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20412003026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食堂供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04120030262 项目名称: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最高限价:11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09日到 2020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01室 方式:现场售卖; 售价:200元/本,文件购买可采用现金、电汇形式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和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49号 联系方式:孟宪艳,022-282595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系方式:022-23556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云霞、王洁 电 话:022-23556630 采购文件下载 磋商文件.rar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 |
总 目 录
竞争性磋商邀请………………………………………………………………………………2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5
第三章 磋商须知………………………………………………………………………………………11
第四章 合同格式………………………………………………………………………………………22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28
第六章 技术需求………………………………………………………………………………………45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食堂供餐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0615-204120030262
项目名称: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额 (万元) |
采购目录 |
1包 |
否 |
食堂供餐服务 |
1项 |
110 |
110 |
110 |
餐饮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9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01室
方式:现场售卖;
售价:200元/本,文件购买可采用现金、电汇形式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和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49号
联系方式:孟宪艳,022-282595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系方式:022-23556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云霞、王洁
电 话:022-23556630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规 定 |
须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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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204120030262 |
2 |
磋商组织人: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3 |
报价方案: 1、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时填报金额大小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包括: (1)职工用餐早、午餐人数约110人,按12个月计算,据实结算。 (2)服务人员的工资、税费及项目需求书中涉及的其他费用。 |
4 |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7000元。 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 (1)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 供应商须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汇入如下账户并到账。 开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光大银行天津紫金山路支行 帐 号: 087557120100304007426 (2)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
5 |
磋商文件有效期:60天 |
6 |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份。 备注:电子文本要求是纸质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文件格式(pdf文档)进行编制,并要求在封面注明供应商名称。 |
7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 单 位: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室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 |
8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 |
9 |
磋商时间:2020年10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楼开标室) |
10 |
服务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49号 |
11 |
项目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 |
12 |
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的费用。 |
13 |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商务条款的,该供应商将被拒绝。 |
评 选 办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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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一、综合评分法 1、商务因素(24分) (1)投标人业绩(12分) 提供在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与本项目同类(餐饮服务)且已完成的业绩,每个业绩3分,最多12分,未提供的得0分。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包括体现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服务周期、合同签订时间等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2)供应商信誉评审(满分8分) 供应商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项目获得业主好评、具备业主良好反馈意见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无食品中毒或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得4分,未提供得0分。 2、技术因素(66分) (1)项目需求中一般技术条款有一条不满足的减2分,最高减24分。 (2)餐饮服务管理方案(6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餐饮服务管理方案,服务方案需包括菜品的调配方案、服务人员培训、用餐时间等相关内容,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的得6分,每缺漏一项的减2分,没提供方案的得0分。 (3)食堂服务人员(14分) ①厨师(5分) A.承诺厨师(1人)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同时提供有效健康证复印件的:2分,其他:0分。 B.厨师(1人)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的:3分,其他:0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面点师(5分) A.承诺面点师(1人)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同时提供有效健康证复印件的:2分,其他:0分。 B.面点师(1人)具有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中式面点师)》的:3分,其他:0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帮厨(2分) 承诺帮厨(1人)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同时提供有效健康证复印件的:2分,其他:0分。 ④保洁员(2分) 承诺保洁员(1人)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同时提供有效健康证复印件的:2分,其他:0分。 (5)各项服务应急预案(8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各项服务应急预案,服务方案需包括停水停电、食物中毒、火灾事故等各种突发紧急情况的相关内容,应急预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得8分;每缺漏一项的减2分,没提供方案的得0分。 (6)卫生维护方案(8分) 提供卫生维护方案中包括环境卫生、餐厅消杀、个人卫生、操作间卫生、餐厅卫生间、等相关内容,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的得8分,每缺漏一项的减2分,没提供方案的得0分。 (7)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方案(6分) 建立完善的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用于有效改善服务中包括服务态度、卫生状况、饭菜质量等相关内容,内容详细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得6分;每缺漏一项的减2分,没提供方案的得0分。 3、价格(10分) (1)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在磋商承诺不变的基础上进行报价(采用两次报价方式,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首轮报价,第二次报价作为参与计算的最终磋商报价),报价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将被拒绝。 (2)对所有供应商的磋商价格按照以下办法进行评分: 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该单位将被否决。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 注: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会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4)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认定,应由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自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每位评委根据上述评分办法对各有效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分别进行评审打分。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磋商小组根据报价评分办法审核、计算出符合规定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供应商综合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报价得分 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二、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2、采购人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3、不承诺最低报价成交。 |
