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HBCT-2020-CG22-2
二、项目名称:
孟村县2020-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
黄骅市盛源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黄骅镇魏孙村 | 91130983067020452M |
货物 |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入围价 |
---|---|---|---|---|---|---|---|---|---|---|---|
黄骅市盛源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 孟村县2020-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二标段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一批 | 2.2 | 2.2 |
李德成、李凤杰、张连华、赵培新、李晓东、吕瑞雪、王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7961.72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孟村回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 : 孟村县
联系方式: 王先生 0317-6829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成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颐和大厦702
联系方式 : 刘先生 0317-2059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宇
电话: 0317-2059827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二标段
孟村县2020-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二标段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BCT-2020-CG22-2
采 购 人(章): 孟村回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单位(章): 河北成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孟村县2020-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T-2020-CG22
项目名称:孟村县2020-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预算金额:765.6万元
一标段3659480元;二标段3996520元;
最高限价:一标段3659480元;二标段3996520元;
采购需求:孟村县2020-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秋季开学起至2021年暑期放假,一个学年,不含节假日,约200天,按实际天数结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落实,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全部投标产品的近1年同品类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有资质(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提供全部投标产品(鲜鸡蛋除外)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养殖场(鲜鸡蛋)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投标人提供连续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拟配送人员在本单位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健康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方式:网上发售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孟村回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孟村县
联系方式:王先生 0317-6829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成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颐和大厦702室
联系方式:刘先生 0317-2059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宇
电 话:0317-2059827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及投标前须知附表
投标前须知附表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孟村县2020-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二标段 |
2 |
产品数量 |
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 |
3 |
质量标准 |
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最新相关标准,所有预包装食品必须执行《GB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
4 |
供货期 |
2020年秋季开学起至2021年暑期放假,一个学年,不含节假日,约200天,按实际天数结算。 |
5 |
采购项目实施地点 |
孟村县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7 |
资金结算 |
孟村县2020-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专项资金财政专户:学生人数、食用次数都可能会变化,配送的食品总数、付款金额也随之变化:付款金额=成交单价×实际配送食品合格总数。(付款金额不能超过总成交价。)按实结算,每月月底结算一次,中标供应商按照孟村回族自治县教育局验收规定,提交齐全相关验收资料后,从结算之日起二十日内付清货款。12月底因财政决算等特殊原因需按财政局支付要求延长支付货款。所有货款均不计息。 |
8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提供全部投标产品(鲜鸡蛋除外)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提供全部投标产品的近1年同品类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有资质(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人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提供养殖场(鲜鸡蛋)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 7、投标人提供连续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 8、投标人提供拟配送人员在本单位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健康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证件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彩色复印件的电子扫描件;全部产品检验报告投标人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彩色复印件的电子扫描件。 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在前面标段已经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参与后面标段的排名,定标顺序为1-2标段顺序。 |
9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10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1 |
招标控制价 |
二标段399.652万元 |
12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二标段:柒万元 ; 2.缴纳方式:以电汇、转账、网银支付方式。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24日15点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存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电子扫描件。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村回族自治县支行; 账号:13001697908050507547-0424 请严格按照要求及格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 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汇款时请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可简写但简写必须明确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各投标单位无论是电汇办理还是转账办理,均凭银行回执参加投标。 |
