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ZTC2020HW058
二、项目名称:西安高新第三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西安恒圣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盛世芳洲金座2单元2604室
成交 金额 : 1,050,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二次报价表.docx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西安高新第三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白珍、梁勇、袁原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5,5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高新第三中学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丈八五路39号
联系电话:029-8834650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寇超
电话:029-89527191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中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新世纪大厦5层526室
联系方式:029-89527191
十、附件:
058西安高新第三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doc
陕西中金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
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TC2020HW058
高新政采编号:XDZ2020-1040-N-383
西安高新第三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陕西中金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6
一、名词解释 6
二、磋商文件及要求 6
三、磋商要求 7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0
五、磋商报价要求 12
六、磋商保证金 13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 13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签署和装订 15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15
十、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 17
十一、磋商会议 18
十二、磋商评审程序及评审办法 19
十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26
十四、质疑与投诉 27
十五、合同 29
十六、成交合同的履约验收 29
十七、成交服务费 29
十八、信用担保 30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32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46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3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高新第三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新世纪大厦5层526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10-10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TC2020HW058
2、项目名称:西安高新第三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37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为西安高新第三中学采购燃气蒸柜、压面机、全自动和面机、双眼大锅灶等厨房设备。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用于西安高新第三中学厨房厨具配置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0-12 00:00:00 至 2020-12-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9-30 16:30:00 止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新世纪大厦5层526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1.报名及文件获取期限为: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 9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谢绝邮寄)。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0-10-10 14:30:00
地点:西安莲湖区高新二路新世纪大厦5层52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高新第三中学
地址:丈八五路39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9-8834650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寇超
电 话:029-89527191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新世纪大厦5层526室
联系方式:
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供应商须知
一、名词解释
(一)采 购 人:西安高新第三中学
(二)监督机构: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三)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金招标有限公司
(四)供应商: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磋商文件及要求
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制,磋商文件封面盖有“陕西中金招标有限公司”字样的鲜章。磋商文件包括五部分,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所有内容及要求提交资料。
(一)磋商文件组成
磋商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二)磋商文件的修改或澄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有疑义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且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
(五)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三、磋商要求
(一)磋商内容:本次磋商内容是西安高新第三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作出响应,提交相应资料。
(二)合格的供应商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19年6月1日至今任一月份的缴纳证明;
(4)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并将网页截图附在评审资料中。(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没有则此项不需要提供)。
说明:
(1)以上为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无效或缺项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应按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中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限制磋商要求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踏勘现场
