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稻城亚丁景区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0-19 14:55
一、项目编号 |
5133372020000562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稻城亚丁景区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市孙氏坤峰商贸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金岛社区合力达西部食品城11幢37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1629118.4元/年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名称: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亚丁景区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每日所需食品及原材料品种包括:米、面、油、肉类、家禽、鸡蛋、蔬菜、干杂及调味品等;服务要求:(1)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不得供应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2)预包装类食材应具有SC(QS)标记的合格产品;服务时间:2年,合同一年一签(1800000元/年),每三天配送一次至景区5个食堂站点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施飞(组长)、刘长树、高琼茹、庞志全、裴昕(业主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33066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甘孜州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2834521,地址:康定市光明路9号。财政批复:甘财采管函(2020)219号。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 |
地址: | 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香格里拉镇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836-679099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5栋1单元1楼10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刘海;联系电话:028-8702362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话: | 1822715229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招标编号:5133372020000562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亚丁景区
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四川·甘孜(稻城)
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
共同编制
2020年 09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49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50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52
第七章 评标办法........................................................................................................ 61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73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亚丁景
区管理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亚丁景区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
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33372020000562
二、招标项目: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亚丁景区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 1个包,采购内容: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总预算:1800000 元/年,服
务期两年(具体详见第六章)。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 投标人为食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食品生产厂家
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
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2
录)。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现场的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自 2020 年 09 月 24 日至 2020 年 09 月 29 日止,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
截止日前将资料(jpg 格式或 pdf 格式,内容清晰可见)通过电邮形式发送全本公告指定邮箱,
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邮箱系统的收信时间为准)发送资料,不予受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时间的法定工作日 09:00-17;00 在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480 号 5 栋 1 单元 1楼 10 号)现场递交资料原件,未在规
定时间、地点递交的资料,不予受理。
资料如下:
(1)报名表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鲜章);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电话、邮箱,加盖鲜
章);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鲜章)。
1、上述资料原件,线上获取文件的单位须在开标时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2、指定邮箱:2560526256@qq.com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15 日 14: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0 年 10 月 15 日 14: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
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 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480
号 5 栋 1 单元 1 楼 10 号)。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如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视为已
将更正公告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相关投标人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
息,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
3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
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
(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川财采[2018]123
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
地 址: 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香格里拉镇
联 系 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0836-679099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480号 5 栋 1 单元 1 楼 10 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23622
传 真:/
2020 年 9 月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1800000 元/年。(本项目采购预算为预估,实际成交金额以折扣后
的供货价和实际发生的成交数量确定。)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1800000 元/年。
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
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
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
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
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
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
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视同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和失信企业报
价加成或者扣分(实
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
《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
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投资关系。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
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
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评标,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
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
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7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8
投标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
[2020]74号) “4.规范保证金管理。”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详见第六章。
10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23622
11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23622
12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单位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
个人身份证)到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23622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480 号 5 栋 1 单元 1楼 10 号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23622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480 号 5 栋 1 单元 1楼 10 号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
结果由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23622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480 号 5 栋 1 单元 1楼 10 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
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甘孜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6-2834521
地址:康定市光明路 9 号
注:本投诉电话是监督任何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贿受贿或通过
任何不正当手段干扰评标结果或通过上述行为获取中标资格等行为的,投诉人应当据实
反映情况,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甘
孜州财政局备案。
17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
价
