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程序,安吉县人民法院就《安吉县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配送及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SY20200826B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数量 | 预算 |
1 | 安吉县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配送及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 食堂的生产经营等日常管理工作,提供餐厨服务,负责后厨区和操作间的环境卫生消毒、厨具设备使用管理、原材料采购等工作。 | 1项 | 约166万元/年 |
注 |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评合格,予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其余详见采购文件。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20年10月9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灵芝东路递二社区综合大楼二楼)
3、标书售价:每套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9日下午14:00时
八、投标地址:
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吉县灵芝东路递二社区综合大楼二楼)。
九、开标时间:
2020年10月29日下午14:00时
十、开标地址:
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吉县灵芝东路递二社区综合大楼二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一日16时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商大厦支行
帐 号:2010 0024 3676 462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表(格式自拟,应注明投标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号)。
3、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莫生强 联系电话:13656722266
2、采购代理机构:湖州盛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俐玮 联系电话:1506728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