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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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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营销用食用油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营销用食用油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9.18修改后最终发布招标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宁鼎采招-2020-048号(招标文件编号:宁鼎采招-2020-048号)

二、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营销用食用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家家食用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金贵镇金贵村

中标(成交)金额:104.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宁夏家家食用油有限公司 食用植物调和油 家庆家家 1.8L 50000桶 20.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国旭、吴国华、徐辉、朱宝英、强克娟、陈爱珍、黄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下浮30%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84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联系方式:李钟钟 0952-28154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

联系方式:唐静 0952-3811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静

电 话: 0952-3811352

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营销用 食用油项目 招 标 文 件 编号:宁鼎采招-2020-048 号 采购单位: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页 一、 招标公告 ……………………………………………………………… 1页 二、 货物需求一览表 ………………………………………………………… 4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页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页 二、 说明 ……………………………………………………………………… 7页 三、 招标文件 …………………………………………………………………9页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页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页 六、 开标与评标 ………………………………………………………………15 页 七、 定标和签订合同 ……………………………………………………… 20 页 八、 资格证明文件…………………………………………………………… 22 页 第三章 供货内容及要求 ……………………………………………………24 页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26 页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0 页 1 第一章 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营销用食用油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鼎采招-2020-048 号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营销用食用油项目 预算金额: 1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石嘴山市皓泰 热力有限公司 营销用食用油 项目 食用油 50000 桶装 净含量 1.8L 1500000 最终结算 以实际发 生量为准 数量合计: 50000 预算合计: 1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4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粮油生产的企业。(2)投 标单位还需具有以下资格: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无 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2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09 月 15 日 至 2020 年 09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0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0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2020 年 9 月 22 日 18:30 时 将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我单位邮箱,报名成功后我单位 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单位邮箱。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无不良信用记录(分别截 图打印“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 2、报名邮箱:117872664@qq.com,投标单位须将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 电话一并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联系方式:0952-2815483 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 28 号 联系方式:0952-3811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钟钟 电话:0952-281548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唐静 电话:0952-3811352 代理机构 :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9-15 4 附件: 货物需求一览表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食用植物调和油 桶装 净含量 1.8L 桶 50000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若前后 不一致,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营销用食用油项目 采购人名称: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宁鼎采招-2020-048 号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内供货完毕 服务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 2 3.1 投标人资格标准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粮油生产的 企业。(2)投标单位还需具有以下资格: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采购预算:1500000 元 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注: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6 4 29.1 开标现场审验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 标,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8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4)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无不良信用记录(分别截图打印“信用中国”、“中国政府 采购网”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 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9日9:00之间); (6)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7)提供 2019 年 1 月份以后的食用油检验报告; (8)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投标保证金以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 收据为准,投标单位无需到代理公司换取收据,投标文件中须附缴 款凭证即可; 注:以上资料开标现场核验时必须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评 标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按无效标 处理(排序前三名的样品不予退还)。 5 14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30 个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6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接收人: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 9:00 时 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 9:00 时 7 开标地点: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 28 号) 7 15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 4份 8 1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递交方式:基本开户行账户转账 开户单位: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石嘴山银行裕民路支行 帐号:6402000305025006532 注: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对公账户打入(同时提供银行进账 单),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交纳,不按上述规定交纳的,按无效响 应文件处理。 9 22 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按得分由高到低选择 3名中标候选供 应商,以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10 27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石嘴山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1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15 日以书面形式送交或电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 统一答复。 12 履约保证金:无 13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差额累进法计算,按标准执行并 优惠 30%)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00-500 万元 1.1% 计算公式:【100 万元*1.5%+(中标价-100 万元)*1.1%】*0.7 二、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8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宁夏鼎新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 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5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 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 准、培训、配送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符合并履行本招标文件中的 各项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 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与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被投资公司。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 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 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 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 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 9 加同一项目投标。 3.6 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所涉及的技术、 设计、设备、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应来自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的原产地。 4.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 标准或行业标准。 4.3 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 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的现货。 4.4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 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 起诉。 4.5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4.6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 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 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范,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 范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范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 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4.7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技术规范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 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 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高于 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品牌不符不得作为废标的理由。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 招标文件 10 6. 