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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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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2021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2021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二、项目名称:2021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荣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和旭路276号天和新乐汇6号楼101跃层 2,414.4620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2021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达平,徐荔,郝树生,焦有阁,叶春华,白林,齐鸣 张莉,王起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04861.55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单位收取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19号
联系方式:27393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3-2-1504
联系方式:022-23710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22-23710790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1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20.8.31.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荣盛餐饮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天津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30日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 食堂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采购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 采购代理单位:天津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9月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5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书............................................................ 17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22 第五部分 合同........................................................................ 44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47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委托,天津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以公开 招标方式,对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 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二、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不接受境外投标人参与投标 序号 项目 采购预算 1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 食堂采购项目 人民币 2433.72894 万 元 三、项目预算:2433.72894 万元人民币,其中工费 1110.1368 万元,餐费 1323.59214 万元。 机关食堂:工费 436.8393 万元,餐费 537.79092 万元; 基层食堂:工费 673.2975 万元,餐费 785.80122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以及津财采〔2019〕1 号)的规定,“在满足机构 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 不低于 6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2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 数据。 3、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查询截止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 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 档。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的企业或国家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 件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 料; 5.投标人提供 2020 年 0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截止日前 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3 开标日成立不足 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 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 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 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8.本项目仅限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附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 年 09 月 03 日至 2020 年 09 月 09 日出售招标 文件,每日 9: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单位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zja_zb@163.com,需标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 信箱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 认。 (2)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 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 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 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文件购买只接受电汇形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 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天津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北支行。账户:122910313610401。 4. 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本项目自行踏勘。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4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09 月 29 日上午 10:00 时 2. 开标时间:2020 年 09 月 29 日上午 10:00 时 3.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创新六路 2 号 3-2-1504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李工 2. 联系电话:022-23710790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 2.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 119 号 3.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警官 022-2739301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创新六 路 2号 3-2-1504 3.采购代理联系人:李工 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710790 5.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ja_zb@163.com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 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 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天津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 日内,向天津市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 2020 年 09 月 02 日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5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2021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 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 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需求 1、具体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 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三)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 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四)投标人须承诺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 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三、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工费和餐费,其中工费需按月报价,餐费需按各餐次报价。 工费包括:各工种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加班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 装费、办公费、清洁耗材、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 全部费用。投标人在填报报价分项一览表时须对机关食堂的工费、餐费分别报价,对 基层食堂的工费、餐费分别报价,并提供各项费用的明细。费用明细一经报出不作调 整和增加。投标人自负盈亏,所报价格必须在保证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不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6 得低于2020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报价,投标文件中须对此进行承诺,附承诺书。投 标人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确保正常运行的的最终优惠价格。 (3)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保证中标总价、服务人员不变及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 对各分项报价进行合理化调整。 (4)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中予以考虑, 不作为无效投标的理由。 (5)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时间、地点要求 (1)时间要求: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及下属基层食堂。 3、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 7×24 小时的服务响应。 (2)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本项目涉及的需保密的信息和事宜严格保密。如采 购人有要求,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3)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或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 格标准。 (4)其他服务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4、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 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 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 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 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5、投标有效期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7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6、付款方式:每次费用为当月工费(根据考勤核定)和全月每餐实际用餐人数据实结 算的餐费。每月支付一次费用,即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次月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总 费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缴纳方式:电汇等其他非现金形式。 (1)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 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 按投标人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只接受投标人银行基 本账户电汇,汇款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汇款信息: 开户名:天津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西青支行 账号:441280100100129348 开户行行号:309110018195 投标人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汇款凭证标注项目名称、开户行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于空白处注明开户行行号),于开标前(工作日)到招标代理机构 领取保证金收据。未按时领取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自中标通知书发布5个工作日后,未中标单位持往来收据或投标保证金收据至招标 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招标人 签订的两份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往来收据或投标保证金收据办理相关事宜。 退保证金需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或对开收据(如对开收据需单独提供原保证金收据 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空白处注明开户行行号) 8、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8 四、开标评标程序 (一)开标 1、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 2、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询问予以解答。 (二)资格性审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 2、资格性审查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如有不满足,将视为无效投标。请将资格审查所 涉及到的证明文件集中于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的章节中进行制作(《资格 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并将相关内容标清页码。 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审查内容 合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 企业或国家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 本(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有且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 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 有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须提供2019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 开标前3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有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9 4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01月至今任意一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有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证明材料可以是 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 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 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01月至今任意一 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有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依法免税的应提 供相应文件说明。 6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年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3年的投 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有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7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 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 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 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 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 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 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有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8 本项目仅限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 有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10 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注: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五、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 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 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 标优劣顺序排列。 (三)其他要求: 1、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号条款)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 大偏离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 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采购代理 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11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留存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 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四)评标办法 第一部分 价格分(10分) 分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 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 价。 10 第二部分 客观分(28分) 分值 1 投标人业绩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关且已完成的2017 年至今的成功案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 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提供一个案例计2分, 最多10分)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合同清单、合同双方名 称及盖章。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10 2 体系认证评 价 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体系认证证书,提供1种证书得 5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12 1分,最多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3 拟投入本项 目服务人员 评价 (1)提供拟投入西青分局机关食堂经理身份证明、社保证 明及用户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年龄50周岁及以下。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为其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3)提供的用户 服务证明能表明该项目经理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食堂管 理经验的:3分;提供的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项目经理具 备三年以下食堂管理经验的:1分。以上内容未提供或缺项 提供的,不得分。 13 (2)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厨师长职业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 要求如下:1)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三 级及以上),每提供一个上述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得1分, 最多得2分。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其连续三个月 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未提供或缺项提供的,不得分。 (3)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厨师的职业证书,要求如下:1)提 供《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每提供一个上述内容 复印件加盖公章得0.5分,最多得8分。2)投标人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为其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未提供或 缺项提供的,不得分。 第三部分 主观分(62分) 分值 1 整体服务方 案评价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明服务方案,要求完 全满足招标要求及用户需求且条理清晰、分析全面透彻、科 学、合理,包括不限于以下方面:服务内容、服务措施、服 务标准、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及安排等。 20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13 列举 8个以上(含 8个)的:20 分; 列举 4 个以上(含 4个)的:10分; 其他:0 分。 2 食堂经营方 案评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食堂经营方案,体 现高标准、高档次,其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详 细提供菜品每月轮换方案、菜品质量保证方案、原材料采购 贮存及质量保证方案等内容。 列举6个以上(含6个)的:12分; 列举3个以上(含3个)的:6分; 其他:0 分。 12 3 人员培训方 案评价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明人员培训方案,要 求完全满足招标要求及用户需求且条理清晰、分析全面透 彻、科学、合理,包括不限于以下方面:对工作人员的培训 计划、培训方式、仪容仪表等。 列举 6个以上(含 6个)的:10 分; 列举 3个以上(含 3个)的:5分; 其他:0 分。 10 4 食堂餐厅卫 生环境评价 要求投标人从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等方面进 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 消毒,地面、桌椅的清洁等方面内容。 列举 5个以上(含 5个)的:5分; 列举 3个以上(含 3个)的:3分; 其他:0 分。 5 5 应急预案评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可能发生的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内 10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14 价 容须包含但不限于菜品购买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如发 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明确妥 善处置应急事件或发生火灾、爆炸以及可能发生的其他事 项。 投标人列举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发生的紧急突发事件,同时写 明处理方案,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切实可行,响应机制快 捷,列举6个以上(含6个)的:10分; 列举3个以上(含3个)的:5分; 其他:0分。 6 投诉流程、 满意度评价 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接受投诉的方式及解决投诉的处理时 间和方法,投诉流程简单快捷,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 投诉的处理时间在1小时内(含1小时)的:5分; 投诉的处理时间在2小时内(含2小时)的:2分; 其他:0 分。 5 第四部分 扣分条款 文件制作减分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1分,最多减5分 ①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②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③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④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⑤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询标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承诺书的,每个减2分。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减5分。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15 (五)综合评分 评标委员会每位评委根据上述评标办法对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分别 进行评审打分。各投标单位的技术、商务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评标委 员会根据价格部分评分办法审核、计算出符合规定的投标人价格得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 = 价格分+客观分+主观分+文件制作减分项 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1.