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员工饭堂膳食服务招标(二次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G1100000175013094001 | |||
采购人名称: | ||||
是否变更时间: | 是 否 | |||
报价截止时间: | ||||
公告截止时间: | ||||
提出询问截止时间: | ||||
回复截止时间: | ||||
项目评审时间: | ||||
说明: | 标书中三个部分修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修改为2020年10月9日起至2020年10月13日期间 第三章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 1、初步评审下面 增加 符合性审查----准入门槛格式。 2、详细评审办法调整分值100 权重40%,如更新 附件 第七章 投标文件部分的 目录页删除 。 | |||
补遗附件: |
|
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员工饭堂膳食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招 标 人: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9 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48826898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48826898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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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5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员工饭堂膳食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主体为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派驻专业膳食服务团队至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饭堂工作,为其员工及劳务人员提供优质的膳食管理服务.
2.2 服务期:2020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
2.3 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见下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有ISO认证,承包的饭堂曾被评为示范单位;
3.5厨师资格证和营养师资格;
3.6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近四年具有餐厅或饭堂餐饮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7对我司的合同有专业保险;
3.8有连续不少于六家集体食堂在经营
3.9提供与农产品、蔬菜供应商的供销合同以及农产品、蔬菜供应商合法经营证明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10月9日起至2020年10月13日期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系统时间为准)。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在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司对外网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系统为准
开标地点:东莞市寮步镇上底村兴叶路8号
招 标 人: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寮步镇上底村兴叶路8号
联 系 人:钟小姐
电 话:13763158978
2020年9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招标人 |
名称: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东莞市寮步镇上底村兴叶路8号 |
2 |
项目名称 |
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员工饭堂膳食服务 |
3 |
项目地点 |
东莞市寮步镇上底村和寮步良边村 |
4 |
招标范围 |
派驻专业膳食服务团队至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饭堂工作,为其员工及劳务人员提供优质的膳食管理服务,对甲方采购的各类膳食所需食材物料进行严格验收等。 |
5 |
服务期 |
2020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 |
6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7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业绩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近四年具有餐厅或饭堂餐饮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8对我司的合同有专业保险; 9有连续不少于六家集体食堂在经营 10提供与农产品、蔬菜供应商的供销合同以及农产品、蔬菜供应商合法经营证明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一.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质量要求和工程总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服务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资料表所述的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1.1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服务内容及标准;
(5)报价要求;
(6)服务合同格式;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将答疑问题发送至zhongbo@sinotrans.com邮箱,需提供所需答疑问题盖章的扫描件一份和word版本一份。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投标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
2.2.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澄清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进行确认。
2.2.3 招标人认为澄清内容有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1日前发出澄清通知。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2.3.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修改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进行确认。
