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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残疾人联合会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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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中心厨具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吴忠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中心厨具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WZ)000773

项目编号: XHTC-HW-2020-1713

项目名称: 吴忠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中心厨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292898.00

最高限价(如有): 292898.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吴忠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中心厨具采购项目 其他厨卫用具 1 吴忠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中心厨具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 292898.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292898.00

合同履行期限:7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10-10 09:00:00 至 2020-10-15 17:00:00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0-20 09: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与民族街交叉口金玉广场A座4楼

五、开启

时间:2020-10-20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与民族街交叉口金玉广场A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富平北街中级人民法院北侧
联系方式: 0953-2255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紫云华庭42号楼2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 0951-5676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韩秀芝
电话: 0953-225515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荣燕
电话: 0951-567642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吴忠厨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10-09

竞争性磋商文件 1 吴忠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中心厨具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XHTC-HW-2020-1713 采 购 人:吴忠市残疾人联合会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 2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7 第四章 采购需求....................................................................................................... 23 第五章 合同格式....................................................................................................... 30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39 竞争性磋商文件 3 第一章 磋商邀请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吴忠市残疾人联合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吴忠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中心厨具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预算:292898.00 元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荣燕 项目联系电话:0951-5676421 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吴忠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吴忠市 联系方式:韩秀芝 联系电话:0953-2255156 五、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荣燕 联系电话:0951-5676421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紫云华庭 42 号楼 2单元 102 室 六、采购内容: 吴忠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中心厨具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相 关要求)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竞争性磋商文件 4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八、投标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1.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 (节假日除外)9:00-17:00(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紫云华庭 42 号 楼 2单元 102 室) 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 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现场报名。 4.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 标一律不予接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时间:2020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与民族街交叉口金玉广场 A座 4楼。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与民族街交叉口金玉广场 A座 4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 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单位:吴忠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吴忠市 联系人:韩秀芝 电话:0953-2255156 1.2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荣燕 联系方式:010-5676421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紫云华庭 42 号楼 2单元 102 室 1.3 投标人资格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投标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8)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6 2.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9.2898 万元。 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 3.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基本账户转账(网上转账)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元)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帐 号:6232593799002784406 3.2 磋商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便于项目开展,建议各投标单位优先采 用汇款方式汇出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4.1 磋商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 5.1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正本 1 份;纸质副本 3 份;电子版文件 1 份(与正本一致, U盘,为了便于区分,在 U盘表面粘帖单位标识)。 6.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 年 10 月 20 日 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与民族街交叉口金玉广场 A座 4楼。 7.1 供货期限:7天 8.1 报价次数:二次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 9.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0.1 评标委员会构成:3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1.1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人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未成交的供应商 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结果通知书。 12.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规定交付代理费。 广发银行的中心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7 开户行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账 号:6232593799002784406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 1.1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 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1.2 满足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磋商,详见“磋商邀请”。 1.3 凡受托为本次磋商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 附属机构,不得参加磋商。 1.4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 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1.5 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 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1.5.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5.