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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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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10-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201-2-202010-2-0010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552,864.80

最高限价(如有):70552864.8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后勤服务

2、标的数量:三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后勤服务,三年(详见用户需求书)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取得验收确认函并通过系统报备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是专门针对小微型企业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已报名本项目(以集采机构在评审当天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公告附件下载或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二楼政府采购部门窗口处

方式:网上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现场领取(详见本项目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3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61.146.213.251:8801/TPBidder/)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办事服务”“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手册”。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即为报名成功,咨询电话:0758-2109910。

2、保证金账户及开户行等信息请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haoqing.gov.cn/)本项目公告内容中获取,并以该信息为准。

3、本项目招标公告已经提供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如需获取本项目纸质版招标文件,请在规定报名日期内,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二楼政府采购部门窗口处领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

地址:肇庆市肇庆新区砚阳路1号

联系方式:0758-2588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联系方式:0758-2109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58-2109923

发布人: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09日

附:保证金账户(请选择其中一家银行进行保证金缴纳)

标段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户名: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446410010400320810013839999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肇庆分行
标段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户名: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637973589692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肇庆分行营业部
标段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户名: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80020000006423862-02259
开户银行:
端州农村商业银行
标段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户名: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6232590799000009353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肇庆北门支行
附件: 终稿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docx 委托协议.docx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201-2-202010-2-0010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 集采机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1、 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尽快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 http://www.gdgpo.com/workEnchiridion.html 进行注册

2、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3、 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错缴误缴导致未按项目缴纳保证金的情况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 投标/报价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报价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报价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

5、 如投标/报价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6、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鼓励投标文件使用双面打印,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7、 投标/报价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8、 因场地有限,本中心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需要,请到周边的停车场停车。

总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201-2-202010-2-0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70,552,864.8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后勤服务,三年(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已报名本项目(以集采机构在评审当天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备注:

1、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61.146.213.251:8801/TPBidder/ )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办事服务”“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手册”。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即为报名成功,咨询电话:0758-2109910。

2、保证金账户及开户行等信息请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haoqing.gov.cn/ )本项目公告内容中获取,并以该信息为准。

3、本项目招标公告已经提供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如需获取本项目纸质版招标文件,请在规定报名日期内,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二楼政府采购部门窗口处领取。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010起至2020年1015期间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报名。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30上午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

九、开标时间:2020年1030上午9:30;

十、开标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请留意投标供应商须知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条款。

十二、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梁先生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8-2109923电话:0758-2588389

传真:0758-2109920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邮编:526040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09

第%1部分 用户需求书


注意:本需求书中标注“★”的条款,投标人如不响应或作出负偏离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 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院区内的下列服务项目和院区外专家周转楼的安全保障、保洁项目:

(1) 院内所有医疗用房、走廊、天面、地下室、楼道、办公用房、生活小区外围环境、公共场所及门前三包区域的环境维护(消毒)服务;

(2) 全院医疗输送服务及管理;

(3) 院内污水处理;

(4) 院内所有电梯的导梯服务;

(5) 院内病人陪护服务(生活助理)及管理;

(6) 院内智能陪护椅租赁管理;

(7) 院内工程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等;

(8) 院内门卫管理、人员和物资的进出管理,秩序维护,治安防范,消防安全,重要场所守护,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值班,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及设施的巡查,院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停车场管理及与安全有关的日常工作和各项临时性任务;

(9) 专家周转楼的安全保障服务、环境维护和保洁。

(二)采购项目信息

序号

采购内容

工作内容

服务期限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预算

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后勤服务

详见本需求书项目概况

三年

采购人指定地点

?70,552,864.80元

(按照开放1200床位测算,每月费用按实际用工量结算。)


(三)项目建筑面积

项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肇庆新区砚阳路1号。

占地面积: 177467.7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7369.97平方米。

编号

名称

建筑面积M2

1

门诊医技楼

45710

2

住院A

44895.97

3

住院B

13498.88

4

感染楼

5009.7

5

行政楼

13498.88

6

高压氧

1210.95

7

后勤楼

2956.45

8

专家周转楼

约11024

合计

约137804.83

(三)项目人员要求清单:

序号

岗位

★单价最高限价

定岗人数

1

保安

人民币3639元/月/人

87

2

保洁员

人民币3245.9元/月/人

257

3

输送员

人民币3328.9元/月/人

67

4

管理人员

人民币5006.5元/月/人

18

5

特殊岗位

人民币3767.2元/月/人

30

6

维修工人

人民币4406元/月/人

48

7

其他岗位

人民币3569.9元/月/人

48

每月人员总费用:人民币1959801.8元/月

备注

1、医院不提供食宿;

2、定岗人数最终以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以及医院人力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运作情况核定为准。

(四)总体要求

1.★投标报价低于项目最高控制价(项目预算)70%的,必须提交单独详细的成本清单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货物、人员数量及其工作时间,项目人员的工资支出,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费用。评审委员会将据此作为投标是否低于成本价的依据,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预算额度的70%,而又没有提供单独详细的成本清单说明,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如获中标资格,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中标供应商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服务合同,须在投标文件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3.请注意本《用户需求书》中的信息仅作本项目招标之用,用于协助投标供应商了解项目内容,可能未能体现最终的技术需求,技术需求可能在招标过程中不断进行增补,并可能在签署合同之前的谈判中扩大技术需求。因此,投标供应商应了解,所有的信息在项目正式运作开始前都处于接受分析、审查、改进和更新的状态。

4.随着医院的发展,承包期内医院可能开放的床位会不断增加,保洁服务和秩序维护所需的工作人员可能达到最高配置。若需增加工作人员,则按实际需要增加,每月费用按实际用工量结算。

5.采购人关于本项目的无论口头或书面形式的任何信息仅供投标供应商参考并仅用于协助投标供应商制定方案或准备投标文件,采购人不对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做出声明或保证;且不承担因对该等信息的依赖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损害或费用等任何责任。

6.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以便充分了解项目的难点与重点

7.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须经过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按岗位要求着装,注意仪表仪容,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能说普通话,能听懂粤语;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拒绝及更换投标供应商违规工作人员在此工作的权利。