中标单位的确定 (1)评标委员会将经评审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招标人原则上按照排序确 定中标人。 (2)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获得同等最高得分时,将选择投标报价低者为排序 靠前的中标候选人。当报价也相同时,由评审专家组以投票方式确定候选人排序。 (3)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即为中标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或 不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或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排序第二位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因招标人原因未签订合同除外)。 (4)不承诺最低投标价者为中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1、本项目须提交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投标文件、四份副本投标文件和一份电子版 文件。 2、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方便打开且无病毒;电子版 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必须以胶装方式进行装订,未按照要求装订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按无效投标处理。建议文件采用双面打印方式。 4、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16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七、其他 1、本次项目按照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2、本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17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书 1、食堂概况与服务范围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分为南院食堂和北院食堂,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杨 柳青监狱南侧,两个食堂用餐人数约1197人,用餐标准:30元/人/天(其中财政担 负27元,个人担负3元,每月按21.5天核算),每天提供三餐。食堂总就餐次为574481 餐次(其中早餐239262餐次、午餐216080餐次、晚餐119139餐次)。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下属17个基层单位(15个派出所、2个巡防队),17个 食堂用餐人数约1491人,用餐标准:30元/人/天(其中财政担负27元,个人担负3 元,每月按21.5天核算),每天提供三餐。食堂总就餐次为836155餐次(其中早餐 327040餐次、午餐322456餐次、晚餐186659餐次)。 2、供餐服务内容与标准 (1)每人每天餐标入口成本30元,其中个人担负3元。个人担负部分(固定值,不 计入本次招标范围):早餐0.5元、中餐1.5元、晚餐1元。(分局负担部分:投标人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每餐单独报价,以方便每月按每餐就餐的实际人数进行结算) (2)用餐形式为现场制作现场自助模式。 (3)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每日菜谱及菜品安排。 (4)回民餐应满足民族就餐要求,餐标、品种等同于其他供餐标准。 (5)节日就餐可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端午节、中秋节、元宵节等)。 (6)根据分局临时用餐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用餐解决方案,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7)供餐时间,早餐7:30-8:30,午餐11:45-13:00,晚餐17:00-18:00。 (8)要求机关食堂餐厅人员配备基本人数不少于56人,基层食堂餐厅人员配备基本 人数不少于80人。 (9)每年赠送不少于一次美食节活动(具体活动要求中标后由中标公司提供活动方案, 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实施)。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18 (10)细化用工标准。中标公司必须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 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工年龄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0岁,中标公司进场后 需提供劳动局开具的用工人员登记表。原则上西青户籍员工比例不低于50%(需提供 相应承诺或证明,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加盖单位公章)。 (11)做好无缝平稳衔接。由中标公司制定交接进驻方案,立即与局管理部门进行接 洽,抽调公司高管组成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前期介入派驻双倍管理人员,由中标公司 立即结合服务方案,以确保服务方案落实到位,单位现状餐饮交接选择节假日并在两 天内完成,保证我单位供餐的连续性。 (12)投标报价时需考虑我单位为单休,1/2员工平均每月加班4天,1/2员工平均每 天加班2小时,十一天法定节假日1/3员工加班。 (13)分局主管部门有权对中标单位在经营本项目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令其进行整 改,直至解除合同。其中包括:●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停止合同●采购 人按照考勤结算工费●原材料来源需可追溯,并提供供应商资质证明;●在经营过程 中,分局主管部门有权对用餐方案进行调整;●分局主管部门有权对项目经营单位的 管理提出质疑,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每年主管部门因同一问题下达2次整改通知书的, 分局主管部门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如有以上问题产生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投标单位 需提供承诺书。(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加盖单位公章)。 (14)中标单位应对所有在岗人员进行政审,并提供政审合格证明材料,经局机关审 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15)中标单位人员的住宿、就餐、医疗、工伤、意外保险、治安等问题由中标单位 自行承担解决,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投标人自行编制并 加盖单位公章)。 (16)因中标单位(特殊情况除外)原因造成误餐或停餐,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 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19 (17)采购人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中标单位 未达标到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适当的补偿。 (18)承包方需为在所有就餐地点使用采购人系统的人员提供充值、消费和记账服务, 并随时接受采购人对账。采购人有权对每日餐费账目及采购费用账目进行查看,如发 现中标单位有降低用餐标准或其他违反合同约定情况,采购人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限 期整改要求,并有酌情扣除一定费用或终止合同,如产生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19)餐厅主、副食材料采购工作由中标单位完成,供货商资质审核需经采购人认可 后方可进货。 三、机关食堂其他要求: (1)投标人要有完善的食堂经营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 (2)投标人现场工作人员服装应统一,服装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投标人负责采购食品材料; (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厨师长2人、前厅主管2人、库管1人、厨师12 人、小吃师傅2人、面点师8人、洗刷7人、粗加工10人及服务员11人,共计56人; ●餐厅全体服务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明; (5)本项目需求中提到的入口成本(个人担负3元人/天)为不可竞争价格。 (6)本项目费用分两部分,为可竞争费用,评审时以此费用报价作为评审依据;一部 分为工费,另一部分为餐费,采购人将按照每月每餐实际用餐人数据实结算。投标人 应按照行业及企业自身取费标准,并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进行投标报价。 四、基层食堂其他要求: (1)投标人要有完善的食堂经营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 (2)投标方现场工作人员服装应统一,服装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投标方负责采购食品材料; (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7人、厨师17人、粗加工29人及服务员17人,共计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20 80人; ●餐厅全体服务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明; (5)本项目需求中提到的入口成本(个人担负3元 人/天)为不可竞争价格。 (6)本项目费用分两部分,为可竞争费用,评审时以此费用报价作为评审依据;一部 分为工费,另一部分为餐费,采购人将按照每月每餐实际用餐人数据实结算。投标人 应按照行业及企业自身取费标准,并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进行投标报价。 五、人员及用餐要求: 1.本食堂为包工包料服务,即为全包,承包方需提供服务人员、食材食料等,并按本 项目需求制作饭菜。承包方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具有丰富的食堂经营经验,并有一定 规模和操作队伍,熟悉饮食、卫生、防疫等相关的法规知识;要求承包方遵纪守法, 诚信明礼,在以往餐饮经营管理中无食品卫生、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在食堂的承 保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到食品的卫生、工作人员做到身体健 康,持证上岗,饭菜在节俭的前提下做到可口美味,按时按点提供食堂餐饮服务,以 满足就餐员工的就餐要求。 2.人员配置:食堂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各主要工作人员需提供相关岗位证书原件(例如 项目经理职业证书、厨师证、健康证等),并存放于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以备随时 检查承包方人员是否按投标承诺配备。为提供多样性菜品和口味,承包方需根据采购 人要求对主厨每半年进行一次轮换。所有人员需持有健康证。承包方应保证所有人员 按时到岗,确保出勤率,不得自行减少人数。 3.承包方需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供下周的食谱,并因节假日、民俗等因素,对食谱适 时进行调整。 用餐标准: 早餐:主食至少6种,副食小菜6种、西点4种、小吃4种、汤粥3种。 午餐:主荤2道(炖菜,例如炖排骨、熬鱼、鸡腿、羊排、牛肉、红烧肉、炖仔鸭等)、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21 次荤2道、素菜2道、凉菜2道(1荤1素)、现场制作小吃4道(捞面、拉面、板 面、麻辣烫、砂锅、铁板烧等)、杂粮1道、主食6道(米饭、馒头、花卷必备,另 加包子或饼类面食)、汤粥各2道、水果或酸奶1种。均不限量,可以任意食用。 (3)晚餐:主荤1道、次荤1道、素菜2道、凉菜1道、现场制作小吃1道、杂粮1 道、主食4道、汤粥各1道。均不限量,可以任意食用。 (4)食材选用要求:每次采购的食用油、大米、面粉、肉类等须具有卫生检验部门出 具的合格证,需留档备查。 (5)食堂营业时间:早餐7:30-8:30,午餐11:45-13:00,晚餐17:00-18:00,如遇 特殊情况,采购人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用餐时间。 (6)口味要求:主副食平衡,营养平衡,杂粮与细粮平衡,荤素平衡,寒热平衡;注 重色、香、味、形;饭菜品种、花样、风味、烹饪方法多样化,体现特色;低盐少油, 口感好,有食欲。 5.其它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劳保福利、食堂就餐食材、调料、易耗品(保洁工器具、餐巾纸、 牙签、洗碗机机洗液)由承包方提供。 (2)燃气、水、电、暖气、厨房设施设备购买和维修等以上费用由招标方承担,招标 方负责提供食堂正常经营所需要的一切厨房设施设备(包括餐桌椅、餐具、厨具、制 冷设备等) (3)合同期内为确保落实各级扶贫任务,承包方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购买扶贫产 品。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22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或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 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 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 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 “投标人”或“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 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 料和材料,以及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 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 释时,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23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 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 或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不适用) 《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 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 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 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 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 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 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 方打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 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24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 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投标 法人的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公司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但银 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按照招标文件具体规定执行。 