13 |
需提交的证件要求 |
一、采购人代表审核如下资质电子扫描件(正本或副本),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1.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户许可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保证金转账凭证; 6.全部投标产品(鲜鸡蛋除外)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7、全部投标产品的提供产品近1年同品类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有资质(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8、投标人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9、投标人提供养殖场(鲜鸡蛋)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 10、连续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 11、投标人提供拟配送人员在单位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健康证明。 注:1以上证件代理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彩色复印件的电子扫描件;全部产品检验报告代理商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彩色复印件的电子扫描件。 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在前面标段已经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参与后面标段的排名,定标顺序为1-2标段顺序。 说明:以上证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者,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标时间截止后概不接收任何资料。 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招标文件和综合评分表中要求携带的其他资料原件扫描件,评标委员会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
14 |
投标文件份数 |
待项目评标结束后五日内,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纸制投标文件三份,一份电子版。 纸制投标文件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
15 |
资质证明资料 |
待项目评标结束后五日内,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说明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明资料原件,现场查验,保证资质证明资料原件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保持一致。 |
16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
截止时间:2020年8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
17 |
开标 时间、地点 |
截止时间:2020年8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参与开标(线下开标地点:孟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室) |
18 |
评标方法 及标准 |
综合评分法 |
19 |
代理费支付 |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
21 |
采购人 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孟村回族自治县教育局 办公地址:孟村县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17-6829309 |
22 |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河北成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大厦702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17-2059827 |
23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河北省政府采购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4 |
电子版投标文件所 附证书证件要求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证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
25 |
电子版投标文件签 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签章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面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包括公章及法人章),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及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 |
26 |
电子版投标文件加 密要求 |
投标人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27 |
投标文件解密 |
解密时间:网上开标大厅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60分钟。 投标人需在主持人开启解密按钮之后在系统默认解密时间内使用CA在网上 开标大厅系统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4009980000) |
28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不接受现场递交文件) 投标人因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
29 |
评审结果公示媒体 |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30 |
解释权 |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报价阶段的规定,按投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招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3.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31 |
政策性文件 1.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2.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办{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3.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符合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标准的,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方法如下: 扣除后的总报价=总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按照给予价格扣除后的总报价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以及报价得分。此价格仅用于评审,一旦成交,不具有结算意义。 3.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①根据财政部、司法部颁发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给予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扣除后的总报价=总报价-监狱企业提供的产品价格×6%,按照给予价格扣除后的总报价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以及报价得分。此价格仅用于评审,一旦成交,不具有结算意义。 |
投标人须知
一、项目说明
1.项目说明
1.1 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确定中标人。
2.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2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完成期限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是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
