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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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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 地址: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寿光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圣城正阳路与文圣街交叉口后朴里沿街A座308室 联系方式:0536-5109519

二、采购项目名称: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进场交易登记号:QTJY-SG-2020-0060

采购内容及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包号

采购内容

入围家数

供应商资格要求

A标包

水果

两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A包无需提供);

4、具有不少于三人的健康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B标包

米、副食

两家

华麟、碧龙、香野(特一粉 50斤装)

鲁花、福临门、金龙鱼(非转基因大豆油 5L装)

C标包

鸡产品(不含鸡柳)、水产品(不含冻虾)、烤肠

两家

D标包

肉类

两家

注:各潜在供应商可对多个标包进行响应,但只能成交一个标包,如要响应多个标包,则每个标包单独提交响应文件。(如供应商投多个标包,则需在报价函中明确指出中标优先包号,无明确指出则视为同意评标委员会随机确定中标包号)

三、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2020年10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及方式:网上自行下载。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sgggzy/),办理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无效。已注册的供应商应按照《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的通知》(潍资中发〔2020)6号)要求,在参与投标前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通过“修改信息”功能重新签署和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模板可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 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程序:

(1)注册信息: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 “寿光市”(咨询电话:0536-8097130, 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电话:0536-5117925。

4.数字CA证书办理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CA免费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转发)附件中下载。

(2)CA免费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三楼技术服务窗口,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供应商登录在线平台online.smartcert.cn注册后按流程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

(3)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2: 00;下午13:00-17:00。

窗口免费服务热线:0536—8097130。

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400-823-8788。

技术人员7*24小时服务电话:

何工:19961895596;张工:15666226239。

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

(4)注意事项。

①供应商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

②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 统一认证平台的其他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③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限制也不排斥已实现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 统一认证平台的任何数字证书产品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正常使用。CA 证书安装,驱动程序可通过登录企业会员系统页面下载“驱动下载”。安装时一是注意关闭系统页面运行所有程序,二是 CA 证书与电脑保持分离状态。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注:网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公告期限: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4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23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建强 联系方式:18660683116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九、其他: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现场查询为主。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发布人:寿光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10月11日

