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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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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购买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购买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招标文件.doc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购买劳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定市竞秀区韩村北路街道办事处天鹅中路336号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KT-2020-A00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购买劳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购买劳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BKT-2020-A006

预算金额:195000元/月;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招标内容: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购买劳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完成期限: 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7日内完成

服务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项目实施地点: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北大街866号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企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并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银行所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3.3、 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 年 1 月以来新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5、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度任意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3.6、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7、投标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内(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网站记录为准),否则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3日 至 2020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定市竞秀区韩村北路街道办事处天鹅中路336号5楼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定市天鹅西路199号保定国际俱乐部五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

地址: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北大街866号

联系方式:邱主任 13931232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坤拓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保定市竞秀区天鹅中路336号5楼

联系方式:张帆 0312-3055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帆

电 话: 0312-3055665

项目编号: HBKT-2020-A006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购买劳务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坤拓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 录

第1部分招标公告……………………………………………………………………2

第2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6

第3部分投标人须知…………………………………………………………………10

第4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20

第5部分评标办法……………………………………………………………………24

第6部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30

第7部分投标文件式…………………………………………………………………33


第1篇?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上级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现委托河北坤拓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购买劳务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HBKT-2020-A006

2.3、预算金额:195000元/月;

2.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2.5、招标内容: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购买劳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需要落实的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等

2.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8、完成期限: 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7日内完成

2.9、服务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2.10、项目实施地点: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北大街866号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

2.1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并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银行所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 年 1 月以来新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度任意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7、投标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内(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网站记录为准),否则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银行所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签领报名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①根据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③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执行此政策。

4.报名方法:报名时请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原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银行所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3、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6、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签领报名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备案,面向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5.供应商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保定市竞秀区韩村北路街道办事处天鹅中路336号5楼。

7.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出后一律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日14时00分

9.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日14时00分

10.开标地点:保定市天鹅西路199号保定国际俱乐部五楼会议室

11.评标地点:保定市天鹅西路199号保定国际俱乐部五楼会议室

12.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3..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北大街86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邱主任 13931232218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坤拓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天鹅中路336号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帆 0312-3055665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备注: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5)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6)质疑、投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受理质疑电话:0312-3055665邮箱:hbkt2017@sina.com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购买劳务服务项目

2

项目实施地点

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北大街866号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

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邱主任 13931232218

4

采购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购买劳务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5

完成期限

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7日内完成。

服务期限

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6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

7

预算金额

195000元/月

8

需要落实的政策

支持中小微企业等

9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并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银行所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 年 1 月以来新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任意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内(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网站记录为准),否则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银行所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签领报名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0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投标方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2

采购人书面澄清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3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14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6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

递交方式: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形式: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由投标方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缴款方式。交纳人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并在附言部分明确标明所投项目名称。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河北坤拓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60101012010013438

15

投标保证金不再退还的几种情况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扰乱招标采购会议现场秩序,经劝阻无效的;

4)对招标结果有异议,通过非正规渠道无理取闹的。

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7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18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因投标人不足3家不得开标的只退还其纸版投标文件,其他均不退还

19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章

20

投标文件封套上

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开标时才能启封

2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保定市天鹅西路199号保定国际俱乐部五楼会议室

22

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保定市天鹅西路199号保定国际俱乐部五楼会议室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共5人组成。与投标人有隶属和利益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2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3人。

25

付款方式

由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按月支付服务费。

26

质疑投诉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5)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6)质疑、投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受理质疑电话:0312-3055665邮箱:hbkt2017@sina.com

27

招标代理费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8200元整。

28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代理单位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 采购人不承诺选择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1.3如有必要,采购人有权通过意向书,让中标人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开始必要的技术工作。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招标文件的修改与澄清

2.2.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编制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3.1.1采购代理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3.1.2相关的法律法规。

3.2投标文件格式

3.2.1投标文件应包括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的内容。

3.3投标报价

3.3.1报价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

3.3.2报价方法:

1)投标报价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报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详细预算书。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详细预算书中填报各项费用。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为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购买劳务服务项目的所有相关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4)投标报价是满足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中技术要求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编制工作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编制费参照国家相关收费规定的基础上,投标单位依据自身情况报出具有竞争力和经济性的市场价格。

5)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不得调整。

6)对于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开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相关资料证明原件,否则不予扣除)。

7)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参加本项目的小、微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划型标准,同时应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规定的条件,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3.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4.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

3.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采购代理单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方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方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方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3.5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5.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扰乱招标采购会议现场秩序,经劝阻无效的;

4)对招标结果有异议,通过非正规渠道无理取闹的。

3.5.3投标保证金的返还:

1)中标人: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予以退还。

2)未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6投标文件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6.1单价累计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评委会认定单价小数点错位情形除外;

3.6.2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达的数值为准;

3.6.3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3.6.4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3.7.1 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明确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7.3投标人应按照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资料,如投标人中标,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考察,如发现有与投标文件不符之处或拒绝采购人考察的,采购方保留扣除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3.7.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打印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涉及英文缩写或书写的内容或相关材料,必须附中文解释,否则视同为未提供。

3.8投标文件的递交

3.8.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3.8.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9.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信袋中,并在信袋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袋封面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投标文件”字样。密封袋密封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9.2如采购项目内容为分包采购,投标人投一包或多包的,必须按上款要求按包分别制作、密封投标文件,并在密封袋封面标明所投包号且与内装投标文件投标包号一致,否则其投标无效。

3.10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3.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3)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

(4)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12无效投标的情形

3.12.1投标文件

1)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投标书中有涂改未按要求单独出具修改页的;

4)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装订;

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

6)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9)出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87号令第六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2.4开标会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照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

3.12.5证件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姓名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符(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出示法定代表人关于授权其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姓名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12.6其它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资格证明;

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开标及评标

4.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按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开标程序

4.2.1 开标由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4.2.2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在相关监督部门的共同监督下进行;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投标人员互相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经确认无误后,由主持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4.2.3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4.3 评标

4.3.1评标的依据

本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3.2评标原则

评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3.3评标组织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4评标内容

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方面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4.3.5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3.12条规定剔除无效标书。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打分,具体评分办法见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3)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评分办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汇总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名靠前。经采购人同意并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排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根据要求写出书面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4)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4.3.6评标办法。

汇总各评委打分,评标委员会依据得分高低进行排名。

4.4 投标文件的澄清

4.4.1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书面说明和澄清。

4.4.2 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4.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4.4.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

4.5 其它

4.5.1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拒绝投标人中标。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4.5.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五、中标通知

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5.2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投标人产生后,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得在报价中单独列项。

六、保密

向中标人授予合同之前,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现场监督人员及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应该向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与这些程序无关的人员泄漏与评标和合同授予有关的信息。

七、签订合同

7.1签订合同

7.1.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投标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7.2拒签合同

7.2.1除非合同与招标文件有重大背离以外,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八、质疑、投诉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具体格式可详见(政府采购网质疑书格式)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附件:(如为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如为小、微企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购买劳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5000元/月;投标单位的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完成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7日内完成。

服务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项目实施地点: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北大街866号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

二、岗位需求

1、人数需求:45人。(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劳务人员的招聘、培训、缴纳社保、发放工资等事项,并承担劳务人员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产生的经济赔偿及劳动纠纷等风险。)

所需各岗位用工人数如下:

服务地址

工种

使用人数

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北大街866号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

后厨

8

餐厅服务员

6

餐厅洗碗工

2

楼层服务员

5

政务值班室

1

电工

1

空调设备维修运行工

5

保洁

2

司机

15

合计

45

2、岗位要求及服务内容

后厨:负责采购人所辖有关机构的工作用餐以及食堂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用餐具体次数、工作内容明细和质量标准以各所包单位的要求为准。投标人须制定相应的食堂管理和工作制度。投标人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厨师证和健康证。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制度,保证食堂卫生、整洁,禁止使用过期食品,确保饮食健康。采购人随时抽查投标人的餐饮质量,对发现的问题累计达到3次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服务费金额的扣减。