上述行业分公司投标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 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 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 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 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 声明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25 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 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 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 合格的货物或服务 5.1 合格的货物 5.1.1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 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 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5.1.2 除《招标项目要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 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1.3 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 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1.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 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 任及费用。 5.2 合格的服务 5.2.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 权利。 5.2.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26 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 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 任及费用。 6. 投标费用 6.1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单位收取服务费。 货物类项目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费率 100万以下 1.5% 100-500万 1.1% 500万-1000万 0.8%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 100×1.5%+(500-100)×1.1%+(680-500)×0.8%=7.34万元,其中中标金额以《中 标通知书》为准。 服务类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费率 100万以下 1.5% 100-500万 0.8% 500万-1000万 0.45%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 ×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 通知书》为准。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27 6.2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 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 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 (www.tjgp.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 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 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 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 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现场(不接受邮 寄、电子邮件、快递等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 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3 质疑书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 采[2010]14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 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 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28 8.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 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 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 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 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8.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6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9. 其他 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 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招标文件说明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29 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招标项目要求》中实质性条款(加注“★”号)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 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 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 求。 10.5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 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将发送邮件至已报名供应商的邮箱,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 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 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 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 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 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30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 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 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 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 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 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 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 行。一经发现投标人虚假伪造,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 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 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 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 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31 14.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 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 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或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 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15.3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5.4 投标文件应编制页码,并与投标文件目录相对应。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 格。 16.3 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 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 (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32 18. 技术投标文件 1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 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货物类项目,技术投标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 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 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4)投标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 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 表》中对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做出应答,其中“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必须列出 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 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8.3 服务类项目,技术投标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 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 等。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要求执行。 19.2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相关规定。 1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33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的。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 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 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 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 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及投标文件电 子版光盘,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纸质投标文件胶装装订成一册,可 根据投标文件页数分为上下册或上中下册等分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光盘中包含office(或word、PDF)格式的投标文件一份。 21.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盖章。 21.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 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公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34 章。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 22.1 投标人须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每包分别制作一个正本四个副本,同时 提供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版光盘一份。 22.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用一个包(信)封密封完好。 供应商应将纸质投标文件胶装装订,同时投标文件内外层包封的包封粘贴连接 处、骑缝处,供应商应加盖 3个以上的公章。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分别进行内层包封共计两包,且光盘与投标文件正本共同密 封;然后再用一个外层包封将正副本两包密封为一包。 