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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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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教育局雅安市荥经县2020-2021学年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教育局雅安市荥经县2020-2021学年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0-09 17:45

项目概况 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教育局雅安市荥经县2020-2021学年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雅安市雨城区金凤街2号附1-附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8222020000345
项目名称 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教育局雅安市荥经县2020-2021学年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3180000
最高限价 3180000元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0月10日到2020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金凤街2号附1-附4
方式: 现场获取或邮购。1、现场获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邮购联系方式:请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电子版发送至3136523760@qq.com(注:开标时将报名资料原件递交至代理公司),联系电话:0835-2888384。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金凤街2号附1-附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荥经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7625024。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 附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教育局
    地址: 雅安市荥经县荥兴路东三段5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13881603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4栋16楼04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女士;联系电话:0835-2888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女士
    电话: 18908169817

    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BZZGZ-200807-095 招标编号:5118222020000345 雅安市荥经县2020-2021学年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配 送服务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 荥经县教育局 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 成都总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4栋16楼04号 联系电话:028-81711555 雅安分公司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金凤街2号附1-附4 联系电话:0835-2888384 共同编制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模板.............................................................................................................................................................................12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3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4 第六章 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商务及其他要求.........................................................................................................................25 第七章 评标办法.............................................................................................................................................................................................29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35 附件一.................................................................................................................................................................................................................37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 1 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荥经县教育局(采购人)委托,拟对“雅安市荥经县2020-2021学年学校食 堂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18222020000345 二、招标项目:雅安市荥经县2020-2021学年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318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 雅安市荥经县2020-2021学年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项目,本项目1个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招标文件自2020年10月10日上午9:00到2020年10月1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标准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获取。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金凤街2号附1-附4获取。 2.本项目招标文件无偿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购,邮购联系方式:请将获取采购文件时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电子版发送至 3136523760@qq.com(注:开标时将报名资料原件递交至代理公司),联系电话:0835-2888384。 4.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①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现场获取招标文 件时请自备U盘拷贝。 ②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登记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 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雅安市雨城区金凤街2号附1-附4。 八、开标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 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1.开标地点:雅安市雨城区金凤街2号附1-附4。 2.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及身份证原件,若投标人为法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鲜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以及身份证原件,监督现场核对身份,未确定身份的人员将拒绝入内。 九、本投标邀请于2020年10月9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 人:荥经县教育局 地 址:雅安市荥经县荥兴路东三段58号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388160300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4栋16楼04号 联 系 人:程女士 邮 箱 : 3136523760@qq.com 联系电话:0835-2888384、18908169817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 2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18万元。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318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 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 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3 采购方式及评审方法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4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涉及)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国家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 在没有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情况下,只有国产产品(其中可以含进口部件,见以下 释义)才可中标,只有技术需求中标明为“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但 不排斥满足条件国产产品投标和中标。 国产产品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生产的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区域仅在关税 待遇及贸易管制方面实施不同于我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但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 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因此,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 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 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 5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截止投标之日起366天。 6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 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 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 成事项详细陈述。若响应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 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 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 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 (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 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 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 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 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 请。 3.“政采贷”办理方式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8 定向采购(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不予享受价格扣除。 9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 分(实质性要求)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 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 价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加项目投标直接作废标处理,不予报价加成或者扣 分。 10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无限局域网产品 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 3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 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 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实质性要求)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 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 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 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 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但是本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清单或采购项目质量、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 除外)。 