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0-10-19 17:04
项目概况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船山区敬老院、养老院管理及精神文化生活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遂宁市船山区顺城街67号6楼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9032020000845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船山区敬老院、养老院管理及精神文化生活服务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318000 | ||
最高限价 | 31800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0年10月20日到2020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遂宁市船山区顺城街67号6楼办公室 | ||
方式: | 现场或网上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应通过电子邮件(844788218@qq.com)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上述证明资料验原件(网上报名可提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 ||
售价: | 28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0年10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遂宁市船山区顺城街67号6楼开标室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0年10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遂宁市船山区顺城街67号6楼开标室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监管部门:遂宁市船山区财政局采监股;联系方式:0825-2239978。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 | ||
地址: | 遂宁市船山区顺城街10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825-2221664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中鑫恒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遂宁市船山区顺城街67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0825586260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先生 | ||
电话: | 158825182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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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编号:5109032020000845号。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船山区敬老院、养老院管理及精神文化生活服务项目。
3、采购人: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鑫恒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资金来源及金额:专项及其他资金318000元。
二、采购需求
船山区共有7 所乡镇敬老院,医养中心一所,福利院一所,区域养老中心1所,民营养老院5所,共有老人1125人。为提升船山区乡镇敬老院、养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丰富老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拟向在民政局注册的社会组织购买敬老院、养老院管理及精神文化生活服务,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内为全区乡镇敬老院、养老院等提供内务整理、环境卫生、文化娱乐、健康养生等管理指导及精神文化生活等服务。
三、项目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承担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为准)遂宁市船山区敬老院、养老院管理及精神文化生活服务,不得转为第三方服务。
2、成交供应商在法定工作日为全区敬老院、养老院提供内务整理、环境卫生、文化娱乐、健康养生等管理指导及精神文化生活服务,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3、到区敬老院、养老院开展服务,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组织车辆,驾驶员必须符合相关资质,不能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车辆等。
4、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服务片区内设立服务办事机构,负责服务期限内的船山区敬老院、养老院管理及精神文化生活服务。
四、服务内容
项目 |
服务项目 |
精神文化娱乐活动安排指导 |
(一)指导开展体育类活动 1、老年健身保健操 2、老年游戏活动 3、各类老年体育竞赛、 (二)指导开展文娱类活动 1、歌曲演唱、独唱、合唱等 2、戏剧表演、地方戏指导 3、现场会展示 |
培训指导 |
1、培训指导管理人员服务理念 2、培训指导院内管理服务方式 3、培训指导管理人员掌握年老健康知识 |
指导 院容 院貌 |
指导敬老院设置办公室、厨房、餐厅、活动室、浴室和卫生间等辅助用房,并悬挂标识,在院内设置养老服务温馨标语、图片等。 |
指导敬老院做到院容美观,环境清洁卫生,无死角,无杂物乱堆乱放,不乱丢纸屑果皮,无蚊蝇、无鼠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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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敬老院做到墙上无乱贴乱画,室内卫生整洁,清洁、无异味,除配置用具外不放置其他杂物,床上用品整洁,床上被单折叠整齐,无异味,鞋袜摆放整齐,厨房、餐厅炊具做好清洗和消毒,做到室内基本无苍蝇、老鼠、蟑螂和蜘蛛网,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每天上午检查寝室卫生,做好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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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敬老院做到供养对象服装整洁,服装及床上用品定期换洗,牙膏牙刷等洗漱用品齐全,定期为老人理发,老人精神面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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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 内部 管理 |
指导敬老院做到橱柜、桌、椅、电风扇、电视、冰箱、炊具等生活设施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完好。有音箱、棋、牌等娱乐设施,有适合老年人阅读的书刊、报纸,浴室保证供应热水,配有洗衣机。满足供养对象生活需求。 |
指导乡镇政府加强敬老院管理,乡镇政府重视工作并有明确分工,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定期查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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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院内工作人员加强自我管理,院内工作人员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管理人员善于做院民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够带领全院人员完成各项任务,帮助院民解决实际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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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敬老院建立工作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制度、食堂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制度、院民互助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院长职责、财务人员职责、炊事员职责、医务人员职责等,张贴在敬老院明显位置,并建立好各项制度的监督运行机制。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并有记录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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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敬老院做到各项资金建专帐,帐目按月公开,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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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敬老院做到对生活不能自理需特殊护理的五保供养对象有专人负责,帮助打扫卫生、喂饭、喂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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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敬老院经常组织院民开展多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两次适宜老年人的文体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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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敬老院做到与镇乡、入院老人、入院老人所在村签订《五保供养协议》。院民零用钱每月15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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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敬老院做到成立安全领导机构,有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演练,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请销假做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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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敬老院做到配置医务室、娱乐室、浴室及室外活动场所等,联系有医务人员,常用药品、常规诊疗设备齐全。建立供养对象健康档案,每年不少于一次健康体检,经常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自我保健活动,有资料、图像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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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 生活 安排 |
指导敬老院做到每日三餐安排恰当,营养搭配合理。 |
指导敬老院做到粮食、蔬菜、肉类等食品采购公开、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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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 院办 经济 |
指导敬老院做到开展自主服务和互助服务,积极发展院办经济,组织院民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有菜地、养殖场,蔬菜、肉类等基本实现自产自给。 |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为准)。
(二)付款方式及比例:
1、本项目费用按年分三期支付
第一期: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在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总资助经费的40%;
第二期:第四个月第10个工作日内,中期评估合格的,拨付总经费30%;如中期初步评估不合格,责令整改,达到合格标准后再拨付第二期经费,如再次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三期:经费余额待项目评估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
(注: 具体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2、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明细表(单位:万元)
内 容 |
经费(万元) |
备 注 |
管理指导耗材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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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娱乐耗材费 |
2.18 |
|
健康指导耗材费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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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至少3人参与服务,经费包括服务人员的工资、养老和医疗保险等) |
19.2 |
|
车辆费用(油费、过路费、车辆维修、保险等) |
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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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1.8 |
注:供应商响应报价超过上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磋商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