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8
国家规定的强制采
购范围内产品评审
(实质性要求)
若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
审核。不管招标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优先
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6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9 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标准收取。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
购人是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
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
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
7
同品牌产品。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
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
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
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
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
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
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
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
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
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
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8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草案。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
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
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
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
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
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
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
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
位。
9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预估,实际成交金额以折扣后的供货价和实际发生的成交数量确定。本
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
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
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
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否则
作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应包括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证明材
料。(详见招标文件第 4 章、第 5 章)
其他投标文件用于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 应包括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以外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 投标函
2. 承诺函
3. 开标一览表
4. 分项报价明细表
5. 承诺函
6. 投标人基本情况
7.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0
8. 投标技术服务响应表
9. 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10.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未提供的,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提供的,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2. 关于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承诺函
13. 关于投标人控股关系声明函
14. 项目实施承诺函
15. 知识产权承诺函
16. 诚信情况承诺
17. 实施方案、配送服务、售后服务方案
18. 其他材料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可不装订该项内容。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
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
[2020]74 号) “4.规范保证金管理。”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
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
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
11
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
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
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性投
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制作。资格性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采购项目
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
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其他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他投标文
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制作。其他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
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
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清楚工整。
18.4 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并逐页编码。
18.5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另有规定除外。
18.6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印章(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
盖印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
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本文件
加盖单位公章均要求加盖公章鲜章。
18.7 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
18.8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9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10 开标一览表应按招标要求在要求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印章,要求加盖
公章的地方加盖公章。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不
一致的,以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18.11 电子文档一份为投标文件 Word 或 WPS 版本,一份为 PDF 版本。电子文档保存介
质使用 USB 闪存盘(U 盘)。PDF 版的电子文档可以为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完成并加盖相
应公章及签名的投标文件的扫描件;也可为加盖了相应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文
档。
12
18.12 若电子文档与书面投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9.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标注
19.1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和电子文档的包装、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评标委员会
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时及时处理)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和标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拒收。
19.2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的包装和密封、标注
19.2.1 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文件应分别密封包装。
19.2.2 每一个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资格性投标文件”
或“其他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以及“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 或“2020 年 10 月 15 日
14 :00 前不准启封”的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9.3 开标一览表的包装和密封、标注
19.3.1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分开单独包装,投标时,同
时递交。
19.3.2 每一个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及“开
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 或“2020 年 10 月 15 日 14:00 前不准启封”的内容,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
19.4 电子文档的包装和密封、标注
电子文档须单独密封包装,且包装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
标人名称以及“电子文档”字样,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同时递交。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 1
章投标邀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
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按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的更正公告通知修改的时间递交。
20.3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编号与投标人名称和招
标文件的项目名称、编号必须一致, 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0.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13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8、19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注,并在每个包装的最外层标明“修
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
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或代理
人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
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22.4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自行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由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内容进行宣读,并加以记录。
22.5 投标人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
