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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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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食堂后厨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食堂后厨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0月09日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的委托,对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食堂后厨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负责的工作,评标会议已顺利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食堂后厨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道财购计【2020】0002877号

委托代理编号:HNGD2020-YZCG-049

3、采购预算:/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5、采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8日

6、招标公告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09月30日

评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刘金香(主任评委)、唐争艳、谢灵红、王群英、蒋泽华(采购人代表)

三、入围信息

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的评标办法,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议,最终集体确定中标候选入围单位为: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结果

得分

投标报价

是否入围

1

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98

/

2

深圳市德保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97.2

四、投诉与质疑

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

地址: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

联系人:蒋泽华

电话:18607491626

六、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道县道州北路555号(阳光照明家具精品馆三楼)

联 系 人:蒋明亮

电话:1807466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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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道县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

项 目名 称: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食堂后厨服务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道财购计【2020】0002877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GD2020-YZCG-049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九月

目录

第一部分(格式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2.定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投标费用 5.授权委托 6.联合体投标

7.采购进口产品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构成 9.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 10. 偏离(实质性要求与非实质性要求)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3.投标文件的语言 14.计量单位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6.投标报价 17.备选方案

18.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9.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20.投标保证金

21.投标有效期 22. 投标文件的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4.投标文件的递交 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6.串通投标行为

五、开标与评标

27.开标 28.评标委员会 29.评标

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

30.中标信息公布 31.投标人质疑

七、合同签订 32.中标结果通知 33.履约担保

34.签订合同 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变更数量的权利

八、特殊情形的规定

36.特殊情形 37.特殊情形的规定

九. 其他规定

38.政策与法规 39.招标代理服务费 40. 其他规定

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

一. 总则

1.1 评标委员会 1.2 评标依据 1.3 评标方法

二. 评标程序

2.1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2 澄清有关问题 2.3 比较与评价 2.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2.合同标的及金额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付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6.组成合同的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函分册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优惠声明

投标分册

四、投标保证金

五、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六、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七、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八、投标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九、响应偏离表

十、服务方案

十一、人员配备方案

十二、投标人经营业绩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二部分

第五章 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六章 投标邀请

第七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道县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财政厅编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二部分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 (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人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3)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5.1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

6.2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7.采购进口产品

7.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构成

8.1 招标文件共八章,分装两部分。各部分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二部分

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六章:投标邀请

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8.2本章第11.1项和第12.1项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3采购代理机构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9.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

9.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9.2供应商应持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0.偏离(实质性要求与非实质性要求)

10.1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不响应),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10.2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或一般商务条款,或一般技术条款(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条款数之和)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或一般商务条款,或一般技术条款(参数)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11.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1.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在本章第8.2项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在本章第8.2项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1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

13.投标语言

1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计量单位

14.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5.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分册和投标分册两部分组成。各分册的内容如下:

投标函分册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优惠声明

投标函分册包括下列内容

4、投标保证金

5、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6、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7、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8、投标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9、响应偏离表

10、服务方案

11、人员配备方案

12、投标人经营业绩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15.2 投标文件内容及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按本章第15.1项要求的结构。

15.3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6.投标报价

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6.2 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服务的价格比例。投标价格比例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16.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16.5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备选方案

17.1 除本章第16.3项另有规定外,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

17.2若接受备选方案投标时: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标。

(3)为便于唱标,备选方案的价格及价格折扣应在《开标一览表》列出。

18.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8.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9.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9.1 投标人须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9.2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9.3 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未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

(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

20.投标保证金

20.1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第1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项目预算百分之二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0.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0.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0.4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0.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情形之一。

21.投标有效期

21.1 除本章第20.5(1)目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六十日,从本章第1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1.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签署

22.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2.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3.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投标函分册、投标分册两部分单独装订,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在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3.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3.3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3.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果有的话)单独密封,并在小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中。

24.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 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应在本章第1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的地点。

24.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5.1在本章第1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5.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22、23、24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5.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26.串通投标行为

26.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中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五、开标和评标

27.开标

27.1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1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本章第24.1项规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如果有的话)、本章第16.3项规定的备选方案和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7.3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本章第16.3项规定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7.4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8.评标委员会

28.1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8.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9.评标

