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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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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交通枢纽指挥中心(鼎晟大厦)餐饮服务项目采购(GLZC2020-G3-990220-GXXS)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交通枢纽指挥中心(鼎晟大厦)餐饮服务项目采购(GLZC2020-G3-990220-GXXS)中标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 2020/10/13 】

一、项目编号:GLZC2020-G3-990220-GXXS

二、项目名称:交通枢纽指挥中心(鼎晟大厦)餐饮服务项目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桂林市崇善饮业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依仁路21号(新5号)

中标金额: 玖拾捌万捌仟元整(¥98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交通枢纽指挥中心(鼎晟大厦)餐饮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未中标信息:

竞标供应商名称

评标得分

排名

桂林市崇善饮业有限责任公司

88

1

桂林市真到味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61.94

2

桂林市大可以饮业有限责任公司

49.76

3

3.未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情况:无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委委员会名单:朱远武 (组长)、张帆、黄瑾、李秀梅

采购人代表:陈俊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金额: 壹万肆仟捌佰贰拾元整元整(¥14820.00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桂价费【2011】5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电话0773-8998955,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公告发布媒体: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www.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 号东辅楼

联系方式:0773-2848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H座B区2幢4-1

联系方式:0773-8998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玮

电 话:0773-8998955

十、附件

1.中标结果公告

2.采购文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交通枢纽指挥中心(鼎晟大厦)餐饮服务招标文件定稿9.18.pdf
中标结果公告.docx
1 广 西 新 厦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招标文件 项 目 名 称 :交通枢纽指挥中心(鼎晟大厦)餐饮服务项目采购 项 目 编 号 : GLZC2020-G3-990220-GXXS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2 目 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19 第四章:评标办法............................43 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4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9 3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交通枢纽指挥中心(鼎晟大厦)餐饮服务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陆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http://gl.zfcg.zcygov.cn/)或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lggzy.org.cn),从网上下载招标 文件电子版,并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0-G3-990220-GXXS 项目名称:交通枢纽指挥中心(鼎晟大厦)餐饮服务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预算总金额为 300 万元,服务期为 3年(100 万元/年)。 最高限价:300 万元 采购需求: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1 交通枢纽指挥中心(鼎晟大厦)餐饮服务项目采购 1 项 采购需求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 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 格的供应商,并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或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glggzy.org.cn),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直接提 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4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 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时 00 分起至 9 时 30 分止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 时 30 分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楼北区)。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 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www.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 号东辅楼 项目联系人:陈俊燊 联系电话:0773-2848625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 H座 B区 2幢 4-1 项目联系人:梁玮 联系电话: 0773-8998955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73-2862142。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21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交通枢纽指挥中心(鼎晟大厦)餐饮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0-G3-990220-GXXS 2 5 投标人资格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并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 许可证;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 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 5.4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6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15 采购预算金额及 投标报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预算总金额为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 ( 100 万元/年),服务期为 3 年;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的,投 标文件作相应无效处理。 15.2 投标人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 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 价将不予接受。 5 16.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6 18.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 肆 册,须完整提交。 7 18.2 投标文件装订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 13.1 条“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 及页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 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 标准纸装订)。封面应注明“正本”、 “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 单位名称。 8 18.6 投标人公章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 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 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 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9 18.7 投标文件包装、密封 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盒、 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 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6 10 18.8 投标文件袋(盒、箱) 标记 项目名称:交通枢纽指挥中心(鼎晟大厦)餐饮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0-G3-990220-GXXS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11 20.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止,携带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 书原件,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号开标室(广 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未携带相关 材料或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2 2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 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楼北区)开标。 13 24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 5 人。其中招标 人代表 5 人,技术、经济等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由招标采购单位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电 脑随机抽取。 14 25.