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自行安排时间进行现场踏勘,后对厨房进行平面布局设计。
踏勘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46503
地址:西安高新第三中学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不少于90个日历日,在有效期内磋商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完成评审、成交以及合同签订事项。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供应商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应如实提供所需要的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应标,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1.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
(1)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小微企业是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3)小微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4)小微企业磋商时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磋商小组审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2.监狱企业
(1)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二)磋商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按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占磋商报价总金额的百分比。
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强制类产品不给予计分。
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非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进行计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计分。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计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不给予计分。
五、磋商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首次磋商报价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二)本项目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是指本次采购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供应费、运输费(含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培训费、维护费、管理费、税金及其它相关的费用。
(三)磋商最后报价,在采购内容无实质性变更下,不得高于首次磋商报价,各供应商分项报价表中所有报价(与最终磋商报价比例一致)同比例下浮。
(四)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五)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磋商。当磋商小组认为,某潜在供应商的报价或者部分分项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低于成本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必要的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和说明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价,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磋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磋商保证金
(一)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二)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
(一)真实性原则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磋商资格,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语言文字
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磋商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三)计量单位
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四)备选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磋商响应方案,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按照磋商响应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响应函、首次磋商报价表。
(2)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合同条款响应情况说明。
(3)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活动编制的磋商响应方案说明,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的相应商务和技术人员,项目在组织实施、财务保证、服务承诺及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和保障措施。
(4)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5)供应商提供相应业绩(若有),证明其供应经验及能力,以及为采购活动提供的合理化建议。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签署和装订
(一)各供应商应参照磋商文件给定的样式,准备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一份。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字样。
(二)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为节约纸张,建议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统一装订,牢固胶状成册,不可插页抽页。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必须与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内容保持一致(其中签字盖章页扫描后存储),以Word或PDF格式刻录入U盘存储。
(三)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四)磋商响应文件除各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一)磋商响应文件密封
1.供应商应将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用封袋单独密封,副本可以用封袋一起密封或单独密封,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用封袋单独密封。
2.封套应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在外层包装上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本/副本/电子版、供应商全称(公章)等内容。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
