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教工食堂服务团队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300]LX[GK]2020006_1_91350104770672575G_7023)
一、合同编号:[350300]LX[GK]2020006_1_91350104770672575G_7023
二、合同名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教工食堂服务团队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300]LX[GK]2020006_1_91350104770672575G_7023)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300]LX[GK]2020006
四、项目名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教工食堂服务团队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荔涵东大道1001号
联系方式:13599456159
供应商(乙方):福建立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508号东方水都13栋102
联系方式:0591-888861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0702 - 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 | 1、招标项目 | 二、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 1 | 二、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 3838298 |
合同总金额:¥3,838,298.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履约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荔涵东大道1001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10-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10-08
九、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要求 (1)乙方必须自主经营管理,不得分包、转包、变相转包或以他人身份挂靠;未经甲方同意,严禁在食堂区域内进行其它经营活动和其它用途;以上一经发现核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做出书面承诺。未提供书面承诺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3)如因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需要减少服务人员的,双方可友好协商,按照乙方人员中标平均工资据实结算。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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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教工食堂服务团队服务类采购项目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福建立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0]LX[GK]2020006的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教工食堂服务团队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702 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 | 1、招标项目 | 二、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 1 | 二、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 3838298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捌拾叁万捌仟贰佰玖拾捌元整(¥383829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荔涵东大道1001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项目要求 本项目为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梧塘新校区第二食堂(三层)经营管理服务团队托管项目,面积约2200平方米,食堂座位数为正餐约700位,2个包厢和10桌接待。通过招标引入餐厅整体运营管理服务团队,负责食堂一日三餐(含各种接待)的加工制作和清洁卫生、现场管理等劳务。 业务委托:食堂的日常经营管理运作,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聘用、管理、工资、福利、加班费、保险费用、税费等服务人员相关事项,日常办公电脑的配备及日常耗材等保障,个人劳保用品(服装、手套、口罩、帽子等)、日常保洁器材、企业为改进工作效率而使用的各类工用具、食堂日常洗消用品(消毒液、洗洁精、碱粉、烧碱等)、食堂氛围宣传布置等食堂日常运营所需的各类辅材等;不含食品原材料采购、食堂水电费、设施设备的新增或维修(正常损坏,非人为破坏)等其它场地硬件设施改造。 (2)服务内容 (1)教工食堂功能区分类:A、教工日常用餐,以中式自助餐为主,辅助特色小炒和西式餐点;B、各类对外培训和学院公务接待用餐等,可提供自助餐或酒席盘菜,根据需要由招标人确定;C、保障教职工的零星接待需求;D、学生团体活动接待需求。 (2)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菜品质量和花样品种总体要求,根据教工日常用餐、对外培训用餐、公务接待用餐的特点,加工制作满足营养需求的餐食等。要求可以根据教工餐厅的运营需求,满足变换经营模式,如自助餐、自选快餐、固定餐等。 (3)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全年无休)进行加工售卖,保障各类伙食供应。 (4)服务团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配合招标人做好食材验收工作,加工制作饭菜、售卖、收银、洗碗、餐厅卫生,做好食堂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资料的建档和规范填报等服务。 (5)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部门的要求进行操作,保证食品安全。 (3)团队要求 1)乙方派驻的服务团队工作人员不能少于26人(具体根据实际就餐情况适当增加人员,厨师人员不得低于最低人数3名,其它岗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其中团队专职现场经理1名;自助部分主厨1名,厨师2名,帮厨1名,蒸饭1名,刀工2名,洗菜2名,洗碗4名,保洁2名,大厅前台2名,仓管1名,文员1名;接待培训小炒厨师2名,服务员4名(年龄不高于45周岁);实际运行过程中,甲方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调配,乙方须服从甲方调配指挥。