各类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征得采购人的同意,更换的比例全年不超过各类工作人员的15%,科室提出更换的除外,并马上派遣新的人员,新的工作人员的素质不得低于原有的人员。特殊部门如手术室、供应室、重症监护室、静脉配置中心、检验科及感染科等部门,要带班熟练工作才能单独进行工作。

8.★投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承担拟派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加班费(如有)等,并按规定办理健康证和员工年度体检。其中,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工资均不得低于肇庆现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含按国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若发生劳动纠纷或劳动争议的,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采购人无任何连带责任和关系,须在投标文件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9.投标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独立法人单位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包括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刑事、民事、工伤、社保、员工劳保福利等一切责任。如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

10.投标供应商须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工作必需的物质、设备、材料装备的配置(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服、手套、头花、劳保用品;垃圾袋、工具、清洁药剂、垃圾袋、毛巾、机器设备等),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11.投标供应商需建立完善的后勤服务信息系统,以提高临床医疗输送的效率,定期对后勤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并持续改善日常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人力资源管理,保洁、陪护相关管理信息的内容,并能与医院共享相关管理的数据与信息,方便医院主管部门对派驻项目的人员进行管理,并及时掌握后勤的运作情况。

12.投标供应商对整个服务区域后勤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投标供应商在实施前要报告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采购人有审核权。采购人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采购人有权查阅投标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及财务报表。

13.投标供应商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配带胸卡上岗,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些公众岗位录用人员体形、身高要有规定,陪工的工作服须投标供应商统一清洗。

14.积极做好处理各种应急突发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投标供应商的人员有义务参加抢救,演练等。投标供应商员工因各类应急事件及特殊科室的加班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商定具体金额,按月度支付。

15.投标供应商全体员工都应是义务消防员、控烟员,投标供应商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学习应不小于二次,学习相关消防知识及掌握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设备。学习情况需做好记录。

16.投标供应商负责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冲突、纠纷,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经济法律等责任。

17.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投标供应商须在半年内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系统,便于双方对人员资源进行分析及后续事项的跟进。

18.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完善符合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的要求体系,并能提供信息化的管理系统,使医废数据的记录和上传及时准确。

19.配合医院完善后勤信息化建设的其他各项工作。

20.执行《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后勤物业管理与服务考评暂行办法》等各项考核办法。

二、主要任务

(一)保安服务

1.1 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肇庆医院保卫部门的组织和领导下,做好巡逻、监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1.2 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周边和专家周转楼的治安维护工作。

1.3 实行24小时设岗值班,对医院各区域进行值班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按时交接班工作。维护院内的治安、消防、交通正常秩序。

1.4 熟悉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重点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保卫措施,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法。严格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无脱岗或离岗等现象,因需要暂时离岗要安排顶班人员。

1.5 确保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做好各类刑事案件、治安事件或盗窃公、私财物案件的预防。当工作人员或公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

1.6 协助院方处理医疗纠纷;制止抢尸体;防止盗窃尸体;及时处理吵架、打架、盗窃、破坏、自杀等医院事件。

1.7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秩序维护队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制度、值班巡逻制度、放行制度、交接班制度、奖惩制度、会议制度等。

1.8 严禁将医院物品带出医院,督促相关人员执行医疗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1.9 投标供应商服务人员必须遵守院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联防工作,并接受院方的监督、检查。

1.10 做好突发事件管理工作:包括医院突发治安事件、特殊天气做好关窗、协助清理积水及防滑工作和影响医院人、财、物安全的各种故障工作。

1.11 日常巡逻和执勤发现各种故障要记录并及时报告,协助解救被困人员(包括解救厕所困人及协助解救电梯困人),并做好现场警戒保护。

1.12 协助医院打击医托、医闹。

1.13 协助做好医院公共场所水电开关等管理工作。

1.14 严格做好控烟巡查工作,对院内吸烟者及时进行劝导。

1.15 遵守院方的有关机密和保密要求。

1.16 投标单位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若投标单位是未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物业服务企业,须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肇庆市公安机关办理“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取得“《广东省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回执》”。(投标时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承诺函)


(二)消防管理要求

2.1 负责医院消防监控室的值班,消防值班人员必须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人员;负责院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及火灾的报警和救助工作,并制定较为完善的消防应急方案。

2.2 投标供应商全体服务人员均须作为医院的义务消防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定火灾紧急处置预案,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院方的所有消防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预防、处理突发消防事故,并做好登记。投标供应商应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特别是消防技能的培训,使服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保证每年不少于2次的消防演练安排。

2.3 投标供应商全体服务人员均须作为医院的应急救援队员,为院方提供应急救援配合服务。投标人应对服务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培训,使服务人员能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保证每年不少于2次的演练安排。

2.4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消防管理制度、会议制度等。

2.5 实行消防值班制度,做好监控记录、交接班工作。及时发现医院内的消防安全隐患、初起火灾的扑救、疏散及报警处理。

2.6 日常巡查工作。要求每日定时、定点对院区消防器材、疏散通道进行检查、记录和维护。

2.7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设立消防组织机构、职责、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落实各级消防责任人。全面熟练掌握消防报警、干式灭火(气体)、湿式灭火(喷淋)、防排烟及消防栓五个系统的作用、位置和操作方法。

2.8 根据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保安服务的岗位需求,本项目须配备人员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含轮休人数)的标准配备。

2.9保安人员个人要求如下:

2.9.1年龄为45周岁或以下,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米或以上,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2.9.2相貌端庄,反应灵活,具有一定的处置能力。

2.9.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9.4保安队长具有一定的保安管理经验。

2.9.5经体检合格,身体健康,能胜任保安工作。

2.10投入人员和其他相关要求:

2.10.1 中标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负责为员工缴纳社保部门规定应缴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项目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必须为员工办理的其它费用(如住房公积金等),中标单位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不能低于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待遇标准,若因中标单位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等原因引起员工劳资纠纷,所有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如国家缴费标准出现变化时,自变化之日起调整该项目费用,调整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须在投标文件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2.10.2由中标单位支付经费提供秩序维护员必要的工作装备,每个当班秩序维护员必须有(包括但不限于)对讲机、警棍、巡更器等,须在投标文件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2.10.3 中标单位确保派出秩序维护员,为采购人提供秩序维护等服务。非特殊情况,中标单位不得采用秩序维护员额外加班的方式减少在院秩序维护员的岗位人数编制。如实际在岗人数少于计划在岗人数中标单位自愿接受采购人的惩罚,须在投标文件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2.10.4 中标单位在采购人重大活动中,必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增派秩序维护员参与采购人的安全保卫工作,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加班费,须在投标文件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2.10.5中标单位每周组织秩序维护员至少一次的体能训练及军事动作指导,并由采购人的保卫部门组织考核。

