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第二中学2 天津市第二中学教师餐饮项目 (项目编号:ZXZB2020-F-016)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XZB2020-F-016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二中学教师餐饮项目 三、中标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缴丽娜,李志刚,刘剑,白林,傅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0512.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项目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中标人须交纳中标服务费,具体见下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8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800-500)万元×0.45%=1.35万元 合计收费6.0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二中学2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38号 联系方式:022-26235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河北区王串场街容彩里2号楼1号底商 联系方式:18622961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8622961909 十、附件 采购文件:ZXZB2020-F-016天津市第二中学教师餐饮服务项目(1).docx 天津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 |
公开招标文件
天津市第二中学教师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XZB2020-F-016)
天津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6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15
第四部分 投标须知 21
第五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40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第二中学委托,天津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第二中学教师餐饮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二中学教师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XZB2020-F-016
二、项目内容
1.简要描述:详见项目需求
三、项目预算:72.333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1. 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1.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9月27日,每日9:00--12:00 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五号路与革新道交口)。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现场发售领取。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30截止收取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0月13日09:30。
(三)开标地点:天津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五号路与革新道交口)。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老师
(二)联系方式:1862296190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二中学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3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崔老师 022-2623520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五号路与革新道交口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老师 1862296190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020年9月21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全部任务及其他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投标人所报价格为项目完成之后的最终优惠价格。
3.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中予以考虑。
4.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时间、地点要求
1.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38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付款方式
按月付款,每月10日前与供应商结算上月服务费,供应商须向采购方提供正式发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
收取方式:电汇、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
账户信息:
户名:天津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41220100100057329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天津金钟支行
要求事项:
(1)汇款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用途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
支票须规范清楚填写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用途等各项,否则影响到账时间,后果自负。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在规定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3)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凭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我单位换取保证金收据,开标当天须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未中标单位可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并携带本单位开具的退投标保证金收据,我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退还)。
(5)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2份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汇款信息到我单位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以电汇形式退还)。
(五)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与实施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三)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天津市第二中学,位于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109号。在校师生总数为282人。就餐人员实行一餐一刷卡的方式自愿选用消费,由天津市第二中学进行监督管理。
二、用餐标准及时间
餐标:早餐4元,午餐12元,晚餐12元
早餐:7:30-8:30,午餐11:30-13:00,晚餐18:00-19:00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向承包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
三、人员要求
食堂餐厅需配备至少6名工作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1名,厨师长1名,厨师1名,面点师1名,洗碗工1名,切配工1名。具体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工作要求 |
1 |
项目经理 |
1 |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年龄在45岁以下; 3、 具备5年及以上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经验; 4、 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在缴证明; 5、 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
2 |
厨师长 |
1 |
1、 具备有效期内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一级(或高级技师)证书; 2、 年龄在55岁以下; 3、 具备3年以上厨师长工作经验; 4、 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在缴证明; 5、 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
3 |
厨师 |
1 |