2.3.3招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有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1日前发出修改通知。
三.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文件偏离说明表
(5)服务项目报价清单
(6)投标人情况介绍
(7)企业资质证书
(8)服务方案
(9)投标人承诺书
3.2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报价要求”的要求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所投的标应从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3.4条中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3.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无需支付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企业证书”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2 “投标人情况介绍”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物业服务项目内容”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回应,不可只对其中一项或几项服务进行投标。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编制连续的页码和目录。
3.7.4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6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四.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合格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收到投标文件时,按照附件一《投标单位登记表》格式登记好相关投标信息。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 投标文件递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收:
(1)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由于投标文件不按规定密封、标记或投标文件提前拆封。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4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 投标人若在投标截止时起至第本章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记录人根据附件二《开标记录表》格式填写好相关信息。
六.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委员会由内部评委组成,项目实施单位评委不得超过总评委人数三分之一。内部评委由各权限内单位的主管副总经理、运营或财务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或各授权人共同从内部评委库中随机选取评选评委,并由项目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做好相应签字记录.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提供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集团公司招标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和响应性的确定
6.4.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有效期是否符合规定等事项。
6.4.2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则招标人将对单价进行计算,计算出的总价与投标文件中的总价相比二者中的较低额将作为投标总报价并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6.4.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标书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技术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的投标。招标人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内容本身而不依赖外部的证据。
6.4.4 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下列情况属于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书正、副本;
(2)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服务方案、服务周期、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等重要信息。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法律规定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直接拒绝投标,不能再声明哪个有效)
(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投标、资质证明文件不全、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文件所提供服务的范围、数量、价格术语(如有)、服务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所提供服务的性能、技术参数与公开发布指标不符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商务报价表没填单价、折扣率或报价虚报折扣,隐含单价并拒绝明确;
(8)对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中的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知识产权等关键条件提出任何偏离、保留或反对,或提出合同赔偿限额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其他额外合同条件;
(9)本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其它构成实质性偏离的情形。
6.4.5 一旦评标委员会将某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6.4.6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6.4.7 在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对于投标文件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评标委员会评标正确性的问题,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做进一步的澄清。
