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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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长财采办备[2020]816号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0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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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509664700"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50966470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509664713"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22
HYPERLINK \l "_Toc509664717"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等要求 22
1
5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治市英雄中路6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2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长财采办字[2020]816号
项目名称: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包一:蔬菜、水果;预算金额1150000元
包二:米、面、油;预算金额530000元
包三:肉、蛋、奶、水产;预算金额:4029000元
包四:调味、干货;预算金额:1230000元
采购需求:蔬菜、水果、米、面、油、肉、蛋、奶、水产、调味、干货等,根据就餐人数,实时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投标单位未被列入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7)投标单位应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结果截图。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治市英雄中路62号。
方式:现场购买文件;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承办人身份证原件;
(3)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完整相关信息的表格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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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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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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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姓名 |
电子邮箱 |
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2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治市潞州区泽馨苑住宅小区10号商铺(比比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体育运动学校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835506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世纪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2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63556708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对应 条款号 |
说明与要求 |
1 |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3 |
符合资质要求 |
2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3.11 |
不允许 |
3 |
踏勘现场 |
6.5 |
不组织 |
4 |
标前会 |
6.6 |
不召开 |
5 |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
8.3 |
按8.3要求提交 |
6 |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
8.3 |
按8.3要求提交 |
7 |
投标保证金 |
8.4 |
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包一:20000元;包二:10000元;包三:60000元;包四:20000元 |
8 |
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
8.5(3) |
否 |
9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10 |
90日历天 |
10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伍份 |
|
11 |
装订要求 |
8.2 |
应满足8.2的要求 |
12 |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
13 |
2020年8月24日 下午 15点30分 长治市潞州区泽馨苑住宅小区10号商铺(比比网) |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一、投标人须知总则
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 “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为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2.2 “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包括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3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3.8见招标公告二)
3.9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护照等)。
3.10 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内容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11本次招标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应满足相应的要求。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并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要澄清的内容,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且加盖单位公章)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6.2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采用书面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采购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6.5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6.6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6.7 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可对投标情况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8.2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的编制、编目、编页、装订等要求如下:
(1)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印刷体;
(3)投标文件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说明等附件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规格、幅面应与正本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难以查找,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
(4)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胶订、密封于袋内。每个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8.3投标文件编排顺序及内容要求(请投标人务必按此顺序做目录或表,并标明页码,其中应提交的其他资料应写清具体内容、编排页码,以利于评委评标)。
投标文件编排顺序:封面(按格式)、目录,商务、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要求见下表:
商务部分:
序号 |
商务文件 |
要 求 |
1 |
*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见‘投标文件格式’) |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出具授权书,授权书须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具有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检章要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有效的开户许可证 |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7 |
投标保证金(见‘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8 |
信用中国网上查询截图 |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9 |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 |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1 |
投标人企业概况 |
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12 |
投标人资格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
制造商或其授权机构应按照附表填报此声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3 |
*商务部分一般条款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4商务一般条款 |
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
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的有效凭证 |
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
近三个月完税证明 |
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
15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资料(包括采用综合评分法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
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技术部分:
序号 |
技术文件 |
要求 |
1 |
*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 |
*分项报价一览表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投标人服务方案及承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包括采用综合评分法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
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8.4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至指定账户,并在开标现场提供汇款回单(或进账单回单)原件。
开户名称:山西世纪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长治高新区支行
账 号:14001648308050503076
(3)未按前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约束投标人遵守法律规定和投标承诺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提供虚假材料的;
5、中标后未履行投标承诺的。
8.5 投标报价
(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及其人工、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3)本次招标只接受投标文件内的报价(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报价。
(4) 投标人要按投标服务内容、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服务内容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5)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开标时只有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6) 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等,并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7)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名、型号、产地、功能、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8)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有效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投标人所投服务内容的报价必须符合市场价格,不得恶意拔高产品价格,也不得低于成本价竞标。
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9.2 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9.3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9.4 开标一览表所载信息是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从开标当日开始计算。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相应自动延长,除非投标人书面声明撤销投标文件,此种情况下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退还。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1.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加盖的印章,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字样的非行政公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
投标文件的正本中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影印件等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有效。正本中加盖的公章是复印、影印形式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1.4 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1.5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1.6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11.7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8 因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被视为无效投标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按照招标文件8.2条要求密封。
12.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 投标截止时间
13.1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受。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
14.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五、开标
15. 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5.1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进行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投标人出席开标仪式。
15.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15.4 投标文件审查合格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持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5.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6. 组建评标委员会
16.1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伍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6.2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工作人员,以及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
17.投标文件初审
17.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2资格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经审查如果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7.3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项目见下表:
