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黄三角农高区公安分局食堂设备维修采购项目 | 1 |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3、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会议。 | 29.845000 |
见磋商文件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黄三角农高区公安分局食堂设备维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金正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9月
目 录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供应商条件及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第三章 答疑、磋商时间安排
第四章 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
第五章 磋商程序和内容
第六章 评定成交供应商
第七章 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第八章 采购人责任
第九章 供应商责任
第十章 其他内容
黄三角农高区公安分局食堂设备维修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地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智慧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46-8908161
采购代理机构:金正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运河路379号黄河三角洲国际广场12幢208室
联系人:李兰兰
联系方式:0546-8055118
二、采购项目名称:黄三角农高区公安分局食堂设备维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599202002000047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黄三角农高区公安分局食堂设备维修采购项目 |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3、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会议。 |
29.845 |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13日8时00分至2020年10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10月13日上午8:00时至2020年10月19日下午17:30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报名,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dongying.gov.cn)进行注册并网上报名。报名成功者,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
供应商网上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查看“通知公告”→“关于取消企业信息库现场审核的通知”和“办事指南”→“办理CA证书所需资料”,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从网上报名。
3、售价:0元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26日13时30分至2020年10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五开标室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五开标室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地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智慧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46-8908161
2、采购代理机构:金正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运河路379号黄河三角洲国际广场12幢208室
联系人:李兰兰 宋苹 联系方式:0546-8055118 18865460289
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见磋商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黄三角农高区公安分局食堂设备维修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金正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委托,对黄三角农高区公安分局食堂设备维修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前来参加竞争。整个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个环节全面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依法监督。
第一章 总则
一、项目名称:黄三角农高区公安分局食堂设备维修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厨房设备,并对原有厨房设备进行维修改造,采购更换损坏设备。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三、明确节能、环保具体范围
采购内容中涉及主要内容产品、材料、设备,以及附属材料、零星设备,文件中必须明确采购内容中涉及的节能、环保的产品、材料、设备、附属材料、零星设备的名称,但采购人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采购人应在“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明确表”中具体明确。
节能产品范围明细表
序号 |
节能产品名称 |
序号 |
节能产品名称 |
1 |
电热水器(强制性采购) |
环保产品范围明细表
序号 |
环保产品名称 |
序号 |
环保产品名称 |
1 |
圆餐桌 |
3 |
双门蒸饭柜 |
2 |
椅子 |
4 |
电热水器 |
四、明确采购项目样品清单
一般产品不得要求提供样品。对于家具、软件等确需在磋商现场评价实物的性能、效果的产品,可以要求提供样品。但是,一个项目往往涉及多种产品,可以要求提供部分主要产品样品。对此,采购人应结合项目情况,严格控制必带样品范围,并在采购项目样品清单中具体明确。
采购项目样品清单
序号 |
样品名称 |
序号 |
样品名称 |
1 |
无 |
2 |
无 |
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
售后服务要求
产品供货服务在供货时,如出现不正常情况(如产品损坏、故障、达不到良好的效果、达不到技术规范或本身说明书的指标),供应商应在不延误供货时间的情况下从速免费替换。
保修期服务对所提供的主要设备的免费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一年。在保修期内发现的由于产品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保修期内,所供产品及相关软件的维修、更换等所需一切支出(包括技术人员旅费等支出)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保修期后服务
保修期后,成交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设备维修、更换只向采购人收取材料成本费。
其它要求
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全部产品必须经过审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调试,直至达到良好的使用效果;