留吕物资采购A包.pdf留吕物资采购B包.pdf留吕物资采购C包.pdf留吕物资采购D包.pdf

附件:
留吕物资采购D包.pdf
留吕物资采购C包.pdf
留吕物资采购B包.pdf
留吕物资采购A包.pdf
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食堂物资采 购项目 D 包 竞争性磋商文件 进场交易登记号:QTJY-SG-2020-0060 采 购 人: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寿光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 年 10 月 目 录 竞争性磋商说明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第四章 技术要求 第五章 评审办法 第六章 纪律要求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说明 本项目为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我公司 受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委托,代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事宜,现对本次竞 争性磋商作如下有关说明: 一、采购概况 采购概况: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详见清单。 二、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包号 采购内容 入围家数 供应商资格要求 A标包 水果 两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 22 条的规定; 2、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国 内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 证(D 包无需提供); 4、具有不少于三人的健康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B标包 米、副食 两家 面 华麟、碧龙、香野(特 一粉 50 斤装) 油 鲁花、福临门、金龙鱼 (非转基因大豆 油 5L 装) 蛋 C标包 鸡产品(不含鸡柳)、水产 品(不含冻虾)、烤肠 两家 D标包 肉类 两家 注:各潜在供应商可对多个标包进行响应,但只能成交一个标包,如要响应多个标 包,则每个标包单独对应相应文件。(如供应商投多个标包,则需在报价函中明 确指出中标优先包号,无明确指出则视为同意评标委员会随机确定中标包 号)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资料不再需要单独提供递交原件,所有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 料全部以上传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为准。供应商需保证相关资料清晰、完整并 可明确辨识,未提供或因无法辨识确认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 自行承担。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不少于三人的健康证; 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D包无需提 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承诺书 (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的也视 为有效); 5、法人授权委托书 (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的也视为有效,投标文件为法定 代表人签署且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不需要此项内容); 6、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 光”、“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现场查询为准) 8、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9、荣誉表彰证书原件及业绩合同原件。 注:1.第 1-7 项证件原件扫描件为资质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开标前必须备齐,开标 后对递交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若开标后递交的资质证明材料缺 1-7 项中任一项证 明原件,则其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详细评审。以上证件如果正在办理年审的,则需办证机 构出具相关证明。 四、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内容均同步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进行 公示。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 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五、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六、供应商一旦参加磋商会议,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 规定。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 地址: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 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寿光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圣城正阳路与 文圣街交叉口后朴里沿街 A座 308 室 联系方式:0536-5109519 二、采购项目名称: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进场交易登记号:QTJY-SG-2020-0060 采购内容及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包号 采购内容 入围家数 供应商资格要求 A标包 水果 两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 22 条的规定; 2、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国 内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 证(D 包无需提供); 4、具有不少于三人的健康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B标包 米、副食 两家 面 华麟、碧龙、香野(特 一粉 50 斤装) 油 鲁花、福临门、金龙鱼 (非转基因大豆 油 5L 装) 蛋 C标包 鸡产品(不含鸡柳)、水产 品(不含冻虾)、烤肠 两家 D标包 肉类 两家 注:各潜在供应商可对多个标包进行响应,但只能成交一个标包,如要响应多个标 包,则每个标包单独提交响应文件。(如供应商投多个标包,则需在报价函中明 确指出中标优先包号,无明确指出则视为同意评标委员会随机确定中标包 号) 三、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0 年 10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及方式:网上自行下载。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sgggzy/),办理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 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无效。已 注册的供应商应按照《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的通 知》(潍资中发〔2020)6 号)要求,在参与投标前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 员系统通过“修改信息”功能重新签署和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模板可 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 文件的时间节 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 -“领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程序: (1)注册信息: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 “寿光市”(咨询电话:0536-8097130, 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填写基本 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 间: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电话: 0536-5117925。 4.数字 CA 证书办理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 CA 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CA 免费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共资 源交易 CA 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转发)附件中下载。 (2)CA 免费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三楼技术服务窗口,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供应商登录在线平台 online.smartcert.cn 注册后按流程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 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 CA 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 (3)CA 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2: 00;下午 13:00-17:00。 窗口免费服务热线:0536—8097130。 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400-823-8788。 技术人员 7*24 小时服务电话: 何工:19961895596;张工:15666226239。 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 (4)注意事项。 ①供应商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 ②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的其他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的 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③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限制也不排斥已实现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的任何数字证书产品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正常使用。CA 证书 安装,驱动程序可通过登录企业会员系统页面下载“驱动下载”。安装时一是注意关闭 系统页面运行所有程序,二是 CA 证书与电脑保持分离状态。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 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相关操作 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注:网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投标 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公告期限:2020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第一开 标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第一开 标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建强 联系方式:18660683116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九、其他: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中 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现场查询为主;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 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 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 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发布人:寿光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0 月 11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寿光市 质量标准:国家相关食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合格 供应期要求:自合同签订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 2 资金来源:自筹 3 1、投标人须具有相应资质的国内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 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5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2000 元整(大写:贰仟元整) (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且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或基本户单位结算卡)转帐,并在备注内标明“***项目磋商保 证金”。 