得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确认。
22.6 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
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
予以更正。
22.7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
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当场提出的,开标后质疑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2.8 无论何种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宣读的报价在评标时不予考虑,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
承担任何责任。
23. 开标程序
14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
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 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
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
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
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
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
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
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
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
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
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
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开标过程中未提出疑义或回避申请,事后提出的
质疑将不予受理。
(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
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查询。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
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5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
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
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
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
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028-87023622。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
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
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
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
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
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
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
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
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
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6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
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
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
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
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
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
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
行结束后,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详见第六章。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
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
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7
34. 验收
34.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
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结果合格证明到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
局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
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
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
档案。
35.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
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
18
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
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
块查询)。
九、其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
19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
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
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
明,不作为必填项。(如果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已经去掉备注而无其他解释性说明,则视为完全
理解并同意备注中的要求)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
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20
资格性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资 格 性 投 标 文 件
( 正 本 或 副 本 )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温馨提示:
一、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二、资格性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
三、投标人 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则应通过年
检,如有有效期的则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21
一、资格性投标文件组成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按招标文件第 5 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要求提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按招标文件第 5 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为承诺函
的,应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按招标文件第 5 章“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为承
诺函的,应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按招标文件第 5 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要求
提供,证明材料为承诺函的,应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
按招标文件第 5 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的要
求提供;证明材料为承诺函的,应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按招标文件第 5 章“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为承诺函的,应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按招标文件第 5 章中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
(8)产品质量承诺书
按招标文件第 5 章中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22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期:XXXX
注: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
书”。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响应文件时才须提供;
3、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
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附此证明书,只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
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23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为(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
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XXXX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
注: 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24
四、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
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我方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
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本单位未被对列入按财库[2016]125 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3 [2015]33 号)规定的
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
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本单位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
负责。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本单位
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25
五、诚信情况承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要求,在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
我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
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注: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进行承诺,“无”请填写“0 次”或“零次”或“/”。
26
其他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其 他 投 标 文 件
( 正 本 或 副 本 )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温馨提示:
一、其他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二、其他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
三、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则应通过年