餐厅服务员:负责开餐前的准备工作。爱护餐厅设施设备,并对其实施保养、清洁,保证各种用品、调料的清洁和充足,保持个人身体健康和清洁卫生,做好安全保卫,节电节水工作。检查门窗,水、电、气开关,空调开关,音响情况,完成上级交代的其它工作。

餐厅洗碗工:负责餐具清洗和垃圾清运工作。严格执行“四过关”(1刷、2洗、3清、4消毒)保证餐具的卫生质量;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监督检查;随时做好洗碗间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洗碗间物品摆放标准,卫生干净整洁;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及餐具清洁要求操作,保证餐具清洗及时、干净;保证洗碗间、餐厅垃圾的及时清运,垃圾桶外及边缘处保持干净,无遗留物并随时将桶盖盖好;做好个人卫生;在工作时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合理使用清洁用品、用具,杜绝浪费现象;清洗餐具时要轻拿轻放,爱护物品,降低餐具损耗。

楼层服务员:负责会议前的准备茶水、会议用品等工作;负责会议室设备及服务用品的检查及报修;负责保持会议室与服务区的干净整洁;负责会后的会场整理;负责会议室条幅,指示牌的摆放及悬挂;负责杯具的清理及消毒;负责本岗位绿色植物的养护工作;负责家具的定期保养工作; 负责客人遗留物品的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负责使用清洁工具的保养及维护;负责会议临时更改信息的通知及发放;完成上级交待的其它工作。

政务值班室:接听值班电话和接收通过传真以及其他形式发送到值班室的重要信息。分送、办理各部门通过值班室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领导办理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具体处置工作。节假日、双休日、夜间收转上级机关、外地市等单位的公文。负责编印《值班报告》并报送有关领导。

电工:受国家有关部门专业培训,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资格作业证,有从事水电工作经验;熟悉电路,掌握电气设备工作原理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发生事故及时报告,积极处理;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睡岗,串岗;发现隐患积极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掌握所有工具,维修设备的性能;提高安全意识,搞好自身安全工作,并监督提醒安全注意事项,对安全负责。

空调设备维修运行工: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开停和调节空调系统的各种设备,并做好相应的运行记录;根据外界天气变化及时进行空调工况调节,按运行记录做好记录保证空调系统安全、经济、正常的运行;按规定认真做好系统和设备的巡检工作和维护保养工作,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并按要求做好备案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值班守则,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

保洁:负责采购人所辖机构办公楼内、室外部分的日常保洁工作,保洁工作内容明细和质量标准以各所包单位的要求为准,采购人随时抽查投标人的保洁质量,对发现的问题累计达到3次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服务费的扣减。

司机:负责采购人本部车辆驾驶。投标人必须保证司机身体健康,具有相应的驾驶证照。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治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治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重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一切违章及违章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3、基本要求

从事该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人员稳定、工作能力较强;具备较强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遵守保密纪律。另所有服务人员均需服从临时工作调遣和安排。

特殊工种技术工人要持有专业上岗证。

建立健全员工培训机制,加强员工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水平。员工在工作时间应统一着装,用语文明礼貌;服务做到坚持原则,热情大方;服务过程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守甲方秘密。

投标人有责任对员工进行岗前和岗中培训,定期进行考核和检查,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和道德与服务方面的教育。

人员要相对固定,如有变动,必须通知采购人。

各岗位员工不能与客户发生冲突,要文明服务、文明用语。

投标人应对各机械情况严格控制保密。各岗位员工应着制式工作服,着装整齐,工作中应注意节约水、电。

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采购人的动产和不动产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注: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招标项目所在地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投标价格组成部分需含有本项目要求服务人数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的费用。

三、付款方式:由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按月支付服务费。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保护竞争,维护招标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从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

与投标人有隶属和利益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按照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内容评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最终得分进行排序。

