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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第十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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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ZB20200439:建水县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doc
建水县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2020-10-1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建水县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建水县第十中学
行政区域 红河州 公告时间 2020-10-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0-10-14 08:30:19至2020-10-20 17:30:20
每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水办事处(建水县北山路(建设小区旁广慈宫小区8-6-3铺面)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10-26 14:30:19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水办事处(建水县北山路(建设小区旁广慈宫小区8-6-3铺面)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13987326206
采购单位 建水县第十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建水县甸尾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87326206
代理机构名称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3-7879119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建水县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水办事处(建水县北山路(建设小区旁广慈宫小区8-6-3铺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0-26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00439

项目名称:建水县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5

最高限价(万元):25

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学校食堂大米、蔬菜、调料、肉食蛋类、水果等采购配送供应。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以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具有本次采购配送项目所需的资金、生产、仓储、运输、配送、检验检测及其他履行合同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近2年(2018-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成立不足2年,则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相关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2.2直接接触食品的相关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0-14 08:30至2020-10-20 17:30,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水办事处(建水县北山路(建设小区旁广慈宫小区8-6-3铺面)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6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0-26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水办事处(建水县北山路(建设小区旁广慈宫小区8-6-3铺面)


五、开启

时间:2020-10-26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水办事处(建水县北山路(建设小区旁广慈宫小区8-6-3铺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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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水县第十中学

地址:建水县甸尾乡

联系方式:13987326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7号

联系方式:0873-7879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老师

电 话:13987326206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在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ZCZBJ文件查看工具”)

建水县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200439

1、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水县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建水县财政局批准,采购人为建水县第十中学,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建水县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2采购预算:25万元/年。

2.3服务周期:3年(以签订时间为准)。

2.4采购内容:学校食堂大米、蔬菜、调料、肉食蛋类、水果等采购配送供应。

2. 5供应要求: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统一供货,按签订的合同直接配送(每天配送一次)。

2. 6本项目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具有本次采购配送项目所需的资金、生产、仓储、运输、配送、检验检测及其他履行合同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近2年(2018-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成立不足2年,则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相关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2.2直接接触食品的相关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1014日至2020年1020每日上午8:30至11:30分;下午14:00至17: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⑤《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水办事处(建水县北山路(建设小区旁广慈宫小区8-6-3铺面)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6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水办事处(建水县北山路(建设小区旁广慈宫小区8-6-3铺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建水县第十中学 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建水县甸尾乡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7号

邮 编:654318 邮  编:661100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人:卢鑫莎

电 话:13987326206 电 话:0873-7879119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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