29.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

30.中标信息公布

30.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信息将在本章第8.2项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1.投标人质疑

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1.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1.3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1.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31.5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1.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31.7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合同签订

32.中标结果通知

32.1 在本章第20.5(1)目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履约担保

33.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由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3.2 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3.1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签订合同

34.1 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规定的除外)。

3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特殊情形的规定

36.特殊情形

36.1特殊情形是指:在本章第1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情形。

37.特殊情形规定

37.1 招标后没有投标人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报预算主管部门同意,经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批准后,可以按照竞争性谈判相应程序重新组织实施。

37.2 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报预算主管部门同意,经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重新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组织实施谈判。

37.3 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并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并在组织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的同时对项目预算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并上网公示无异议后,报预算主管部门同意,经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批准后,可以与该家投标人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重新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立采购小组,组织实施协商采购。

37.4 符合37.1、37.2、37.3所列情形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须由相应评审专家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对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3名以上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进行论证,确认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并出具论证意见;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由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进行论证,确认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并出具论证意见。

九.其他规定

38. 政策与法规

38.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最高一项;投标人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和评审加分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38.2符合本章第38.1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招标代理服务费

39.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0. 其他规定

40.1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

一. 总则

1.1 评标委员会

1.1.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2 评标依据

1.2.1 法律、法规和规章;

1.2.2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不寻求外部证据。

1.3 评标方法

1.3.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3.2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不得对投标文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因素给予加分。

评标因素:价格、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3.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二. 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1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1.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不具备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6)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10.2项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2.1.3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4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资格条件等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规定标准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2澄清有关问题

2.2.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2.2投标人不得对下列内容其进行澄清或补充:

(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

(2)不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0.1、10.2项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

2.2.3 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上述修正的基础为开标时,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

2.2.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

2.2.5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比较与评价

2.3.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3.2 按本章第2.2.3项和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评标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2.3.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按本章第2.3.2项规定调整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2.3.4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投标人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2.3.5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

2.3.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优劣顺序排列。

2.4.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3名,本次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

(2)采购方式:

(3)项目名称:

2.数量及金额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金额小写:

大写: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日,完成日期: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方式:

4.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函分册: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

三、投标优惠声明

投标分册

四、投标保证金

五、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六、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七、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八、投标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九、响应偏离表

十、服务方案

十一、售后服务方案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函分册: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优惠声明

投标分册

四、投标保证金

五、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六、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七、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八、投标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九、响应偏离表

十、服务方案

十一、人员配备方案

十二、投标人经营业绩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道县政府采购

文 件

(投标函分册)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

采 购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投标函分册: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优惠声明;

2、投标分册: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资格证明文件附件、响应偏离表、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方案、投标人经营业绩、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根据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条规定,我方承诺:

(1)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

(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废标后,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我方本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权、承诺、盖章签字等,对于贵方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文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有关规定,并无异议。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止(后同)。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本项目无预算,不需要提供此表)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合同周期

项目负责人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交纳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汇票 □银行电汇

价格折扣(投标优惠声明):

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

备注:(1)根据“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的规定,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交的备选投标人案应在《开标一览表》列出。

(2)此表保留在投标文件中,另复制一份单独封装在一个小密封袋,并将此密封袋与正本投标文件一同密封在同一标注有“正本”字样的密封袋中。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三、投标优惠声明格式

投标优惠声明(本项目无预算,不需要提供此内容)

备注:《投标优惠声明》中涉及到投标报价应同时在《开标一览表》中列出。因未在《开标一览表》中列出而造成开标时未宣读,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道县政府采购

文 件

(投标分册)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

采 购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四、投标保证金

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

五、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六、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七、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格式

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

(二)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三)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签字的;

(四)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项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项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附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附3、财务状况报告、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相关证明

附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5、联合体协议书

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7、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件1 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附件2 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

投标人基本情况

要求尽可能简短精炼。

(一)名称及有关情况:

(1)名称:

(2)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法人代表姓名:

(5)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

(6)投标人在湖南地区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

(二)投标人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发展简史

(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及现有技术人员等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

(4)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

(三)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3 财务状况报告、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的证明材料格式

财务状况报告、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的证明材料

备注:1、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附件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5 联合体协议格式