11 强制认证产品(如涉及) 1.如涉及3C认证产品的3C认证证书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招标文件有要求的除外),中标人应在 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供至采购人,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将另行确定中标人或 重新组织招标。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涉及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按照《通知》要求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 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12 投标保证金 根据雅财采【2020】19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因此如本项目招标文件与雅财采【2020】19号文件中所涉及的条款相关的规定将根据此文件不再 适用。 13 履约保证金 根据雅财采【2020】19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因此如本项目招标文件与雅财采【2020】19号文件中所涉及的条款相关的规定将根据此文件不再 适用。 14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18908169817。 15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18908169817。 16 评标情况公告 1.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 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附件中予以公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中标 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投标人须将投标文 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 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7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介绍信及代理服务费 汇款凭证到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18908169817。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金凤街2号附1-附4 18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程女士负责答复。 1.询问提出的范围及主体:①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环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可以对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的内容向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仅对采 购信息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不限制询问主体。②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环节:参与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可以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相关问题向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未参与采 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对此环节提出询问。③询问提出的时间原则上以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效质疑 的时间计算为准。 2.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 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 编制的情形) 3.为降低时间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可以不接受未按照 约定时间提出的询问。 19 供应商质疑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 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由四川标准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 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3.提出质疑函的时限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或快递提交质疑函(①采用邮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 4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寄和快递形式提交的质疑函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亲自书面签收的为准,否则视为未收到质疑 函;②收到质疑函后,进行质疑处理时:书面形式现场提交的以书面签收的日期为准,邮寄以寄 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快递以受送达人在签收单上签收之日为准;③温馨提示:供应商提交质疑选 择邮寄或快递形式时,请先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选择高效及时的方式。质疑供应商在质 疑函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质疑答复的,可主动电话询问我公司相关事宜)。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18908169817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金凤街2号附1-附4 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 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 发《质疑函》范本。 明确的请求是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还是对采购过程还是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想要达到 的结果,如中标成交无效、废标、重新组织采购、赔偿、追究法律责任等;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 包含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质疑时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参加 采购项目的证明、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证明提出质疑的事实存在的材料等。如因供应商提 出的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要求,四川标准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将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进行质疑函补正,未进行补正或在法定 质疑期内未进行补正的将不予受理。 ②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20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荥经县财政局 地址:雅安市荥经县梓橦宫下街26号 电话:0835-7625024 注: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 范围,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投 诉书》范本。 21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 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省级为四川省财 政厅,市州级为各市州财政局,区县为各区县财政局备案。 22 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如 涉及) 若采购文件涉及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品牌或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 23 代理费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 号通知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代理费:33413元(含税) 交款方式:转账或汇款方式交款。 收款单位: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300000720042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南城支行 24 备注 若招标文件中其他与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表为准。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荥经县教育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标准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本项目不涉及。 5.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本项目不涉及。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 5 页 5.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 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 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 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 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及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 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 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 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样例)。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 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 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 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7.4.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 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将更正公告 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回传至我司邮箱:3136523760@QQ.com。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 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 (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不响应12.1-12.6条要求。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 6 页 1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 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 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 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2.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 义务。 1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 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 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 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价文件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第三章)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2.1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 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2.3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 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4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 要求)。 2.5 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 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2.6 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 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实质性要求)。 (三)其他响应文件 (1)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投标函; ②承诺函; ③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④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⑤原辅材料的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应答表; ⑥商务要求应答表; ⑦开标一览表; ⑧诚信承诺函; ⑨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如涉及);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 7 页 ⑩关于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承诺函 ?其他要求应答表 ?知识产权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投标人的服务要求应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服务要求应答表; ②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及完成时间;(招标文件无要求可不提供) ③服务人员联系方式、响应时间、网点情况等;(招标文件无要求可不提供) ④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⑤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3)其他部分。 ①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涉及) 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模板要求。 15.2对于没有格式模板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请详见前附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 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 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 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招标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 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格式详见第三章) 18.2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响应性投标文件、招标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 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格式详见第三章) 18.3单独再提供原件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并清楚地标明开标一览表、招标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及名 称(若有)、投标人名称。(格式详见第三章) 18.4提供电子文档1份采用U盘制作(以*.doc或*.docx或*.pdf存档的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pdf的制作参考方法:投 标文件纸质版正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完毕后(签字盖章完毕并检查无误),先按页码逐页(包括封面)进行彩色扫描,扫描 完成后再将纸质版正本胶装成册,扫描形成的图像文件依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18.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 规定签章处签字。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6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7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18.8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 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注: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资格性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 8 页 表”。投标文件应当封装于四个不同的密封袋内。 19.3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资格性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 包号(如有分包)。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9.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 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 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 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 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该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投标人在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该按本章的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或“撤 销”字样。 21.3 在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 予退还。 21.4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不予退还。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 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及身 份证原件,若投标人为法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以及身份证原件,监督现场核对身 份,未确定身份的人员将拒绝入内。 22.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 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 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 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 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开标程序 23.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 “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 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或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 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 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 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 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 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 9 页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 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6.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 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 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 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 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及代理服务费汇款凭证到四川标 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 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 同,以此类推。 27.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 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 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 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 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 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 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 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 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10 页 3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本项目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 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验收结果合格的,将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支付合同金额,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合同金额,还可能会报告本项 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 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 38.1.询问 38.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商 务及其他要求、评分细则、定标结果的询问,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和程序等内容的询问,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8.1.2.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供应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8.1.3.采购人及有权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的询问。 38.1.4.询问事项超出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38.2质疑和投诉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的若干 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按照以上规定程序和办法提出质疑。供应商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 出质疑的,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函、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中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人行使质疑 权时,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 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九、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 3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 犯罪记录的,在供应商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 罪记录,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后未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 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 11页 因国家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工作已经完成,投标人投标时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十、串通投标的情形 4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十一、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41.(一)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 (二)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在资格审查阶段完成。 (三)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①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 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②企业参与投标时无需对此条进行响应,非企业参与投标时由供应商在投标文 件中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的使用: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十二、其他 42.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 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 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12 页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1.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 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2.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 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3.