2.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登记和组织工作,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3.磋商响应文件递送后,在磋商截止期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5.在磋商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三)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逾期送达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的;
3.提交的响应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的;
4.供应商名称与购买磋商文件时填写的文件购买登记表中名称不相符的。
十、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磋商小组的组成
为确保磋商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共计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磋商小组的职责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磋商办法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5.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6.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7.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8.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精神,有权对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做出处理决定。
(三)磋商小组的职能:
1.审查参加磋商供应商的资质文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与各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文件(含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中的技术指标、实施方案、磋商报价、业绩、商务响应等进行磋商;
3.依据磋商文件,并视磋商情况,确定进入最终评审的供应商;
4.排序推荐成交侯选人;
5.协商处理磋商过程中出现的其它相关问题。
(四)磋商小组有权对整个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五)竞争性磋商开始后,直到与成交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各供应商的有关资料及意见等内容,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十一、磋商会议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工作,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参加,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整个过程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二)竞争性磋商会议进行时,由供应商或其推荐的代表与采购监标人共同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三)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顺序,将各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的份数等内容公布,无异议后,由供应商代表和监标人签字确认。
(四)磋商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记录。
十二、磋商评审程序及评审办法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正本中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有1项不合格,评审不予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二)磋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实质性条款 |
通过条件 |
|
有效性审查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均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
磋商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磋商有效期 |
计量单位、语言、报价货币、磋商有效期均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
完整性审查 |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
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格式编写,无缺漏项且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 |
磋商内容的完整性 |
磋商响应内容未出现漏项且数量与要求相符。 |
|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磋商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 (2)首次磋商报价表填写符合要求; (3)未超出采购预算; (4)磋商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涉嫌不正当竞争(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某磋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合同条款响应 |
完整响应磋商文件合同条款未有负偏离且响应的内容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串通磋商 |
未出现下列情况的: 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
注:以上各项有1项不合格,评审不予通过,按无效标处理。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评审小组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无效供应商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原因。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首次磋商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次磋商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4.磋商响应文件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
(3)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修正后的内容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四)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最终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服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服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4.最后报价应按首次报价的格式内容填写,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六)比较与评价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对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评审指标分值构成(总计100分)