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6 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 2.资金来源 2.1 采购人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区财政拨 款)。 3.磋商费用 3.1 招标代理费由供应商承担,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 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 8 二 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详细需求、供应商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采购文件中均 有说明。 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 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 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被拒绝。 5.采购文件的澄清、询问和质疑 5.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采 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在响应文件首次提 交截止时间 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 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采购文件的修改 6.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 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采购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 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6.3 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足够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9 单位可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6.4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单位和供应商都具有约束 力。 6.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 质性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单位代表确认。 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6 询问和质疑 6.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 6.6.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6.6.3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 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6.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 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6.6.5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 盖公章。 6.6.6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 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 章。 6.6.7 受理部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综合运营部 6.6.8 联系人:徐女士 6.6.9 联系电话:010-63905903 6.6.1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 39 号西金大厦 11 层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7.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所列相关内容进行报价。 7.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构成 8.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 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 1——报价书(格式) 附件 2——报价一览表(格式) 附件 3——分项(明细)报价表(格式) 附件 4——服务内容偏离表(格式)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 8.2 除上述 8.1 条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条的所有文件。 9.证明工程/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工程/货物/服务的合格性 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9.2.1 主要工程/货物/服务要求和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 9.2.2 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服要求做出了 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服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2.3 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要求内容。 10. 报价要求 10.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已经包含了完成项目所要求的全部产品和 各项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 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完成项目所要求的全部产品和各项服务内容的 所有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 10.4 为了方便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供应商可根据本须知 10.3 条的规 定将报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5 供应商所报的最终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 以变更。 10.6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每项工程/货物/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11. 磋商保证金与成交服务费 11.1 供应商应提供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 列任何情况发生,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除《政府采购竞 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所述情形外;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未按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竞争性磋商文件 12 (4)供应商存在本须知 1.5 条规定情形的; (5)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 27 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3 磋商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电汇; 2) 转账; 3) 支票; 4) 银行汇票 5) 本票; 6)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1.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1.1 和第 11.3 条的规定,随附磋商保证金的报价,将被 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联合体报价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 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5 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11.6 成交服务费 11.6.1 成交服务费为:成交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11.6.2 交纳成交服务费的标准如下: 1) 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2) 成交服务费以成交通知书的成交金额作为收取的计算基数,参照《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 计算。 12. 磋商有效期 12.1 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磋商日后的 60 天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 求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 12.2 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 竞争性磋商文件 13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 件,且本须知中有关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 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响应文件失 效。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供应商应准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的正本和副本,(另提供电 子版响应文件,可与正副本一起封装)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 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 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 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供应商加盖公章 后才有效。 13.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3.5 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标注:“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正本或副本。 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 14.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进行左侧胶装装订,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装在一个 或多个信封中。若分别密封的,应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4.2 供应商应单独密封一份“报价一览表”,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函”字样, 在磋商时单独提交。 