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金元镇小学校食堂设备购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0-12 14:46
一、项目编号 |
5109232020000594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金元镇小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君正厨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文家乡董家坝村二组 |
中标(成交)金额 | 22531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货物类:衣帽柜,品牌:/,规格型号: 1600*600*2000,数量:1个, 单价:1300元;脚踏式洗盆,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1个, 单价:950元;高身四层货架,品牌:/,规格型号:1000*500*1550 ,数量:4台, 单价:800元;防潮米面架,品牌:/,规格型号:1050*500*200 ,数量:1台, 单价:550元;平板推车,品牌:/,规格型号:1000*600 ,数量:1台, 单价:1100元;多功能绞切肉机,品牌:/,规格型号:510*410*800 ,数量:1台, 单价:1900元;切菜机,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1台, 单价:5800元;刀架,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2套, 单价:150元;铝塑管,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1卷, 单价:1500元;保鲜工作台,品牌:/,规格型号:1800*800*800 ,数量:2台, 单价:2300元;单通工作台,品牌:/,规格型号:1800*800*800 ,数量:2台, 单价:1700元;台上双层架,品牌:/,规格型号:1800*350*800 ,数量:2台, 单价:500元;双头大锅炉,品牌:/,规格型号:2100*1150*1200 ,数量:2台, 单价:5800元;单眼平头炉,品牌:/,规格型号:800*800*550-250 ,数量:1个, 单价:1800元;双门蒸饭柜,品牌:/,规格型号:1400*550*1510 ,数量:1个, 单价:5500元;六门高身冰柜,品牌:/,规格型号:1800*760*1950 ,数量:1台, 单价:3800元;送餐车,品牌:/,规格型号:900*600*800 ,数量:3台, 单价:1100元;单通工作台,品牌:/,规格型号:1800*700*800 ,数量:3台, 单价:1700元;五盆保温池,品牌:/,规格型号:1800*700*1250 ,数量:3台, 单价:1800元;挂墙开水器,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1台, 单价:1950元;双门高温消毒柜,品牌:/,规格型号:1140*470*1600 ,数量:2台, 单价:5330元;六人餐桌,品牌:/,规格型号:1600*1400*750 ,数量:100桌, 单价:600元;快餐盘,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600套, 单价:45元;油烟净化一体机,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3.2米, 单价:7500元;排烟管、背风管,品牌:/,规格型号:500*500~700*500 ,数量:10平方, 单价:360元;配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1套, 单价:3000元;传菜电梯,品牌:/,规格型号:/,数量:1台, 单价:330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王炼(组长)、代春林、贺昌俊(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7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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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大英县金元镇小学校 |
地址: | 大英县金元镇圆通市6社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0825-313023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华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大英县中海大道294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825-780180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谭先生 |
电话: | 0825-7801802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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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5109232020000594
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大英
大英县金元镇小学校
共同编制
四川华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0 二 0年九月
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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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3
第二章 谈判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3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4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6
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1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32
第八章 评审方法………………………………………………………55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2
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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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华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大英县金元镇小学校 (采购人)
委托,拟对 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09232020000594。
2.采购项目名称: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3.采购人:大英县金元镇小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专项资金 22.938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供应商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参与谈判。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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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 的 要 求 , 四 川 华 陆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
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自 2020 年 9 月 27 日 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 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邮箱远程获取,供应商将相关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3510622845@qq.com。
3.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280 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
资格不能转让)。
4.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
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 14:00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
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华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
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 四川华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英县中海大道 294 号) 。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英县金元镇小学校
通讯地址:大英县金元镇圆通市 6社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825-3130233
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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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825-7801802
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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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
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通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
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2.938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22.938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
5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
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
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按照6%/次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
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
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
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
件中进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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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