评审 因素 |
内 容 |
权值% |
磋商 报价 |
满足磋商文件内容及技术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条件的供应商,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30 |
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 |
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优先采购并根据其占磋商报价总金额的百分比计算得分,计算公式为:得分=(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报价/磋商报价)×5 |
5 |
技术 指标 评审 |
1.响应产品内容齐全,产品选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数量准确无缺漏项,规格符合要求、配置完整,根据响应情况计0~8分。 2.响应内容能按要求逐条响应技术要求中的产品形态、产品性能、功能,产品技术参数清楚、明确,技术资料齐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据响应情况计0~10分。(注:技术参数完全复制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的,此项给予5分扣分)。 3.所投产品为主流产品,产品性能稳定,具有较好的使用效果,备品备件齐全,操作方便,质量保证完善,符合国内相关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根据响应情况计0~10分。 4.对厨房进行平面布局设计,并完成水路,电路和天然气点位图深化设计。要求厨房设计体系完整,空间规划合理,符合相关部门的卫生防疫和消防要求,满足使用方学生及教职工的就餐需求,根据响应情况计0~10分。 5.提供燃气类设备制造商的《省级燃气器具注册登记证》,计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及制造商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不提供不计分。 |
40 |
质量 保证 |
1.产品进货渠道正常,有质量保证,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根据响应情况计0~5分。 2.项目实施安排合理,能够在承诺的时间内建设完成,针对本次采购任务有具体的供货组织安排,做出合理计划及调配,具有详细的人员、财力调配、运输等说明。根据响应情况计0~5分。 |
10 |
售后 服务及培训 |
1.供应商能够提供本地化的服务,并出具相关证明,根据响应情况计0~2分。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及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详细具体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响应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项目交付采购人后出现故障的响应时间、解决故障时间、补救措施等,同时具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承诺且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根据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计0~5分。 3.提供详尽的培训方案及培训计划,并列出培训的具体内容及方式(包括: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保证使用单位能熟练操作维护和正常使用,并进行简单故障排查处理,对比各供应商的具体措施及方案,根据响应情况综合评审计0~3分。 |
10 |
业绩 |
供应商具有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5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不提供不计分。 |
5 |
4.其他事项说明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2)评审时,磋商小组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双眼大锅灶)品牌完全相同的,按以上规定处理。
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十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确认文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四、质疑与投诉
(一)质疑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面递交质疑。
(1)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2)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
(3)质疑人可以委托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
①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
②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③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④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⑤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⑥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⑦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⑧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2.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答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寇超
联系电话:029-89527191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新世纪大厦5层526室
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二)投诉
1.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2.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十五、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约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定标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报请监督机构通报,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罚。
十六、成交合同的履约验收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十七、成交服务费
(一)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规定按标准收取,若按照标准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取。
(三)成交服务费可以采取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
(四)成交供应商服务费交纳信息:
收取保证金单位名称:陕西中金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 号:801116001421002339
联 系 人:杨 工 联系电话:029-89527191
十八、信用担保
(一)陕西省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件的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制订了《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成交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中查询了解。
