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无锡市扬名实验学校工程(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扬名实验学校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梁溪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市扬名实验学校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梁行审投许[2020]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梁中路南侧、大桥路东侧、扬名工业大道北侧 |
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无锡市梁溪区梁中路南侧、大桥路东侧、扬名工业大道北侧,建设用地面积 4745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8043 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3052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7516 平方米。 |
工期:640 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47000.0 万元 |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地勘报告、可研报告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土建、安装(水、电、消防)、装修、设备(电梯、空调、食堂设备等)、市政道路工程(包括硬化场地等)、雨污管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包括道路两侧绿化带)、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设计二星)、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水、电、气、通讯等)以及学校文化氛围等所有设计工作、根据施工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含补充勘察)、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4)本工程项目水、电、道路、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6)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 |
标段划分:1 |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注:若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质量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3%。 |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 |
(1) |
(2)1)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经营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A)设计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施工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若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要求:2017 至2019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0万元或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0万元或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0万元或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面积出现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
(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③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④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且无在建工程。注:①若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4、其他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③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得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由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与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并作为主要负责人对联合体负总责。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3)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6)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在职员工。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6日 16:00 时至2020年10月21日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9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梁溪分中心开标二室(无锡市梁溪区清名路380号6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西路239号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陈伟、沈皎 | 联系人: | 顾工、胡工 | 电话: | 0510-85418862 | 电话: | 13921397022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345788404@qq.com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