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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公安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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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场所粮油类供应采供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查看原公告

监管场所粮油类供应采供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2

项目概况

监管场所粮油类供应采供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GJ2020-CG0041

项目名称:监管场所粮油类供应采供项目

预算金额(元):14100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监管场所粮油类供应采供项目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14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提供监管场所粮、油供应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3年;入围协议分三阶段签订。第一阶段:自入围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的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第三阶段:1年,由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的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9日 ,每天上午08:00至11:30 ,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公安局

地 址:桃源街道金水东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超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347071

质疑联系人:张凯凯

质疑联系方式:13805855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250961

质疑联系人:赖静菲

质疑联系方式:0574-670515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监管场所粮油类供应采购项目——正式版.docx

    111.5K



国内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NBGJ2020-CG0041

项目名称:监管场所粮油类供应采供项目

采购单位:宁海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09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招标需求 5


第三章 供应商 须知 7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2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5


第六章 合同样本 46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对监管场所粮油类供应采供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BGJ2020-CG004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

1

监管场所粮油类供应采购

提供监管场所粮、油供应

服务期限3年;入围协议分三阶段签订。第一阶段:自入围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的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阶段:1年,由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的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预算价:47万元/年;141万元/3年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19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8: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附件中提供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按照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点击“获取采购文件”为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方式,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拒绝接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3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免收招标文件费。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2020111109时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于2020111109时前,将以U盘或DVD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111109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0111109:30分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111109:3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十一、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十二、特别提醒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4以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5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三、落实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海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05855279


代理机构: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

人:王洋/周聪燕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250961


财政部门: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218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265668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

监管场所粮油类供应采供项目

*最高限价

超过投标报价供货清单预算价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二、招标要求

为切实规范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物质采购工作,建设监管安全、队伍纯洁、群众满意的安全监管场所,根据《浙江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关于全面实行被监管人员物资采购公开招投标工作的意见》文件,对监管场所粮油类供应定点采购单位进行招标,现对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1、招标范围

监管场所粮油采购

2、经营方式

接到订单通知后,在承诺的时间送达到指定地点。送达的运输费、人员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经营期限:服务期限合计3年,入围协议分阶段签订。第一阶段:自入围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第二阶段:1年,由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的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阶段:1年,由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的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4、供货清单(供参考)

序号

商品名称

数量

预算价(万元/年

1

金龙鱼食用调和油(非转基因)4L*4

250箱/年

5.55

2

金龙鱼玉米色拉油(非转基因)5L*4

150箱/年

4.185

3

福临门压榨玉米油非转基因5L*4

50箱/年

1.30

4

早稻米(非转基因)

75吨/年

30

5

香米

7.3吨/年

5.84

注:1.如合同执行过程中部分商品品种有变更,变更的商品供应价按1-中标综合下浮率×该商品的大型超市市场零售价结算,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参考宁海监管场所就近大型超市同商品的价格,由采购人确认

2.商品质量:中标人所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行业标准,列入国家QS食品认证管理的必须要有认证证书,严禁销售“三无”产品,确保食品安全。合同期间如发生卫生安全事故的,由中标单位负全责

*3.由中标人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零配发货,采购单位负责协助配送及安全警戒。工作人员须具有保安上岗证

4.中标人必须建立全过程配送监控机制,确保购买人在追溯货源时能清楚了解整个配送过程;

5.中标人接到订货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货物配送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监管场所粮油类供应采供项目

招标编号:NBGJ2020-CG0041

2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综合下浮率报价(综合下浮率是指以市场零售价为基准下浮的百分比,下同)(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综合下浮率不得低于20%(即供应商综合下浮率为19.9%则视为无效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商品的市场零售价参考宁海县监管场所就近大型超市同商品的的价格,由采购人确认

具体供应的商品价格=1-中标综合下浮率×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宁海县监管场所指定的现场)、保险、上下车、利润、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部分商品品种有变更,变更的商品供应价按1-中标综合下浮率×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结算,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参考宁海县宁海县监管场就近大型超市同商品的的价格,由采购人确认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a.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后,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b.中标供应商在本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

(4)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5)中标供应商如未按以上a条和b条规定办理,本招标公司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收取,并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

3

付款方式:每月结算,次月付清上月货款

4

采购方式:分散委托采购,公开招标

5

投标文件数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响应文件:

(1)供应商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投标文件

(2)以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数量1份

(3)备份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6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

7

信息公告媒体:

宁波政府采购网站(www.nbzfcg.cn);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http://www.nhztb.gov.cn);

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本项目自发布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都发布在上述媒体,请供应商随时关注下载,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总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监管场所粮油类供应采供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采购单位;

2、“供应商”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

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合格的供应商

1、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采购公告规定的特定条件。

1.2 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1.3 投标方与采购人有下列关系的,系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过投标方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4 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有相互投资参股或管理与被管理的母子公司关系的供应商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5 一个供应商对一个项目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1.6 供应商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投标方委托参加投标。

1.7 如供应商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投标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代表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社保证明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特别说明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十)关于知识产权

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十)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

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公开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本次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2、除本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二)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按“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3、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
4、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的组成”编制。
5、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1.资格审查文件:

1)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第五章);

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五章);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备查)(格式见第五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018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2020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020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7)招标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商务技术文件:

(1) 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第五章);

(2) 供应商响应表(格式见第五章);

(3) 投标函(格式见第五章);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五章);

7)以往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五章

8)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五章);

9)评分标准、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投标文件资料(如有)。

3.报价部分: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五章);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五章);

3)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有,附会计事务所出具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五章);

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以上要求中如有原件备查或以原件为准的,请提交原件(单独包装并注明供应商名称)与投标同时递交,评审结束后退还给供应商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供应商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响应文件

(2)以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数量1份

(3)备份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

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应分别装订、密封、包装,未按规定装订、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应分两部分分别密封封装成册后的响应文件不得有活页现象,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要求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开标

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

第一阶段

(1) 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

(2)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第二阶段

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

5开标会议结束。

%1、 线下开标程序

第一阶段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供应商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5按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并做开标记录;

第二阶段

1由主持人公布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供应商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4再开启报价文件,由主持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供应商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交货期(服务期限)等投标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5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6主持人公布公布评审结果

7开标会议结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