16 |
供应商必须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
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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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六章 项目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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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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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文件)中列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向成交供应商全额收取成交服务费。 |
第三章 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食堂供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15-204120030262)
2、定义
本磋商文件中所称“采购人”系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单位“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
“磋商组织人”系指“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服务”系指本磋商文件中采购人所采购的所有内容。
3、采购方式、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2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详见第一部分资格要求”
3.3若法人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4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否决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留存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参加磋商的费用
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采购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磋商组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构成
5.1 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磋商组织人联系解决。
5.2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顺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如果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本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磋商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送达磋商组织人,磋商组织人对规定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此书面答复传送给每个购买本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并视为本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在采购开始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磋商组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磋商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磋商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或电报形式回复磋商组织人,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7.3 为使磋商供应商编写磋商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磋商组织人有权推迟送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4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内容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予以公布。若有补充文件,请供应商将“补充文件回执”加盖公章,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号为:022-23556630。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磋商响应文件
8.1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磋商组织人就有关本次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8.2 除本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可将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文件装订在一起。
9、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9.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文件:按照第11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磋商供应商是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有能力履行合同;
(2)商务文件: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项目周期、项目地点、付款方式、证书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3)技术文件:含技术方案、人员安排等内容;
(4)价格文件:含报价书、报价一览表、报价分项一览表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9.2 按照第12条要求提交的保证金。
10、磋商声明格式、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
10.1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采购声明、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等。
10.2除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响应文件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11、证明磋商供应商合格的证明文件
11.1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能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明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要求。
11.2 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采购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3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和格式,顺序制作并提交相关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采购人不接受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2、磋商保证金
12.1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7000元,于磋商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形式为电汇。须确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并到账。
12.2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作为其参加采购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2.5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2.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2.4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2.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13、磋商有效期