建议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进行缴纳,递交截止时间为有效磋商保证金到账 时间。) (交易中心地址: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 A2073,联系方式:0536-5117986)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寿光支行 开 户 名: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 账 号:3705 0167 7908 0000 0597-***** 递交截止期限:2020 年 10 月 23 日 9 时(整)。 注:磋商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视为未提交,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上确认后(选择对 接银行时,选择建设银行),系统为每个供应商随机生成不同的子账号 (37050167790800000597-*****),供应商将保证金汇入其对应的建设银行子账号。【子 账号生成方式: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 首页→公告信息→对应的项目 类别(如“医疗”)→找到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用户名、密码点击 “登录”(已登录的,直接进入后续环节)→选择供应商登录→采购业务→“填写投标 信息”中找到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确认”→ 点击生成子账号 ,格式为 37050167790800000597-***** , “*****”为生成的子账号,中间字符“-”为减号, 并非下划线符号,该账号即为保证金缴纳账号】 (3)本项目分包投标、分包缴纳磋商保证金(注:同一单位投标参加多个包号时,每包 生成的子账号不同)。 (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不同供应商生成的保 证金账号不同(子账号未生成视为账 号不同)但缴纳至同一保证金账号的,评委会视为 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供应商可以通过关联基本账户的单位结算卡办理磋商保证金转账手续。供应商提交 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磋商保证金从关联基本账户的单位结算卡转出 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账户信息齐全的银行交易回执单、账户交易明细或银行出具 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单位结算卡应开通款项转入功能,以 便磋商保证金能及时退回基本账户,因单位结算卡功能而产生的磋商保证金退还不及时 等问题,相关责任由相应供应商承担。 注:①在根据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后,可到“保证金缴纳退回查询”栏目中查询保 证金收退的情况,可点击“查询”按钮。②生成的子账号仅限本次项目使用,再次投标 请使用新生成的子账号缴纳。 ③供应商应确保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基本信 息”中填写的开户银行、账号等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若不一致需及时变更 或修改。 友情提示:银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电汇业务,请提前办理。磋商保证金是否 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户的风险由投标单位承担,磋商保证金在银行的划转需要一定时间, 望投标单位尽早缴纳! 6 勘察现场:自行踏勘现场 若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前将疑问以 E-MAIL(加盖公章 扫描件及其 word 版)通知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邮箱:1327552834@qq.com 联系电话:0536-5109519 采购人不组织答疑会,答疑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答 疑文件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7 投标文件份数:上传 一份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与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相同版本的电子文件一份。 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自行上传 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前 10 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地 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定义 11.1.1 磋商文件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的,在采购公 告基础上进一步说明采购项目技术要求、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报价要求、 评审标准和方法以及合同特殊条款等的要约邀请。 11.1.2 响应文件 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要约文件。 11.1.3 书面形式 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政府采 购网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须知 (本工作须知要述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务必阅读并掌握)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 办法》(八部委第 20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 制定本须知。 本须知所指的网上招投标,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 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投标行为。潍坊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负责网上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对网上招投标的 全过程进行监管。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供应商提交 的网上资料进行核实,合格的可以参加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活动。进入 交易平台的企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负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网上招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 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获取 1、项目实行网上确认 (1)已注册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验证通过的供应商可直接登陆潍 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以“供应商”身份登陆,选择本项目点击“+” 号并填写信息确认,确认完成后打印《网上确认回执单》,点击生成子账号,该账号即 为保证金缴纳账号,请务必牢记。 (2)未办理注册的投标供应商,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网 址 http://ggzy.weifang.gov.cn),选择“供应商”类型进行注册登记,填写企业信 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扫描件(《诚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等可通过网站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实施网上 验证。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网上验证通过后,企业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以“供应商” 身份登陆,选择本项目点击“+”号并填写信息确认,确认完成后打印《网上确认回执 单》,点击生成子账号,该账号即为保证金缴纳账号,请务必牢记。确认前请仔细阅读 “资料下载”栏目中的《供应商诚信库操作说明》、《政府招标供应商操作手册》。 2、已确认供应商请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 系统”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中的招标文件 仅供确认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陆交易平台系统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 为.WFZF),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确认,如 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投标截止前与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送 更正通知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供应商获取响应文件后应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 件下载”栏目下载答疑文件(文件格式为.WFCF)。因供应商未能及时关注引起的后果,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二、编制响应文件 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潍坊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安装→导入招标文件 →制作响应文件→CA 锁签章→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参考“潍坊市响应文件制 作手册”。 2、潍坊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潍坊市响应文件制作手册从“中心网站→资料下载 →综合下载”处下载。 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报价)文件要 按照统一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投报多包时,须对 每包分别制作文件并报价。 另外,电子投标(报价)文件须使用供应商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 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4、供应商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开标时提交了相关材料的原件,但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未 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评委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5、如有项目答疑或澄清,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或澄清后的招标文件(文件 格式为.WFCF)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投标。 