2.10.6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秩序维护员,应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确认后的48小时内予以更换。秩序维护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单位必须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2日内予以更换,具体情况如下:

1)违反采购人有关管理规定被有效投诉两次以上(含两次)的;

2)工作失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3)工作期间聚众闲谈、睡觉或干工作无关的事项,影响恶劣的;

4)因其他原因违法犯罪被处罚的。

2.10.7中标单位必须对秩序维护员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提高秩序维护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保证秩序维护员持证上岗。

2.10.8 中标单位派驻采购人的秩序维护员,应当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2.10.9 中标单位必须安排不少于9名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人员作为消防值班人员,须在投标文件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2.10.10 中标单位应根据确认后的岗位人数编制每周秩序维护员的出勤表,并于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下周出勤表给采购人审核,经采购审核后的出勤表,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实际出勤与计划出勤表不符合、实际在岗人数少于计划在岗人数时自愿接受采购人的处罚。

2.10.11 由中标单位提出更换秩序维护员的,中标单位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写明原因上交采购人,未经采购人保卫部门书面同意,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换秩序维护员,若中标单位私自更换秩序维护员,对秩序维护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对采购人所造成的声誉、经济等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中标单位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直接在秩序维护服务费中抵扣,秩序维护服务费不足抵扣的部分,中标单位须及时作出赔偿。更换上岗的秩序维护员在上岗前须经采购人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能上岗。

(三)卫生清洁服务

1. 服务范围

1.1 公共环境清洁范围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的公共环境卫生(包括门前三包区域)含地面、明沟渠、通道、走廊、花基、大厅、台阶、门窗、天花、柱面、墙壁、玻璃、电梯内外、走火梯、各种扶手、宣传栏、户内外的各种灯饰、空调风口(不包括中央空调滤网)、分体空调滤网、各种风扇、排气扇、公共厕所、楼顶、棚顶、飘台、休闲椅、消防栓、楼梯扶手、挂画、垃圾桶、垃圾场、停车场等等;

绿化带靠大路侧1.5米范围以内的所有公共环境卫生;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专家周转楼的公共环境卫生。

1.2 临床科室清洁范围

各临床科室的地面、地脚线、门窗、玻璃、卷帘、隔帘、窗帘布、办公室、值班室及护士站内桌椅、观片灯箱、各种办公设备、治疗室的补液柜架,空调风口(不包括中央空调滤网)、分体空调滤网、空气消毒机风口、空气消毒机滤网(不含光催化式)、各种风扇、排气扇及风口、紫外线灯管、开水房、卫生间的瓷砖、便器、洗手盆、止血带、间隔的屏封、铝合金墙壁及玻璃、病房病床、床头柜、床垫及其他家具、被服库房地面及家具的清洁、设备带、输液架、各种手推车(不含维修上油)、各种可湿抹的医疗器材表面、吸痰机、氧气架、治疗车、冰箱、抢救车、病历车、车床、轮椅、放葡萄糖柜、放药柜面、周围(忌水及有特殊要求除外)、病人使用的便盆器、急诊车、担架、出院病床的清洁消毒、床上用品及床垫的更换、医护人员值班室的被服更换等等。

1.3 非临床科室清洁范围

办公室、诊疗室、候诊室、值班室的地面、地脚砖、天花板、各种桌椅、办公设备、各指示牌、柜架、各种可湿抹的车架、特殊的床、椅、器械、仪器表面、空调风口、分体空调滤网(不包括中央滤网)、空气消毒机风口、空气消毒机滤网、各种风扇、排气扇及风口、所有门窗、玻璃、卷帘、隔帘、窗帘布的拆换(每季度1次)、厕所及墙壁瓷砖、洗手盆、洗物盒、医护人员及行政值班室的被服更换等等。

1.4 行政区域清洁范围

行政区域的地面、地脚砖、天花板、各种桌椅、办公设备、各种窗式、分体空调的表面及滤网、各种风扇、排气扇及风口、所有门窗、玻璃、卷帘、隔帘、窗帘布的拆换(每季度一次,拆下送至洗衣房并取回挂上)、厕所及墙壁瓷砖、洗手盆、洗物盒、行政值班室的被服更换、会议所需的茶具的清洗、宣传栏、通知、公告的张贴、清除等等。

1.5 其他

1.5.1 采购人如有上级首长和重要嘉宾参观或检查,可根据需要提前通知投标供应商公司,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突击性服务;

1.5.2 如遇火警、水管爆裂、台风袭击、突发传染病等特殊情况,投标供应商公司要组织突击小组配合采购人搞好特殊清洁工作;

1.5.3 医疗垃圾、生活垃圾的院内运输及暂存管理;

1.5.4 急诊24小时保洁工作;

1.5.5 临床科室夜间大小便、呕吐物、石膏物的应急清洁(接到应急电话10分钟内赶到现场);

1.5.6 每天24小时电梯开关服务;

1.5.7 维护医院范围内院容、院貌的整洁,劝阻病人及家属在病房窗外或公共通道晾挂衣服、杂物;冷暖气开放时,劝阻病人私自开启窗户;

1.5.8 投标供应商员工不得在医院范围内吸烟,并有责任劝导在医院内吸烟的人群到吸烟区吸烟或不吸烟。

2. 服务要求

2.1 保洁员工的条件

2.1.1 保洁人员身体健康,年龄55岁以下。

2.1.2 保洁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保洁人员日常工作中在职责范围内应服从所在科室负责人具体工作安排,并遵守所在科室的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的清洁人员,甲方有权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终止其在医院的工作资格直至诉诸于法律。

2.1.3 保洁人员的服务及所使用的物品、用具、材料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环卫、环保相关制度和管理规定,不得对医院的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甲方有权对相关事宜进行检查和评估,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

2.1.4 如发生突发、紧急、特殊的应急事件时或有特殊任务需要紧急临时增加人员投入时,保洁人员应服从总务科和医院相关管理人员的调遣和指挥并参与应急或加班工作。

2.1.5 保洁人员的着装应一致,上岗工作期间应配带标有员工姓名和编号的胸卡,上岗期间应讲究文明礼貌,注意仪表仪容。

2.1.6 保洁人员须积极配合甲方在医院范围内劝阻病人及家属不得在非吸烟区内吸烟,积极配合医院的控烟检查、督导管理、创文工作。

2.2 大厅的保洁要求

2.2.1 地面每天7:00-21:00清扫、并用静电吸尘剂的尘推推抹数次,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水迹、无污渍、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等。做到随脏随清洁。垃圾落地15分钟内清除.