4.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并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
5.投标费用
5.1无论采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内容、服务、采购程序和合同条款。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答疑或补遗记录。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招标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
主要合同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
评标办法。
6.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否齐全,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 4 除6.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申请人起约束作用。
6. 5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两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申请人自己承担。投标申请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应在下载招标文件后二日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提出。采购代理人将视具体情况在河北省公共资交易平台上予以澄清或答复,所有方式的澄清将不标明问题来源,所有澄清将发给每一位取得招标文件的合格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 1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修改招标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进行,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查看。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8.2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
8.3据此发出的修改通知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当两者内容不—致时,以后发的修改通知书为准。
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对其投标采购人有权拒绝。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投标产品清单表
五、技术参数偏离表
六、投标企业实力
七、生产企业实力
八、检测报告
九、管理制度
十、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和责任处理方案
十一、食品配送及服务方案
十二、仓储基地及配送机构情况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注: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资料均须采用电子扫描件。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沧州版)”下载地址:投标人登录“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 合信息平台”,点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也可在交易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https://www.bqpoint.com/在 [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沧州版)”下载。
12.2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
12.3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如有遗漏或伪造,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报价采用整体报价方式。
13.2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实际情况及投标人拟定的设计方案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出成品、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费用、运杂、装卸、加工、安装调试、基本培训及国家规定的维保等费用。
13.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投标货币
投标函及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5.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1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人员配备;
15.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综合能力。
16.投标人资质及服务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
16.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资质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7.2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见前附表。
17.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投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7.4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于2020年8月24日15时00分前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户名: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村回族自治县支行;
账号:13001697908050507547-0424
17.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7.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国家规定时间内予以退还。
17.7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国家规定时间内予以退还。
17.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7.8.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17.8.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7.8.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8.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7.8.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
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 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9.2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CZTF 格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19.3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真实,如有遗漏或伪造,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使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进行签章和加密。
2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必须按采购代理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 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采购代理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3.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采购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23.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和撤消投标文件。
24.投标文件的无效判定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投标价格发生严重错误,以及图文不符或填写漏项,无法确认投标人单位责任或投标意向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符;