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电子 签章、印章、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 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7、供应商填写的技术规格不得完全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技术规格无法满足招标文 件实质性要求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另外,招标文件要求提报偏离表的,应认真地按 照规定格式逐一填写。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 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从企业会员系统登录→上传响应 文件→对应项目点击上传。 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 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 闭, 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开标 1、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登陆系统开标。开标时由供应商 持其数字证书(CA 锁)先行解密,然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持其数字证书(CA 锁) 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系统自动记录开标过程,并在解密完成后对外公布各供应商的投 标报价。 2、开标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15 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 件现场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 解密时间(15 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如果导入 供应商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开标、评标,当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电子响应 文件和上传的加密文件识别码不一致时,系统将拒绝导入。 3、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数字证书到期后 重新续期,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的,供应商必须重新用数字证 书签章和加密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投标系统。 4、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5、供应商应授权委托本单位懂业务、懂技术(包括商务、技术)并且熟悉项目全 部情况的人员参加开标并在开标室等候,接受评委会的澄清问询。评委会要求投标人澄 清有关问题或需要陈述演示时,要在规定时间内,以尽可能简练的语言、音像资料完成 每项内容,避免答非所问、不得要领。 五、评标 1、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 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由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进行电子签章或签字确认。 2、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务必避免出现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包括但不限于: (1)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供应商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未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签章不全的; (2)投标(报价)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章的;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5)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6)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确认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 (7)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经评委会认定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的; (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 (10)规定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时,响应文件技术部分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的; (11)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 用的; (12)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13)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14)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wftf 格式)没有内容的或无法被电子评标 系统读取的; (15)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wftf 格式)中的造价部分无法完整评审的 (供应商所使用的造价软件须经过主管部门评测通过,并且与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 标系统无缝对接)。 (16)除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有下列串通投标或 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①、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 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 地址)一致;②、不同 供应商使用同一投标过程文件(文件格式为.etbp)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 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1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8)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六、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 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供应商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 (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网上招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 上招投标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 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 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可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 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七、标后工作 1、中标人要按照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前 往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 招标合同。中标人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 2、中标人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与招标单位签订招标合同和验收报告, 签订时要在指定位置加电子签章并签字。合同封面要正确填写项目名称、进场交易号、 合同编号及甲乙双方名称等内容,同时加盖骑缝章。招标合同和验收报告签订后,要及 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送有关部门并公示。 3、供应商要避免出现下述行为,否则记录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诚信 档案,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开标后在投标(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报价;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4)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招标合同; (5)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招标合同,或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 内容的其他协议; (6)将招标合同转包,或者未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 他人; (7)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8)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招标合同; (9)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4、供应商可以依法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 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经 查,属于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记录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诚信档案,同时 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标活动,并将处理决 定在相关招标媒体上公布。 八、诚信提示:在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应当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串通投标, 不以任何手段诋毁、排斥其他供应商,不以任何不正当手段谋取不合法利益,不提供虚 假材料谋取中标。 九、本注意事项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务必阅读并掌握。 1.总则 1.1 采购依据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 范性文件规定。 1.2 项目概况 1.2.1 本项目采购人: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 1.2.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寿光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2.3 本项目名称: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1.2.4 本项目分包情况:见公告 1.2.5 本项目采购内容:见公告 1.2.6 计划供应期:自合同签订后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 1.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及寿光市教体局关于学校食堂的 要求以及学校规定。 1.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 费用承担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 保密原则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 文注释。