

4

活草鱼

条重1000克以上

5

活鲫鱼

条重125克以上

6

鲤鱼

条重500克以上

7

活河虾

中等

8

沼虾

鲜活

9

明虾

鲜活

10

黄鳝

中等

11

河蟹

母、活100克以上

12

甲鱼

塘养

13

梭子蟹

公、活200克以上

14

牛蛙

鲜活

三门县人民医院(人民院区及中医院)食品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