13.1 磋商有效期为采购之日后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磋商组织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参加采购的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磋商组织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采购,磋商组织人将在接到采购书面答复后,于原磋商有效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第12条有关磋商保证金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供应商须知第9条的要求,准备一式4份磋商文件(1份正本、3份副本及电子版1份),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磋商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磋商文件中。
14.3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磋商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磋商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磋商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磋商供应商可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资格部分、商务部分和价格部分文件装订在一起。
15.2磋商响应文件信封均应注明: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采购开始之前启封”的字样,同时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磋商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15.3如果外层信封未按第15.1、15.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磋商组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4磋商组织人对磋商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16、磋商截止时间
16.1 磋商组织人收到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6.2 磋商组织人可以按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7、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组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18、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磋商供应商在递交磋商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磋商组织人,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撤回文件的时间以修改或撤回通知送达磋商组织人之日为准。
18.2 修改文件应按第1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第15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组织人。
18.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格的文件及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和修改。
18.4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磋商组织人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磋商与确定成交
19、磋商
19.1 磋商组织人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磋商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采购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19.2 按照第18条规定,同意撤回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19.3 采购开始前将由公证人员或供应商的代表当众检验磋商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
20、磋商小组
20.1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由天津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评委为2人,采购人代表1人。
20.2 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20.3 磋商小组将对磋商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1、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21.1磋商响应文件启封后,直至向成交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成交人建议等,均不得向磋商供应商及与采购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1.2在采购过程中,如果磋商供应商试图向磋商组织人和参与评定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
22、磋商及评审
22.1资格审查
22.1.1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规定审查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则该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下一步磋商。
22.2初步评审
22.2.1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磋商小组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编排有序,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其他要求。初审不合格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磋商。
22.2.2磋商文件的澄清
22.2.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2.2.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2.2.3.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2.2.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2.3.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2.3.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竞争性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竞争性磋商报价对磋商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磋商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竞争性磋商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审工作。
22.3磋商过程
2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2.3.2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2.3.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2.3.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2.4最终报价
22.4.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2.4.2本次采购原则上进行两轮报价,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就磋商达成的最终条款进行书面承诺并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除法规各有规定外)。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及采购书面承诺文件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将被视为确定成交的最终依据。
22.4.3磋商小组如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低于成本价格,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该报价不低于成本价格的相关证据,拒不提供相关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被磋商小组认可的,该供应商的磋商响应将别拒绝。
22.5综合打分
22.5.1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办法详见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
22.5.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磋商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无效:
23.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3.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
23.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23.4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23.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真实。
24、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5、评审内容的保密
25.1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人员均不能向磋商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5.2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
六、授予合同
26、合同授予标准
26.1 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向采购人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26.2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7、成交结果
27.1成交人的确定
27.1.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27.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7.2成交通知书
