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和田市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10-11 19:23 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与《和田市人民政府网》,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于该招标(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采购)文件可直接下载并参与投标,在 2020 年11月02日 11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H-GKZB-2020-031

项目名称: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及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划分9个标段;一标段采购内容:一级粳米,25kg/袋包装;二标段采购内容:特一粉,25kg/袋包装;三标段采购内容:一级精炼非转基因清油,5L/桶;四标段采购内容:新鲜蔬菜;五标段采购内容:新鲜水果;六标段采购内容:袋装纯牛奶,分为125ml/袋和200ml/袋两种规格,利乐枕或利乐砖包装;七标段采购内容:新鲜羊肉(牛肉);八标段采购内容:糕点;九标段采购内容:馕150g/个;

预算金额:一标段(大米):730万;二标段(面粉):350万;三标段(清油):154万;四标段(蔬菜):1258万;五标段(水果):800万;六标段(牛奶):1336万;七标段[羊肉(牛肉)]:3960万;八标段(糕点):455万;九标段(馕):300万。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委托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最少近叁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4)投标商必须有实体店或仓储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含冷藏、冷冻);

(6)提供配送车辆的机动车辆行驶证;

(7)提供企业法人或个体经营者、配送人员的健康证;

(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自行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与《和田市人民政府网》,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于该招标(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采购)文件可直接下载并参与投标,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免费下载,无需缴纳文件费用。

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低价)-第一标段-大米

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低价)-第二标段-面粉

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综合)-第三标段-清油

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综合)-第四标段-蔬菜

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综合)-第五标段-水果

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低价)-第六标段-牛奶

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综合)-第七标段-羊肉(牛肉)

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低价)-第八标段-糕点

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低价)-第九标段-馕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11月02日11 点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教育局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6号

联系人:阿布力克木·库尔班

联系方式:0903-2512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迎宾路421号百川大厦五楼

联系人:冯青莲

电 话:19990369086

邮 箱:123607885@qq.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和田市采购办

地 址:和田市财政局

联系人:刘 敏

监督投诉电话:0903-2516256



和田市教育局 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1日 2020年10月11日

招标文件

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

(第四标段)

项目编号:XJJH-GKZB-2020-031-04号

招 标 文 件

采购单位:和田市教育局

代理机构: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 年 10 月

和田市政府采购办盖章处

本文件已报备

项目名称: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第四标段)

采购人:和田市教育局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第四标段)

采购单位:和田市教育局

联 系 人:阿布力克木·库尔班

电 话:0903-2512659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6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青莲

电 话:19990369086

详细地址:和田市迎宾路421号百川大厦五楼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A 说明及注意事项

1.适用范围

2.定义

3.合格的投标人

4.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

6.投标有效期

7.招标文件的澄清

8.招标文件的澄清

9.投标费用

B 投标文件的编写

10.一般要求

11.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构成

12.报价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C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修改

17.投标文件的撤回、修改、补充

18.迟到的投标文件

D 开标和评标

19.开标

20.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21.评标委员会履行的义务

22.评标工作程序

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E 评标文件及标准

24.评标方法

25.授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F 中标及合同签订

26.中标通知

27.合同签订

G 法律责任

28.法律责任

H 验收

29.货物验收

I 质疑与投诉

30.质疑

31.投诉

第三部分 清单及说明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范本)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与《和田市人民政府网》,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于该招标(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采购)文件可直接下载并参与投标,在 2020 年11月02日 11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H-GKZB-2020-031

项目名称: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及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划分9个标段;一标段采购内容:一级粳米,25kg/袋包装;二标段采购内容:特一粉,25kg/袋包装;三标段采购内容:一级精炼非转基因清油,5L/桶;四标段采购内容:新鲜蔬菜;五标段采购内容:新鲜水果;六标段采购内容:袋装纯牛奶,分为125ml/袋和200ml/袋两种规格,利乐枕或利乐砖包装;七标段采购内容:新鲜羊肉(牛肉);八标段采购内容:糕点;九标段采购内容:馕150g/个;

预算金额:一标段(大米):730万;二标段(面粉):350万;三标段(清油):154万;四标段(蔬菜):1258万;五标段(水果):800万;六标段(牛奶):1336万;七标段[羊肉(牛肉)]:3960万;八标段(糕点):455万;九标段(馕):300万。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委托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最少近叁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4)投标商必须有实体店或仓储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含冷藏、冷冻);

(6)提供配送车辆的机动车辆行驶证;

(7)提供企业法人或个体经营者、配送人员的健康证;