如响应文件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 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7 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 时间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1.9 现场考察 1.9.1 供应商应到项目现场勘察以充分了解现场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 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将各种因素均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任何因忽 略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2 采购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利用的资料,采购 人对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1.10.磋商前答疑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将提出的 问题送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规定期间澄清。答疑截止时间后提出的 问题,采购人有权不予答复。 1.10.3 磋商前答疑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 提问题的澄清,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供应商自行查阅,同时将澄 清内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 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 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2.1.1 本磋商文件包括: 竞争性磋商说明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货商要求 (3)报价说明和采购项目标准、要求及技术规范 (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5)评审办法; (6)纪律要求; (7)合同主要条款; (8)响应文件格式; (9)附件及磋商地点。 2.1.2 根据本章第 2.3 款和第 2.4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 的组成部分。 2.1.3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 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 磋商文件的询问 2.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 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2.2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2.2.3 询问采取书面形式具体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磋商文件的澄清 2.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前附 表规定的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3.2 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前附表规定的 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磋商问价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在相关网站进行公 示)。 2.3.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4.1 在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以前附 表规定的形式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 商有约束力。 2.4.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2.4.3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响应文件,招标代 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日期,并将此变更按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 知所有供应商。 2.5 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 或者更正公告的时间,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 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原公告发布媒 体上发布通知予以明确。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包括内容: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2 竞争报价 3.2.1 报价的范围及内容: (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让利系数的计价方式。 (2)供应商单位编写响应文件时,均把涨价等因素影响计入总价,在合同执行中 不再更改或调整总价。 (3)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并包含在中标报价中; 按照国家规范规定的参与各项验收以及其它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投标人认为需要包含的其他费用。 3.2.2 本项目的招标最高限价:让利率为 0—15%。供应商的让利率不得超过本项目 的招标最高限价让利率,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的报价已包含完成该项目全过程 的费用,如实施过程发生额外费用(即合同价以外的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2.3 报价的次数:多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直至达到采购人及法 规要求。 3.2.4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竞争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3.2.5 供应商应当按照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各表格, 并按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署,以方便评审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 3.3 响应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 其响应文件,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 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 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但供应商有 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 磋商保证金 3.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数额和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3.4.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 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4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3.4.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评审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 变动的情况下,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不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 3.5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见“竞争性磋商说明”和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 证明文件”。 3.6 备选响应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4.响应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响应文件的密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 响应文件的标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4.3.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4.3.2 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书面声明应执行本章的规定。 4.3.3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 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 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5.开启 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应当在本章第2.5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公开开启,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开启 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 6.1 磋商小组 磋商及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见招标文件。 7.合同授予 7.1 成交方式 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 7.2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 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3 履约担保 7.3.1 履约保证金:2000 元。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 采用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应缴纳至招标人。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 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争议处理 8.1 质疑 8.1.1 参与或者潜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 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被质疑人提出异议。 8.1.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参与或者潜在参与所质疑的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3)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 (4)质疑书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 (5)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8.1.3 未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后的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 8.1.4 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并按照被质疑人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 应商数量提供质疑书副本。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4)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 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 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5)提出质疑的日期。 