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15 32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由采 购代理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等; ⑵查询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 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 其中标候选投标人资格。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6 33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 书 32.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招标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投 标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32.2 中标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 7 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 17 34.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价的 5%(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缴纳,由中标 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缴入招标人指定账 户,或由中标人按中标价的 10%提供银行履约担保等相关证明材料。 18 35.1 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 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9 35.4 合同备案存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 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 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桂林 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20 3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 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收取。 21 38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22 39 监督管理机构 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电话:0773-2862142 8 一、总则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交通枢纽指挥中心(鼎晟大厦)餐饮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0-G3-990220-GXXS 2. 适应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定义 3.1“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 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3“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 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3.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 3.6 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服务采购需求”中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4. 招标方式、评分办法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人资格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 合法资格的供应商,并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4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转包与分包 8.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8.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9. 特别说明 9.1 关联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9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 加本次采购活动。 9.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 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 9.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 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 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 事责任。 10. 质疑和投诉 10.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当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10.2 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 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桂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10.3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 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总则; (3)服务采购需求; (4)评标办法; (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期限结束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 12.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 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本招标 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 12.3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投标人 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0 12.4 必要的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2.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 自澄清、修改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3.1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3.1.1 投标报价函(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13.1.2 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 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 2020 年 6月至 2020 年 9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 印件【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 所交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 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 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 (必须提供); (6)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必须 提供); 13.1.3 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1)投标人的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应急预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4)采购需求响应表(必须提供) (5)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承诺函(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6)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必须提供)(需提供身份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0 年度 6-9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7)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安排及作息时间安排表(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8)投标人 2017 年至至今由餐饮相关组织或行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如有,请提供); (9)投标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有效财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0)“服务采购需求”需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11 (11)提供服务的投标人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 准,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1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13)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公章 无效,自然人除外),并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13.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3.3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4.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 语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 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4.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 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 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5.2 投标人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 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5.3 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组织协调、设备、所有人工工资、加班费、餐费补助、培训、保 险、服装及保洁用品费用,管理费用、维护费、利润、各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 责任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16.2 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7. 