6.5 拒绝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投标函无单位盖章且无单位提供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或者虽有代理人签字但无单位提供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4)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8)投标人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0)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1)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2)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13)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 合同授予
7.1 授标前审查
7.1.1 在授予合同前,招标人发现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有权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1.2 如果投标人被确定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在该情况下,招标人将对按综合评标分由高到低排序的下一个投标人作出同样的审查,最终确定中标人。
7.2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招标人最终接受此招标过程及结果的情况下:
7.3.1 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7.3.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招标人采购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协议的一部分。
7.3.3 若中标人未能满足本章第7.4或7.6款的要求,招标人有充分的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按综合评标分由高到低排序的下一个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知识产权
7.5.1投标方应保证,因承包本标段的需要,投标方提供的与本标段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招标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情况。第三方提出异议或赔偿的,投标方应提供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投标方应给予赔偿。
7.5.2 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和费用。
7.6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应按通知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与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若中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过偏离、保留或反对,则被视为中标人已完全接受了招标文件,中标人无权在合同签订前要求修改合同条款。若中标人已对招标文件提出了偏离、保留或反对,则中标人仅可就其已提出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与招标人进行磋商。如经磋商最终达不成一致意见,招标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签约、取消其中标资格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九.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与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东莞中外运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
十.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暗标”评审:不采用。
10.4投标文件电子版:不采用。
10.5计算机辅助评标:不采用。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0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 或“委托方”和“服务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监管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 评标方法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2 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评标标准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采用百分制,实行综合评分法=每项评分因素*权重,总分最高者中标,其中: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办法”。
3. 评标结果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 其他。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
1、初步评审
序号 |
评议内容 |
要求 |
1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效。 |
2 |
非联合体声明 |
有非联合体声明(加盖公章) |
3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供应商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的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
4 |
注册资金及相关资质 |
1)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以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为准; |
符合性审查----准入门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效
非联合体声明
有非联合体声明(加盖公章)、
供应商信用记录
供应商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的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注册资金及相关资质
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以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为准;