14.3 为方便核查保证金,供应商应将“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保 竞争性磋商文件 14 证金”字样,在磋商时单独提交。 14.4 所有信封上均应: 1)清楚标明提交至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地址。 2)注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和“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 不得启封”的字样(填入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4.5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 时,能原封退回。 14.6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 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规定的截止日期、时间和地点,将响应文件提交采购单 位。 15.2 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期。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 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3 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后收到的 任何响应文件。 16.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响应文件提交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回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单位者,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 16.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 送。 16.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6.4 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磋商有效期之间,供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 15 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除本 须知 11.2(1)款所述情形外。 五 磋商 17.磋商 17.1 采购单位应当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磋商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磋商时所有 供应商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参加,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授权代表需另携带一份法人授权书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 17.2 磋商小组在供应商第一次报价之后组织磋商。 17.4 所有报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18.组建磋商小组(评审委员会) 18.1 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采购服务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 责磋商和综合评分工作。 19.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9.1 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9.1.1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 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9.1.2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 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 应。 19.2 响应文件的澄清 19.2.1 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 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 19.2.2 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16 19.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 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附录” 为准;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 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 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 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 文本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0.报价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0.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 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 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 磋商保证金、适用法律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 偏离。磋商小组决定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 外部的证据。 20.2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 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如发现 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1) 迟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 (2)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3)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 有效委托书的; (4) 磋商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5) 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6) 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 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或分项报价明 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 不能合理说明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8) 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但采 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报价的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 17 (9) 不接受评委对磋商文件中算术错误更正; (10)供应商有串通谈判、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比较与评价 21.1 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与各供应商就其提 供的技术部分和服务部分进行磋商。 磋商顺序为按照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顺序进行,即第一名提交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先进行磋商。 2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 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 21.3 最后报价 21.3.1 根据供应商的数量、一次报价情况及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情况,由磋商 小组现场决定最后报价的时间。报价次数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1.3.2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3.3 没有提交有效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且未做任何退出说明的,视为放弃最后报 价,以其第一次报价(响应文件报价)为准。 21.3.4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1.4 综合评分 21.4.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 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1.4.2 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竞争性磋商文件 18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部 分 (30 分) 报价 (30 分) 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做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人 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商务标部分 (40 分) 综合实力 (27 分) 1.具有冷柜 CQC 出具的 3C认证证书及一级能效报 告,同时具有得 2分,缺项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冷 柜、蒸饭柜、电饼铛、电烤箱、消毒柜、中餐燃 气炒菜灶、炊用燃气大锅灶、保温售饭台、不锈 钢工作台、不锈钢水池),提供一个得 0.5 分, 最多得 5分。 3.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冷柜、蒸饭 柜、电饼铛、、消毒柜、燃气灶具、炊用燃气大 锅灶、保温售饭台、不锈钢工作台、不锈钢货架), 提供一个得 0.5 分,最多得 5分。 4.具有 CQC 产品认证证书(中餐燃气炒菜灶、炊 用燃气大锅灶)提供一个得 1分,最多得 2分。 5.具有产品安全认证证书(中餐燃气炒菜灶、炊 用燃气大锅灶)提供一个得 1分,最多得 2分。 6.投标企业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的每一项的 2分,最多 6分; 7.具有双门醒发一体智能蒸饭柜的检测报告,提 供得 5分,不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 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类似业绩 (10 分) 投标企业同类产品 2017 年 1月 1日以后类似业绩 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 书及合同扫描件),提供 1份得 2分,最高 10 分 注: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19 节能环保 (3 分) 1、如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环境标志产品(必须属 于财库[2019]18 号文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范围内,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 16 号)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加 0.5 分,否则不加分, 本项最多打 1.5 分。 