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名称:
泰兴市实验幼儿园东阳园区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泰兴市实验幼儿园东阳园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8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500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2000平方米;新建一幢主体层高3层局部层高4层的集教学、阅读、娱乐、教师办公、幼儿餐饮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大楼;新建沙水区、运动区等幼儿集中活动场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给水、雨污水分流、消防、强弱电、绿化和通讯网络系统等。
2.1.3合同估算价:9680万元人民币。
2.1.4工期要求:
设计周期:中标通知书签发20日历天内完成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2020年12月25日前领取施工许可证,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其他附属专业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
施工工期:38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设计及施工应满足交钥匙工程所需的全部工作。
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深基坑、深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梯、装饰装修(含室内室外)、给排水(含冷热水、开水、水箱、水泵房及相关设备等)、暖通空调(VRV)、电气(含双回路供电、配电房等强电设备设施)、消防(含监控中心、抗震支架、气体灭火等)、信息系统(含信息机房)、智能化、导视(含标志标识、室内外电子显示)、舞台设备、室外道路(含建筑物间连廊)、综合管线、景观绿化(含雨水回收系统等)、亮化、厨房、门房、围墙、室外运动及活动场地、钢结构等专业设计及其它需要进行深化设计的内容。
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深基坑、深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梯、装饰装修(含室内室外)、给排水(含冷热水、开水、水箱、水泵房及相关设备等)、暖通空调(VRV)、电气(含双回路供电、配电房等强电设备设施)、消防(含监控中心、抗震支架、气体灭火等)、信息系统(含信息机房)、智能化、导视(含标志标识、室内外电子显示)、舞台设备、室外道路(含建筑物间连廊)、综合管线、景观绿化(含雨水回收系统等)、亮化、厨房、门房、围墙、室外运动及活动场地、钢结构等专业设计及其它需要进行深化设计的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除厨具、餐具、可移动玩具及设施)和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付款方式:
(1)设计费:中标后20天内付至合同设计费的10%,土建(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审查合格后20天内付至合同设计费的40%,所有图纸审查合格后20天内付至合同设计费的80%,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监理方对审图过程中提出的所有意见全部落实后20天内一次性付清。
(2)建安工程费:进场施工预付施工暂定合同价的10%,地下室工程完成至±0.00结构并回填土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70%;以后按月支付当月已完工程价款的70%;施工结束并验收合格后20天内,付至建安工程费合同总价的 80%;项目结算审核结束后20天内,同时按规范交付所有工程资料,付至建安工程费审核价的 97%;余款作为质保金。
三、公告时间
2020/10/16—2020/10/21
四、招标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建筑(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建造师资格的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a.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b.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c.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1、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未竣工验收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2、若项目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设计负责人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是指2016年1月1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后由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时完成的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须提供经备案的设计合同、审查机构发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专家评审的施工图审查意见复印件加盖委托设计人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①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自2016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后由投标人完成的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是指2016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工作时完成的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投标人近1年内未被限制进入泰州行政区域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5)投标人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6)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8)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且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以上施工资质;
(2)如为联合体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有有效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审查资格条件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承诺承担履约连带责任,即一方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 10 月 16 日0:00时起,至2020年 10 月 21 日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本工程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联 系 人:幸阳冰
电 话:0523-876010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联 系 人:张晶
电 话:13952657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