1、 具备有效期内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三级(或高级)及以上证书; 2、 年龄在45岁以下; 3、 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 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在缴证明; 5、 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
4 |
面点师 |
1 |
1、 具备有效期内的《职业资格证书(中式面点)》三级(或高级)及以上证书; 2、 年龄在50岁以下; 3、 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 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在缴证明; 5、 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
5 |
洗碗工 |
1 |
1、 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在缴证明; 2、 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
6 |
切配员 |
1 |
1、 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在缴证明; 2、 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
四、食堂工作具体要求及工作标准
1、投标人无债务纠纷及法律诉讼。
2、投标人用工符合国家《劳动法》和市劳动用工规定,从业人员在从事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社会保险、工伤均于采购方无关,对方统一办理从业人员工作服、工作帽、工号牌及劳动保护用品。
3、为了切实搞好食堂的膳食工作,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食堂食品制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原材料在保质期限内使用,并减少库存量,在加工食物过程中要厉行节约、减少浪费。保证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投标人必须每日将入库原材料及饭菜成品留样48小时,作为食品检测依据,凡投标人不服从管理、违纪或因操作、管理等原因造成的损害,如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应合理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出现重大损害,除合理赔偿外,采购人有权视情节和损失后果轻重罚款、辞退人员或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合同期间,场地、设备、用具、餐具由采购人提供,投标人应爱护厨房的各种设施及用具,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及时地予以养护及维修,杜绝人为损坏。若有损坏,投标人负责维修或应予赔偿。
5、投标人应按季节变化和蔬菜价格等因素合理安排每周菜谱和所需菜品原料,并提前一周报采购人食堂管理员审定后决定下周的食谱,并因节假日、民俗等因素,对食谱适时进行调整。应季水果类配餐每日供应。
6、投标人在使用水、电、燃气管线等重要部位要每天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检查,如有损坏情况,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通知食堂管理员保修,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各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每日检查完毕完成后,及时锁闭食堂门窗。
7、投标人每天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细致的清理餐厅卫生,确保食堂内现有各种设施、设备、物品摆放有序分类放在固定的位置,并且妥善保管,确保成餐用具、运输用具、公共餐具每餐消毒清洗,餐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防止传染病发生。
8、投标人必须确保食堂内部环境卫生的整洁,特别每餐后打扫是食堂主、副食操作间、库房和餐厅内卫生。做到地面、售饭台、餐桌、餐椅无垃圾、无污渍、无水渍、无异味。保证每日清洁。每周五组织相关人员对卫生工作进行检查。
9、中标投标人必须将所有操作人员的健康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基本情况登记表交给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存档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经采购人管理人员确认后持本人健康证上岗操作。
10、投标人操作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装并保持服装整洁,不得留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并保持好个人卫生,不佩戴首饰、饰品,操作人员进行食堂操作及打饭时,必须戴口罩、帽子、套袖,主副食操作间内严禁吸烟,严禁私开小灶。
11、投标人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每人查看冰箱、冰柜运转情况及温度是否正常,视情况和季节进行化霜、清洗、消毒,采购人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督促投标人人员做好好此项工作。如设备损坏,应及时通知采购人管理人员保修,不得影响人员的进餐。
12、投标人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不足时要及时配发,严禁违规操作。夏季卫生工作应严格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餐饮管理条例执行,配合和服从采购人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工作。加工蔬菜要清洗干净,加工肉类、禽、蛋必须进行消毒处理(高温、热透)。
13、菜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刀、墩、饭、框、桶、盆、抹布以及其它加工用具和容器必须张贴明显标志、定置存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用后洗净保持整洁,防止交叉感染。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14、投标人必须把汉民和回民的主副食品、调料和炊具等严格区分和存放。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能混放。
15、投标人应自觉遵守本机关的规章制度,纪律要求,要讲文明,讲礼貌,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掌握技能,建章立制,对外规范制度上墙并能落实到位,对内有督导作用。要着统一服装上岗,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规范用语,礼貌待人。
16、投标人应提供检验食材、器皿卫生安全的仪器及有资质的检验人员,把好采购食材关。采购人有权监督投标人的菜品生产、菜品出品的质量及投标人及操作人员的工作态度。采购人有权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对合同金额做出合理的调整。
17、采购人有权根据采购人管理制度对投标人进行日常管理,投标人必须严格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采购人可依据采购人相关的规章制度给予投标人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协议。
18、投标人必须保证每天按时上班,不得应个人原因影响食堂的正常就餐。工作时间不得擅离离岗,有事必须请假,投标人安排人员补上。发生意外伤害后果由投标人负责解决,或发生违法行为采购人概不负责。
19、投标人未经采购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招外来人员进入食堂进餐,不得留宿,
与食堂餐饮无关的物品一律不能进入食堂。不得在主、副食操作间住宿和晾晒衣服。
20、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生产安全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在劳务操作中爱护采购人财产和设备、节约能源,避免浪费,遵守职业道德。
21、投标人在履行劳务协议期间,由于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工艺流程、才做规程或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致使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均与采购人员无关。同时给采购人员人身造成伤害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操作人员在医疗期间费用自理,医疗期间采购人不支付投标人劳务费。
五、其他要求
(一)采购人权利和义务
1、审定投标人提交的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监督并配合投标人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2、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对投标人在服务中出现的过错、过失、品质未达标或其它因管理责任而造成的事故,采取口头警告、书面整改通知、罚金直至终止合同等措施予以处罚,确保本合同的有效履行。
3、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投标人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过失、过错及违反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或采购人管理规定之行为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员工进行更换。
4、采购人有权查验投标人为在本项目工作的员工支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相关票据。
5、采购人与投标人协商解决具体办公场所及设备、物料的存放场所。
6、在投标人严格履行合同及服务标准的情况下,采购人应按时支付投标人的服务费。
7、采购人不提供住宿,且如遇特殊情况延迟或提早就餐时间等采购人不提供加班费,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支付。