2、如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节能产品(必须属于财 库[2019]19 号文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范围内,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市场监 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 16 号)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加 0.5 分,否则不加分,本项最多 打 1.5 分。 3 技术标部分 (20 分) 产品技术 性能 (10 分)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针对投 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参数及产品质量、性能情况, 综合考虑产品技术性能的先进性、安全性、稳定 性、易用性、易维护性进行评分: 技术参数及质量性能完全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要 求,能最大程度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得 10 分;技术 参数分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质量可靠得 6分; 技术参数及质量性能指标与磋商文件要求存在细 微偏差,但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3分;不满足 或没有此项不得分。 项目实施 方案等 (5分) 根据项目实施总体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 性的方案,(包含实施计划,配套设施施工方案, 应对紧急故障处理预案等)评审:方案成熟,技 术先进,完全贴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5分;方案良 好,技术先进性一般,部分贴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提供技术方案但不成熟得 2分;不满足或没 有此项不得分。 生产设备 (5分) 投标单位备具有足够的加工设备,激光切割机、 数控剪板机、数控冲床、数控折弯机,开标时需 提供以上设备购置发票原件,满足以上四项的得 5 分,满足以上三项的得 3分,满足以上二项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原件备查) 竞争性磋商文件 20 4 售后服务部 分 (10 分) 售后服务 方案 (10 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及售后服务方案的可 行性、完整性(包括有完善的人员培训计划、服务 人员的配备、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 能力等)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 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等进行打分:方案 及保障措施详细完整、流程清晰完善得 10 分;方 案及保障措施基本完整、流程基本清晰得 6分; 方案及保障措施不完整、流程不清晰得 3分;不 提供不得分。 21.4.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按扣除 6%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1.4.3.1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写明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单价和小计, 并如实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21.4.3.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 号)。 21.4.3.3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北京市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21.4.3.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2.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22.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22.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 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2.3 报价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 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 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4 在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 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成交 23.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3.1 除第 25 条规定外,按 21.3 的要求确定成交候选人。 24.确定成交人 24.1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2名以上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 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 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 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 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4.2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 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 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 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 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 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 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文件 22 24.3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依法确定的成交人。如果成交人人放弃被授予合同或不 能履行合同的,其成交资格被取消,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采 购人将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排序名单,顺序确定排序在先的成交候选人为成 交人授予合同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文件的权利 25.1 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响应文件,以及宣布采购程 序无效或拒绝所有响应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5.2 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人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人签订合同的 权利。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人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未成交的供应商 到代理机构领取落标通知书。 26.2 成交通知书是签署合同的前提条件,未收到成交通知书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就 采购文件中所述的标的所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按照竞谈性采购文 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中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27.2 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等, 均为签订合 同的依据。 28.履约保证金 28.1 详见付款方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七 其他 29.其他 29.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29.1.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9.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1.3 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 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 不足3家的。 29.2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 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第四章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尺寸 数量单位 参考参数 主食库 1 米面架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3 台 采用优质磨砂不锈钢板制作而成;不锈钢管厚 1.2mm;主支撑架为 4*4 不锈钢方管;副支架 管为 3*3 不锈钢方管;横担支架管为 30mm× 15mm 不锈钢方管;配置豪华不锈钢方调节全 钢脚,立柱采用φ38x1.2mm 的优质不锈钢管 制作。 2 平板车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2 台 材料采用不锈钢砂纹板制作,支撑板 1.2mm 厚;主管采用 38*1.2mm 不锈钢结构管焊接;配 承重型不锈钢脚轮四个(两定向两万向),连优 质轴承。 副食库 3 四层货架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3 台 采用不锈钢板制作,层板 1.2mm、加强筋 1.0mm。支架、通脚采用不小于¢38mm 不锈钢 管及调节脚。层板下加强筋为全不锈钢,加强 筋宽度不少于 80,高度不少于 35,翻边为 20*2。所有快口边均去毛刺并翻边压实,以确 保不能划破手皮。 4 四门冰柜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整体不锈钢材质,全发泡结构,品牌优质压缩 机,制冷剂:R134a,制冷效果强,冷藏温度 5℃~-5℃,冷冻温度-6℃~-18℃,环保无氟 制冷,无凝霜,蒸发器为铜管,凝聚器为铜管 铝箔翘片式加风机散热,断冷桥设计独特,有 效阻断内外热量传导,70mm 保温层,节能, 保温性能佳,内底圆弧设计,便于清洁,自动 回归门,减少冷量流失,方便存取食物,不占 用通道,智能温控器,防水和安全,采用绿色 环保制冷剂,万宝压缩机,节能且制冷速度快, 解除后顾之忧,隐藏式门把手,美观安全。 凉菜间 5 单星洗手 星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台面采用1.5mm304#不锈钢磨砂板冲压凹面成 型,侧边用 1.5 ㎜不锈钢板,板台脚采用Φ50 ㎜ x50mmx1.5 ㎜厚不锈钢可调重力活动脚。 