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所供产品均为原厂正品,不得使用任何劣货、假货等产品。
六、项目完成要求
(一)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采购人所需的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调试并安装完毕。
(二)供货地点:农高区公安分局食堂。
七、踏勘现场
本项目涉及较多维修类设备,各供应商可根据实际需求于磋商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505461799
八、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九、对项目转包要求
(一)该项目不允许转包。
(二)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进行转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实施项目资格。成交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
第二章 供应商条件及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会议。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提供2019年度由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供应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公司成立于2019年以后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近一年来不少于3个月的连续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近一年来不少于3个月的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六)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所投产品(电热水器)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者提供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供应商所供产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所供产品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九)供应商所投产品、材料、设备、附属材料、零星设备的品牌、型号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者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供应商所投产品、材料、设备、附属材料、零星设备的品牌、型号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者提供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上关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界定,以磋商文件中确定的“磋商时间”为准,即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在“磋商时间”以后的有效;
(十一)供应商所投产品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均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十二)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鉴于以上要求的各类资信证明中,有的可能因特殊情况难以提供的,因此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必须满足本章第二项第(一)、(二)、(三)、(四)、(五)、(六)、(七)款的要求,否则不准参加磋商;第(十一)款未提供,不再对价格进行调整,其余各款如未能提供时,可以继续参加磋商,但是在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时,将作为综合参考因素。
第三章 答疑、磋商时间安排
一、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二、答疑有关事项安排
2020年10月20日11时前,各供应商将磋商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上传至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dongying.gov.cn)。
答疑问题提交方式: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dongying.gov.cn)点击“新增提问”,进行提问。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问题统一口径、标准,形成书面材料,作为磋商文件的补充,所有报名供应商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dongying.gov.cn)获悉。
供应商应对照国家公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认真审核磋商文件中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范围明细表”。如果发现有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未列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范围明细表”,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范围明细表”中有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范围,务必在答疑时提出。在明确了“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范围明细表”后,国家又新公布的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不再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范围明细表”进行调整。
对于供应商在书面答疑材料中提出的问题,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认真核实并形成书面答疑材料,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
响应文件编制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根据所报产品特点和要求,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认真准备材料,编制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基本概况:包括成立时间、职工人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地址、技术人员状况、经营规模、盈利水平等。
磋商文件“第二章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实施所投项目的基本条件和优势。
磋商报价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本项目报价包括品牌、数量、规格型号、单价、总价(格式见附件);各供应商结合本企业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报价;供应商在确定报价时,必须是在本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范围内,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报价,骗取成交。《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其成交结果无效。同时,依法处以罚款,列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确定磋商报价时,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报价,更不得蓄意高于正常市场销售价格。以上行为都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行为。