(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自行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与《和田市人民政府网》,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于该招标(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采购)文件可直接下载并参与投标,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免费下载,无需缴纳文件费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110211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教育局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6号

联系人:阿布力克木·库尔班

联系方式:0903-2512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迎宾路421号百川大厦五楼

联系人:冯青莲

电 话:19990369086

邮 箱:123607885@qq.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和田市采购办

地 址:和田市财政局

联系人:刘 敏

监督投诉电话:0903-2516256

和田市教育局 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09日 2020年10月09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名 称:和田市教育局

地 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26号

联系人:阿布力克木·库尔班

联系方式:0903-2512659

2

代理机构

名 称:新疆嘉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迎宾路421号百川大厦五楼

联系人:冯青莲

电 话:19990369086

3

采购项目名称

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第四标段)

4

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

5

采购内容

新鲜蔬菜,符合绿色食品和卫生标准

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8

交货地点

业主指定地点

9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

12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3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0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14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0.00元(贰拾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账户名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户:1082 8158 491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备注:1、投标保证金缴纳只接受报名合格企业基本帐户对公转帐,其他以私人名义或现金缴纳等存入、汇款方式均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单备注栏标明:XXX项目XXX包段(标段)及用途。3、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账的时间风险,提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的相关事项;

1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委托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最少近叁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4)投标商必须有实体店或仓储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6)提供配送车辆的机动车辆行驶证;

(7)提供企业法人或个体经营者、配送人员的健康证;

(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6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7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18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开标一览表、正本、副本分别密封)

电子版:壹份(U盘、单独密封)

19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地址、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20

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正本”、“副本”等字样,密封袋须加盖法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应确保密封完好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2020年11月02日11:00开标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21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22

评标委员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业主代表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此次评标专家。

23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24

关于运距补充说明

业主指定地点或合同中指定地点

25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按预算合同价的10%向招标人交纳,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供货,则扣除履约保证金,将被列入本单位黑名单,壹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所有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26

中标人

本项目拟选定4家中标候选人作为确定中标人。

27

代理服务费方式

经协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工作结束后由中标单位支付(即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

28

配送要求

中标单位须按照甲方提供的配送数据,将甲方所需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若未通过验收者、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重新配送,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配送的货物必须要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包装后再配送,以防止途中污染为原则进行包装;

配送人员及车辆须服从甲方安排;

29

重要说明

特别提醒: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出或发送邮箱123607885@qq.com,否则不予受理。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高于采购预算额度视为无效报价(即作否决投标处理)。3、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标处理。

30

其他事项

1运输配送营养食品所需的交通、储藏等设备、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消毒,必须使用密封装载,交通工具配送;

2价格每个月发改委提供的价格基础上让利百分比核定结算价格(每个月发改委,甲方,供货商到市场采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A 说明及注意事项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招标项目。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和田市教育局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2.3 “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标的物的单位即和田市教育局;

2.4 “采购项目”“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第四标段);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2.6 服务期限:壹年。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2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 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 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 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3.9 财政部及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3.10 提供合法有效的产品委托授权书;

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4.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前面第3条的内容。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应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4.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0.00元(贰拾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账户名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户:1082 8158 491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备注:1、投标保证金缴纳只接受报名合格企业基本帐户对公转帐,其他以私人名义或现金缴纳等存入、汇款方式均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单备注栏标明:XXX项目及XXX包段(标段及用途)3、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提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的相关事项;

5.2 招标人不接受非银行款项以外的有价证券抵押、货物抵押、存单抵押、往来款项抵押等形式作为投标保证金;

5.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 投标有效期

6.1 从投标截止起,投标报价的有效期为60天;

6.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澄清是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7天前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收到。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称为修改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有修改文件,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告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投标人则应以传真、信函等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8.3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但至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9. 投标费用

9.1 投标人参加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9.2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免费提供,无需缴纳文件费用。

9.3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经协商由中标人支付,招标工作结束后由中标单位支付(即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

9.4 应招标人要求不组织踏勘项目现场。

B 投标文件的编写

10.一般要求

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10.2投标文件的语言文字为中文汉字,外语或少数民族文字,必须译成中文汉字;

10.3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模糊不清、加行、涂抹或改写;

10.4 投标文件采用书面方式,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如U盘等形式,须同时提供书面投标文件;使用电话投标一概不予接受。

11.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构成

11.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主要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表、规格响应表、产品配置清单、质量保证承诺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主要经营业绩、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签字盖章后,将投标文件采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2.报价

12.1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2投标报价、货款一律使用人民币,以“元”为单位;

12.3投标报价为本次招标的兔,从采购、运输、卸货至指定地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的人民币报价。