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 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六章要求中“注”的内容,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供应商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一、资格性响应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资格性响应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xxxx年xx月xx日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13 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 一的营业执照”;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 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下任意提供一项即可): ①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②也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财务制度(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可书面承诺,也可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投标可提供自然人纳税承诺和个 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可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可书面承诺,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可书面承诺,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可提供承诺函,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参加XXX项目(项目编号: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14 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公开招标采购活动,而授权代表参加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的适用。 2.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 份证明材料”。 3.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5.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时提供)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本人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 )”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并参与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 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时适用本证明书。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0、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同意向贵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承诺如下: 如若我司在贵公司组织的“XXXXX”采购活动中获中标(项目编号:XXXXX)。我公司保证在贵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按以“银 行电汇/现金”方式向贵公司,即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交代理服务费(我公司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一 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特此承诺!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15 页 备注:如需邮寄代理服务费发票,请填写以下信息: 收件人姓名及电话: 收 件 地 址 :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11、资格性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具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满足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四)满足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12、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 行业,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说明: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16 页 投标人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说明: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14、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 说明: 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 ②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其评审中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投标文件的 有效性。 ③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说明: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15、多证合一承诺函(如涉及)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如下: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资格证明要求中第X项,我单位应具备(备案、登记、其他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 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故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证照的 描述)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XXXX年XX月XX日 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 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诺。 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该承诺。 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 16、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内容自拟) 二、其他响应文件 封面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17 页 正本/副本 其他响应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xxxx年xx月xx日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18 页 1、投标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 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投标报价为下浮率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 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一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 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2、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 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二、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 中全面如实反映。 三、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 效的、合法的。 四、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 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五、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 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19 页 3、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序 号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下浮率 备注 1 下浮率: 注:1.本项目为下浮率报价,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报价,包括运输、配送、材料费、保险、代理、培训、税费、和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用于现场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作为报价文件单独封装。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5、诚信承诺函 我公司 参加 采购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3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公司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公司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 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我公司承诺 (有或没有)被 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 我公司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公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年X月X日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20 页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如涉及) 说明: 供应商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证明材料。 说明:(1)如未提供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声明函的,则其评审中不享受其对应优惠政策,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 件的有效性。 (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7、原辅材料的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应答表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情况 注:1.本表至少要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六章中要求的原辅材料的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要求的偏离情况(包括无偏离、正偏离和负偏离)的详 细偏离内容。 2.按照招标项目原辅材料的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可能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8、服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情况 注:1.本表至少要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六章中要求的全部服务要求的偏离情况(包括无偏离、正偏离和负偏离)的详细偏离内容。 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应答,虚假响应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9、其他要求应答表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情况 注:1.本表至少要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六章中要求的全部其他要求的偏离情况(包括无偏离、正偏离和负偏离)的详细偏离内容。 2.按照招标项目其他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应答,虚假响应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10、XXX方案(如涉及)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21 页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11、商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情况 注:1.本表至少要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六章中要求的全部商务要求的偏离情况(包括无偏离、正偏离和负偏离)的详细偏离内容。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可能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日期:XXXX。 12、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13、关于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承诺函 本单位郑重承诺,根据国家相关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如在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本单位特此承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 品均在国家规定的相关强制采购范围要求内。