(六)项目实施方案。
(七)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组织领导、技术管理、质量、效益目标的主要措施。
(八)售后服务。(含对第一章五、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所作出的承诺)。
(九)公司实力、技术先进性等相关说明承诺。
(十)供应商应提供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如存在)。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但不得超出标书内容的范围。
二、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一)响应文件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封面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响应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四份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套上注明“响应文件”字样;
(三)磋商报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一式五份,装入密封袋内单独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套上注明“磋商报价表”字样;
(四)供应商将评审标准中所涉及的证件、资料原件【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等】装入密封袋内单独密封,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封套上注明“评审资料”字样(与资格审查资料有冲突的资料,放在资信证明密封袋内);
(五)供应商将第二章要求的资信证明资料单独密封(身份证可不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套上注明“资信证明”字样;
未按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上述文件,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密封袋以外的资料在评审过程中有权不予认可(身份证除外)。
三、响应文件递交
(一)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将响应文件、磋商报价表、资信证明、评审资料送达磋商地点。
(二)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提交响应文件、磋商报价表、资信证明的,不允许参加磋商活动;报价截止时间后,如发现上述行为,磋商小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三)采购人在磋商文件约定的磋商时间以后不再接收响应文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磋商资格:
(一)响应文件、资信证明、磋商报价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响应文件、资信证明、磋商报价表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
(三)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辨认不清的;
(四)响应文件封面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五)响应文件封面未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六)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磋商会议的;
(七)单独密封的磋商报价表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八)单独密封的磋商报价表未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九)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见第二章第二条);
(十)供应商基础报价超过上限值的;
(十一)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十二)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十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四)磋商报价表或响应文件份数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五)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的;
(十六)经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十七)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十八)供应商承诺项目完成时间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九)供应商所报产品不齐全或不满足磋商文件中采购内容要求的;
(二十)单独密封的五份磋商报价表不一致的;
(二十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五、供应商报价及结算说明
(一)本项目设上限值,其中上限值为29.845万元。各供应商基础报价不高于报价上限值的为有效报价。
(二)供应商结合市场情况,自主确定报价。
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包括产品(或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报价为产品(或设备)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仅限于提供的产品(或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车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备品备件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费等全部费用,如有其它项目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
供应商在确定报价时,如果脱离本企业实际利润空间,为追求成交而明知低于本企业成本却有意低于成本报价,这就是骗取成交行为。所以供应商应实事求是地确定报价。否则,在成交后无论任何原因和理由,如果成交供应商提出在磋商时确定的报价低于了本企业成本,都视为骗取成交行为,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由成交供应商按合同价款的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第五章 磋商程序和内容
一、磋商小组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磋商时按磋商工作纪律执行,采购人代表凭单位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参加磋商。
二、磋商原则