检,如有有效期的则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27
一、投 标 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
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投标总价见开标
一览表。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标准的货物、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3.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壹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
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
我方将受此约束。
7.我方如中标,承诺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地点等内容严格履约,
如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履约,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8.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9.我方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有上述行为,我
方将无条件承担贵单位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10.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并
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8
日 期: 年 月 日
29
二、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
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我方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
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本单位未被对列入按财库[2016]125 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3 [2015]33 号)规定的
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
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本单位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
负责。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本单位
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30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元/年) 服务期限 备注
报价合计(元/年): 大写: 元/年
注:1.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
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
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31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预估合计金
额
(元/年)
优惠率(%)
优惠过后的投标报
价(元/年)
1 大米 袋(50 斤) 160 740 118400
2 面粉 袋(50 斤) 150 361 54150
3 菜油 桶(50 斤) 380 217 82460
4 盐 袋 3 1320 3960
5 豆瓣 桶(12 斤) 95 70 6650
6 生抽 瓶 8 1800 14400
7 陈醋 瓶 6 200 1200
8 白糖 斤 6 200 1200
9 冰糖 斤 7 100 700
10 辣椒面 斤 18 300 5400
11 香油 瓶 18 1000 18000
12 干香料 斤 60 300 18000
13 泡红椒 袋 13 500 6500
14 味精 袋 10 200 2000
15 鸡精 袋 18 200 3600
16 耗油 瓶 10 50 500
17 老抽 瓶 8 50 400
18 牛油火锅底料 包 25 100 2500
19 清油火锅底料 包 22 100 2200
20 酥油 斤 62 360 22320
21 人工酥油 件 190 50 9500
22 胡萝卜 斤 4 800 3200
23 白萝卜 斤 2 2000 4000
24 香菜 斤 10 468 4680
25 大葱 斤 6 920 5520
32
26 小葱 斤 5 500 2500
27 大蒜 斤 5 300 1500
28 独蒜 斤 14 1200 16800
29 鸡蛋 斤 1.3 50000 65000
30 蒜苗 斤 6 1000 6000
31 豆腐 斤 4 1000 4000
32 小白菜 斤 5 3600 18000
33 大白菜 斤 3 1200 3600
34 飘儿白 斤 5 1500 7500
35 小青椒 斤 7 2000 14000
36 大青椒 斤 5 900 4500
37 花菜 斤 5 1200 6000
38 西蓝花 斤 6 800 4800
39 玉米 斤 5 1080 5400
40 山药 斤 9 900 8100
41 香菇 斤 10 800 8000
42 生姜 斤 13 1000 13000
43 莲花白 斤 2.5 3000 7500
44 土豆 斤 3 8000 24000
45 韭黄 斤 10 800 8000
46 茄子 斤 5 1000 5000
47 冬瓜 斤 3 1000 3000
48 南瓜 斤 3 1000 3000
49 豇豆 斤 7 700 4900
50 菠菜 斤 6 800 4800
51 油麦菜 斤 5 1500 7500
52 空心菜 斤 7 300 2100
53 豆芽 斤 4 1000 4000
54 青笋 斤 5 1200 6000
33
55 四季豆 斤 5 800 4000
56 平菇 斤 7 1200 8400
57 藕 斤 9 1640 14760
58 红椒 斤 8 840 6720
59 芽菜 斤 6 500 3000
60 豆皮 斤 18 300 5400
61 豆腐干 斤 7 400 2800
62 海带丝 斤 7 300 2100
63 干海带丝 斤 24 200 4800
64 西红柿 斤 5 840 4200
65 青菜 斤 5 1200 6000
66 黄瓜 斤 5 1000 5000
67 苦瓜 斤 6 1080 6480
68 洋葱 斤 4 1200 4800
69 韭菜 斤 7 1100 7700
70 新蒜苔 斤 13 1000 13000
71 蒜苔 斤 7 600 4200
72 魔芋 斤 4 800 3200
73 生菜 斤 5 1360 6800
74 小米椒 斤 12 300 3600
75 雪榕菇 包 5 400 2000
76 茼蒿菜 斤 10 600 6000
77 金针菇 包 5 50 250
78 腊肉 斤 40 800 32000
79 香肠 斤 38 900 34200
80 火腿肠 件 145 70 10150
81 火锅菜 斤 13 400 5200
82 小南瓜 斤 4 700 2800
83 猪肉 斤 32 21200 678400
34
84 牛肉 斤 50 1800 90000
85 鱼肉 斤 14 110 1540
86 鸡肉 斤 18 2800 50400
87 鸭子 斤 26 400 10400
88 煤气罐 罐 180 500 90000
预估合计总金额:1790240.00 元/年 优惠过后的投标总报价: 元/年(大写: )
注:
1、原材料的优惠率是原材料价格能下降幅度的百分比;
2、优惠过后的投标报价=预估合计金额*(1—优惠率)
3、货款结算时,优惠率保持不变,原材料单价以稻城县农副产品市场价格为准(每周双方共同在稻城县农
副产品市场参与原材料询价,并确认单价),原材料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每项原材料最终结算价=当
月原材料市场单价*实际采购数量*(1—优惠率)。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35
五、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已知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合格的投标人、投标费用、充分、公平竞争
保障措施、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投标货币、知识产权、招标报价要求(报价部分)、投标保
证金、投标有效期、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等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
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
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
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
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
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
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
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36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37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审查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38
八、投标技术服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响应/偏离
注:
1.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未在上表中
予以列明的,视为供应商承诺其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相对于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39
九、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 后 服
务人员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40
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由本企业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
货物及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41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
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42
十二、关于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承诺函
本单位郑重承诺,根据国家相关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如在本项目
采购需求中涉及,本单位特此承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均在国家规定的相关强制采
购范围要求内。并承诺在交货前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本
单
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43
十三、关于投标人控股关系声明函
致: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
标活动,现声明:
除本单位外,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均未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均未参
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仅参加资格预审例外)。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或未
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44
十四、项目实施承诺函
致: 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
标活动。现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和规定,若中标后配送供应的食品/食材符合
相关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同时向采购人出具相关检疫(或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或许可证,
配置车辆、人员均符合相关要求,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由本公司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
律责任。同时,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接受采购人的考核管理,遵守考核制度和规则。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
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45
十五、知识产权承诺函
致: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针对以下内容,我方承诺: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
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