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 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供货内容及要求 (4)政府采购合同 (5)投标文件格式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 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个日历日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 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至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日,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 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 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 8.2 条 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8.2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但至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 件收受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 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 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 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1 9.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 分合同包进行投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 能有一个报价。 10. 投标文件语言、单位 10.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 使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在 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和符号。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书 (2)企业简介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报价明细表 (5)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6)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 (7)投标资格声明及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8)法人授权委托书 (9)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0)其他有关资料 (11)投标保证金 12. 投标报价和货币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明细表,报出总价。报价 包含货物费、运费、配送费、卸货费、中标服务费及税费等。 12.2 投标报价应按本项目技术规范的要求报价,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 投标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单位。如以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报价,应按照中国银行在开 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2.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 量单位。 12.4 投标报价表应清楚地表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12 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市场单价、投标单价、投标总价及交货期等内容(不适 用)。 12.5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3.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 8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 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3 投标保证金须使用人民币,并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 13.4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8项的规定提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开 标时间前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否则不 予办理投标手续。 13.5 未按规定的金额及方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6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由代 理公司从系统点击退还给未中标供应商; 13.7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送 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后由代理公司从系统点击退还。 13.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 30 个日历日。 13.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供应商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 26 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供应商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或履约保证金 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同时要承担赔偿责 任。 13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 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 投标文件被拒绝。 1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 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 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 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 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5.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5.1 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份 数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7项规定执行。投标文件必须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 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 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胶装,连续逐页编码,装订成册,并编 写目录。 15.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 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5.3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 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5.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 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加盖投标人公章。 15.5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 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 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5.6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 标将被拒绝。 15.7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 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各自独立封装,并在包装上加注“正 本”和“副本”字样后再将正副本包封在一起,封口处要贴密封条并加盖投标法 人单位印章。同时,投标人还须将开标一览表另外独立密封包装,并加注“开标 一览表”字样,以便于开标现场唱标。 16.2 密封包装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本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收件人名称。 2) 注明本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本单位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和“在 _______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 16.3 如果密封包装未按本须知第 16 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 对误投或被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6.4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 样。 16.5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17.投标截止期 17.1 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本须知前附 表第 6项规定的截止时间。 17.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8.2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 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 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18.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本须知前附表或变更公告规定的截止期后 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投标截止期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 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19.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5、16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 记和发送。 19.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9.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 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3.9 条的规定不 15 予退还。 六、 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20.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0.3 因疫情原因,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时,由代理公司和采购人共 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工作人员宣唱并记录各投标 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 录。 20.4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 19 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不予承认。 21.评标 21.1 评标委员会 21.1.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 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7人,在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中随机抽取 5人,采购人代表 2人。 21.2. 投标文件的初审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过程将严 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 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企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 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1.2.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 估之前,采购人代表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 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 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21.2.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 16 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 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实质性偏离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 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 16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6)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 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的; (8)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0)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的。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 外部证据。 21.2.3 错误的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 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 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17 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错误进行修正,其投标将被拒 绝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1.3.投标文件的澄清 21.3.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 比较与评价 22.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 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2.2 评标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 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 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具体为: a 评比因素 序号 评审因素 标准分 评分标准 一 投标报价 4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40 分。其他投 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 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评标委员 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 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 二 招标文件 响应程度及 产品质量 30 分 1 技术标响应 情况(技术指 标、参数) 20 分 投标人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的重要技 术指标和参数,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 术指标、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标书。 