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WHGBXY-CTCJ-CG
二、项目名称:渭华干部学院学员餐厅餐具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陕西华超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东风路88号西安锦鹏国际酒店用品城第C9号楼5排6号商铺
中标 金额 : 956,56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投标报价记录表.jpg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渭华干部学院学员餐厅餐具采购项目 | 陈燕、李京哲、鲁进、徐雯 | 韩宝林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4,34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中国共产党渭南市华州区委员会组织部
联系人:中国共产党渭南市华州区委员会组织部经办
联系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子仪路政府大楼
联系电话:0913-472536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3572476552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旺座曲江E座1304室
联系方式:13572476552
十、附件:
招标文件【餐具】9月10日定.doc
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
项目编号:WHGBXY-CTCJ-CG
渭华干部学院学员餐厅餐具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 中国共产党渭南市华州区委员会组织部
采购代理机构: 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53194191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53194191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
HYPERLINK \l "_Toc531941927"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6
28
3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渭华干部学院学员餐厅餐具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雁塔区旺座曲江E座1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0-10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GBXY-CTCJ-CG
2、项目名称:渭华干部学院学员餐厅餐具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渭华干部学院学员餐厅餐具采购项目1项,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餐厅餐具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项目用途: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0-15 00:00:00 至 2021-01-14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且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2、具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社保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起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9-17 17:30:00 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旺座曲江E座1304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17:30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0-10-10 14:00:00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旺座曲江E座13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72476552
2、开户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曲江文创支行
4、账 号:612009978
5、开户行行号: 305791012215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中国共产党渭南市华州区委员会组织部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子仪路政府大楼
联系人:吕鑫
电 话:0913-472969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572476552
传 真:1779239274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旺座曲江E座1304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名 称:中国共产党渭南市华州区委员会组织部 地 址: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子仪路政府大楼 联系人:吕鑫 电 话:0913-4729699 |
1.1.3 |
代理机构 |
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旺座曲江E座1304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3572476552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渭华干部学院学员餐厅餐具采购项目 |
1.1.5 |
项目地点 |
渭华干部学院 |
1.2.1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1.3.1 |
项目概况 |
渭华干部学院学员餐厅餐具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3.3 |
供货期 |
30日历天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且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2、具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社保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起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2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统一踏勘,各投标单位与采购人联系自行踏勘。 |
1.11 |
偏离 |
不允许存在重大偏离项。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担保机构保函 投标单位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将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曲江文创支行 银 行 帐号: 612009978 开户行行号: 305791012215 转账事由:WHGBXY-CTCJ-CG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采购代理机构换取收款收据。 提供投标担保函的,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至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换取收据,并将收据复印件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 |
3.6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招标文件标明签字、盖章的地方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投标文件电子版贰 份,要求与正本内容一致。 |
3.7.5 |
装订要求 |
(1)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无线胶装,不得采用活页方式,统一装订,并编制页码及目录。 (2)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封面若不便盖公章可另加扉页便于盖章。 未加盖公章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
4.2.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0年10月10日 14:00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旺座曲江E座1304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0年10月10日 14:00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旺座曲江E座1304室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
其他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开标现场须携带的资料 |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直接参加时只需提供身份证) 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复印件,开标现场需携带原件以备专家审查。 |
二、名词解释
1、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渭南市华州区委员会组织部
2、采购代理机构: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投标单位。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包括目录中所列的内容。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投标人必须从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转让或复制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5、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四、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资格证明文件