近五年具有餐厅或饭堂餐饮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提供近五年餐饮服务业绩,并承诺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
具备厨师资格证和营养师资格;对我司的合同有专业保险。
回复:提供承诺函具备厨师资格证和营养师资格,对我司合同有专业保险
有ISO认证,承包的饭堂曾被评为示范单位;提供与农产品、蔬菜供应商的供销合同以及农产品、蔬菜供应商合法经营证明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提供相应证明。
(5)须接收上家承包商两个食堂设备资产折旧费。
乙方回复:(只需承诺接受或不接受即可,)
2、详细评审办法
序号 |
评审项目和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100 |
权重 |
1 |
投标人履约能力 |
从事行业经验(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1年的得1分;不足1年的得0分; |
5 |
40% |
2 |
投标人管理能力 |
有六个公司、工厂、学校管理经验(以提供合同为准) |
10 |
|
3 |
投标人企业诚信认证 |
投标人获得诚信示范企业称号(最高5分); |
5 |
|
4 |
投标人企业管理人员获得资格证书 |
投标人企业管理人员获得资格证书(最高得7.5分); |
10 |
|
5 |
投标人企业荣誉认证 |
投标人在近5年内荣誉(最高10分) |
10 |
|
6 |
投标人注册资本 需提供营业执照 |
注册资金500万 得10分, 每增加200万,加2分, 最高分10分 |
10 |
|
7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配备的工作 |
厨师资格证人员 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 |
10 |
|
8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支持(供餐实施方案)进行评分 |
被评为优的,8-10分; |
10 |
|
9 |
投标人近三年内有业绩的用户评价 |
每个优秀得10分; 良好以上得8分; |
10 |
|
10 |
伙食质量保证方案 |
能提供每周菜单及营养配比说明,体现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价格优惠的要求; 被评为优的,8-10分; |
10 |
|
11 |
安全卫生保证及服务承诺 |
配备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制定培训计划,负责每天检查食堂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安全; |
10 |
第四章 服务标准
1、员工饭堂时间:周一至周日
早餐:8:00-9:00
午餐:11:50-12:30
晚餐:17:50-16:30
宵夜:22:30-23:00
2、膳食标准
1)每餐膳食标准:
主荤1个,小荤2个,素菜2个,川湘粤菜搭配。
2)具体要求
比例 |
项目 |
分量/斤 |
备注 |
食材 |
大米 |
1 |
三餐(大米无异味、干净、白皙) |
肉类 |
0.43 |
年平均15种以上肉类均价,包含部分中档肉类 |
|
蔬菜 |
0.9 |
全年蔬菜平均分量 |
|
配菜 |
1.2 |
全年瓜果、豆制品等的平均分量 |
|
食用油 |
0.25 |
中粮食用调和油 |
|
调料 |
食盐、醋等数十种品牌调料 |
||
豆浆&油条&肉包子 |
|
早餐种类 |
|
其他 |
|
法定节假日加餐、夏季提供凉茶等消暑产品 |
3、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饭菜卫生要保证,如发现有员工普遍中毒事故,经医院检验是乙方饭菜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 方负责;为防止甲方员工在乙方承包的食堂出现集体或个人食物中毒事件,乙方必 须为甲方员工购买《中毒、投毒责任保险》(附上保单复印件);
4、保证按双方拟定的伙食标准费用供应膳食及服务,并保质保量,力求做到多样化,按季度更换菜式,每天有鱼有肉、蛋、蔬菜等供应;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扣除当月支付乙方总费用的百分之十/次。
5、乙方保证在规定用餐时间内,甲方所有报备就餐员工均可用餐,不会出现甲方
员工无餐可用,如出现甲方员工无餐可用,扣除费用200元/人/次;非因乙方原因(如停水、停电,)以及非乙方责任导致停水、停电、导致不能及时提供膳食,免除乙方责任。
6、乙方负责饭堂人员的相关费用(如厨房全部人员工资、健康证、保险)。
7、若发现供应的伙食(每天每餐与本合约不符合时)或提供剩菜剩饭,甲方有权要求改善并扣除当月支付乙方总费用的百分之十/次。
8、厨房重地及物料房非相关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配合厂方检查)。
9 、要严格遵守甲方厂规,服从领导之指示,如出现违反情况,按照违反情况严重大小给予处罚。
10、注意防火、文明经营、态度诚恳、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穿厨房的工作服、戴帽、口罩、工作证、穿围裙、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如检查出现不符合情况,则扣除费用200元/人/次。
11、不得随间带亲友进入甲方厂区内,车辆出入或物品应接受保安检查,出现违反情况,则按照甲方厂规处罚。
12、乙方提供的饭、菜份量足够,节假日乙方照常为甲方职工服务。
13、乙方在夏季为甲方员工免费提供凉茶,冬季提供御寒姜汤,五大节日免费为甲方员工加餐,同时每月加餐二次,每个星期加二次小荤餐。
14、甲方员工在用餐过程中如发现异物,乙方必须立即免费更换有异物的饭菜并向投诉者道歉,如再发生类似情况,则扣除费用200元/次。
15、负责甲方餐厅范围内的保洁工作,确保洁净的用餐环境;餐前、餐中、餐后应及时清理饭桌上的残渣、剩饭、油污,摆放整齐餐桌椅,并及时清洁干净地面。定期清洁用餐场地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饭堂门窗及其他设备。配餐间内不得清洗餐具碗筷等物品,并对加工场所进行定期灭鼠灭蝇以及作好消毒工作,。如出现不符合情况,则扣除费用200元/次。
16、乙方在加工过程中,粗加工、切配加工、烹饪加工必须分区进行,生食、熟食的储藏必须区分摆放,避免交叉污染;对过期原料、变质食物必须及时销毁,如发现一次,扣除费用200元/次。
17、因食物搭配不当、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食物变质或煮食不当等,造成食物中毒,经区防疫站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8、乙方必须每餐做好所有餐具的消毒工作,并以表格形式清楚记录每次餐具的消毒时间,包括消毒的起止时间。同时,应爱惜使用餐具用具,妥善保管、维护,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出现不符合情况,则扣除费用200元/次。
19、遵照甲方的安全、防火规章制度,确保厨房内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一切安全防火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20、乙方须经常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流程和安全培训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违反甲方厂规厂纪、不注意个人形象、态度恶劣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替换,乙方应当服从。
21、燃料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2、乙方需于每日的中晚餐供餐时段配置一名售后服务人员,为甲方的就餐员