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
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我方如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
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
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将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
明文件。
我方如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采购人不再因投标人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我方已将投标文件中
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了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
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愿意接
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46
十六、诚信情况承诺
四川省中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要求,在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
我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
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日 期:
注: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进行承诺,“无”请填写“0 次”或“零次”或“/”。
47
十七、实施方案、配送服务 、售后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48
十八、其他材料
(格式自拟)
49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 投标人为食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食品生产厂家
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
50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
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
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
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
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注:①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
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
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
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其他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
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如果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中
标处理)。
2. 投标人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食品生产厂
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51
3.产品质量承诺书(原件);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有效
期内、两面均应复印)②法定代表人自行投标适用);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身份证两面
均应复印;②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注:本章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52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
求
一、 项目实施背景
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亚丁景区食堂位于稻城县香格里拉镇,景区现有职工 245 人,因工
作性质特殊,工作战线长,景区下设 5个食堂,每日所需食品及原材料品种包括:米、面、
油、肉类、家禽、鸡蛋、蔬菜、干杂及调味品等。供应配送的所有食材必须达到现行食品生
产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卫生、可追溯。供应配送食材的剩余保质
期限不低于 1/2 保质期限,严禁配送临期食材。据实结算。服务期为二年,合同签订期限为
一年一签。
配送点:均在稻城亚丁景区范围内。
本次招标采购食堂 2020 年(中标之日)起二年的食材供应商库,合同一年一签。
二、技术和内容要求
供应配送食材的剩余保质期限不低于 1/2 保质期限,严禁配送临期食材。
1、品种
(1)预包装类:米、面、油等;
(2)生鲜食品类:肉、蛋、禽、水产等;
(3)蔬菜、调味品等。
2、标准:
(1)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不得供应转基因
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2)预包装类食材应具有 SC(QS)标记的合格产品:
大米为籼米(一级),执行标准:粮食 (GB/T1354-2018 及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执行标准:植物油 GB2716-2018 及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
准。
面粉为特精粉(一级),执行标准:GB1355-86 及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
预包装食材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
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人对食材的要求。
53
(3)猪肉应符合国家标准 GB2707-2016 的要求,猪肉须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活鲜肉,应
符合甘孜州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地方政府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
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其它肉类可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检测等相关合格证明材
料。(提供承诺)
家畜/禽肉类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
动物性水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 GB2733-2015 的规定,水产品类须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
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应有相关合格依据。
(4)蛋类执行标准:蛋类必须保证新鲜,其采购应符合甘孜州溯源体系的要求,同时肉
禽每次须提供《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
(5)蔬菜类必须新鲜,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
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一致、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
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其质量必须达到
国家规定无公害的标准。
(6)配送供应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
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制做。
(7)调味品及干杂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
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无异味。调味品及干杂须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
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食品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8)冻品须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外包装须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
产日期。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退/换货。
(9)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 GB2762-2017 规定。
三、商务及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2 年,合同一年一签(1800000元/年),每三天配送一次至景区 5 个食堂
站点。
2、供应商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不接受联
合体投标。
3、供应商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
保食材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54
4、履约能力要求:
1.中标企业须缴纳履约保证金9万元.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支
付采购人。终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缴纳履约保证金。
收款名称: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
账 号:22-589101040001096
开户银行:农行稻城县支行
2.合同执行期间,将对食品及原材料质量、价格及配送等各服务环节进行综合考评,并
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3.考核办法
每月对供应商实行考核,得分不得低于 90 分,低于 90 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处
以当月供货总金额 5%的罚款。
5、付款方式:货款实行按月结算,当月 10 号前支付上月货款。货款结算时,优惠率保持
不变,原材料单价以稻城县农副产品市场价格为准(每周双方共同在稻城县农副产品市场参
与原材料询价,并确认单价),原材料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每项原材料最终结算价=
当月原材料市场单价*实际采购数量*(1—优惠率)。供应商按相关结果开具国家增值税普
通发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国家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货物税务清单及报销发票查验
凭据,确认无误 1 个月内以对公转账方式支付货款。
6、供应商食材配送车辆
(1)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食材配送专用车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
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材的车辆应有冷藏冷冻设备,所有储藏设施符
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且配送车辆应不少于 1 辆。(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提供能
显示车辆归属权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租赁车辆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次配送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
双人双锁管理。
(3)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配送运输中要确
保安全,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不良事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4)履约方式及地点:采购人配送当天将下次所需采购的食材名称、规格、数量,通过
约定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须在下次配送日早上 8﹕00 前将采购人所需食材送到采购人指
定地点。
55
(5)供应商必须保质保量配送,严禁以次充好,严禁短斤缺两,否则采购人有权视事件
严重程度扣罚 5%-10%当月货款,甚至解除合同。
(6)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
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应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
7、供应商配送人员