8.1.5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 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 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 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8.1.6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 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 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8.1.7 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 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 (1)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2)开启前质疑的,已获磋商文件的磋商文件名称、数量; (3)成交结果确定前质疑的,关于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情况; (4)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9.采购代理服务费 9.1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完全自理。 9.2 代理服务费每包每家为 1500 元,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无论投标人是否单 独列项计算该费用,招标人均认为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成交供 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中标额缴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行: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90704000020100084288 开户名称:寿光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0.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解释权 下载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单位(供应商)如果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任何条款 存在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招标范围的界定和招标内容的要求不清楚, 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于规定的答疑澄清时间前向采购代 理机构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异议或者超过质疑时间的视为完全认同本竞争性磋商文 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 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证明文件目录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提供形式 备注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扫描件 2 不少于三人的健康证; 原件扫描件 3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生产 许可证; 原件扫描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承诺书 (在响应文件正 本中提供的也视为有效); 原件扫描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的也视为 有效,响应文件为法定代表人签署且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 的,不需要此项内容); 原件扫描件 6 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必须来自 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 供应商将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帐户汇入竞争性磋商 文件指定帐户并且能从竞争性磋商文件指定帐户查到,否则 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原件扫描件 7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中国政府采购 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现场查询为准 备注:(1)供应商应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参与评审。 (2)供应商应当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规定提交资格后审材料,由评审小组按照资 格评审办法进行审查,经评审小组审查,资格后审合格的,才能参与后面的评审。 2.其他规定 2.1 供应商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2.2 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响 应文件一并提交,逾期拒绝接收。 2.3 供应商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许可证等原件)待评审完毕 后退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页数过多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须 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2.4 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扫描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 件扫描件。 第四章 技术要求 (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寿光市教育局对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质量与食品安全保证金 每个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暨质量与安全保证贰仟 元整。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 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质量与食品安全保 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 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送货不按校方规定并严重影响学校食堂开饭的; 10、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服务要求 1、所有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 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2、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预包装产品(肉类、鸡蛋、水 产类除外),完全符合或超过采购规定的最低质量要求。 3、配送服务要求,冷藏、冷冻食材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 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肉类送货车辆应采用保温 车或制冷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 断,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所有食材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 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 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运输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 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材应小心 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 的食材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四)关于违约情况的进一步说明 在参照执行磋商文件中相关内容的同时,强制执行以下规定: 1、成交供应商每次供货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如油、面粉、米类、鸡、肉类 、奶类等商品必须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资料),否则,视其违约;此 违约行为每发生一次,采购方在拒收货物的基础上,扣其百分之二十履约保证金。保证 金补交后,若再违反,则再扣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2、成交供应商每次供货时应严格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货。凡不达标比 例在百分之十以内的,采购方将不达标的货物退回按时替换合格货物并扣其百分之十履 约保证金;不达标比例大于百分之十的,采购方拒收并责令供货方按时替换合格货物并 扣其百分之二十履约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必须讲诚信,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过期、腐败、劣质等 不合格产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其全部供货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食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 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5、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采购方规定的时间、数量送货到指定地点,否则,视其 违约,此违约行为每发生一次,采购方视此违约情况,分别处理:时间或地点违约,扣 其百分之二十以内履约保证金;数量违约,对不足数量,扣其不足部分价款的两倍保证 金。 6、在检测到不合格货物采购方责令供货方按时调换货物,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替 换合格货物给采购方工作造成工作延误形成重大影响的,采购方有权当即中止及解除合 同且当次供货不予付款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暨食品质量与安全保证金贰仟元。若产品 无法在通过采购方检测或在物资加工过程中发现相关质量安全问题,采购方已及时通知 供货方处理调货,但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将对供货方采取不予付款且追究 经济赔偿措施。 7、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始终保持履约保证金暨食品质量与安全保证金贰仟元。 若在供货过程中遇违约扣罚保证金,须先补齐贰仟元保证金的前提下再行供货,否则采 购方有权当即中止及解除合同且扣罚履约保证金贰仟元,不足金额从以往供货货款中扣 除。 8、成交供应商不得中途随意退出供货,否则采购方全额扣其履约保证金。 9、其他违约行为,视违约情形进行处理。 第五章 评审办法 评标的原则及要求是:竞争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投标企业社会信 誉高的单位。 本次评标办法实行百分制,总分 100 分。其中磋商报价(30 分)、业绩(5分)、 技术部分(65 分)。 一、报价(30 分) 投标人根据项目综合情况自主报价(自主报价是指在综合考虑本单位实力、人员素 质等各项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投标报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 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得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价)×30%×100。 二、业绩(5分) 1、企业业绩:供应商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 每份有效合同得 1分。(以磋商时提供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不予评分。) 注:类似业绩指学校或企业的供货合同。 三、技术部分(65 分) 1、综合实力 供应商具有店面且面积在 100(含)平方米以上得 5分;100 平方米以下得 1 分; 没有者不得分。 供应商经营规模年经营额达到 50(含)万以上的得 5分;50 万以下的得 1分;没 有者不得分。 注:以磋商时提供的配送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证明或年供货合同等原件扫描件 为准,不予评分。 2、运输货物、仓储配送 考核供应商的运输货物、仓储配送等方面且各项均突出的得 10 分;能满足运输及 储藏基本要求的得 7分;存在不合理处的得 2分。响应文件中无此说明的不得分。 3、人员配备计划 考核供应商的人员配备从业证明等方面且各项均突出的得 5分;能满足项目实施基 本要求的得 3分;存在不合理处的得 2分。响应文件中无此说明的不得分。 4、①质量保证措施 考核供应商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且 各项均突出的得 5分;能满足项目实施基本要求的得 3分;存在不合理处的得 1分。