并承诺在交货前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 容事项存在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XXXX年XX月XX日 14、知识产权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致: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22 页 本单位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声明: 1、本单位保证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本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本单位声明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本单位提供使用自有知识成果的相关资料并为其真实性单独负 责,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本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给采购人,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 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本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本单位承诺在项目报价中已经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注: 1、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求法律责任。 2、如投标人承诺后,在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则全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15、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涉及)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1.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复印件。分包或者转包 的不能作为运营业绩)。 2.供应商必须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应答,虚假响应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16、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内容自拟)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23 页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要求: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投标人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注: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 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 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因有重大违法记录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 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 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24 页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均为复印件,营业执照含相关经营范围;) ②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均为复印件) ③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均为复印件) ④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⑤法人或投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 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下任意提供一项即可): ①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②也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财务制度(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书面承诺,也可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复印件,自然人投标可提供自然人纳税承诺和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可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书面承诺,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可书面承诺,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复印件】; 7、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无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投标时提供); 9、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0、资格性承诺函;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注: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2、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为无效投标。 3、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实质性要求,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 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4、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 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25 页 第六章 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商务及其他要求 前提:本章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必须满足的内容,投标人应全部满足,否则作无效投标处 理。 一、项目概况 雅安市荥经县2020-2021学年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项目,本次项目配送服务分阶段实施,由荥经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 综合情况分批次指定学校提供配送服务。 二、服务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雅安市荥经县2020-2021学年学校食堂原辅材料配送服务 1 项 ★三、原辅材料的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 1、猪瘦肉(前腿、后腿、二刀):新鲜(当天本地宰杀的猪肉)、带皮无毛,瘦肉占80%以上。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膘肥 嫩、色雪白,有光泽,不发黏。 2、猪五花肉(或半肥半瘦猪瘦肉):俗称“三线肉”( 位于猪的腹部,即是在猪肋排上的肉)。新鲜(当天本地宰杀的猪 肉),可用手摸,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无毛,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 3、猪大骨:俗称猪大腿骨(前后腿骨)。新鲜(当天本地宰杀的猪大骨),后腿骨必须多余前腿骨,需带一定的肉。骨头颜 色正常,有一定光泽度,脊髓腔脊髓饱满有光泽;有猪骨特有的腥膻味,但不是原料变质的味道。骨头表面光滑,不粘手,有一 层风干膜。 4、猪排骨(大排):新鲜(当天本地宰杀的猪肉),肋排占 80%以上(不能有项心骨),表面有一层微干或微湿润的外膜,瘦 肉部分呈淡红色,有光泽,切断面稍湿、不粘手。具有鲜猪肉正常的气味,有一股新鲜的味道。 5、猪板油:俗称板油。新鲜(当天本地宰杀的猪肉),乳白色,比较细腻,掰开后没有网状的运动纤维,用手捻时可化解完 全。 6、鸡蛋:蛋壳干净、粗糙、无光泽,壳上有一层白霜,色泽鲜明,有轻微的生石灰味;包装统一规范。 7、叶菜类:鲜嫩、均匀、粗壮,无老叶、病叶,无泥和杂草;茄果类:新鲜、成熟度适中, 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 病斑,色泽光亮;甘蓝类:球紧实、花球无毛花,无灰心,叶球均匀,无病虫卵、病叶;瓜类:鲜嫩、色泽光亮、无畸形果、无 病虫斑;葱蒜姜:新鲜粗壮、不抽苔、无病虫斑、外观无霉变、无腐烂变质;豆类:新鲜、荚大小均匀,无虫蛀荚,无锈斑荚; 根菜类: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裂痕。上述蔬菜应保证新鲜、无杂质、无公害,农药残留控制在国家要求内 (农药残留不得超过国家允许的最大限量)。不符合上述要求,学校有权拒收。 8、佐料:袋装、瓶装佐料,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好无损、保质期未过半。 9、散装佐料:八角、干海椒、花椒等,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符合《食品安全 法》及国家相关规范所规定的要求。 10、面粉:等级为特制一等,符合小麦粉GB1355-86国家标准,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 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送到学校的食用面粉需提供同批次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原件在交货现 场备查,并将复印件加盖鲜章交给收货学校备存。 11、定型(预)包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相关规范所规定的要求。 12、其他未列入又需采购的原辅材料的技术指标和配置需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规范及采购人要求,必须保证材料的质量安全, 否则由此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一力承担。 13、投标人严禁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原料加工的成品;投标人所提供的猪肉不是种公猪、种母猪和冻肉。中标供应 商每批次肉类必须提供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纸质证明材料;定型(预)包装食品需具有 SC 标记;投标人所提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26 页 供的所有食品原料须定点采购,可溯源。 14、农产品需符合《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标供应商每批次供货 须提供《农残检测报告》纸质证明材料。 15、配送学校清单: 学 校 预计义教学 生人数 距县城公里数 四川省荥经中学 399 城内 严道第一初级中学 1547 城内 严道第二初级中学 1805 城内 花滩中学 619 6 泗坪中学 253 17 新添中学 287 5 胡长保小学集团 2568 城内 严道第二小学集团 2364 城内 五宪乡中心小学 127 2 青龙乡中心小学 42 2 青龙乡复兴村教学点 13 3 烟竹乡中心小学 48 2 龙苍沟乡明德小学 49 8 花滩镇中心小学 351 6 六合乡中心小学 43 2 烈太乡中心小学 127 1 安靖乡中心小学 70 9 民建彝族乡中心小学 216 10 民建彝族乡大坪村教学点 50 15 烈士乡中心小学 34 12 荥河乡中心小学 183 17 荥河乡楠木村教学点 12 16 泗坪乡中心小学 65 22 新庙中心小学 34 26 三合乡中心小学 26 30 新添乡庙岗小学 72 3 新添乡中心小学 216 5 天凤乡中心小学 33 10 宝峰彝族乡中心小学 121 12 新添乡石龙小学 103 10 四、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结合本项目需求,制定完善的物资配送方案,保证物资的及时供给。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供货服务点的搭建② 供货及换货响应时间③运输安全方案④质量保障措施⑤风险控制措施等。 2、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及产品特征,制定完善的原辅材料流转安全保障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储存方案②质 量内控方案③原辅材料卫生及质量检验制度④原辅材料留样管理制度⑤进货验收及不合格原辅材料召回销毁制度等。 3、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及产品特征,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原辅材料送货不达应急预案 ②原辅材料安全事故应急预案③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的应急预案。 4、投标人需结合采购项目需求,制定电商平台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提供电商服务平台专供学校下单方案②对供 货数量进行确认、监管等方案③提供详尽的操作流程图示例和界面截图等。 5、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对各学校食堂相关后勤保障人员提供全面的培训指导服务。(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食品安全溯源保障体系,提供的每种商品须具备“一品一码”,具有详细溯源信息。(投标时 提供软件购置发票及软件截图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以上方案需在投标时提供。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能满足配送时间要求的配送冷藏车辆。(投标时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及车辆彩照(租赁车须提供租车 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27 页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15名及以上配送人员。(投标时提供配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健康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主要线路设立不低于4处的应急物资转运点及配套应急人员。