(二)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西安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为参与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成交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西安政府采购网查询了解。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
一楼厨房操作间 |
|||||
主食 加工间 |
|||||
1 |
燃气蒸柜 |
双开门 |
6 |
台 |
1、蒸柜面采用2.0mm厚304磨砂贴塑不锈钢板,侧板采用1.5㎜厚304磨砂贴塑不锈钢板;2、炉体骨架采用A40国家标准角钢,水胆用6mm锅炉钢板制造,充分焊接,并涂防锈漆四度;壁厚≥1.5mm不锈钢管。3:炉脚采用φ51mm不锈钢管,内含钢柱,可调炉脚5mm;4:炉头,火咀,风阀,燃气阀门需附有点火棒,自动进水系统及超蒸气压力释放装置,鼓风机均满足国家标准。 |
2 |
油网烟罩 |
14000*1500*500 |
21 |
㎡ |
1、 面板/侧板采用厚度1.5㎜磨砂贴塑不锈钢板;2、 隔油网采用≥1.2㎜磨砂贴塑不锈钢板;3、 烟罩整体对角线误差≤5㎜;4、配防爆灯/油盒 |
3 |
木案工作台 |
1800*800*800 |
3 |
台 |
木案板为硬木,厚度≥50mm;脚腿采用50X50,厚度≥1.5mm厚不锈钢管;下部拉撑采用38X38不锈钢管,壁厚≥1.5㎜;三方加120mm高围板;连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台脚安装4个橡胶防滑垫。 |
4 |
面粉车 |
500*500*500 |
2 |
台 |
主板厚度1.5mm,304磨沙贴塑不锈钢,底板/加强筋采用1.5mm磨砂贴塑不锈钢板;内衬采用实木多层板≥9mm,外1.5mm304不锈钢板封闭下带4个万向静音轮,带刹车功能。 |
5 |
平板工作台 |
1800*800*800 |
2 |
台 |
1、面板采用厚度1.5㎜304磨砂贴塑不锈钢板,底板/加强筋采用厚度1.5mm磨砂贴塑不锈钢板;内衬采用实木多层板≥9mm,有害物质限量符合国家标准,外1.5mm304不锈钢板封闭;2、腿采用φ38mm厚度≥1.5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锌合金不锈钢子弹脚。 |
6 |
饼盘车 |
20盘,规格1800*650*450 |
2 |
台 |
面板采用1.5mm厚304不锈钢板,框架采用38方管,壁厚1.5mm,满焊,打磨抛光。 |
7 |
洗地龙头 |
L15 |
1 |
台 |
软管采用耐折复合材料,耐高温,可输热水,设备本身采用加厚材料,坚固耐用。 |
8 |
饺子机 |
120个/分 |
1 |
台 |
设备通体采用304不锈钢, 额定电压:380V;额定功率:50HZ;生产效率:≥7200个/h 。 |
9 |
包子机 |
6000-12000个/H |
1 |
台 |
包子机采用304不锈钢,应用电子独立调节系统,无极调控控制,刻模收缩双切成型原理,成型速度快,形状均匀一致,大小稳定,成陷比例即调。电机电源电压:220V,功率3KW,规格20-200克(可调),产量每小时500-3000个。 |
11 |
全自动和面机 |
50KG |
1 |
台 |
设备为304全不锈钢机身,不锈钢内胆卫生环保,应用电子独立调节系统,无极调控控制,刻模收缩双切成型原理,铜芯电机安全可靠,带有自己防护,自动断电功能机器运行平稳,搅拌均匀;搅拌能力:50Kg/次,功率:3KW/380V。 |
12 |
压面机 |
75型 |
2 |
台 |
304全不锈钢,不锈钢面斗及托盘;尼龙轮传动,噪音低,运行平稳;高度可调40mm,转速37r/min,功率:2.2KW/380V,产量75KG/h。 |
13 |
揉面机 |
450型 |
1 |
台 |
304不锈钢面斗及托盘;尼龙轮传动,噪音低,运行平稳;转速37r/min,功率:2.2KW/380V,产量45KG/h。 |
14 |
移动四层货架 |
1200*500*1500 |
1 |
台 |
1、层板采用1.5mm厚304不锈钢板,管顶部须封口,焊接均为满焊打磨,配静音轮子;2、层板/加强筋采用1.5㎜厚304磨砂贴塑不锈钢板。 |
15 |
菜墩架 |
1500*550*1500 |
1 |
个 |
1、共两层,每层六个格挡,每个格挡净宽18cm,净高63cm,底层距地面15cm。 2、采用1.5mm厚304不锈钢板,支架脚管采40mmx40mm壁厚≥20mm,304不锈钢方管, 方管顶部须封口,焊接均为满焊打磨,配可调锌合金不锈钢子弹脚,侧方与后方加加强筋,中间格档支撑采用不锈钢30x30壁厚≥1.5mm方管;2、加强筋采用1.5㎜磨砂贴塑不锈钢板。3、中间每格层板用加强筋分为净宽为14cm、18cm、14cm三格 |
16 |
盆架 |
1800*800*1900 |
1 |
个 |
1、共两层,每层四个格挡,每个格挡可放80不锈钢盆一个。每个格挡净宽40cm,净高85cm,底层距地面15cm。2、采用1.5mm厚不锈钢板,支架脚管采40mmx40mm,壁厚≥2.0mm不锈钢方管, 方管顶部须封口,焊接均为满焊打磨,配可调锌合金不锈钢子弹脚,侧方与后方加加强筋,中间格档支撑采用不锈钢30x30,壁厚1.5mm方管;2、加强筋采用壁厚≥1.5㎜磨砂贴塑不锈钢板 |
主操作间 |
|||||
1 |
灶间台 |
300*1200*800 |
5 |
台 |
采用304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台面板厚1.5mm,面板下U形槽承托1.5mm,通腿φ38x1.5mm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横通φ25X1.5mm不锈钢管。 |
2 |
双眼大锅灶 |
2100*1200*800 |
4 |
台 |
1、灶面、灶围、后背板,内衬均采用壁厚1.5mm厚304不锈钢制作。2、燃烧器阀门、支气管等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3、产品配置摇摆式水龙头,给水系统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拉制铝管DN15*0.7mm,炉面板前落水槽设Φ50mm落水口,加过滤槽盖,防残渣堵塞。4、采用红外线节能原理炉膛内增加反烧辐射板,具备熄火断气功能。 |
3 |
油网烟罩 |
11000*1500*500 |
16.5 |
㎡ |
1、 面板/侧板采用厚度1.5㎜磨砂贴塑不锈钢板;2、 隔油网采用厚度≥1.2㎜磨砂贴塑不锈钢板;3、 烟罩整体对角线误差≤5㎜;4、配防爆灯/油盒 |
4 |
双通荷台 |
1800*800*800 |
2 |
台 |
1、台面板采用1.5mm厚304不锈钢磨砂板;台侧板、层板、门板、工作台地板及其他辅助板采用304厚度1.5㎜不锈钢磨砂板;工作台面和底板需要加固;2、趟门为静音型,安装在2.0mm厚不锈钢架空轨及滚珠静音滚轴上,趟门应装配柱塞锁;3、脚采用不锈钢重力脚。 |
5 |
平板工作台 |
1800*800*800 |
2 |
台 |
1、面板采用厚度1.5㎜厚304磨砂贴塑不锈钢板,底板/加强筋采用厚度1.5mm磨砂贴塑不锈钢板;内衬采用实木多层板≥9mm,有害物质限量符合国家标准,外1.5mm304不锈钢板封闭;2、腿采用φ38mm厚度≥1.5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锌合金不锈钢子弹脚。 |
6 |
木案工作台 |
1800*800*800 |
1 |
台 |
木案板为硬木,厚度≥50mm;脚腿采用50X50,厚度≥1.5mm厚不锈钢管;下部拉撑采用38X38不锈钢管,壁厚≥1.5㎜;三方加120mm高围板;连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台脚安装4个橡胶防滑垫。 |
7 |
洗地龙头 |
L15 |
1 |
台 |
软管采用耐折复合材料,耐高温,可输热水,设备本身采用加厚材料,坚固耐用。 |
8 |
四门冰箱 |
1200*700*1950 |
1 |
台 |
双机双温,1000L大容量容积,选用微电脑控制系统,冷冻范围(-18℃—-6℃)冷藏温度(0℃—+10℃)。 |
9 |
移动四层货架 |
1200*500*1500 |
2 |
台 |
1、层板采用1.5mm厚304磨砂贴塑不锈钢板,管顶部须封口,焊接均为满焊打磨,配静音轮子;2、层板/加强筋采用厚度1.5㎜304磨砂贴塑不锈钢板。 |
备餐间 |
|||||
1 |
备餐工作台 |
1800*800*800 |
2 |
台 |
1、面板采用1.5㎜厚304磨砂贴塑不锈钢板,底板/加强筋采用厚度1.5mm磨砂贴塑不锈钢板;内衬采用实木多层板≥9mm,有害物质限量符合国家标准,外1.5mm304不锈钢板封闭;2、腿采用φ38mm≥1.5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锌合金不锈钢子弹脚。 |
2 |
餐车 |
1200*600*1100 |
8 |
辆 |
1、车体选用304磨砂贴塑板;厚度1.5mm;2、手把选用1.5mm不锈钢圆管,带承重式橡胶脚轮,后轮带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