22.3 投标单位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的 信封上注明于正式开标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 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2.4 投标单位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邮编、联系 电话、投标单位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22.5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按本22条中的规定进行密 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2.6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 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2.7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2.8 每个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 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 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投标人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35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单位印章。 2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的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注标和递送,并注明 “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3.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3.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 24.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 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D 投标文件的提交 25.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5.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 25.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 此情况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有效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 日期为准。 25.3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 件。 E 开标和评标 26. 开标 26.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投标代表人参加投 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资格审查表(供 应商资质要求)要求的文件,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人 参加开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36 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2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存在 下列情况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人未提供合法的、有效的“资格审查表”的实质性文件全部或之一的情况; 一份投标文件有两个以上报价的; 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未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的;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印章,要求加盖公章但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投标人委 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晚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的;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它情形。 26. 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委托的授权委托人相互检查各个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7.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8. 评标委员会 28.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 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 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 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37 28.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 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8.3 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 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 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 会有权宣布废标。 28.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 评审报告。 29.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9.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 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 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9.2 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开标 以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 料。 29.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 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 金额不足的,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晚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 (3)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38 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6)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如缺 少盖章或缺少签字或盖章错误或签字错误等情况; (7)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9)围标或陪标的; (10)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 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3)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 务)不是唯一产品(服务)投标的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 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 (14)属于当期《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须强制 采购的产品,未提供清单中产品的; (15)《资格审查表》中的资料齐全合格,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完整的复印件或 提供的复印件过期或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齐全的。 (1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37、59、 60条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 (17)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9.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 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39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 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5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 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 被拒绝。 29.6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 (1)评标委员会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 审核投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 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 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扣除 6%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 (1-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扣除 6% (不再享受序号 3的价格 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 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 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 ×(1-2%)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40 注: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30.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 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 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30.2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 表人签署。 30.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 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30.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1.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2.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2.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 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 新组织采购活动。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 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41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2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要求》。评 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 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 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 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 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 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 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 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4)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 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 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 执行。 33. 其他注意事项 33.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 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42 33.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 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 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3. 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3.4 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 则处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 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 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F 授予合同 34.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34.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4.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 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5.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35.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 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5.