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南京市铁路南京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南站综管办安保人员快餐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南站综管办安保人员快餐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南站综管办安保人员快餐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铁路南京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委托,就南站综管办安保人员快餐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STZC-20-016

二、项目名称:南站综管办安保人员快餐服务项目

三、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需求:为南站综管办安保人员提供所需快餐服务。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服务若未达到甲方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52万元/年。

四、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jiangsu.gov.cn/)

发布日期:2020-9-10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10-09

评标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南京南站北广场江南路2号绿地之窗物业楼6楼606室

评委会名单:周剑忠、王中宁、张倩、钱凯、王罕晟

六、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南京景地休闲生态园有限公司

中标价:¥1343200元/年

联系方式:13851455110

项目负责人:朱文明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东阳社区东阳圩

七、服务费:3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南京市铁路南京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南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25-52419298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雨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4592100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南京南站北广场江南路2号绿地之窗物业楼6楼606室

邮政编码:210000

本中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09日




附件:招标文件.pdf
南站综管办安保人员快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TZC-20-016 采购人:南京市铁路南京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采购代理: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 第三章 评分标准 ........................................................ 18 第四章 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 21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27 第六章 附件 .............................................................. 35 2 / 4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铁路南京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采购单位 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站综管办安保人员快餐服务项目(项目名称) 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STZC-20-016 2、项目内容:南站综管办安保人员快餐服务项目 2.1、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52 万元/年。 2.2、采购需求:为南站综管办安保人员提供所需快餐服务。服务期:3 年,合同 一年一签,中标人服务若未达到甲方标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餐饮服务类(提供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 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3 / 49 (2)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 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磋商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 险的;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 关系的;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8)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或提供的《南京市政府 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的。 4、报名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09月11日—2020年09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 00-17:00,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南路2号绿地之窗物业楼606室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6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需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 1)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联系人:韩雨 联系电话:17705159113 2、勘察现场、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 前往踏勘。 5、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 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提供 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 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10月09日09:3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09日10:00; 4 / 49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南路2号绿地之窗物业楼606室。 7、公告期限 7.1 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有关本次招 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若因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申请,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8、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8.1 凡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的 供 应 商 , 应 当 事 先 登 陆 “ 信 用 南 京 ” (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 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 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 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8.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 (www.njgp.gov.cn)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图标,在 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 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京市铁路南京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王科长 电话:025-52419298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南路 8 号 采购代理机构: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雨 电话:1770515911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南路 2 号绿地之窗物业楼 606室 5 / 4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及接受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 号)。 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 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 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 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 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 号。 3.4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 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 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 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 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6 / 49 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 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7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 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8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 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 所有技术参数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整体性能的实现。 