响 应文件中无此说明的不得分。 ②配送方案 考核供应商的整体配送方案且各项均突出的得 5分;能满足项目实施基本要求的得 3分;存在不合理处的得 1分。响应文件中无此说明或配送人员无健康证的不得分 ③调换货方案 考核供应商的调换货方案方面且各项均突出的得 5分;能满足项目实施基本要求的 得 3分;存在不合理处的得 1分。响应文件中无此说明的不得分 ④售后服务体系 考核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并由此造成不良影响时所能提供的 赔偿、解决方案及响应时间等方面且各项均突出的得 5分;能满足项目实施基本要求的 得 3分;存在不合理处的得 1分。响应文件中无此说明的不得分。 5、优惠承诺、合理化建议 考核供应商的优惠承诺、合理化建议等各项均突出的得 5分;一般且满足采购文件 的得 3分;存在不合理处的得 2分。响应文件中无此说明的不得分。 6、应急方案 考核供应商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抵抗风险以及无条件参加学校组织的应急 演练等方面且各项均突出的得 10 分;能满足项目实施基本要求的得 6分;存在不合理 处的得 4分。 采购商特殊情况下补货或调货,在 30 分钟(含)完成补货或调货要求得 5分,不 能满足得 0分。 响应文件中无此说明的不得分。 五.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1.1 评审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1.2 供应商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竞争,作废标处理: (1)对实质性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实质内容发生负偏离的; (2)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3)报价超过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的; (4)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任意一条条款规定的; (5)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6)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7)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8)响应文件中清单报价表中的报价必须与磋商函中的报价不一致,超出允许偏差 范围的。 (9)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2)响应文件关键部位(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无单位盖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 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13)未实质上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的;关键内容不完整或关键字迹 模糊、无法辨认的; (1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截止时间之后到账的或所提 供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15)响应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6)响应文件中填报主要内容与磋商函填报的不一致的; (17)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或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18)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19)报价方式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20)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任意一款条款规定的。 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 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但按以上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超过 1%的,属于重大偏差, 按废标处理。 2、响应文件的澄清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供应商 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 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确定最终方案 评审小组可以与供应商进行多轮谈判,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修订磋商文件的技术以 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修订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不可谈判核心条件。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确认,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 4、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4.1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 4.2 谈判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 5、详细评审 5.1 最后报价结束后,评审小组依据本章详细评审规定的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推荐候选供应商 评审小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 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确定的,由评委随机确定。 六、评审结果 1、提交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按照本章第 3条规定的程序对响应文件完成评审后,编写并向采购人提交 书面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 告。 2、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推荐拟成交供应商。 第六章 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 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竞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 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 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 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 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36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 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合同格式 甲方: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 乙方: 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 包采购项目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1.按留吕全福元或稻田全福元价格让利: % 2.特殊货物进场前先共同考察质量及价格,但不高于其他大型超市价格。 一、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并各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本协议系由双方签订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互相补充互相说明的效力。 1.招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它资料; 四、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本次公开招标活动。 五、技术规格、质量标准和相关的供货要求 本合同所提供的技术规格标准应与本次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标准相一致。 合同期之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价。 供货要求 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将产品直接配送到学校,不得转手其他商户配送。每批次配送时, 与学校办理交接手续。配送人员要求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健康证。 供应商负责产品每批次的留样,并设立专门留样设备和储存室。 供应商必须在提供产品之前对学校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储存知识培训。 (4)供应商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具有针对性。 (5)供应商对产品义务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对坏包无条件更换。 37 (6)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时响应采购商的调换货要求。 (7)若因产品质量原因出现安全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 (8)供应商应主动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 (9)供货天数:合同订立生效-2021.8 月(不含节假日,以实际送货量结算)。 六、交货时间:具体配送时间由寿光市洛城街道初级中学决定。 七、成交价格: 八、付款方式:自食品配送开始,每周确定一次食品价格,凭验收单次月结算一次,按实 际送货量结算,开全国正式税票(普票)。 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提出投诉的,经查确有问题的,乙方全部(或部分) 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取消乙方的成交供应商资格,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配合政府采购监督、售后服务质量差,拒不接受采购方的应 急预案演练、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一经核实,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甲方 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二、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 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 可抗力事件延续 60 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十三、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是签订本合同的依据,供需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 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鉴定单位的质量鉴 定结果为准。 十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协议要求不符,应承担责任,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 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按甲方要求取消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或服务项目,退还已收取的该项货物或服务的 全部费用。 2.对于情节轻微的,经双方同意可降低该项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标准。 3.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甲方损失金额较大的,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赔偿经权 威机构认定的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8 (二)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10 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 10 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 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 求赔偿的权利。 