2.2.2 每天抹门、扶手、护拦一次,保持无尘、无污渍。

2.2.3 每天清理、洗抹导向牌、消防设施、花盆、垃圾桶等,确保清洁干净、无尘渍。及时清理垃圾桶,不得超过2/3满,做到随时更换。

2.2.4 两米以下墙壁每周抹一次,保持墙身光亮、无尘无渍。及时清除非法广告。

2.2.5 门窗玻璃每天一次,保持玻璃清洁光亮,无手印、无污渍。

2.2.6 每周清抹天花、饰物、灯罩、风口,保持天花清洁干净、无蜘蛛网,饰物、灯罩、风口无尘渍。

2.2.7 每半月彻底清洁通风口、灯饰、天花、饰物。清洁消防箱内部。

2.2.8 定期对花岗岩石、大理石进行护理,保持石身的光亮、整洁。

2.2.9 保持门前地毯及其他部位地毯的清洁,每天清洁整理一次,每周清洗晾干一次,保持干净平整,破损及时报换。

2.2.10 必要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2.3 公共卫生间的保洁要求

2.3.1 卫生间环境应当清洁卫生、整洁有序。每天6:30—21:00分别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有污染时随时清洁;全天巡查保洁,每15分钟巡检一次做到随脏随清洁。

2.3.2 室内要做到“六无”:室内干净无臭味;地面整洁无杂物、积水;瓷器无污渍、水锈;镜面光亮无水珠;墙壁无尘无渍;天花无蜘蛛网。

2.3.3 清理垃圾篓,不得超过2/3满,做到随时更换。

2.3.4 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新,无臭味。

2.3.5 清理明渠口,清洗各种设备,设施设备应当齐全完好、使用正常,有问题及时报告科室人员。

2.3.6 通道地面用静电吸尘剂尘推推抹。

2.3.7 每周彻底清洗隔墙、隔门、排气扇、窗口、地台表面。

2.3.8 每天按人群使用情况,科学制定巡视清洁、消毒时间,按要求巡视、并有记录表登记、主管监管记录。

2.4 业务用房的保洁要求

2.4.1 房间、通道、楼梯地面每天采取湿式卫生的清洁方式。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清扫、拖抹各两次(通道用静电吸尘剂的尘推推抹)。做到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渍、无水渍等,随脏随扫。办公区、生活区每天一次清洁。每天三次收集垃圾。

2.4.2 潮湿天气注意保持地面的干燥,尽量安排病人较少的时间(早晨、中午)进行清洁,及时吸干地面水渍;潮湿严重用吹风机吹干,保持地面干燥。告示牌要清楚易见,地面干燥,有防滑措施等,滑倒行人负全部责任。

2.4.3 每天保证7:00—21:00有人员巡视保洁,做到垃圾落地最迟15分钟内能清扫。

2.4.4 设立夜间保洁人员,接电话通知最迟10分钟内到达相关科室进行卫生处理,满足临床保洁、卫生消毒要求。

2.4.5 病房、诊室、检查室、注射室、门急诊等有病人活动的污染和潜在污染区域内的清洁,统一按医院行业要求使用消毒溶液清洁。

2.4.6 楼梯扶手每天抹一次,保持清洁干净、无尘。

2.4.7 通道的门、玻璃窗每天抹一次,保持洁净明亮。

2.4.8 每天抹洗公共场所的垃圾桶外部,垃圾不超2/3满。

2.4.9 每天抹净花盆表面,花木叶子、去除黄叶。

2.4.10 每天清洗洗手盆一次,保持干净、明亮、无污迹。

2.4.11 每天清洁一次消毒病人床头柜,床护栏及门把手和水龙头的消毒清洁。

2.4.12 病区桌、椅、台、柜、管槽、输氧带每天清洁一次。随脏随清洁。做到无尘、无水迹、无污迹,病区床单元清洁一床一巾(先床头柜后椅子)。

2.4.13 每周清洁治疗柜、病床、标本柜等一次,使物品清洁无尘,无污迹。

2.4.14 每两周清洗楼层地面、楼梯。

2.4.15 每月清理2米以下墙身、通道天花、灯罩、通风口和筒灯、防火设备一次,保持无蜘蛛网、无灰尘。

2.4.16 普通病房的布帘、隔帘每季度拆装送洗一次,卷帘每季度清洗一次。特殊部门及区域各种挂帘每两个月拆装送洗一次,卷帘每两个月清洗一次,其中包括爱婴区、产房、治疗室、新生儿室、ICU、感染科等。订好各类挂帘清洁安排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4.17 至少每天一次清洁病人活动区、开水房、晾衣间地面、台面、洗手盆、池的清洁、无积水和污迹,无杂物;保证垃圾落地15分钟内有清扫。

2.4.18 污洗间设施按要求保持清洁、整齐。浸泡池清洁、无杂物,清洁工具有明显分区标志。用后及时清洁、消毒扫把、拖把头和抹布防止污染,按要求分类收集垃圾,污衣;清洗、消毒便器、尿壶及可重复使用的病人用品,清洁、消毒后分类摆放。