二、招标文件构成 4、招标文件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投标邀请;供应商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 签署、盖章要求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 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 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货物、服务提供 的时间、地点、方式;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 无效情形;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 取标准和方式;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 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 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 单位投标。 4.3 采购代理机构如果要求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 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5.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 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 请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 商;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 49 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 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 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 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 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6.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 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6.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 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 电话、传真等。 6.7 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 7、投标文件的组成 7.1 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 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 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 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 7.2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8、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8.1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 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 1)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 文件; 2)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 件; (2)★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4)★开标一览表格式; 8 / 49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6)企业声明函格式; (7)★近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其他材料 (10)★《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16)第三章评标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填加); (17)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18)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行拟定并添加)。 9、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 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 货物和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 “★”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技术条款偏离表》; (2)★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 (4)项目管理机构; (5)★投标人项目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0、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0.1 价格部分是对采购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每一项货 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0.2 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标的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 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0.3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 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0.4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5 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 价。供应商系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中注明。 9 / 49 10.6 《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 “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10.7 本项目预算为:详见第一章。 11、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1.1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 12、投标保证金:无 13、投标有效期 13.1 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投标有效,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算。 13.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 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 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签署 14.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 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15、投标费用 1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2 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 公司缴纳 3 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包含在 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15.3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52 万元/年。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该项目的最高限价。超过招标文件规 定的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6.1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 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 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 本”、“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0 / 49 16.2 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 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 件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时,供应商应 提供原件供核对。 16.3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6.4 投标文件提倡按照 A4 幅面打印或复印并进行装订,如有资料超过 A4 幅面 折叠成 A4 幅面;投标文件装订提倡采用胶装的形式。 16.5 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 达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17、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7.1 逾期送达的; 17.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 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撤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9、诚实信用 19.1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 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9.2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0、开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 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 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 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0.3 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11 / 49 20.4 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 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20.5 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6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 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 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的,采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 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基本 要求和谈判依据。 