投标保证金:无 18. 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8.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 18.2 投标文件装订: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 13.1 条“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 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 标准 纸装订)。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 位名称。 18.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 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18.4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由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应写全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加盖公章的正本的 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2 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8.6 投标人公章: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 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 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8.7 投标文件包装、密封: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盒、箱) 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8.8 投标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交通枢纽指挥中心(鼎晟大厦)餐饮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0-G3-990220-GXXS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19.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 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止,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 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 期送达的或未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0.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0.3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 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 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四、开标 21. 开标时间及地点 21.1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11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字,如未按时签字的, 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21.2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2. 开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正式开始,宣布开标程序、开标纪律,介绍项目情况和到会人员; (2)投标人代表共同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确认签字; (3)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外包装; (4)唱标,宣读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表的投标报价; (5)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 录人、监督人(如有)当场签字确认; 13 (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 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 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7)宣布开标结束,招标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退场,由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等材料移交评标 室 五、资格性审查 23. 资格性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3.2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投标人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 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投标 无效处理。 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审查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 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 (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 (3)将各投标人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 (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 六、评标 24.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了 1 人,经济、 技术等专家 4 人。 25. 评标办法 25.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25.2 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进行评标,不得擅自更改评标办法。 26. 评标 26.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组织工作;宣布评标工作纪律,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专家应当回避 的情形,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 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维护评标秩 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招标人代 表、评标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核对评标结果,有投标无效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 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评标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 评标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标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4 26.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 求;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 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 行为。 26.3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任何人不得对某个投标人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专家评委 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26.4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 26.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 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 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6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 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 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9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 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6.10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 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 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 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6.11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标办法进行,或其他不 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桂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27. 推荐及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按评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15 得分相同且评标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抽签的方式决定排次次序。 (2)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为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 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 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依此类推。 28.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或无效材料的; (6)投标人未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 (7)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0.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 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开标、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 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2.