联合体协议

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 (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格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备注:提供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项规定的资质(包括投标人从事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或经营、安装、集成等)证明材料。

、附件7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附件8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九、响应偏离表格式

响应/偏离表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规格/商务条款

响应与偏离

说明

备注:如无偏离,则必须注明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_日

十、服务方案

根据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要求编写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十一、人员配备方案

投标人须响应项目要求,提供人员配备方案,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十二、投标人经营业绩

需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道县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

项 目 名 称: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食堂后厨服务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道财购计【2020】0002877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GD2020-YZCG-049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九月


第五章 招标文件前附表

备注:1、本章是对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和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附表为准。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其他规定的,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本章附表中“编列内容规定”填不下时可另附页。

2、□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说明

第一章 第1.1项

采购项目

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食堂后厨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章第2.1项

采购人

名 称: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

地 址: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

联 系 人:蒋泽华

电 话:18607491626

第一章第2.2项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道县道州北路555号(阳光照明家具精品馆三楼)

电 话:18074666200

联 系 人:蒋明亮

第一章第3.1项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交下述材料: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投标人特殊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要求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社保登记等年检证明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第一章第6.1项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接受

第一章第7.1项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二、招标文件

第一章第8.2项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zcity.gov.cn/)

第一章第9.1项

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

2020 09 09 日至2020 09 15

第一章第9.2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必须盖有社保部门的单位公章)持以下资料:①公告发出后开出的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③本邀请公告中第6条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行政章(加盖的公章为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装订成册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永州市道县道州北路555号阳光照明精品家居店3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凡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第一章第10.2项

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

□ 一般条款(商务和技术,或商务,或技术)负偏离: (条款名称) (偏离最大范围)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负偏离项数之和≥10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 一般商务条款,负偏离项数之和≥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 一般技术条款(参数),负偏离项数之和≥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第一章第11.1项

投标人询问的截止时间

2020 09 15 日(星期 17 00 分止

第一章第11.2项

投标截止期时间

2020 09 30 日(星期 11 3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第一章第16.3项

备选方案

不接受

□ 接受

第一章第16.4项

采购项目预算

第一章第19.4款

样品提供的规定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提交的时间: 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地点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第六标室(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第一章第20.1项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1、投标保证金数额:20000.00元整(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采购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第一章第20.5项

投标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第一章第22.1项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一章第23.2项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食堂后厨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道财购计【2020】0002877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GD2020-YZCG-049

包或品目名:

2020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第一章第24.12项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第 六 标室(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五、开标和评标

第一章第27.2项

其他唱标内容

七、合同签订

第一章第33.1项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人民币100000.00元整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履约担保金),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九、其他规定

第一章第38.1项

(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两型”产品

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给予中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

第一章第39.1项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 41800.00元整

第一章第40.1项

其他规定

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

第二章第1.3.4项

评标因素和标准

(提示:因评标因素“技术”项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为便于计算,应与其他评标因素分列)

项目

评审因素

权值

评分标准

技术

(40分)

经营服务方案

20

针对本项目食堂经营方案包含:现场管理、菜品设计、菜品营养搭配、菜品价格、人员配置等合理化方案:

优(20分):方案制定详细、针对性强、科学合理且操作性强,

措施完善严密;

良(15分):方案制定较详细,针对性较强、措施较完善严密;

一般(10分):方案方案制定一般,基本合理、操作性一般,措施一般;

差(5分):方案制定差,非专门针对本项目、不科学不合理且操作性不强,措施不完整、不严密。

管理制度

5

有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食品留样管理制度、个人卫生管理制度、食堂仓库管理制度等,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上述管理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应急处理预案

6

(1)提供完整的消防应急处理预案,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2)提供完整的食品安全处理方案,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

-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上述相对应的方案预案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食材采购安全管理方案

7

对各投标人提供的食材采购管理方案进行横向对比: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7分,较完整、合理得5分,一般得3分,其它1分。

车辆保障

2

投标人拟投入运输车辆中具有冷链运输车辆的:每辆车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及照片,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登记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则不得分。

商务

(60分)

量化等级和荣誉

15

(1)提供一家食堂为A级或最佳餐饮管理公司的相关荣誉证书

的,每项得2分,每增加一项加2分,本项最多为6分;