(二)投标人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有关规定和双方合同约定,对采购人委托的服务项目提供专项服务。
2、投标人派送到采购人工作的员工必须进行相关的调查、考核和培训。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员工资料需交采购人进行备案。
3、投标人应严格管理、教育、培训派遣到采购人的员工,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接受监督,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服务工作,维护采购人的良好形象。凡因投标人员工违反规章制度,采购人将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考核标准进行处罚。
4、定期对现场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因工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工伤事故,由投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和补偿责任。
5、派遣到采购人的员工必须持相应有效资质证件上岗,必须每年安排员工进行体检,持健康证上岗,要有无犯罪证明。
6、员工在岗期间需统一着装,工装由投标人提供,工装的颜色、款式(经采购人同意)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做到干净整洁。
7、投标人应当将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的内容告知被派遣的劳动者。
8、投标人必须与派遣到采购人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上缴保险。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劳动纠纷,由投标人负责解决。员工与投标人合同期内所发生经济补偿金由投标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9、如遇采购人有重要活动和相关部门检查工作等需要加班的情况,投标人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保证做好相应的各项工作。
10、当采购人提出派遣员工需求时,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提出的用工条件满足需求,并保证员工在一周内到位。
11、投标人对派遣人员特别是厨师和项目经理进行调整更换,必须提前一周与采购人商议。
12、投标人应定期与采购人代表沟通,认真听取采购人提出的意见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13、投标人提供人员的身体的健康状态、思维能力、精神状态,能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要求、方式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投标人应及时汇报食堂的工作并听取意见反馈,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以便更好的为采购人服务。
14、投标人需按国家、天津市及行业有关规定,支付人员工资、保险费、防暑降温费、企业税金及提取管理费,如不按国家规定支付工资及相应费用,产生劳动纠纷,投标人应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5、投标人应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建议,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于重大的投诉应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16、投标人需配合采购人选定的食材配送单位,做好食材的交接、检测、储存、使用等工作,采购人有权随时更换配送单位,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做好配送单位的对接工作。
17、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保险理赔等增值服务。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按规定从天津市财政部门设立的天津市政府网平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开标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宣布会场纪律,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三、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必须在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有一项不合格的为资格后审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序号 |
证件 |
合格条件 |
1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若为法人磋商 |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
3 |
若为被授权人磋商 |
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4 |
磋商保证金收据 |
磋商保证金收据原件; |
5 |
其他 |
1.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2.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 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
在资质审查时未按照以上要求单独提供的,将视为无效投标。除资质原件退回,其他资料全部予以留存。
四、评标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宣布评标纪律。
2.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3.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7.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五、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
10分 |
|
第二部分客观分(14分) |
分值 |
|||
1 |
实施能力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合同签订日期在2017年1月1日后至今已完成的与本项目内容相关服务案例。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签订日期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的甲方印章)。 1个业绩2分,最高10分 注:上述合同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
10分 |
|
2 |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 |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具备1个证书得1分,最高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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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主观分(76分) |
分值 |
|||
1 |
非“★”技术要求投标性评价 |
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10分。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每条扣1分,最低0分。 |
10分 |
|
2 |
整体服务方案 |
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详细合理、清晰完整,服务内容、服务措施、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等各方面技术条款和保证措施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且制定的组织管理计划详细完善,可有效考评服务效果。 整体服务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9分; 整体服务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7分; 整体服务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4分; 其他:0 分。 |
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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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岗位人员健康证、职业证书齐全:8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较为齐全,岗位人员健康证、职业证书较为齐全:6分; 组织机构设置不尽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不够齐全,岗位人员健康证、职业证书不够齐全:3分; 其他:0 分。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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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管理规章制度 |
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8分; 管理规章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可行性较强:6分; 管理规章制度基本齐全、合理,可行性一般:3分; 其他:0分。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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