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桂财采〔2016〕37 号的通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进行信用 查询: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⑵查询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 保存; 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16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候选 投标人资格。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33.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3.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 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3.2 中标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 七、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 34. 履约保证金 34.1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价的 5%(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供,由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 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缴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由中标人按中标价的 10%提供银行履约担保等相关 证明材料。 34.2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能按上述第 34.1 款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上报桂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并有权授予第二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34.3 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单》和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 招标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 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5. 签订合同 35.1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 招标人签订合同。 35.2 中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35.3 如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 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 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1)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5.4 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17 八、其他事项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中 标供应商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项目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7.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户银行: 桂林银行漓东支行 银行账号:6600 1210 7303 900010 38. 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及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39. 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2862142 18 第三章 服务采购需求 内容 服 务 要 求 食 堂 基 本 情 况 1. 桂林鼎晟大厦餐饮区域:位于 3#楼,面积约 2309.72 平方米,保障就餐人数约 1200 人。 2.服务对象:市直机关干部职工。 3.经营需求:快餐(必须提供免费汤)、公务接待套餐、公务接待点餐。 4.就餐特点:主要提供早、中、晚餐,用餐时间段相对集中,高峰期在中餐;晚餐、双休日、 节假日为值班餐量较少。 5.根据预定预约,会有公务接待餐、会务会议用餐,菜肴要有特色,让人吃得满意、放心、舒 心。 6.满足机关单位需要的其它服务。 企 业 资 质 1.必须有餐饮服务进入许可,如: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2.有 3 年以上从事餐饮领域相关经营管理; 3.企业经营优势明显,资金实力强,并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 4.在各种餐饮行业比赛或技术交流活动中取得较高名次; 5.有一定经营业绩证明材料,有良好的服务品牌、品质信誉; 6.有先进的餐饮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平,确保经营环境、生产流程、从业人员的卫生及健康状况 符合相关规定; 7.遵纪守法、诚信明礼,在以往餐饮经营管理中无食品卫生、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服 务 团 队 技 术 要 求 1.根据我市行政中心自营餐厅服务人员配备标准,服务团队人数按餐饮基本保障细则,参照快 餐行业用餐人数与服务人员数 45﹕1 的比例,1200 人就餐需要 26 人以上服务人员来提供保障 服务; 2.确保餐饮服务质量、品质、服务水平档次不降低; 3.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持证上岗;经过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 4.管理人员须有 3年以上从业经验; 5.厨师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三级以上(1 位以上); 6.服务员必须经过餐饮服务礼仪等相关培训; 7.人员配备根据食堂岗位需要科学合理的配置。 开 餐 时 间 1.开餐时间段:早餐 8:00 至 9:30,中餐 12:00 至 13:30,晚餐 17:00 至 18:30。 2.正常工作日保障内容: ①早餐不得少于保障就餐人数 60%的份数,15 个品种以上粥类、粉类及各类小吃,15 个品种 以上面食、面点花样等产品; ②中餐不得少于保障就餐人数 80%的份数,20 种菜品以上,快餐 10 荤 5 素一汤,供机关干部 职工选择; ③晚餐、双休日、节假日就餐要保障相应值班就餐份数,6 种菜品花样以上,快餐 4 荤 2 素一 汤,给值班人员就餐选择。 3.其他保障内容: 19 和 品 种 ①要确保不管任何就餐时间段来人都可以提供保障就餐; ②中标方所承包经营的食堂,必须在全年(含双休日和节假日)提供早餐、中餐、晚餐餐饮服 务; ③除“一日三餐“正常供应外,还须满足甲方一定数量的公务接待用餐需求; ④“春节”长假或其它不开餐时间,须甲方同意。 服 务 质 量 标 准 1.炊事员、服务员要着工作服,穿戴整齐统一,服装干净、整洁,戴工帽,戴口罩,戴手套并 严禁吸烟; 2.及时公布当日菜谱和各种饭菜出售价格; 3.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说话和气,耐心解答,生人熟人一样,打菜均匀,服务热情周到; 4.讲究职业道德,处理好开饭中的各种问题,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和打架; 5.按甲方规定的开餐时间售餐; 6.就餐前桌椅摆放整齐,门窗玻璃明亮,地面整洁,炊事用具消毒完毕,摆放到位; 7.餐厅应设置节约粮食、杜绝浪费、禁烟及保持安静的提示标识并督导落实,营造俭省节约、 自觉排队的文明用餐环境; 8.售餐时采取保温措施,保证随时供应热菜、热饭; 9.做好餐后各种炊具的回收工作;做好售餐台、回收餐具的卫生清洁工作,残食区要专人专管, 残食及时运走保证餐厅整洁无异味; 10.创文明窗口,争做先进、优秀员工; 11.替就餐人员着想,帮助打包饭菜和做好送餐服; 12.提供一定的公务接待餐服务,价格实惠。 安 全 卫 生 管 理 标 准 1. 严格管理确保原料库房安全,库房由专人专管随时上锁,物品出入库按照“先进先出”原 则,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严防他人破坏、投毒; 2.食堂值班员要全面检查食堂的安全工作,下班时锁好门窗,关闭煤气、水、电阀门; 3.未经培训的炊事员不得单独使用机械; 4.食堂各场所要安装安保摄像头,确保出现问题可追查索证; 5.各食堂的机械设备,由专人使用和保养; 6.使用机械,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运转; 7.食堂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责任人妥善处理; 8.维修人员加强检查,对机械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修; 9.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考核; 10.加强安全教育,防火、防盗、防毒、防霉烂; 11.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卫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坚持每天一小搞, 每周一大搞的卫生制度,成立 卫生检查小组,及时检查食堂卫生; 12.厨房卫生、灶具、盛器要及时洗刷、消毒;生、熟隔离,初加工的肉类、蔬菜要分离切制, 工具生熟分开;厨具、食品要摆放整齐不能落地,生熟食品分开摆放; 13.食品原料分类保管,库房无霉烂及虫、鼠害,墙壁干净无灰尘, 20 地面整洁,门窗干净,要有三防设备; 14.个人卫生应达到健康要求,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一次,新参加工作的炊事人员,必须经 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食品制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 位; 15.炊管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系围裙,戴工作帽,头发不得外漏,不能穿工作服进厕所; 16.操作时讲究卫生,不允许工作期间抽烟,操作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在食品附近打喷 嚏、擦鼻涕、挖耳朵或其他不文明的动作,尝味应用小碗和汤勺,尝后不能倒入锅中,严禁涂 指甲油和佩带戒指操作。抹布要专用,经常搓洗、沸煮消毒,工作时不得穿拖鞋上岗; 17.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换衣帽、围裙),不得随地吐痰, 不乱扔杂物,大小便后要洗手消毒,不用围裙擦手擦刀; 18.操作完后和每顿饭后,必须将食堂各处清理整洁,地面冲洗干净,炊具清洗干净,各种食 品、物品归类摆放整齐; 19.机械清洁卫生:和面机、压面机、拌面机用后清理干净,不得外溢;饺子机、削面机、绞 肉机用完后清除里面肉馅、肉片,用热水冲洗干净、盖好; 20.食堂内厨、仓库不许存放任何有毒性药品。对灭鼠药要实行专人管理,严防食品和药物混 串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1.厨房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售 价 及 份 量 1.中标乙方供应食品的价格要接受甲方的监督。 2.原则上参照甲方行政中心东头食堂的供应价格,保质保量,价格合理。 3.每餐要有高、中、低三个不同价位的饭菜供应,菜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4.菜品份量足,不能偏少,按计量、质量论价。 5.不能随意提价降价。 主 食 质 量 标 准 主食成品质量标准:要求成品熟透量足,个头均匀,外形好看,价格合理,具体标准是通过成 品的色、香、味、形和营养价值体 现,主要有以下几条: 1.