20.7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凡诚信指 数在 80分(含)以下的供应商不得承接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21、评标 21.1 评标委员会 21.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 21.2.1.1采购人代表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2.1.2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 明文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 备投标资格。 21.2.1.3 在 进 行 资 格 性 审 查 的 同 时 , 将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 式留存并归档。 21.2.1.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12 / 49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 21.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 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 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21.2.2.1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 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0)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11)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2)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1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5)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 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3 / 49 (16)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 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7)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 的。 21.2.2.3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 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除 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的,采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 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基本 要求和谈判依据。 21.2.3 澄清有关问题。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 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4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 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3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第三章) 21.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及诚信记录评分的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分统计方法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数平均,小数点后保留 2位。 21.3.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业绩、履约能力、信誉、信 14 / 49 用等级和诚信指数。 21.3.3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供应 商诚信档案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进行运用并计入评分。 22.确定中标供应商 22.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 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2.2 中标人确定后,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 1 个工作 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2.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 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预算*2%”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 22.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节严 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并予以通报。 22.6 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 23. 编写评标报告 23.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 告。 24.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4.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 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 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 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 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3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 15 / 49 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 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4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签订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 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6.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 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 购活动。 26.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 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5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七、质疑和投诉 27、质疑 27.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 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 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 出。 27.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 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 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 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 16 / 49 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7.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具体条款); (四)事实依据(具体条款);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 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 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 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27.5 质疑函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 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的,质疑不予受理。 27.6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 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 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 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7.7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 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投诉 28.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投诉。 28.2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 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8.3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 17 / 49 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8.4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 (2)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 假、恶意投诉。 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 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8 / 49 第三章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 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价格 (1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10 2.1 服务方案 (81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方案、理念及提高服务水平的整体设想及策划进行 评分(15分)。