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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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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182]FJSXZB[GK]2020019_1_91350100M0001LL82J_4183)

一、合同编号:[350182]FJSXZB[GK]2020019_1_91350100M0001LL82J_4183

二、合同名称: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350182]FJSXZB[GK]2020019_1_91350100M0001LL82J_4183)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182]FJSXZB[GK]2020019

四、项目名称: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州市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乐市航城街道会堂路158号

联系方式:059122055095

供应商(乙方):福建省久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八一七北路89号贤南商厦一层

联系方式:0591-888898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 C0702 - 餐饮服务餐饮服务经营职工早、午餐(采用自助选餐形式)、会议用餐及包厢接待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每天供应早、午两餐(含周末),其中早餐时间为7:00--8:00,午餐时间为11:30--13:00。 注:1.若招标人有需要要变更就餐时间,中标人应无条件及时配合,并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2.膳食供应时间结束后若有机关干部职工未完成用餐的,中标人应视情况留守工作人员继续服务,直至用餐完成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1、有立足为职工服务的思想,有食堂经营管理的总体设想和措施,有健全的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文明服务等规章制度,每月接受招标人相关部门的监督考评;2、保证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职工就餐,不出售变质、变味食品或剩饭菜,招标人应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征求职工意见,采取措施改进服务消除不良现象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2339000


合同总金额:¥2,339,000.00

履约期限:经营管理时间为叁年,2020年10月 19 日至2023年 10 月 18 日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首占镇财富广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10-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10-10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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