(一)磋商小组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办法、磋商方式,公平、公正、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在磋商过程中,有关涉及产品技术、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需求、确定“产品质量和服务基本相等的范围”等问题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时,均由磋商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若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确认并对所有评委具有约束力。
(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磋商截止时间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四)按照法律规定,在磋商期间,因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废,致使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磋商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参加磋商会议的人员应对磋商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
三、磋商程序
(一)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组成员(主持人)主持会议议程。
(二)宣布磋商会议纪律。
(三)磋商小组应设负责人。确定专家是否需要回避,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磋商小组负责人,一般从采购人代表以外的专家中推选产生。
(四)按照会议议程,由磋商小组负责人主持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有关涉及项目方案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基本要求等问题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磋商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确认并对所有评委具有约束力。
(五)采购人对采购项目内容情况进行介绍,但不得带有涉及供应商的倾向和观点,其表决意见应最后发表。
(六)按照磋商程序,供应商必须将最后报价密封后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人,不提交最后报价的,按放弃磋商资格处理。
(七)如果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人确定的本次采购项目预算资金,应取消本次磋商结果,另行组织;但是,如果采购人出具了追加预算资金的书面证明,也可依照程序继续进行磋商。
对于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出的问题,磋商小组应认真核实,必须形成书面材料作为磋商文件的补充,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八)在磋商文件及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四、磋商内容
磋商小组按照程序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就本次采购的各方面内容进行磋商。
第六章 评定成交供应商
一、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本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预算资金,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是: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定成交供应商程序
(一)本次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程序依次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就本次采购的各方面进行磋商,确定最终报价。计算报价得分。
(二)结合市场情况,磋商小组应认真分析评价各供应商报价是否符合市场正常价格范围,对于报价差异明显较大的,应对各供应商报价组成内容,分项核实比较,确定差异较大的因素,但是一经发现存在恶意低价或低价高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及磋商文件约定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磋商活动。
(三)根据磋商情况填写相应供应商名称和其最后报价。
(四)本磋商项目磋商方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根据项目特点或技术要求,具体分项分值及评定标准如下:
磋商报价:30分
供应商在评审办法中确定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为30%(即价格权值为30%)。
本项目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报价得分,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供应商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价最高限价与基准价之间为报价有效范围。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应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并将报价有效范围内的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在上述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确定磋商报价有效范围过程中,对所投产品均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且符合本磋商文件约定的价格扣除条件的磋商报价,以扣除6%后的价格作为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计算和比较。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内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作为计算价格扣除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技术先进性:10分
(1)供应商所投产品、材料、设备、附属材料、零星设备的品牌、型号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者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5分;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所投产品、材料、设备、附属材料、零星设备的品牌、型号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者提供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5分;否则,不得分。
(3)若本磋商文件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明细表”中未列明内容,且答疑会议上也未列明内容的,各供应商的技术先进性得零分。同时本磋商文件中有关节能、环保产品的内容不再作磋商要求。
(4)供应商所投产品、材料、设备、附属材料、零星设备的品牌、型号,不完全具有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该供应商不能得相应分值。
3、信誉承诺函:3分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原件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4、项目实施方案:48分
(1)明确的供货方案及目标。对是否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供货方案进行综合分析和评审;①有供货方案及目标的得3分;②供货方案及目标基本切实可行的得5分;③供货方案及目标制定完全切实、可行的得7分。