工提供现场售后服务,第一时间解决员工反映的问题。
23、乙方委托的餐厅管理委员会负责个别投诉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4、乙方在饭堂设立意见箱,收集甲方就餐人员的意见,服务期间员工满意度达不到百分之六十以上,甲方将会给乙方一定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5、乙方收到投诉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专栏公布的形式作出回应,逾期则扣除乙方当月总费用的百分之十/次。
26、遇到甲方菜式方面的投诉(如饭菜中有显著异物等),乙方应实时免费更换有问题的菜,否则将扣除费用200元/次。
第五章 报价要求
1. 本服务项目招标人设置招标控制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投标人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合同期内不做调整)包括但不限于:
3.1 本项目服务期限内的餐厅就餐服务过程中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
3.2培训费、体检费、制服费、员工保险费等;
3.3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
3.4企业的行政费、管理费、利润、应缴税费;
3.5员工就餐的食材成本;
3.6清洁设备费、设备修膳费;
4. 报价中不包含:
4.1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
4.2 配餐时发生的水电费;
4.3手纸、洗手液、空气清新剂等清洁消毒物品。
第六章 服务合同格式
餐饮服务合同
甲方: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地点: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本合同由以下两方:
甲方: 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东莞市寮步镇上底村兴叶路8号
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鉴于相互的承诺和共同的利益以及双方认识到的其它充分有益的理由,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 总则
1.甲方愿将以下地点所属职员餐厅交由乙方承包经营,采用现场制作形式供餐。
2.经营地点:东莞寮步上底村和良边村
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食堂区域。
3.承包方式:乙方实行自筹资金。
4.经营范围:乙方只能从事为甲方职员提供餐饮服务的主副食品的经营,不得经营国家违禁商品。
二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场地与设备
甲方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现有的设备(见附件一《甲方原食堂设备清单》)。
甲方应确保上述场地及设备在移交给乙方时完好。 双方应在本合同实施前清点甲方所提供的设备用具,并由各自代表在清单上签字确认。添加部分由乙方负责,并且按5年折旧。
本合同到期时双方应进行设备清点,乙方应保证所使用甲方设备和物品在正常使用范围内的完好无损,如发生争议,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条款解决。
如上述设备和物品发生丢失情况或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备和物品原值进行赔偿或重新购买同种厂家、同种规格型号的设备。
甲方在供餐地点提供给乙方的餐厅设备和物品仅限于在本合同中规定的经营地点使用,不得挪到其他地点或转租给其他单位使用。
水、电费用
水、电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厨房人员住宿的提供由甲方负责。
安全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进出工作区域的人员、车辆证件,并负责对乙方人员、车辆正常进出的日常管理。
甲方进行消防训练的同时,乙方主要人员共同参与。
甲方每周六提供下周用餐人数给乙方,同时提供下周每天的菜谱供甲方厨房管理员批准后执行操作。
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饭菜卫生要保证,如发现有员工普遍中毒事故,经医院检验是乙方饭菜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 方负责;为防止甲方员工在乙方承包的食堂出现集体或个人食物中毒事件,乙方必 须为甲方员工购买《中毒、投毒责任保险》(附上保单复印件);
2、保证按双方拟定的伙食标准费用供应膳食及服务,并保质保量,力求做到多样化,按季度更换菜式,每天有鱼有肉、蛋、蔬菜等供应;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扣除当月支付乙方总费用的百分之十/次。
3、乙方保证在规定用餐时间内,甲方所有报备就餐员工均可用餐,不会出现甲方
员工无餐可用,如出现甲方员工无餐可用,扣除费用200元/人/次;非因乙方原因(如停水、停电,)以及非乙方责任导致停水、停电、导致不能及时提供膳食,免除乙方责任。
4、乙方负责饭堂人员的相关费用(如厨房全部人员工资、健康证、保险)。
5、若发现供应的伙食(每天每餐与本合约不符合时)或提供剩菜剩饭,甲方有权要求改善并扣除当月支付乙方总费用的百分之十/次。
6、厨房重地及物料房非相关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配合厂方检查)。
7 、要严格遵守甲方厂规,服从领导之指示,如出现违反情况,按照违反情况严重大小给予处罚。
8、注意防火、文明经营、态度诚恳、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穿厨房的工作服、戴帽、口罩、工作证、穿围裙、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如检查出现不符合情况,则扣除费用200元/人/次。
9、不得随间带亲友进入甲方厂区内,车辆出入或物品应接受保安检查,出现违反情况,则按照甲方厂规处罚。
10、乙方提供的饭、菜份量足够,节假日乙方照常为甲方职工服务。
11、乙方在夏季为甲方员工免费提供凉茶,冬季提供御寒姜汤,五大节日免费为甲方员工加餐,同时每月加餐二次,每个星期加二次小荤餐。
12、甲方员工在用餐过程中如发现异物,乙方必须立即免费更换有异物的饭菜并向投诉者道歉,如再发生类似情况,则扣除费用200元/次。
13、负责甲方餐厅范围内的保洁工作,确保洁净的用餐环境;餐前、餐中、餐后应及时清理饭桌上的残渣、剩饭、油污,摆放整齐餐桌椅,并及时清洁干净地面。定期清洁用餐场地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饭堂门窗及其他设备。配餐间内不得清洗餐具碗筷等物品,并对加工场所进行定期灭鼠灭蝇以及作好消毒工作,。如出现不符合情况,则扣除费用200元/次。
14、乙方在加工过程中,粗加工、切配加工、烹饪加工必须分区进行,生食、熟食的储藏必须区分摆放,避免交叉污染;对过期原料、变质食物必须及时销毁,如发现一次,扣除费用200元/次。
15、因食物搭配不当、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食物变质或煮食不当等,造成食物中毒,经区防疫站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6、乙方必须每餐做好所有餐具的消毒工作,并以表格形式清楚记录每次餐具的消毒时间,包括消毒的起止时间。同时,应爱惜使用餐具用具,妥善保管、维护,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出现不符合情况,则扣除费用200元/次。