竞争性磋商文件 25 6 单星水池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台面采用1.5mm304#不锈钢磨砂板冲压凹面成 型,侧边用 1.5 ㎜不锈钢板,板台脚采用Φ50 ㎜ x50mmx1.5 ㎜厚不锈钢可调重力活动脚。 7 保鲜工作 台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整体不锈钢材质,全发泡结构,品牌优质压缩 机,制冷剂:R134a,制冷效果强,冷藏温度 5℃~-5℃,冷冻温度-6℃~-18℃,环保无氟 制冷,无凝霜,蒸发器为铜管,凝聚器为铜管 铝箔翘片式加风机散热,断冷桥设计独特,有 效阻断内外热量传导,70mm 保温层,节能, 保温性能佳,内底圆弧设计,便于清洁,自动 回归门,减少冷量流失,方便存取食物,不占 用通道,智能温控器,防水和安全,采用绿色 环保制冷剂,万宝压缩机,节能且制冷速度快, 解除后顾之忧,隐藏式门把手,美观安全。 8 台面立架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 1.2mm,下板 厚度 1.2mm;脚通采用∮38*1.2mm 不锈钢管, 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 1.0mm 的不 锈钢板。 主厨房 9 保鲜工作 台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2 台 整体不锈钢材质,全发泡结构,品牌优质压缩 机,制冷剂:R134a,制冷效果强,冷藏温度 5℃~-5℃,冷冻温度-6℃~-18℃,环保无氟 制冷,无凝霜,蒸发器为铜管,凝聚器为铜管 铝箔翘片式加风机散热,断冷桥设计独特,有 效阻断内外热量传导,70mm 保温层,节能, 保温性能佳,内底圆弧设计,便于清洁,自动 回归门,减少冷量流失,方便存取食物,不占 用通道,智能温控器,防水和安全,采用绿色 环保制冷剂,万宝压缩机,节能且制冷速度快, 解除后顾之忧,隐藏式门把手,美观安全。 10 双通工作 台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4 台 1.台面板采用 1.2mmPVC 拉丝复膜不锈钢板, 配加力筋;2.层板采用国产 1.2mmPVC 拉丝复 膜不锈钢板;3.台脚采用Ф38mmX1.2mm 不锈 钢矩管,配可调性不锈钢子弹脚;4 面板下面 采用 20mm 木工板。 11 双门醒发 一体智能 蒸饭柜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壳体采用 0.8mm 不锈钢制作,水箱用优质 304 加厚不锈钢板制造,双层保温结构,板厚 0.8mm,侧板厚 0.8mm,备有自动上水、缺水断 电及去水装置,配有不锈钢米饭盘及馒头盘。 竞争性磋商文件 26 12 炉台拼板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2 台 1.台面板采用优质 1.2mmPVC 拉丝复膜不锈钢 板,配加力筋;2.层板采用国产 1.2mmPVC 拉 丝复膜不锈钢板;3.台脚采用Ф38mmX1.2mm 不锈钢矩管,配可调性不锈钢子弹脚。 13 单眼大锅 灶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优质防泄漏阀门;前置水阀;炉头:采用优质 节能炉头,配备 280W 助燃风机 2 台,每个炉 头额定热负荷 22KW;热效率≥35%。 14 双炒双温 灶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优质防泄漏阀门;前置水阀;炉头:采用优质 节能炉头,配备 280W 助燃风机 2 台,每个炉 头额定热负荷 22KW;热效率≥35%。 15 双眼低汤 炉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优质防泄漏阀门;前置水阀;炉头:采用优质 节能炉头,配备 280W 助燃风机 2 台,每个炉 头额定热负荷 22KW;热效率≥35%。 16 灭蝇灯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4 17 台面立架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3 1.台面板采用 304#1.5mmPVC 拉丝复膜不锈钢 板,配加力筋;2.层板采用国产 1.5mmPVC 拉 丝复膜不锈钢板;3.台脚采用Ф38mmX1.5mm 不锈钢矩管,配可调性不锈钢子弹脚。 18 电饼铛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2 台 采用智能化程序控制,要求选用优质传感器, 并设有蜂鸣报警装置;自动恒温,操作方便, 升温快,保温好,热效率高安全节能.上下加 热,电源:380V 功率:5KW。 19 电烤箱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1、额定电压:380V/50Hz 额定功率:28KW 温 控范围:20-300℃;2、设有双层保温材料、 宽敞玻璃视窗及照明设施;3、采用双面控温、 超温自动保护、温度均匀、省电;4、拉簧式 半自动炉门;5、全智能电脑操作板,数字温 度显示。 20 醒发箱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1、定时自动醒发,节省人工时间。2、整体优 质不锈钢材质设计,PU 发泡保温材料,带可 视窗口;3、温湿度精确显示器,操作方便。4、 箱内温度可调节,热风循环,发酵效率高,省 时省电。5、电压:220V,功率:2.6Kw。 面点区 竞争性磋商文件 27 21 压面机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座地式,主体接触食品的部分均采用优质不锈 钢或食品级材料。结构紧凑合理,使用方便, 拆洗简单。面条宽度厚度可调,最大产量 50kg/h.380V/1.5KW。 22 和面机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食品级优质不锈钢面桶,加固型,底座带减振 垫,主要部分和接触食品的部分均采用不锈钢 或食品级材料。结构紧凑合理,使用方便,拆 洗简单。和面 50kg/次.380V/3KW。 23 木案工作 台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整体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 1.2mm, 下板厚度 1.2mm;脚通采用∮38*1.2mm 不锈钢 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 1.0mm 的不锈钢板。 24 单眼水池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台面采用 1.2mm 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冲压凹面 成型,侧边用 1.2 ㎜不锈钢板,板台脚采用Φ 50㎜ x50mmx1.2㎜厚不锈钢可调重力活动脚。 25 面粉车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材料采用优质不锈钢砂纹板制作,支撑板 1.2mm厚;主管采用38*1.0mm不锈钢结构管焊 接;配承重型不锈钢脚轮四个(两定向两万 向),连优质轴承。 售卖区 26 全自动开 水器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KM-GT-40-3,3KW、220V /50HZ3KW15L 一开一 饮冷触碰按键取水 40L/h;全进口食品级 SUS304#不锈钢黑钛金防指纹+钢化玻璃;热推 式加热,水不开不出水;全电脑控制无需管理 内外胆分离,防火岩棉保温外壳不烫手。防漏 电、防干烧、防火、防开盖、防蒸汽、加热管 防 结 垢 。 400G 反 渗 透 +3.2G 压 力 桶 650*510*1750mm(可暖瓶取水)100-500(KPa)。 27 四门碗柜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2 台 整体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 1.2mm, 下板厚度 1.2mm;脚通采用∮38*1.2mm 不锈钢 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 1.0mm 的不锈钢板。 28 双层工作 台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整体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 1.2mm, 下板厚度 1.2mm;脚通采用∮38*1.2mm 不锈钢 管,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 1.0mm 的不锈钢板。 竞争性磋商文件 28 29 双门热风 循环高温 消毒柜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优质不锈钢外壳,主要用于耐高温的食具、茶 具的消毒及存放,用于公共食堂,酒店等公共 场所。功率:4.6KW/220V;125℃高温杀菌, 满足餐具卫生安全需求;一键启动,自动控温, 消毒时间自由设定,温度控制准确可靠,性能 优良,并具有超温保护,安全可靠。;消毒级 别需达到国家二星级标准;内胆等材质须符合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配置 10 个不锈钢消毒筐。 30 留样柜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31 售餐工作 台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2 台 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 1.2mm,下板 厚度 1.2mm;脚通采用∮38*1.2mm 不锈钢管, 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 1.2mm 的不 锈钢板。 32 五格保温 售饭台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2 台 1.台面板采用 1.2mmPVC 拉丝复膜不锈钢板, 配加力筋;2.层板采用国产 1.2mPVC 拉丝复膜 不锈钢板;3.台脚采用Ф38mmX1.2mm 不锈钢 矩管,配可调性不锈钢子弹脚。 餐厅 33 收残台 根据图纸设计 规格 1 台 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 1.2mm,下板 厚度 1.2mm;脚通采用∮38*1.2mm 不锈钢管, 配不绣钢可调子弹脚;加强筋采用 1.2mm 的不 锈钢板。 34 定制通体 洗手池柜 2000x600x110 0 1 台 台面采用 1.2mm 不锈钢磨砂板冲压凹面成型, 侧边用 1.2 ㎜不锈钢板,板台脚采用Φ50 ㎜ x50mmx1.5 ㎜厚不锈钢可调重力活动脚。 排烟系统 35 主厨房排 烟罩 6500x1300x60 0 8.45平米 优质不锈钢制造;壳体面板厚度 1.2mm,加强 筋 1.0mm;配双层隔油网,滴油杯及防潮灯; 配英式防爆灯座,电源线套管丝牙接驳。 36 集烟箱 6500x600x600 15.6平米1.2mm 镀锌板材。 37 堵头 600x600 2 平米1.2mm 镀锌板材。 38 管道 600x600 40 平米1.2mm 镀锌板材。 39 管道弯头 600x600 6 平米1.2mm 镀锌板材。 40 管道法兰 600x600 20 平米国标 3*3 角铁。 竞争性磋商文件 29 41 静音风柜 (ZYXKR) 11KW 1 台 该机具有消防排烟和通风换气的两用功能,具 有效率高、噪声低、安装方便、运行平稳、流 量大、耐高温国标铜芯电机等特点。 42 排风控制 柜 11KW 1 台 风柜专用启动柜,配德力西电器开关。 43 油烟净化 器(ZYXKR) 20000立方/小 时 1 平米 产品模块化设计,净化模块采用航空铝板制 作;产品品质稳定,可靠性高,机器安装简便、 维护方便;处理效率高达 95%以上,用于低空 排放,确保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44 风柜变径 11KW 标配 3 平米1.2mm 镀锌板材。 45 风柜减震 器 厂制 4 平米高强度弹簧钢,减震效果好。 46 风柜软连 接 根据风机定制 3 平米三防布。 47 调风阀 600x600 1 平米通用。 48 防火阀 600x600 1 平米通用。 49 止回阀 600x600 1 平米通用。 50 管道三通 600x600 1 平米1.2mm 镀锌板材。 51 主食加工 区排烟罩 6000x1300x60 0 8 平米 优质不锈钢制造;壳体面板厚度 1.2mm,加强 筋 1.2mm;配双层隔油网,滴油杯及防潮灯; 配英式防爆灯座,电源线套管丝牙接驳。 52 集烟箱 6000x600x600 15 平米1.2mm 镀锌板材。 53 堵头 600x600 2 平米1.2mm 镀锌板材。 54 管道 600x600 12 平米1.2mm 镀锌板材。 