厨师需提供烹饪技术证书,所有上岗服务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供健康证。验收岗位、仓管人员由甲方考核上岗,纳入乙方统一管理,工资考核基数不低于乙方平均工资90%。加工早点的工作人员要求同时在岗不少于2名员工。 2)周末、节假日及寒暑假根据甲方需求运营(在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人员要求不低于正常开餐40%人员),学生上课时,必须全员在岗。 3)乙方承诺所聘用的人员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思想品德好,无犯罪记录或不良记录。 4)乙方所聘工作人员不得雇佣未成年人。用餐高峰期的非直接接触食品岗位可以聘用勤工俭学学生,乙方应承担不低于学院勤工俭学标准费用,聘用人员报后勤管理处备案。 5)乙方必须为所有聘用人员缴纳相应的保险,同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6)所有聘用员工人员必须符合劳动法要求(男性低于60周岁,女性低于50周岁)。一旦发现工作人员超龄要求限时更换,同时进行处罚。违反年龄限制要求的员工,服务费用总额做相应的核减,第一个月工资按照乙方人均月工资的40%核定,第二个月起不再核发该用工人员费用。 7)乙方服务团队人员生病住院、伤亡及工伤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甲方不提供服务人员的宿舍(若甲方有条件提供服务人员的宿舍,按6人/间标准,床铺和生活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要负责所属服务人员的卫生安全教育,确保所有服务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统一着装,佩戴统一的帽子、口罩、手套等。 9)要加强员工业务的培训,上岗前必须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日常工作中要求每周一次集中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10)须指派一名在乙方企业服务的中专、高中或以上学历的专职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联系和处理服务过程中的有关事宜。拟派的项目经理营业期间必须在岗(7*24小时),履职期间不重复担任其他餐厅、食堂的负责人或经理。甲方有权对乙方授权的项目经理进行考察,若考察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更换现场经理;若确实因客观因素需要更换经理,必须更换同等学历和业务水平的现场经理。乙方要明确拟派的现场经理并提供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截止投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乙方必须对此做出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1)所有从 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交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并登记造册上次甲方备案,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12)上班期间,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并印有LOGO,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售饭菜员工必须戴口罩,佩戴工号卡,不得佩戴饰物,不留长指甲;长发盘起,做到穿戴整齐,卫生清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按季节变化统一换装。非食品处理区的员工服装须与食品处理区的员工服装有明显区分。 13)乙方对食堂的经营管理、员工工资发放、社保福利、工伤保险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乙方必须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并报甲方备案,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14)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乙方对外经济活动只能以乙方自身法人公司名义,不能以甲方名义签订任何经济合约。 15)乙方项目经理应在岗在位,倾听甲方教工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听取教工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及时改正。乙方项目经理请假实行报备制,需要提前向食堂管理人员进行报备,同意后方可离岗。 16)乙方须每月10日前向甲方上交上月的每日工作登记表及月工作总结等资料(含每日晨检情况、教工用餐人数、原材料出入库报表、成本核算情况、餐厅管理情况记录、服务情况、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等)。 17)乙方指派专人按规定做好福建省“一品一码”平台的数据录入工作。自行配置服务团队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电脑用品。 18)提升烹饪制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到每餐营养搭配合理,能体现饮食文化和保健功能,并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为教工提供汤水、营养套餐等服务。 19)根据学院的用餐标准和教师人数进行成本预算,严格控制运营成本,做到收支平衡。 20)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学校如认为情况危及到学校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学校直接调配乙方的所有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21)学校有临时任务需要增加人员时,乙方应根据学校临时安排任务情况及时调配人员(须能提供20%乙方人员增加),确保完成供餐工作。超出乙方人员20%部分的人员费用,按乙方人均日工资核定,按月结算。临时任务超过3天的,任务周期内增派人员按增加的人员全员(不扣除20%乙方人员)进行结算。 22)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根据政府管理部门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新要求,及时作相应的整改。 23)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校方各种重大活动的人员调度(可以是非厨房工作),配合做好学院重大活动各项保障工作。 (4)菜品要求 1)自助早餐要求每天变换20%的菜品,提供不低于8道热加工佐餐小菜。 