(2)投标单位2017年以来获得“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

信用”证书的得2分:

(3)投标单位2017年以来获得过税务部门对企业纳税信用的A

级评价或证书的得3分;

(4)投标单位在2019年获得中国团餐前3名的得4分.获得中国团餐4-6名的得2分,未进入前6名的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餐饮经营服务经营和状态

20

(1)投标单位具有一家(含一家)正在经营的企事业单位食堂

得2分,每增加一家加2分,最多为10分;

(2)投标人提供为所经营食堂购买的饮食责任保险,保额500

万元以下的得2分,保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1000万元以下的得4分,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得6分(提供

保单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3)投标企业同类业绩:以经营学校餐饮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

人为准,有一家1000人以上学校餐饮服务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家加2分,最多为4分。

评审依据:出具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者不得分。

投标单位企业认证证书

15

提供以下认证证书的,一个得3分,最高15分,

(1)通过I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通过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通过HACCP食品安全认证:

(4)通过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5)通过OHSAS18001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者不得分。

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10

1.投标人获得“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每具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需提供证明资料及食品药品监督局官网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不得分。

2.投标单位食品安全管控能力:

具有内部食品安全检测管理公司的得6分;有外部第三方检测管理公司合作合同得3分:没有保障证明不得分,满分6分。

提供相关复印件证明(可为子公司或三方合作公司合同证明)没有不得分。

合计

100

第二章第2.3.5项

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

计算方法

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

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

第二章第2.4.2项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入围单位2家,具体数量由评标委员会视情况确定。


附页1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联系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刘 波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13874998873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肖勇光

分行高级经理

13755192647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黄飞燕

营业部总经理

13308463468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蒋寒奇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1354898297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刘栅延

支行行长

1333731640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蒋修远

支行客户经理

18607310422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邓永胜

岳麓支行副行长

13617319650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蔡学军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13055167195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宋学农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0731-845822141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大河西先导区支行

伍超

13574102790

附页2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信用担保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何嘉

010-88822659/13718642233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蔡建雄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彭球

邓霞英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第六章 投标邀请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 的委托,对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食堂后厨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1.1、项目名称: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食堂后厨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2.1政府采购编号:道财购计【2020】0002877

2.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GD2020-YZCG-049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5、采购内容: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入围单位为2家,由评委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入围单位。如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排列。中标入围单位排列第一的为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食堂后厨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四食堂)的中标入围单位,中标入围单位排列第二的为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食堂后厨服务采购项目(第二、三食堂)的中标入围单位。

6、投标人资格条件:

6.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6.2投标人特殊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要求证书在有效期内)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20年 09月 09 日起至2020年09月1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必须盖有社保部门的单位公章)持以下资料:①公告发出后开出的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③本邀请公告中第6条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行政章(加盖的公章为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装订成册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永州市道县道州北路555号阳光照明精品家居店3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凡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7.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20 09 30 11 30 分(北京时间)在 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第六标室(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9、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1、投标保证金数额:20000.00元整(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采购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

地 址: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

联系人:蒋泽华

电 话:18607491626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道县道州北路555号(阳光照明家具精品馆三楼)

联 系 人:蒋明亮

电 话: 18074666200

第七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项目名称: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食堂后厨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提供教职工及学生早餐、午餐、晚餐等餐饮服务

三、相关说明及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湖南省标准化放心食堂要求建立健全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严格遵守执行。

2、经营管理模式:学校、公司共同经营管理。

①学校负责食堂所有食材的采购,中标人可参与食堂所有食材的采购,中标人负责食堂购入货物的验收、登记、摘洗、切配、烹饪和售卖等;

②学校、中标人共同控制食堂利润,要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

③中标人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为员工买保险、缴水电费及食堂的小型添置、维修;

④学校协助,中标人负责招聘、培训食堂员工。

3、具有完善的食堂机构设置,确保各职能部门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4、员工要求:

①食堂员工要求身体健康(有健康证),遵纪守法,业务熟练,有责任担当,能热心为师生服务,每个食堂员工不得少于10名。

②强化人员培训,每季度对员工进行一次培训,要有过程资料,按照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中标人所聘工作人员、从业人员要合理配置,服装要求统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