(6)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函
(7)技术方案及其他商务要求
(8)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2、投标文件填写说明
2-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编写,投标人可以增加认为有必要内容,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格式实质性内容。
2-2、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会议上唱标的内容,按格式要求填写。
3、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投标报价
4-1、投标货币:人民币 单位:元。
4-2、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
4-3、本项目采购预算:(大写):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00元
注: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4、投标人须对《采购内容及要求》进行完整报价,采购人拒绝只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的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函、投标报价一览表上标明对本次招标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4-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4-6、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5、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五、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担保机构保函
投标单位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工作结束之后以转账形式退到投标单位的账户。
2、投标单位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将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曲江文创支行
银 行 帐号: 612009978
开户行行号: 305791012215
转账事由: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采购代理机构换取收款收据。
投标保证金通过企业基本户转入后,请将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开标时需单独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退还规则同投标保证金。
3、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采购合同并提交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供担保函的投标人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
4-1、投标人提供虚假资质谋取中标的;
4-2、有围标、串标现象,经查证属实的;
4-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4-4、投标人自行放弃中标资格的;
4-5、中标人不按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的;
4-6、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7、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未能按规定期限提供服务的;
4-8、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所提供服务与投标文件不符的。
六、投标
1、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署
1-1、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1-3、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1-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5、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须与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中的内容一致。
2、投标文件的装订和递交
2-1、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封:
(1)投标文件一律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贰份(装入标书正本袋内)。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页码及目录。
(2)投标时,投标人应自行将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封袋不得有破损),正本与副本分开密封。标袋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并在包装袋的密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4)代理机构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登记工作,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递交情况。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相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投标人提出修改和撤标要求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代理机构,并在封面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代理机构摄像留存后,将投标文件(包含纸质及电子版)退还投标人。
(3)撤回投标文件应以书面形式由有权人(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通知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5)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供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
2-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a、投标人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招标文件的;
b、投标文件、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盖章签字的;
c、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担保凭证的;
d、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e、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f、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g、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h、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i、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投标有效期:
a、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人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按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单位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b、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但不得参与该项目后续招标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七、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
1-2、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出席并签字报到的视为无效投标。
1-3、合格投标人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后到投标截止时间前如中途要求撤回时,则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摄像留存后,将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其他已签到并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4、开标程序:
(1)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读开标会议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
(2)根据签到情况宣布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
(3)由监标人查验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直接参加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与监标人当众共同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并宣读检查结果。未通过审查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依递交投标文件的摆放顺序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并做记录。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及监标人签字确认唱标内容。如投标人对宣读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应在获得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属于宣读错误,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6)资格性评审。