12.4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有优惠折扣等,即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并做到投标承诺书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

12.5除非本招标文件约定,对同一标的项目允许提供备选方案而出现二个或以上的报价外,投标人对同一个标的项目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投标人应印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一份投标文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人如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样本上或格式样本复印件上填写数据和文字作为投标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3投标文件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字处签字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C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 副本”、“开标一览表”和“电子版”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正、 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等字样,密封袋须加盖法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并应确保密封完好。

14.2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2020年 11 月 02日11:00开标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文件应派专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由招标人工作人员签收保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5.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

1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书面形式将修改文本送交招标人。修改文本同样用密封袋密封,注明“修改文件”字样,并按第13.3条和第14.1条以及第14.3条要求签署盖章。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投标文件的撤回、修改、补充

17.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修改、补充投标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撤回、修改、补充;

17.2投标人撤回、修改、补充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人出示加盖有单位公章的公函,或由法人代表本人(出示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人(出示法人代表授权证明)签字;

17.3投标截止后,开标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和修改补充投标文件。开标后的投标文件不得撤回。但开标前,书面通行知放弃投标的投标文件除外。

18.迟到的投标文件

18.1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到的投标文件。

D 开标和评标

19.开标

19.1招标人按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参加开标会。

19.2 有效证件

开标时,请各投标人随身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现场查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委托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最少近叁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须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4)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以上内容必须为原件,未通过资质查验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接受。

19.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19.4 投标人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监委、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根据递交标书的正顺序依次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如有)以及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19.5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如有的话)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9.6开标时,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9.7开标过程由招标人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19.8开、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将报财政部门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19.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9.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一) 出现10条、11.2、13.3、19.6条第(二)款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20.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含5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20.2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四)向招标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1.评标委员会履行的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2. 评标工作程序

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响应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不接受二次提交证明文件资料)。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响应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参数的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招标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并按顺序排列。

(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在评标中,不得改变已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3.1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评委会的研究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

23.2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3.3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评标活动,否则将撤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评标方法及标准

2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4.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4.2评分标准与分值构成

评分标准按商务、技术和投标价格三个部分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分别进行评定,分值构成采用百分制,内容详见详细评审部分。

2、详细评审(满分10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评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投标文件的编制

2

投标文件内容编制完整、格式规范、排列顺序准确,装订整齐、美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

其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完整性、格式规范性、排列顺序准确性、装订整齐美观程度等由评标委员会酌情在1-2分之间扣分;

投标人的资信及其它

10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充分证明投标人的资信、财务状况、相关制度社会及商业信誉良好、质量可靠、所反映的市场形象佳、用户反馈好、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得10分;

其他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资信、财务状况、相关制度社会及商业信誉良好、质量可靠、所反映的市场形象佳、用户反馈好、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在酌情在1-10分之间扣分;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不诚信记录的、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业主评价

5

投标人应提供类似服务项目的业主评价意见,评价为优的每项得2分,评价为良的每项得1分,评价为差的不得分;

农残检测能力

8

具有对农药残留检测设备的得5分,本企业具有相关检测技术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得2分,提供农残检测报告的得1分。(提供设备实物照片与检测设备的复印件为准)

扶贫情况评审

20

所投标段产品在当地须与当地农户签订有相关农产品收购合同,每一份合同或协议得3分,总共12分。2020年9月1日之前的上一年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过扶贫活动的,每扶贫一户,则得1分,总分为8分。

评分认定标准:1、需提供与农户签订合同的复印件;2、需提供农户的果园承包合同或果园自有产权证明或村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等能证明农户实有果园的相关材料复印件;3、扶贫活动证明须提供农户的建档立卡证明及村委会证明的复印材料。

配送车辆评审

13

根据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的配送车辆进行评分:其中自有厢式车辆不得低于2辆,可另行再租用一辆,自有车辆每辆车得5分,租赁的厢式货车每辆得3分,共13分,本项目中不同标段不得重复使用相同车辆进行得分。

评分认定标准:1、拟用于本项目的每一辆车均须提供本车辆的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才可得分(注:所提供证件须属同一牌号车辆);2、投标人自有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所有人名称须与投标单位一致,租凭车辆提供相关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和复印件。

配送点评审

10

1、投标人具有配送点或加工配送中心的得5分

2、投标人具有冷鲜库的得5分

评分认定标准:投标人须提供配送点或加工配送中心的房屋、厂房或库房的租赁协议复印件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具有冷鲜库的须提供冷鲜库施工合同或租赁合同等有效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