面条:软硬适中,碱适宜,不夹生。 2.馒头:碱适宜,质量好,洁白、光泽、弹性好。 3.米饭:软硬适中,不夹生、不售隔夜饭,稀饭有粘性。 4.包子、饺子皮馅合适、味正,个头均匀,外形好看。 5.油饼、油条大小长短、薄厚均匀,色金黄熟不焦,不卷曲。 6.削面:碱适宜,不夹生,口感好。 7.烤饼:碱适宜,配料好,味正,不夹生,不焦,不卷曲。 菜 肴 成 品 质 1.菜肴成品的质量,一般要求选料新鲜,干净无异物; 2.加工细致、均匀,配菜合理,成本准确,符合营养卫生要求; 3.火候适当,咸淡适口,菜肴的色、香、味、形皆佳; 4.热菜要炒熟煮透、油炸食品要金黄色不能炸糊,口感体现在烂、酥、软、滑、嫩、清鲜、脆。 芡汁厚薄均匀、要包住、有亮度; 21 量 标 准 5.核算准确,标准投料,按质论价,公平合理,不能随意提价降价; 6.每餐提供炒菜和面食等 20 个以上品种花样,粗粮细作,细菜精做,不断增加花样品种; 7.烹调方法变化多样、口味俱佳,满足不同就餐需求; 8.严禁出售霉烂变质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9.根据就餐人员反馈意见和季节时蔬变化及时调整菜品种类、色香、味、形,注意菜品美观、 鲜艳、整齐,给予物美价廉实惠。 食 品 卫 生 标 准 1.烹制菜品的原料符合卫生使用要求,外观新鲜无腐烂、无农药味; 2.严格按洗涤切配程序的原料,才能烹制; 3.加工前检查肉类是否新鲜,有无异味、变色现象; 4.当天未加工完的原料要及时存入冰柜内,加工的成品要加盖防尘、防蝇罩; 5.炖煮肉类食品应烧熟煮透,中心温度大于 70 度; 6.调料缸内禁止混放调料,并保持外观整洁; 7.严格按照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顺序操作,避免交叉污染; 8.洗涤分设洗菜池、洗肉池、洗水产品池,做到专池专用,避免交叉污染; 9.切配墩生熟分开,专墩专用,操作结束后,将墩、刀清洗干净,按要求存放; 10.清蒸食具按要求专柜存放,操作时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放入垃圾桶内,并加盖; 11.工作结束后将垃圾及时清倒,并将垃圾桶清洗干净; 12.操作间原料不准落地存放,鲜菜、肉类、半成品、成品必须分类存放不得混放,不能落地 应摆放到货架上; 13.从原料加工到成品做到“四不”: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售菜员不卖腐烂变质的成品。 食 品 留 样 1.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已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冰箱。 2.留样的食品样品分品种分别盛装于洁净密闭的容器内,防止样品交叉污染,每个品种留样量 不少于 100 克。 3.留样样品应当在冷藏条件下保存 48 小时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 4.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工作。 餐 具 消 毒 1.清洗餐具按照一洗、二消、三冲、四保的顺序操作; 2.洗涤后的餐具、用具必须无水迹、无油迹、无食物残渣; 3.按要求配比消毒液,对餐具消毒; 4.消毒后的餐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内,按规定摆放,防止二次污染。 5.每次消毒完毕,将消毒设施冲洗干净; 6.经常检查餐具、饮具的破损情况,对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7.员工不准私自使用食堂各种餐具,保洁柜内不得存放个人餐具和物品。 1.就餐大厅空气清新无异味、整洁明亮,餐桌上无灰尘,地板无垃圾,凳子无脏水、灰尘等。 地板要求明亮干净,对大厅的地板每天至少要清扫、拖洗 2-3 次,对餐桌要随时清理,保证 22 环 境 卫 生 就餐大厅整洁卫生; 2.食堂周边无杂物、垃圾,食堂外围排水沟无污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扫 1-2 次,保证室外 整洁、干净; 3.大厅窗户要求每周至少擦拭一次,玻璃上无灰尘、无痕迹,保证清洁明亮; 4.就餐大厅四周墙壁、天花板无蛛网,每周至少打扫一次。墙砖至少每月擦洗 2-3 次; 5.就餐大厅要有灭蝇、灭蚊、防毒、防鼠等设施,对大厅环境定期进行全面消毒; 6.洗手间要经常清扫冲洗,保证洗手间无异味,要求每月消毒一次; 7.厨房、餐厅地面无积水、不打滑; 8.使用的设施、设备、装饰物等做到无灰尘、油渍、杂物,按消防要求配置足够有效灭火器具。 疾 病 和 虫 害 防 治 1.定期对餐饮场所消毒,确保饮食安全和无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要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妥善处理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餐厨垃 圾、油烟处理后排放等问题,不得影响污染办公区域环境卫生。 3.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定期要对餐饮场所内、外部进行老鼠、蟑螂、苍蝇、 蚊子的集中消杀,服务区域除“四害”工作达到市规定标准:①灭鼠标准:鼠密度不超过 3% (粉迹法);②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蚊幼虫或肾阳性率不超过 5%; ③灭蝇标准:蝇类的孳 生地三龄蚊幼虫和蛹的检查率不超过 3%; ④灭蟑标准:蟑螂侵害率不超过 6%。 食 品 安 全 采 购 1.与甲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餐饮保障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 2.乙方自主决定内部管理等各项事务和原料采购,并对餐饮服务的食品原材料进行产品生产、 加工、留样等工作,甲方有权进行监督。 3.不得采购有毒有害、腐败变质、过期冰冻食品原料和粮油。 4.粮油必须从正规渠道、大型粮油公司采购,不得采购使用地沟油、回收油等有毒有害劣质产 品。 5.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检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妥善保留采购票据和 相关信息。 6.严格食品添加剂采购程序,不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妥善使用食品添加剂。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食品生产经 营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内部管理,诚实守信,严格自律,严把食品安全采购关,坚决杜绝食 品安全事故发生。 8.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餐饮产品从食材采购、供应到制作、配送等环节的全程可追 溯性。因乙方过错导致出现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应自行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9.采购运输食品的工具(车辆)必须保持清洁,所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禁 止采购下列食品: ①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性异常的食 品、原料及调料; ②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定型包装食品及调料; ③已过保质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及调料; ④不符合标签规定的食品及调料; 23 ⑤无动检证明的冷鲜肉系列; ⑥无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 采 购 索 证 1.采购食品时,应向供货商索取该批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证。 2.采购鲜(冻)畜、禽、肉及其制品,应索取畜类兽医部门出具的兽医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采购进口食品,应索取由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4.因采购不合格产品,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负责全部赔偿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法 律责任。 食 品 添 加 剂 使 用 管 理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格按照“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存 放)要求管理;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 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 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楚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 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用量标记,标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 向下一班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5.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添加剂,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剂而 降低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不得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6.严禁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品物质。禁止购买、储存、 使用亚硝酸盐。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等不可用于面点、糕点、肉类加 工; 7.油条、糕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按照限量使用。糕点禁止使用苯甲 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8.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斗量工具、严格 按照限量标准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加锁定位存放,专柜外标示“食品添加剂 专柜”字样,不得与其他食品原料等物品混放。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必有使用记录; 9.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制度,对所使用食品添加剂先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经同意后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就食品添加剂名称、用量、使用范围、生产厂家、供货 单位等信息进行公示。 食 品 储 存 环 境 1.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要保持清洁,无毒斑、鼠迹、苍蝇、蟑螂; 2.仓库通风、防潮要保持良好,与外界相通的门要设置防鼠板,地漏、地沟要设置防鼠网,孔 径不大于 6mm; 3.仓库内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4.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主食库要建有防鼠台,各类散装原料要用密闭的容器 存放; 5.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质量,发现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严禁食用; 6.具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冻)设备,并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 24 7.食品冷藏(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冻) 柜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并定期监测库内温度; 8.