(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关于授权其参加本采购投标活动的委托书电子扫描件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与其授权委托书不符;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提供证明材料为借用、套印、伪造等虚假证明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7)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其它不符合国家法律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
(五)开标
25.开标
25.1 河北成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招标函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招投标会议。
2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电子交易系统,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网上开标大厅按照规定的解密时间范围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电子交易系统上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导致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25.3 本项目开标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等环节。
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25.3.1 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系统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最终版)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5.3.2 可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25.3.3 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后,请将 CA 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 在开标时间后,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 并确保 CA 密钥不出故障。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 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不能参与后续流程。
25.3.4 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将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记录在案。唱标结束后各投标人代表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无误。
(六) 评标
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资格审查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投标人未达到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0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0.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0.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1.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1.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1.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1.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2.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8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2.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2.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32.4 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32.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33.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4.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5.中标通知书
35.1 采购人将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6.1 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
36.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6.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八)其他事项
37.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
38.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
38.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为准。
38.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38.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密。
38.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
38.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38.6 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 密钥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下载数字证书驱动)。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38.7在电子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根据情况暂停交易。待问题解决后,经相关部门同意,再重新组织开展交易活动。
38.8 所有投标人均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若经查属虚假、无效资料,取消其参加招标权利和中标资格。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
一、主要技术标准
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最新相关标准,所有预包装食品必须执行《GB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产品品牌市场认可度高,产品质量稳定,为市场一线知名品牌。
项目采购清单
需求名称 |
参数要求 |
数量 |
预算价格 |
二标段:高寨镇、宋庄子乡、新县镇,参考学生7147人(课间加餐,适时逐步改为食堂配餐);宋庄子中学、新县学校、高寨中学,参考学生1936人(食堂配餐) 食堂配餐包括鸡蛋、米、面、油等四类。 课间加餐:食谱采用周套餐,共四大类食品蛋类(鲜鸡蛋)、糕点类(手撕面包、切片面包、蒸蛋糕、华夫饼、)、火腿肠(清真)、,每天选取每类食品中的一种食品搭配供应。 |