十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 2000 元的履约保证金,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 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件,由乙方负责,如在合同期限内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合同终 止时,履约保证金退回乙方。 十七、争议的解决 (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 解决,经双方协商,在 30 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提交寿光市仲裁或者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 讼。 (二)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四)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由合同签订地进行属地管辖。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九、合同中止 (一)合同期限至 2021.8 月(节假日不算)。协议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 合同自行终止。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协议自动中止: 1.发生不可抗力时; 2.一方不履行主要合同条款时。 二十、合同的修改 对于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 书面的补充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 二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十三、其他:供货商在签订完本合同后五天内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 39 本合同一式肆份,正本叁份,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 执壹份;甲方一正一副。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行号: 行号: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为简易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项目特点,充实细化。 40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食堂大宗物资 包竞争性磋商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41 1.磋商函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投标函) 42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包号 磋商前 基础报价(元) 大写: 小写: %(以同时间同质量留吕或稻田全福元均价为基础的优惠率 参与报价) 其他承诺 服务期限 对竞争性磋商 文件及合同条 款的认同程度 此报价一览表内容尽量充实,但不要加附页(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3 中标优先级 (未投多个标包则无需填写)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除参与本标包的竞争性磋商外,还参与了(包号: )的竞争性磋商,如 本供应商同时中多个标包,则中标优先级如下: 优先中标包号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4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只可复印不可粘贴) 45 三、法人承诺书 本人 系 法定代表人。现做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文件)承诺真实、有 效。 2、响应文件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均为我单位职工。 3、我单位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4、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承诺真实投标,承诺不围标串标,承诺不弄虚作假、造假用假。 5、如我单位中标(成交):我单位将按照要求尽快组织供货,不违约,如出现违约情况, 我单位自愿接受处罚。 6、我单位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我公司如若违反以上承诺: 1、自愿放弃成交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2、无论成交与否,一经发现,我单位在此后至少三年内不再参加寿光市政府采购项目的 投标。 承诺期限至(该项目)供应完成。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 (只可复印不可粘贴) 46 四、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 名称) 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唯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委托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 职 务: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只可复印不可粘贴) 47 五、信用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为 , 至 年 月 日 时 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我单位未被“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寿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 则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且我单位承担相关法律及赔偿责任。 若我单位提供虚假承诺,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如已中标,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后附 3 个相关网站的网页截图)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8 六、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 通许可证、不少于三人健康证(配送人员)复印件 49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注:此表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设计。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 50 八、拟参与本项目人员基本情况表 包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性别 学历 职务 从业人员 健康证号 从事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51 九、人员简历表 包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工作年限 正在参与和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金额 签订合同时间 备注 注:后附人员聘用合同、从业人员健康证、其它相关证书等复印件。 52 十、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包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工作年限 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金额 签订合同时间 备注 身份证复印件 注:后附项目负责人的聘用合同、从业人员健康证、其它相关证书等复印件。 53 十一、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包号: 序号 委托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总金额 项目主要内容 业主联系人及电 话 注:附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企业综合实力及相关荣誉 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十三、供货配送方案 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内容满足本项目要求。 十四、服务质量承诺 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十五、其他优惠服务承诺 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十六、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寿光市洛城街道留吕初级中学食堂物资采购项目D包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工作须知要述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务必阅读并掌握) 九、本注意事项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务必阅读并掌握。 1.总则 1.1采购依据 1.2项目概况 1.4费用承担 1.5保密原则 1.6语言文字 1.7计量单位 1.8时间单位 1.9现场考察 1.10.磋商前答疑会 1.11偏离 2.磋商文件 2.1磋商文件的组成 2.2磋商文件的询问 2.3磋商文件的澄清 2.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5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2竞争报价 3.3响应有效期 3.4磋商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响应方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4.响应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5.开启 开启时间和地点 6.1磋商小组 6.2评审原则 6.3评审办法 7.合同授予 7.1成交方式 7.2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 7.3履约担保 7.3.1履约保证金:2000元。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 采用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应缴纳至招标人。 7.4签订合同 8.争议处理 8.1质疑 9.采购代理服务费 10.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证明文件目录 2.其他规定 第四章 技术要求 (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寿光市教育局对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质量与食品安全保证金 每个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暨质量与安全保证贰仟元整。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送货不按校方规定并严重影响学校食堂开饭的; 10、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服务要求 (四)关于违约情况的进一步说明 在参照执行磋商文件中相关内容的同时,强制执行以下规定: 9、其他违约行为,视违约情形进行处理。 五.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响应文件的澄清 3、确定最终方案 4、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5、详细评审 6推荐候选供应商 六、评审结果 1、提交评审报告 2、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推荐拟成交供应商。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签订合同 二、合同格式 1.磋商函 报价一览表 中标优先级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年????月?????日 四、授权委托书 五、信用承诺书 六、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少于三人健康证(配送人员 九、人员简历表 十、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十二、企业综合实力及相关荣誉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