食品在冷藏(冻)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9.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物堆积、挤压存放。 食 品 安 全 承 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2.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3.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4.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 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 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5.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 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 品原料及食品; 6.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 饮具不得给干部职工使用; 7.不得私自出售非本食堂生产、加工、制作的食品,外部食品未经允许不得入驻本食堂从事买 卖推销活动; 8.强化食品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9.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 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应急 预案 制订各种安全事故预案措施,要求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食品中毒处理预案、火灾预防控制预案、 煤气泄漏处理预案、人员中暑处理预案等各种突发事故预案措施;定期开展演练。 其 他 事 项 1.乙方必须服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卫生、用餐环境、餐饮产品、服务态度、饭菜质量、工作人员 健康状况等予以监督,并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见; 3.乙方负责免费提供食堂所需所有设备、餐厨具等,并完成安装使用; 4.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无偿享有食堂经营范围内全部商店的经营权,有权自行安排该部分商 店的经营,但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5.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用餐场所、餐饮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 卫生管理办法》,因用餐环境或提供的餐饮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导致甲方用餐人员人身伤害 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因提供的餐饮产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导致甲方用餐人员食物中毒或出现其它食源性疾病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中标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8.本中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达成续约协议的,中标合同自然终止; 25 9.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中标合同; 10.合同解除或终止后,食堂承包经营过程中,乙方所购置的全部设备、设施所有权归乙方所 有,全部设施、设备盘点折旧清算给接管方; 11.乙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的调查处 置工作; 12.乙方要对所有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通道要畅通,确保工作区域和就餐场所的 消防安全,按照消防配置要求放置消防灭火器材,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由乙 方承担全部负责; 13.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任务。 服 务 满 意 度 1.就餐满意率 80%以上; 2.服务合格率 90%以上; 3.合同履约率 98%以上; 4.上岗培训合格率 100%; 5.投诉解决率 100%; 6.工作人员健康合格率 100%。 其 他 1、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付款方式:服务费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支付。 3、根据《桂林市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预算单位 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市财采〔2019〕19 号)要求,投标单位需承诺 中标后需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扶贫 832 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金额 不低于当年消费农副产品总额的 20%。(必须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26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依据及方式 1、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作方 案、服务承诺、人员安排及作息安排、企业业绩信誉、应急预案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2、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 二、评标办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价格分…………………………………………………………………………………………30 分 (1)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 30 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 投标价给予 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联合体投标视为无效标)。 投标人最低评标报价金额 (2)投标人价格分 = ×30 分 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 或者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根据 87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 十条规定,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服务方案分 ………………………………………………………………(满分 42 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含:管理规章制度、食堂经营方案、食品 安全及餐饮卫生管理等)的内容进行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各所属档次并形成书面材料(等级评定 表),并按确定后的各投标人所属档次以及等级评定说明内容,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1)管理规章制度…………………………………………………………………(满分 6分) 一档:(2分);管理制度简单,管理方法不规范,无流程管理制度或流程管理制度不可行。 二档:(4分)管理制度较健全,但管理方法不够规范严格,各流程管理制度基本可行; 三档:(6分)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方法规范严格,各流程管理制度清晰可行。 (2)食堂经营方案 ………………………………………………………………(满分 18 分) 一档:(4分)方案简单,不满足采购要求; 二档:(8分)方案较完善,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三档:(12 分)方案完善、详细、具体,完全满足采购需求。 四挡:(18 分)方案完善、具体、详尽、有针对性,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 (3)食品安全及餐饮卫生管理方案分…………………………………………(满分 8 分) 一档:(1分)方案简单,可行性一般,不能满足采购需求; 27 二档:(4分)方案较完善、可行,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三档:(8分)方案完善、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完全满足采购需求。 (4)餐具及厨房设备配置方案分…………………………………………………(满分 10 分) 一档:(1分)方案简单,可行性一般,不满足采购需求; 二档:(5分)方案较完善、可行,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三档:(10 分)方案完善、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 (投标人可自行于2020年9月30日10点 00分至11点00分,勘察现场,联系人:陈主任,联系电话: 0773-2848625) 3、服务承诺分……………………………………………………………………………(满分 8 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服务承诺书,对比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服务承诺方案的优劣 程度进行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各所属档次并形成书面材料(等级评定表),并按确定后的各投标人 所属档次以及等级评定说明内容,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1 分)服务承诺方案内容简单、笼统,不能满足服务采购需求的要求; 二档:(4分)服务承诺方案内容较完整、比较详细;基本满足服务采购需求的要求; 三档:(8分)服务承诺方案内容完整、详尽,完全满足服务采购需求的要求; 4、拟投入人员安排及作息安排…………………………………………………………(满分 6 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投入人员安排及作息安排,对比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投入人 员及作息安排的优劣程度进行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各所属档次并形成书面材料(等级评定表),并 按确定后的各投标人所属档次以及等级评定说明内容,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2分)投入人员配备、岗位分工及作息安排计划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 二档:(4 分)投入人员配备较齐全、岗位职责分工较明确,人员分配及作息安排计划较合理, 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三档:(6分)投入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人员分配及作息安排计划合理,完全 满足采购需求; 5、企业信誉、业绩分………………………………………………………………………(满分 6 分) 1)2017 年至至今获得餐饮相关的组织或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励,每个得 0.5 分,满分 2 分。 2)投标单位有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3分; 3)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人员有职业资格证书一级的每个得 1 分,有职业资格证书二级的每个 得 0.5 分,满分 1 分。 (提供相关的奖状、证书、保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投入人员需提供 2020 年 6 月至 9 月任意一 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6、应急预案分……………………………………………………………………………(满分 8 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投标人提供应急预案,对比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急预案的优劣程度进行 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各所属档次并形成书面材料(等级评定表),并按确定后的各投标人所属档次 以及等级评定说明内容,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28 一档(1分)应急预案方案一般,方案内容简单,陈述笼统;不能满足服务采购需求的要求; 二档(4分)应急预案方案内容较完整但不够详尽;基本满足服务采购需求的要求; 三档(8 分)应急预案方案内容完整、详尽;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完全满足服务采购需求 的要求。 7.综合得分=1+2+3+4+5+6 三、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按综合性能分 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 (2)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投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 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 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4)第二中标候选投标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 名第三的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5) 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 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投标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 后面的中标候选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 29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注:1、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不得 改变投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 (招标人) 乙方: (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 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价款 1、本项目服务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 具体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表。 2、服务费用 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 3、合同合计金额包括服务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 人员工资、税费等全部费用。如招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乙方提交的投标报价函和服务承诺等全部投标文件; ②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③中标通知书; ④甲、乙双方商定并经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的补充协议(如有); ⑤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按招标文件“服务采购需求”的要求执行。 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审议和决定乙方提交的服务方案及制度。 (二)审议和决定乙方提出的服务年度计划。 (三)监督检查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四)负责处理非乙方服务原因而产生的纠纷和协调工作。 30 (五)考核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所指服务的服务费。 (六)维护乙方权利和地位,保障乙方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资料。 (七)指定一个部门或专人负责与乙方协调涉及服务的业务和关系。 (八)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服务制度、方案。 (二)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将定期或不 定期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或使用单位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三天内,应迅速查处并书面答复。 (四)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天后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或使用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 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五)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六)负责编制运维服务年度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七)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继续运维服务时,必须向甲方完好地移交全部借用的物品、设施及运维 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 (八)乙方必须与乙方工作人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负责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保等劳 动报酬以及工伤、劳动争议的处理。 (九)遵守甲方现有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 (十)乙方因自身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 利。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 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 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第五条 服务地点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甲方应提供必要服务条件。 第六条 服务期限和内容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 方提供售后服务。 2、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或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31 第七条 付款方式 项目服务年费分季度核拔,以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支付。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价的 5%(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缴纳,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 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入采购人指定专户。 第九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 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其它违约行为按服务周期合同款的 0.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未按甲方制度、本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对甲方下达的书面整改通知拒不执行或限期内 未完全执行,累计超过 3 次(本合同所有项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 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 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 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生 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应当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 32 补充协议报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乙方除应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外,还应为其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 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 4、乙方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必需品以供职工使用。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政府采 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一份合同 原件送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 期: 日 期: 3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报价函 二、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 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 2020 年 6 月至 2020 年 9月中任意一个月 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 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 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 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 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 人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 面声明(必须提供); (6)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 明(必须提供); 三、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1)投标人的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应急预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4)采购需求响应表(必须提供) (5)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承诺函(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6)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必须提供)(需提供身份证、职业资格证等相 