5、中标人应确保厨房、餐厅、销售间、贮藏间保持规范、有序、整洁,地面无污水流淌,窗明几净,无油腻、污垢、蚊蝇、老鼠等,油烟机每季度进行专业清洗,同时中标人负责食堂的垃圾清运,做到垃圾及时清理到学校垃圾箱内,维护周边环境,保持卫生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卫生要求规范。

6、中标人不得干涉其他食堂和超市的经营。

7、建立完善的食堂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手册、岗位职责、质检制度、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制度、培训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薪酬制度、绩效考评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等(以上所有制度内容需另上报采购人备案留存)。

8、①若因中标人的操作不当,造成食堂资产损坏、丢失、故障以及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严重资产损失,中标人应负责修复,确保修复到损坏前的正常使用功能,否则应予以赔偿。②若因中标人的管理不善,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和责任事故,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9、中标人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护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中标人退出经营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完好。

10、未经采购人批准,中标人不得在规定的操作间、售饭间以外区域进行食品加工和售卖。

11、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膳食委员会的监管。中标人在食堂后厨服务中实行零租赁经营,且经营过程中做到直接成本(即原辅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经采购人、或其他监管职能部门查实直接成本低于70%的,第一次按本校当天伙食费总额的20%予以处罚,每二次按本校当天伙食费总额的40%予以处罚,第三次学校有权终止中标人整个项目的食堂后厨服务合同并扣除所缴纳的保证金,中标人无条件退出学校食堂后厨服务。

12、采购人建立满意度测评制度,每月组织社会力量和学校膳食委员会对食堂饭菜质量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并公开测评结果。中标人在经营期间累计两次综合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则无条件解除合同

13、为确保饮食安全,采购人不定期地对食堂的经营服务质量、卫生状况等不定期的进行检查评估,因中标人经营不善造成食堂受卫生、环保等职能部门处罚,按所罚款的两倍由中标人完全承担交至学校。若发生经卫生监督部门认定的食物中毒事故,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并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在媒体进行公示,若查出是中标人造成的,则中标人以后无权参加采购人的任何项目的投标。

14、中标人必须使用环保油或电来煮饭菜,不能用煤、木材煮饭菜,否则按200--500元/次罚款。

15、学生就餐要突出各功能区如饭菜销售区、面点区工资、杂粮区等,各区域经营的品种不能重复,否则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16、为配合上级的要求,中标人在经营管理中要配合采购人的要求做好一切与食品安全方面有关的过程和现场资料。

17、食堂所产生的剩饭剩菜按上级部门规定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中标人不得私自处理和用作其它用处。

18、拟任经理必须住校管理食堂等事项,每周至少住校五天,否则每缺勤一天按200元/天罚款。

19、采购人来客需到教工食堂就餐时,采购人提前通知,中标人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服务。

20、学生伙食费由采购人收取,中标人凭采购人2名监督员的签字票据到采购人财务室对员工工资等相关费用报账,采购人将相关费用打入中标人公司账户。

21、中标人所有员工严格按照餐饮从业人员要求自行招聘,并自行承担一切经济、人事、安全和法律等责任。

22、学校食堂托管期间因中标人经营管理不善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所涉及的刑事、民事、经济等责任全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项目其余要求:

1、住房:采购人只提供1间管理用房,不提供住房、中标人所聘请员工的住宿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2、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需委派专人住校负责食堂管理,项目团队中至少有两人具有三级或以上厨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或以上从事食堂餐饮管理的经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项目负责人简历、劳务合同等资质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

3、本项目中标人需缴纳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后厨服务期满后一次性退还,否则视为违约处理;中标人中途退出或中途转让,视作违约处理,没收10万元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中途违规和其它受到采购人罚款的款项应及时向采购人缴纳,否则采购人将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

1、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须每日核定当天就餐人数及餐费,中标人每月按实际发生的餐费与采购人结账。

2、每月最后一日,中标人须向甲方提供当月餐费统计清单,采购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当月餐费。

六、实施时间、地点

1、 实施地点:湖南省道县第一中学食堂,实施时间:从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

2、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暂定为年,即从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售后服务及要求:项目实施期间,及时指导项目实施,全程跟踪服务。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