方案详细且理念、服务等方面与时俱进,能切实有效的投 入到本项目中的 15分;方案满足要求,且理念、服务等方面满足要求,能 投入到本项目中的 12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理念、服务等方面基本满足 要求,基本能达到投入使用的要求得 9 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但有欠缺, 理念、服务等方面基本满足要求,基本能达到投入使用的要求得 6 分;方 案基本满足要求但有欠缺,理念、服务等方面优欠缺,投入使用有所欠缺 得 3 分;没有或有重大偏差不得分。 15 2.2 评委根据投标人的送餐管理制度进行评分,完全满足要求且可行性高得 15 分;满足要求且可行性较高得 12分;基本满足要求且可行性高得 9分;基 本满足要求,可行性一般得 6分;无法完全满足要求,可行性较低得 3分; 没有或有重大偏差不得分。 (1)岗位责任制、财务管理制度等,要求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科学合 理、详细完整 (2)送餐文明管理服务承诺、食堂员工服务规范、着装统一、整洁、服务 热情、用语文明 (3)意见反映渠道、反馈流程与改进方案 15 2.3 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等) 进行评分,安全生产过程管理严格且卫生管控符合要求、措施合理妥当得 12分;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符合要求且卫生管控较符合要求、措施较合理妥 当得 9 分;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较符合要求且卫生管控一般、措施一般得 6 分;安全生产过程管理有疏漏且卫生管控较差、措施不妥得 3 分;没有或 有重大偏差不得分。 12 2.4 评委根据投标人列出的送餐菜品品种及营养配比说明是否营养合理、品种 多样、荤素搭配进行评分,合理多样得 13分,较为合理得 10分,搭配较 13 19 / 49 说明: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 10%、10%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 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 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2、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磋商价的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为单一得 7分;搭配较为单一且重复率高得 4分;没有或有重大偏差不得 分。 2.5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期间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方案进行综合评 分,档案资料收集、保存、移交等流程规范全面的得 8 分;档案资料管理 制度一般的得 5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较差的得 2分;没有或有重大偏差 不得分。 8 2.6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的先进 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方案科学、合理、完整、先进的得 8 分;方案一般的得 5 分;方案较差的得 2 分;没有或有重大偏差不得分。 8 2.7 根据各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备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根据投入本项目的 岗位配置是否齐全、科学,考核奖罚机制的合理性,是否能贴合本项目的 需求进行评分,岗位配置齐全科学,考核机制合理可行得 10分; 岗位配置符合需求,考核机制可行性较高得 7分; 岗位配置基本符合需求,考核机制可行性低得 4 分; 岗位配置不满足文件要求且考核机制可行性低得 1分; 10 3 业绩 (4分) 投标人提供自 2017年以来(以合同或者协议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餐饮配送 业绩,有 1个得 2分,最多得 4分(提供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合同复印件)。 4 5 信用等级 (5分) 1、三星级的得 1分,四星级的得 2分,五星级的得 3分;被评为南京 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得 5分。 2、诚信指数在 40-30分的扣 2分;诚信指数在 29-20 分的扣 3分;诚 信指数在 19-10分的扣 4分;诚信指数在 9分以下的扣 10分(此项扣 分从总得分中扣除)。 (供应商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5 20 / 49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 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1 / 49 第四章 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 南站综管办安保人员快餐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南站综管办安保人员提供所需快餐服务。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服务若未达到甲方标准,甲方有权终止 合同。 四、服务时间: 盒饭送餐业务全年无休(365天),每天上午 10:30 之前送到指定地点 110份, 下午 4:40之前送到指定地点 120份,全天共计 230份。 五、盒饭要求: 一个大荤,两个小荤、一个蔬菜、一份汤、并且提供一次性餐具、每份餐食须 包含包装盒和附件。 六、工作要求: 必须保证菜品质量的新鲜,而且一个星期之内菜品不能重复。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每月结算一次费用。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 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四、盒饭配置标准要求 餐饮供应商应在投标时提交初步的建议菜单供采购人及评委审核,并应在最终 菜单确定前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不断完善菜单的设计。 (一)盒饭分为午餐、晚餐两类,菜品配置标准如下: 1、热菜:一个大荤,两个小荤、一个蔬菜、一份汤; 2、主食:米饭,所使用大米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大 米)GB1354-2009》中的优质大米质量指标,如有最新指标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 行; 22 / 49 3、配料:油,必须使用苏果大豆油,采购人有权抽查,乙方若提供的非苏果 大豆油则给予一次 500 元的处罚; 3、午餐、晚餐每份的总重量不得少于 750 克(其中肉类不少于 200 克,米 饭不少于 200 克); 4、热菜和主食供应商必须分开进行单独包装。 (二)最终菜单 餐饮供应商最终执行的菜单将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最终菜单需包含以下 信息: 所有最终菜品的标准菜单; 所有菜品的使用材料及制作方法; 所有菜品的实物照片。 五、餐饮服务运营要求 (一)餐饮服务方案 餐饮供应商需根据下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订有效可行的餐饮服务方案。 这些方案应尽可能实现:缩减现场餐饮服务区域空间规模、减少现场加工程序、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减少对熟练人员的需求等。 1、盒饭服务方案 (1)供应商应在非现场加工和烹制盒饭; (2)每份盒饭须用餐盒单独包装; (3)盒饭采用热链方式配送; (4)热链配送时必须保证盒饭的中心温度保持在 65℃以上,并须在出品后 2 小时内完成盒饭的运输和分发; (5)盒饭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分发; (6)供应商应提供所需的各种现场设备; (7)供应商应提供至少 1 名具有现场服务经验的人员负责盒饭的协助分发 (采购人将单独安排分发人员,供应商人员做好协助工作)、保洁等现场服务。 (二)采购与物流计划 1、采购 23 / 49 供应商制作的盒饭食品原材料必须在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基地)中组织 采购,同时应具有健全的的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保留食品原材料进货证件并建 立备查档案。 2、物流 所有食品以及供应商在餐饮服务现场使用的各种现场设备由供应商自身的 物流配送系统进行配送,但需报采购人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及进行必要的检 测和监控。所有的食品应配备专用车辆进行专门配送。 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物流配送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 物流配送模式; 运输配送方案; 对第三方物流商的遴选标准、资质要求,拟选择的物流商及合同样本。 (四)现场仓储管理 供应商的仓储设施应符合国家及行业内有关的标准和规定,采购人有权进 入检查。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时间计划要求制订完整的现场仓储管理计划,计划的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干货、冷藏、冷冻类食品的分类及仓储计划,仓储设施启用 时间,仓储管理制度,各类物资与食材库存控制及补充计划。 (五)食品安全保障计划 供应商应根据 HACCP 标准制订相应的食品安全保障计划,以确保食品的 安全供应及突发应急事件能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企 业现有的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相关的认证情况以及产品加工、包装、存储、运输、 生产和供应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保证各环节符合政府有关的食品卫生安全法 律、法规的规定。 (六)应急计划及预案 供应商应制订专业、科学、合理、详尽的应急计划与应急处理预案(包括 但不限于:菜单应急计划、应急盒饭配备计划、设备故障应急计划、食品断供应 急处理预案、物流运输车辆交通遇阻处理预案),以确保餐饮服务的顺利提供。 (七)卫生清洁与垃圾清运 24 / 49 供应商负责所有餐饮服务区域的卫生清洁、垃圾分类与清运,应按照采购 人的相关政策与规定,将所有废弃物分类收集后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垃圾暂存区 或清运带走。 (八)人力资源计划 1、组织架构 供应商应建立服务运行团队,以筹划、实施和管理餐饮服务的整个过程。供 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团队组织架构与职责计划。采购人将对供应商项 目实施期间的运营进行监督与协调,供应商应接受其监督管理。 2、关键管理人员 供应商应组织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管理团队,负责筹划、实施和管理餐饮服 务的整个过程。团队需指定不少于 1 名关键管理人员负责统筹管理餐饮服务。 七、餐饮质量要求 (一)为保人员用餐食品安全,中标供应商所供餐饮应为同类产品中的综合 质量优良产品,同等条件下,通过认证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优先。 (二)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 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 求。在餐饮供应期间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中标 供应商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在保质期内经正确和合理食用,不会 出现因预包装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和功效成分原料的添加、生产加工工艺、 包装物、运输方式等的缺陷而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并对因上述缺陷而产生的任 何食品安全事故负责。 (四)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中标供应商除全部退货外并没收全部履约保 证金,同时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 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严重 超出标准限量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 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25 / 49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八、履约及违约 (一)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前提,履约保 证金为成交价格的 10%。 (二)因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餐饮供应延误且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合 同立即终止,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三)因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餐饮供应延误的且经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采 购人不良影响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30%,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60%并解除合同。 (四)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供应商所提供的餐饮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卫 生事故的,合同立即终止,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 毒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 (五)凡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盒饭发生轻微质量问题,影响食用,经双方 确认,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30%,第三次 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60%并解除合同;发生较严重以上质量问题的,采购方有权 直接解除合同或暂停供应商继续供货,扣除供应商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供应商 承担相应的赔偿等法律责任。 (六)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供应商所供餐饮的质量报送质检 部门抽检,若发现餐饮质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或投标响应文件质量标准不符, 采购人有权酌情予以罚款、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等处罚。 (七)凡所供应的盒饭出现故意串规、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相关规定,一 经查实,均须按当批次盒饭总价款的 3 倍支付违约金。 (八)供应商非因法定免责事由延迟供货或所供盒饭存在质量问题等原因导 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除扣除供应商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 责任外,供应商仍需承担采购人寻找替代供货商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26 / 49 (九)供应商履约情况良好,未出现上述问题后,采购人将在服务期结束后 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中标供应商。 备注: 1 1 、本章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报价。 27 / 4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快餐供应合同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供货单位 : 签订日期 : 28 / 49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南站综管办安保人员快餐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为南站综管办安保人员提供所需快餐服务。 3、服务期限: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乙方服务若未达到甲方标准,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服务时间:盒饭送餐业务全年无休(365 天),每天上午 10:30 之前送 到指定地点 110份,下午 4:40之前送到指定地点 120份,全天共计 230 份。 5、盒饭要求: 一个大荤,两个小荤、一个蔬菜、一份汤、并且提供一次性餐具,每份餐食 须包含包装盒和附件和附件。 6、工作要求: 必须保证菜品质量的新鲜,而且一个星期之内菜品不能重复。 二、中标价款及付款方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万元/年。本次餐标包含乙方为提供餐饮服务所需 的食品原材料、采购、人力、设备、配送、包装、服务、税费等所有成本。 产品内容 份数 供应时间 (365日历天) 单价(元/份) 合价(元) 快餐服务 230 365 金额 合计 小写: (元/年)人民币 大写: (元/年)人民币 2、付款方式: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每月结算一次费用。每次付款前供 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三、其他要求 29 / 49 ①盒饭配置标准要求 餐饮乙方应在投标时提交初步的建议菜单供甲方及评委审核,并应在最终菜单 确定前按照甲方的要求不断完善菜单的设计。 (一)盒饭分为午餐、晚餐两类,菜品配置标准如下: 1、热菜:一个大荤,两个小荤、一个蔬菜、一份汤; 2、主食:米饭,所使用大米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大 米)GB1354-2009》中的优质大米质量指标,如有最新指标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 行; 3、配料:油,必须使用苏果大豆油,甲方有权抽查,乙方若提供的非苏果大 豆油则给予一次 500 元的处罚; 3、午餐、晚餐每份的总重量不得少于 750 克(其中肉类不少于 200 克,米 饭不少于 200 克); 4、热菜和主食乙方必须分开进行单独包装。 (二)最终菜单 餐饮乙方最终执行的菜单将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最终菜单需包含以下信 息: 所有最终菜品的标准菜单; 所有菜品的使用材料及制作方法; 所有菜品的实物照片。 ②餐饮服务运营要求 (一)餐饮服务方案 餐饮乙方需根据下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订有效可行的餐饮服务方案。这 些方案应尽可能实现:缩减现场餐饮服务区域空间规模、减少现场加工程序、提 高食品安全水平、减少对熟练人员的需求等。 1、盒饭服务方案 (1)乙方应在非现场加工和烹制盒饭; (2)每份盒饭须用餐盒单独包装; (3)盒饭采用热链方式配送; (4)热链配送时必须保证盒饭的中心温度保持在 65℃以上,并须在出品后 2 小时内完成盒饭的运输和分发; 30 / 49 (5)盒饭在甲方指定地点分发; (6)乙方应提供所需的各种现场设备; (7)乙方应提供至少 1 名具有现场服务经验的人员负责盒饭的协助分发(甲 方将单独安排分发人员,乙方人员做好协助工作)、保洁等现场服务。 (二)采购与物流计划 1、采购 乙方制作的盒饭食品原材料必须在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基地)中组织采 购,同时应具有健全的的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保留食品原材料进货证件并建立 备查档案。 2、物流 所有食品以及乙方在餐饮服务现场使用的各种现场设备由乙方自身的物流 配送系统进行配送,但需报甲方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及进行必要的检测和监 控。所有的食品应配备专用车辆进行专门配送。 乙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物流配送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物流配送模式; 运输配送方案; 对第三方物流商的遴选标准、资质要求,拟选择的物流商及合同样本。 ③现场仓储管理 乙方的仓储设施应符合国家及行业内有关的标准和规定,甲方有权进入检 查。乙方应根据甲方时间计划要求制订完整的现场仓储管理计划,计划的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干货、冷藏、冷冻类食品的分类及仓储计划,仓储设施启用时间, 仓储管理制度,各类物资与食材库存控制及补充计划。 ④食品安全保障计划 乙方应根据 HACCP 标准制订相应的食品安全保障计划,以确保食品的安 全供应及突发应急事件能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企业现 有的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相关的认证情况以及产品加工、包装、存储、运输、生 产和供应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保证各环节符合政府有关的食品卫生安全法律、 法规的规定。 ⑤应急计划及预案 31 / 49 乙方应制订专业、科学、合理、详尽的应急计划与应急处理预案(包括但 不限于:菜单应急计划、应急盒饭配备计划、设备故障应急计划、食品断供应急 处理预案、物流运输车辆交通遇阻处理预案),以确保餐饮服务的顺利提供。 ⑥卫生清洁与垃圾清运 乙方负责所有餐饮服务区域的卫生清洁、垃圾分类与清运,应按照甲方的 相关政策与规定,将所有废弃物分类收集后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垃圾暂存区或清运 带走。 ⑦人力资源计划 1、组织架构 乙方应建立服务运行团队,以筹划、实施和管理餐饮服务的整个过程。乙方 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团队组织架构与职责计划。甲方将对乙方项目实施期 间的运营进行监督与协调,乙方应接受其监督管理。 2、关键管理人员 乙方应组织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管理团队,负责筹划、实施和管理餐饮服务 的整个过程。团队需指定不少于 1 名关键管理人员负责统筹管理餐饮服务。 ⑧餐饮质量要求 (一)为保人员用餐食品安全,中标乙方所供餐饮应为同类产品中的综合质 量优良产品,同等条件下,通过认证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优先。 (二)中标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 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 求。在餐饮供应期间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中标 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中标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在保质期内经正确和合理食用,不会出 现因预包装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和功效成分原料的添加、生产加工工艺、包 装物、运输方式等的缺陷而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并对因上述缺陷而产生的任何 食品安全事故负责。 (四)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中标乙方除全部退货外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 金,同时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 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2 / 49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严重 超出标准限量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 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⑨履约及违约 (一)中标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前提,履约保证金 为成交价格的 10%。 (二)因乙方配送不及时导致餐饮供应延误且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合同 立即终止,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三)因乙方配送不及时导致餐饮供应延误的且经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甲方 不良影响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30%, 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60%并解除合同。 (四)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乙方所提供的餐饮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卫生 事故的,合同立即终止,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 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 (五)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盒饭发生轻微质量问题,影响食用,经双方确认, 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30%,第三次扣除履 约保证金的 60%并解除合同;发生较严重以上质量问题的,采购方有权直接解 除合同或暂停乙方继续供货,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 偿等法律责任。 (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乙方所供餐饮的质量报送质检部门 抽检,若发现餐饮质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或投标响应文件质量标准不符,甲方 有权酌情予以罚款、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等处罚。 (七)凡所供应的盒饭出现故意串规、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相关规定,一 经查实,均须按当批次盒饭总价款的 3 倍支付违约金。 33 / 49 (八)乙方非因法定免责事由延迟供货或所供盒饭存在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 甲方解除合同的,除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 乙方仍需承担甲方寻找替代供货商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九)乙方履约情况良好,未出现上述问题后,甲方将在服务期结束后将履 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中标乙方。 (十)如连续 5 次快餐调查结果低于 50%满意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 50-200 元的罚款。 (十一)乙方应准时准点提供甲方的送餐时间,保证甲方顺利用餐,如经常 性迟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 50-100 元的罚款。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五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 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34 / 49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35 / 49 第六章 附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36 / 49 目录 一、资格证明文件………………………………………………………… 二、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开标一览表格式…………………………………………………………………………… 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七、技术说明与服务方案……………………………………………………………………… 九、项目管理机构…………………………………… 十、投标人项目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十一、企业声明函格式…………………………………………………………………………… 十二、近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三、其他材料…………………………………………………………………………………… (说明: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及评标标准内容需要,自行编制投标文件的目 录) 37 / 49 附件一、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序号 内容 是否响应(满足)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须 包含相关餐饮服务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财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 (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 (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 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供应商 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 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38 / 49 附件二、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市铁路南京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 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 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年(小写: 元 /年) 3、本项目工期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我方将派出 (姓名)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 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6、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7、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 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 诺的时间完成工程的建设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9、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 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 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 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10、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39 / 49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0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南京市铁路南京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 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 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 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 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签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单位: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41 附件四、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产品内容 份数 供应时间 (365日历天) 单价(元/份) 合价(元) 备注 快餐服务 230 365 投标总价 合计 小写: (元/年)人民币 大写: (元/年)人民币 投标人是否属 于小微型企业 (填写“是”或“否) 小微型企业产 品金额 元/年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 1、本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 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2、“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 必须在栏内加填小微型企业的完整名称;如未按要求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 受价格扣除。 3、《开标一览表》除需要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还应另外单独用信封封装,并标明“开 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42 附件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要求规格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43 附件七、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应根据采购人对项目的要求、评标标准的要求及项目本身的特点编 写。 44 附件八、项目管理机构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姓名 性 别 年 龄 专业 学历 执业 资格 证书 号 技术 职称 相关 工作 年限 备注 说明: “备注”栏,可填写该人员擅长的工程(或工作)种类; 45 附件九、投标人项目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 位 业主联 系方式 工作主要内容 获奖情况 备注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46 附件十、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47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节能产品认证文件 (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 (提供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 48 附件十一、近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京市铁路南京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附件十二、其他材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