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泾阳县医院特需病房物资(冰箱、微波炉)采购项目公告
泾阳县医院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通过询价方式,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完成我院特需病房物资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设备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
泾阳县医院特需病房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YXYY-ZC 2020-015
三、采购人名称:
泾阳县医院
地址:泾阳县县城北极宫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13468525252
四、采购监管机构名称:
泾阳县医院纪检监察室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 物品名称 | 数量 | 规格 | 备注 |
1 | 冰箱 | 12台 | 110升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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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微波炉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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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途:医院特需病房建设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包含有涉及标物营业范围的《营业执照》及相关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报名截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如因特殊原因项目变动另行通知
泾阳县医院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