(7)将资格性评审通过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8)宣布开标会议结束,所有投标人离场。
(9)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
2、评标
2-1、评标委员会
(1)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评标委员会应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授权的评审专家,不得担任评审组长。
(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
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
b、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c、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名单,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d、对评标过程及各投标人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e、拟定评标结果;
f、向有关部门报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g、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各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h、配合各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2、在招投标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3、评标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理低价,禁止不正当竞争。
2-4、评标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2-5、评标工作程序
(1)资格性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工作。内容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且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2)、具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社保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起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评审时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原件备查。(原件是否密封不做要求)
2.资格性评审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协助完成。
(2)符合性评审: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工作。内容如下:
1)投标总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
2)服务周期是否符合要求;
3)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函是否符合要求;
4)投标文件的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5)投标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6)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
7)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字迹是否清晰可辨,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评标委员会才进行综合评审并排序。
(4)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单位的确定过程中,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施加压力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或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其他非实质性偏离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寻求或建议对投标件的实质进行变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更正的,或者澄清、说明、更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评标委员会酌情扣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其不能够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其最后报价为无效报价。
质询工作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对于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拒绝。质询工作应做书面记录,采购人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投标人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6、投标文件的审查标准:
(1)投标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4)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乘以数量为准;
(5)投标文件中的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投标文件有关内容与“一览表”不一致的,以“一览表”为准;
(7)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注:按上述修正方法调整的内容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其投标将被拒绝。
2-7、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综合评分法。各分项分值分配如下:
评标 因素 |
分值 |
评价要素 |
价格 |
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条件的供应商,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技术参数评审 |
40 |
1、依据各投标人主要技术指标、参数、性能等情况;全部满足参数要求得36分;技术指标参数一项不满足扣3分,扣完为止。(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提供技术支持资料齐全,满足文件要求,配置优良,无负偏差,按其响应性赋分0~2分 3、产品便于操作,安全可靠,功能齐全,性能良好,根据投标文件的响应,视其响应程度计0-2分 |
商务 部分 |
5 |
经过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付款、交货、测试、验收、质保期、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响应说明,视响应程度赋0~5分。无响应说明的不计分 |
投标产品质量保证 |
10 |
1、投标产品为主流产品,市场占有率高,性能稳定。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 2、生产装备先进,检测方式齐全,能够保证按期交货。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 |
类似业绩及售后服务 |
15 |
1、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1日以后同类业绩,投标文件中附有其业绩证明材料,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为依据,每提供一个计1分,满分5分,不提供者此项不得分(以投标文件中所附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2、售后服务机构健全。在本地建立了售后服务机构,并出具相关证明。针对本项目及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详细具体可行的售后服务措施承诺。根据响应情况计0~5分。 3、负责为使用单位培训操作及维护人员,并有完整的培训方案,列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说明。根据响应情况计0~5分。 |
注:开标时需携带以上所附资料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查。 |
注:1)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打分按废票处理。
2)各种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特殊情况处理:
a、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投标报价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的得分相同,则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b、当投标人某评分项出现未报、漏报或零报价时,该分项得零分,并不参与投标报价分的计算。
c、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商榷后再进行复会。
d、本项目评标所需的有关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以备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审查。
2-8、政府采购政策
2-8-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8-2政策性扣减范围
投标人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监狱企业条件及投标产品符合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的,其投标报价价格评审时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
2-8-3政策性扣减方式
(1)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监狱企业条件的投标单位,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时达到符合条件时不重复给予报价扣除)