(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工作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2)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
且配送人员应不少于 2 人。(1.提供拟配送人员名单;2.配送人员有效健康证复印件或供应
商承诺在中标前提供配送人员有效健康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8、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食材的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
进行保鲜或保质。
9、合同条款:详见采购文件第八章
四、其他要求
1、若采购人对配送食材的质量、数量或价格有异议,或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食材的进
货凭证、合格证、每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及采购凭证,采购人拒绝验收,供应商应及时提供
的处理方案。
2、供应商自行承担所配送食材的安全责任。若发生系配送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引起的食品
安全事故,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3、采购人定期对供应商配送的食材进行抽样送检,相关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须承诺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考核管理,遵守考核制度和规则。(提供承诺)
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和供应商,对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考
核结果作为支付货款的主要依据。
供应商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表
序号 考核标准 减分值(分值/次)
1 食材不新鲜有变质倾向的
-5
2 食材有异味的
-5
3 食材被水浸泡后增重的
-2
4 食材有砂石污染的
-2
56
质量类
5 食材混有虫、卵的
-5
6 食材被交叉轻微污损的
-5
7 未按招标文件或采购人要求食材质
量标准进行配送的
-5 — -10/品种
8 食材以次充好的
-5
9 一批次食材个别品种不洁净的
-2
10 一批次食材有 3 个以上品种不洁净
的
-5
11 食材整批不洁净的
-10
12 配送破损变形食材的
-5
13 配送食材混杂有明显异物的 -5
14 配送预包装类食材无生产批号或
“三期”的
-10
15 配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材的
-10
16 配送未经检疫、检测、检验或检疫、
检测、检验不合格的食材
-10
17 配送时未主动提供食材的合格证、
每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进货凭证、
送货清单,或提供不全
-10
18 配送的食材包装变形、渗漏的
-5
19 配送的食材无正当理由私自调换外
包装的
-5
20 配送的食材外包装污染未造成内装
食材受污损的
-5
21 冷冻制品外置时间长出现化冰严重
的(未变质)
-2
22 冷冻制品外置时间长有变质倾向的
-10
其他 23 配送食材重量短斤少两 -5/品种
24 未按时配送到指定地点,包括退换
食材,但还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
造成的影响程度扣分
-5 - -10
说明:
57
①总分为:100分;
②考核结果作为支付货款的主要依据。考核得分在 90 及以上,考核合格,得分 90 分以下为
考核不合格。考核得分在 80(含)—90(不含)之间,每降低一分,扣除 2%当月
货款;考核得分在 80 分以下,每降低一分,扣除 5%当月货款,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五、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注:每次所供应食品原材料根据订单要求须接受现场验货,并在送货清单上签字,作为结算
依据。
六、供货一览表
亚管局食堂供货一览表
序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大米 袋(50 斤) 740
2 面粉 袋(50 斤) 361
3 菜油 桶(50 斤) 217
4 盐 袋 1320
5 豆瓣 桶(12 斤) 70
6 生抽 瓶 1800
7 陈醋 瓶 200
8 白糖 斤 200
9 冰糖 斤 100
10 辣椒面 斤 300
11 香油 瓶 1000
12 干香料 斤 300
13 泡红椒 袋 500
14 味精 袋 200
15 鸡精 袋 200
16 耗油 瓶 50
58
17 老抽 瓶 50
18 牛油火锅底料 包 100
19 清油火锅底料 包 100
20 酥油 斤 360
21 人工酥油 件 50
22 胡萝卜 斤 800
23 白萝卜 斤 2000
24 香菜 斤 468
25 大葱 斤 920
26 小葱 斤 500
27 大蒜 斤 300
28 独蒜 斤 1200
29 鸡蛋 斤 50000
30 蒜苗 斤 1000
31 豆腐 斤 1000
32 小白菜 斤 3600
33 大白菜 斤 1200
34 飘儿白 斤 1500
35 小青椒 斤 2000
36 大青椒 斤 900
37 花菜 斤 1200
38 西蓝花 斤 800
39 玉米 斤 1080
40 山药 斤 900
41 香菇 斤 800
42 生姜 斤 1000
43 莲花白 斤 3000
44 土豆 斤 8000
45 韭黄 斤 800
59
46 茄子 斤 1000
47 冬瓜 斤 1000
48 南瓜 斤 1000
49 豇豆 斤 700
50 菠菜 斤 800
51 油麦菜 斤 1500
52 空心菜 斤 300
53 豆芽 斤 1000
54 青笋 斤 1200
55 四季豆 斤 800
56 平菇 斤 1200
57 藕 斤 1640
58 红椒 斤 840
59 芽菜 斤 500
60 豆皮 斤 300
61 豆腐干 斤 400
62 海带丝 斤 300
63 干海带丝 斤 200
64 西红柿 斤 840
65 青菜 斤 1200
66 黄瓜 斤 1000
67 苦瓜 斤 1080
68 洋葱 斤 1200
69 韭菜 斤 1100
70 新蒜苔 斤 1000
71 蒜苔 斤 600
72 魔芋 斤 800
73 生菜 斤 1360
74 小米椒 斤 300
60
75 雪榕菇 包 400
76 茼蒿菜 斤 600
77 金针菇 包 50
78 腊肉 斤 800
79 香肠 斤 900
80 火腿肠 件 70
81 火锅菜 斤 400
82 小南瓜 斤 700
83 猪肉 斤 21200
84 牛肉 斤 1800
85 鱼肉 斤 110
86 鸡肉 斤 2800
87 鸭子 斤 400
88 煤气罐 罐 500
合计:1790240 元(人民币) 大写:壹佰柒拾玖万零贰佰肆拾元整
6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7.1 总则
7.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法律规章,
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7.1.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 行
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 独
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 会
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 评
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 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7.1.3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 倾
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 存档。
7.1.4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
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7.1.5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 准
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7.1.6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若有)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2
7.1.7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 为
无效处理。
7.1.8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 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 据。
7.2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7.3 评标程序
7.3.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按第 5 章要求
进行资格审查
7.3.1.1 资格审查表(仅限资格性投标文件)
评审因素 合格条件 结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和财务状况报告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证明材料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
料
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
份
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联合体 非联合体形式投标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3
注:
(1)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合格”的,则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如有任意
一项结论 为“不合格”的,则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
文件处理。如果认为 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应载明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中第(1)(2)的证明材料由采
购代理 机构出具即可,投标人无须提供。
7.3.1.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结束后,出
具资格审 查报告。
7.3.1.3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7.3.2 评标委员会熟悉、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7.3.2.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的过程
中,发现本 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 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2. 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进行书面澄清导
致评标工 作无法进行;
3. 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
4. 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
现优先、 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5. 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6.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
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7. 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8.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出现 7.3.2.1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 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
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7.3.2.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完成后,应书面签字确认本招标文
件是否有 属于应当停止评标的情形。
7.3.3 评标委员会符合性检查
7.3.3.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
标文件的明确规 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项目
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 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64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7.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
作为实质 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 2
个)没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但有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