55 施工辅料 国标 1 平米国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30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合同编号: 吴忠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中心厨具 采购项目合同书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吴忠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中心厨具采购项目 合同书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 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吴忠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中心厨具 采购项目 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概述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点: ; 3、项目规模: ; 第二条设计资质、工期和技术要求 1、乙方必须具有从事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项目设计所要求的专 业资质。 2、签订本合同及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资料后,乙方在 日内向甲方提交第一轮方案,甲方将审查意见反馈给乙方后,乙方 在 日内向甲方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甲方审核。 3、技术要求 (1)必须符合 等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法规、规 范和有关技术要求。 (2)应满足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技术指标控制,落 竞争性磋商文件 33 实所需配套项目。 (3) / 。 第三条验收标准 1、乙方递交的各阶段设计文件需经甲方书面确认。 2、甲方若需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作 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 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若无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作量甲 方不予结算。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及文 件: (1) ; (2) ; (3) ; (4) 。 第五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成果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并依照城乡规划的有关法规和规范,按 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工期,提交设计成果。成果内容如下: 第六条设计费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含税价包干总设计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 作为定金,计人民币 元(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3、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项目概念性规划总平面图设计样稿后七 竞争性磋商文件 34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项目全部设计费的 40%,即人民 币 元(大写: )。 4、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最终设计成果及资料并经甲方审查合格 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 40%,即人民币 元(大写: )。 5、乙方在甲方支付以上款项之前 5 个工作日须提供国内合法有 效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且扣除税金后支付。 6、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 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 第七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负责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负责。甲方 提供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内,乙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顺 延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要求 双方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如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3、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 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要求乙方作较大返工时,乙方在接通知 后 3 日内向甲方提交返工费用预算(含工作量及计算依据),经双 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因乙方提交设计资料的设计深度、设 计质量等不符合甲方原来的要求造成甲方要求乙方返工的,甲方不 再另行支付设计费用。 乙方提交的变更(修改)设计费用过高,甲方不能接受时,甲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按经其确认的已完成设计阶段(工作量) 竞争性磋商文件 35 办理结算。 4、若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并经甲方 确认的,甲方应根据提前的天数每天按设计费总额的_‰向乙方支 付赶工费。 5、其他约定: 。 (二)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条件,进行规划方案的设计、修改、深 化以及调整工作。每一阶段的工作成果由甲方签证认可。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及有关资料。 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并应严格执行国家设计标准、技术规 范、规程等进行设计,并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成果。对设计文件出 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免费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如此造成延 误工期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其他约定: 。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 期一日,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 ‰的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单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未开 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支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 应根据经其确认的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 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因乙方不具备符合合同目的的相关资质或隐瞒相关资质情况 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 竞争性磋商文件 36 合同的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甲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设计费 总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据实 予以赔偿。 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终止 或解除后五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甲方,并按设计费总额的 20%计付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须据实予以赔偿。 5、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计文件的,每 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同时还应按设 计费总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 如此造成逾期履行义务的,按本合同第八条第 5 款的规定执行。由 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甲方其他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 应免收受损部分的设计费,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7、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质量提交设计文件,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并按照甲方已经确认的工作量办理结算,乙方应按设计费总 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文件的版权/著作权 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设计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阶段性成果 及最终成果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应保证其提交的设计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或其它合 法权利,否则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竞争性磋商文件 37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 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 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 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 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 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 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 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 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 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 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 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 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竞争性磋商文件 38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 未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本合同和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 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乙方应按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应按甲方的实 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 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 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 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 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 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 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 任。