(2)质量保证及交货措施。对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保证交货措施进行综合分析和评审;①有质量保证及交货措施的得3分;②基本符合要求的得5分;③完全符合要求的得7分。
(3)供货安装调试。对供货安装、调试等方案进行综合分析和评审;①有供货安装调试方案的得3分;②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基本切实可行的得5分;③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完全切实可行的得7分。
(4)供货进度及供货期安排。对供货进度及供货期是否合理进行综合分析和评审;①有供货进度及供货期的得3分;②供货进度及供货期基本符合的得5分;③供货进度及供货期完全符合及详细的得7分。
(5)产品技术参数、技术指标。对产品技术参数、技术指标、性能、故障率、易用易维护进行综合分析和评审;①产品技术参数、技术指标符合要求的得3分;②产品技术参数、技术指标基本符合要求的得5分;③产品技术参数、技术指标完全符合要求的得7分。
(6)设备维修方案。对是否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维修方案进行综合分析和评审;①有设备维修方案及目标的得3分;②供货方案及目标制定基本切实、可行的得5分;③供货方案及目标制定完全切实、可行的得7分。
(7)设备维修进度安排。对维修进度是否合理进行综合分析和评审;①有设备维修进度安排的得2分;②设备维修进度安排基本符合的得4分;③设备维修进度安排完全符合的得6分。
(本项最终得分以各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 “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售后服务承诺:9分
(1)故障支持与解决:4分
供应商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响应,接到故障通知后在1小时(含)内到达并解决故障,得4分;供应商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响应,接到故障通知后在1小时以上2小时(含)内到达并解决故障,得2分;供应商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响应,接到故障通知后在2小时(不含)以上到达并解决故障,不得分。
(2)免费保修期限:3分
供应商承诺所投产品(设备)质量免费保修和上门服务年限以一年为基准,每增加一年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供应商为采购人专门建立备品、备件库,设备出现故障,需要返厂维修时,提供备品备件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计分办法,进行分项计分。按照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三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按照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顺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当最后多个供应商出现得分相同、并列第一时,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低者确定排序在前。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综合信誉得分顺序推荐,如仍不能确定排序时,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序在前。
三、质疑投诉程序
如果供应商发现本项目在磋商过程中存在问题,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质疑投诉。
第七章 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一、签发成交通知书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在依照法律规定和磋商文件约定对其处理后,按照程序确定第二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二)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签订,所签合同内容与磋商文件等要求和约定条款相一致。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项目完成时间: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直到达到良好的使用效果。
(二)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要严格匹配磋商文件要求,满足项目实际需要,一旦出现违约行为,所有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四)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随时反映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因成交供应商对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提出,致使项目实施出现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因成交供应商验收环节把关不严,出现质量问题给项目和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擅自分包,成交供应商如转包合同或擅自分包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六)项目验收
采购人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项目验收小组将严格按照项目验收办法及时组织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本项目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实际支付根据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委员会财政金融局拨款进度进行支付。
(八)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改确定的项目内容、质量技术要求,如果更改,必须经采购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合同后,方可更改。
(九)成交供应商逾期完成的,每日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超过完成时间后三十日内仍不能提还须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十)超过约定的设备安装调试时间十日内仍达不到约定质量效果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供应商按合同价款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十一)项目合同在采购人住所地签定,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章 采购人责任
一、采购人应在发布磋商公告之前,必须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密切配合、组织好采购活动。
二、针对供应商质疑投诉磋商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越来越多的问题,要求采购人在编制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前应将项目质量技术标准和参数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潜在供应商对质量技术标准和参数有异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经核实,招标项目质量技术标准和参数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的必须更正。