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
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
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
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
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
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
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
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
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7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0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 0825-7801802
11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
咨询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 0825-78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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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2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
复。询问以邮寄形式(原件)递交,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询问和递交
均不接受和回复。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825-7801802
地址:大英县中海大道294号
邮编:629300
13 供应商质疑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于谈判文件、谈判过程、
谈判结果的质疑由四川华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受理和答
复。
2、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的质疑,采购人不予受理和答复,
询问与质疑的内容需要采购人答复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提请采购人
回复后,由代理机构统一答复。
3、供应商的所有质疑以书面形式并邮寄提交以外的其他形式提
出的,不予受理和答复,即便有答复的,答复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除邮寄递交以外的其他递交形式(如电话、电
子邮件、微信等)递交的供应商质疑。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条款的内容,
因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询问、质疑,由此而造
成的供应商权利失效和其他各类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825-7801802。
地址:大英县中海大道294号。
邮编:629300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
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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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大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5-7821263
地址:大英县花园干道
邮编:6293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5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
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大英县财政局备案。
16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证件及公司介绍信到四川华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
取成交通知书,或通过邮寄方式领取。
联系电话:0825-7801802
17
采购代理服务费
(实质性要求)
1.按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
发改委(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
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7000元。
2.成交供应商领取或采购代理机构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
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该采购代理服务费。
18
节能、环境标志、无
线局域网产品
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若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范围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执行,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
理。
2.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
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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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执行,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
3.无线局域网产品:依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若
投标产品属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须
在响应文件中标注投标产品是否为无线局域网产品,同时提供该页
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4.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及无
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非强制采购产品),同等
情况下优先采购。本条所指“同等情况下”特指:?采用最低评标
价法评定标时经评审报价相同的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标
时,最后汇总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但是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已经有
单独的政策性评分评标因素的,不再重复享受政策。
19 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
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
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
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
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
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
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 “川财采[2018]123号文”)
20 关于本谈判文件说明
在采购文件中有未提及到的细节或采购文件中任何条款的叙述中
没有明确的规定的,都视为是指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和规范。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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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 大英县金元镇小学校 。
2.2 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
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
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
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
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
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
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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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
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
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
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传菜电梯。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
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
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
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
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
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
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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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
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
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
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
费用。
三、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
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
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
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
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
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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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