关证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0 年度 6-9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7)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安排及作息时间安排表(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8)投标人 2017 年至至今由餐饮相关组织或行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如有,请提供); (9)投标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有效财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0)“服务采购需求”需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11)提供服务的投标人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 件)为准,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1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13)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4 一、投标报价函(必须提供) 投标报价函(格式) 致: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经 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正本 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按招标文件服务采购需求和投标报价函: 投标总报价每年(大写) 元人民币(¥ ),服务期 年; 我方承诺已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 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投标日期: 35 二、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格式)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 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 委托代理人交纳的 2020 年 6 月至 2020 年 9 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 保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社保 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致: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 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 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2020 年 6 月至 2020 年 9 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社保 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6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致: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 名)以本人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 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2020 年 6 月至 2020 年 9 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 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 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个 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7 4.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声 明 致: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日 期: 6.投标人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的证明材 料(必须提供) 38 三、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格式) 1. 投标人的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日 期: 39 2.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日 期: 40 3、投标人的应急预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日 期: 41 4、采购需求响应表(必须提供) 附件: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 处加盖食指指印): 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需求”注明所响应情况及偏离情况(无偏离、正偏离),本项 目采购需求所有条款都属于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2.此表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否则投标无效。 序号 采购需求表 条款号 需求书条款题目 响应情况 偏差情况 42 5、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承诺函(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日 期: 43 6.拟投入主要负责人一览表(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需提供身份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 缴纳的 2020 年度 6-9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7.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安排及作息时间安排表;(必须提供)格 式自拟 8.投标人 2017 年至至由餐饮相关组织或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 (如有,请提供) 9.投标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有效财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 提供 10.“服务采购需求”需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44 11.提供服务的投标人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以提供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 有,请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 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45 1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13.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交通枢纽指挥中心(鼎晟大厦)餐饮服务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陆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0-G3-990220-GXXS 项目名称:交通枢纽指挥中心(鼎晟大厦)餐饮服务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预算总金额为300万元,服务期为3年(100万元/年)。 最高限价:300万元 采购需求: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1 交通枢纽指挥中心(鼎晟大厦)餐饮服务项目采购 1 项 采购需求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或桂林市公共资源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上午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28.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或无效材料的; (6)投标人未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 (7)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0.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四章 评标办法 2.服务方案分 ………………………………………………………………(满分42分) (1)管理规章制度…………………………………………………………………(满分6分) 一档:(2分);管理制度简单,管理方法不规范,无流程管理制度或流程管理制度不可行。 二档:(4分)管理制度较健全,但管理方法不够规范严格,各流程管理制度基本可行; 三档:(6分)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方法规范严格,各流程管理制度清晰可行。 一档:(4分)方案简单,不满足采购要求; 二档:(8分)方案较完善,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一档:(1分)方案简单,可行性一般,不满足采购需求; 二档:(5分)方案较完善、可行,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5、企业信誉、业绩分………………………………………………………………………(满分6分) 1)2017年至至今获得餐饮相关的组织或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励,每个得0.5分,满分2分。 2)投标单位有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 3)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人员有职业资格证书一级的每个得1分,有职业资格证书二级的每个得0.5分,满分1分。 (提供相关的奖状、证书、保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投入人员需提供2020年6月至9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 6、应急预案分……………………………………………………………………………(满分8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投标人提供应急预案,对比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急预案的优劣程度进行集体讨论确定 一档(1分)应急预案方案一般,方案内容简单,陈述笼统;不能满足服务采购需求的要求; 二档(4分)应急预案方案内容较完整但不够详尽;基本满足服务采购需求的要求; 三档(8分)应急预案方案内容完整、详尽;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完全满足服务采购需求的要求。 致: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致: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年 致: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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