三、磋商文件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擅自更改质量技术标准、评标标准、分包内容等实质性条款。
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产品技术指标、参数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含有倾向性和排他性的内容;不得以某个品牌或某种产品的技术指标、参数作为技术标准。
五、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认真核对各供应商的证件,证件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不予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对供应商应一视同仁。
八、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要按照合同约定、资金结算办法及时拨付资金,供货现场必须提前准备完毕,以保证供货时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 供应商责任
一、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一律按采购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认真填写,字迹要清楚,项目报价等主要条款不得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现象。
二、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按采购磋商文件的要求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三、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照本采购磋商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及时送达。
四、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具体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标准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五、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也不得擅自将承包的项目肢解、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八、供应商一旦前来参加磋商活动,就表示认可并遵循本采购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并对自己在磋商活动中的行为负责,不得进行阻挠其他人参加磋商活动、操纵或恶意串通以及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
第十章 其他内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项目的资料、质量技术标准和数据,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等概不负责。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采购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所有内容,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供应商由于对采购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任何误解和忽略,导致发生的任何风险及结果,其责任一律自负。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供应商成交或未成交原因。
●本采购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附件:
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
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质疑投诉程序
黄三角农高区公安分局食堂设备维修采购项目磋商报价表
黄三角农高区公安分局食堂设备维修采购项目分项报价明细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黄三角农高区公安分局食堂设备维修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附件1:
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为了切实防止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过程和成交以后出现以下违规问题,即:我公司若借用资质、提供的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所需资料中包含虚假材料、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与磋商活动、串标、围标、成交后提出放弃成交结果或不按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及时签订合同、成交后出现非法转包、擅自分包等违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愿以本《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有关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我公司将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O二O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项目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3:
供应商质疑投诉程序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附件4:
黄三角农高区公安分局食堂设备维修采购项目磋商报价表
年 月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磋商前基础报价 (总价,小写) |
磋商中报价 (总价,小写) |
最终报价 (总价,小写) |
备注 |
黄三角农高区公安分局食堂设备维修采购项目 |
||||
最终报价(总价,大写) |
||||
供货期限承诺 |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各供应商在磋商前只需填写基础报价,在磋商过程中依次填写磋商中报价及最终报价。本表除装入响应文件中,另外5份单独密封在磋商会议上按规定分发。
附件5:
黄三角农高区公安分局食堂设备维修采购项目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规格型号(mm) |
技术参数 |
单价上限 (元)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设备采购 |
|||||||||
1 |
米面架 |
个 |
3 |
1500*600*300 |
材质:SUS304/2B不锈钢,框架及腿50*25mm方管,厚度1.2mm;厚度1.2mm的50*38mm不锈钢方管做加强;可调式子弹脚。 |
750 |
|||
2 |
电子灭蝇灯 |
台 |
11 |
40W/220V。 |
300 |
||||
3 |
平板车 |
辆 |
2 |
800*550*800 |
层板材质:SUS304/2B不锈钢,厚度≥1.2mm,把手材质:Φ38X1.2mm厚度不锈钢圆管,框架材质:国标不锈钢方管焊接;四个国标静音承重脚轮,两定两转向,转向轮带刹车,把手带斜撑加固。 |
550 |
|||
4 |
紫外线杀菌灯 |
台 |
1 |
500*110*325 |
40W/220V。 |
310 |
|||
5 |
双星水池 |
台 |
3 |
1200*700*800 |
材质:SUS304/2B不锈钢板,厚度1.2mm,脚通为Φ38X1.2mm不锈钢管,不锈钢下水器,脚横撑为Φ25X1.2mm不锈钢管,不锈钢板加强筋1.2mm,配不锈钢子弹脚4个。 |