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首次递交响应
文件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
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
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
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
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
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部分和其他响应部分两部分,合并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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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
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
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
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
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
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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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
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
装订。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
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8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
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及名称(若
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
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
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
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
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
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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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
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
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
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将认定
其响应文件有效期的承诺为虚假承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
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
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
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
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
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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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成交结果
24.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
交结果公告。
24.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履
约保证金。
24.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
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5.成交通知书
2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
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
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
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6.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评审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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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
行处理。
26.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
同组成部分。
26.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
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
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
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
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7.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
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
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
合同义务。
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
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
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
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
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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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
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
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
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履行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
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
理。
34.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
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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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谈判纪律要求
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
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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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 他
38.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
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
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
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
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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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项至第 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供应商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授权代表证明材料;
注:
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2.其中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
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
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
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
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竞争性谈判文件
- 24 -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序号 资格条件 证明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法人登记证
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
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
照”。(均为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原件)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注:①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
的财务报表和报表注);②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
表);③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经备案的公司章程;④事业单位可提供财务会
计制度管理文件}(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
提供承诺函(原件)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
提供近半年以内任意一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原件)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原件)
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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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供应商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承诺函(原件)
7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或授权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授权代表证
明材料
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
权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授权代表证明材料(原件)
注:相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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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2、预算金额:22.938 万元,大写:贰拾贰万玖仟叁佰捌拾元整。最高限价:22.938 万元,大写:贰拾贰万玖
仟叁佰捌拾元整;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
金元小学设备清单
区域 序号 名称 规格 参数 数量 单位 参考图样
1 衣帽柜 1600*600*2000 1 个
2 脚踏式洗盆 1 个
库房
3 高身四层货架 1000*500*1550
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管制作;立柱
采用Φ38mm*1.5mm 不锈钢圆管,横
梁采用 38*25*1.2mm 矩管,搁条采
用 25*13*1.0mm 矩形管。
4 台
4 防潮米面架 1050*500*200
材质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管制作,
1.5mm 不锈钢方管,25*25,38*38
方管,国标板材负 38 丝,下加不锈
钢可调子弹脚:φ38*1.2mm。
1 台
5 平板推车 1000*600
面板采用 304#δ1.5mm 不锈钢板,
底部装有 2 个万向承重轮和 2 个定
向承重轮。
1 台
加工
6 多功能绞切肉机 510*410*800 电源:220(V)
功率:≥0.75(kw)
1 台
7 切菜机
功率:1500W、电压 220V、加工量:
≥300KG/H
1 台
8 刀架 2 套
9 铝塑管 1 卷
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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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厨房
10 保鲜工作台 1800*800*800
采用优质 304#不锈钢制作,台面不
锈钢厚度 1.5mm,内藏全铜管蒸发
器,全铜管冷凝器,聚氨酯 R141B
环保发泡剂整体发泡箱体;R134A 无
氟环保制冷剂;微电脑控温系统,
温度范围:-5℃~+10℃;功率:
220V/0.18KW;有效容积:0.4M3;
可调节子弹脚。
2 台
11 单通工作台 1800*8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 磨砂覆膜不锈钢
板,面板采用 1.5mm 厚不锈钢;台
脚通 1.5MM*φ50MM 不锈钢装饰管
连调节脚;横脚通 1.2MM*φ32MM
不锈钢装饰管;搪门厚 1.0MM 不锈
钢;柜身 1.2MM 不锈钢;
2 台
12 台上双层架 1800*350*800
采用优质304#不锈钢方管制作38不
锈钢方管框架,壁厚 1.2mm;25*25
不锈钢方管层架,方管壁厚 1.2mm;
2 台
13 双头大锅炉
2100*1150*120
0
灶体外壳全部采用 304#不锈钢,灶
台面采用实厚 1.2mm 不锈钢一体成
型面板,侧板、背板采用实厚 1.2mm
不锈钢板材制作,灶体铁架选用
40*40*4mm 国标角铁制作,灶脚采用
Φ51mm 无缝钢管,自动进水摇摆水
龙头,配置 550W/220V 风机、油阀、
风阀、风行管及相应的水管等配套
部件。
2 台
14 单眼平头炉
800*800*550-2
50
采用优质不锈钢板,配包钢Ф
50mm*1.5mm 重力脚,每个炉头装摇
摆水龙头;
1 个
15 双门蒸饭柜 1400*550*1510
采用 304#不锈钢磨砂板;上座柜身
采用δ1.2mm 不锈钢板,后背板、顶
板和底板采用δ1.2mm 不锈钢板,门
板采用δ1.2mm 不锈钢板,下座面板
采用δ1.2mm 不锈钢板,下座框沿采
用δ2.0mm 不锈钢板,柜门采用耐热
聚氨酯发泡工艺;主骨架采用 40×
40mm 角钢,双门隔热炉门;炉脚采用
DG50 钢管,下部装有 M24 可调螺栓;
功率 550w/220V。
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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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六门高身冰柜 1800*760*1950
箱体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全铜管
冷凝器,铜管蒸发器;R134A 无氟环
保制冷剂;高效节能压缩机,微电
脑控温系统,加强型万向轮。有效
温度范围:-5~+10℃/-6~-18℃
220V/0.37KW 有效容积:1.6M3
1 台
17 送餐车 900*600*800
采用优质 304#1.5mm 不锈钢制作。
带耐磨静音万向轮。
3 台
售卖区
18 单通工作台 1800*700*800
采用优质 SUS304 磨砂覆膜不锈钢
板,面板采用 1.5mm 厚不锈钢;台
脚通 1.5MM*φ50MM 不锈钢装饰管
连调节脚;横脚通 1.2MM*φ32MM
不锈钢装饰管;搪门厚 1.0MM 不锈
钢;柜身 1.2MM 不锈钢;
3 台
19 五盆保温池 1800*700*1250
采用优质 SUS304 磨砂覆膜不锈钢
板,面板采用 1.5mm 厚不锈钢;台
脚通 1.5MM×φ50MM 不锈钢装饰管
连调节脚;横脚通 1.2MM×φ32MM
不锈钢装饰管;搪门厚 1.0MM 不锈
钢;柜身 1.2MM 不锈钢;发热管
220V/2KW,可调节档位
3 台
20 挂墙开水器
采用优质 304#1.0MM 不锈钢,紫铜
发热管。首次产水量:90L/H;功率:
9KW/380V。
1 台
21 双门高温消毒柜1140*470*1600
电源 220v,功率 3.9*2kw,容积
410*2L,保洁方式高温热风循环。
重量 220kg 消毒温度 20℃-150℃。
2 台
22 六人餐桌 1600*1400*750
采用优质 304#不锈钢制作,台面不
锈钢厚度 1.5mm,台面下加密度板及
加强筋加固。
100 桌
23 快餐盘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厚度 1.2mm,
含汤碗。
600 套
24 油烟净化一体机 配风量
1、规格:≥2000mm*1300mm*980mm
(含接油盒高度)
2、材质 201#不锈钢 1.0mm 厚,折
弯成型。
3、采用纯物理加静电油烟净化技
术,差速式油烟分离器分离油烟,
分离器采用多层钢丝交错排列,多
3.2 米
学校食堂设备购置 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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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分离和回收。转速为≥ 1450 转/
分钟。双重除油、高效除烟,无需
用水、化学剂,实现油烟净化率达
97.2% 以上。
4、厨房油烟前端处理,废油立即回
收,无油烟残留在风管和风机内部,
无需清洗风管、风机,长期使用无
需更换耗材。
5、电机参数:功率≥ 105W,电压
220V,≥1450 转/分钟,全铜漆包
线,进口硅钢片,耐 300℃的高温
线。
6、高低压电场,板式结构,净化效
果加强,清洗拆除方便快捷。
7、清洗和故障自动提示,并配有显
示屏,触摸式一体控制系统,单台
独立控制节能。
8、支持四向八个方向出风口对接,
集成简单实用。
9、电源支持强启、通用、自锁三种
保护模式,智能保护短路、拉弧、
过流、过压、过温等故障。
10、自带风机,风机功率≥ 1100W。
11、配 220V 便拆式 LED 照明。
12、实测颗粒物排放浓度≤
1.7mg/M3,实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
度≤3.13mg/M3。
25 排烟管、背风管
500*500~
700*500
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厚度 1.0mm 10 平方
26 配件 1 套
27 传菜电梯 1 台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期:中标后 1 个工作日内提供采购人指定样品供采购人确认,确认后 15 日内完成送货
及安装。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根据供货情况,货物到施工现场,经甲方和相关部门验收入库后,甲方接到乙方
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30 日内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十款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
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30 日内,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
之四十五的款项,预留百分之五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百分之五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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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保时间及要求:
(1)提供至少 1年的质保期,不锈钢制品三年免费保修,质保期内应免费提供设备的技术服务。
(2)在保修期内,供应商在接到用户要求对所购设备进行维修时,应在 1小时之内给予响应,
并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3)供应商提供现场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日常维护等,确保
使用人员能够正确操作使用设备,直到学会为止。
5、验收要求:交货验收时,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2 号)执行。
注:本章的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若有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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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谈判文件第五章中技术、服务、其他商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为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在谈判过程中,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进行实质性变动。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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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
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
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
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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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封面:
(正本/副本)
xxxxx 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
包 号: .