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
人) 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3.投标文件中表格、顺序等格式(如:“注”等),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制作
的。
4.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7.3.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
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载明的;
3.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
定,影 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4.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5.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第 2 章、第 3 章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资格审查
表的内容 除外);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格式签署、盖章(骑缝章不能代替逐页盖章)
的。
符合性评审表
评审因素 合格条件 结论
正副本数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
等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
底和其 他报价规定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 章、第3 章规定
的投标无效情形(资格审查表的内容
不存在投标无效的情形
65
除外)
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格式签署、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注: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合格”的,则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
一项结论为“不合格”的,则投标人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
文件处理。如果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应载明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7.3.3.4 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出具符合性审查
报告。
7.3.3.5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本项目废标。
7.3.4 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
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7.3.5 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畸高、畸低
的重大差异评分,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
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7.3.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
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
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
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
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
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7.3.7 出具评标报告。
7.3.7.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
写评标报 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若有)直接确定的
中标人;
66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
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7.3.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
7.3.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
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
理由,否则 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7.3.9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7.3.9.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
字)要求投标人作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7.3.9.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
者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3.9.3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
范围、不 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
本项目下列内容 不得澄清:
1. 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7.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
说明或 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 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
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
力。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
67
或者更正而直接 作无效投标处理。
7.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11 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7.3.11.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
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评标报告签署后,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
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
门。
7.3.11.2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可以组织 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7.3.11.3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得离开评标现场。
7.4 评标细则及标准
7.4.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 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7.4.2 综合评分明细表
7.4.2.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
为原则。
7.4.2.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值 评 分 标 准 备注
1
投标
报价
(30%)
价格
(30
分)
经评委会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评审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
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审价×价格权重。
注: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共 同 评
审因素
68
(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
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评标。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
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
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
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2
技术
部分
(43%)
配送服
务
方案
(10
分)
根据投标人货物包装、运输、装卸、人员配备方案等进
行综合评价,方案合理、可靠、安全、完整的得 10 分,
每有一项漏项、不完整的扣 2.5 分;直到扣完为止;
(投标人需提供车辆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车辆
行驶证)。
技术评
审因素
安全卫
生
管理措
施
(9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卫生管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包括食品仓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卫生管理
措施等内容 :
安全管理措施和卫生管理措施描述全面、详细、合理与
项目需求吻合程度高得 9 分;每有一项漏项、不完整的
扣 3 分,直到扣完为止;
食品贮
存方案
(9 分)
根据投标人食品贮存方案进行综合评审①科学合理②
有很强的针对性、③设备齐全的,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
容,切实可行得 9 分。以上每有一项不完整、不具体、
有缺陷或与本项目不相符合的扣 3 分,扣完为止。
安全应
急预案
(5 分)
安全应急预案非常详尽、科学合理、有很强的针对性和
可操作性,安全设施齐全,能够最大程度的达成项目需
求得 5 分;每有一项漏项、不完整项的扣 1 分;扣完
为止;
售后服
务
(10
分)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承诺提
供派专人负责项目售后服务事宜和售后服务负责人;承
诺提供“三包”服务(即包质量、包数量、包调换):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中包含了①售后服务保障
措施和计划、②服务电话与服务人员配置专业性、③质
量保证范围、④优质现场服务支持、⑤售后服务承诺五
个要素的。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切实可行得 10 分。
以上每有一项不完整、不具体、有缺陷或与本项目不相
符合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3
商务
部分
(24%)
溯源措
施
(6 分)
溯源措施能以养殖环节、运输环节、库存环节、加工环
节、生产环节、成品环节进行追踪的得 6 分;少一项或
不可行扣 1 分,扣完为止。
共同评
审因素
69
人员保
障
(9 分)
投标人配备2名固定从业人员且均具有健康证明的得 6
分;每增加一名加 3 分,最高得 9 分;
(须提供服务人员健康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职
证明。)
业绩
(6 分)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每具有 1 个类似项目配
送供货业绩的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食品安
全保险
(3
分)
投标人承诺购买 1 亿元食品安全险保额得 3 分;5000
万元食品安全险保额得 2 分;1000 万元及以下食品安
全险保额得 1 分
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出示保单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
不发达
地区或
少数民
族地区
(1%)
1分
投标人如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得 1 分。
注: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声明函格式自拟。如
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共同评
审因素
5
节能
环保
(1%)
1分
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
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
得 0.5 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
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注:
1.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
为准。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
标志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
提供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
