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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政务服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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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政务服务局职工就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内江市政务服务局职工就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0-19 18:00

项目概况 四川省内江市政务服务局职工就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公司给定的邮箱网上报名后,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0012020000630
项目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政务服务局职工就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0
最高限价 23.00元/人·天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0月20日到2020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公司给定的邮箱网上报名后,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邮寄方式
方式: 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投标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人民币 124元/份。(招标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267522。
  • 附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政务服务局
    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832-217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832-8802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老师
    电话: 0832-8802008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内江市政务服务局职工就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11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110012020000630

    项目名称:内江市政务服务局职工就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服务期限2年

    最高限价:23.00元/人·天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更好为职工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内江市政务服务局现拟招一家服务商为内江市政务服务局提供职工中午就餐服务。食堂就餐费用标准:只提供午餐,每人每天不高于23元(根据市场物价情况,按年度调整价格)。

    服务要求

    1、食堂以职工就餐服务为主,应保证提供中餐及临时接待服务。投标人应每周制定食谱,提供特色菜品,实现菜品多样化,供职工选择。

    2、因考虑更好地为职工的工作做好后勤服务保障,确保职工上午下班后能尽快进餐,能有更多的午间休息时间,以保证下午工作精力充沛,提供就餐服务的投标人地点须距离我单位0.5公里之内。

    3、基本就餐保障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4、供餐标准及要求

    4.1 午餐标准:

    4.1.1 供餐时间:12:00--13:00。

    4.1.2 菜品:两荤两素一汤、一米饭、一泡菜、一水果。

    4.2 供餐时间如有调整,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通知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4.3 非工作日(公休日及节假日)需要安排供餐的,或需安排接待用餐的,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提前通知的就餐人数及就餐标准供餐。

    4.4 每月菜品须根据季节和实际需求予以调整,每周间隔翻新。每周五向采购人报送下周食谱计划。

    5、其他要求

    5.1总体要求

    5.1.1 有规范而完善的为食堂量身定做的服务方案。

    5.1.2 投标人应承诺根据采购人要求的餐标,向采购人按时按要求供餐,并负责食堂就餐秩序和就餐现场管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

    5.2 食品卫生管理

    5.2.1 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

    5.2.2 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5.3 食堂卫生管理

    5.3.1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生制度。

    5.3.2 实行原料进出库验收验发制度。

    5.3.3 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坚持公用餐具每餐消毒。

    5.3.4 卫生检查每次都有记录。

    5.4 中标人需保证每年合同金额的30%的费用用于在扶贫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实质性要求)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付款方式:按每月进行支付。每月考核合格后,投标人按当月实际就餐总人数×中标单价计算当月食堂服务费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后支付其当月食堂服务费用。

    3、服务考核:采购人依据考核标准,每月对中标人提供的食堂服务进行考核。采购人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考核标准不断完善和细化。考核不合格(考核分数未达80分为不合格),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要求限期整改,投标人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任然无法达到要求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

    4、如遇政策性调整,采购人有权根据政策性调整内容修改采购合同条款或终止采购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

    5、投标人所报的报价包含本次就餐的食材、厨具、餐具、清洁消毒等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等涉及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6、其他未尽事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注:①本章标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须全部满足,不满足或不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②本章“三、商务要求”中第3项里的“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0日9:00至2020年10月2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江融汇招标代理公司给定的邮箱网上报名后,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邮寄方式。

    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投标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人民币 124元/份。(招标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11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江市政务服务局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方式:0832-217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832-8802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2-8802006 

    附件1

    投标人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项目名称(必填)

    单位名称(必填)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必填)

    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联系人(必填)

    单位固定电话

    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单位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

    备 注

    附件2 考核标准

    (一)服务质量

    (1)按时、按规定、按标准供应饭菜,中途补充要及时不断档。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2)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必须用皂液洗手,并用流水冲净。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3)每月发放餐饮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80%以上。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4)与服务对象、职工及管理人员不得有谩骂、肢体冲突行为,及时妥善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二)食品安全

    (1)严格执行卫生、食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等各项操作规程。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2)执行“生与熟隔离;荤与素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的“四隔离”制度。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3)加工生海产品必须严防生海产品及其加工用具、 容器等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4)凉拌菜必须在专用凉菜制作间操作加工;凉菜制作间冰箱只能存放凉菜成品。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5)严格执行蔬菜先洗后切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6)饭菜中不得出现头发、蚊虫、鼠粪、干枯草、钢丝球丝等异常杂物。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7)严禁未达标食品和腐烂变质菜品上桌,不得发生一起食品中毒和腹泻事件。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8)生吃要鲜,保证卫生、无菌。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9)热菜要熟。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10)菜品不得有异味腥、膻、臭味等。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11)掌握好咸淡:菜品口味要温性、中性、要平和平淡,要体现菜品色、香、味。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12)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不得使用违禁食品。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三)卫生

    (1)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无油渍、 无残渣、无水迹。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2)服务用具:无油腻、无污迹、使用灵活、清洁完好,摆放规范。转台:清洁、无脏痕、无油腻、 转动灵活。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四)餐具消毒

    (1)餐具使用后必须严格洗净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消毒一次,消毒按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洁净、六烘干顺序操作,开餐前餐具不得有污迹。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2)所用餐具、刀具、筐、盆、盒子必须用后消毒。洗涤剂、消毒液符合国家安全规定;配置比例必须根据要求配置,并在使用日期内使用。分值5分,未达要求此项不得分。

    附件(1)