2、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澄清有关问题。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比较与评价。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评分办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汇总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名靠前。按照排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根据要求写出书面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依此类推。

3、评标细则

3.1本项目设最高上限为人民币195000元/月,低于最高上限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最高上限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3.2有效报价指通过了初步评审,并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以书面的形式提交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3.3 评标分数计算

1)按照打分办法分子项计分,最高不超过本子项的满分。

2)计算得分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百分数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评委按每项分别评分。

3.5各评委针对每个投标人分别打分;各投标人所得各评委打分平均值为实际得分,与价格得分相加即最终得分。

附表一:资格评审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备注

检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X)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并有效

投标文件中附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不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者不提供)

4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银行所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具备并有效

5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相关资料)

具备并有效

6

2020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证明

具备并有效

7

2020年度任意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具备并有效

8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具备并有效

9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

(以现场查询为准)

结论(是否通过)

注: 1、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与参加资格后审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一致,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2、资格评审表中营业执照如为有效三证合一证件,则表中1、2、3项均视为通过。

3、资格评审表及符合性评审表中各项评审标准必须全部通过,方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否则视其废标。

附表二:符合性评审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2

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按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符合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

投标报价

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且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

5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注:有一项不合格,即未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附表三:综合评分表

内容

招标书中的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细则

价格分(15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经评标委员会判定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技术部分(81分)

服务总体目标 (5分)

标准高且切合实际,保障措施有力得 3.1~5.0分;

标准高且较切合实际,保障措施较有力得1.1~3.0分。

服务人员培训

管理

(5分)

服务人员培训管理措施科学、合理,制度完善、具体、可行得 4.1-5分;

服务人员培训管理措施较合理服务人员培训管理措施一般得 0-2分。,制度具体得 2.1-4分

项目管理组织

(16分)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科学合理,拟派人员配备可靠,高于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力量强得10.1-16分;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合理,拟派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力量较强得5.1-10分;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一般,拟派人员配备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力量一般得0-5分。

服务承诺及完成承诺采取的保障措施

(15分)

服务承诺完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制度完善、具体、目标明确,且有效承诺得 10.1-15分;

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障措施合理,有具体制度得5.1-10分;

服务承诺及完成承诺采取的保障措施一般得0-5分

整体实施计划与服务方案

(30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质量目标标准、服务标准、工作衔接标准、岗位工作职责标准进行横向对比,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是否全面、科学、可靠、可行进行量化打分:提供的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包括质量目标标准、服务标准、工作衔接标准、岗位工作职责标准健全的,可行性强的得20.1-30分;

提供的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包括质量目标标准、服务标准、工作衔接标准、岗位工作职责标准较健全的,可行性较强的得10.1-20分;

提供的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包括质量目标标准、服务标准、工作衔接标准、岗位工作职责标准全面性一般的,可行性一般的得1-10分。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1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设备故障,突发事件,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制定的应急方案和保障措施等进行评比,满足的得6.1-1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设备故障,突发事件,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制定的应急方案和保障措施等进行评比,基本满足的得3.1-6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设备故障,突发事件,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制定的应急方案和保障措施等进行评比,一般的得1-3分;

同类业绩(4分)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9月至今),与本项目相关项目,每有一个加 2分,最多4分(开标现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合同原件为准,提供的原件要求与文件中的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此业绩,不得分)

说明:各项评分应在评分范围内,否则无效,由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并列表说明各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后打分,打分表及列表均作为采购归档资料保存,投标人的得分应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第六部分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委 托 方:

承 接 方:

签订日期:

合同正文

合同主要条款(仅作样本)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_________结果和________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经协商一致,达成此购买服务合同:

一.服务内容等

具体见_______文件及中标结果。

二.服务要求

三.服务期限、地点、方式

四. 付款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含7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七、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八、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投标过程中,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供需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合同一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效力相同。

委 托 方: (盖章) 承 接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项目编号:HBKT2020-A006

(正本或副本)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购买劳务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须自行编写目录(含页码)。

一、投 标 函

致: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元/月)。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应尽义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

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

本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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