(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具有专业农残检测室以及检测设备。(投标时提供检测室照片和设备彩照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人在荥经县脱贫攻坚工作中帮扶贫困村发展产业,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并与贫困村集体签订合作协议。(投标时提供 合同及贫困村所在乡镇政府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荥经县贫困村建设不低于5处标准化农产品种植基地,签订合同时须出具基地建设相关材料。(投标时提供 承诺函) ★六、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约方式: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签订合同地点:雅安市 5、合同签订时效: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6、验收方法和标准: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2号)。验收结果合格的,将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支付合同金额,验收结果不合格的,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 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 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7、本次项目配送服务分阶段实施,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根据各学校综合情况按批次指定部分学校进行配送,2021春季学期 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统一配送。采购人不承担原辅材料代买及配送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 8、中标供应商无故延迟交货时间、短斤缺两(2小时内补足所差数量)、原辅材料外观及质量经初步验收与招标文件要求及 投标文件承诺的外观及质量标准差距较大(2小时内更换)、未按规定使用冷藏车,经学校书面报告后每项1次扣除500元--5000 元采购金额(不可抗力的因素经采购人书面认可的除外),且还应赔偿采购人其他损失(如应急处理措施支付的费用),以上情 况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三次后,采购人启动退出机制,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9、为保证重大安全责任等事故出现的赔偿,投标人投标时须承诺中标后购买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购买赔偿总金额最低为3000万元。如在签订合同时,未按承诺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购买赔偿总金额最低为3000万 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已生效保险合同原件,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10、中标供应商代购的货物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或相关质量标准时须以采购人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 供应商自行承担。 11、实施涉及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学校食用学生人数、供餐天数因客观原因发生变化,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按采购人需求供 货,并如实结算。营养改善计划因国家政策终止,本项目采购合同自行解除。 12、中标供应商应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事故(包括因中标供应商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配送问题等发生的 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法律、民事、赔偿等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 人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1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投标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 品生产许可证》。 14、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实地考察配送方案中的基地建设、仓储能力、运输保障、公司人员配置、质 检能力、原辅材料流转安全保障情况等(如涉及)。 15、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具有保证货物供给且符合市场监管局要求的仓储能力及物资保存管理能力,(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签订合同时提供仓储证明材料:自有仓库的提供产权证;租用仓库的提供租赁合同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材料等相关证 明材料;提供物资保存管理能力证明材料:仓库堆放环境条件需提供仓库现有物资存放现场图片,仓库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16、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应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统一的配送服务。为保证食材新鲜,配送及时,学校所需的全部食材须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28 页 每天(城内学校每天7:00至7:30,郊区每天7:30至8:00)配送,偏远学校可每周配送不低于2次,每一种食材留样。 17、中标供应商根据学校所需原辅材料的品种、数量、配送时间等要求由专人(持有效健康证)专车及时配送到各学校库房, 并按要求堆放。 18、付款方式: 18.1按每月配送的蔬菜、肉类及其他原辅材料的实际数量和当月的结算单价进行费用结算。其中,蔬菜、肉类及其他原辅材 料送货清单由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制定;实际数量:以采购方计量为准;结算单价:每月月初由采购人组织学校相关人员代表在 荥经县农贸市场(需有固定摊位)进行一次询价或参考地方物价部门指导价作为结算依据。并按照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下浮比例核 算执行。 18.2在本项目财政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原则上次月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用(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29 页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4.2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4.3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4.5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4.6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4.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 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三、评标程序 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 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2.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1.2.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1.2.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1.2.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1.2.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1.2.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1.2.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1.3出现本条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 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2、资格性检查。 开标会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做好相关记录及取证,对投标文件是 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 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注:资格性检查适用于招标采购单位不自行进行资格性检查或者自行进行资格性检查,但有供应商的资格在评标阶段已经发 生变化的采购项目。本项目不需要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性检查。 3、符合性检查。 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 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 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在投标文件的规范性评审时进行扣分: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30 页 3.2.1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3.2.2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2.3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3.2.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3.2.5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3.3.2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3.3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 的; 3.3.4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3.3.5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 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3.3.6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3.3.7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面报告财政部门: 3.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比较与评价。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 进行重点复核。 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 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 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 以不予认可。 7、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7.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7.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7.3评标方法和标准; 7.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7.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7.6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7.7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 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 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 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 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31 页 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 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9.3.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9.3.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9.3.3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9.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9.4.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9.4.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 的除外; 9.4.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9.4.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9.4.2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 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10、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 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响应文件未 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 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 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 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1.