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律。 竞争性磋商文件 39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 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 仲裁。 第十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4、其他约定: / (以下无正文) 竞争性磋商文件 40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账户: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一、响应文件包括: ★1、报价书 ★2、报价一览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资格证明文件 ★5.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并 须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情况截图); ★5.5 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 5.6 供应商资格声明; 5.7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 5.8 业绩情况表; 5.9 技术方案; 5.10 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43 ★1、报价书 报 价 书 致: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采购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 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 份及电子文件 份(不退)。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明细)报价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要求要 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以形式出具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项目的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2.我方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 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60 个日历日。 5.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将 被贵方没收。 6.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2条规定,我方承诺,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与代理机构无关联。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 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文件。 8.我方承诺:我方在本项目磋商中的陈述和本响应文件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合 法,没有不实的描述、承诺或者伪造、变造的情形。如果我方在本项目磋商中做 虚假陈述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接受有关处理,同时承担由此 竞争性磋商文件 44 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9.若我方获得成交,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成交服务费。 10.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手机)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账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45 ★2、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内容 报价总价 (人民币:万元) 供货期限 磋商保证金 (有/无) 备注 合计 大写: 小写: (退还磋商保证金时,将依据以下账户信息)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账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 注:1、此表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还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单独提 交一份。 2、此表中,报价总价应和分项(明细)报价表总价相一致。 竞争性磋商文件 46 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格式 投标分项(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3. 4. 5. 6. … 总价(元): 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投标报价形式为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竞争性磋商文件 47 ★3、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采购项目编号: 序 号 采购文件条款号 采购文件的合同条款 响应文件的合同条款 说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供应商如果对包括服务期、付款方式/条件、售后服务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 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 偏离”。 竞争性磋商文件 48 技术规格偏离表 招标编号: 序 号 货物名称 磋商文件 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 求规格 响应规格 偏离情况 说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注: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填写偏离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并说明偏离的具体内容及做出必要说明。供应商应对故意隐瞒偏离的行为承担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 49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授权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 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 签名负全部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供应商名称(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50 5、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一、目录 1.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并须附投标人近三年内的信 用记录情况截图); 1.4 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度审计报告); 1.5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6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第 7)条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 章); 1.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 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填写须知 1) 以上所列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提供,需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审查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4) 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5) 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 6)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和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材料如不一致,以投标文件-资格 证明材料中为准。 1.1-1.7 为资格条件,若未能按要求提供所列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或伪 造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 51 ★5.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凭据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 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本单位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 金,具有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5.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或被投诉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竞争性磋商文件 53 ★5.4 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度审计报告); 供应商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说明: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立基本账户的银 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当年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 权利。但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件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 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 54 5.5 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 1.