2)自助餐提供至少每餐可以提供六荤六素二汤、两主食、两副食以上,具体情况可由学院根据实际用餐标准进行调节,乙方应每周五之前提出下一周的教工用餐菜谱设计方案供甲方挑选。菜谱应该根据季节进行变换,确保两周内60%以上不重复。 3)特色小炒、培训厨房至少提供每餐6种以上的菜品供教工选择,每餐菜品及时更新并提前通过相关渠道公布。 4)培训用餐和接待用餐,根据甲方提供的菜单、用餐时间、人数供应。乙方应根据接待标准,提供建设性的接待菜谱供甲方接待使用。 5)菜品保障营养健康,要科学合理搭配食材,规范操作加工流程。 6)出品要求坚持“少量多次”的加工方式,降低单品存放时间,杜绝浪费。 (5)卫生要求 1)每日三餐保持卫生干净;设备、厨具应定期保洁;餐具要求每餐消毒;厨房加工用具按规定一刮、二冲、三洗、四消毒、五保洁。 2)食品冷藏原料、半成品及成品严格分开,严禁过期食品再次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存储工具严格区分,不得混用。 3)搞好环境卫生,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每餐工作结束后,乙方必须对餐厅、厨房进行一次大清洁、消毒,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整洁。库房要求通风良好,符合防腐、防尘、防鼠要求。冰柜和冷库应定期清理﹑除霜并做好记录,消除异味,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应分开存放。对所有用过的食具、餐具洗净后立即消毒,并做好记录。 4)应经常清理食堂内外隔油池、水池﹑下水道等,确保畅通,污水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每年要求至少进行4次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5)食堂馊水(剩饭、剩菜、厨余垃圾)等由乙方放置至指 定地点由餐厨收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每餐对存放位置进行冲洗,保证集中存放点的卫生整洁,无异味。 6)食堂其他生活垃圾及员工宿舍产生的生活垃圾须运至学院指 定的垃圾堆放地点投放,严禁在食堂及宿舍周边摆放杂物,以保障厨房、餐厅、宿舍既周边整体环境卫生。 (6)安全防疫要求 1)乙方对食堂内的消防设备有保管的责任,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应做好食堂清洁工作,不得在餐厅内抽烟、吐痰、随地乱丢垃圾,餐厅每天每餐专人保洁,操作间、配餐室每餐进行“一小清”,每天进行“一大清”,保证地面、墙面、门窗、操作台、料车等光洁无油污; 3)储物间保持整洁,所有货物离地离墙摆放,做好各类餐具的洗涤与消毒,保持餐具干净不油腻,并做好消毒记录,定期交甲方后勤管理处留底备案。 4)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工作,工作时灭蝇灯、紫外线消毒灯、风幕机需开启,保证下水通畅; 5)乙方对食堂刀具或危害他人安全的工具,须规范管理,专人保管,专门存放,未经营时要上锁。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及学院食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蔬菜加工应严格执行“一洗、二浸、三烫、四煮”,食品要求不发霉、不变质、不腐烂、无异味。 (7)财务管理 1)乙方必须按规定建立财务账目,规范财务管理并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2)乙方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做好每日物资采购的电子台账。 3)乙方必须配备出入库管理软件,按规定做好食品和物品的出入库管理台账。 4)按规定做好培训接待、公务接待的台账登记,及时催缴相关费用结算。 (8)管理规范 1)按“6T”或“6S”管理规范(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进行管理和经营,实现厨房操作无水化。 2)★必须按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程序索证索票,进入食堂的物料必须具备“三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电子台账和验收纸质材料,建立档案。 3)★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做好每种食品每餐的留样工作,并做好留样记录,每日食品必须指派专人留样48小时,数量不得少于125克。按月装订成册,逐月交甲方后勤管理处留底备案。 (9)其它事项 1)工作时间和开饭时间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 2)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必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证用餐卫生安全。 3)日常工作按照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食堂管理要求执行:见附件1(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奖惩实施标准)。 4)主动配合做好甲方有关食堂管理的其他事宜。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5 | 测评合格 |
2 | 4.5 | 测评合格 |
3 | 4.5 | 测评合格 |
4 | 4.5 | 测评合格 |
5 | 4.5 | 测评合格 |
6 | 4.5 | 测评合格 |
7 | 4.5 | 测评合格 |
8 | 4.5 | 测评合格 |
9 | 4.5 | 测评合格 |
10 | 4.5 | 测评合格 |
11 | 4.5 | 测评合格 |
12 | 4.5 | 测评合格 |
13 | 4.5 | 测评合格 |
14 | 4.5 | 测评合格 |
15 | 4.5 | 测评合格 |
16 | 4.5 | 测评合格 |
17 | 4.5 | 测评合格 |
18 | 4.5 | 测评合格 |
19 | 4.5 | 测评合格 |
20 | 4.5 | 测评合格 |
21 | 4.5 | 测评合格 |
22 | 5.5 | 测评合格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人民币壹拾玖万壹仟玖佰壹拾伍元整:191915.00元。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期为22个月(2020年9月15日至2022年7月15日)。
10、违约责任