(课间加餐) 星期一 鲜鸡蛋+手撕面包 星期二 鲜鸡蛋+蒸蛋糕 星期三 鲜鸡蛋+切片面包 星期四 鲜鸡蛋+华夫饼 星期五 鲜鸡蛋+清真火腿肠 食堂配餐包括鸡蛋、米、面、油等四类。 注: 1、该食谱为一周供餐方案,仅为参考,真正供餐时孟村回族自治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在以下产品中选择组合产生。同时孟村回族自治县教育局、学校有权根据学生实际用餐情况随时调整周食谱搭配方案,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 一、鲜鸡蛋技术参数: (1)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的养殖企业采购,产品质量不低于GB2749-2015标准,安全卫生优质新鲜,蛋壳清洁完整,质量可靠,蛋皮光滑,蛋黄蛋清界限分明,不得检出违禁药物残留物。提供养殖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 (2)单枚鸡蛋重量≥ 50克。 (3)从出厂送到学校不能超过5天,不能变质。 (4)近1年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有资质(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二、清真火腿肠技术参数: (1)清真火腿肠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特级等级的火腿肠产品,产品质量不低于 GB/T20712-2006 的国家标准,具有SC生产标志并提供产品近1年同品类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有资质(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清真火腿肠数量根据甲方提供数量配送。 (2)每个净重≥35 克。 (3)配送食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食品本身保质期的2/3。 三、切片面包技术参数: (1)切片面包(起酥面包)须为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净重≥30克,切片面包应符合GB/T20981-2007质量标准,具有SC生产标志并提供产品近1年同品类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有资质(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单独包装,切片面包口味≥2 种。 (3)切片面包要求每种口味都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4)配送食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食品本身保质期的2/3。 四、手撕面包技术指标要求: (1)手撕面包(起酥面包)须为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净重≥30克,手撕面包应符合GB/T20981-2007质量标准,具有SC生产标志并提供产品近1年同品类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有资质(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单独包装,手撕面包口味≥2 种,至少包含无蔗糖口味。 (3)手撕面包要求每种口味都提供产品近1年同品类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检验报告。 (4)配送食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食品本身保质期的2/3。 五、华夫饼技术参数: (1)华夫饼(烘烤糕点)须为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应符合GB/20977-2007质量标准,具有SC生产标志并提供提供产品近1年同品类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有资质(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单独包装,原味,每包重量≥25克。 (3)华夫饼要求每种口味都提供产品近1年同品类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检验报告。 (4)配送食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食品本身保质期的2/3。 六、蒸蛋糕技术参数: (1)蒸蛋糕(水蒸糕点)须为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符合GB/T20977-2007质量标准,具有SC生产标志并提供产品近1年同品类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有资质(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单独包装,原味,每包重量≥25克。 (3)蒸蛋糕要求提供产品近1年同品类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检验报告。 (4)配送食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食品本身保质期的2/3。 七、小麦粉技术参数 小麦粉符合 GB/T1355-1986 质量标准,质量等级为特制一级,非转基 因食品,每袋 25kg 包装,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含有添加剂。 并提供产品近1年同品类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有资质(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配送食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食品本身保质期的2/3。 八、大米技术参数 产品类型为粳米,质量等级为一级。符合 GB/T1354-2018 质量标准。非 转基因食品,每袋 25kg 包装,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含有添加剂。并提供产品近1年同品类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有资质(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配送食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食品本身保质期的2/3。 九、大豆油技术参数 质量等级为一级,符合 GB/T 1534-2017 国家标准,非转基因食品,一 次性 10L 包装,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含有添加剂。并提供产品近1年同品类含有食品安全指标的合格的、有资质(CMA)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配送食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食品本身保质期的2/3。 注:以上证件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检测报告彩色打印件。 |
1 |
2.2元/人/份/天 |
合计 |
1 |
2.2元/人/份/天 |
注:本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招标的价格为固定捆绑式价格即2.2元/人/份/天,每年供餐天数约200个日历天,根据学生实际用餐数量据实结算,含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货物包装费、装卸费、送检和售后服务、配送服务费、加工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各种税费等。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因素,不能出现因价格变化而违约等情况的发生。学校配餐的 大米、小麦粉合计数量可按每生每天 120g-150g 计算;食用油可按每生每天 10ML 算(学校根据实际食用情况可以调整数量、 比例)鸡蛋按每生每天 50克,每人一枚鸡蛋。
三、配送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原装的食品,中标人负责配送学生营养课间餐到农村有关学校(含教学点),并负责解决处理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配送服务及质量要求:
(1)定点储存:中标供应商派专职人员对学校设置的仓储存放点自行管理,要求存放网点达到食品卫生标准。做到通水、通电、结构安全、环境整洁、卫生合格,配备必需的通风、防潮、防盗、防火、防污染、防霉、防鼠、防蝇等设施。糕点四季入库时,不能超过出厂时间 15 天。仓储食品离地上架、分批次整齐存放、及时清库和盘库,做好库房温度、湿度检测记录,详实记录食品出入库资料,不允许乱堆乱放,霉变过期等现象发生,必需制作和悬挂应急处理、配送管理办法、指定保管人员岗位管理职责、制度。
(2)定时配送:供应商要根据集中配送点到各学校的距离,设计好配送路线图,计算好每天到各学校的精确时间,专人专车将学生营养食品直接配送到各个学校,每周供应 5 天,全年 200 天,按照县营养办提供的学生人数(即学生营养食品数量),每周送货不少于一次(其中米面油两周配送一次)。每天在学生上学时间七点前将食品送达学校,按每个学校班级人数提前分好(如学校学生人数发生变化,由学校负责人提前通知配送人员),如个别学校供餐内容发生变化,中标方按照学校的实际需求做出相应调整,按照每个学生每天早餐不得高于或低于2.2 元/人/份的标准配送,所有食品必须执行最新食品国家标准。配送过程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专业操作规程,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及时、准确地送到学校。配送食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食品本身保质期的2/3。配送的每种食品必须跟有与该批次相对应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鸡蛋跟有生产厂家出厂证明。
凡配送达不到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或未按要求配送的,学校有权拒绝接收。凡因乙方配送达不到质量安全标准或未按要求配送而学校拒收造成学生未食用营养餐的,按乙方逾期供餐处理,每逾期1天,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总投标金额的千分之零点五的罚金。
在食品配送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其一切后果与采购人无关。