(2)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优先采购,价格扣除百分比计算公式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价格占投标总价的百分比×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8-4中标价格=中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
3、确定中标单位
3-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论送采购人确认。
3-2、采购人应在收到评审结论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单位并复函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收到评审结论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结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结论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3、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中标复函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
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当确定的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将按照评标得分排序依次替补确定新的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
(2)中标人不能够履行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条款;
(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中标人不能签署并履行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少于3个的。
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少于3个的,经政府采购部门批准,不再进行招标。
十、纪律和监督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5、质疑
5.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5.2 提交质疑书需携带以下资料:
5.2.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2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章和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书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
5.3质疑书应该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5.3.1质疑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信息: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邮编。
5.3.2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包含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编号。
5.3.3具体的质疑事项。质疑事项不得超出法定范围并且与质疑供应商有利害关系。
5.3.4明确、具体的质疑请求。
5.3.5质疑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及证明材料。
5.3.6质疑书需要加盖质疑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5.4.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5.4.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5.4.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5.4.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5.4.5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5.4.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5.4.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5.4.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5.5质疑答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按规定时间进行回复。
6、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收取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执行,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全额支付。
2、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代理服务费。
十二、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中表述不一致的解释:
(1)投标地点与递交地点表达意思相同;
(2)投标人与投标单位及供应商表达意思相同;
注: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给定格式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上述解释只作为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一致的解释,不作为擅自更改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的依据。
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采购内容及要求
自助餐系列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 |
材质 |
1 |
双头不锈钢保温车 |
2 |
台 |
87122 |
304不锈钢 |
2 |
双头果汁鼎 |
6 |
台 |
36402-2 |
304不锈钢 |
3 |
牛奶鼎 |
6 |
台 |
20-12- |
304不锈钢 |
4 |
长方餐炉 |
30 |
个 |
5011L |
304不锈钢 |
5 |
圆形餐炉 |
6 |
个 |
5060L |
304不锈钢 |
6 |
一分之一份数盆 |
20 |
个 |
1011FP |
304不锈钢 |
7 |
二分之一带孔份数盆 |
10 |
个 |
812-2TP |
304不锈钢 |
8 |
二分之一份数盆 |
10 |
个 |
1021FP |
304不锈钢 |
9 |
高汤餐炉 |
10 |
个 |
50-10L |
304不锈钢 |
10 |
不锈钢半齿餐夹 |
60 |
个 |
8010 |
304无磁不锈钢 |
11 |
不锈钢餐夹 |
20 |
个 |
1010 |
304无磁不锈钢 |
12 |
带钩汤勺 |
20 |
套 |
3210 |
304无磁不锈钢 |
13 |
三组不锈钢加厚调料缸 |
2 |
个 |
31120 |
304无磁不锈钢 |
14 |
大玻璃果盘 |
10 |
个 |
160-5 |
水晶 |
15 |
不锈钢汤勺 |
20 |
个 |
10160 |
304无磁食用不锈钢 |
16 |
不锈钢漏勺 |
20 |
个 |
10270 |
304无磁食用不锈钢 |
17 |
不锈钢纸巾架 |
20 |
个 |
1304 |
304无磁不锈钢 |
18 |
亚克力桌盘 |
20 |
个 |
YK1023 |
高透亚克力 |
19 |
防滑圆形托盘 |
20 |
个 |
1160 |
钢化 |
20 |
防滑长方形托盘 |
15 |
个 |
1622 |
钢化 |
21 |
银头筷子 |
800 |
双 |
H3004 |
合金 |
22 |
大号收餐车 |
8 |
台 |
2002 |
工程塑胶 |
23 |
餐车长挂斗 |
8 |
个 |
0328 |
工程塑胶 |
24 |
餐车短挂斗 |
8 |
个 |
0330 |
工程塑胶 |
25 |
大号周转箱 |
10 |
个 |
0069 |
工程塑胶 |
26 |
中号周转箱 |
10 |
个 |
0065 |
工程塑胶 |
27 |
小号周转箱 |
10 |
个 |
0063 |
工程塑胶 |
28 |
1.5L鸭嘴保温热水壶 |
20 |
个 |
HC1150 |
304不锈钢 |
29 |
留样柜双开门 |
2 |
台 |
HC2014-2 |
不锈钢 |
30 |
留样盒 |
2 |
件 |
021A |
食品级塑料 |
31 |
双开门消毒柜 |
2 |
台 |
Feb-19 |
不锈钢 |
32 |
不锈钢西餐刀 |
50 |
个 |
7301 |
304食用不锈钢 |
33 |
不锈钢西餐叉 |
50 |
个 |
7303 |
304食用不锈钢 |
34 |
不锈钢席面更 |
50 |
个 |
7305 |
304食用不锈钢 |
35 |
自助餐盘 |
500 |
个 |
10寸 |
骨质瓷一级品 |
36 |
罗纹碗 |
500 |
个 |
5寸 |
骨质瓷一级品 |
37 |
韩式碗 |
1000 |
个 |
4.25寸 |
骨质瓷一级品 |
38 |
牙签筒 |
50 |
个 |
1508 |
骨质瓷一级品 |
39 |
餐垫 |
80 |
个 |
6530 |
塑胶 |
40 |
骨碟 |
400 |
个 |
8寸 |
骨质瓷一级品 |
41 |
水果刀 |
10 |
把 |
1120 |
不锈钢 |
42 |
不锈钢果叉 |
60 |
个 |
7308 |
304食用不锈钢 |
43 |
直口杯 |
1000 |
个 |
5916J |
水晶 |
44 |
小汤勺 |
800 |
个 |
503 |
骨质瓷一级品 |
杂件系列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 |
材质 |
1 |
不锈钢单钩 |
5 |
个 |
1080 |
304不锈钢 |
2 |
不锈钢双沟 |
10 |
个 |
2080 |
304不锈钢 |
3 |
小号不锈钢无磁粉筒 |
20 |
个 |
1020 |
无磁不锈钢 |
4 |
大号保鲜盒 |
100 |
个 |
4520 |
食品级塑料 |
5 |
中号保鲜盒 |
100 |
个 |
3020 |
食品级塑料 |
6 |
小号保鲜盒 |
100 |
个 |
2520 |
食品级塑料 |
7 |
不锈钢加厚钢桶 |
5 |
个 |
50CM |
304无磁不锈钢 |
8 |
不锈钢加厚钢桶 |
5 |
个 |
45CM |
304无磁不锈钢 |
9 |
不锈钢加厚钢桶 |
10 |
个 |
35CM |
304无磁不锈钢 |
10 |
锈钢加厚钢桶 |
1 |
个 |
30CM |
304无磁不锈钢 |
11 |
防爆高压锅 |
2 |
个 |
44CM |
304不锈钢 |
12 |
防爆高压锅 |
1 |
个 |
34CM |
304不锈钢 |
13 |
不锈钢加厚挖果器 |
5 |
个 |
1040 |
304无磁不锈钢 |
14 |
18CM加厚不锈钢味盅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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