配送方案评审

4

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异常突发情况能及时响应配送要求,固定人员4人,配送2人以上得3-4分;

货物供应情况

4

根据供应商的保障产品新鲜度、有效期或保质期得措施方案进行赋分,保证不少供、不断供(附相关承诺书),依次排序,酌情赋分。

业绩评分

5

近三年具有3个类似业绩的得5分,2个业绩的得3分,1个业绩的得1分。

评分认定标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十一

服务工作范围、任务及目标

3

配送方案工作范围完整详细,任务及目标明确清晰、措施科学合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得3分;否则酌情在0-3分之间扣分。

十二

服务工作进度计划

3

工作进度计划安排科学合理、有步骤、有阶段,计划的内容满足采购人的要求,保障措施切实可行得3分,否则酌情在0-3分之间扣分。

十三

服务工作组织机构及工作程序

3

组织机构完整、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工作程序条例清晰有明确的与采购人对接的时间点、次数和参加人的得3分,否则酌情在0-3分之间扣分。

十四

售后服务承诺

3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承诺服务基本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进行评审,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均得3分。

2、不满足招标基本要求的或未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的本项得零分。

十五

企业的责任

5

为企业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被保险人为贫困家庭人口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每人得2.5分,被保险人为非贫困家庭人口的每人得1分,满分5分;

十六

企业优惠条件

2

承诺供货中一切安全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并由其令合作方满意的承诺和优惠条件的得2分。否则酌情在1-2分之间扣分。

3、评标标准

项目

评审内容

初初步评审

1

是否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是否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重大偏差评审

1

投标文件是否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和逐页加盖了投标单位的盖章,投标文件的装订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授权委托人是否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最少近叁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3

投标人是否对同一招标项目做出两个以上报价而未明确效力;

4

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技术性能、技术参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

投标文件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

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资格性审查

1

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3

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

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符合性审查

1

凡采购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的; 

2

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是否有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

响应文件提交的份数,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4

投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

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等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6

一份响应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的报价;

7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5.1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抭力因素的影响,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有选择和拒绝所有投标和取消招标过程的权力,投标人不得因此而要求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25.2招标人有权根据评标情况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投标。

F 中标及合同签订

26.中标通知

26.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当众宣布评标结果,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与《和田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公告有效期1个工作日;

26.2公告期满后,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

26.3招标人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6.4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本招标文件第30、31条办理。

合同签订

27.1中标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7.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7.3招标文件(含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书面答疑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7.4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7.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7.6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如须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取得招标人同意,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该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G 法律责任

28.法律责任

28.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招标人、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人、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8.2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H 验收

29.货物验收

29.1验收按本招标文件《采购合同》范本一般条款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29.2验收过程中,采购人将委托专业检测部门对货物本身的性能进行检测验收。

29.3一次性验收合格的项目(另有规定除外);因为验收不合格而影响《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I 质疑与投诉

30.质疑

30.1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列明理由、依据,加盖单位公章;

30.2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但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

30.3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投诉

31.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31.2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三章 材料要求、规格及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质量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下浮率

其他要求

1

新鲜蔬菜

符合绿色食品和卫生标准

1

20%

开具正规发票,按要求送货上门,必须每批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保证送货质量,诚实守信。

注:1、采购清单中内容不允许负偏离只接受正偏离或响应采购清单标准。

采购单位将随机对中标企业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检并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配合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3、甲方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核,乙方未按承诺的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配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进行扣除履约保证金。

4、其他重要事项

4.1、本项目报价为市场均价下浮率(市场均价:是指招标人与中标人通过市场询价而得来的一个平均价格,以老百姓菜市场,红星市场,北慕市场及超市等为参考);

4.2、中标后,供货清单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清单内容,中标方应根据招标人需求供货,下浮率参照投标下浮率。

4.3、具体采购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4.4、合同期内供货商出现下列情况,取消供货资格:

4.4.1经常短斤少两、或故意弄虚作假的;  

4.4.2配送不及时被学校食堂管理员投诉三次以上或配送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影响食堂正常供应一次的;  

4.4.3出现各种质量问题,配送的食品出现腐败变质、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寄生虫或微生物超标、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掺假掺杂伪造、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超过保质期等情况的。

4.5、服务承诺要求

4.5.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4.5.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5.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4.5.4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学校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5.5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4.5.6此次招标产生的代理费用均由供货商按比例分摊。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货物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年 月 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货物

1.2.1 货物名称 ;

1.2.2 货物数量

1.2.3 货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及参数:

1.4.1 付款方式: ;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1.5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交付期限: ;

1.5.2 交付地点: ;

1.5.3 交付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