章)。
共同评
审因素
6
投标文
件规范
性、完整
性(1%)
1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目录和页码严格对应,装订完好,
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
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
审因素
70
注: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上表结合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
综合评分明细表。
7.5 废 标
7.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7.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
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7.6、定标
7.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
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6.2. 定标程序
7.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7.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7.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
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
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
71
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
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
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7.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
通知书。
7.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8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72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守有关保密规定和评标纪
律,并在评标前书面签署承诺书。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规定领取评审劳务报酬,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
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73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与项目
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
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确定乙方为甲方食堂食材供应商。为确保
甲、乙双方合作事宜,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配送商品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卫生及检疫标准的原材
料(米、面、油、肉类、家禽、鸡蛋、蔬菜、干杂及调味品等,具体以订单为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起至 止。
三、配送时间
1、甲方应在每次配送当天向乙方下达下次所需订单,乙方按订单要求于下
次配送日上午八点前将货品配送至目的地,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应自行解决,保
证正常供应。
2、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做好配送商品的验收和入库工作。
3、乙方应成立供应团队驻点香格里拉镇,确保甲方所需配送服务。
四、质量价格要求
1、乙方所供食材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品充好等情况。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食材退给乙方,并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重新换货,
同时视情节处以每次 500—1000 元罚款。
dreamsummit
修改
74
2、乙方本着长期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食材价格,各类食材的单价不
得高于市场平均零售价,对于价格的浮动情况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给甲方足够的
时间调查市场。
五、结算方式(支付与结算)
1、甲方人员验收无误后,在乙方送货回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依
据。
2、结算周期为 30 天,经双方指定人员对账无误后,甲方于次月 10 日前(遇
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上月货款。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时间下单,确保乙方配送顺利进行。
2、甲方按照其确认品质标准及订单数量进行验收,不得无故拒收及退货;
确有质量问题,须及时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
3、甲方要求乙方配送的食品价格参照稻城县农副产品市场价格为基础及本
次招标确定的优惠率作为依据。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人员进入办公区后,在服从甲方管理的同时,必须服从甲方聘请的
物业公司管理。
2、按甲方订单要求配齐食材,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将食材配送到目
的地交付指定收货人。因故不能满足配送的单品,乙方须在收单后及时通知甲方,
最迟不能超过下单当日晚上 8点,否则按该单品金额全额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
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3、乙方提供的食材引起食品安全事故,乙方负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本合
同自行解除。
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规范,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应急食材
配送工作。
5、乙方提供的产品除行业规定的例行监测外,因甲方特殊需要,乙方应在
75
五个工作日内及时提供权威质检报告,权威质检报告所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并协调配送货过程中相关事宜。
7、乙方应加强食材配送环节管理,如在供货过程中出现人员、车辆、食材
损坏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每周供应的食材,须在供货单上注明单价及数量。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对品质未达标产品可拒收,同时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补货到位,如
不能补货到位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乙双方出现分歧,不愿继续合作,必须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若乙方单方面毁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将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9万元。
3、乙方配送食材数量上下浮动原则上不得超过 5斤,否则甲方有权退给乙
方,或要求补送。
4、乙方逾期或超过半小时配送当日货品时应当承担该批次食材价值一倍的
违约金,乙方逾期一小时的应当承担该批次食材价值两倍的违约金。
5、若乙方配送食材价格高于稻城县农副产品市场报价。一经查实,乙方应
按差价的两倍补退甲方。
6、乙方应具有相关设备对所供应原材料进行自查,确保所供商品为合格商
品,若经本地相关职能部门检测不合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由于以上违约情况造成的相关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诉赔偿的权利。
情节严重或累计违约三次以上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乙方确保所供应的原材料是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
若发生食品安全或质量问题时,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造成的经济损失程
度给予甲方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甲方每月对乙方的综合配送工作实施考核,如考核得分低于 90 分,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将货款全部结清。
76
2、甲、乙双方如因合作事宜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
如未达成共识,需提起诉讼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
责任。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自本合同期限届满项目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文件格式
16 投标报价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 “4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6.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29. 补充合同
30.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详见第六章。
31.合同公告
32、合同备案
33. 履行合同
34. 验收
35.资金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九、其他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如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四、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五、本单位未被对列入按财库[2016]125 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3 [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八、本单位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五、诚信情况承诺
一、投 标 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标准
3.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
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起 90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
7.我方如中标,承诺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地点等内容严格履约,如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履
8.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9.我方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有上述行为,我方将无条件承担贵单位相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五、本单位未被对列入按财库[2016]125 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3 [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八、本单位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注:1.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五、承诺函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审查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八、投标技术服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加盖个人名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 项目实施背景
二、技术和内容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注: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上表结合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综合评分明细表。
7.5 废 标
7.6、定标
7.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主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