名称及概况: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注册地/住所: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 机构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注册资金/开办资金: (5)上级主管部门: (6)企业/单位性质: (7)法定代表人姓名: (8)职员人数: 其中高级职称人数:中级职称人数: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份 总额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3.最近三年主要用户名称及服务内容: 用户名称 服务内容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竞争性磋商文件 55 4. 供应商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 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磋商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 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说明:此项内容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磋商截止时间(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站查询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 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投标;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但不受区 域限制(根据财库〔2015〕150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 竞争性磋商文件 56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cr/list) 查询截图。 竞争性磋商文件 57 5.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服务,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服务。本条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58 5.7业绩情况表 业绩情况表(格式) 序号 合同名称 业绩名称 用户名称 联系方式 完成情况 是否有用户 反馈情况 备注:供应商应按照以下规定提交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项目业绩真实性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 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合同详细标的金额、详细标的内容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 间; 2、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由供应商单位加盖公章; 3、不提供复印件的业绩,评分阶段不予以考虑。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59 5.8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方案) 5.9 项目组人员配备;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进度计划与保证 措施、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拟派人员及保证措施等) 5.10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一)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供应商应当根据自身存在的情形,如实披露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供应商情况。 (二)磋商承诺 供应商应如实说明是否为本次参加磋商的项目或分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 (三)其它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包括评标标准等,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方案、措施等。 竞争性磋商文件 60 附件 1(本附件为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不用列入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 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 符合以下条件: (一)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 小企业制造的服务。本项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服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 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 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 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 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 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 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 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磋商文件或者采购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 附件)。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 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 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竞争性磋商文件 61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 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 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 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 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 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 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磋 商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 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 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 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 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 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2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小型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小型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服务,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中型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服务。本条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63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 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 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竞争性磋商文件 64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竞争性磋商文件 65 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 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 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 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 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 2.资金来源 3.磋商费用 二 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构成 5.采购文件的澄清、询问和质疑 6.采购文件的修改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7.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8.响应文件构成 9.证明工程/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0.报价要求 11.磋商保证金与成交服务费 12.磋商有效期 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 磋商 17.磋商 18.组建磋商小组(评审委员会) 19.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20.报价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1.比较与评价 21.1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与各供应商就其提供的技术部分和服务部分进 21.3 最后报价 22.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六 确定成交 23.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4.确定成交人 2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文件的权利 26.成交通知书 27.签订合同 28.履约保证金 七 其他 29.其他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5、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5.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5 供应商资格声明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 5.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 5.7业绩情况表 5.8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5.9 项目组人员配备; 5.10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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