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1.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1.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 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 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 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 理。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 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得离开评标现场。 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11.2.1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32 页 11.2.2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11.2.3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11.2.4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11.2.5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1、评委会只对通过资格、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 较。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 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 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3、综合评分明细表 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 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 按照无效处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投标单位标书进行评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表所示。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10% 10分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报价(1-最大下浮率)作为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 评审基准价/(1-下浮率)*10分。根据川财采[2015]33号文,对供应商的 失信行为给予10%/次的报价累加加成,加成后的报价超过预算的,视为无 效响应文件。 共同类评分因素 2 服务要求40% 40分 1、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第1-4项,投标人编制的所有方案要素完整、合理、 有具体内容且内容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2分。共有16个小点,每有一小点存 在缺项或漏项的扣2分,每有一小点描述不完整,存在缺陷或漏洞的扣1分。 未提供不得分。 2、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第5项无偏离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3、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第6项无偏离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类评分因素 3 其他要求45% 45分 1、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第1项,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1辆配送冷 藏车辆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2、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第2项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15名配送人员得10分, 多提供1名加0.5分,本项最高得14分,未提供不得分。 3、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第3-4项,得6分,每有1项不满足扣3分, 未提供不得分。 4、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第5项,提供1个贫困村协议及政府部门证 明材料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5、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第6项,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共同类评分因素 4 扶持少数民族 地区和不发达 地区1% 1分 投标人属于少数民族地区或不发达地区,得1分。 注:投标人提供为不发达地区或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经济类评分因素 5 农产品产地属 贫困地区2% 2分 投标人所投农产品产地属贫困地区的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 标单位鲜章。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经济类评分因素 6 投标文件的 规范性2% 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类评分因素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上表结合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综合评分明细表。 3.5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 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 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进口产品采购。除非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 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33 页 五、废 标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 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 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六、定标 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定标程序 2.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不少于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 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 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 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 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 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 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2.4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 通知书。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介绍信原件及代理服务费汇款凭证(以上材料均加盖鲜章),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 中标通知书,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快递至中标人,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2.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 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5、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 位书面说明情况; 6、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2、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3、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 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 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6、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 单位的请托。 8、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34 页 九、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 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 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十、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违约情形 1、答应参加评审活动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者迟到,且不及时告知抽取终端工作人员,导致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2、不遵守评审现场工作纪律的; 3、明显故意拖延评审时间的; 4、抄袭其他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的; 5、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导致评审过程、评审结果违法违规,情节轻微不构成行政处罚的; 6、索取高于规定的劳务报酬,或者要求先给付报酬再进行评审,或者因劳务报酬低而拒绝评审、拒绝签署评审报告的; 7、不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记录或者反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的; 8、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但不构成行政处罚行为的。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35 页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的《公开招标文件》、乙 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 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公开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 条款: 一、合同货物 序号 名称 服务要求 下浮率 备注 该下浮率已包括货物配送、采购、材料、包装、运输、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 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三、服务期限:1年 四、服务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需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主要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相关规范所规定的要求 2、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 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乙方代购的货物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或相关质量标准时须以采购人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 行承担。 5、乙方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事故(包括因中标供应商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配送问题等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民事、赔偿等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日内全部完成 配送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配送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 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 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 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 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配送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配送完成并验收合格。 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六、付款方式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36 页 1、按每月配送的蔬菜、肉类及其他原辅材料的实际数量和当月的结算单价进行费用结算。其中,蔬菜、肉类及其他原辅材料 送货清单由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制定;实际数量:以采购方计量为准;结算单价:每月月初由采购人组织学校相关人员代表在荥 经县农贸市场(需有固定摊位)进行一次询价或参考地方物价部门指导价作为结算依据。并按照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下浮比例核算 执行。 