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15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 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 有一项加 1 分, 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优 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 一项加 0.5 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封顶;投标人 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 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0.5 分,减完为止。 2 产品质量 10 分 1、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证书得 2 分(须提供原件方可得分)。 2、投标人具备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证书得 2 分(须提供原件方可得分)。 3、投标人所供食用油的生产厂家有健全完 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得 2分;有 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和素质良好的专职检验人 员的得 2分;生产出厂的每一批次食用油,经企 业自检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规范标准的得 2分(须 提供企业仪器设备清单、专职检验人员岗位及职 称证书,自检产品化验、检测报告材料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方可得分)。 三 企业综合 实力 10 分 1、自 2017 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每有 1个 得 1.5 分,最高得 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 同书原件方可得分)。 2、获得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得 4 分,自 19 治区级的得 3分,市级的得 1分(须提供原件方 可得分)。 四 售后服务及 保障措施 20 分 1、配送响应时间在 4小时以内(含 4小时) 的得 2分,配送时间在 6小时以内(含 6小时) 的得 1分,配送时间在 6小时以上的不得分(须 提供配送承诺方可得分)。 2、按采购人指定数量按时送到指定地点, 并在宁夏有服务机构的得 2分,在当地没有服务 机构的不得分(须提供服务承诺及服务机构证明 材料方可得分)。 3、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 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的得 4-6 分; 服务承诺详细具体,基本满足用户使用要求的得 2-4 分;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 0-2 分。 4、人员配备、仓库及产品安全供应保障措 施完善且切实可行 0-5 分(评委根据投标企业配 备方案及保障措施进行打分)。 5、车辆配送方案 0-5 分(评委根据投标企 业配备车辆数量及安全配送方案进行打分)。 合 计 100 分 b 加权计算 评委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项 评比因素的得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对评标总得分进行排序,评出预中标供应商。 22.3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 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 20 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 入评标价评议。 22.4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 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 作无效投标处理。 22.5 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 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以售后服务和保障措施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22.6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 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 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23. 评标注意事项 23.1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 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3.2 除评委会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授予《中标通知书》期间,任 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委会联系。如果 投标人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以提醒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委会 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3.3 从开标之日起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 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委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 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七、 定标与签订合同 24. 定标原则 24.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4.2 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后,从所有有效投标人中按规定的评标方法 确定排名,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9项规定的中标侯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由采 购人按照排序及采购需求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或由评委会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 确定中标供应商。 21 24.3 如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料和情况与事实不符,招标采购单 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此类推。 24.4 采购人保留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实地参观、考察的权利。 25. 中标通知 25.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刊登本采 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 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 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 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5.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应向未中标供应商发出《未中标通知书》。 25.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 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5.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中标或未中标原因,不 退还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6. 签订合同 26.1 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 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 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 改。逾期未签订合同,相关责任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中 标供应商责任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造成的损失,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 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6.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 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 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3 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 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22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 推。 27. 中标无效 由同级或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从其他中标供应商或者中标候 选人中重新确定,或者重新进行招标。 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投标人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的; (6)评委会成员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7)评委会成员在知道自己为评标委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 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 (8)评委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9)评委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10)评委会成员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 28.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28.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况依法 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28.2 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0 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八、资格证明文件 29.1 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 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则需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3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8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记录; (4)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无不良信用记录(分别截图打印“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至 2020年10月9日9:00之间); (6)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7)提供 2019 年 1 月份以后的食用油检验报告; (8)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投标保证金以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为准, 投标单位无需到代理公司换取收据,投标文件中须附缴款凭证即可; (10)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按无效标处理(排 序前三名的样品不予退还)。 (11) 证明投标服务质量的有关证书或资料; (1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29.2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有效的。 24 第三章 供货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规范 货物名称:食用植物调和油(桶装),质量要求参照GB271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采购数量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食用植物调和油 桶装 净含量 1.8L 桶 50000 2、食用植物调和油质量标准 序号 货物名称 包装 招标文件要求 1 食用植物 调和油 桶装 加工精度 单位 食用植物调和油 2 气味滋味 具有本品种调和油特 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 3 色泽 具有本产品应有 的色泽 4 透明度 澄清、透明 5 水分及挥发物 % ≤0.20 6 不溶性杂质 % ≤0.05 7 酸价(以KOH计) mg/g ≤1.0 胡麻油与其他油品比例为 7:3 3、包装要求:PET 透明一次性食品塑料桶密封包装,塑料桶封面 必须标明品牌、质量等级、执行标准及采购方要求提供的名称、二维 码等标识。 4、供货周期及配送:总供货周期为 40日历天,分批次供货。第 一批货物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 10日内完成供货,剩余批次货物接采购 人书面通知后 2 日内完成供货,配送范围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5处、 惠农区 5 处,石嘴山银行各营业网点,均为市区内,分批次配送。 25 ★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作为评标使用,具体供货数量以今冬营销 活动参与用户为准,即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油料必须保证为 非转基因,生产日期必须是食用油送达两个月内生产的油品。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投标报价须包括货物款、运费、配送费、卸货费、中标 服务费及税费等,即:按采购人要求到达交货地点的价格,采购人不 再另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 准,且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若所供产品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 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为了方便配送、售后调换,食用油加工地点均要求在宁夏范围 内。 4、投标当天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食用植物调和油为 1.8L/桶, 要求包装完整;包装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按无效 标处理。 5、采购方将对食用油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次数不超过 3 次(抽 检费用由供方提供)。 