27.2.1 成交人确定后,磋商组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确认其磋商响应已被接受。
27.2.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2.3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竞争性采购响应文件。
28、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9、签订合同
29.1成交人应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2 如果磋商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的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9.4成交后,发现成交供应商有虚假成交或违法记录的,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30、其他事项
30.1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文件)中列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全额收取成交服务费。
30.2解释权: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第四章 合同格式
餐饮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针对甲方餐饮服务需求,为了更好地履行服务细节,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供遵守。
一、项目要求:
1.乙方应诚信、切实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标准、服务方案开展工作,不得擅自转包、未经同意甲方同意肢解后分包给他人。尤其应确保服务人员资质满足要求,取得磋商文件要求的各类资质证明。甲方有权对人员安排及岗位进行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具体的调整事项及人员素质,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整体服务档次定位高质、合理,应有具体的管理措施,以维护甲方项目的正常、有序运转。乙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方案作为考评服务质量的标准,双方应遵守并严格执行。
二、服务范围及期限
1.食堂工作人员 名(其中厨师 人,面点师 人,帮厨 人,保洁员 人),负责早、午餐及食堂卫生工作。并负责收集、整理、归档上述服务档案资料。
2.服务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服务费用1.总服务价格为包干价大写:
乙方上岗人员办理年度健康证明、统一服装(冬、夏款)、年度意外保险费也包含在报价之内。上述费用不受物价、政策等因素的调整而变化。
2.服务费用按月支付,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乙方提供付款金额的正式发票。
四、双方权利义务
1.服务质量的标准以《项目需求书》执行,服务期内,乙方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应符合《劳动法》规定标准及数额,即不低于当年天津市最低工资。对于服务期内的工资标准调整问题,已在报价中做出调整考虑,不再额外主张。加班工资应及时发放给员工本人,有效地管理员工,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2.年度考核标准由双方签字确认,考核流程中乙方有义务提供资料证明。甲方应及时将月考核结论通知乙方。
4.甲方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
乙方项目经理:联系方式:
五、结算方式: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出现下列情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餐饮服务费的3%作为违约金。
a.服务质量问题未及时解决的,每月超过2次;
b.乙方提供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资质要求的;
c.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
d.月度考核累计超过3次不合格的;
2.甲方未及时支付服务费的,应额外支付当月应付款项1%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3.为了维护公共利益需要,服务期内发生争议的,乙方仍应保障合同正常履行,不得任意终止、解除合同。如乙方不当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应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的,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合同文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交政府采购部门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0615-204120030262
项目名称: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磋商供应商全称:
2020年 月 日
附件1
磋 商 声 明
致: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的 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磋商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为本次项目提交的,资格、商务、技术、报价文件一式4份(1正3副及电子版1份)。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2)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
天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项目时间进行服务。
(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7)与本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磋商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磋商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磋商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3
企业概况
1、主要磋商供应商企业概况
名 称: 电 话:
地 址: 传 真:
单位性质: 邮政编码: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人代表姓名: 职 务:
项目负责人: 职 务:
2、磋商供应商简况
(1)业务范围、资质认证情况
(2)人员构成、组织机构及职能
(3)近三年所承担的主要项目情况介绍
磋商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磋商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号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单位名称:
手 机:
磋商供应商(公章):
日 期:
附件5
技术方案
包含:本项目所包含的服务方案、人员安排、付款方式、项目周期、评分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证明材料等内容。
磋商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报价方案: 1、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时填报金额大小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包括: (1)职工用餐早、午餐人数约110人,按12个月计算,据实结算。 (2)服务人员的工资、税费及项目需求书中涉及的其他费用。 |
|
|
|
2 |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7000元。 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 (1)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 供应商须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汇入如下账户并到账。 开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光大银行天津紫金山路支行 帐 号: 087557120100304007426 (2)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
|
|
|
3 |
磋商文件有效期:60天 |
|||
4 |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份。 备注:电子文本要求是纸质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文件格式(pdf文档)进行编制,并要求在封面注明供应商名称。 |
|
|
|
5 |
服务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 |
|||
6 |
项目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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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的费用。 |
|||
8 |
供应商必须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
|||
9 |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文件)中列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向成交供应商全额收取成交服务费。 |
|||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7
项目需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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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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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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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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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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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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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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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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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8
