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阜新市中心医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0/10/15】 | |
阜新市中心医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中心医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新市海州区尹城街10-1门或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XZC20200900098 项目名称:阜新市中心医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89856.00元/年 最高限价:3089856.00元/年 采购需求:早餐标准:早餐种类15-20种,职工自由点餐形式,须具备粥类、鸡蛋、包子、花卷、馒头、豆浆、小咸菜等。 午餐标准:2荤6素、8样主食、4样小咸菜、凉菜、豆浆、米糊类,夏季有绿豆汤、酸梅汤、应季水果。 晚餐标准:2荤4素、6样主食、4样小咸菜、凉菜、豆浆、米糊类,夏季有绿豆汤、酸梅汤、应季水果。 每天早餐6:30——8:30;午餐11:00——12:30;晚餐16:30——17:30。 食堂环境要求 1. 环境宽敞明亮,空气新鲜,色彩温馨,整洁干净,播放舒缓音乐。 2. 门口设置有冷热水的洗手池,配置洗手液、手烘干机或擦手纸巾,大厅设置空调,饮用水机。 3. 餐桌餐椅简洁、舒适、柔软,就餐时餐椅要求有靠背的软椅,餐桌设置二人桌和四人桌,桌上备有调料、纸巾、牙签等。 4. 在食堂明显位置设置有后厨直播设备,职工就餐时能看到后厨的工作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新市海州区尹城街10-1门,在疫情期间可采用线上领取文件方式,具体领取方式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供应商可以邮寄送达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代理公司地址,具体事宜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采购文件领取可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采用非现场方式领取文件的须提供清晰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并注明领取文件的名称、编号及联系人姓名、电话。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中心医院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74号 联系方式:0418-2827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阜新君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阜新市海州区尹城街10-1门 联系方式:0418-2172666 邮箱地址:407056612@qq.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阜新君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003000002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良 电 话:0418-2172666
阜新君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5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