(3)所有产品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供应,中标人应提前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备案,经教育局对市场考察审批后进行调整。
(4)每周套餐应按标准及时供货,若遇特殊情况周套餐不能按规定供货,中标人应及时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备案,经审批同意后进行调整。
3、配送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统一穿配送服装。
4、供货及配送服务期要求:供货期为 每年按200 日历天计算,具体开始供货时间和供货天数根据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时间由采购人在供货合同中约定。中标供应商须将每个批次产品(以生产日期为准)向所供乡(镇)中学、小学免费留样 1 份,且完善留样相关记录。因上级政策变动等原因导致此项目供应天数、人数、供餐方式及资金有变化,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5、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免费更换,若出现多次质量问题,将进行经济处罚,问题严重者,对中标供应商清退。
四、其他要求
1、设备安装:(1)供应商需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学生数量给每个学校配备蒸柜或蒸锅,以满足使用。中标后15日内蒸柜或蒸锅安装完毕,遇特殊情况,需经县教育局同意后可推迟安装,日常维护由供应商负责。合同结束后,供应商配备的蒸柜或蒸锅归供应商所有。如学校原有蒸柜仍可使用,供应商负责日常维护。
2、定人管理:供应商要保证仓储、配送等环节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要建立从业人员体检制度、政审制度、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有传染疾病、有精神障碍、有犯罪前科和对社会不满的人员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供餐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供餐绝对安全。
3、责任承担:食品配送人员、车辆及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学生身心健康带来影响或发生疾病,伤亡事故,中标企业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若因产品质量原因出现的安全、卫生问题,由中标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4、食品垃圾回收:所有的食品垃圾由中标供应商回收,必须使用专门的垃圾回收车辆运送食品垃圾,严禁使用食品运送车辆回收食品垃圾。如有发现,则罚款 5000 元/次,违反次数超过 3 次将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需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且切实可行的垃圾回收方案(注:村小(教学点)可以委托当地保洁员回收,乡镇中心小学和中学则由供应商负责食品垃圾的回收)。
5、宣传培训:协助县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学生营养餐工作,做好各级学校师生安全知识培训。
6、留样保险:严格执行产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产品都留样备查,并对产品提供商业保险。
7、检验费用:合同期内接受由县营养办牵头,组织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不定期随机抽样检查,检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8、合同期内教育局对中标人仓储基地每学期考核一次,对中标人售后服务每月考核一次,每次根据考核优劣情况作相应经济处罚。(见附件)
五、中标供应商本地保险公司投保要求:
中标供应商与孟村县教育局签订合同前,需提供本地保险公司授予本项目的最高赔付金额不低于 300万人民币的《食品责任保险》合同原件。
六、中标供应商履约金要求:
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须向采购方缴纳20万元(人民币)/标段的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不可抗拒的因素:
1、因上级政策规定及要求发生变化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营养餐计划实施时间缩短或实施规模发生变化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修改或终止合同。
2、因疫情、自然灾害等人为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食品减产、断供等情况,可根据营养办指定采用代用产品应急处理。应急替代产品必须是所中标产品标准的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食品。
八、验收与付款方式:
1、食品运至地点后,由采购单位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实施验收,验收产品名称、厂名、厂址、规格、质量、保质期、产品合格证、生产日期、检验报告、核对主要技术参数、包装情况,确认准确无误后发放学生使用。
2、供货期间,由县营养办牵头组织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所供应学生食品进行随机、随时、随处的抽检时,如果不合格或被国家曝光存在质量问题,将无条件终止合同取消供应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食品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留样并签名盖章。
3、付款方式:项目专项资金财政专户,学生人数、食用次数都可能会变化,配送的食品总数、付款金额也随之变化:付款金额=成交单价×实际配送食品合格总数。(付款金额不能超过总成交价。)按实结算,每月月底结算一次,中标供应商按照孟村回族自治县教育局验收规定,提交齐全相关验收资料后,从结算之日起二十日内付清货款。12月底因财政决算等特殊原因需按财政局支付要求延长支付货款。所有货款均不计息。
4、验货:食品的外观、外形尺寸和质量应当与技术标准相一致。否则不能通过验货。乙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对不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供货,以劣充优与样品质量有异的甲方有权拒收食品。并要求终止其合同,以违约对其处罚。
5、合同期内接受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不定期随机抽样送相关职能检测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九、供餐退出机制:
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上报有关部门,停止中标供应商供货和配送资格并将其清退,被清退方的标段履行由孟村县按照履行考核标准评审,由服务优质的中标方继续履行。
1、供餐中标供应商签约人无故更换或转包他人,供餐食品与投标产品不相符;
2、出现违反供餐合同(协议)的行为,包括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品,供餐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条件等;
3、供餐期间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4、供餐期间对就餐学生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5、在合同供货时间内停止供货一天以上(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6、学校或各级监管部门的抽测中有两次不合格的。
附件一
中标人仓储基地考核用表(参考)
考核“优”(90-100分)不作处罚,考核“一般”(70-89分)扣除质保金2000—5000元,考核“差”(69分以下),扣除质保金5000—10000元,该罚款在合同结束时一并在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考核标准和分值参考下表,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项目进行适当调整,考核等级分值不变。
考核项目 |
指标描述 |
权重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中 标 人 存 储 基 地 |
1 |
专库专用,分区存放,干净整洁,无杂物垃圾。 |
10 |
优10-9分,一般8-4分,差3-0分 |
||
2 |
分类分批次存放,配有专用货架或地排。 |
10 |
优10-9分,一般8-4分,差3-0分 |
|||
3 |
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佩戴工作证。 |
10 |
优10-9分,一般8-4分,差3-0分 |
|||
4 |
每批次出厂产品按规定留样备查。 |
10 |
优10-9分,一般8-4分,差3-0分 |
|||
5 |
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管理制度,悬挂上墙。 |
10 |
优10-9分,一般8-4分,差3-0分 |
|||
6 |
出库、入库台账齐全。 |
10 |
优10-9分,一般8-4分,差3-0分 |
|||
7 |
建立食品检查、调换记录台账。破损、过期、变质等食品及时处理,不与正常食品同库存放。 |
10 |
优10-9分,一般8-4分,差3-0分 |
|||