采购单位: .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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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性响应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谈判时适用)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 性别: , 年龄: (周岁),职务: , 系 (供应商名
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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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
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作为谈判代表人的,不需提供此委托书。
2、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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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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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
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
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
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
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
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
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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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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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 作为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供应商,现承诺
如下:
本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公
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说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 管
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
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
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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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 作为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供应商,根据询价
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主要负责人 身份
证号: (填写“有”或“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
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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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
六、知识产权声明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声明:
1. 本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本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 本单位声明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本单位提供使用自有知识成
果的相关资料并为其真实性单独负责,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本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给采购人,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含采购人委托第
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 如采用本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本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响应报价中已经包括合法获取
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
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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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三章、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
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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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
其他响应部分
七、报价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本项目谈判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
XX 万元(大写:XXXX)。其中报价产品 XXXX 为进口产品。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XX 份,用于谈判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
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XX 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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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价表
序号 采购内容
制造商家及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
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
口环节税的报价。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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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 作为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供应商,现根据《四
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未被计入四川
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适用于供应商未被计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我公司 作为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供应商,现根据《四
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的相关规定,郑重承诺:被计入四川省政
府采购当事人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次数为 次。(适用于供应商被计入诚信档案的情
况)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得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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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 行
业,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本公司为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 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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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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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制造商家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XXX(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XXX。
XXX(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XXXX。
XXX(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XXX(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 XXX 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
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 XXX 项目第 XXX 包的报价,全权处理与该产品采购的有
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采购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
我方保证以政府采购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报价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
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
注:1.供应商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
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报价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
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证明代理商有授权资格
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若由国外制造厂家直接授权的,签字或盖章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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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备注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第五章要求据实逐条填写,要求提供佐证的应按文件规定提
供佐证,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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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
提供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 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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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采购编号:
序号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报价产品技术参数
注: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
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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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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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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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终 报 价 函
(现场单独提交,不装入响应文件,自行准备密封袋)
注:1、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的下,其最终报价不
得高于对该项目的上一次报价,否则,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以上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达到谈判文件具体项目需求及经过谈判小组确定的
最终项目需求的所有费用,已包括所有相关税费;
3、本函在供应商首次提供的响应文件中不提供。经过与谈判小组谈判后,所有实质性响
应的供应商才须现场提供此表。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序号 采购内容
制造商家及规
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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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非采购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
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
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
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
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2.1 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
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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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
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4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
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1 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
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
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
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
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
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
告。
2.4 谈判
2.4.1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
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
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 57 -
2.4.2 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拟定谈判内容。
2.4.3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5 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
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
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
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
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
格和其他信息。
2.4.7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
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
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
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
于 3 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
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
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
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
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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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
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
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
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
重点复核。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3
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采购
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
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
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
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
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
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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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9 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
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
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
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
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
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2.10 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
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
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
以反映。
2.11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 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
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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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3.1 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
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
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3.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3.4 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 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
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2 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 2个工作
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
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
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
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 61 -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
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
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
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
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
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
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
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
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
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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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 采购项目(项
目编号:X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
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
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
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
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
算
内
预
算
外
自
筹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 元,即 RMB¥XXX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
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
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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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
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 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
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XXX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
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
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
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内交货
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
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
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XXX 天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XXX 日内完
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
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
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
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
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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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
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
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
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
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
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
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计算款额¥XXX 元,人民币大写:XXX 元整)后的 XXX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XXX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XXX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XXX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
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款项:¥XXX 元,人民币大写 XXX 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
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XXX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
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XXX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 元,人民币大写:XXX 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XXX 小时内响
应到场,XXX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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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
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XXX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XXX/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XXX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
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
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
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
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
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XXX 天内
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
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
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
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
赔偿金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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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
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二0二0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3
第二章 谈判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3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4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6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32
第八章 评审方法………………………………………………………55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2
第一章 谈判邀请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三、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五、评审
22.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
24.成交结果
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
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
七、合同事项
26.签订合同
八、谈判纪律要求
九、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十二、制造商家授权书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采购采购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
2.评审程序
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4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
2.2 资格性审查。
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
2.2.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
2.2.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 谈判
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
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4.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
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2.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
2.4.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