序号 |
资格性检查项目 |
序号 |
符合性检查项目 |
1 |
是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 |
1 |
投标报价是否超过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2 |
是否提供有效的开户许可证 |
2 |
法人代表或授权是否有效签字 |
3 |
是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
3 |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
4 |
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
4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号条款要求 |
5 |
是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
5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
6 |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数量交纳投标保证金 |
6 |
是否满足商务一般条款要求。(见商务部分偏离表) |
7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
在进行以上审查时,只要发现投标文件中有一条不满足,审查即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17.4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等相符。未实质上响应(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文件中的编制内容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要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7.5 未实质上响应的条款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且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产生不当的影响。
17.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7.7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7.8 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7.9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8.投标的澄清
18.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
18.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后,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18.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19.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20. 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21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22.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3. 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4. 采购项目废标
2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4.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原因,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签订合同
25. 中标通知
25.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2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5.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4中标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25.5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内容,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 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6.5 违反26.1条、26.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保密和披露
27. 保密
发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28. 披露
28.1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或在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29.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进行询问。
29.4 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者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 质疑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加盖本人姓名章并单位公章的;质疑书有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名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投标人依据由公开或合法渠道不可能或不应该获得的信息或材料提出质疑的;
(11)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原件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9.11供应商在质疑过程中,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将报请有关部门查处。如情况属实,供应商可能受到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投标人违规处罚
30.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6)投标人所投产品报价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恶意拔高产品价格的;
(7)投标人所投产品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除作出详细说明,经评委会一致认可的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
3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及同时属于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均须提供清单中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31.1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按第五部分的格式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报价人未在报价文件中进行标记,谈判小组经审查所报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将对其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
31.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31.3报价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报价文件无效。
31.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需提供由县级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对报价人及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认定。如谈判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2)产品价格折扣:小、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服务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1、投标报价及折扣,包括人工费和保险等全部费用;
2、服务内容的完整性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3、服务内容要求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
4、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
5、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团队配备、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定内容及标准
一、商务部分( 10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
1、供应商业绩(6分)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实施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
2、企业服务能力、信誉(2分) 对各供应商企业服务能力、信誉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分(0分-2分) |
3、响应文件响应程度(2分) 根据供应商制作的标书的美观情况、提供资料的齐全性、编排的合 理性等综合评分。(优秀的得2分、良好的得1分、一般的0.5分。) |
二、服务部分(70分) |
1、整体服务方案(30分) 整体方案合理、完整,符合采购人需求,安排组织严密、各项措施具体可行,各环节安排有序(0分-30分)。 |
2、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0分-10分) |
3、管理制度及措施(0分-10分) |
4、各岗位人员配置(10分) 人员配备方案,人员数量、分工等合理可行(0分-10分)。 |
5、配送时间:收到配送所需食材清单及要求后,承诺在1小时内送达并验收合格的3分,不承诺不得分。 |
6、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0分-7分) |
三、价格部分(2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招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
商务及技术要求
配送要求
1、配送品种
蔬菜类、粮油类、畜禽肉类、水产类、禽蛋类、干调类、豆制品类、半成品、小食品、水果、奶类产品等。
2、配送数量
根据就餐人数,实时配送。
3、质量要求
(1)预包装食品:证件齐全、标示完整、感官无异常,有1年内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
(2)畜禽肉类、水产类:猪肉、牛羊肉等肉类两证齐全,感官无异常;水产类提供鲜活或符合要求的新鲜度。
(3)蔬菜、水果:属无公害蔬菜水果、必须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并保证优良的色泽和新鲜度。
(4)冷冻类、蛋类及干调类: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优良的外观和等级。
(5)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要求。
4、配送时间方法
供应商在接到配送要求后,2小时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在每次配送前2小时或前一天提供所需食材清单及要求,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安全准时将所需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相关人员验收确认并达到合格标准。
5、价格及货款结算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对配送食材进行折扣率报价,每种食材报价应参照市场售价,不得高于批发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其中,蔬菜价格不得高于紫坊农产品市场当日的二级批发价;肉类水产价格不得高于紫坊农产品市场当日的批发价格;米面油价格不得高于当日市场批发价格;调味品价格不得高于当日市场价格的八折。投标时需提供食材清单及品牌(品牌如有)。
食材款按月结算,供应商按所供食材向采购人提供清单及发票,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予以支付。
注:*1、本次采购由中标人负责支付学校遗留欠款,投标人须在服务方案及承诺中做出承诺,未承诺的视为无效报价。
2、采购人将不定时对所需食材进行市场调查,一经发现供应所供所供食材明显高于市场价或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一切损失,并追究其责任。食堂如因体质变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参考,以最终签订为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当事人在不改变项目实际性内容前提下双方根据具体要求进行协商。)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 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 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难以查找,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准确的。
4. 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 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投 标 函(格式)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有效期9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我方愿意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
4、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投标将被拒绝。
6、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说明。
8、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利。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同意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有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当事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证明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公章: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委托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或三证合一证件)
有效的开户许可证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投标保证金(格式)
致: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项目招标活动。按招标文件规定,已从我公司基本账户递交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若未中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退还至本公司基本账户(应与汇出银行一致):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电汇凭证复印件) |
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企业概况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1)投标人全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
(6)职员人数:
(7)专业技术人员人数:
(8)注册资本:
(9)实收资本:
(10)近一年资产负债表:
<1>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部分一般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 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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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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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近三个月完税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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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
日 期: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包括采用综合评分法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开标一览表(格式)
采 购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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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包 号 |
第______包 |
投 标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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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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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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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分项报价一览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