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 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 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43 35.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6.3 本项目不 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6. 中标通知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天津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 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7 签订合同 37.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 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7.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8. 履约保证金 38.1 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 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8.2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9.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0. 合同分包 40.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40.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44 第五部分 合同 合同一般条款 采购人: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天津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 )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 件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服务合同: 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甲 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服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 容为准。 一、 项目内容: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 服务要求及对服务负责条件:见附件。 三、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 四、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五、款项支付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六、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 份,供方 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45 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供方(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行号: 开户银行帐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天津市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46 合同特殊条款 双方协商根据要求自行拟定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47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 正/副 本 )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详细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电话: 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48 投标文件格式说明 1、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质、技术、商务、承诺和报 价等文件。 2、投标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版式胶封装订。 3、所有价格应按投标须知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报价格真实、准确无误。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49 投标文件总目录 (投标人自行编制)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50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 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51 附件 1 投标书 致: 根据贵方为 项目采购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TJZJAZB-2020-055 ) , ( 投 标 人 授 权 代 表 姓 名 、 职 务 )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 份、副本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为: 第 包,¥ 元(人民币),大写 ,服务期限 为 。 ……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 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本招标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内容。 4.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 天。 5.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 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 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 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 相关责任。 7.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 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 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 规定给予处罚。 8.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9. 开标后,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被采购 代理机构没收。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52 10.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 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1.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53 附件2 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 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54 附件 3-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我公司任___________职务,系我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进行 项目的投标(项目编 号: ),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 关的一切事物。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的个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55 附件 3-2 投标代表人授权书 致: 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 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 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温馨提示:身份证正反面是直接打印出来的, 不可以把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双面胶粘上去。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56 附件 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 我公司参与 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 我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 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57 附件 5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 内容 服务期限 总价 备注 1 合计: 大写: 小写: 注:“投标总价”应为“报价分项一览表”中“各项总合计”。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58 附件 5-1 报价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价格分项组成 费用明细 备注 1 人工费用 2 行政办公费用 3 税金 4 其他费用 …… …… 合计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需要拓展分解本表内容和格式。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59 附件 5-2 项目人员及岗位安排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岗位名称 投入人数 人员情况简介 是否退休 工作时间 备注 合计人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60 附件 6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一)报价要求 (二)时间地点要求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61 附件 7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 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 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 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 后果。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62 附件 8 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用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实施地点 用户联系人及联 系方式 项目起止 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若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 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63 附件 9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如我公司中标,本项目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6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65 附件 10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中小企业 ( )我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供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 监狱企业 ( )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 标文件第 至 页。 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 ( )我公司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 填报要求: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 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66 附件 11 服务方案 请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详细 的方案、证明材料等,自行编排序号。 供应商认为必需的其他内容。 2021 年度公安西青分局机关及基层所队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JZJAZB-2020-055 67 附件 12 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我单位承诺此次投标 项目(项目编 号: )属于非联合体投标,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需求 二、技术要求 三、商务要求 四、开标评标程序 (一)开标 (二)资格性审查 五、评审方法及标准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七、其他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书 1、食堂概况与服务范围 2、供餐服务内容与标准 三、机关食堂其他要求: 四、基层食堂其他要求: 五、人员及用餐要求: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五部分 合同 合同一般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 双方协商根据要求自行拟定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 正/副 本 )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详细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电话: 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填报要求: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 附件12 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