2.4.19 随时床单位终末消毒。出院病人拆床上用品、使用物品做终末消毒,对病人使用后便盆、尿壶,进行浸泡消毒、清洁。

2.4.20 传染性及疑似传染性病人使用后的物品或清洁后的工具,必须按照消毒规范消毒处理。

2.5 开水间、晾衣间、病人活动区楼梯、电梯等候区及地下停车场的保洁要求

2.5.1 地面每天清扫一次,并用静电吸尘剂的尘推推抹至少1次,并巡查保洁,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积水、无污渍、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等。做到随脏随清洁。垃圾落地15分钟内清除。

2.5.2 每天抹门、扶手、护拦一次,保持无尘、无污渍。

2.5.3 每天清理、洗抹导向牌、消防设施、花盆、垃圾桶等,确保清洁干净、无尘渍。及时清理垃圾桶,不得超过2/3满,做到随时更换。

2.5.4 两米以下墙壁每周抹一次,保持墙身光亮、无尘无渍。及时清除非法广告。

2.5.5 门窗玻璃每天一次,保持玻璃清洁光亮,无手印、无污渍。

2.5.6 每周清抹天花、饰物、灯罩、风口,保持天花清洁干净、无蜘蛛网,饰物、灯罩、风口无尘渍。

2.5.7 每半月彻底清洁通风口、灯饰、天花、饰物。清洁消防箱内部。

2.5.8 定期对花岗岩石、大理石进行护理,保持石身的光亮、整洁。

2.5.9 保持门前地毯及其他部位地毯的清洁,每天清洁整理一次,每周清洗晾干一次,保持干净平整,破损及时报换。

2.5.10 使晾衣间干净、整洁,无杂物。

2.5.11 对开水器、微波炉等电器,每天常规清洁, 保持开水器表面整洁,无水垢;保持微波炉里外干净,无污迹。

2.6 户外环境的保洁要求

2.6.1 每天6:30—7:30、13:00—14:00,19:00—20:00进行大清扫一次,保持地面清洁,做到无积水、烟头、纸屑、落叶、胶袋等垃圾杂物。

2.6.2 每天保证7:00—21:00有巡视保洁员,做到垃圾落地最迟15分钟内能清扫。

2.6.3 每天清理标识牌、栏杆、消防栓、宣传栏等公共设施一次,使其保持清洁干净、无污渍。

2.6.4 每天清理绿化植物间垃圾,保持无大片树叶、纸屑、烟头、胶袋等杂物。

2.6.5 每天巡视所有公共场所的清洁情况,随脏随清理,保持清洁。

2.6.6 每天抹洗户外垃圾桶一次,保持外表清洁,并上下午各清倒垃圾一次,或超过2/3满随时清倒。

2.6.7 每周用清水清洗地面、花槽围基、沙井表面、明渠、喷水池等一次,确保无污渍、无污泥、杂物。

2.6.8 每周清理排水渠、沙井一次,保持排水渠的畅通,无积水、无淤泥。

2.6.9 每周清理雨篷上的杂物一次,每季度清洗一次,保持无杂物、烟头,无污迹。

2.6.10 每两周清洁建筑物2米以下外墙及玻璃。

2.6.11 雨后及时清扫地面积水,保持通道无积水。

2.7 会议室的保洁要求

2.7.1 每天对室内的地面、门窗、台椅抹一次,随时保持清洁卫生。日常没有会议要做好会场的保洁工作。

2.7.2 注意空气流通,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2.7.3 按会议召开的时间,提前做好会场的保洁工作。

2.7.4 定期对花盆、垃圾桶等物品进行护理,保持花盆、垃圾桶的清洁,无污渍。

2.7.5 会议结束后,及时进行会场的清洁工作,确保会议室的整齐清洁。便于下一次会议的召开。

2.7.6 每月清理天花、灯罩等高空物品一次,保持清洁、光亮。

2.7.7 必要时进行消毒。

2.8 天台的保洁要求

2.8.1 每周清扫地面一次,保持没有垃圾、积水、杂物。

2.8.2 每周抹扶手、护栏、消防设备一次。清理去水口。

2.8.3 每月用清水清洗地面、花槽围基一次,保持清洁。清理排水沟一次。

备注:台风期、下雨天密切注意排水口情况,及时清理垃圾,保障流水畅通。

2.9 电梯的保洁要求

2.9.1 每天7:00、13:30各消毒清洁一次。保持电梯内的清洁,中途半小时巡回保洁一次,做到随脏随清洁。保持地面无纸屑、无污迹、轿厢内壁光亮无划痕、无手印。

2.9.2 按键每天用消毒水抹一次。

2.9.3 每天抹净电梯内壁、门、指示牌。

2.9.4 每天清理梯门的凹槽,确保无杂物。

2.9.5 每天抹梯门的花岗石墙一次,每周护理一次。

2.9.6 每周清理天面、排气设备一次。

2.9.7 每周内壁涂不锈钢保护剂。

2.9.8 每月停运行大清洁轿厢内壁、顶,轿门内槽等一次,门外放告示。保持轿厢明亮无蛛网、门洁净光亮,轿门内槽无灰尘杂物。

2.10 垃圾暂存点清洁、消毒及管理

2.10.1生活垃圾存放间每天2次(生活垃圾运走之后)用消毒液清洗地面、墙壁。每天两次紫外线空气消毒。

2.10.2按要求做好清洁、消毒管理医疗废物暂存间工作;医疗废物运走之后即用消毒液清洗地面、墙壁;每天两次紫外线空气消毒,有登记;及时上锁,做好保管工作,防医疗废物向外流失。

2.10.3对天花板、灯具、墙壁、地面、通道、下水道等保持清洁无杂物,无蛛网。

2.10.4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分车转运,随用随消毒。

2.10.5每周清洁卫生死角一次。

%1. 管理要求

3.1 严格遵守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中对相应工作种类所定的规章制度。

3.2 未穿工作服、未佩带工牌者,不得进入工作区;实施清洁与消毒时,应做好手卫生和个人防护。

3.3 根据科室实际情况科学排班,做好考勤、考核。固定科室的人员考勤,由护长或主管人员排班、考勤。其他岗位人员使用指纹考勤机进行考勤。

3.4 保洁工要经过岗前严格培训和考核,具备一定的素质,树立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对病区各出入口要随开随关,严格遵守病区的管理制度和病区安全制度。