8 |
产品入库时间符合供应要求。 |
10 |
优10-9分,一般8-4分,差3-0分 |
|||
9 |
有通风调温控湿设备,建立库房温湿度记录台账。 |
10 |
优10-9分,一般8-4分,差3-0分 |
|||
10 |
防火防盗设施齐全,全天24小时有人值守。 |
10 |
优10-9分,一般8-4分,差3-0分 |
附件二
中标人供货及售后服务考核表(参考)
每月考核“优”(90-100分)不作处罚,考核“一般”(70-89分)扣除质保金1000—2000元,考核“差”(69分以下),扣除质保金2000—5000元,该罚款在合同结束时一并在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考核标准和分值参考下表,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项目进行适当调整,考核等级分值不变。
考 核 项 目 |
指标描述 |
权重 |
减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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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货 及 售 后 情 况 |
1 |
每次供货产品出厂日期全部符合供应要求。 |
10 |
每次每类产品不符合要求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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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每类每批次产品都跟有该批次检测报告。 |
10 |
每类每批次产品未有检测报告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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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每周供货产品与周套餐食谱一致。 |
10 |
每一次不一致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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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每周送货及时,未影响学生正常用餐。 |
10 |
每一次不及时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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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破损、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调换及时。 |
10 |
每一次不及时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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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配送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统一服装,佩戴工作证。 |
10 |
每一次不符合要求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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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配送人员服务态度良好,与学校配合密切。 |
10 |
学校每提出一次申诉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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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配送车辆专车专用,有“营养餐专用”标志。 |
10 |
每发现1次不和标准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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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设备维修及时,未影响加工使用。 |
10 |
每未及时维修1次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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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按教育局规定按期加热牛奶、蒸煮鲜鸡蛋。 |
10 |
每耽误1天减2分 |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甲方: (采购方)
乙方: (服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孟村回族自治县教育局达成共识。本协议书表明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项目实施,乙方愿意接受委托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第一条:项目内容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项目标准、量化指标、时间节点)
(一)供餐食谱:
(二)食品参数
(三)配送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原装的食品,负责配送学生营养课间餐到农村有关学校(含教学点),并负责解决处理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配送服务及质量要求:
(1)定点储存:乙方派专职人员对学校设置的仓储存放点自行管理,要求存放网点达到食品卫生标准。做到通水、通电、结构安全、环境整洁、卫生合格,配备必需的通风、防潮、防盗、防火、防污染、防霉、防鼠、防蝇等设施。糕点四季入库时,不能超过出厂时间 15 天。仓储食品离地上架、分批次整齐存放、及时清库和盘库,做好库房温度、湿度检测记录,详实记录食品出入库资料,不允许乱堆乱放,霉变过期等现象发生,必需制作和悬挂应急处理、配送管理办法、指定保管人员岗位管理职责、制度。
(2)定时配送:乙方要根据集中配送点到各学校的距离,设计好配送路线图,计算好每天到各学校的精确时间,专人专车将学生营养食品直接配送到各个学校,每周供应 5 天,全年 200 天,按照县营养办提供的学生人数(即学生营养食品数量),每周送货不于少一次(米面油两周一次)。每天在学生上学时间七点前将食品送达学校,按每个学校班级人数提前分好(如学校学生人数发生变化,由学校负责人提前通知配送人员)。如个别学校供餐内容发生变化,乙方按照学校的实际需求做出相应调整,按照每个学生每天早餐不得高于或低于2.2元/人/份的标准配送,所有食品必须执行最新食品国家标准。配送过程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专业操作规程,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及时、准确地送到学校。配送食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食品本身保质期的2/3。配送的每种食品必须跟有与该批次相对应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鸡蛋跟有生产厂家出厂证明。
凡配送达不到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或未按要求配送的,学校有权拒绝接收。因乙方配送达不到质量安全标准或未按要求配送而造成学校拒收学生未食用营养餐的,按乙方逾期供餐处理,每逾期1天,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总投标金额的千分之零点五的罚金。
在食品配送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其一切后果与采购人无关。
(3)乙方须制定《营养餐食品缺货应急预案》并在教育局备案,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供餐。若所中标供应食品因缺货而无法供应,须提前向教育局报备,经教育局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使用替代食品供餐。如乙方无故逾期供餐,每逾期1天,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总投标金额的千分之零点五的罚金。
3、乙方配送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统一穿配送服装。
4、供货及配送服务期要求:供货期为每年按200 日历天计算,具体开始供货时间和供货天数根据中标通知书的发放时间由采购人在供货合同中约定。乙方须将每个批次产品(以生产日期为准)向所供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免费留样 1 份,且完善留样相关记录。因上级政策变动等原因导致此项目供应天数、人数、供餐方式及资金有变化,乙方须无条件接受。
5、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免费更换。若出现多次质量问题,将进行经济处罚,问题严重者,甲方有权清退。
6、学校集散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