1200 |
|||
6 |
双头单尾炒炉 |
台 |
1 |
1800*1000*800 |
材质:SUS304/2B不锈钢板,厚度1.2mm,配备节能型鼓风燃烧器、国标气掣,摇摆水龙头。 |
9000 |
|||
7 |
多功能电炸炉 |
台 |
1 |
950*580*800 |
材质:1.2mm(SUS304/2B)不锈钢拉丝板,电压380V。 |
6500 |
|||
8 |
绞切肉机 |
台 |
1 |
材质:不锈钢。功率:2.2Kw,电压:220V。 |
4100 |
||||
9 |
电饼铛 |
台 |
2 |
700型 |
具备上、下铛双面同时加热功能。 |
2000 |
|||
10 |
电热双门蒸饭柜 |
台 |
1 |
1150*840*1875 |
材质:(SUS304)1.2mm厚不锈钢板,内壳食品级不锈钢,耐热聚氨酯发泡,节能燃烧器,全自动浮球进水功能;安全卸压气阀,一次性冲压成型的不锈钢蒸盘和层架。具有定时定温,意外熄火自动关气保护功能。 |
5500 |
|||
11 |
发酵箱 |
台 |
1 |
12层 |
材质:(SUS304)1.2mm厚不锈钢板,聚氨酯发泡,带视窗,电压220V。 |
2500 |
|||
12 |
和面机 |
台 |
1 |
材质:SUS304不锈钢板,箱体不锈钢板厚度3.0mm,具有自动翻斗功能。铜芯电机,380v,0.75-4KW,生产能力600kg/h。 |
5700 |
||||
13 |
压面机 |
台 |
1 |
35型全自动 |
材质:SUS304不锈钢板,需具备操作简单、维修方便、运行平稳,噪音小等特点。电压380V/1.5KW,生产能力:150kg/h。 |
4200 |
|||
14 |
面粉车 |
辆 |
2 |
500*500*500 |
用料:国标不锈钢板,厚度1.2mm,配四个转向轮。盖板为可折叠式。 |
1000 |
|||
15 |
电热水器(含底座) |
个 |
1 |
9KW |
材质:SUS304不锈钢板,整体聚氨酯发泡,内胆食品级不锈钢板材。具备自动进水、自动恒温,漏电保护等功能,电压380v。 |
2300 |
|||
16 |
刀具砧板组合消毒柜 |
台 |
1 |
1200*600*1800 |
材质:SUS304/2B不锈钢板,柜体厚度1.2mm,具备热风循环、自动控温功能。 |
4200 |
|||
17 |
四门立式冷藏柜 |
台 |
1 |
1200*740*1955 |
材质:不锈钢,厚度1.2mm,不锈钢门铰、门锁及磁力胶边,冷凝铜管Ф16mm,胺脂发泡。温度:恒温控制0℃~5℃。容量:1.0m?,压缩机:国标,电压:220V。 |
5800 |
|||
18 |
冰柜 |
台 |
1 |
容量:560升。 |
4500 |
||||
19 |
分货工作台 |
台 |
4 |
1800*800*800 |
材质:SUS304/2B不锈钢板,厚度1.2mm,双层设计,配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4个。通脚¢48*1.2㎜国标不锈钢管,台面钢板下层附高密度防火板并用38*25*1.2mm方管加固。 |
1500 |
|||
20 |
保鲜工作台 |
台 |
1 |
1800*800*800 |
材质:柜面内壳均1.2mm不锈钢磨砂板,国标压缩机,整体聚氨酯高压发泡,柜门配重力型自动回归不锈钢门铰,电子温控器,节能环保。温度0℃~5℃,功率136w。 |
3000 |
|||
21 |
五层平板货架 |
台 |
1 |
1500*500*1800 |
材质:1.2mm(SUS304/2B)不锈钢,每层六条1.2mm厚不锈钢板槽型补强撑;脚通为Φ38厚度1.2mm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4个。 |
1600 |
|||
22 |
商用豆浆机 |
台 |
1 |
材质:食品级不锈钢,电脑版操控,容量20L,立体环绕加热,电压220V。 |
3500 |
||||
23 |
微波炉 |
台 |
1 |
容量:25升。 |
1300 |
||||
24 |
双通工作台 |
台 |
1 |
1800*800*800 |
材质:SUS304/2B不锈钢板,柜体1.2mm,配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4个。 |
1500 |
|||
25 |
电热水器 |
台 |
1 |
8500W |
即热式。 |
2100 |
|||
26 |
残食台 |
台 |
1 |
800*700*850 |
用料:SUS304/2B不锈钢板,厚度1.2mm,立柱mmΦ38×1.2mm. 子弹脚Ф38mm不锈钢。 |
1700 |
|||
27 |
热风循环消毒柜 |
台 |
1 |
1300*600*1800 |
材质:SUS304/2B不锈钢板,柜体厚度1.2mm,具备热风循环、自动控温,高温消毒功能;骨架:国标4mm热镀锌角钢,聚氨酯发泡。箱体内胆材质:1.2mm厚度食品级不锈钢板制作,配不锈钢重力可调脚,220V/4.4KW。 |
9500 |
|||
28 |
筷子消毒机 |
台 |
1 |
材质:SUS304/2B不锈钢,具备自动控温,高温消毒功能。 |
950 |
||||
29 |
汤桶车 |
辆 |
2 |
700*700*800 |
配置标准:车体材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作,承重型脚轮。 |
800 |
|||
30 |
全自动五格保温售饭台 |
台 |
2 |
1800*700*800 |
柜体材质:SUS304/2B不锈钢板,厚1.2㎜,装两条国标电热管,配5个不锈钢盆;数显温控,自动恒温,具备漏电保护功能;通脚材质:φ38×1.2㎜不锈钢圆管,配四个国标静音承重脚轮。 |
1200 |
|||
31 |
双层工作台 |
台 |
1 |
1500*700*800 |
材质:SUS304/2B不锈钢板,厚度1.2mm,配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4个。通脚¢48*1.2㎜国标不锈钢管,台面钢板下层附高密度防火板并用38*25*1.2mm方管加固 |
1800 |
|||
32 |
双层工作台 |
台 |
1 |
1800*700*800 |
材质:SUS304/2B不锈钢板,厚度1.2mm,配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4个。通脚¢48*1.2㎜国标不锈钢管,台面钢板下层附高密度防火板并用38*25*1.2mm方管加固。 |
2400 |
|||
33 |
收残车 |
辆 |
1 |
800*500*800 |
材质:SUS304/2B不锈钢,厚度1.2mm,立柱Φ48X1.2mm不锈钢管。 |
1600 |
|||
34 |
连体餐桌椅(4人) |
张 |
18 |
1200*600*800 |
台面用SUS304/2B不锈钢板,厚度1.2mm,桌架材质:Φ50X1.2mm不锈钢管。 |
1200 |
|||
35 |
四层平板货架 |
台 |
1 |
1200*500*1550 |
材质:1.2mm(SUS304/2B)不锈钢,每层六条1.2mm厚不锈钢板槽型补强撑;脚通为Φ38厚度1.2mm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4个。 |
1200 |
|||
36 |
留样柜 |
台 |
1 |
容量:220升,电压220V。 |
3500 |
||||
37 |
双门更衣柜 |
个 |
2 |
1200*500*1800 |
材质:不锈钢板,柜体厚度1.2mm。 |
1600 |
|||
38 |
座地磅称 |
台 |
1 |
150kg。 |
400 |
||||
39 |
分货工作台 |
台 |
3 |
1800*800*800 |
材质:SUS304/2B不锈钢板,厚度1.2mm,配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4个。 |
1500 |
|||
40 |
高压洗地龙头 |
套 |
1 |
配15m液压软管。 |
1700 |
||||
41 |
立式电风扇 |
台 |
3 |
能效等级:一级。 |
350 |
||||
42 |
饭菜刷卡机 |
套 |
1 |
系统可以脱机或联机运行,具备操作情况记录功能(含300张定制卡片)。 |
3800 |
||||
43 |
餐厅厨房附件 |
项 |
1 |
餐厅小件餐具、服务用具;厨房工具、容器、刀具、锅具、一次性物品等。(详见附件1) |
36000 |
||||
44 |
圆餐桌 |
张 |
5 |
1800*780 |
材质:木质结构,带钢化玻璃转盘,厚度0.9mm(含两套桌布桌裙)。 |
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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