26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号: 甲方(采购人): 签定地点: 乙方(中标供应商):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 2020 年 月 日 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 )结果及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经协商 一致,订立以下合同: 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序号 服务名称 单 价 总 价 注:合同总金额包含货物费、运费、配送费、卸货费、中标服务费及税费等。 2、服务方式和服务地点 2.1 服务方式: 2.2 服务地点: 3、服务清单 4、付款方式与条件 4.1 交货付款 全部服务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服务的验收凭证和服务验收合格文件 等材料以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的服务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 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服务价格 %的正式发票。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 27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 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7、验收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 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 盖章。 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设备可能 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规定。 8、质量保证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 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 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 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 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 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9、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 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 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 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日须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 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10.1.2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和服务的,须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 损失。 10.2 乙方的违约责任 28 10.2.1 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货的,代理公司将不退还乙方的全部履 约保证金。 10.2.2 乙方所交设备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 责包换、包退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须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 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11、违约终止合同 11.1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 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 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1.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 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1.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2、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 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 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 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 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 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约定 14.1 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 (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29 14.3 本合同一式五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 两份,送代理公司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注: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相背离。 30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投标人名称 : (盖章) 日 期 : 31 目 录 1、投 标 书………………………………………………………………… 页 2、企业简介………………………………………………………………… 页 3、开标一览表……………………………………………………………… 页 4、投标报价明细表………………………………………………………… 页 5、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页 6、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 页 7、投标资格声明及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页 8、法人授权委托书……………………………………………………… 页 9、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页 10、投标货物报告………………………………………………………… 页 11、其他有关资料………………………………………………………… 页 32 附件 1: 投 标 书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本签字代表(全 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 和副本__份。 1、企业简介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5、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 6、投标资格声明及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投标货物报告 10、其他有关资料 11、以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 交货价)为大写:人民币 ,即小写: 。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 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 条所述情况,则同意采购代理机 33 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 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4 附件 2: 企 业 简 介 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全称、性质及隶属关系、设立时间、所在地址、注册资本、在宁夏(石 嘴山市)的分支机构等; 2、企业的主要经营范围、规模、设备及技术能力; 3、最近三年与本项目类似的案例: 用户名称和地址 已完成类似项目名称 完成日期 运行状况 注: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合同书,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投 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应提供的经营状况证明(列在投标文件“其他有关资料”中); (1)经审计后的企业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5、与本次投标货物有关的生产情况说明及特点优势; 6、其他。 35 附件 3: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 序号 投标总报价(元) 供货周期 (天) 1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为便于开标现场唱标,投标人须将开标一览表另外独立密封包装。 附件 4: 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_____________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货物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产 地 数 量 单位 投标 单价 投标总价 合计 供货周期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6 附件 5: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名 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说明 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 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7 附件 6: 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 1、配送响应时间。 2、售后服务承诺及在当地服务机构情况。 3、人员配备、仓库及产品安全供应保障措施。 4、车辆配送方案。 拟定配送计划: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8 附件 7: 投标资格声明及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 对于贵方 年 月 日(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下述签字 人愿意参与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标书编号:宁鼎采招-2020-048 号)中规定的 (包 号)的全部货物和服务,并声明下列所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有效的。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则需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8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 录; (4)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无不良信用记录(分别截图打印“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 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9日9: 00之间); (6)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7)提供 2019 年 1 月份以后的食用油检验报告; (8)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投标保证金以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为准,投标单 位无需到代理公司换取收据,投标文件中须附缴款凭证即可; (10)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按无效标处理(排序前三 名的样品不予退还)。 (11)证明投标货物质量的有关证书或资料(原件); (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原件)。 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传 真: 电 话: 39 附件 8: 法人授权委托书 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国的 (投标人名称) 在下面 签 字 的 ( 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 、 职 务 ) 代 表 本 公 司 授 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就宁鼎采招-2020-048 号项目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 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 ___ 日历日。被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40 附件 9: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 有违反本声明函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1 附件 10: 投标货物报告(格式) 1、投标货物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和说明; 2、投标货物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 3、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进度及运输条件; 4、备品备件提供情况;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42 附件 11、其他有关资料 目 录 2、报名邮箱:117872664@qq.com,投标单位须将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一并发送 注:以上资料开标现场核验时必须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 (10)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按无效标处理(排序前三名的样品不予退还)。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接收人: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地点: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计算公式:【100万元*1.5%+(中标价-100万元)*1.1%】*0.7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 8.1 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 13.6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代理公司从系统点击退还 13.7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送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 13.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7.投标截止期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食用植物调和油质量标准 附件1: 投 标 书 附件2: 企 业 简 介 6、其他。 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附件5: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附件6: 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 1、配送响应时间。 2、售后服务承诺及在当地服务机构情况。 3、人员配备、仓库及产品安全供应保障措施。 4、车辆配送方案。 拟定配送计划: 投标资格声明及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日期: 年 月 附件9: 附件10: 投标货物报告(格式)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