3.4.1 保管好病区门卡、锁匙,不得将门卡锁匙交给病人或其他人员,发现锁匙丢失应立即报告医务人员处理;换岗、离岗自觉将门卡锁匙交还护长或投标供应商主管人员。

3.4.2 不得为病人购物、传递信件、字条、口信等。

3.4.3 不得携带剪刀、绳子、玻璃、火机、火柴等危险物品进入病区。

3.4.4 除特殊岗位要求,其他岗位每15分钟巡视保洁1次,对病人扔的垃圾应及时清扫,最大限度地增加保洁频率。

3.5 对待病人要爱护、关心、忍让(绝对不允许与病人发生口角),努力协助配合好医生、护士的工作,维护病区正常的生活秩序;在病区内不许大声说话,对病人的问话要随时答复,不清楚的事让其找医护人员;对发生不良现象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给医护人员。

3.6 遵守医院消毒隔离制度和医院清洁卫生制度,所有清洁工具、消毒剂、清洁剂及垃圾袋由投标供应商负责,消毒剂、清洁剂要符合医院使用标准,采购人有权监理。在临床服务工作中提供使用的工具车、扫把、地拖、抹布等工具摆放统一;按消毒隔离规范要求,以工具的颜色分区使用;工作服不允许晾挂在科室。

3.7 按区域不同使用相应清洁工具和选用规定浓度消毒液清洁,投标供应商负责清洁工具的区分标识(污染区、潜在污染区、清洁区)及按要求分区域放置。清洁、去污溶液瓶外要贴明显的标签,防误饮等安全意外。

3.8 落实24小时保洁制度。住院部在班时间要求6:30—18:30持续有人,18:00--次晨6:30由夜班应急保洁,特别情况随叫随到。

3.9 发生突发性事件时,投标供应商有义务积极配合、参与院方的紧急救助工作,按医院要求执行。免费提供一些突击性保洁、消毒服务。

3.10 严格执行采购人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各类废物要分类放置,统一回收,不允许个人私自变卖(包括纸皮、药盒)。如因投标供应商对员工管理不善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11 各科室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设专人用专用运输车(生活垃圾运输车和医疗废物运输车均由投标供应商自备,要求密封性好,易消毒清洁)下到各科室集中收运,密封运送至垃圾暂存点,运送人员进行运送工作时,必须按规定配带好防护用品,带登记本,称重量的工具和科室做好交接登记签名。医疗废物运输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并做好暂存保管和无害化处理中心交接等工作。

3.12 医疗垃圾及生活垃圾每天收3次,按收运时间进行。运送垃圾、污物等使用污物梯,严格按照污物运送线路指示出入。

3.13 负责清理医院内需丢弃的物品、废旧家具、淘汰设备等至指定地点,如病区的椅子、节日装饰物等。

3.14 厕所、下水道不畅、堵塞,由投标供应商疏通、清理,主干管道的堵塞由投标供应商上报医院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3.15 非紧急情况的员工请假、调动要提前通知护士长或所在科室负责人,员工辞职要提前两周,通知护士长或所在科室,经双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并做好工作安排和新员工上岗培训及交接。

3.16 清洁主管每天巡视各个岗位工人的纪律、仪表、工作完成情况、污物间清洁工具处理情况、垃圾摆放和医疗垃圾登记情况、采购人设备设施、消防安全隐患、安全用电等,做好保洁人员上岗培训及在职培训及考核,并有登记。每周必须和各科室护长或负责人沟通一次,并做好工作记录,按要求处理后上交物业主管部门审阅、备案。物业主管部门通过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发出的持续改进记录,要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及时改进,并交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做好各类检查工作的配合工作。

3.17 投标供应商须积极配合医院的各项评审工作,无条件接受医院的各项配合工作;须在合同实施后两个月内,结合医院实际,建立及落实各类服务人员的服务规范标准、工作流程,规章制度及各类岗位人员职责,交采购人审核及备案保存,认真实施,并在投标供应商办公区域公诸于众;每年度组织进行1-2次知识技能比赛活动;每年度进行1-2次大型知识技能比赛活动,促进学习。

3.18 在不影响医院的正常运作,且保证服务质量,在科室负责人应允的前提下,采购人支持投标供应商改进工作方法,科学安排运作,提高工作效率,支持以包干模式为我院的门诊(除医疗重点部门:如检验科、静配室)、行政办公区提供优质的保洁服务。投标供应商要严格按病区岗位人员配置表进行配置。

3.19 新开病区首次物业服务,按照地面面积支付开荒费用:精开荒2.0元/平方米,并且一律按一次过处理。若有科室搬迁至他处,则由该科室原有的保洁工人负责做好本科室搬迁后遗留的所有卫生工作。

★3.20 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对PVC地板胶打蜡报价,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4.3元/平方米(此报价不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按实结算)。(单项报价表详见投标明细报价表格式)

★3.21 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对石材地面的晶面处理报价,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12元/平方米(此报价不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按实结算)。(单项报价表详见投标明细报价表格式)

★3.22 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对外墙清洗报价,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2元/平方米(此报价不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按实结算),要求每年清洗各楼外墙一次。(单项报价表详见投标明细报价表格式)

4. 服务规范

4.1 进入污染区作业

进入污染区作业时,应按要求着装工作服、帽、手套、口罩、鞋等。保洁作业时,保洁工具及用水等应分类使用,不得混用,预防交叉污染。保洁时要认真按正确的操作规范进行作业。清洁完毕后用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

4.2 进入无菌区作业

进入无菌区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医院消毒隔离原则及无菌区操作程序,按要求着装,按区域归类物品摆放,医生在时,不能进行清洁,待医生操作完毕同意后,方可进行保洁作业。

4.3 病区分工

无菌区和污染区的保洁作业员工,应进行严格分工,责任明确,不得在无菌区和污染区之间交叉物业。不能将污染区的物品带入无菌区,或将无菌区的物品带入污染区。

4.4 进入手术室作业

经严格培训的保洁员进入手术室作业,使用清洁剂或消毒剂经护士长同意,在护士长、护士指导下按工具分类规范进行保洁。并按有关规程操作。手术室在进行手术时,切记不得进入或干扰手术的正常进行。

4.4.1 完成自我保护措施(按要求戴口罩、手套、换鞋、换衣服);

