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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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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平利县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9 16:03

平利县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明江嘉园泰子府6栋2单元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0-29 10: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CG2020-023

2、项目名称:平利县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6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平利县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460,000.00元, 项目概况: 平利县公安局食堂餐饮外包服务,主要是外包工资部分,计划用工7人,其中大厨2人、面点师1人、管理人员1人、服务员3人(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平利县公安局食堂餐饮外包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1-04 00:00:00 至 2021-11-0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相关完税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已缴存的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0-23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明江嘉园泰子府6栋2单元303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报名及下载文件: (1)投标供应商应按《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互联网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公告》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网址:http://ak.sxggzyjy.cn/fwzn/004002/20170828/fc85a537-69ff-4348-8613-373aca4165fa.html ,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915-2110978。 (2)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 应商界面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发售时间内在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明江嘉园泰子府6栋2单元303室 进行缴费登记;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登记的,报名无效 (3)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4)投标供应商报名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完成后,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招标文件。(5)请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6)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7)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8)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0-29 10:00:00

地点:安康市香溪路8号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平利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222号

联系人:平利县公安局(本级)经办

电话:0915-841850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自荣

电 话:18391534320

传 真:0915-888018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明江嘉园泰子府6栋2单元303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