(1)乙方被行政卫生管理部门检查处罚的,乙方和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2)若发生食品中毒事件或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和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若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案处理的,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灾害而造成损失的,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项目结算方式 1) 全年无休,服务费用按月核发。次月5号前,甲方对上个月的考核情况等相关费用进行汇总统计,乙方开具每月应付金额的100%全额发票,甲方须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2) 乙方以中标价为结算依据,税费由乙方承担,每月结算一次(每月付款金额=合同约定每月团队费用应付金额+项目附加费用+绩效奖励费用-绩效扣罚费用-项目核减费用-当月卫生扣款) 合同约定每月团队费用应付金额:第1至21个月按138073.41元【(3838298-770000)*4.5%=138073.41元】支付,合同约定的第22个月按168756.39元【(3838298-770000)*5.5%=168756.39元】支付。 3) 项目附加费用: (1)每日午餐用餐刷卡人次(含接待培训人员)超出约定人次800人的(每月累计超过10天以上),每超出约定用餐人次40人增加服务人员岗位1名,以此类推(其中接待培训人员以校方接待单据为准;教师用餐以系统刷卡人次记录为准)。以上增加人员费用须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乙方现场经理双人签证,按中标价的人员平均总费用计算,增加人员岗位费用另行向甲方收取,按月结算并支付。 (2)餐厅四层若启用(无加工厨房),根据甲方提出的用餐人数安排,按每60人核增1名服务人员费用(按乙方人均日平均工资,每月按28天核算)按实结算,最低要求使用5名(含)以上员工,单个运营周期至少3个月。 (3)临时增加人员的工资:学校有临时任务需要增加人员,超出乙方人员20%部分的人员费用,按乙方人均日工资核定,按月结算。临时任务超过3天的,任务周期内增派人员按增加的人员全员(不扣除20%乙方人员)进行结算。(附学校临时任务清单、双方负责人签字、后勤管理处盖章) 4) 项目核减费用: (1)员工缺勤:出勤人员每减少一名,按乙方人均日平均工资(每月按28天核算)双倍扣罚工资,每日汇总,按月累计结算。当月综合考核评分90分以上,当月人员缺勤不扣罚。(附考勤表原始记录单、双方负责人签字、后勤管理处盖章) (2)亏损补偿:根据合同期限按年度进行食堂运营成本核算,如果发现亏损,按亏损总额的50%扣除服务费,按年汇总结算。(附财务科按合同年度报表) 5) 绩效奖励费用:综合考核评分≥90分,每月3.5万元;90分>综合考核评分≥85分,每月2.5万元;85分>综合考核评分≥80分,每月1.5万元。 6)绩效扣罚费用:70分>综合考核评分≥60分,每月扣1万元;60分>综合考核评分,每月扣2万元。 ★食堂综合考核评分:甲方根据学院有关食堂经营和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评,以学院工会满意度测评(每周不定期至少1次)、学院联合检查组检查结果(每月至少1次)、食堂管理人员的食堂不定期检查结果(每周至少1次)为每月综合考评依据,奖优罚劣。(食堂管理督导表格会随着政策调整而微调) 综合考核评分计算公式: 综合考核评分=食堂管理人员考核分*20%+学院联合检查组评分平均值*20%+食堂满意度得分*60%。 食堂满意度得分= 评价为很好的人数所占百分比*95+评价为好的人数所占百分比*85+评价为一般的人数所占百分比*75+评价为差的人数所占百分比*55。 综合考评标准详见附表1和附表2。 附表1、教工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附表2、教工餐厅内部管理监管日常检查量化考核评分表 7) 经营期间获得福建省伙专会“6T”示范单位表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获得省级主管部门(省政府、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0。该奖励费用于当年度合同结束前一次性拔付。 二、承包期限及签约要求 承包期限:合同期为22个月(2020年9月15日至2022年7月15日)。试用期为两个月,试运营期间若无法达到招标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预计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1日为过渡期,第一个月服务费用根据甲方实际搬迁进度从甲方要求进驻之日起结算。甲方提前15日历天向乙方人发出进驻通知,乙方需要在15个日历天内完成部署及开餐前准备工作。 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必须主动配合甲方接收现有食堂员工,并且于7个工作日内结清当月所有员工的工资后方可进行财务结算。(乙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做出书面承诺。未提供书面承诺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合同终止 (1)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经营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终止。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还需要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若乙方因违约等问题被甲方终止合同,甲方可以不提前三个月通知,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团队服务费用按月支付至实际发生月份。 (3)若连续2个月综合考核评分60分以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4)若乙方因用工违反劳动法而引起的各类诉讼,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其他要求 (1)乙方必须自主经营管理,不得分包、转包、变相转包或以他人身份挂靠;未经甲方同意,严禁在食堂区域内进行其它经营活动和其它用途;以上一经发现核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做出书面承诺。未提供书面承诺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3)如因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需要减少服务人员的,双方可友好协商,按照乙方人员中标平均工资据实结算。 。
甲方: |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 乙方: | 福建立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荔涵东大道1001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508号东方水都13栋102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世伟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599456159 |
联系方法: | 1359906451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首山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00024702080010001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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