4.4.2 准备清洁工具(各种专用毛巾、拖把和配制好的消毒液);

4.4.3 手术间清扫(先清无菌区再清清洁区,最后污染区);

4.4.4 清理垃圾,更换垃圾袋;

4.4.5 用消毒毛巾(0.3%速灭净液)擦拭天花、风口、墙角、墙面等灰尘,用清水过水一次;

4.4.6 用消毒毛巾擦拭器械台、手术台上下台面、治疗车、玻璃柜、输液架等,均须再用清水过水一次;

4.4.7 用消毒毛巾擦拭室内外门背、门面、门缝、窗、窗台、玻璃等;

4.4.8 用消素毛巾擦拭接送病人车,专车专用,同时严格消毒;

4.4.9 清扫地面,用消毒拖把把0.5%漂白水湿拖。

4.5 进入办公室作业

一般情况为办公室保洁作业按排在班前或班后进行,特殊情况下,应先敲门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使用文明用语,如“对不起,我可以进来保洁吗?”如果医生在会诊或开会时,不得打扰或擅自进行保洁作业。

4.6 进入病房

进入病房,应尽量集中作业,避免在病人休息和用餐时进行清洁。清洁时动作轻,不得碰坏病人用品,出要避免发出大的响声,轻拿轻放。

4.7 行为规范

4.7.1在办公区、病区需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工作性交谈也必须小声进行,不可干扰医护人员工作和病人的休息。

4.7.2作业时,台面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保洁后应物归原位。

4.7.3不得随意翻阅资料及随意打开容器盖,各种无菌包等。

4.8.洗手间清洁作业

4.8.1 洗手间的墙面、地面及大小便池、马桶等每天必须彻底冲刷,并进行有效消毒处理,保持洗手间空气无异味;

4.8.2 实行循环保洁、周期清洁,洗净污物,除掉污渍;

4.8.3 保洁洗手间工具材料专用,不得混用;

4.8.4 清洁工具洗净之后定位放置,不得随处乱放;

4.8.5 清洁工具、物料保持标识完整。

4.9.消毒技术规范

4.9.1 III类环境表面的消毒

4.9.2 I类环境包括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

4.9.3 II类环境包括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无菌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这两类环境应采取高效消毒方法。

4.9.4 地面消毒:医院地面受到病人排泄物、呕吐物、分泌物的污染和人员的流动量大时应及时清除地面污染,并用消毒液拖地或擦洗,防止病原菌的扩散。当地面受到污染时,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或0.2%过氧乙酸溶液拖地或喷洒地面。被肝炎病毒污染的表面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剂溶液擦洗。

4.9.5 墙面消毒:医院墙面污染时,采用化学消毒剂喷雾或擦洗,墙面消毒高度不少于2-2.5米。根据不同污染情况用含有效氯250-500mg/L、1000-2000mg/L的消毒剂溶剂喷雾和擦洗处理。喷雾量根据墙面结构不同,以湿润不向下流水为度。

4.9.6 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等各类用品表面的消毒:一般情况下室内用品表面只进行日常的清洁卫生工作,用清洁的湿抹布或含氯消毒液,每日2次擦拭各种用品的表面,可去除大部分微生物。

4.9.7 当室内各种用品的表面受到污染时必须采取严格的消毒处理。床头柜每天用含氯200mg/L-500mg/L的消毒液抹2次,做到一桌一巾一用一消毒。

4.9.8 其它表面的消毒:包括病历架、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卫生间、便池等物表,每天用洁净水擦抹刷洗处理,保持清洁。门把手、水龙头每日用含氯200mg/L-500mg/L消毒液抹拭2次。

4.9.9 床单位的消毒:床单位包括病床、床垫、枕芯、毛毯、棉被、床单等采用床单位臭氧消毒器进行消毒,按说明书操作。

4.9.10 室内环境物体表面的消毒: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采用以下消毒方法:

(1)各类小手术室、无菌间、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抢救室、化验室的各种物表及台面等每日用200-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湿拖把拖地。

(2)每日早上用含氯消毒液500mg/L拖地一次,中午用清水拖地一次,有开夜班的室内地面晚上用清水拖地一次加强保洁。

4.9.11 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抢救室、小手术室、无菌室等重点部门,每天应保持室内环境整齐清洁干净,室内桌、椅、柜、洗手池等每天清洁拭擦2次(有污染的及时用消毒液抹洗)。每天湿式清洁拖地2-3次(早上用含氯消毒剂,下午、晚上用清水)。

4.10. 标识及垃圾分类

4.10.1 标识分类

白色标志:无菌区;

蓝色标志:办公区(含厕所);

黄色标志:病房区;

综色标志:病人专用厕所。

4.10.2 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两种。 收运生活垃圾用黑色袋;收运感染性废物用黄色袋;收运损伤性废物用锐器盒。

4.11. 保洁人员工作要求:

4.11.1 严格遵守《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工作制度和各类人员职责》中对相应工作种类所定的规章制度。

4.11.2 未穿工作服、未佩带工牌者,不得进入工作区。

4.11.3 传递物品、运送垃圾等使用货梯。

4.11.4 确保医院提供的设备、办公室及其附属设备等的保养、维护。

4.11.5 保洁工要经过岗前严格培训和考核,具备一定的素质,树立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对病区各出入口要随开随关,严格遵守病区的管理制度和病区安全制度:

(1)保管好病区锁匙,不得将锁匙交给病人或其他人员,发现锁匙丢失应立即报告医务人员处理。

(2)每小时巡视1次,做好保洁。

4.11.6 对待病人要爱护、关心、忍让(绝对不允许与病人发生口角),努力协助配合好医生、护士的工作,维护病区正常的生活秩序;对病人的问话要随时答复,不清楚的事让其找医护人员;对发生不良现象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给医护人员。

4.11.7 对各种清洁工具、材料一律不准存放在病房,人走物离。

4.11.8 对病人扔的垃圾应及时清扫,最大限度地增加保洁频率。

4.11.9 发生突发性事件时,保洁工有义务积极配合、参与院方的紧急救助工作。

4.11.10 所有清洁工具、消毒剂、清洁剂及垃圾袋由我司负责,消毒剂、清洁剂要符合医院使用标准,院方有权监督检查。

4.11.11 定时向科室和病人供应热水和开水。

4.12. 医疗垃圾收运工作的内容与要求

4.12.1 垃圾的分类、收集在医院内进行;每天2次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垃圾,特殊情况随叫随到;