2、在本项目财政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原则上次月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用(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售后服务 1、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分钟内响应, 小时内到场, 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调换的费用;如更换后仍 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 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替换,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 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 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 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 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 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 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 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壹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壹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37 页 附件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号 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金融机构,各采 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大力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 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 等有关规定,现就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融资概念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 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 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财政引导,市场运行 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 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 (二)建立机制,服务银企 财政部门与银行建立“政采贷”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 拓宽银行的融资业务,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优质优惠,加强扶持 银行按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度由银行根 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不收取 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 三、基本条件 (一)银行暨“政采贷”金融产品 1、征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可以于2018年12月21 日前,直接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四川省财政厅可以根据情况 每年征集一次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银行基本情况、“政采贷”产品名称、申请贷款条件、申请贷款方式、申 请贷款程序、贷款审查流程、贷款额度、发放贷款时间、收款方式及其他优质服务和优惠承诺等。 银行提供的“政采贷”产品应当满足“无抵押担保、程序简便、利率优惠、放款及时”的基 本条件以及本通知其他相关规定。 银行申请材料中应当载明其自愿提供“政采贷”产品,自担风险,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财 政部门和采购人为其提供风险担保、承诺。 2、公示。四川省财政厅收到银行提交的书面申请后,对满足本通知要求的银行及其“政采贷” 产品具体信息,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银行申请材料中提供的“政采贷”产品不满 足本通知要求的,四川省财政厅将退回申请,并告知理由。 (二)供应商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38 页 政府采购供应商向银行申请“政采贷”,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 3、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未被财政部门依法暂停、责令重新开展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 4、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单位纳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6、在一定期限内的(银行可以具体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 程中,无不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者产生法律纠纷被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裁决 败诉的; 7、其他银行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条件。 四、构建平台 四川省财政厅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统一构建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四川省 “政采贷”工作信息化建设。 五、财金互动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 号)等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政采贷”贷款产生的损失,纳入财政金融互动政 策范围给予风险补贴。 六、基本流程 (一)意向申请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 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 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二)正式申请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法在7个 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 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 对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供应商本 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号。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供应商应当事前书面告 知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后,采购人与供应 商应当就该条款重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并在签 订后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三)贷款审查 银行按规定对申请“政采贷”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过程 中,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对该政府采购合同的书面信 息与备案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银行审查通过后,应当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 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及时放款。 (四)信息报送 银行完成放款后,应当通过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四川省“政采贷”信 息统计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终了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报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分析“政采贷”信息,不断推进“政采贷”工作。 (五)资金支付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开 公正 高效 第39 页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的贷款银行名称及 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以外的收款 账号。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采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门和采购人 应当支持。 七、职责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 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 实或者获取合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极进行协调。财政部门不得为“政 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 (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 断完善“政采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同时做好 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款的主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时向 财政部门反馈。 (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应当支持。 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 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 (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宣传“政采 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支持。 (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 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 (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 (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意见建议 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 八、违规处理 (一)银行违规处理 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信用融资贷 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撤销其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1-3年内拒绝接收其再次申请。 (二)供应商违规处理 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或者 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处 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 (三)其他违规处理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场所向供应 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 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约谈, 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介绍信 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介绍我单位 等 名同志,前往你处办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购买文件及报名等事宜,现对以下情况予以全面认知: 我单位提供用于获取采购代理机构发售的采购文件澄清或更正通知的电子邮箱为: ,联系电话为: ,均真实、有效,如因我单位提供的邮箱地址有误,未能及时获取澄清或更正通知的,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我单位在开标截止时之前全程关注、了解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关于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如有)。我单位在更正公告发布后规定的时间(详见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更正公告书面内容,如我单位逾期未领取,视同我单位已全面认知本项目更正公告的书面内容。 我单位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将认真阅读并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对采购文件及规定有任何异议,我单位将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递交方式进行主张。 我单位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针对本项目的所有作为或不作为均为我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对该作为或不作为依法承担责任。 对于上述条款,我单位已全面认知,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 (盖章) 附: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按以上格式内容出具介绍信,不得擅自更改或自拟格式。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