17、遵照甲方的安全、防火规章制度,确保厨房内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一切安全防火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18、乙方须经常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流程和安全培训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违反甲方厂规厂纪、不注意个人形象、态度恶劣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替换,乙方应当服从。
19、燃料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投诉处理
1.乙方需于每日的中晚餐供餐时段配置一名售后服务人员,为甲方的就餐员
工提供现场售后服务,第一时间解决员工反映的问题。
2、乙方委托的餐厅管理委员会负责个别投诉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乙方在饭堂设立意见箱,收集甲方就餐人员的意见,服务期间员工满意度达不到百分之六十以上,甲方将会给乙方一定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收到投诉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专栏公布的形式作出回应,逾期则扣除乙方当月总费用的百分之十/次。
5、遇到甲方菜式方面的投诉(如饭菜中有显著异物等),乙方应实时免费更换有问题的菜,否则将扣除费用200元/次。
6、乙方需于每日的中晚餐供餐时段配置一名售后服务人员,为甲方的就餐员
工提供现场售后服务,第一时间解决员工反映的问题。
7.乙方委托的餐厅管理委员会负责个别投诉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8.乙方在饭堂设立意见箱,收集甲方就餐人员的意见,服务期间员工满意度达不到百分之六十以上,甲方将会给乙方一定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乙方收到投诉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专栏公布的形式作出回应。
10.遇到甲方菜式方面的投诉(如饭菜中有显著异物等),乙方应实时免费更换有问题的菜。
甲方饭堂伙食以固定餐形式承包予乙方,采用月报餐记费
1、甲方在每月月底29号前按考勤人员报下月的用餐人数给乙方,以便乙方备餐
2、以实际报餐人数结算餐费,厂外人员就餐按刷卡结算。
乙方承诺每个月保底人数200人。
甲方承诺早餐包点类不允许外面采购,由自己员工制造。
伙食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按甲方每月报给乙方的就餐人数为准进行对帐和结算,乙方开具专业膳食管理发票,税点由甲方负责。甲方以月结发发票到 15 天的结算形式进行与乙方结算伙食费用(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违约责任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互相合作,协力配合。若合作中途出现意外问题将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处理。
2、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伙食费的,应从逾期支付伙食费之日起按所逾期应付伙食费金额每日的千分之三标准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改变条约内容或终止合同,因单方改变条约或终止合同构成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损失。(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约须经双方协商,并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且在乙方离厂前一次性付清所有伙食费。)
4、本合约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以人为原因而任意违约,否则全部损失归违约方赔偿。
八、行政处理规则
乙方违反以下规定时,甲方有权罚款每次壹佰元。
1、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2、浪费用水用电行为的;3、米饭不熟食物当中有杂质的;4、使用过期,隔夜食品的;5、生熟食物未按规定分开储藏的;6、餐具未按规定消毒的,清洗干净的;7、食材未提供三证的;8、服务态度不好的;9、违反甲方5S管理的。
合约期限
本合同按两年计划时间操作。
本期合同期限为2 年: 2020 年11月1日至 2022年10月30日。
甲 方: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员工饭堂膳食服务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致: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员工饭堂膳食服务 (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 元
人民币(小写): 元
的投标价格,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项目实施工作。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服务期内,服务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 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同志,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员工饭堂膳食服务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文件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凡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函与招标文件的差异表”中没有列出的项目,招标人将认为与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完全一致。
若无偏离应在“说明”栏中注明“完全响应,无偏离”。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文件条款 |
说明 |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服务项目报价清单
说明
1、工作量及相关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标准”;
2、所报费用为总价包干费用,合同期内不做调整。
3、表中未列项目,投标人可扩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月费用 |
服务时间 |
总金额 |
备注 |
1 |
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员工饭堂 |
||||
投标报价合计 |
小写: 大写: |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情况介绍
1、投标人公司简介
格式自拟
2、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