4.12.2 将医院垃圾按医疗、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分别存放(暂存),每天巡回进行;

4.12.3 负责与危险废物处理站对接、登记、填表、签名,由危险废物处理站拉走;

4.12.4 医院内部垃圾存放区域每天清洗、消毒1次,每周全面清洗消毒1次;

4.12.5 收集时必须做到封闭运行,防止污染环境;

4.12.6 按《医疗垃圾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输送服务

1. 服务范围

主要负责肇庆医院院区内临床医疗输送工作,院内急救出车、应急队外出服务、物资、药品运送,外送标本及临时性的物品搬运工作。

2. 输送员工的条件

2.1 初中或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读听写语言能力,身体健康,肝功能正常,无传染病。

2.2 男性年龄45岁以下,女性年龄40岁以下。

2.2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2 经培训并经院方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输送工作内容和要求

3.1 “120”救护车24小时外出接送病人并送至治疗的科室;抬送因病情需要、行动不便的病人;120出车运送,按急诊120规定出车时间要求:4分钟,双人出车,按医务人员的要求进行担架和配合等工作(急诊调度)。

3.2 物资运送:按医院和科室的要求,按时把仓库物资运送到各科室,按时运送各种办公物资、资料、医疗物资(药品、器械、耗材、资料等)到指定位置,做好登记、交接手续。

3.3 标本运送(含送往院外):定时到各科室收集各种检验标本并运送到指定科室,运送标本时要做好刷条码或登记、交接和标本的存放(必须用专用储存设备保存,避免丢失、损坏)工作;按时间按要求及时运送,不出差错、不损坏、不丢失,做好登记。随时运送各科室的急诊标本和即复标本,并10分钟内到位。

3.4 表单运送:定时将有关报表、申请单、会诊单、检查单、各种预约单、手术通知单、报告单及时送到相关科室。做到及时、准确、不出差错、不丢失,做好交接签名。

3.5 病人运送(检查、出入院、转科、二线出车、小手术后等):负责救护车车载病人接送工作,负责院内病人检查和治疗时的接送工作,必要时2名以上物流人员共同负责,并保证病人运送过程的安全,防止发生意外发生。常规运送按规定时间送达,临时运送或出车10分钟内到达。不出差错、安全运送,不丢失、不跌倒病人。

3.6 负责病人科内过床,检查过床、检查现场接待和临时调度等,及时、不出差错、安全运送病人,不丢失病人,做到不跌、不碰,不损伤病人,保持病人身上输液管等各种管道不松脱,病人必须送出送回。

3.7 医技科室驻点人员服从科室工作安排,做好病人接送交接及登记;注意病人在等候检查的照顾,及时通知运送人员接送病人。

3.8 药品运输(包括口服药、针剂药、中药、外用药、静脉配液、夜间取药等),随叫随到、不出差错、不损坏、不丢失物品和药品(如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工作和排班由药房或物业主管部门安排。

3.9 手术病人及手术标本等的运送,按手术室要求,按时间及时接、送病人,不出差错、安全运送,不丢失、不跌。

3.10 消毒供应中心物品的运输,按供应室要求,及时、不出差错、不损坏、不丢失物品、不污染,按专科运送要求进行。

3.11.负责科室小型设备运送/报修等的运输工作,及时、不出差错、不损坏、不丢失物品(损坏丢失按价赔偿)。

3.12 医院安排的临时性搬运工作(科室整体搬迁工作除外)。

3.13 负责医院承担市内外的应急担架工作任务,按要求派出担架员:(市内大型会议、春节放烟火、重阳节等各种活动的所有担架工作)

3.14 有24小时运送排班表,各班按排班表上班,有二线排班。设交班本,上、下班有交接文字记录,处理情况,重点交接等。科学排班,做好考勤考核,使用指纹考勤机进行考勤。有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有奖罚措施。

3.15 所有员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及格后才能上岗工作。上岗员工必须具有责任心强,服务态度良好,着装统一、配戴工牌。

3.16 设立定员定科与运输调度相结合,相关人员必须配置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工具。日常工作调度时说话注意调小音量,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保持医院环境的安静。

3.16.1 有调度工作制度、二线值班制度、应急问题处理程序等。

3.16.2 为全院病人及临床各科室提供24小时的专业运输服务。

3.16.3中标供应商自备输送工具,输送轮椅、车床、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和医疗垃圾运输车辆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16.4 运送病人的车床轮椅运送病人后要做到一病人一用一消毒。

3.16.5 因员工损坏医院的公物,由投标供应商照价赔偿。

3.16.6 运送过程中因工人原因导致病人损伤或摔倒,由投标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3.16.7 运输调度24小时排班表含二线排班,由运送主管负责(120工人由急诊科护士长负责排班)。

3.16.8 运送主管每天巡视各个运送岗位工人的纪律、仪表、工作完成情况、安全和查对意识、工具使用是否正确,病人保暖等情况;做好物流人员上岗培训及在职培训及考核,并有登记。每周必须和各科室护长或负责人沟通一次,并做好工作记录,按要求处理后上交物业主管部门审阅、备案。每月物业主管部门通过进行满意度调查,发出的持续改进记录,要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及时改进,并交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4. 职业道德要求

4.1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

4.2 上岗时须穿工作服、配戴工作证、做到文明礼貌、大方得体、面带微笑、态度和蔼可亲,关心和尊重病人;

4.3 严禁向病人、家属索取、收取红包。

4.4 严禁向病人、家属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材。

4.5 不准在病人面前谈论病人病情及其他人员的情况。

4.6 工作期间团结协作,不聚众聊天、不讲粗语,不做私事、不搬弄是非、不拉帮结派。

4.7 输送人员在公共场合不许大声说话,在电梯内不允许带手套按电梯.

5. 安全制度

5.1 在运送病人过程要注意运送安全,要贴身陪护病人,密切观察,发现病人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医务人员并协同处理。

5.2 严禁打骂病人,对病人要有爱心,关心和耐心,避免过激语言和动作粗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