真诚磋商承诺书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供应商愿意参与“ 项目(0615- )”的磋商,并作出如下承诺:
1. 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 在磋商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磋商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磋商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磋商而向有关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 保证递交的采购响应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磋商价格;(2)项目周期;(3)资质文件;(4)技术响应;(5)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磋商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9
承诺书
我单位现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18条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如若出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视为无效并接受相应处罚。
特此承诺。
磋商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报价书
致: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份、副本_份。
1.报价一览表
2.报价分项一览表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磋商总价分别为: 元人民币(大写 )。
2.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磋商响应文件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
磋商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11
报价一览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项目内容 |
总价(人民币元) |
项目周期 |
项目地点 |
磋商保证金 |
|
||||
备注/声明 |
注:1、表中的“总价”应与报价书中的“磋商总价”相同。
2、上述报价已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
磋商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报价分项一览表(格式)
单位:元
序号 |
分项组成 |
标准报价 |
备注 |
1 |
人工费用 |
人员工资: |
|
保险: |
|||
---- |
|||
2 |
税金 |
||
3 |
其他费用 |
||
…… |
…… |
||
合计 |
注:上述内容中如有免费的需要注明。
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14
其他文件
注: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涉及的资料、磋商文件中涉及到的其他资料或是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六章 项目需求
一、食堂概况与服务范围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作为招标人,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49号。食堂用餐人数约110人,供餐方工作日提供早餐和午餐。
二、供餐服务内容与标准
(1)用餐形式为现场制作现场自助模式。
(2)中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制定每周菜谱,供招标人确认。
(3)回民餐应满足民族就餐要求,餐标、品种等同于其他供餐标准。
(4)临时增加用餐人数需提供符合要求的用餐解决方案,费用由招标人额外支付。
(5)供餐时间,早餐7:20-8:15,午餐11:45-13:00。
(6)细化用工标准。中标公司必须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工年龄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0岁,中标公司进场后需提供劳动局开具的用工人员登记表。原则上本市户籍员工比例不低于50%。
(7)投标报价时需考虑我单位基本上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休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全所人员加班的情况,将会提前2天告知。
(8)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在经营本项目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令其进行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其中包括:
①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招标人有权停止合同;
②原材料来源需可追溯,并提供供应商资质证明;
③在经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用餐方案进行调整;
④招标人有权对项目经营单位的管理提出质疑,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每年主管部门因同一问题下达2次整改通知书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如因以上问题产生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加盖单位公章)。
(9)中标单位应对所有在岗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提供健康合格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10)中标单位人员的住宿、就餐、医疗、工伤、意外保险、治安等问题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解决,与招标人无任何关系,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加盖单位公章)。
(11)因中标单位(特殊情况除外)原因造成误餐或停餐,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12)招标人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中标单位未达标到标准,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适当的补偿。
(13)中标单位需与招标人每天确认用餐人数,并随时接受招标人对账。招标人有权对每日餐费账目及采购费用账目进行查看,如发现中标单位有降低用餐标准或其他违反合同约定情况,招标人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有酌情扣除一定费用或终止合同,如产生经济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14)餐厅主、副食材料采购工作由中标单位完成,供货商资质审核需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进货。
(15)供餐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8元左右用餐标准,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
(16)本项目供餐服务周期壹年。
三、人员及用餐要求:
1.本食堂为包工包料服务,即为全包,承包方需提供服务人员、食材食料等,并遵守饮食、卫生、防疫等相关的法规;要求承包方遵纪守法,诚信明礼,在以往餐饮经营管理中无食品卫生、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在食堂的承包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到食品的卫生,工作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饭菜在节俭的前提下做到可口美味,按时按点提供食堂餐饮服务,以满足就餐员工的就餐要求。
2.人员配置:食堂餐饮服务工作人员需提供符合从事职工食堂工作要求的相关岗位证书原件,并存放于招标人后勤管理部门,以备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是否按投标承诺配备。为提供多样性菜品和口味,承包方需根据招标人要求对主厨进行轮换(招标人每三个月对菜品口味进行评价,如评价结果满意则留用,如评价结果不满意将要求承包人对主厨进行轮换),承包方应保证所有人员按时到岗,确保出勤率,不得自行减少人数。
3.承包方需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供下周的食谱,并因节假日、民俗等因素,对食谱适时进行调整。
用餐标准:
(1)早餐:主食包含葱油饼、烧饼、馒头、花卷、面包等,副食小菜包含卤蛋、茶鸡蛋、咸菜、酱豆腐、辣椒油等,汤包括高汤云吞或高汤方便面、锅巴菜或豆腐脑、豆浆、牛奶。
(2)午餐:主荤1道(炖菜,例如炖排骨、熬鱼、鸡腿、羊排、牛肉、红烧肉、炖仔鸭等)、次荤1道、素菜2道、主食(米饭、馒头或花卷必备,另加包子或饼类面食)、汤或粥1道、水果或酸奶1种。
(3)食材选用要求:每次采购的食用油、大米、面粉、肉类等须具有卫生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证,需留档备查。
(4)食堂营业时间:早餐7:20-8:15,午餐11:45-13:00,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可根据需要调整用餐时间。
(5)口味要求:主副食平衡,营养平衡,杂粮与细粮平衡,荤素平衡,寒热平衡;注重色、香、味、形;饭菜品种、花样、风味、烹饪方法多样化,体现特色;低盐少油,口感好,味道佳。
四、其它要求:
(1)投标人现场工作人员服装应统一,服装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2)食堂工作人员劳保福利、食堂就餐食材、调料、易耗品(保洁工器具、餐巾纸、牙签、洗碗机机洗液等)由承包方提供。
(3)燃气、水、电、暖气、厨房设施设备购买和维修等以上费用由招标方承担,招标方负责提供食堂正常经营所需要的一切厨房设施设备(包括餐桌椅、餐具、厨具、制冷设备等)
(4)供应商在采购完食材后需提供销售许可证和进货凭证,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提供所有食材的保管措施方案(如:蔬菜、蛋类、奶制品等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